入中论卷三
如是诸唯识师,于上述中观宗心不忍可,欲明随自分别所立宗义。颂曰:
不见能取离所取 通达三有唯是识
故此菩萨住般若 通达唯识真实性
唯识师对于上述所谓的无自性中观宗,心里不能接受。为了表明按自己的分别所安立的宗义,而说出以下这一颂:
因为一切境相都是由心变现的,并没有心外的所取境,所以所取空。既然没有所取,也就没有能缘异体境的能取。分离的能所二取都是没有的,这样通达三有唯一是识。由此第六现前地的菩萨住于般若,以内证智慧通达唯识的真实性。
住谓安住。言住般若,谓安住于慧。由彼慧是此所有,故云住慧,即修行般若也。言此菩萨,住现前地。
颂文中的“住”指安住。“住般若”指安住于智慧的境界。由于彼慧是此第六地菩萨所具有,所以是安住于慧,也就是修行般若。“此菩萨”指住于第六现前地的菩萨。
由何而能不妄增益无倒通达证真实义,谓由通达无外色故,诸心心所唯缘起性,名通达唯识真实性。
第六地菩萨怎样不虚妄增益异体的二取,而如实地通达真实义呢?由通达没有外色的缘故,心王、心所等并不是依于外境而来,而是自内生起,所以这些心王、心所唯一是缘起性,叫做依他起性。这就叫做通达了唯识的真实性。也就是一切都是识,不存在识以外的法。
又此如何通达唯识真实性耶?
那么,六地菩萨又是怎样通达唯识真实性呢?
故曰:“不见能取离所取,通达三有唯是识。”谓此菩萨,以此所说正理,观察内心,由无所取,亦不见有能取,长时修习三有唯识。由是修习,乃能内证不可说之唯事,以此渐次,能通达唯识真实性。
就像颂文前两句所说:“不见能取离所取,通达三有唯是识。” 六地菩萨就是这样通达唯识真实性的。也就是说,六地菩萨以所说的正理观察内心,发现自己的心上,由于没有他体的所取,也就不见有能缘的能取。(能所是观待而立的,有所取才有能取,既然没有所取也就不会有能取。)这样了知之后,长时间修习三有唯识之义。以修习的力量,内证到不可言说的唯识。像这样,渐次就能通达唯识的真实性。
若唯有识,都无外境,云何得生带彼行相之唯识耶?
对此有人会问:如果唯是内识,没有外境,又怎么会生起带彼红花绿叶、男女老少等行相的唯识呢?
他认为要有单独存在的外境,就像现在这个器世界里,有林林总总的法,然后以心识作为取相者,缘着不同的境而取各种相。这样才会生起取外境的识。但是,现在却说没有外境,只是单独的一个识,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法存在。既然如此,这个识是怎么出现这样那样的行相呢?也就是说,这个识现出来的时候,不是一个没有相的识,而是带有种种行相。现在要问的就是:这样带相之识又是怎么生起的呢?
为了成立这个道理,在这里就要有缘起观念的转变,也就是必须要建立内缘起。
颂曰:
犹如因风鼓大海 便有无量波涛生
从一切种阿赖耶 以自功能生唯识
好比说大海由于风的鼓荡,就有无量的波涛生起。这表示从一切种的阿赖耶中,以助缘力,自身的功能成熟之时就生起唯识了。
譬如波涛所依大海,因风鼓荡为缘,如睡眠之波涛,即便竞起奔驰不息。如是此中诸识无始辗转传来,由二取执著习气成熟时所得自体。此正灭时,于阿赖耶识中熏成习气差别,为生将来顺自行相余识之因。
先讲比喻:一开始大海就像睡眠那样,比较安稳。后来由于风的鼓荡,大海就现起了波涛,此起彼伏、奔腾不息。其中大海比喻本识第八识,它时时都存在。波涛比喻现行。以风的鼓荡为缘,就会现起种种波涛。波涛依于大海而起,并不是从大海以外现出来的。这就是指内缘起。
就像这样,心王心所等各种的识,从无始辗转传来。由二取执著习气成熟的时候,就现行出种种识的体性。这个现出来的识,就叫做果位的识,或者叫异熟识。在因位的时候,就叫做种子识,或者说一切种。
这个果位的识出现后第二刹那就灭了,当它正灭的时候,就在阿赖耶识上熏成了习气差别。也就是形成了未来感果的种子。此习气或者说种子就会成为将来产生随顺这种形相的其他识的因。
这就是“种现熏生原理”。所谓“种现熏生”,就是指种子生现行,现行熏种子,熏成习气差别。“现行熏种子”的意思是,随着我们的心怎么现起,就会熏下各式各样的习气,或者说种子。这个受熏之处就是阿赖耶识。就好比说,我们炒菜的时候会产生油烟。正在冒烟的时候就叫做现行;这些油烟全部熏在墙壁上,这就是熏;这个受熏之处的墙壁就比喻阿赖耶识。虽然菜已经炒完了,但是油烟都熏在墙上,墙已经被熏黑了,这就表明现行的识虽然已经灭了,但仍然留有后继的影响。“种子生现行”是说,由于熏下的习气有种种差别,将来现行的时候也会有种种差别。这就是因果无紊乱的关系。其实,十二缘起里的因位识和果位识就是在这上面说的,造业之后,第二刹那业习气所熏的识就是因位识;由习气成熟而受生,那时的识就是果位识。
此因渐遇成熟之缘,即得成熟,从此生起不净依他起性。
这个因(也就是当时熏入的习气)逐渐遇到成熟的缘,就会成熟。成熟时就现起了种种识,这就叫做不清净的依他起性。
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现出来的识,它不是独立自成,也不是无因而现,它是依他而起的,也就是缘起的意思,所以叫做依他起识。
凡夫于此分别执为能取所取,实无离识少分所取。
“此”指的是由种子变现出的果位的识,这个识有相、见二分。但是凡夫不认识,就对于这样一个不可分的识,分别为能取所取。认为在心以外有一个所取的外境。然而实际上,离开识本身,根本不存在异体的所取。
如计以大自在天等为因者云:“蛛为蛛网因,水晶水亦尔,根为枝末本,此是众生因。”说大自在天等为众生之作者,如是说有阿赖耶识者,亦说阿赖耶识为一切法之种子依,名一切种。
就像计执大自在天等为因的宗派所说:“就好比蜘蛛是蜘蛛网的因(也就是由于蜘蛛不断地吐丝,就形成了网,这个蛛网是从蜘蛛的口里吐出来的);以及水是水晶的因;或者说根是一切枝末的所依(以根为依处而出现这些枝叶花果等等);同样,自在天等是一切万物的因。”像这样,外道说自在天、自性等是一切诸法的作者。同样,承许阿赖耶识者认为阿赖耶识是万物的因,由它而出生一切万物。它是一切法种子的依处,叫做一切种。
意思就是,这一切根身器界所摄的万法都不是无因而生,而是由能变现它们的种子出生。一切法的种子所依存之处就叫做阿赖耶识。由于它不是心外之法,所以称为识。又由于它里面含藏能现一切法的种子,所以叫做“藏识”,或者叫“一切种识”。
唯大自在是常,阿赖耶识无常,是其差别。
只是外道承许大自在天等是常法,承许阿赖耶识者认为阿赖耶识是无常法,这是它们之间的差别。
1.为什么承许诸法在胜义和世俗中有自性,就必然落入常、断边中?
2.中观宗建立业果关系时:
(1) 为什么承许万法在二谛中都无自性,则业灭以后,即使经过极久远的时节,仍然跟它的果报关联?
(2) “业非以自性灭”与“有业虽灭”分别是从哪方面讲的?“灭”与“不灭”分别指什么?为什么二者本来不二?
(3) 对“如见梦中所缘境,愚夫觉后犹生贪,如是业灭无自性,从彼亦能有果生”一颂,结合《转有经》回答:
① 为什么说喻中男子无智慧?这譬喻什么?
② 以喻义结合的方式,阐述众生造业感果的过程。
③ 为什么“最后识灭无有去处”、“最初识生无所从来”?
④ 这段经文说明了什么道理?
(4)设作是念:“若由自性不生不灭,能感异熟者。如不灭故能感异熟,如是已感异熟者,亦应更感异熟。以业不灭故。若已感异熟者更感异熟,应成无穷。”
① 对方为什么提出“已感异熟者,应更感异熟”的过失?
② 中观师回答时,“境俱非有”譬喻什么?
③ “有翳唯见非有之毛发等相”,与“有翳不见为兔角石女儿等余物相”,在“业决定”和“异熟决定”方面,分别譬喻什么?
④ 阐述“业决定”和“异熟决定”的道理。
⑤ 为什么佛遮止凡夫思维业果?我们对因果律应如何看待?
3.佛为哪些人宣说有阿赖耶识等?这样说有什么必要?
又谓圣教建立有如是义。颂曰:
是故依他起自性 是假有法所依因
无外所取而生起 实有及非戏论境
而且,他们又说圣教当中也有建立如是之义。
颂文中说:依他起自性是一切假有法的所依、根源,或者因。它有三个特点:第一、“无外所取而生起”,依他起识没有外的所取,是自内生起的。也就是说,它是以内在的习气而生起的,并不是以外境作为所缘缘而生起。第二、“实有”,是指它是真实的法,自性实有。第三、“非戏论境”,意思是它不是言语所能说到的,不是一切戏论之境。
定应许此依他起性,以是一切分别网所依故。
他们认为,一定要承许此依他起性实有,因为它是一切分别网的所依之故。意思是我们的心、心所法无量无数,它们必须有一个真实依处,否则无法安立。
如依于绳,误以为蛇,不观待绳则不应理。以地等为缘误以为瓶,不观待地等,于虚空中不生彼心。
好比要有绳子做为所依,才会出生蛇的妄见。如果没有绳子,就不可能单独出生蛇的妄见。又好比以地等为缘,错认为有一合相的瓶。这也是依于地等才出生见瓶的错乱识,不可能依于虚空而出生如是的错觉。
此中既无外境,以何为缘而生青等分别,故定当许依他起性为生分别之因。以是一切染净因故。
同样,这里既然没有外境,也就是我们已经破掉了外境。那么是以什么因缘而出生带青色等相的分别心呢?要解释这个问题,就一定要承许有一个依他起性,作为出生青色等分别的因。以依他起性是这一切染净诸法之因的缘故。
如是即名善取空性,谓由于此彼无所有,即由彼故正观为空。复由于此余实是有,即由余故如实知有,是为无倒悟入空性。
他们认为什么叫做悟入空性呢?就是在这个法上,那个法是没有的,也就由那个法的没有,而如理正观为空性。但是排除了那个没有的法,剩下来的法是实有的,所以由看到剩下来的这个法有,就叫做知有;知道那个本无的法没有,就叫做知空,这就叫做“无倒悟入空性”。
这里“此”指的是依他起,“彼”指二取,“余”指所依。也就是这样善加辨别,在一个法上没有另一个法。意思是在依他起识上没有二取。这样排除了本无的二取,剩下的所依——依他起识,以及二取本无的空性,这些是实有的。这就是无颠倒地悟入空性。
此复非以一切戏论之境而为自性,以诸言说唯取假相故。凡有言说,即不能诠实事也。
而且,依他起识不是以一切戏论境作为自体性的(也就是依他起识本身不可思议,不是戏论的境),因为所有的言说都是取假相,不能取到真实自性,也就是一切言说都不能诠表真实之义。
总此依他起性三相安立,谓无所知,唯从自内习气而生,是有自性,非戏论境。其为假有法之因义,以是有自性即能成立,故不异彼三也。
最后是总结,对于此依他起性以三相来安立:
第一、没有所知,就是指依他起识没有一个所知的外境,唯一由自己内在的习气成熟而现起。
第二、有自性,也就是依他起识本来是有的,其自体成立。它与各自分离的能所二取不同,二取本来没有。由于依他起识是产生一切假法的所依,所以一定要承许其为有自性的实法。
第三、非戏论境,是说依他起识远离言说,非戏论之境。
颂文第二句所说“是假有法所依因”,此依他起识是假法所依的因,由于它有自性才能成立这一点,所以这一句所说的义也摄在“有自性”这一相当中,并非在以上三项之外。总而言之,依他起性就是以这三相来安立的。
今当问彼。颂曰:
无外境心有何喻 若答如梦当思择
现在应当问那些唯识师:没有外境的实有心识,有什么比喻能成立吗?如果对方回答:如梦。为了说明此比喻不成立,中观师说:对于这个比喻应当详细地思惟抉择。
于此当正观察,若谓如人眠于极小房中,梦见房中有狂象群,此必非有。故虽无外境,定当许有此识。
对于这个比喻应当如理观察。如果对方说:就像一个人睡在一间极小的房子里面,梦见房子里有成千上万的狂象。显然这个境是不存在的,只是一个梦心罢了,所以,虽然没有外境,也一定要承许有梦中的识。这就是无境唯识的比喻。
为显此答,全无心要,责当思择。如何思择?颂曰:
若时我说梦无心 尔时汝喻即非有
为了显示对方回答的这个比喻,根本没有意义,就责备他说:你应当想想清楚。那么怎么想呢?
颂文中说:如果我说梦里没有心,那么你的比喻就不成为证成意义的比喻。
意思就是,我们说你举的比喻不能证成意义。因为在现实当中,
不仅没有梦中的狂象,也没有梦中见狂象的心,所以你说没有外境,唯有实有之识,这是不成立的。
其见狂象群行相之心,吾等亦说如境非有,以不生故。
做梦之人见狂象群这种行相的心,我们说它跟境一样是没有的,因为本来并没有出生的缘故。
这就好比有眩翳的眼见毛发相,相对于这个错乱的境界,可以说有毛发相和取毛发相的识,但真实之中二者都不生。也就是真实之中并没有毛发,也就没有对于毛发相状生起了别的识。因为有一个法才能说有对于这个法的了别,而实际上这个法没有,那么哪里又会有对它的了别呢?
若无心者,则无二宗极成之喻,故无离外境之内识也。
如果梦的实际情况是得不到实有的心,那么你所说的梦喻就不成为我们两宗都成立的比喻,所以不能说离开外境还单独存在实有的识。
要想证成一个结论,所举的比喻必须双方都承认才可以。但是,你所举的梦喻无法证成所立的宗义。为什么呢?你所安立的宗义是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然而梦的实际情况是,所见的境相没有,见境的梦心也没有,所以,离开外境还存在一个内识的观点不成立。
设作是念:若无彼错乱识,则醒觉后不应忆念梦所领受。
如果对方这么想:假如当时不是实实在在有一个错乱识,那么醒觉后就不应该还能回忆梦里的领受。
意思是说,由于醒来后还能回忆梦里见狂象时的心情,就能够证明做梦的时候,识是真实存在的。也就是以后识能够忆念,来成立当时出现了实有的识。
此亦非理。颂曰:
若以觉时忆念梦 证有意者境亦尔
这也不合理,如果你以在醒觉位的时候能够忆念梦中的心识,来证明梦中的心识实有。那么以同等理,以醒觉位也能忆念梦中的境,也应当成立梦中的境实有。
何以故?颂曰:
如汝忆念是我见 如是外境亦应有
如以忆念梦所领受,证意是有,由亦忆念境界领受,则境亦有。
为什么呢?就像以忆念梦中的领受,证明梦中的心识真实存在一样。以能忆念梦中所领受的境界相,也能成立梦中的境真实存在。
好比说梦里我在听一首歌,当时见到有人在唱歌,也听到了歌声,但实际上并没有心外的歌声。而你们认为,在醒觉位的时候,以能回忆当时听歌声的识,就证明识是存在的。那么同理,由于能回忆所听到的那首歌,就应当证成梦中的歌声也跟听歌声的心识一样真实存在。
或识亦非有。
或者反过来说,如果梦中没有真实的境,那么取境相的心识也同样是没有的。
就像一个人梦到自己在梦里吃面包,当时吃得津津有味。醒觉的时候还能回忆那个面包的样子,包括它有多大,是什么色泽、什么味道等等。然而事实上,那个梦里的面包是根本不存在的。醒来的时候就会知道,那只是梦的习气在表演而已,所以,虽然能够回忆梦里的面包,但是不能以能回忆就成立那个面包是真实的。同样的道理,梦里吃面包时的感觉或者心识,也只是梦的习气妄现而已。观察一下就知道,梦里的一切都是得不到的。所吃的面包不存在,吃面包时的感受等也同样不可得。
下面对方又以理来成立梦中决定没有外境:
设曰:若梦中有象等色者,彼是所取故,亦应有眼识,然此实非有。由睡眠扰乱,前五识身定非有故。
(“由睡眠扰乱”,就是被睡眠这个因缘所扰乱。“前五识身”,就是前五识聚。)
假设对方说:如果梦中真的有象等色法,以它是所取的缘故,梦里应当有能取的眼识。然而梦中眼等前五识都不现行,唯一只有第六意识。由睡眠扰乱,决定没有眼等前五识的缘故,可见梦中的象等色法是决定没有的。
颂曰:
设曰睡中无眼识 故色非有唯意识
执彼行相以为外 如于梦中此亦尔
假使对方说:梦里没有眼识,所以绝对没有眼识所对的色法。因此,梦中见到的象等的色法形相,唯一是意识,而不存在外境。只是当时的意识执著这种行相以为它是外境。就像在梦中没有外境只有心识一样,醒觉位时也绝对没有外境。
梦中眼识毕竟非有,由彼无故,则象等色眼处所取亦非是有,唯有意识。是故定无外境,是执识之行相以为外境。
梦里决定没有眼识,由于无眼识的缘故,象等的色法,或者说眼处的所取也是决定没有的。(因为色法和眼识是一对,要出现必定是一起出现,不可能其中一者单独现起,所以,一定要有真实的眼识,才会有眼识所对的色法,没有眼识就不会有眼识所对的色法。然而梦中没有眼识,也就不会有眼所对的色法存在。)当时现出来的象等行相其实不是色法,只是意识将这个识的行相错认为是外境,所以梦里决定没有外境,只有一个内识,这一点是绝对成立的。
如于梦中全无外境唯有识生,如是此应亦尔。
就像我们梦中没有外境只有识,同样,醒觉位的时候也是如此。
显现的这一切色声香味触等都只是识的相分,处于迷乱中的众生会把这个识的相分误以为是心外存在的色法,然而事实上根本不存在心外之法。
破曰:不然!梦中意识亦不生故。
中观师破斥说:不是这样的!在梦的譬喻里面,不仅境相得不到,就连梦心也不可得。
对方的立宗是,外境没有,显现的相都是虚假的。唯有内识存在,是真实的。我们对此破斥说,比喻必须与意义相符才能成立。也就是要想证明无境唯识,所说的比喻也应当是没有外境,唯有实有的内识。然而观察你所举的比喻——梦,实际上不仅是梦里的境相没有,就连梦中的心识也是没有的,所以你的比喻根本没办法证成你的立宗。
颂曰:
如汝外境梦不生 如是意识亦不生
眼与眼境生眼识 三法一切皆虚妄
中观师说:就像你所说的梦中没有外境生起,那么同样,梦中也没有意识生起。无论是眼根、色法,以及由眼与色出生的眼识,这三法全部是虚妄的。
如见色时,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如是梦中了别境时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又如梦中眼色非有,眼识亦非是有。
就像眼见色法的时候,必须有眼根、对境的色法,以及作意三者和合,才能生起见色法的眼识。同样,梦里了别境相的时候也要有梦的三法和合才可以。既然梦中眼根、色法都不可得,那么梦中的眼识也同样是没有的。
“如见色时,必有眼色及意,三法和合。”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生的,不可能单独出现。见色法也一样,这也要由内外的因缘聚合才能出生见色法的眼识。
首先一定要有色法的相。比如见到了张三,那么张三这个人一定要出现在眼前,才会出生了别张三的识。就像俄国人来了才能见到俄国人,英国人来了就见英国人……不可能什么人都没来还说见到了什么人。
而且要有无患的眼根。如果眼根坏了,就像机器出故障一样,没有能力生起取相的眼识。即使有对境也无法见到。譬如一个盲人,虽然他面前来了很多人,但是他什么也见不到。
同样,如果意不配合也是无法见境的。意上面有很多因素,这里以作意来说。比如一个人眼根很好,而且前面有人走过来,但是他没有作意,一直在想自己的情人。结果面前有人来了,但是他心不在焉的,就跟看不见一样。或者说有一个刚刚死了儿子的母亲,由于她当时极度悲伤,心一直缘在这件事情上面,所以无论面前来了什么人,由于她神情恍惚,虽然眼睛在,但是她会说什么也没看到。这样就知道,一定要眼、色、意三法和合才能现起见色的眼识。
“如是梦中了别境时亦有三法和合可得。”同样,梦中了别境相的时候,也要有梦里的三法和合才行。比如梦中见到山的时候,当时在错觉里面,也是认为自己眼前有座山,也有能见山的眼根,还有作意,这三者和合才见到了这座山。
“又如梦中眼色非有,眼识亦非是有。”像这样,梦里的眼根、高山当然不可得,那么同样,眼识也没有。根、境、识都不可得。
这里中观师说,不要只说梦中的境相本来没有,识实有存在。其实正在做梦的时候三法都有,真实之中观察三者都不可得。好比说梦中看球赛。当时在梦里看得非常带劲,跟真的一样。既有自己的根,又有球场、球员、观众等境相,还生起了眼识耳识等。但是醒觉位的时候去观察,那些都只是迷乱习气的妄现,实际上什么也没有。境相既然没有,又哪里会有缘境了别的识呢?因为不可能脱开所取的境,单独存在一个了别的识。或者像是没有石女儿,就不会有对石女儿的了别。总的来说,境可以假现,识也可以假现。
如此三法,如是颂曰:
余耳等三亦不生
像这样,眼根、色法、眼识是如此虚妄,本来没有。梦中其他的耳根、声音、耳识,乃至意根、法尘、意识也是一样的虚妄不可得。
言耳等者等字,等取声及耳识,乃至意根法界意识。是故梦中此等三法一切皆虚妄,故说梦中定有意识不应道理。
颂文中“耳等”的“等”字,指梦里的耳根、声音和耳识,鼻根、香气和鼻识,舌根、味尘和舌识,身根、触尘和身识,乃至意根、法界(也就是意的所缘,也可以称为法处)和意识,所以,梦里这六组根、境、识三法都是虚妄的。因此你说梦里没有外境定有内识,是决定不合理的。
有清辨论师作是思:意识所取法处所摄色,梦中亦有,故无内识能离外境。此亦非理,梦中三法毕竟非有故。若谓为破他宗故如是许者,是则梦喻应全无用,以梦非虚妄,不能显示所喻之法为虚妄故。
清辨论师这样想:意识所取之境,法处所摄的色法,在梦中也有,所以没有内识能够离开外境单独存在。其实这样说也是不合理的。因为梦中的根境识三者真实之中无有的缘故。如果为了破斥他宗而作这样的承许,那么梦喻应成完全无用。因为你认为梦不是虚妄,这样就不能显示比喻所要说明的意义——一切法虚妄。
由梦中三法皆非实有,故以已极成者成立余未极成故,醒时一切法亦能成立皆无自性。
前面我们破斥了对方的比喻,意思是梦的比喻无法成立无境唯识。因为实际上如同梦中外境无有,梦里的识也没有。
像这样,梦中的根、境、识三法都不实有,以这个已经极成的比喻来证成其他没有成立的事。也就是,如同梦一样,醒时的一切法也成立无有自性。
颂曰:
如于梦中觉亦尔 诸法皆妄心非有
行境无故根亦无
如于梦中根境识等皆是虚妄,如是当知觉时亦尔。
就像梦中的根境识等全部虚妄,同样,醒觉位的根境识等诸法也是虚妄的。眼等识不是实有,识的行境色等也非有,眼根等诸根也非实有。
是故经云:“犹如所见幻有情,虽现而非真实有,如是佛说一切法,如同幻事亦如梦。”
所以,佛经中也说:就像我们见到的幻化有情,虽然现出来一个相,但实际上根本得不到实体。同样,佛说一切法如幻如梦,现而无实。
所谓“幻有情”,是指幻师所幻化出的有情。在过去,幻师以他的幻术能够在虚空当中幻现出一个有情的形相,不仅能幻变象马等,还能幻化男女老少等各类人的形相,这就叫做“幻有情”。我们都知道,那些幻有情只是似现的假相而已,真正去寻找的时候,丝毫也得不到。
但是,大多数人只知道幻师幻变出的那些相无实有,而其他的显现法不是幻化,是真实存在的。然而实际上,就像这幻喻一样,一切法都如同幻事。我们的心就像幻师,一切根身器界等的万法都是由它幻变出来的。我们每天都在这幻化里面生活,一切都是幻事。
当然,现在大家基本都没看过幻术,但是都看过电影,所以也可以说,整个世界就是一场场的宽银幕立体电影。而我们现在不仅恒时在看这种电影,而且自己就处在这电影当中。包括自己的身体,外在的色声香味触等,其实都像电影一样。它们都是全方位,宽银幕,大立体的电影。这就叫做“如同幻事”。
“亦如梦”,另外,我们大家常常会做梦,目前为止,至少做过几千个梦,所以对于梦一定很了解。做梦的时候,会觉得一切都非常真实,但是每当你醒来,再回想的时候,就知道梦里的心、境全部是虚妄的。同样,其实醒觉位的一切心、境也跟梦一样虚妄,现而无实。
所以,对于这一切你都不要执著。凡夫对于外境色法的执著相当严重,而且非常坚固。因此唯识师把外境破掉了。但是还留有对心识的执著,也就是认为依他起识实有。如果能够将境、心二者全部破掉,这样既不著于境,也不著于心,应当如此远离一切的执著。
又云:“三有众生皆如梦,此中不生亦不死,有情人命不可得,诸法如沫如芭蕉。”此等皆成善说。
佛经当中又说:三有众生全部像梦一样,只是我们迷了,就认为众生有生死,其实这些都只是幻生幻死,在真实当中没有生死。有情的生命本来不可得,一切诸法如同泡沫、芭蕉一样,虚幻无实。
“三有众生皆如梦”,众生在轮回之中就像做梦一样。好比说在梦里,有时候感觉从高空中坠落,非常恐怖;有时候被人追杀;或者显现两军交战,密密麻麻的飞机在空中飞行,这些机群不断地降下一个又一个炸弹……总之在梦里会感觉有很多事物,有很多运动等等。这些梦里的境相当时感觉非常真实,但是醒来后会发现什么都没有。同样,在虚妄的三有中轮转就像做梦一样,只是妄识在不断地动。如果能够觉悟,这一切的幻相刹那间就会消失无余。
“此中不生亦不死”,没有从轮回大梦当中醒来的人会畏惧生死,因为乃至没有从这大梦当中醒来,生死确实存在。一场接着一场,在这当中受尽了折磨,不断感受各种各样的苦。但是无论如何,这无尽的生死实际上和梦一样,只是虚假的影相而已。对于悟道的人来说,生死是不存在的。因为真实之中没有生死。
“有情人命不可得”,所谓有情的生命,如果学过百法就知道,就是指阿赖耶识之中的业种子,有能持一期身心相续,使其持续不断的功能,依于色、心连持不断,而假名为“命”。然而实际上,色法和心法都是假法,色法的身体就像梦中的身体一样,心也和梦中幻现的心一样。既然色法和心法都只是假相,那么假相的连续不断,也只是假相。也就是由于一幕幕的色法心法在不断地变现,然后就幻现出一个有情,以及他一段段的生命相续。但是真实之中根本没有任何迁变。
这一点以中阴的状况来看尤为明显。也就是以迷乱的力量,在心前会幻现出各种假相。但是真实之中,这些现出来的相确实没有,也从来没有动过。这有与没有,动和不动都是本来不二的。比方说一个人生前造了很严重的恶业,以业习的力量,他的中阴境界里就会显现非常恐怖的境相。比如身后有成千上万条狼狗在不停地追赶,他吓得拼命往前跑,往前飞,可能比火箭的速度还要快。但是真实之中,正当这些境相显现的时候,也没有一丝一毫的实法可得。如果他这个时候能够认识这些境相的真面目,能够觉悟,那么这些恐怖的境相当下就会消失。
“诸法如沫如芭蕉”, 从表面上看,泡沫像是一个实在的东西。但是当我们用手去碰触它的时候,“啪”的一下,就什么都没有了。同样,芭蕉树看上去和其他树一样,似乎有坚实的树干。但其实里面是空的。意思就是,一切诸法乍看起来好像真实存在,但实际上当你触及到它的本性之时,比如用离一多因去观察,就会发现根本不可得,是空性的,所以说诸法如同泡沫、芭蕉。
“此等皆成善说。”意思是说,我们既然能够认识到梦里的根、境、识三者都不可得,就要把这个道理遍及到一切法上。这样佛说万法如梦如幻等就全部成为善说了。也就是,佛经中说的“一切法”、
“诸法”包括内外一切法。不仅色法没有,包括心法也是空性的。这样就彻底了,诸法都是平等空性。否则如果认为依他起识实有,只是它上面的色等遍计法没有,就不能成为一切法空,所以,不能把“诸法”分成两部分,认为这一部分虚妄,那一部分真实,那样就无法成立“一切法如梦”。因为所谓梦、幻等就是指其中任何一法都是虚妄。万法就是如此,无论如何显现,全都只是一个幻相。因此色心等一切法全部是空性。
1.按照唯识宗的观点回答:
(1) 六地菩萨如何证真实义?如何通达唯识真实性?
(2) 种种带相之识如何从阿赖耶识中生起?
(3) 为什么一定要承许依他起有自性?
(4) 什么是“无倒悟入空性”?
(5) 以三相安立依他起性。
2.唯识师以梦喻成立无境唯识,对此观察并回答:
(1) 此喻能否证成其意义?为什么?
(2) 醒时能忆念梦所领受说明什么?
(3) 梦中了别境的情形如何?
(4) 梦喻实际要证成什么?
已说观待觉时识等三皆不生,若于梦中观待梦识。颂曰:
此中犹如已觉位 乃至未觉三皆有
前面已经说过,观待醒觉位来看,梦里的根境识三者都不生。但是就梦中来说,观待于梦识,当时的根境识三者都存在。
意思就是,在白天醒觉位的时候,回想梦里的一切,确实完全得不到。梦中的战争,见到战争中血肉横飞的场面,以及自己心惊肉跳的感觉等等,当时好像生起了这样那样的境相、心识。然而实际上没有丝毫实法可得,根境识三者都不生。但是正在做梦的时候,会觉得在心外有真实的战争,有见战争的眼耳等识,眼睛确实看到战争的场面,耳朵也听到了隆隆的炮声等等,并且产生出各种各样的意识。这就是观待梦来说根境识三者都有。
如虽有无知睡眠,就离通常睡眠之觉者,诸法虽自性不生,然由无明睡眠故,如梦所见,三法皆有。如是未离睡眠梦未醒者,如是自性之三法亦皆是有。
就像虽然有无知的睡眠,按照离开睡眠的醒觉位来看,这梦里的诸法虽然自性不生,然而由于无明睡眠的缘故,就像梦中所见那样,根境识三法都有。像这样,还没有离开无明睡眠的凡夫心前,如是体性的根境识三者也都是有的。
意思是,以梦喻来比喻现实中的情况。其中梦位比喻凡夫的无明位,醒觉位比喻有学道圣者根本位和无学道圣者的大觉位。
就像在梦心的错乱境界当中,感觉一切根境识等全部真实,当时根本不会认为这一切没有。只有醒来的时候,才会发现梦里的一切原本没有。同样,观待于凡夫来说,由于处在无明睡眠当中的缘故,确实感觉有世界,有根身,有取这一切境相的识,所以,针对现在还没离开无明迷梦的凡夫来讲,根境识三者都有。
颂曰:
如已觉后三非有 痴睡尽后亦如是
这里讲到醒觉位的比喻。就像已经从梦中醒来,梦里的根境识三者全部没有。同样,一旦从无明睡眠当中觉醒,就会发现过去生死之中的根境识本来没有。
就像《永嘉证道歌》中所说:“梦里明明有六趣,觉后空空无大千。”“梦里”是指在生死之中,“明明”是说宛然存在,非常清晰。大家都觉得,生死当中的一幕幕境相明明是有的。“觉后”是说觉悟之后,“大千”,是指一切三千大千世界,也就是生死中的境相。意思是觉悟后才发现其实根本没有生死,所以,整个轮回就是一场迷梦。
如梦尽醒后,则梦中所见三法皆非是有。如是尽拔无明睡眠,亲证法界,则彼三法亦皆非有。故离外境非有内识。
就像从梦中完全觉醒之后,梦里所见的根境识三法全部没有。同样,如果无明的睡眠已经消除,亲证了法界实相,睁开了慧眼,那么生死中的根境识三法也都没有。因此说,并非无有外境而独有内识。
这就是破斥对方所认为的外境假内识真。意思是,观待无明未尽的错乱境界,这些根境识平等是有;观待亲证法界,这一切全部没有,所以,不能把根境识三者分开来,而承许外境无有内识实有。
如有翳眼,发等非有而可见故,虽无外境亦有内识。
以上破斥了唯识师的梦喻。下面对方又以翳眼见毛发等来成立无境唯识。唯识师说:比如虽然在外境上没有毛发,但是有眩翳的眼根仍然可以见到毛发等形相。同样,虽然没有外境,也可以单独存在见种种色法形相的内识。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毛发喻:
此亦非理。颂曰:
由有翳根所生识 由翳力故见毛等
观待彼识二俱实 待明见境二俱妄
我们说,这也不合理。由有眩翳的根所生之识,以眩翳的力量,见到毛发等的形相。观待有翳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真实;观待无错乱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没有。
意思就是,跟前面破梦喻一样,对于见毛发这件事,同样也要分两方面来观察。
“观待彼识二俱实”,一方面观待于有翳的错乱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都是真实。就像一个患有眩翳病的人,在他的错乱境界里面,面前确实有毛发的境相,并且有能见毛发相的错乱识。如果问他毛发在什么地方,他会说就在上方不远处,不是在左、右,或者后面。问他毛发是什么样的,他会说大概有一寸长等等。像这样,他会认为真的有毛发,自己也是这样见到的,所以,对于错乱者而言,他心前所现的境相和能见境相的心识都是无欺的。就他的错乱境界来说就是这样。
再好比说一个人有错觉,他说前面有个鬼。如果我们问他,你到底看到了什么?他会说我见到一个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的吊死鬼。再问他,鬼在什么地方,他会说就在我的左边,而且这个鬼经常出现,每次都是张牙舞爪地要来害我等等。虽然正常人看来什么都没有,但是就他自身的错觉来说,那个鬼的形相就是这么现的,他也是这样看到的,所以,在错乱的识前,似现的这样一种形相,以及见这种相的心识,都是真实存在。这就叫做“观待彼识二俱实”。
“待明见境二俱妄”,“明见境”是指没有错觉,明了地见到境界的本相,也就是无错乱的情况。那么站在无错乱的立场上说,毛发等相和见毛发相等的识,二者都是虚妄。就像刚才说的,那个人见到的青面獠牙,披头散发的鬼本来没有,同样,见鬼形相的心识也是虚妄的。见鬼的比喻懂了之后,见毛发的比喻也一样。对于正常人来说,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都是虚妄。
当知唯如梦说,观待有翳之所见,毛发之相亦有。观待无翳之所见,二俱不生。
应当知道,此毛发的比喻和梦喻一样不成立。你说见毛发的比喻当中,毛发相没有,见毛发的心识真实存在。我们说这个比喻也同样需要仔细观察。
其实,观待有翳眼的所见来说,毛发相是有的,并非只有一个孤独的识;而观待无翳者的所见来说,二者都没有,既没有毛发相也没有见毛发相的识,所以,就错乱而言,相、识二者皆有;就无错乱来说,二者皆无。所谓“无有外境唯有内识”是不成立的。
若离外境,识难知故,定应许此。
这里中观师以识境互相观待的道理来破斥对方。中观师说:如果没有外境,识也难以了知的缘故,决定应当承许此理。
意思就是,识境俱起,二者相依而存。离开了境相,根本找不到一个单独的识。就像刚才说的比喻,在那个见鬼者的错乱境界里面,如果没有一个披头散发、青面獠牙的鬼相,哪里会单独出生一个见鬼的眼识呢?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识和境要生就一起生,如果不生,二者都没有。
若不尔者,颂曰:
若无所知而有心 则于发处眼相随
无翳亦应起发心 然不如是故非有
如果你不承认此理,那么就像颂文中所说:假如没有毛发等的所知境,还能出生带彼毛发形相的心识,那么就在有翳者见毛发的地方,正常人的眼跟随着看过去,也应当生起见毛发的心识。但是事实绝非如此,所以并非“无有所知境相,唯有内识”。
这里是反破,意思是说,识和所知分不开。一切都是缘起法,一定要有所知境相才能出生识,没有此所知就没有此识。这一点在因缘上已经限定了。反过来说,如果没有所知还能生识,那么就应当不需要相应的因缘,在什么情况下都能生识。
好比说用照相机给某人拍照,只有当这个人在镜头前出现的时候,才能对他拍照。也就是限定了条件,只有他出现了才能给他照相。如果不需要这个人出现也能为他拍照,那就应当随处去照,都能照出这个人的形相。因为不需要有这个人的因缘就能给他拍照的缘故。同样的道理,只有以眩翳病的因缘,面前会出现毛发的所知相,这样才会有见毛发相的识。如果没有毛发的所知相都能生起见毛发的识,那么无翳者在有翳者见毛发的地方,也应该生起见毛发相的识。因为不需要毛发相都能生起见毛发相之识的缘故。
再比方说,我们只有买了票进入电影院,眼前才会出现银幕上的影相这个所知,这样才能生起看电影的眼识。如果没有电影就能出生看电影的眼识,那就不必买票进场了,我坐在一个没有电影银幕和影相的地方,也能看电影了。因为不必有那种所知境相,就能出生见那种境相之识的缘故。
同样,有翳者就像买了看毛发的电影票一样,只有他能进场,能看到眼前的毛发相。在他的眼前会出现毛发相,然后会有见毛发相的识。比如有翳者说,在我的正前方两米处有毛发,对他来说,毛发的相和见毛发相的识都是真实的。如果说不需要境相也能出生见相的心识,那么,找一个没有眩翳病的人,让他盯着刚才有翳者说见毛发的地方,这个眼睛正常的人也应该生起见毛发相的识。
若有翳人,虽无毛发而生带毛发行相之识者,则有翳人随于何处见有毛发,余无翳人审视彼处,亦应生见毛发之心与彼相同,无境同故。故说无境而有识生,不应道理。
如果说在有翳者的心前,没有毛发的形相还能出生带毛发形相的识,那么有翳者在什么地方见到有毛发,其他无翳的人就看那个地方,也应当跟有翳者一样生起见毛发的识。因为都是无所知境相就能出生见境之识的缘故,所以,你说没有境还能出生见境之识,这是不合理的。
设救此云:若以有境为生识之因,实应如是。然是以前识所熏习气成未成熟,为生不生内识之因。
假设对方对于以上中观师所放的过失做补救,说:如果心外有一个境作为生识的因,那当然有你们所说的过失。但是我们对此不承许。我们认为生识的因不是外境,而是以先前的识所熏的习气成熟、未成熟,作为生、不生内识的因。
意思就是,如果以外境作为生识的因,那么必定要有境的存在,才能出生果法的识。但是我们认为,习气成熟就会出生相应的内识,习气还没成熟就不生这种识。
故唯有前带发相识,所熏习气成熟者,始有彼相识生,余则不生。
所以,只有先前带有毛发相的识所熏下的习气成熟,对于这种人来说,虽然外境上没有毛发,但是可以出生带毛发形相的识。而其他人带毛发相的识所熏的习气还没成熟,所以在他们面前见不到毛发相。
因此,虽然没有外境,也同样有见与不见的差别。也就是以内在的习气是否成熟作为生不生识的因。因此我们没有上面所说的过失。
以下是中观师的破斥:
此亦不然。颂曰:
若谓净见识功能 未成熟故识不生
非是由离所知法 彼能非有此不成
离所知法者,义谓所知非有。若许有功能者,乃可说成不成熟,生不生识。然我不许有彼功能。
你这样来立宗也是不成立的。你们认为由于先前熏的习气功能已成熟的缘故,所以生起带毛发形相的识,这就是有翳识。而正常的净见识,由于那种习气还没成熟,所以不出生带毛发形相的识。总而言之,生不生带毛发形相的识,在于因的功能成不成熟,而不是以心外有所知法来作为因。但是,你们所承许的这个功能,其实不成立实有,所以你的立宗不成立。
现在双方辩论的焦点就落到了功能上。对方说,我们不承许外因果,我们安立内因果。也就是说,现前所生的识带有这样那样的形相,这些全是由于它同类的习气功能成熟而导致的。中观师说,我们现在就说这个功能。如果去观察所谓“以功能生识”,由于在这个因果事件里面,实有的功能没办法成立,所以,所谓“依他起识实有”不成立。
辩论到这里,跟前面的他生是一样的。前面是泛谈他生,这里是特指他生。泛谈他生就是对于一切的他生宗来说。现在是特别针对唯识宗所说的,“由内识功能成熟而现起果位的识”这一因果现象。但是既然是因果,就绝对不可能独立存在,一定是观待而生。因此无论是因是果都无有自性。以下要观察的就是唯识宗所说的“功能” 是否实有。
以上唯识师以有眩翳的眼见毛发相的比喻来成立“识外无境”。唯识师说:有眩翳者见到毛发等的行相只是虚相,并不是虚空中真实存在毛发。因此,虽然无有外境,但可以现起带外境行相的识。
中观师以同等理破斥。中观师说:境和有境互相观待,如果没有所观待的境,也能生起取境相的识,或者说不需要境相作为生识的缘,也能现起带外境行相的识,那么,有眩翳者在何处见有毛发,无翳者应当同样在彼处见毛发。
唯识师补救:识并不是以外境为因,而是以内在前识所熏的习气成、未成熟作为是否生内识的因。有眩翳者由于过去识上熏的能变现毛发行相的习气功能成熟,因此能见到毛发相。而无翳者由于过去识上熏的能变现毛发行相的习气功能尚未成熟,所以不生带毛发行相的识。总之,以先前所熏的习气功能成熟,就会现起带有此种行相的识。
中观师遮破:这种能现起识的功能不成立实有。
云何功能非有?
为什么此能生识的功能没有?
颂曰:
已生功能则非有 未生体中亦无能
此中若计有功能者,为属现在识耶?为属过去与未来识耶?
如果你们认为有能生识的实有功能,此功能必定归属于某一个识。那么,它是属于现在识的功能吗?还是属于过去识的功能?或者属于未来识的功能呢?
所谓“生识的功能”只有这三种情况,如果这三种情况都不成立,那么此生识的功能决定不成立。这样就能遮破由功能所生的识,也就是不成立依他起识实有。
以下对于这三种情况一一遮破。首先遮破“功能”属于已生识:
且已生识中功能非有,若作六啭 [1]名功能之识,则识果性因中亦有,不应道理。若许尔者,果应无因生,芽已生时种子未坏故。故已生识中功能非有。
已生识当中不可能有功能。这又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已生识叫做具有此功能的识。那么,此已生识是果的体性,而功能是因的体性,现在因的功能位中已经有了这个果位的识,这显然不合理。如果这样承许,果应当是无因生。
就好比种子生芽。先前是种子,后来种子灭了,现起了芽,就说此芽是彼种子生的。如果芽已经出生的时候,种子还没有灭,那么芽就不是由种子生的,芽就成了无因生。同样,功能是因,已生识是果,因法功能存在的时候,果法已生识已经有了,就不能说由此功能出生彼已生识。或者说已生识不是由功能生的。因此,已生识当中没有功能。
若作五啭 [2]名从功能识,则已生识从功能生,不应道理,识已有故。前已广说。故已生中功能非有。
第二种情况:如果已生识叫做从功能中生的识。也就是已生识从此功能中出生,这也不合理。识已经有了,不必再从功能中生。这一点在前面总破他生的时候已经广说。比如:“已有重生有何用……”因此,已生识当中没有功能。
所谓“已生识”,其中“已生”二字,就表明这个识是已经生、已经有的识。当功能有的时候,此已生识已经有了。也就不必再从功能中生。因此,不能说以功能生一个已有的识。
下面遮破“功能”属于未生识:
未生体性之识中,亦无功能。颂曰:
非离能别有所别 或石女儿亦有彼
一种未来的,现在还没有出生的识当中,也没有功能。
首先“非离能别有所别”:所生的识为能简别,功能为所简别。只有通过此功能生了一个识,才能简别出此功能是能生这个识的功能。也就是说,要以果法的体性,来确定其因的功能是能生此法的功能。这样,能简别和所简别互相观待,不可能离开能简别,而独自存在所简别。
打比方说,我们面前有一碗米,你说它到底有什么功能?如果果法没有现前,就没办法说它是能生哪种法的功能。因为这些米既可以成为鸡的食物,也可以成为米饭的因,或者成为糕点、米醋等的因,所以,一个法在出生果法之前,不能独自安立它有什么功能。
“或石女儿亦有彼”:“石女儿”指没有的法,如果没有出生果法,还说此法自身有什么功能,那么,石女儿也应当有一个能生他的功能了。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非离能别有所别”:
若无能别,所别非有。如云:“识之功能。”识是功能之能别,功能是所别之事,其未生法,以破立性曰此是识或曰非识,俱不可说。既俱不可说,如何可简别其功能云:“此是彼之功能。”若时无有能别,则全不能说彼从此生也。
“别”是简别或区别之义。如果没有一个能简别,所简别不可能独自成立。就像我们平常说的“识的功能”,其中“识”是功能的能简别,“功能”是识所简别的事。对于一个还没有出生的法,以破立的方式,安立说“此法是识”,或者遮破说“此法不是识”,都是没办法的。既然对于将来要生的果法是识还是非识,现在无法判断,又怎么能决定此能生的功能是生哪种果法的功能呢?所谓“此法是能生彼法的功能”,如果某时没有能简别的果法,就根本不能说彼法从此法产生。或者说,无法安立此法是能生彼果法的功能。
这里,识是一个能简别法,它所简别的事,就是“能生它的因不是生其他法的功能,而是生这个识的功能”。而其他的功能,比如生小麦、发电、录音等的功能,都是由所生的果法,来简别因位时的因缘是什么功能。如果某法没有出生果,就没办法安立它是什么功能。
举例来说,一碗米放在那里,还没有生任何果法,这时候就没办法说它是什么功能。只有把它做成了饭,才能说先前的米是能生饭的功能;把它做成了米粉,前面的米就是能生米粉的功能;把它酿成了米醋,那么这碗米就是能生米醋的功能等等。
同样,“未生识”就是现在没有的法,既然果法还没有出生,就没办法成立“此功能是能生彼果法识的功能”。因此不成立“未生识” 中具有此功能。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或石女儿亦有彼”:
若许未生中有功能者,则石女儿中亦应许尔。故未生中功能非有。
假如承许未生的果法当中有能生它的功能,那么也应当承许石女儿上面也有能生的功能,所以,未生识当中不存在功能。
下面是唯识师对于中观师的妨难作的补救:
设作是念:若识当从此功能生,心想彼当生之识,而云:“此是彼识之功能。”及云:“彼当从此生。”如是能别与所别事,皆可成立。
对方如果这样想:识应当从此功能中生,比如心里想着未来将出生的识,说:“此功能是彼当生之识的功能。”以及说“彼当生之识应该从此功能中生。”像这样,能简别的果和所简别的事都可以成立。
也就是说,在因位作判断的时候,可以把未来法和现在法联系在一起,心里既可以想到现在位的这个功能,又能够想到以这个功能未来将出生的果法。并且它们彼此观待,“此因法是彼果法的功能,彼果法从此因中出生”。 这样一来,能简别和所简别都能成立。
下面唯识师以世间和论典来证明自己的观点:
如世间云:“煮饭”及云:“此线织布。”论中亦云:“前三种入胎,谓轮王二佛。”
比方说,在世间,大家都说“用米煮饭”以及“以线织布”等等。论典当中也说,胎卵生的四种情况当中,前三种转轮王、独觉、佛入胎的情况如何等等 [3]。
所谓“煮饭”,意思就是,虽然在米的阶位没有饭,但是世间人想到半小时之后会出现米饭,也就是现在位的米能出生将来的饭,就说我现在用米来煮饭。同样,“此线织布”是说,人们用线来织布,虽然因位的时候只有线,没有布,但是人们想到以这些线能织成将来的布,所以就说用线来织布。
并且,《俱舍论》里讲到入胎时的几种情况,首先“转轮王入胎”。所谓“转轮王”,指的是这个有情出胎之后,长大了能够继承王位,成为转轮王。但是这其实是未来事,他入胎的时候还不是转轮王。由于他未来会成为转轮王,因位的时候就可以说“轮王入胎”。或者说独觉、佛入胎,这也是指他出胎之后,经过修行能够成为独觉,能够成佛。现在联系未来成为独觉、成为佛的事,在因位上说这是独觉、佛入胎。
以下中观师对于唯识师的补救进行遮破:
此亦全无心要。颂曰:
若想当生而说者 既无功能无当生
中观师说:你说的全无实义。如果想到将来出生的果法,而说现在的因是能生彼果法的功能,或者彼果法由此因法而生。但实际上,现在没有果法,所以不能说此因是能生果法的功能。既然现在无法成立能生果法的功能,也就不成立彼果法未来将会出生。
且若有生者,乃可说当生。其常不生者,如石女儿等或虚空等则决定不生。
如果有一个实法的生,才可以说将来生什么。如果恒时不生,就像石女儿或者无为法的虚空等一样,本来生不出这样的法,就决定不会有生。
下面进一步解释功能不成立,则无法成立未来的生:
是故此中若有功能,乃可说识当来生,若未来识非有则无彼功能,既无功能,则识之当生非有,如石女儿等。此亦解释煮饭等喻。
所以,现在如果有一个实有的功能,就可以说识将来由此而生。但是现在位的时候,未来识根本没有,所以就没有能生它的功能。既然没有一个真实的功能,以这个功能将会出生的识也就没有,就像石女儿等一样。像这样,解释煮饭、织布等的比喻也一样。
要知道,现在位的时候,未来识根本不存在,就像石女儿一样。既然没有未来识,那么,能生未来识的功能也就不成立。因为功能是依于所生的果法识来安立的,既然果法丝毫没有,能生果法的功能也就不可能有。能生果法的功能没有,由此功能生识就不能成立。思考题
1.唯识师以毛发喻证成无境唯识,阐述其观点并以理破除。
2.观察唯识师所许实有能生识之功能并以理破除。
(1) 分两种情况破功能属于已生识。
(2) 破未生识中有此功能。
(3) 破过去识中有此功能。
下面以识和功能彼此观待,进一步推出依他起识无自性:
复次识与功能,应互相待。如是亦无依他起性。
这样就知道,识和功能互相观待而成,不能独自成立。也就是说,识观待功能才能出生,无法独自成就。功能观待所生的识才能安立,无法独自成立为生识的功能。像这样,既然彼此互相观待,也就毫无自性可得。因此是缘起生,没有自性。
同样,依他起识观待因位的习气功能而生,此习气功能观待果位的依他起识而立,由于彼此互相观待,毫无自性,所以,你们认为依他起识实有绝对不成立。
以下对于“观待他而成的法无自性”的这一道理,进行详细地阐述:
颂曰:
若互相依而成者 诸善士说即不成
如果两个法互相依待而成,那么有智慧的人就说:决定不成立有自性。
就识和功能这一对互相依待的法来说,也是一样的:
要已有识乃有彼功能,要有功能,乃从彼生识。如是即成互相依待。若许此者,则识非有自性。喻如有长乃成短,有短乃成长,有彼乃成此。
要有这个识,才成立能生它的功能,要有能生识的功能,才会由它生识。这样,识和功能成为互相依待。如果这样承许,识是依他而起的,也就没有自性。就像长和短互相观待而立,观待长才成为短;观待短才成为长,有所观待的“彼”才能成立“此”的体性。
所谓“互相依待”,就是说一者必须观待另一者才能成立,脱开另一者无法独自成立。这里是说,由先前在识田中熏了某种功能,后来才能现起果位的识。同样,要现起果位的识,才能安立前面的功能是能生什么法的功能。总之,二者只有依靠观待才能成立。
以长、短来作比喻:就好比说一辆公交车,你说它是长还是短?观待一辆自行车就很长,观待一辆火车就非常短。如果它上面有独自成立的长或者短的自性,那么它在任何时处都应当是长,或者都应当是短,但是这不成立。只有观待一个比它短的法,才能显出它长的相,以此安立它为长;观待一个比它长的事物,才会出现短的相,而安立它为短,所以,长和短都是假立的。这样就知道,大小、多少、高低等等,都是假立,因果也是如此。
下面月称论师引用并解释《四百论》里的教证,继续证成这个问题:
如《四百论》云:“若法因待成,是法还成待,今则无因待,亦无所成法。”此义是说若识等法,因待功能差别而成,其所待法功能差别,还因观待此识乃得成立。是则当说此二谁是所待,谁是所成。
这里月称论师直接对偈颂作了解释,我们就不单独再作解释了。偈颂的意思是说,如果识等的果法,因为观待功能差别才能成立,而所观待的功能差别,又观待于果位的识才能成立,那么,你说这两者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
也就是说,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识互相观待。识不可能独自成就,它一定要观待因位的功能差别,才能出现果位的识的差别。但是,因位的功能差别观待于出生什么样的识而安立,如果没有出生果位的识,就无法成立是什么功能差别。这样彼此之间互相观待。既然互相观待,那你说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呢?
这两者就像两根木头支起来的一个角,脱开一者另一者无法独自成立。其实就成了有则俱有、无则俱无。也就是如果互相观待,只能是同时有或者同时无。但问题是,同时有的时候,也就是一者有的时候,另一者也存在,这样彼此毫无关系,就不成为观待了。如果出现了前后的一有一无,一者依靠另一者才能出生、安立,但是不是同时有,也就无法成立为互相观待。这样就成了无法解决的矛盾。
同理,你怎么能承许识由功能出生?如果识和功能不同时,其中功能在前识在后,但是没出生识的时候,根本不能说那是什么功能。如果识在前功能在后,这样没有功能又怎么可能独自出生一个识?如果识和功能同时有,也就是当功能有的时候,识已经有了,二者毫无关系,又怎么能说识是由功能生的?所以,只要你承许识和功能是实法,就绝对没办法安立它们有任何关系。这样,就逼得对方不得不承许识和功能都是假法。
又云:“若法因待成,未成云何待,若成已有待,成已何用待。” 此义是说,若识因待功能而成者,为识已成而待功能?为识未成而待功能?若未成者,未成故如兔角,应不待功能。若谓已成而待者,彼已成故复何用待。
偈颂的意思是说,如果一个真实的识,由于观待功能而成就自体。那么这个识只有两种情况:它是已经成就的法,观待功能而造就的呢?还是未成就的法,观待功能而造就的?如果它是未成就的法,它的体性就是未成,就是“无”,像兔角一样,一无所有。那么,一个持有“无”的体性的法,就不必要观待什么,永远是无。如果这个识是已经成就的法,那么,它的自体已经成就了,已经有了,还需要观待什么来出生它吗?
总之,这里是观察果法的识。如果它是个实法,决定不超出“有” 和“无”这两种体性。如果它是“有”的体性,那么,它自体已经有了,还需要观待什么呢?如果它是“无”的体性,自体是“无”,又需要观待什么呢?
所以,根本没办法成立依他起识是实法(有自性的法)。
故诸善士说,互相依待而成,即不得成。故未来识中功能亦非有。
所以善士们说,凡是彼此依待而成的两个法,绝对不成立实法或者有自性。因此,未来识中有功能也是不成立的。
意思就是,因位有功能没有识。如果观待此功能而产生未来识,那么,我心里想着现在因位的功能,以及未来将出生的识,说这个功能是能生未来识的功能。这样一来,功能和未来识,彼此之间就是互相依待而成的,绝对不可能独自成立。
为什么呢?一方面,两者既然互相观待,就没办法说到底谁是所观待,谁是所成就。
另一方面,它们之间没办法成立任何关系。因为,如果是一前一后,没有识的时候,已经有一个实有的功能,那么这个实法功能不观待于未来的识,它自身就无法成立为未来识的功能。或者,没功能的时候,有一个实有的识,但实际上,没有能生它的功能,识根本没办法出生。如果功能和识同时有,既然有功能的时候已经有识了,怎么能说识是观待功能而生的呢?也不成为观待。
或者,针对这个识来说,既然它是实法,一般来说只有“有” 和“无”两种体性。(虽然还有“亦有亦无”和“非有非无”的情况,但是一般人不会那么想。)如果它是“有”性的法,那么,已有的法不必观待,自身已经成为“有”;如果是“无”性的法,那么,一个本无的法,就像石女儿一样,也不必观待什么,永远是无。
这样就可以证明未来识中功能不成立。
以下遮破“功能”属于过去识:
今更当说过去识中亦无功能。颂曰:
现在宣说过去识当中也没有功能,颂文中说:
若灭功能成熟生 从他功能亦生他
唯识师说:一个已生的识,灭了之后,会在识田里熏下一种功能,当这种功能成熟的时候,就会出生果法。也就是从他性的功能中,出生他性的果。
这里对方承许的是,过去识灭后,在识田里熏下能生将来识的功能。此功能属于过去识。
若谓已生正灭识,为生果故,于阿赖耶识熏成功能差别,从彼已灭识之功能成熟,而生当生之识者,则应从他功能而生他果。
以杀生为例,一个人拿刀刺向牦牛,这时,他生起了一个杀生的识。而这个识第二刹那无间就灭了。虽然杀生的识已经灭了,但将来必定会出生果报。因为识灭的同时,就在阿赖耶识当中熏下了习气,或者说熏成了一种功能差别。当这种已灭的杀生识熏下的功能,在未来位成熟的时候,就会出生在地狱里受报的识。也就是过去识灭后熏成了功能,这个他性的功能成熟,就会出生未来他性的果。
何以故?
为什么说 “从他功能而生他果”呢?下面唯识师具体解释。颂文中说:
颂曰:
诸有相续互异故
如云:“达努谓增广。”以辗转义名曰相续,犹如河流相续不断,因果相续转时,由于生死辗转无间,次第不断,是三世诸行刹那之能取。由此遍于相续支分刹那中有,故相续支分之诸刹那,名有相续。彼等互异各别为他,是敌宗所许,故果刹那后时生者,离因刹那习气而是他性,是则从他功能应有他生。
梵文的字界“达努”是增广的意思。再加上字缘,就有辗转的意思,叫做“相续”。就像河流一样相续不断。同样,因果相续流转的时候,由于生死辗转不断,刹那刹那次第而行,所以这个相续就是过去、现在、未来的诸行,或者诸有为法的各个刹那的能取。因为“相续”遍在相续里的每一个支分刹那上,所以相续支分的每个刹那就叫做“有相续”。
也就是说,从前到后辗转不断的法,叫做相续,它是能取。在这个相续上面能取到过去、现在、未来诸有为法的各个刹那,这些刹那就是所取。其中“相续”是一个总体概念,它遍在三世迁流的每一个刹那上,每一个刹那都叫做“有相续”。比如,一个“家”,其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叫做“有家”,因为每一个人都有这个家,或者说“家”遍在每个人身上。那么,由这些家庭成员组成的就叫做 “家”。再比方说“国家”,国家由民众组成,这个“国家”就遍在每一个公民上面,所以每一个公民都叫做“有国家”。就个体来说,每个人都叫做“有国家”的人,就总体来说,就叫做“国家”。像这样,“相续”和“有相续”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所谓“相续”无非就是这些刹那的心识。由于其中每一个刹那都是依他起识,都是实法。因此,各刹那之间彼此互为他体。这是对方唯识师所承许的观点。后面出生的果位的刹那,它和因位刹那的习气,互为他性。也就是说,由于每刹那的依他起识都是实法,因此,在三世迁流的过程当中,每个刹那都是一个独自的实体。那么,因位的识熏了习气,后来习气成熟而现起了果位的识,这两者一前一后,互为他性。像这样,从因位的一个他法的功能识,出生他法的果位识,所以应当有他生。
下面中观自宗对此做破斥:
若谓许故无此过者,是亦不然。应一切法从一切法生。
颂曰:
一切应从一切生
此于破他生时已说,故不更述。
如果认为这样承许就没有过失,其实不是这样的。这样承许,由于他性相同,仍然有一切法从一切法生的过失。这一点在前面总破他生的时候,已经以理宣说完毕,这里不再重复。
设救,颂曰:
彼诸刹那虽互异 相续无异故无过
假设对方又这样挽救:“虽然因位的功能识,和果位成熟时现起的识,是彼此互异的他性,但是,这两种识属于同一相续,所以没有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意思是说,虽然承许他生,但是并不会有“一切应从一切生” 的过失。因为我们说的“他”,不是指一般他性的两个法,成为能生所生。而是指属于同一相续,具有特殊他性的两个法,才能由一者生另一者。或者说,因位的功能,只能生一个属于同一相续的果位的识,而不会生属于其他相续的识。
所以,我们要加上“属于同一相续”这个限制条件,这样才承许有他生。而不是不具这个条件,随便两个他性的法,都能由一者生另一者。就好比说种子生芽。虽然因位的稻种和果位的稻芽属于他性,但是,由于它们属于同一相续的缘故,稻种只会出生同一相续的稻芽,而不会出生麦芽,或者石头、桌子等等。因此没有“从一切生一切”的过失。
若作是念:彼是有相续诸刹那性,更互为他,此相续唯一,故非一切法从一切法生。若如是者可容无过
假如唯识师这样想: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识,它们是同一个相续当中的不同刹那,并且彼此互为他体。由于它们属于同一相续,所以不会有从一切法中生一切法的过失。这样承许他生就没有过失了。
下面中观师对于对方的补救做遮破:
然彼不成。颂曰:
此待成立仍不成 相续不异非理故
中观师说:你的观点不成立。因为你的能立,也就是功能和识属于同一相续,这一点还有待于成立。既然能立尚未证成,你的所立仍
然无法成立。其实,功能和识属于“一实有相续”,这一点不合理。
为什么呢?
自性互异诸法,是不异相续之所依,不应道理,是他性故,如他。
诸唯识师认为的——自性各异的不同刹那法,它们是同一相续的所依,即这个相续存在于各个他体的刹那上。(实法的相续是能依,各个刹那是所依。)但是,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前后两个刹那是他体的法,就像两个别别无关的人一样。
颂曰:
如依慈氏近密法 由是他故非一续
所有自相各异法 是一相续不应理
如是说此是一相续亦不应理。
对方认为,所谓“一相续”是实法,但是这绝对不成立。为什么呢?
如颂文中所说:
就如同慈氏和近密两个人,他们是各自不同的他体,就像东山和西山一样。怎么能说是一个相续呢?同样,你所承许的依他起识是实法,也就是因位的功能识和果位现起的识是两个实法。那么,既然两个实法独自成立,这就好比东山和西山一样,又怎么能说是同一相续呢?这也是不合理的。
要知道,“一相续”就是独一的法,是不二的。但是,既然承许各个刹那是实法,也就是别别不同的他体法。既然实法的功能和识是别别不同的他体法,就决定不可能是不二一体的法。就好比东南西北四幢楼,不能说是一体。或者,同一条林荫道上的每一棵树各不相同,不是一体那样。如果明明是他体法,还说属于不二的同一相续,那么慈氏和近密两个人就成为不二,东山和西山也成为一相续了。
因此,只要承许功能和识是他性法,就无法安立它们属于实有的一相续。我们平时说“一相续”,仅仅是以前后各个刹那相续不断这一点作的假立。而实法的“一相续”是根本没有的。
像这样,破掉了对方补救的“同一相续”。那么,诸唯识师承许的因位的功能和果位的识仍然是别别互异的实法。既然承许能够从一个他性的因法功能,出生一个他性的果法识,那么,他性相同的缘故,也应该从功能中出生一切他性的法。进一步说,任何两个他性的法,都应当能够建立能生所生的关系了。
以下是总结:
此中前说由识功能成未成熟,生不生识,非由所知有无。今说功能非有即破其执,故无所知,识定非有。
前面唯识师说:以先前所熏的生识功能成、未成熟,决定生、不生内识。而不是由所知的外境有或无,来决定是否生识。也就是说,如果之前熏入的生识功能成熟了,就会生起带那种行相的识;如果前面熏下的生识功能还未成熟,就不会出生带彼行相的识。
中观师针对对方所安立的“由生识功能是否成熟,决定是否生识”这一点,指出“功能”不实有,来破除他的执著。也就是说,因为“生识功能”只有属于过去识、现在识、未来识这三种情况,而我们以上对于这三种情况,已经详细地破斥完毕。既然三种情况都不成立,那么,生识功能也就无法成立了。
这样,由于境和有境彼此互相观待,境有则识有,境无则识无。因此,既然没有所知境相,也就无法成立自性实有的能知识。
如是说已,诸唯识师复欲申述自宗,成所乐义。
中观师遮破唯识师所承许的实有功能之后,诸唯识师再次想申明自己的观点,建立所喜爱的宗义。
颂曰:
能生眼识自功能 从此无间有识生
即此内识依功能 妄执名为色根眼
颂文中说:
从能生眼识的功能当中,无间会出生后一刹那的识,这就是内识生起所依止的功能。人们以妄执而称此功能为色法体性的眼等诸根。
意思是说,并不是以色法体性的根为所依而生识,只是对于生识所依的功能称为根。对于能生眼识的功能,称为眼根;对于能生耳识的功能,称为耳根等等。它们并不是色法体性。
眼识习气,是由余识正灭时于阿赖耶识熏习而成,由此成熟,便于后时生彼行相相同之识。彼识所从生之无间功能刹那,即彼所依。
以眼识为例,所谓“眼识习气”,是指由于因位其它的眼识正灭的时候,在阿赖耶识当中熏习而成为习气功能。由于这个习气成熟,就会在未来的时候,生起和因位熏入的习气行相相同的识。这个果位的识,从已成熟的习气功能当中出生。这前一刹那的功能,就是生识的所依。
也就是说,我们现在这一刹那的眼识,以前一刹那成熟的功能为所依而现起。就好比种子到了成熟位的时候当即开花。由于前一刹那种子的势力已经蓄积到量,已经成熟了,所以,以这一刹那的功能势力为所依,无间就现起了花。
我们前面也讲过,唯识宗安立的“种现熏生原理”。意思就是,任何一种业生起的时候,无间会在阿赖耶识当中留下影响,这种影响,有感果的功能。它就叫做“习气”,其中“气”是气氛的意思。或者说是一个因位的种子。这个种子一旦成熟,就会起现行。或者说这是两位的阿赖耶,因位叫做“种种习气阿赖耶”,果位叫做“成熟阿赖耶”。也就是在一个阿赖耶识当中,各种行为造作不断地熏成习气,习气成熟的时候又会不断地变现出种种果相。
我们通过现在的梦境也能说明此“种现熏生”的道理。具体来说,白天遇到了什么境,做了哪些事等等,都会在阿赖耶识上熏成一种习气。这个习气的势力达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因缘聚合,自然会现出这方面的梦境。如果遇到的一些人、事等等,对你的心特别有影响,那么在你的心上,所熏下的习气势力就会比较强,就很容易出现这方面的梦境。
比如,一个人上学的时候,每次考试都很紧张。这种非常紧张的情绪对他的影响很大。结果他到了四五十岁的时候,还会常常做考试方面的梦。这就是因为,原来那种紧张过度的心态,在他的阿赖耶识上,熏下了很深的习气,所以遇到缘的时候就会现行。再比方说,一个人对于某位异性的情执很深,结果他的梦中就会出现相关的境相。这也是因为他先前见过那个人,并且数数现行贪心等等。这样在识田里熏下了很深的习气,梦里就会出现那些相应的境相。
另外,如果造了罪业,阿赖耶识当中就会熏入黑业的习气,会变现出内心当中不安、恐惧等的相,所以罪业深重的人会常常感到良心不安,在梦里也会出现相应的境相。相反,如果在阿赖耶识当中熏下的是清净的习气,到它势力成熟的时候,也会现行各种的相。比如,白天对于某些法义钻研得很深,由于当时在这方面花的心思非常多,心力也非常强,这样在梦里就会出现研讨、辩论,思惟法义等的相。或者,白天的时候,常常思惟“现在是梦”。当这种心念串习到量的时候,也就是熏入的习气势力达到非常强的程度。那么做梦的时候,就会立即想起“现在是梦”。这也是因位的时候,熏入的习气现行,起作用了。
像这样,唯识师安立习气是一切万法变现的依处。也就是说,如果过去没有在阿赖耶识当中熏入这个习气,现在就不会显现各种各样的相。或者说,现在看到什么,听到什么,心里起了哪些念头,出现了哪种执著状态等等,这时候就在阿赖耶识里熏下习气了。之后当习气功能成熟的时候,就会现行。而且现行的时候绝对丝毫不会错乱。
“由此成熟,便于后时生彼行相相同之识。”其中“相同”就是指同类,也就是因位熏下的习气成熟,这个时候会生起同类行相的识,而不是其他异类的识。比如,曾经熏下的是善业习气,成熟的时候,就会现起很多安乐的相,而绝不会是苦相。如果熏的是恶业习气,就不可能现前安乐的境相。熏的是贪业习气,到时候自然现起贫穷、困苦等的相。
另外,世间人认为的“天赋”也跟前世熏入的习气有关。比如,有的人从小就擅长歌舞,有的人几岁就能看病、开药,有的人不太识字的时候,就会作诗等等。
而且,前世在古代做过刽子手的人,由于往昔习气势力的作用,这一世眼睛会常常喜欢盯着别人的脖子。前世做戏子的人,举手投足之间就会有戏子的感觉。前世做书生的人,从头到脚就会透着一股浓厚的书卷味……这些世间人认为的天生具有的气质,很明显也是前世熏的习气功能。
总之,由往昔所熏的习气功能成熟,现起各种各样的识。
下面讲,世间愚人不了知这一点,妄执有色根为生识的根本:
世间愚人妄执彼为有色眼根,实离内识,眼根非有。所余诸根亦如是知。
世间愚人不了解内在的缘起,把原本由功能生识,妄执为色法体性的眼根等等。实际上,离开了内在的识,并没有心外色法体性的眼根。其余的鼻根等也如是了知。
“世间愚人”指不通达唯识变现原理的人。一般世间人只看外在粗显的现相,会认为,我们因为有眼睛,所以能够产生对色法的了别,因为有鼻子,就能够产生对气味的了别等等。比如,现在的自然科学,认为整个世界有一个独立的色法体系,它依照自然程序而运作,并不受心识的影响。这种学说一旦深入人心,人们就会忽略内心,会变得很冷漠,而且会导致过分地追求物质生活。因为他们认为心外的物质最真实,最有意义。原本是万法作者的心,却退到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了。
下面唯识师继续建立他的观点:
已说无有离识之眼等根,当说色等亦不离识。
以上唯识师讲到,离开心识并没有色法体性的眼等诸根。下面唯识师建立色等的境,是心识变现的行相,并不是离开识而独自存在。
颂曰:
此中从根所生识 无外所取由自种
变似青等愚不了 凡夫执为外所取
世间当中,从根或者功能所出生的识,现起的时候必定具有见、相二分。其中相分,也就是前五识所取的色声香味触,它们实际上并不是外在的所取。由于自内的种子功能成熟,就变现出似乎是青色、黄色等色法的相,或者风声、雨声等声音的相,以及各种香、味、触等的行相。愚人由于不了解这些似现的境相只是内识的变现,从而把它们执为外在独立的境,这就叫做外所取。
以下唯识师以譬喻说明“自内变现”境相的道理:
如汾都唧缚迦,及甄叔迦等生为红相者,非如摩尼要待外色渲染。是彼芽等相续,从自种子功能而有差别相生。如是虽无青等外色,亦有识生变似青等,世间于此变似青等,即执为识外境自性。
好比说汾都唧缚迦,以及甄叔迦等的花,它们一出生就呈现出红色的相,而不是像摩尼珠那样,要在外面涂上红色的颜料,才会现为红色。那么,这些花本具的红色是从哪里来的呢?花等自己的种子上具有显现红色的功能,到成熟位的时候,这些植物芽等的相续,就从自己种子的功能当中出现了红色等的差别相。意思是说,汾都唧缚迦、甄叔迦花的种子虽然不是红色,但是它们有变现红色的功能。这些种子,经过不断地滋润、生长,到成熟位的时候,自然会开出红色的花。
“如是虽无青等外色,亦有识生变似青等。”像这样,虽然没有心外的青色等的相,但是由于内识习气成熟,就会变现出好似心外有的青色等相。
举例来说,一个人杀了一头牛。在他的行为结束的时候,阿赖耶识当中就熏成了杀业的习气。虽然当时在因位,根本看不到什么。但是,以这个杀业种子的功能,到果位成熟的时候,自然就变现出地狱里的火海、刀山,以及各种的刑具。会见到种种狰狞、恐怖的色形,各种恐惧的声音,会闻到焦味、霉味、腐味等等,以及触到烊烔灌口的苦触等等。总之,会辗转不断地现出种种苦相。这一切的相分,都是从先前熏的杀业的种子功能当中变现出来的。而不是从外面请来很多人,打造出地狱里的铁地、刀山、油锅等的场景,或者雇很多的狱卒来折磨罪人等等。这一切色声香味触等的相唯一是内识自现。这样就知道,众生在六道当中,无论遇到哪种境相,受用什么样的果报,都是唯识变现。
“世间于此变似青等,即执为识外境自性。”但是,世间有情对此并不了知,他们对于唯识变似的青色等相,执著为心外的外境自性。
佛在《宝云经》[4]里讲到这样一个比喻:一个画师,自己画了一幅很恐怖的夜叉鬼像。结果后来他自己看到这幅画的时候,竟然吓得昏倒在地了。一切凡夫也是这样。以自己的心造作出这一切色声香味触的境相,结果在这些境相里迷惑了,认为都是心外存在的法。在这样的生死界当中流转,感受种种身心忧苦。
实际上,我们正处在一张业感的图画里面,而心识就像画笔一样,能画出千山万水、天堂地狱等的一切色声香味触的境相。而这五识所取的境,都只是自变自缘,根本不是心外的色法。只是这些相非常迷惑人,让人感觉真的有一个外在的世界,色声香味触等行相都是心外真实存在的法。就像在梦中迷惑的时候,会感觉心外真的有很多人、事、物等的法一样。
譬如湖中净水充满,湖岸树枝系以红宝,水中影像似宝相现,故觉湖中似有真宝。然此湖中彼宝非有。当知识亦如是,故离内识别无外境。
再比如,湖中充满了净水,湖岸边的树枝上系着一个红珍宝,水里映现出它的影像。由于人们不知道只是因缘和合,显现好似红宝的相,而误以为湖里有一个真正的红宝。其实湖里面根本没有红宝。应当知道,由内识变现色等的行相也是如此。因此,根本没有离内识而独自成立的外境。
我们心中曾经熏下的习气,到成熟位的时候,就会变现出一种影相。我们会误以为它们在心外真实存在。但是实际上,这些行相只是内在识的幻变而已。
复有异门。颂曰:
如梦实无余外色 由功能熟生彼心
如是于此醒觉位 虽无外境意得有
另外,还有其他门类的譬喻,能够成立“识外无境”。颂文中说:
就像梦里没有梦心之外的其余色法,由于先前熏入的习气功能成熟,就生起了带种种色法行相的梦心。同样,在白天醒觉位的时候,虽然没有外境,但是有带种种行相的内识。
首先讲比喻:比方说,一个人梦到自己在山里面游玩。当时梦心一现行,由于它具有见、相二分,他就会感觉自己处在一个很宽广的环境当中,能看到各种各样的境相。但实际上,梦里的一切显现都只是习气变现出来的,梦心之外的事物一丝一毫也不存在。但是,正处在梦中的时候,会有很深的错觉。会认为那些都是心外真实存在的境。看到美好的境相时,心情也会很愉悦。遇到了虎狼等的袭击,就会感到十分恐惧,会想方设法地逃脱。但是,一旦知道这些都只是梦心变现,都只是假相。就不再觉得有什么值得欢喜,也不会再恐惧什么了。
醒觉位的时候也一样。一切境相都只是自变自缘。根本没有识外存在的境。不了知这一点的时候,就会把这些识的行相执为心外的境,会发生种种烦恼,感受各种各样的忧苦。一旦通达了“识外无境”,就会止息一切向外的追求、执取,会打消于心外建立什么意义,或者寻找哪条道路等的想法。
以上唯识师申述了自宗的宗义,证明眼等诸根,以及色等境相,都只是唯识变现。建立识外无境的道理。
以下中观师凭借圣教和正理两方面的依据,遮破唯识宗“无有根、境,唯有内识”的观点。
首先以理破斥:
此皆不然。颂曰:
如于梦中无眼根 有似青等意心生
无眼唯由自种熟 此间盲人何不生
中观师说:你们说的理由都不成立。
你们所举的梦喻中说,就像梦里没有眼根,但是仍然有变似青色等行相的意识心生起。如果按你们所说,不必以色法眼根为因,唯一以内在能变似青等行相的种子成熟,就能现起带青等行相的意识。那么,醒觉位的盲人,为什么不生起变似青色等行相的意识心呢?也就是说,盲人虽然没有眼根,但是在他的第六意识前,应当如梦境一样现起青色、黄色等的行相。
如醒觉位眼观众色能生明了眼识。如是梦中,若无眼根唯由自内习气成熟,能生意识如眼识者,则醒觉位之盲人,由自习气成熟,何故不生如是行相之意识如不盲者?二位无眼相同故。
前面唯识宗以比喻成立“无有根、境,唯有内识”的时候讲到:就像醒觉位的时候,以眼睛观看青等的各种颜色,能生起明了青等颜色的眼识。在梦中也有类似的情形。梦中虽然没有眼根,唯是以自己内在的习气成熟,就能生起变似青等行相的意识,好像眼识一样。(以这个比喻证明,和梦中相同,醒觉位的时候,虽然没有色法的根,但是有带种种行相的内识。)
这里中观师破斥:如果这一点成立,也就是不必观待眼根,只要自己内在的习气成熟,就能变似青色等的相。那么,醒觉位的盲人虽然没有眼根,以他内在的习气成熟,为什么不生起能变似青色等行相的意识,和有眼根的人一样能见到色法行相呢?因为梦位和盲者的醒觉位,同样无有眼根的缘故。
也就是说,既然梦中没有眼根,以内在习气的成熟,能够生起带青等行相的意识。那么同样,盲人没有眼根,也应当像做梦一样,在自己的心前能够见到青色等各种的形状、颜色。虽然这种“见色法”,不会跟明眼人醒觉位的时候完全相同,但是,他应当可以处在一种像梦一样的意识境界当中,见到种种的形状、颜色。然而事实上,盲人在醒觉位的时候,什么也看不见。
下面是唯识师的补救:
若谓如是行相意识之因,非是无眼,是由彼行相意识功能成熟,若有彼功能成熟者,乃生如是行相意识。此复要仗睡眠为缘,故唯梦中乃有,醒时非有。
假如对方这样说:如果变似青色等行相的意识之因,是没有眼根,那么,以梦位和盲人醒觉位同样没有眼根的缘故,确实盲人也应当像梦中见色法一样,能够见到种种的形状、颜色。但实际上,是由于能变似这种行相的意识功能成熟,才变现出梦中青色等行相的意识,所以,只有能变似这种行相的功能成熟,才会生起带这种行相的意识。而且,还需要依仗睡眠作为助缘。而只有在梦位,才具备这两种条件,所以,只有梦中才会有这种现象出现。由于盲人醒觉位不具备这两种条件,所以,不会有这样的现象发生。
以下中观师一步步地遮破唯识师的补救:
此不应理。颂曰:
若如汝说梦乃有 第六能熟醒非有
如此无第六能熟 说梦亦无何非理
中观师说:这不合理。就像你所说,梦中才有变似色等行相的第六意识功能成熟,而盲人的醒觉位没有这种第六意识功能成熟。但是,你是以什么根据这样说呢?如果没有根据,只是随意而说,那么,我也同样可以随意说,就像盲人的醒觉位,没有变似色等行相的第六意识功能成熟,梦中也没有能变似色等行相的第六意识功能成熟。这样有什么不合理呢?
第六谓意识,若汝仅凭口说,梦中乃有如是行相意识功能成熟,非是醒时。吾等亦说,如醒时无有如是行相意识功能成熟,如是梦中亦非有。
这里中观师以同等理破除。
偈颂中的“第六”指第六意识。中观师说:如果你没有决定的根据,只是单凭口头上说,梦位才有变似青等行相的意识功能成熟,而盲人的醒觉位没有。那么,我们也可以说,就像盲人醒觉位没有现青等行相的意识功能成熟,同样梦位也没有这种功能的成熟。
下面中观师进一步破斥:
颂曰:
如说无眼非此因 亦说梦中睡非因
就像你们所说,无眼根并不是变似此种意识行相的因,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对于梦中有变似色法行相的意识来说,睡眠也不是生起它的因。如果你说睡眠是生起梦中变似色法行相意识的因,那么同样也可以说,眼根也是梦中见色法的因。
梦中见境,应无眼识行相相顺意识功能变异成熟所起意识,识所依根无作用故,如醒时之盲人。是故如无眼非醒时盲人生识之因,如是睡眠亦非梦中彼识习气成熟之因。
这里中观师进一步以同等理作破斥:
梦中见境相的时候,应当没有与眼识行相随顺,或者相似的意识功能成熟,而现起变似青色等行相的意识。因为梦中识的所依— —根不起作用,就像醒时的盲人一样。(意思就是,既然你承许梦中无根,那么,就应当像醒时的盲人无根一样,不会现起见青色等行相的意识,同样没有根的缘故。)所以,如果你说,无有眼根并不是醒觉位盲人生起带色法行相意识的因,同样也可以说,睡眠也不是梦中变似色法行相的意识习气成熟的因。
总之,如果你承许无有根、境,唯有自性实有的识,那么既然识有自性,就不必观待习气成熟才现起,应当在任何情况下都能现起。
以下是中观师的总结:
于是颂曰:
是故梦中亦应许 彼法眼为妄识因
是故梦中亦应许有如是行相之境,如是行相之识,及如是行相眼识之所依。
通过以上的分析就知道,不仅在醒觉位的时候,应当承许有根、境、识三者。梦位中也应当承许有这种行相的色等境,有这种行相的眼等识,以及有这种行相的识的所依——眼等诸根(或者说彼见色法的眼等诸根是生起虚妄识的因)。
下面中观师以能立等同所立不成之应成因,破斥唯识师的观点:
颂曰:
随此如如而答辩 即见彼彼等同宗
如是能除此妄诤
随着唯识师对于中观师以如是如是的理由而答辩,就会见到彼彼能立的理由等同所立之宗而不成立。这样就能遣除唯识师的妄诤。
自宗说云:醒位三法皆自性空,是所缘故,如梦。
他便说云:醒时内识由外境空,是识性故,如梦中识。又云:醒时所缘境,是虚妄性,以是境故,如梦中境。
如是又云:若无依他起性,染净非有,无所依故,如龟毛衣。翳喻亦如是说。
此唯识师由如是等门随作如何答辩,中观智者,见彼彼答辩,同所立宗,即能除遣此妄诤也。
下面分别解释:
首先“自宗说云:醒位三法皆自性空,是所缘故,如梦。”
中观自宗说:醒觉位的根、境、识三法,都是自性空或者无自性,是所缘之故,譬喻如梦。
意思是说,根、境、识三者,都只是妄识所缘取或计执的法,除妄识计执之外,并没有实义,犹如迷梦中的根、境、识那样。不观察的时候,根、境、识三者都有。它们都是缘起法,需要依靠众缘和合才能现起。也就是在众因缘当中,要有识所取的境,还要有生起识的所依根,这样才能现起了别境相的识,缺一不可,就像梦中三法都有一样。然而在真实中观察,根、境、识三者全部了不可得。
“他便说云:醒时内识由外境空,是识性故,如梦中识。”
他宗唯识师对此辨答:醒觉位的时候,内识由外境空,或者说识外无境,是识性之故,譬喻如梦中识。
意思就是,只有内识,无有外境,一切根、境等都是识的体性。就像梦中只有识,除此之外,根、境等全部没有。
这样要知道,虽然中观宗和唯识宗都用了梦喻,但是对于梦的诠释,以及所要表达的意义是不同的。中观宗认为根、境、识三法在梦中平等有,所以不观察的时候三法都有,真实中全部是空性。而唯识宗认为梦中唯有识,无有根、境,所以,真实中唯有内识,无有外境。
“又云:醒时所缘境,是虚妄性,以是境故,如梦中境。”
然后唯识师又说:醒时所缘的境相,全部是虚妄的体性,是境的缘故,譬喻如梦中的境。
也就是说,由于一切境相都是识变现出来的,所以是虚妄的体性,无法独自成立。就像梦中,识是能变现者,它会变现出各种的境相,这些境相全部无实一样。
像这样,由识变现的境相,不是心外独自存在的法,也就是识外没有所取境。那么,由于所取境不可得,与之相对的能取识也不可得。因此,并没有分离的能取、所取二分,唯有一个识,所以,世俗的二取法不存在。但是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实有,并且是现起虚妄二取的所依。
“如是又云:若无依他起性,染净非有,无所依故,如龟毛衣。翳喻亦如是说。” 因此,唯识师立宗:如果没有依他起识的自性,则染净万法都不可能显现,不是所依的缘故,譬喻:如龟毛衣,或者如以眩翳眼见毛发等相。
意思是说,如果没有能变现诸法的依他起识,或者说依他起识是空性,真实中得不到,如同龟毛。这样就没有能变现染净诸法的所依了。如果没有此实有的所依,染净诸法的显现则毕竟无有。
比方说,如果有实有的毛线,就可以由它织成各种形状、颜色的毛衣。但是,乌龟没有毛,也就不可能以龟毛组成粗法的毛线、毛衣等等。或者说,以有眩翳的眼,能够在外境中见到毛发等的相。如果没有这种错乱的识,也就不可能见毛发等的错乱相,所以,一定要有内在的依他起识为所依,才会有像毛发相一样的虚妄二取显现。假如没有此依他起识,就不会有轮涅诸法的显现。
“此唯识师由如是等门随作如何答辩,中观智者,见彼彼答辩,同所立宗,即能除遣此妄诤也。”
像这样,唯识师从不同的门径作出各种答辩。而中观智者见到他怎么答辩,就以“能立等同所立之宗不成”来做遮破,这样就能遣除他所有的妄诤。
这里对方三次立宗。第一次立宗:识外无境……如梦中识。第二次立宗:外境虚妄……如梦中境。
中观师就说:“能立的譬喻不成”。因为梦中识现起的时候,虽然没有眼根所对的色境,但是有法处所摄的色境。也就是梦中有心识之外的境。
唯识师第三次立宗说:没有依他起识,则染净非有,无所依的缘故。
中观师说:“能立的因不成”。如果有实有的依他起识,可以说它是能变现二取现相的依处,那么他的立宗就可以成立。但实际上,依他起识根本不是实有,所以能立因不成立,宗义不成。总之,唯识宗的能立全部承许识有自性,但这一点在中观宗面前无法成立,所以他再举怎样的能立因和譬喻,只能引出“能立等同所立”的过失,而无法成立所立的宗义。
如是说亦不违圣教。
中观师说:我们所立的“识为空性,如同万法皆空。”不仅在正理上没有违害,而且与圣教不相违。
以下以佛经中的圣教为依据,证明依他起识或阿赖耶识是空性:
颂曰:
诸佛未说有实法
诸佛从未说过万法当中任何一法实有。
首先引用《楞伽经》为证:
如经云:“三有唯假立,全无自性法,于假立分别,执为法自性。无体无了别,无赖耶无事,凡愚恶分别,如尸妄计度。”
就像佛在《楞伽经》中所说:三有的一切现相都只是虚假的成立。(“假立”是指并非真实成立。因为三有的一切显现在真实中无有,所以唯一是虚假成立。)因此,在三有所摄的一切因果法当中,根本得不到丝毫有自性的法。(或者说,这一切都是缘生的虚妄法,真实中没有,只是在虚妄的识前现的一种假相。)然而,凡愚对于这一切虚假成立的法,全部执为有自性。也就是说,由于不认识这一切都是空性,就会缘这些法,起各种的有无、常断、一异、来去、男女、因果等的分别。
我们会认为,眼前这些林林总总的器情万法,它们各自的体性真实存在。会执著外器世界的山河大地、高楼街道等等,认为这些都是实有的。同样,对于内情世界,像是自己,亲人、怨敌等等,也执为有实义可得。
但实际上,“无体”,这些境相根本没有自身的体性,都只是缘起的妄现而已。并且,“无了别”,既然器情万法没有自体,也就没有对它们的了别。同样,“无赖耶”,也就是不存在实有的阿赖耶识。无论因位的时候,怎样在阿赖耶识当中熏习气,以及习气成熟的时候,在果位怎样变现种种的相,都只是妄现。“无事”,其余的法也全都没有自性。
但是,凡愚就像尸体那样,由于没有观察真实义的心力,就会缘这些本无自性的法,起各种颠倒的恶分别,虚妄计度诸法有真实的自性。就像《辨法法性论》中所说:“实无而现故,以是为虚妄;彼一切无义,惟计故分别。”一切法真实中本来没有,只是在因缘聚合的时候,忽然显现一种假相。凡愚由于不了知这一点,就会缘这些显现法,作种种的计度、分别。因此,诸法本无实义,唯一是虚妄分别心的假立而已。
下面继续引用《楞伽经》的教证,指出唯识师所许的“依他起识以二取空”是最下劣的空性:
若谓于此一法无彼一法之空性,是无事者,亦不应理。经说:“大慧!于一法无一法之空性,是一切空性之最下者。”由牛非马故说牛非有,不应道理,自体有故。
前面唯识师说:没有分离的能所二取,但依他起识实有。也就是依他起识上二取空。这样就成了一法上没有另一法的空性。如果说这就是无事的空性,那是不合理的。佛在《楞伽经》中说:“大慧!在一个法上没有另一法的所谓空性,是一切空性当中最下劣的。”这就好比说牛上面没有马,所以牛是空性。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为虽然没有马,但牛的自体存在,也就是根本没说到牛自身的空性。这里说到,“一切空性之最下者”,我们知道,内外各宗各派都会谈到“空性”这个主题。但是人们对于空性的安立,确实有很大差别。在这些安立当中,最下劣的,就是“此法上面彼法没有,所以此法空。”而唯识宗所承许的,“依他起识上二取空,依他起实有,这就是法无我空性。”正落入这种“一切空性之最下者”当中。
以下引用《宝积经》中的教证,成立诸根,以及蕴、界、处、缘起等的万法无自性:
如是经云:“世尊!入诸根时,即是入法界。言诸根者,所谓眼根、耳根、鼻根、舌根、身根、意根、女根、男根、命根、乐根、苦根、喜根、忧根、舍根、信根、精进根、念根、定根、慧根、未知欲知根、已知根、俱知根。”
《宝积经》中讲到:“世尊!入诸根的真实性,就是入法界。所谓诸根,就是指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这些是能生起取六境的识的所依);还有女根、男根(这是家族繁衍的所依);以及命根(它是生命延续的所依);还有苦、乐、忧、喜、舍五根(这些是产生受的所依);再者,信、进、念、定、慧五根(这是能生涅槃清净法的所依);最后,未知欲知根、已知根、俱知根(这些是道位当中,见道之前、见道,以及修道的所依)。共有这二十二种根。”
以下以眼根为例,说明诸根本来不可得:
“其中眼根于三世中俱不可得。若于三世不可得者,即非眼根。若非眼根,云何当知彼眼根名?”
好比说眼根,不观察的时候,我们会认为有这样一种生眼识的所依。但是,真实中去观察,无论是在过去、现在、未来任何时间当中,都得不到眼根。如果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都得不到它,那么,所谓的眼根就是没有的。既然没有眼根,又怎么能安立一个眼根的名称呢?
下面经中以比喻说明:
“譬如空拳,虚诳无物但有假名,于胜义中空不可得,拳亦无得。如是眼根亦如空拳,虚妄无实,而现虚相,诳惑愚夫。但有假名,于胜义中,眼及眼根俱不可得。”
比方说,我把手握成一个空拳,里面什么也没有。然后骗小孩说这里面有糖。其实,所谓的糖只是一种假名,或者说是一种虚假的说法。胜义中,不仅一切法不可得,连诸法的空性也得不到,拳也是不可得的。像这样,眼根就像空拳那样,虚妄无实义。只是现了一种虚相而已。而且,这种虚相具有欺骗性,能够诳惑不了知真实义的愚人。但实际上,这些法只有一个假名,在胜义中,眼和眼根都得不到。
其中“虚相”,就好比渴鹿追阳焰。由于它的识前现了一条流淌的河的相,于是就误以为前方有一条河。结果到了近前,却什么也得不到。像这样,虽然有显现,但得不到真实,这种法就叫做“虚相”。
眼等诸根也是虚相,在十方三世里面去寻找它们,都是得不到的。
下面是比喻所表达的意义:
“如是世尊得一切智已,为度颠倒众生故,说名眼根,非胜义中有,彼等诸根自性离故。”
同样,世尊成就了一切智之后,为了度脱颠倒众生的缘故,随顺世间,安立“眼根”等的名称。但是这并不是胜义中有。因为真实当中,这一切的眼等诸根,都是无自性、不可得的。
虽然在佛的自证境界当中,没有根等的戏论法。但是由于凡夫愚人的妄识前有这些错乱相,而且大家一直按照这样生活、谈论等等,所以,世尊随顺众生的根机、情况,最初来到世间的时候,也会宣说世俗眼、耳等的法。
“根自性空,彼眼眼性不可得,眼根性不可得,何以故?是眼离眼自性故。若法无自性,彼即非物,以非物故即非成就,非成就者即不生不灭,不可说言彼是过去未来。”如是广说。
“眼等诸根自性空,因此,眼的自性不可得,眼根的自性不可得。为什么得不到呢?因为眼等本来没有自性。或者说,眼等以各自的体性而空,不是以他法而空。如果一个法没有它的自性或者自体,那么,它就不是一个真实的事物。由于它不是真实的事物,也就没有它的成就。(真实的法可以说它成就了、出现了等等,但实际上这个事物不是实法,也就不能说它成就了。)既然它从来没有成就过,也就没有生灭。因此,不能说它属于过去、未来等等。”像这样,广说二十二根也是一样的。总之,一切世俗万法都只是妄现,真实之中,诸法本来空寂,不生不灭、不来不去。
下面以梦的譬喻说明诸法无自性:
又云:“世尊!譬如有人于其梦中受乐喜笑游戏。寤后忆念,然不可得。何以故?彼人梦中受乐等事尚不可得,何况寤时,若见若得无有是处。如是诸根犹如梦事。如是一切诸法,自性亦不可得,不可得故,彼等亦不可说。”
《宝积经》中又说到:“世尊!譬如有人在梦中享受很多的欲乐、嬉笑、游戏等等。当他醒来之后回忆的时候,就会发现梦中的境相丝毫得不到。为什么呢?因为正当那个人在梦中享受快乐等的时候,尚且得不到什么,何况是醒来之后?如果有人说,我见到了什么、得到了什么等等,要知道,这些说法都是不合理的。同样,我们的眼、耳等的诸根,就像梦中的事一样,只是妄现而已。像这样,一切万法都得不到实有的自性,或者说没有自体,是空性。以诸法不可得的缘故,对诸法的安立等等也不可说。”
譬喻中讲到,一个人在梦中,见到各种悦意的境相,并且缘着这些境相不断地分别、取著,玩得津津有味、不亦乐乎。但是,当他醒来回顾梦境的时候,就会知道,正在做梦的时候,一切境、识等都是虚假的,一点也得不到。既然正显现梦相的时候都得不到,那么,醒来的时候,梦相全部消失,就更是不可得了。
同样,现在的一切显现就像梦一样,只是因缘聚合似现的一幕幕幻相。因此,你在面对这一切的根、境、识等现相的时候,如果说,“我见到、得到了什么”,其实只是疯人疯语。这些根等戏论法正现的时候,我们去观察,也得不到真实的自性。如果从迷梦中醒来,在佛位的时候,就更是得不到了。
如是蕴、界、处、缘起等,皆如根广说。
就像前面对根的宣说那样,五蕴、十八界、十二生处,以及内外诸缘起等等,都做了详细地宣说。
最后是总结:
以是(因此)彼等宁有自性,故唯识师执识实有即被所破。
总之,佛经当中非常明确地讲到,蕴、界、处、缘起等一切万法自性本空。我们知道,五蕴当中的识蕴,就是指八识心王,受想行三种蕴含摄了一切的心所。既然五蕴皆空,就说明一切的心王、心所都空无自性。或者说,内缘起里面包括因位的种种习气阿赖耶,以及果位的异熟阿赖耶。既然缘起无自性,就说明阿赖耶识无自性。
所以,唯识师执著心识实有,就成为大乘圣教的所破法,也就是与大乘圣教量相违。
以上中观师以圣教和正理破斥了唯识师所许的“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的观点。
下面唯识师再作挽救:
若离外境,非有内识,云何诸瑜伽师,依师长教授,见此大地骨锁充满耶?
颂曰:
诸瑜伽师依师教 所见大地骨充满
唯识师说:如果按你们所说,识境互相观待,离开外境就没有内识。那么,为什么瑜伽师依于师长的教授修习白骨观,在内心的习气成熟的时候,就能见到大地上骨锁充满呢?很明显,外境上并没有骨锁充满的相,只是自己内在的习气成熟,而现起带有骨锁充满大地行相的识,所以,没有外境,也可以生起带色法行相的识。
以下中观师对此遮破:
见彼三法亦无生
谓根境识三,何以故?
中观师说:这不成立。因为能明显地见到,这种情况里的根、境、识三者本来不生。
什么缘故呢?
颂曰:
说是颠倒作意故说
此三摩地是非真实性作意故。
因为大家都承认白骨观是一种颠倒作意。或者说,这样一种三摩地不是真实性作意的缘故。
如果一个法真实,那么缘它作意就是真实作意。但是真实当中,大地上并没有充满骨锁,所以对于骨锁行相的了别也是虚妄的,或者说只是一种颠倒作意。这就证明,在白骨观的境界里面,识、境本来虚妄。同样,识所依的根也不实有,所以,根、境、识三法全部自性不生。并不是你们所说的外境虚妄,内识实有。
下面中观师从反面论证这个道理:
定当如是许,若不尔者,
中观师说:你们必须承许修白骨观的作意是颠倒作意。如果不这样承许,就会有以下的过失:
颂曰:
如汝根识所见境 如是不净心见境
余观彼境亦应见 彼定亦应不虚妄
就像你以正常的根识所见的某种境相,譬如眼前的一幢楼房。由于这一幢楼在妄识的境界当中确实存在,所以其他人看向那个位置,也会见到那幢楼。同样,如果修不净观的瑜伽师,他心识所见的白骨等境相真实,那么,其他人看瑜伽师现白骨的地方,也应当见到白骨。这样,彼瑜伽师修的不净观三摩地,也应当是不虚妄、不颠倒的真实作意了。
如汝观戏剧等时,众人共视彼境。如一人所生眼识带彼行相,余人亦尔。
就好比你看一场戏剧等的时候,剧院里的观众共同能够见到舞台上的境相。就像其中一个人所生的眼识带有戏剧的行相,其他观众也同样生起带这种行相的眼识。
这就是世俗中正确的作意。因为在众人的根识前,都能见到共同的戏剧境相。或者说,就在你看到戏剧的地方,其他观众也能看到同样的境相,生起带那种行相的眼识。
如是非修定者,审观骨锁等处,应如瑜伽师,亦生带彼行相之识,如缘青等之识。即此三摩地亦应不是非真实性作意也。如是当知。
像这样,没有修习此不净观三摩地的人,仔细观察瑜伽师显现骨锁等处所的时候,也应当像修定的瑜伽师那样,生起带有骨锁充满大地行相的心识。就像众人共同缘青色等,会生起带青色行相的眼识一样。如果是这样,就应当承许这种不净观三摩地,不是非真实性作意,而是真实作意。应当这样了知。
下面破除唯识师举的其他比喻:
颂曰:
如同有翳诸眼根 鬼见脓河心亦尔
如同前说:“由翳力故见毛等。”如是等类皆当了知。
就像前面遮破唯识师所举的“以有眩翳的眼见毛发等相”那样,对于饿鬼生起见脓河行相的心识,以及其他成立“外境无有,内识实有”的譬喻也是一样的。
意思是说,前面唯识师举出“翳眼见毛发”的譬喻,说明毛发相在外境当中没有,仅仅以习气成熟的力量,生起带毛发行相的内识。中观师说,观待有翳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真实;观待无错乱识,毛发相和见毛发相的识全部虚妄。
其他的譬喻也是一样。唯识师说:譬如饿鬼由于见脓河的习气功能成熟,虽然外境上没有脓河,但是会生起带脓河行相的识。我们就说,观待饿鬼的识,脓河相和见脓河相的识全部真实;观待人道,或者其他道众生的识,脓河相和见脓河相的识全部虚妄。
总之,不观察的时候,识境皆有;真实中,识境皆空。
以下是中观师的总结:
颂曰:
总如所知非有故 应知内识亦非有
如所知无自性,如是带所知行相之内心,当知亦自性不生。
总之,就像所知无自性或者不可得的缘故,要知道,带有所知行相的内识同样无自性、不可得。
也就是说,所知和内识观待而有,任何一者不可能独自存在。因此,没有离开所知单独的识,也没有离开内识独立的所知。
如云:“不知非所知,彼无知亦无,是故佛宣说,知所知无性。”
就像龙树菩萨所说:“由于知和所知互相观待,在真实中没有知,也就没有所知。既然彼所知没有,那么知也是没有的,所以佛说知和所知都是空性。”
又云:“诸识同幻化,是释尊所说,彼所缘亦尔,决定同幻事。”
龙树菩萨又讲到:“一切识就像幻化一样空无自性,这是佛的言教。识所缘的种种境相也是如此,决定如同幻事。”
其中“幻事”,指幻师幻变出来的事物。这些事物在错乱者前似乎有,但实际当中根本没有。比如,幻师念咒加持石块,结果空中现出一匹骏马。如果这匹马是实事,那么在你认为它存在的地方,应该能得到它。但实际上真正去寻找的时候,什么也得不到,所以叫做“幻事”。同样,一切识以及识的所缘都如同幻事一样,了不可得。
故执内识实有及谤外境定无,将堕险处。唯诸善士修大悲行,以教理密咒为挽持,使不颠堕。
所以,佛教内部的学人如果执著内在的心识实有,并认为外在的境相决定没有,这样就会堕在险处当中(也就是将堕入实执当中,无法契合实相)。只有诸位善士修持大悲心,以教理的密咒挽救、摄持他,才能使得他不颠倒堕落。
如是已说若离外境定无内识。今当更破唯事有性。
以上已经宣说,由于识和境互相观待,有则俱有,无则俱无,所以,并没有离开外境独自成立的内识。
下面进一步破除唯识师承许的“唯一依他起识有自性”的观点。
首先简单回顾一下对方的观点。唯识师认为:没有真实的外境,现似的境相只是习气成熟的幻变,因此没有所取。既然没有所取,也就没有观待所取的能取。这二取的现相就是世俗,在真实中没有。然而变现它们的根源——依他起识真实。在这样一个实有的依他起识上,分离的能取所取不存在。依他起识以二取空的缘故,就叫做空性。
以下中观师遮破此“实有依他起识”。
首先讲到,既然承许依他起识实有,就必须有一个证知者来证成它,否则无法成立。
颂曰:
若离所取无能取 而有二空依他事
此有由何能证知 未知云有亦非理
如果说离开所取没有独立的能取,然而有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这个实法。那么,你所说的依他起识实有,是由什么证知这一点呢?如果根本无法证知,还说依他起识实有,这就不合道理。
因为,安立任何一种宗义,必须有决定的根据能够证成它。如果没有决定能成立的理由,还一口咬定所立的观点,那就等同随意而说,是不合理的。
若谓由能取所取二取空之依他起有者,此有汝以何识证知耶?若谓彼自证知不应道理。自之作用于自体转,成相违故。如剑不自割,指不自触,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火不自烧,眼不自见。
如果说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实有,那么这个“实有”,你是以什么识来证知它的呢?如果说依他起识自己证知自己,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自己对自己发生作用,或者自己在自身上运转是相违的。就像剑无法割截自己,手指不能触碰自己,轻巧、敏捷的技人不能骑到自己肩上,火不能燃烧自己,眼睛无法见到自己那样。
我们知道,要想证知万法的真相,再怎么通过外在无情法的仪器等等,最终归根结底也要依靠有情的心识。只有心识才能作为观察者、证知者,所以现在就问对方:你是以什么样的心识,或者说心识以什么方式来证知“依他起识实有”呢?这里只有两种情况:或者识证知自己,这叫做“自证”。或者由自识以外的其他识来证知此识,这叫做“他证”。但实际上,自证和他证都不成立,此外也没有其余的证知方式。以下逐一破除:
这里首先讲到,自证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你承许依他起识实有。但是,实法自己证知自己是相违的,因此无法成立。所谓的 “相违”是指自证中的“自”和“证”相违。因为说到“自”,就是独一无二,而谈到“证”,就必然要有能证、所证、证知三轮,才能成立这种运转。
以譬喻来说,首先“如剑不自割”:好比说宝剑不能割自己。其中“割”是运作,比如以剑割布。在这种运作当中,有能割的剑,以及所割的布。剑在自己之外的布上面发生运转,才成立“以剑割布”。但是,如果只有剑一个法,没有能割和所割,这样又怎么发生“割”的运作呢?所以说,剑不能自割。
同样,“指不自触”:比方说我们可以用手指触摸衣服。其中能触为手,所触为衣,这样因缘和合,就会发生“触”的运作。但是,手指自己没办法触到自己。因为没有分开的能触、所触,只是单独的一个实法,就不可能安立“触”的运作。有人说,我的拇指可以触中指,这不就是手指自触吗?这其实已经不是“自触”了。你观察一下就知道,拇指和中指是别别分开的两个法,有能触和所触,已经不是“自触”了。
另外,“轻捷技人不能自乘己肩”:轻快、矫捷的杂技演员,能够顿时骑到别人肩上,但是无法骑到自己肩上。因为要有能骑、所骑,才能发生“骑”的动作,所以自己不能骑到自己肩上。
而且,“火不自烧”:火不能烧自己。我们知道,火能烧柴。其中能烧是火,所烧是柴,当火和柴的因缘一和合,柴就被火烧起来了,也就是发生了“烧”的运作。但火自己没有能烧所烧,所以不可能发生“烧”的作用。
最后,“眼不自见”:眼不能见到自己。“见”的运转,必须由根、境等的因缘和合才能发生。比如眼前有电视节目,眼和电视节目和合,就发生“见”的作用。如果只有眼睛自己,没有所见境,就没办法安立“见”。
像这样,包括我们各种的行、住、坐、卧、说话、办事、穿衣、吃饭、见、闻、觉、知等等,都叫做“运转”。你去观察一下,就会知道,这些“运转”都是因缘和合的现相,必须假借众因缘才能出现。一个独立自成的事物,是绝对没办法发生什么“运转”的。
因此可以证明,你们所说的以“自证”来成立依他起识实有,有自许相违的过失。因为,“自”就是“独一”,没办法分成两分。(如果能分为“二”,那就说明是假立的“一”,不是实有的“一”。)“证”,是一种运作。要说有“证”,就必须有能证和所证才行。也就是这二者和合,才能发生证知。既然你承许依他起识是独立的“一”,就永远是它自己,不可能分成两分。既然没有两个法,就没办法出现“证” 这种作用。就像两个巴掌才拍得响,一个巴掌永远拍不响一样,所以,以“自证”证成依他起识不合理。
1.观察唯识师安立的由习气功能成熟而生识,回答:
(1) 以梦喻阐述无有根、境,唯有内识的唯识宗义。
(2) 若梦中无根,仅以自内习气成熟即生带青等行相之意识,会有什么过失?
(3) 分别遮破:
①识外无境,是识性故,如梦中识。
②外境虚妄,是境故,如梦中境。
③无依他起性,则染净非有,无所依故,如龟毛衣。
(4) 以圣教量成立依他起是空性。
(5) 白骨观喻能否证成无境唯识?为什么?
2.破依他起有自性:
(1) 为什么依他起识实有不能以自证知,也不能由他识证知?
(2) 唯识师以什么证成依他起实有?此法又以何者证成?
(3) 为什么以忆念识证成实有自证不合理?
(4) 为什么以自证证成依他起识有自体不合理?
下面讲他证也不合理:
此识亦非由他识证知违自宗故。汝说若有此识为余识境,即失唯识宗故。故此有之能知毕竟非有。
此依他起识也不是由其他识来证知的,因为“他证”相违于唯识宗自宗观点的缘故。如果你说此依他起识成为另一个识证知的境,那么,就会失坏你们唯识宗所许的“识外无境”的宗义。
为什么呢?如果你认为由 B 识去证知 A 识。而且 A、B 两识都是实法,那么,B 识是能证,A 识是所证,A 识就成了 B 识之外的一个境。换句话说,你认为依他起识是实法,然后由另外一个识去证知它。那么,这个实有的依他起识,就成了有别于能证知识的所证知境。这样就成了识外有境。但是,唯识宗的宗义永远都是自变自缘。识自己变现境相,再去缘这个相,这个境相不是识外的法,所以,承许“他证”违背唯识宗自宗的观点。
因此,无论承许“自证”还是“他证”,这个实有依他起识的能证知者毕竟没有。自证方式的能知者是自己,但自己无法证知自己,所以安立不了;他证的能证知者是这个识以外的一个识,这样就成了“识外有境”,失坏唯识宗的宗义,也无法安立。因此,根本没有一个心识能够证知此依他起识。
若谓不知而有,亦非道理。
如果你认为不必有证知,依他起识一定成立。这就不合道理。
因为既然没有任何一个法能证实它,或者说整个法界当中,没有一个识能够证知你所谓的实有依他起识。这样连证知者都安立不了,你却说,法界中唯一真实的就是依他起识。这是非常不合理的。
以下是唯识师的辩驳:
他曰:虽非他识能知,然有自证。唯由自证证知此识,故此得有。
对方说:虽然此依他起识不是其他识能证知的法,但是自证是有的。也就是唯一由自证来证知此依他起识,所以能成立依他起识实有。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回辩:
此亦非有。颂曰:
彼自领受不得成
若谓由彼自证证知自识,亦不成立。
这种自证也不成立。如果你说,由彼依他起识自领受,能够证知自己,这是不成立的。
下面首先讲对方成立自证的理由:
此中有许经部义。为成立自证故,谓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音声亦是,顿显自体及义。如是内识生时亦非渐知,是顿了自体及境,故定有自证也。
对方唯识师承认小乘经部宗所说的自证义。为了成立自证,首先从正面,以譬喻说明:
“谓如火生时非渐照自体及瓶等,是顿时俱照。音声亦是,顿显自体及义。”就好比火生起的时候,并不是经过一段时间,渐次照明火本身,以及其他瓶子、桌子等。而是同时双照自体及瓶等的境。音声也是如此。譬如我口中说“瓶子”,这个“瓶子”的音声一显现出来,不必间隔一个刹那,顿时显现声音的自体,并且同时呈现出音声所诠表的意义。
“如是内识生时亦非渐知,是顿了自体及境,故定有自证也。” 像这样,内识生起的时候,也不是有间隔,需要逐渐才能了知。而是识一生起,顿时明了自体以及境相,所以决定有自证。譬如说,当眼识生起的时候,既能明了眼前的境相,同时眼识能够明知自己。
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识,都具有证知他境和证知自体的两种作用。
其实,如果识是假立的,这样说当然很好,能够成立。但是如果你说识是实法,那就无法避免前面说的自己无法证知自己的过失。
下面唯识师从反面,以理成立决定有自证:
即不许者亦必许有自证。不尔后时忆念其境谓先已见,忆念能领受境者谓我先见,皆不应理。以念唯缘曾领受境,识未领受,念则非有。
唯识师说:你即使不想承许,也必须承许有自证。如果不这样承许,一件事情经过之后,后来能够忆念当时的境相,说“我以前见过某种境相”,并且能够忆念当时领受境相的心识,说“那是我的心先前见到的”,这些全部不合理了。因为,忆念唯一缘着曾经领受过的境,如果当时的识没有领受,后来就没办法忆念了。
这里对方以理成立有自证,说明能够以自证成立依他起识。能成立自证的理由就是“忆念”。也就是通过现在能够回忆曾经领受过的境和有境,成立当时的“自领受”真实。
由无自证故,且彼自识不自领受,余识领受亦不应理。以由余识领受,犯无穷过。
如果你说没有自证,也就是过去在事情正发生的时候,自己的识没有自领受。那么,由其他的识来领受也不成立。因为由其他识来领受这个识,就会犯无穷的过失。
为什么由他识领受会有无穷的过失呢?
谓见青识,若由后起余识知者,彼能知青识之余识,复应更有余识领受,此后更须余识领受。故犯无穷。又应后识不缘余境,以初识继续所起诸识,皆缘前识为境故。诸有情类,是一识相续故。诸识次第起者,如刺青莲百瓣,由速转故,现似顿起。以是为断无穷过故,决定当许有自证分。
打比方说,生起了一个见青色的识,而且后来能够忆念这个见青色的识。如果当时见青色的识不是自领受,就只能由后起的其他识来领受此见青色的识。那么,这个能证知先前见青识的其他识,又由谁来领受呢?只有两种情况,或者自领受,或者无法自领受。如果它能够自领受,那么先前见青色的识也应当自领受。如果它不能自领受,就要由它后面的识来证知它。这样辗转下去,就要有无数的识来证知前一个识。但最终还是找不到一个证知者,因此会有无穷无尽的过失。
另外,如果你认为当下的识不能自领受,而是由其后的识来领受它,那么后面现起的一切识都不能缘其他境,只能以前识为所缘境的缘故。而且,一切有情只有一个心识相续。这样一来,永远只能知道和最初见青色识相关的事,而对于其他的任何境相都一无所知。也就是说,第一个识了别青色;它后面的识证知这个见青色的识怎么了别青色;第三个识证知第二个识怎样证知第一个识能了别青色……这样一直延续下去,所有识只能是证知前一个识,再不会了知其他色声香味触等的境相了。
所谓诸识次第而起,就是指按照时间的次序,首先现起第一刹那识,再现起第二刹那识,再现起第三刹那识……这就好比用针去刺青莲花的一百瓣花叶,由于它运转的速度非常快,看起来就像一时之间刺穿一百瓣花叶。但实际上都是渐次的显现。同样,我们的心识相续也是次第而起,虽然现起的速度非常快,但所有的识都是后一刹那接着前一刹那而起的,这就叫做渐次生识。
像这样,当下的识如果不能自领受或者自证知,那么,一定是由其后的识来证知它,这样心识刹那刹那相续下去,就成了无穷无尽,永远没办法证知,所以,为了断除无穷过的缘故,一定要承许有自证分。
其实唯识师的观点里有错误,他说“初识继续所起诸识,皆缘前识为境。”意思是说,后识缘前识为境的时候,不会缘其他的境。但实际上,这只是第六意识的情况。因为第六意识每刹那只能现起一个识,不能同时现起几个。但是,无分别根识可以同时现起。比如,同一刹那,能够见色、闻声、嗅香、尝味等等,也就是眼、耳、鼻、舌、身识能够同时现起。
下面唯识师总结,以后面有忆念,可以推知先前心识自领受:
如是后时起念俱念心境,谓我先见,亦得成立。若不由自证了知识体,则后起念不应道理。由于后时能起彼念,谓我先见,故可比知其能引生后时俱念心境之念者,实有能领受内识自体与彼境体之心在。故由后时念,即能成立有自领受。
总之,以后来能够起念,同时忆念心、境两者,说:“我想起先前见到的境,而且能够想起,我当时是以这样的心见到那个境。”这样以果推因,就知道当时就有双领受,也就是不仅领受了境,并且领受了心本身。上面已经排除了以他证的方式领受,所以必定是自领受,也就是自证成立。
如果不是由自证了知识的自体,那么,后来能够起念忆念前识就不合道理。这样就成无因有果了。如果先前没有领受过,后面还能够忆念,那么,从来没有领受过的东西,我们都应当能够回忆了。
由于后来能够起念说:“我先前见过某法”,所以由此就能推知,由于有此能够引生后来忆念心和境的“忆念”,因此,确实有能够领受内识自体的心,以及能够领受境相体性的心存在。
所以,由于后来有能够忆念先前的识和境的忆念,就能成立当时内识的自体有自领受。
前面已经成立有自证,最后得出结论:
既有自领受则亦有依他起性。汝问:“此有由何而证知。”今如上答。
唯识师说:既然内识有自领受,就可以成立有依他起识的自性。你们前面问:依他起识由什么来证知?上面我已经回答:此依他起识现起的时候,自己证知自己。
意思是说,依他起识可以自己证知自己,或者说自己领受自己。不必别的什么方式,或者以别的识来证知它。
以下是中观宗的遮破:
今为显示彼答非理。颂曰:
若由后念而成立 立未成故所宣说
此尚未成非能立
现在为了显示唯识师的回答不合道理,中观师以“能立等同所立不成”来做破斥。
唯识师说:由后识能忆念先前的心、境二者,推知当时必定领受了这两种法。并且由于心以他识证知不合理,因此成立识现起的时候有自领受(能够自己证知自己)。
中观师说:由于你的能立根据——后识能够忆念,不成立的缘故,因此不能成为能立,所以,能立等同所立之宗不成。
且依成立实有,如是说者。由无自他生故,则彼念心毕竟非有。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
你们依于后识有忆念,来成立先前有实有自证。是这样来说的。但是,由于没有自生、他生等的缘故,彼实有的忆念心毕竟没有。这样又怎么能用未成立的忆念,来证成未成立的自证呢?
对方以后面的忆念识,证成前面有自证。我们现在对此观察:后来起的忆念识是真实,还是虚假?如果只是不经观察,说有这样的忆念识现起,虽然可以在世俗中这么讲,但是不能做为成立胜义中有自证的根据。我们现在讨论的是胜义实相的问题。因此,以正理观察的时候,此忆念识无法成立。
为什么呢?“由无自他生故,则彼念心毕竟非有。”要知道,后面起的忆念作为果法,它由因缘而生。但是在真实中观察,一切“生” 都不成立。因此“忆念”不可得。
首先“忆念”不是自生。如果是自生,自己生自己,那么,永远只能不断地生自己,不会出现后后其他的法。这样就会无穷无尽地生下去。而且,由于没有新得的果法,这种“生”也成了无意义。并且,“忆念”也不是他生。所谓“他生”指两个他性的实法,一者能够生另一者。但是,如果他性的因能够生他性的果,那么这个他性的因也应当能生自身以外的一切他性的法。是果和非果在他性上相同的缘故。这样就知道,自生、他生都不成立。同样,共生、无因生也不成立。既然“生”不成立,彼“忆念”也就不成立实法。
“如何可用未成立之念,而成立未成立之自证也。”这样一来,在真实之中,成立自证的能立根据——忆念都不可得,又怎么能以一个自身都不成立的法,去证成自证呢?也就是说,能立尚且不成,更不可能由它来证成所立了。
下面中观宗以“因不成”破斥对方:
若依世间名言增上,亦无以自证为因之念。何以故?如火先成立者,方能以烟比知有火。如是要先成立有自证者,方能由后时所起之念,比知有自证。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
如果按照世间名言的方式,以果推因,也无法成立以自证为因的忆念。为什么呢?
首先讲比喻:“如火先成立者,方能以烟比知有火。”譬如,一个地方最开始没有火也没有烟,然后看见火,随后见到从火中出烟。这样就能成立火和烟是因果关系。这个关系先确立好了之后,再看到烟的时候,就知道它是火的果,才能通过有烟来推知有火。
“如是要先成立有自证者,方能由后时所起之念,比知有自证。” 同样,首先要成立有自证,然后见到由自证中产生了忆念,没有自证就不会有忆念。这样建立自证和忆念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成立之后,再通过有忆念,推知前面一定有自证。可以这样以果推因。
“今彼自证且未成立,其以自证为因之念,云何得有。”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有成立,是观察的对象。然而你却说此“忆念” 是以自证为因的忆念,这怎么可能成立呢?
也就是说,首先要成立因,然后成立有此因则有彼果,无此因则无彼果。这样建立因果关系之后,才能说由于现在有这个果,能推知决定有它的因。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成立,自证和忆念的因果关系也没确定。又怎么能以现在的忆念来推知前面有自证呢?这是不合道理的。
下面中观师破斥对方的立论不决定:
譬如见水不能比知定有水珠,见火不能比知定有火珠,以无彼珠,由降雨等及钻木等,亦有水火生故。如是此中虽无自证亦有念生,如下当说。
打比方说,虽然见到有水,但不能以此推知一定有水珠。同样,见到有火,也不能以此推知决定有火珠。因为以其他降雨等的因缘也可以出现水,以钻木等的方式也可以出生火。同样,即使现在没有自证,也可以有忆念出生。这个道理会在下文中讲到。
意思就是,现在还没成立自证和忆念有决定的因果关系,你仅仅见到有忆念,就说自证是忆念的因,这就犯了不定的过失。因为对于自证和忆念,一种情况是:由于先前有自证,才能出生后来的忆念。一种情况是:先前没有自证,也可以生起忆念。既然没有决定的因来证成这个问题,就不能一口咬定忆念的因是自证。当然,这里的“自证”,指实有依他起识的自证,我们要遮破的就是此实有自证。而假立的自证无法破除,是可以安立的。
下面中观师总结:
故以自证为因之念,若无自证,念亦非有。今为成立未极成之自证故,汝所说念尚未成立,故此念非有能立之用。如为成立声是无常,云眼所见性。且止如是推察,亦不应理。
总之,你们把“以自证为因的忆念”做为能立,并且说,如果没有自证,那么后来的忆念也不可能有,所以决定有自证。这个立宗是不成立的。因为,你现在要成立一个尚未极成的自证,但是你所说的能立——忆念还不成立,所以,在你的立论当中,“以自证为因的忆念”根本不能成为证成自证的能立,或者说没有能立的作用。就好比为了成立声音是无常,却以它是眼所见的体性为能立因一样。我们知道,眼所见是指色法,在声音上不成立,所以这个立宗无法证成。以这种方式来推理观察,也是不合理的。
这里对方的能立是“以自证为因之念”。也就是以自证作为因生起的忆念。而且说,如果有忆念,那么前提必须有它的因——自证。但是,现在自证还没有成立,就不能说有“以自证为因的忆念”。既然能立不成,也就无法证成所立宗义。
以下中观师继续破斥唯识宗承许的实有依他起识:
颂曰:
纵许成立有自证 忆彼之念亦非理
他故如未知身生 此因亦破诸差别
中观师说:纵然你们承许有自证,但是,以能回忆此自证识的 “忆念”来成立自证也是不合理的。因为自证识是实法,忆念识也是实法,二者是他性的。就像他体的两个相续,一者不了知(没领受)另一者先前的心和境,就不可能生起对另一者先前心和境的忆念一样。以这个道理,也可以破除唯识师安立的其余各种差别。
纵许内识能了自体及境,然说念心能念彼等亦不应理,以许念心是离领受境心之他性故。如慈氏识之自证与领受境,近密之识先未领受即不能念。如是自身后时所生识,亦应不念未曾领受之心境,以是他故,如不知者身中之识。
纵然承许内识能够同时明了自体以及境相,然而说后来的忆念心能够忆念先前的境相和心识也不合理。因为承许忆念心是离开先前领受境相的心识之外的他性法。比如,慈氏的心和近密的心是他性,对于慈氏心识的自证和领受的境相,近密的心识先前没有领受,所以不能忆念慈氏先前的自证和领受的境。同样,自相续后面生起的识,也应当无法忆念它从未领受过的先前的心和境,因为是他性的缘故。就像无法了知他者心识的他相续之识那样。
意思是说,如果承许先前的领受识和后面的忆念识是他性,也就是它们各自持有自己的体性,互不观待。就像张三和李四的识一样,别别无关。我们知道,张三无法忆念李四曾经领受的境和当时的心,因为只有自己才能忆念自己心上发生的事,其他人由于根本没有领受过那样的境和心,就不可能出生忆念。像这样,先前的识和后面的识也是别别无关,那么,由于后面的识没有领受过先前的境和心,就无法忆念先前识领受的境和心。
下面唯识师回辩:
若作是念:一相续所摄者,是因果法故,可有念者。
如果对方这样想:前识和后识是同一相续所摄的因果法,所以,应当可以由先前的领受出生后来的忆念。
意思是说,一般他性两个识,如果说其中一者能够忆念另一者发生的事,这当然不成立。但是,这里的前识和后识是特殊的他性,属于同一相续所摄,因此可以成立后识忆念前识的领受。
以下中观师破除唯识师的回辩:
此亦非有,何以故?曰:“此因亦破诸差别。”以此“是他故” 之因,亦能破除一相续所摄,及是因果法等一切差别。谓领受心后所生之念心刹那,以是他故,如他相续之心,应与能领受之心,非一相续所摄,非因果法。故可以此“是他故”之因,广破一切也。
中观师说:即便像你所说,前识和后识是同一相续所摄,但是,只要承许识是实法,就绝对不成立忆念。为什么呢?就像颂文所说:“此因亦破诸差别。”意思是说,以“是他性故”这一个因,就能破除诸如“属于同一相续所摄”,“二者是因果法”等一切的差别安立。具体来说,在先前的领受心之后生起的一刹那忆念心,由于和前面的领受心是别别他性的缘故,就像他相续所摄的心识那样,后面的心应当和先前能领受的心,不是同一相续所摄,也不成为因果。
为什么呢?其实,只要你承许前识和后识是实法,就成了别别无关的他性,根本没有特殊他性和一般他性的差别。既然是他性,就像张三和李四的心一样,是别别无关的两法,其实就成了两种心,不是同一相续所摄。同样,既然是他性,二者都是独自成立的体性,互不观待。这样一来,即便没有前识,后识也能独自成立。而不是有了前面的领受识,才能生起后面的忆念识,所以二者也不成立因果关系。
总之,以“是他故”这一条理由,能够广破一切的差别安立。
问曰:若依汝宗当如何许耶?
唯识师问:如果依照你们中观宗,现在能够忆念先前发生的事,这一点应当怎么承许呢?
答曰:
由离能领受境识 此他性念非我许
故能忆念是我见 此复是依世言说
中观师回答:由于我们不承许离开先前能够领受境的心识,另有一种他性独立自成的忆念心,二者不是他性的缘故,后来能够忆念先前我见到了某种境等等。这是在不观察的情况下,随顺世间说有忆念。
若离能领受境之心,别无他性之念心,如前已说。由无他性之念故,其能领受心之所领受者,非后念心不能领受。故念心亦有境。能领受心之所知者,后念心非不能了知。故可念云,是我见也。
离开能领受境相的心,绝对没有独自成立的他性的忆念心,就像前面讲的那样。由于没有他性忆念心的缘故,先前的心所领受的境相,并非后念心不能领受。因此,后来忆念的心也有境相。先前能领受的心,当时所了知的事,后来忆念的心并非不能了知。也就是以缘起的力量,后来的心能够了知先前发生的事。因此后面心里会想:“我当时见到了某种境相。”
所谓“他性”,是指同时存在的两个实法,二者别别无关,就像东山和西山。这就不可能建立因果关系。正是由于前后的心识不是他性,二者都没有自性, 并且观待先前的领受心,能够出生后来的忆念心,所以,前后的心识能够成立因果关系。换句话说,由于前后的心识都没有自性,所以先前心识领受的境相,后来能够现起忆念,能够了知。其实这就是不可思议的缘起。
此复是依世间言说,非是观察所得,以虚妄义,是世间言说故。
这一切也只是依于世间名言的说法,不是观察所得。然而这只是虚妄义,是一种世间言说的缘故。
意思就是,只要一观察,无论是前面领受境的识,还是后面忆念的识都了不可得,无可言说。只是在不观察的情况下,依世间名言建立缘起律,会说“以前面的领受为因,后面能生起忆念,知道当时曾领受的境”等等。
下面中观师进一步说:
如是颂曰:
是故自证且非有 汝依他起由何知
作者作业作非一 故彼自知不应理
通过以上的观察就知道,自证尚且无有,因为从证知的方式或者证知者等各方面观察,都了不可得,无从证知。那么,你所谓的 “依他起识实有”到底由什么来证知呢?要知道,作者、作业和作是不同的三分(也就是能证、所证,以及证知三分),而不是独自成立的“一”。既然不是“一”,以此法来证知彼法,其实就是他证,所以,你说“依他起识,由自证知”不合道理。
如云我自知我,其正了知之我,成所作业。即此所知,复是能知。此之作用,亦无别体。则作者、所作业、作用,应成一体,从不曾见有如是事。如斫者与树,及斫作用,非是一事。由此亦知自证非有,故彼识不能自知也。
首先举例来说,“如云我自知我,其正了知之我,成所作业。” 比如,我们会说“我了解自己。”其中所了解的“自己”是所作业。“所作业”就是指所了知的事,这里是指我自己的状况等等。
如果是假立的,也就是有能了知的“我”,所了知的“我的情况”,以及发生的作用“了知”。那么,所谓“我自知我”只是假名的“自知”,实际上可以分成能作、所作,以及作用三分,这样不是实有的“一”,就可以成立。
但是,在“实有依他起识证知自己”这件事上 ,“即此所知,复是能知。此之作用,亦无别体。”所了知和能了知是一个。而且,了知的作用,也没有其他内涵,也是指这一个实有的识。这样一来,“则作者、所作业、作用,应成一体,从不曾见有如是事。”意思是说,作者、所作、作用三分就成了一体。但是,从来没有见到有这样的事。既然承许依他起识是实有的“一”,就不可能分成“三”。这样,无论是能作、所作,还是作业,都只是这一个依他起识。但是,能作、所作、作用无二无别根本无法成立。
为什么呢?要知道,发生任何一种运作的时候,“能作”、“所作”、 “作用”这三分必定是不同的。打比方说,“如斫者与树,及斫作用,非是一事。”就像在“伐木者砍树”这一事件当中,必定有能砍的伐木者,所砍的树木,以及砍的运作。这三分因缘和合,才能成立“砍树”这件事。如果三分都是同一个事物,就什么也不会发生。或者说,能砍等于所砍,也就是伐木者都成树木了,或者树木都成了伐木者。或者说,作用也没有其他涵义,那么,伐木者就成了“砍” 的动作,或者“砍”的动作就成了树木等等。但这是根本无法成立的。
同样,任何一种缘起事件,都是由多分因缘和合才能发生。在缘起上,能作、所作和作用各不相同,丝毫不会紊乱。“证知”就是缘起事件中的一种。现在唯识师说,依他起识实有,并且能够证知自己,所以叫做“自证识”。但是,“实有”就意味着“独一”,永远都只是一个独立的依他起识,不会发生任何因缘和合的作用。
结果,“由此亦知自证非有,故彼识不能自知也。”既然在独立的依他起识上面,不会发生任何缘起事件,就无法安立“证知”。这样就知道,自证不成立,所以,“实有的依他起识证知自己”不成立。
《楞伽经》亦云:“如剑不自割,指亦不自触,如是应知心,不自证亦尔。”
佛在《楞伽经》中也说:“就好比剑不能割自己,手指不能触自己,应当知道,实有的心识不能证知自己也是一样的。”
到此为止,对于唯识师说的“依他起识实有,以自证成立。”已经破斥完毕。也就是实有的“自证”不成立。那么,既然没有自证,你们所说的“依他起识实有”,又是怎么知道的呢?
下面中观师进一步给对方放太过:
由无自证故。颂曰:
若既不生复无知 谓有依他起自性
石女儿亦何害汝 由何谓此不应有
由于没有自证的缘故,依他起识无法成立。既然依他起识根本没有生过,而且没有谁能够证知它,然而你却说“依他起识有自性”。
同样,石女儿也没有伤害过你,你为什么说石女儿不应当有呢?这里中观师以同等理破斥。意思就是,既然你可以承许从来没生过,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过的依他起识实有,也应当同样承许从来没生过,也没有任何人了解过的石女儿有自性。
依他起性不自他生,如前已说,现今复说体无可知。如是若许既无有生,复不可知之依他起性,则与依他起性相同之法,复由何理,不许彼为有,彼石女儿亦于汝何害,汝不许为有。谓石女儿,离一切戏论,是圣智所行,是离言自性也。
依他起识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当然也不是共生或者无因生),所以“生”不可得。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过了。现在进一步讲到依他起识的“体”也无可了知。也就是无论自证,还是他证,都无法成立依他起识有自体。像这样,既然你能够承许一个既没有生,又无法证知的“依他起自性”,那么,与依他起自性相同的事,有什么理由不承许它为“有”呢?也就是说,你应当公平合理,也同样承许石女儿为“有”。但是你却说石女儿不存在。那么,到底那个石女儿对你做过什么样的伤害,导致你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由此你就否认他的存在,不承许他为有呢?既然石女儿没有害过你,你就应当像承许依他起自性那样,承许此石女儿远离一切戏论,唯是圣者智慧所行的境,是一种远离言说的自性。
下面中观师继续给唯识宗放过失:
又汝前说:“是假有法所依因。”若有依他起性虽可应理。
另外,你在前面说,分离的能所二取法叫做假法,真实中不存在。二取空的依他起识实有,并且是变现二取假法的因,或者说,是二取显现的依处。如果依他起识有自性,这种说法就很合理,但事实并非如此。
颂曰:
若时都无依他起 云何得有世俗因
意谓诸世俗法都无实因也。故汝宗所说,世间名言之因,都无自性。
如果某时根本没有依他起识的自性,又怎么会有能生世俗万法的因呢?意思是说,世俗万法没有一个实有的因了,所以,你宗所说的世间名言之因,根本没有自性。
唯识师原本安立依他起识为世俗万法现起的因,有了实有的依他起识,才出现这一切如幻的二取显现。这样来安立名言。但是,现在依他起识不成立,这样,以依他起识建立的世俗万法也就无法成立了。
也就是会招致以下所说的过失:
颂曰:
如他由著实物故 世间建立皆破坏
他宗唯识师以计执实有依他起识的缘故,世间名言的建立会因此全部失坏。
由无智慧执著实物,依他起法如未烧瓶,经汝观察如注以水。是则观待世间建立之坐、去、作、煮等及色受等,皆被破坏。故此唯有衰损,都无胜利也。
由于没有智慧,就会执著有真实的事物。唯识师承许依他起识是真实的法,认为以依他起识为基(也就是根源),才能变现出一切世俗的假法,才会有轮回、涅槃所摄的一切现相。这里,对方唯识师安立的教法体系,就建立在依他起识实有的基础上。这个基础一旦被遮破,整个教法的大厦就会倾塌下来。
现在中观师很不客气地说,“依他起法如未烧瓶。”也就是你所说的实有依他起法,就像一个没有经过烈火烧制的泥瓶坯子一样,很不稳固。
“经汝观察如注以水。是则观待世间建立之坐、去、作、煮等及色受等,皆被破坏。”经过你的非理观察,就像在未烧的泥瓶中注入了水,这个瓶子就会破裂。由于你们的智慧很差,所以,观待世间建立的行、住、坐、卧,来、去,能作、所作、蒸煮等等,以及外在的色法,内在的受、想、行、识等法,都被破坏了。
“故此唯有衰损,都无胜利也。”因此,你安立的“依他起识实有”的宗义,只会给你宗带来极大的衰损,没有任何利益。
唯识师以为,分离的能所二取相在真实中没有,这种虚妄的显现叫做“世俗谛”。然而二取空的依他起识真实中有,这就是“胜义谛”。但实际上,这种承许会同时失坏二谛。因为胜义中诸法空性,根本得不到实有的依他起识,所以会失坏胜义。并且会失坏世俗。因为名言谛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建立缘起律。但是,承许依他起识实有,就无法建立因果关系。比如,前识领受的境相,后识发生忆念,由于认为心识实有,就无法安立领受和忆念的因果关系。或者说,先前熏入的种子功能成熟,后面现起带种种境相的果位识,这种因果关系也无法建立。就像前面讲的那样,此实有的“功能”,无论属于过去识、现在识,还是未来识,都无法成立。像这样,因果关系无法建立,整个唯识宗的教义也没办法成立,所以说“唯有衰损,都无胜利”。
因此,应该放弃此“依他起识实有”的观点,承许依他起识自性空,这样,一切世俗中的缘起律才能建立。否则,会失坏世俗中的一切因果关系。
以下中观师讲述,离开空性正道,将会失坏二谛,而无法获得解脱:
如是由自分别所立宗派,入彼道者。
颂曰:
出离龙猛论师道 更无寂灭正方便
彼失世俗及真谛 失此不能得解脱
像这样,以自己的分别安立宗派,不符合二谛的体性(或真相),如果入于这样的道当中,就会出离龙猛论师承许的空性之道。此外,再没有其他能够寂灭虚妄分别的方便。由此会失坏世俗胜义二谛,而不能得到解脱。
“由自分别所立宗派”:从某种意义来说,世间上的人都是“论师”,或者叫做“思想家”。因为人们会对于这个世界上的种种现象,以及它们内在运行的规律等等做出不同的解释。如果不是通过现证诸法实相的智慧,也没有依据佛的圣教量,仅仅凭着自己的臆想、猜测等等来创立的学说,都叫做“由自分别所立宗派”。这些宗派的观点,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承许胜义中有实法。那么,具体都有哪些宗派呢?
首先,各种的外道,会安立最小粒子、道、自在天、自性、胜我等等是胜义中的实法。
内道当中,声闻乘安立胜义中有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他们认为,粗分显现法都是和合的假相。其中空间所摄的万法,剖析到最后,只有无方分的微尘;时间所摄的法,最终可以分到无时分的刹那。由这两种最基本的单位,组成世界上粗大的色法、心法。但是无分微尘和无分刹那是实法,否则不会出现这一切假法的显现。
唯识宗 [5]认为,虽然在凡夫看来,能取的识和所取的境别别分离,但是这只是虚妄的现相,真实中不成立。同时,以二取空的依他起识实有。也就是依他起识真实中自性成立。
“入彼道者”,如果入于承许胜义中存在实法的道,那么,由于不符合无我空性的正理,由此就会“出离龙猛论师道”,也就是脱离了龙猛菩萨安立的空性之道。这样的结果就是“更无寂灭正方便。” 意思是说,再没有其他能够寂灭一切戏论分别的方便了。
为什么呢?
首先从圣教来说。我们都知道,“空性”是佛法的心要,就像《心经》中所说“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以无所得故……远离颠倒梦想,究竟涅槃。”像这样,唯有照见一切法空,才能寂灭颠倒梦想,证入寂静涅槃。
其次以正理观察。我们现在沉溺在三界轮回当中,不断地起惑、造业、受苦,根本原因就是有二我执。换句话说,由于误认为有实法可得,也就是认为有真实的补特伽罗——人我,以及认为有真实的其余诸法——法我;以二种我见引生二我执;由此出生二种生死,轮转不已。既然如此,要想寂灭二种生死,就要断除二种我执。也就是要把“错认”之处看清楚。只有看清楚诸法的真相——空性,才能不再起虚妄分别,从而断除颠倒执著。
所以说,离开空性正道,再没有其他方便能够断除二障、现前二智了。就像《般若品》中所说,道的主要是般若,其他一切布施等法都只是辅助因素。
这样就知道“彼失世俗及真谛”,凡是承许胜义中存在实法的宗派,就失坏了世俗谛和胜义谛。结果就是“失此不能得解脱。”由于失坏了二谛,而无法得到解脱。意思就是,由于不了知胜义空性,失坏了胜义谛。同时由于不能无误地通达一切显现全是假立,就无法正确地建立毫无紊乱的因果关系,也就是会失坏缘起律。这样就会失坏世俗谛。
何故失坏二谛便不能得解脱。
为什么失坏二谛就不能得到解脱呢?
颂曰:
由名言谛为方便 胜义谛是方便生
不知分别此二谛 由邪分别入歧途
因为二谛是方便和方便生的关系,其中名言谛是一种方便,通过它能够悟入胜义谛。如果不能善加分别这二种谛,就会继续出生不符合正理的邪分别。由此就会入于边见的歧途当中。
意思是说,如果没有通达离一切边的空性,或者说没有彻底照见诸法的真实性,那么,我们心中粗细的边见就没办法消除。即使能够脱离粗分的常、断见,但是细分的边见仍然存在。也就是说,见解上的障碍仍然没有消除,不能彻底地离念去执。
同时,心里还会有不如理的邪分别,或者说无法止息邪分别。结果,以邪分别的力量,心无法住于实相本位,还会不断地妄动,继续攀缘虚妄的法。这就叫做“戏论”。也就是说,由于没有如实通达空义,始终认为有实法,这样心就没办法彻底歇下来,还会不断地妄动。因此无法与真实义吻合,就会入于歧途当中。
以下月称论师引用佛经为证,详细阐述这个问题:
如《见真实三摩地经》(即《宝积经·见实会》)云:“世间智者于实法,不从他闻自然解,所谓世俗及真谛,离此更无第三法。”
“世间智者”指佛,或者称为“世间解”。
经中讲到:“导师佛对于诸法的真谛,不是从别人口中听来的(意思就是,不是依靠他人的语言,或者譬喻、推理等等来了解),而是自己现量证知了。佛说:‘一切万法的真实义不出于二谛——世俗谛和胜义谛,除此之外再没有第三种谛。’”
万法的真实义有两个层面:一、妄识的行境,叫做“世俗谛”;二、圣者智慧的行境,称为“胜义谛”。前者只是相对的真实,后者是绝对的真实。所谓“相对的真实”是说,仅仅就无患根识而言,的确显现了诸法的种种行相。针对根识的境界来说,没有欺骗性,的确能得到这样的显现,所以叫做“谛”。但是,这些显现在真实中不存在,只是妄现而已,所以叫“世俗”。由于圣者根本定的智慧以无二的方式契证法界,所以,圣者智慧的行境叫做“胜义谛”或“第一义谛”,也就是“绝对的真实”。因为这是究竟的实相,没有超过它的义,所以叫“胜义”或者“第一义”。除了这两种“谛”之外,再没有第三种真实义。
“众生为求安乐故,于善逝所生信心,如来悲愍于一切,为利世间说俗谛。”
“众生为求安乐故”:一切众生都有离苦得乐的愿望,下至蚊虫、蚂蚁,每天忙忙碌碌地生活,就是为了寻找安乐。尽管众生对于安乐的认识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希求安乐的愿望是一致的。为此,很多人发现,依靠自己的力量没办法实现所愿,于是去寻找能够指示离苦得乐正道的导师。其中有善缘的众生,在一切内外道的导师当中,会选择皈依如来。
“于善逝所生信心”:这样的人对于佛生起了信心,发誓皈依佛;同时愿意依止佛的指示,实修离苦得乐的正道,也就是皈依法;并且依止同样修学佛法的人为助伴,这就是皈依僧。
“如来悲愍于一切”:如来彻见诸法实相,以悲心怜悯具有各种迷惑、邪见等的一切众生。
“为利世间说俗谛”:为了利益世间的众生,让他们最终入于不可言说的真实义,如来首先施设各种权巧方便,宣说了世俗谛。
实际上,世俗谛根本的见解就是缘起正见。因此,佛对于整个世俗的显现,按照众生的根机,或广或略地宣说了种种方便教法。让众生了解到一切世俗的万法,各具怎样的体性差别,缘起上是怎样的等等。让众生对于诸法的体性能够辨别清楚。这样之后,他的心就会从原来很粗的错谬恶见里拔出来,能够越来越深细地看清楚各种的世俗缘起差别。
比如,佛最开始让众生知道,什么是苦,什么是乐;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以哪种因能感哪种果等等。这样,众生就会得到最基本的因果见,了解最粗分的业感缘起。人们过去由于不了解业感缘起,走的都是背离因果的邪道。在这上面辨别清楚之后,必定能够引生断恶行善的意乐和行为,从而步入人天乘的正道,实现一种相对的离苦得乐。也就是脱离恶趣,得生善趣。
之后,佛进一步为众生开示三世流转的现相,指示轮回和涅槃两重缘起。也就是宣说四谛法门,广说就是顺逆十二缘起。由此让众生对于缘起,生起更深细的认识。这样之后,众生就能明辨生死道和涅槃道的差别,他的意乐和行为就会转向解脱道。这时候,由于他对于世间、出世间能够抉择得很清楚,就会知道自己的心是怎么落在我执上,怎么起烦恼、造业,流转生死。同时,在行为上也会发生转变,会在出离心的摄持下,主动趣入无我之道。最后能够完全契合无我,时时住在无我的境界当中不动摇。这样,众生就能断除烦恼,脱离生死苦海,实现进一步的离苦得乐。
像这样,众生的心越来越细,能够明辨更深细的缘起理之后,进一步就要转到大乘道。这时,佛会为有些根机的众生开示阿赖耶缘起。这样众生就会知道,阿赖耶识当中有无量无数的种子,到功能成熟的时候,会现起各种各样的果相。其中有一个无漏种子,如果遇到相应的因缘,它就会逐渐地增长,最终成熟的时候就会成佛。懂得这一层缘起之后,就会相信众生都能成佛。也会努力地把握自己的身心,引入大乘道当中。
通过这些方便,众生的心远离了粗分的常、断见,内心稍微成熟,成为能接受胜义空性的法器。这样之后,佛就为众生宣说胜义谛,揭示诸法实相。让众生彻底契合实相,证悟离一切戏论的大空性,实现最究竟的离苦得乐。
所以,为了让众生真正入于胜义谛,佛首先宣说世俗谛。
下面具体讲解佛怎样施设方便,为众生宣说世俗谛:
“人中狮子 [6]设世俗,显示众生为六趣,地狱畜生及饿鬼,阿修罗趣与人天,下贱种姓高贵族,大富家庭与贫舍,奴仆之属及婢使,男女等类并二根,所有众生诸差别,佛无比者为世说。智者了知世俗谛,佛为利人故宣说。”
导师佛设立世俗谛的教法,首先为众生显示:在我们整个轮回当中,众生可以分为六趣。从下到上,有地狱、畜生、饿鬼、阿修罗、人、天。有这样的差别相。在人道当中,也有很多的差别相。比如有下贱的种姓,有高贵的种姓;有富贵的家庭,有贫贱的家庭;有主人,有仆人;有男人,有女人,有二根(指具男女二根之人,以及黄门)。总之,在整个现相界当中,众生有无量无数的差别。像这样,如来以智慧照见一切差别现相,为世间众生宣说种种世俗法。智者由此能够了知世俗谛,所以,佛为了利益众生的缘故,首先宣说世俗万法的种种差别。
众生对于现相界当中的种种显现非常无知,根本不知道世界上到底有什么,其中一层一层的差别怎么来的等等。像我们南瞻部洲的人类,只知道地球上的事物,对于地球以外的星球了解得都非常有限。而且,在地球上,也只是知道人类和部分共居的旁生,根本不了解此外其他种类的众生。另外,在人类的范畴里,也只是对于心外的色法有一点粗浅的认识,对于自己内在的心王、心所了解的也是非常少。并且,对于种种现相的因缘果报也不清楚。总之,对于业感缘起、阿赖耶缘起等等完全不了知,这就是对于世俗谛极其愚昧的体现。
如来具有尽所有智,能够彻见一切世间的差别相,所以,佛首先让众生开出差别见。了解整个世界形成的因缘,以及果相的差别。最开始,佛为众生指示六道轮回的整体现相,比如在《正法念处经》当中,对于六道中每一道的具体情况,都做了非常广的解释。其次,针对人道来说,佛为我们讲述人道众生的各种果报差别。并且告诉我们,这一切苦乐、贫富、尊卑等的果相,并不是无因无缘而出现,或者由什么主宰者来安排,这一切都是自己往昔业习成熟的果报。像这样,对于各种的因和果了解之后,众生从这里才会得到因果正见。
下面讲佛为众生开示沉溺生死的直接原因:
“众生著此沦生死,不能脱离世八法,所谓利衰及毁誉,所有称讥并苦乐。得利即便生忻喜,失利便起嗔怒心,余未说者皆应知,八病恒损于世间。”
众生由于执著这些世俗的虚相,在生死当中不断地沉沦。直接原因就是无法脱离世间八法。也就是所谓的利衰、毁誉、称讥、苦乐。(其实,“世间八法”就是对于无数顺逆境界的一种归纳。也就是人们喜爱的四种境相,以及相对的四种厌恶的境相。)比如“利” 和“衰”这一对,人们获得利益的时候,会立即生起欣喜,失去利益的时候就会生起嗔恼。从“得利生喜、失利起嗔”方面,类推其余三组也是一样。遇到顺逆八风的时候,人的心会生起各种的分别执著,患得患失。像这样,八种执著的病症恒时损恼世间,众生因此而不得自在。
世间人整天都在八法里面攀缘、执著、追求、取舍。在得到一点享受,获取一些名誉、地位等的时候,就会非常高兴。失去的时候,或者遭遇反方面的讥毁、痛苦等的时候,又会非常痛苦。像这样,缠缚在这些虚妄的境界当中,丝毫不得自在。
从这里就能看出,众生的忧苦都是由妄执引生的。也就是出现种种顺逆境界的时候,心会把这些现相当成真实,会不由自主地缘这些境相分别、执著。结果不得不被这些境相紧紧束缚住。要知道,世间八法也叫做“八病”,因为凡夫的这种忧喜状态都是颠倒的,会障碍智慧的显发。结果,本具的智慧光明,随着迷乱的因缘,就会出现无量无数的烦恼,发生无量无数的变化,出生各种蕴界处等的现相。
相反,在遇到这些境相的时候,如果能够不起执著,也就不会发生忧苦了。换句话说,知道这些顺逆境界都像梦中幻影一样,没有实义,只是一场空,得也不值得生喜,失也不足以为忧,这样就能脱离世间八法的缠缚。
打比方说,一个人梦见自己得到了万两黄金,欢喜若狂。一会儿又梦到自己突然破产了,万贯家财洗劫一空,非常悲伤。这就是因为他当时迷惑了,不知道这只是一场梦。如果他知道这只是梦境,当时心就会平静下来。会明白实际上从来没有失去过,也没有得到过什么。就不会再被这些幻境束缚了。
像这样,如果能够知道世间八法像梦一样,无有实义。这样之后,在一切时处当中,你的心就能宽宽坦坦,逍遥自在了。那时候,无论怎样的顺境风或者逆境风,都吹不到你。你会成为一个无喜无忧、如如不动的无心道人。那才是真正的快乐,真正的自在!
讲到这里我们就知道,众生正是因为对于这些世俗谛的虚相,妄起分别执著,认为有实法可得,所以没办法止息行业流转。佛完全了知众生迷惑的状况,知道众生执著眼前这些事物,会辗转不断起惑造业,流转生死,没办法解脱。
所以,佛为了救度众生出离轮回,直接针对世俗谛,首先宣说它是苦、无常、不净、无我的体性。以这些方便,使得众生对于世俗谛的认识由浅入深,由粗到细,这样逐步地遣除无明愚痴,断除粗分的执著。之后,把这些现相全部抉择为空,直接引导他看破、放下,他的心才能停止攀缘分别,止息无意义的求取,一步步地趋近胜义实相。通过这样逐步地引导,众生就会顺利悟入无我空性。然后再给他讲真如,才会知道真实的自己到底是什么。有这样一个成熟的次第。
下面讲众生颠倒执著的状态:
“谁说世俗为胜义,应知彼人慧颠倒。不净苦中说净乐,于无我性说有我,无常法中说是常,住此相中而爱著。”
谁把世俗万法说成胜义,(认为这些现相在真实中有,)要知道,这个人的智慧完全颠倒,深陷在邪慧当中。
其实,这就是我们这些众生普遍的状况。谁都认为大家生活在真实的世界当中,这里面有很多实义,值得追求。能够在这里得到真实的感情、成功、名誉、财富、地位,能够实现人生的价值等等,所以,会不惜一切地为此逐取。也会因为得到而狂喜,因为失去而悲伤,因为不得而焦虑等等。但实际上,这些事物只是妄心变现的虚相,根本不是真实。众生就是把这些世俗的妄相执为真实(或者说胜义),致使全部陷在颠倒的迷梦当中。
这些颠倒主要可以归纳为四种,也就是常、乐、净、我四种执著。首先“不净苦中说净乐”,对于不清净的法说为清净,对于苦性的法说为安乐。
先说“不净中说净”:众生的五取蕴,从因至果,从粗到细,完全是杂染的体性。就粗大的现相而言,我们人类众生的身体,最初由内在的烦恼、业,外在父母的不净种子形成;之后在母胎当中孕育;在胎中,以母血滋养身体;住胎期满,从垢秽的产道出生;整个身体由三十六种不净物组成,九孔常流不净;死的时候通体腐烂。
总之纯粹是污秽的体性。从更深细处来讲,众生以三杂染为体,也就是烦恼杂染、业杂染和生杂染,没有一丝一毫清净的法。但是众生还颠倒地认为身体是清净的,生命是纯洁、美好的等等。
再说“苦中说乐”:五取蕴纯一是苦,没有任何真实的安乐。最初由于无明迷惑,以烦恼造种种杂染的业,由此变现出千差万别的错乱现相。五取蕴当中储存着无量无数的烦恼种子和苦种子,只要没有截断苦因,遇缘就会变现各种苦相。整个迁流的过程,完全是苦的体性。整个轮回世间的因因果果,内情外器等等,无非是在这样一种由苦因不断变现苦相的状况当中轮转。就像病因没有息灭的时候,根本没办法止息病相一样。
但是,众生在这样众苦充满的状况下,还天真地认为,轮回当中有真实安乐。其实,轮回里面所谓的快乐、享受等等,也是转瞬即空,很快又会落入忧苦当中。
“于无我性说有我”:另外,整个世界只是由迷乱因缘,不断地变现出各种果相,根本没有任何主宰性的“我”。只是不同的法,按照缘起律不停地生成、演化,毫不错乱地运转。这里面丝毫没有自性,没有主宰,只是唯法因生唯法果,而没有“我”。
但是,人们对于这一点完全不了知。认为人人都有一个真实的“自我”。因此,念念都是“我”字当头,认为“我”是最重要的,
认为生命的意义在于展现自我、实现自我价值等等。
“无常法中说是常”:一切因缘造作的法都是无有常住的(最细的情况是指不住到第二刹那)。由于因缘只会显现一刹那的果相,所以,这个果相没有任何自主性,一刹那就灭了,绝对不会安住第二刹那。这样就知道,把这些刹那即灭的缘生法说成常住,完全是颠倒。
世人不知道有为法是无常的体性,大家都说各种人、事等常有。像是永恒的爱情,永久的事业等等。像这样,把希望全部寄托在这些无常法上面,最终只会给自己带来忧苦。
“住此相中而爱著”:众生就住在这些虚妄相当中爱著不已。
好比说一个疯子,眼前总是出现幻相,他会一直缘着这些幻相分别、执著,脱离不开。正常人认为什么也没有,但是疯子会认为这就是我的所爱,所以,他会常常在自己的幻觉和执著当中想着、爱着、苦着、盼着……
同样,具有四大颠倒见的世间众生,都跟疯子一样。他们心里都是妄想,说出来的都是疯话。他们会对于世俗中的不净说为净,对于苦说为乐,对于无常说为常,对于无我说为我。以妄想分别的力量,对于这些原本无常、不净、苦、无我的妄相生起深深的爱著心。这种爱著是非常严重的病,只要还没有歇下来,就会不断地缘这些虚妄的现相追逐、求取,从中出生无穷无尽的苦。这就是世间悲惨的状况。
下面讲具有四种颠倒执著的众生,听闻如来的正法后,无法信受,进而诽谤、堕落的情况:
“彼闻如来所说法,恐怖诽谤不信受,毁谤如来正法已,堕地狱中受剧苦。凡愚非理求安乐,转受百千无量苦。”
很多善根尚未成熟的众生,听闻如来说的苦、空等法,就会产生恐惧心,进而诽谤正法,无法信受。由于诽谤佛的正法,之后就会堕入地狱,感受极为剧烈的痛苦。这样的凡夫愚人,由于违背了正理,虽然希求安乐,但是不仅得不到安乐,反而会在长劫当中转生恶趣,感受无量百千种苦。
众生常乐我净的颠倒执著太深重。而如来的教法就是在指示真理,这些真理跟世间人的观念完全相反,所以,众生一旦遇到如来的教法,就要面临自己的想法、认识完全被摧毁的状况。
面对这种情况,善根成熟的人,就会像霹雳惊醒迷梦一样,忽然觉得,事实原来是这样,从此会从颠倒当中醒来。因为他有勇气,有辨别的智慧,愿意把错误的见解全部放弃,结果就能恢复正常,趣入正道当中。
但是,善根没成熟的人,听到如来的教法,就会产生负面作用。首先,由于他的实执非常深重,现在听到说真相跟自己的想法完全相反,心里会非常难以接受。而且,面临心里的见解即将被打破,这时候会感觉没东西可抓了,或者自己耽著不已的五欲享受要放弃,或者一直最尊重、最爱护的“我”没有了等等,就会生起强烈的恐惧感。再加上没有敢于接受真理的勇气,不具有辨别的智慧等等。这时候,他心中的颠倒见解就会发生作用,会抗拒如来的教法。
也就是说,那时,他想为自己的想法、做法等等,保留能够继续进行下去的理由。一旦如来的教法进入他的心中,就等于否定自己的一切。他曾经的所知所想,全部成为毫无意义。曾经非常执著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会全部被摧毁。而且,他必须有勇气承认自己所有的见解、行为全部是颠倒的、狂妄的,全是疯子的行为。如果他没有这样的心,必然会反抗,会排斥真理,无法信受。
当然,还有些人,对于如来的教法,根本没听到心里去,所以,即使表面上听了很多,但是心仍然无动于衷。这也不能代表他接受了真理。
下面讲有善缘的人于佛法中渐次断障证真的情况:
“若有于佛正法中,如实观察不颠倒,超出诸有入涅槃,如蛇脱去其故皮。”
善根成熟的人,遇到如来的正法之后,通过依止师长,听闻正法,如理作意,法随法行的方式,以佛的教法为样本,如实地进行观察。
结果,首先是“不颠倒”:他的心会因此纠正过来,能够看清楚这个世界的面目。他会认识到一切有为法不住第二刹那的无常性;知道五取蕴全部是苦的自性;懂得一切由虚妄分别所生的法,全部是杂染的体性;明白由因缘所生的法无有自性,没有“我”。像这样,他的心会反转过来,再不会像过去那样颠倒了。
通过不断地修学,“超出诸有入涅槃”,他会逐渐超出欲有、色有、无色有,证入涅槃。也就是说,从此之后,再没有生死的妄动。所有粗粗细细的生灭妄动全部寂灭,彻底解脱苦的迁流,现前不生不灭的涅槃,永享真常大乐。
像这样,一个凡夫返迷归悟、断惑证真的过程,“如蛇脱去其故皮”。就像蛇脱去身上的旧皮那样,一层一层地脱尽。正所谓“皮肤脱落尽,唯有一真实。”意思就是,要把遮蔽实相的客尘一层一层地脱掉。什么时候,这些常执、乐执、我执等等从粗到细的执著全部脱尽,那时候一真法界就会全体现前。这样就知道,我们修道最终就是要找回自己,回归本来面目。就像古人所说:“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意思是说,做世间的学问,就是知识的积累,所以应当一天比一天积累得多。而修道的事业,只是减少妄执,一天比一天省事省力,最后把妄执减少到没有,那时就达到“无为而无不为”的境地。
下面讲对于空性法生欢喜心的功德:
“一切诸法自性离,空无有相第一义,若闻此法生爱乐,必得无上大菩提。”
前两句讲一切法胜义空性,后两句说对此生爱乐的功德。
首先“一切诸法自性离”:一切万法本无自性。我们迷乱的时候,会认为心前的显现法都有自性。它们存在于空间的各个方位,并且住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当中。比如,前面有个桌子,我们会认为,就在那个显现桌子的地方,存在桌子的自体。各种的街道、楼房、车辆、树木、人群等等,眼睛看到它们,就会觉得这些法有自性。但实际上,它们正现的时候就没有自性,只是一个个妄相。或者说,诸法并不是像显现那样,有自体存在,只是一种错觉,实际无有自性。
所以,这些法都是相而无相,当体即空,叫做“空无有相”。也就是说,身心世界中的一切法,正现的时候,就是空性,就是无相。就像《金刚经》中所说:“凡所有相,皆是虚妄,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
这样的诸法自性空就是“第一义”。也就是圣者现证的真实义。圣者证悟的就是空性,由此就能脱开妄执,回归真如实相。从此远离颠倒梦想,止息一切忧苦。我们凡夫迷惑,正是由于不了知空性,执著现前的妄相真实。由此生起各种妄想分别,迷失自性,感受各种身心忧苦,所以,证悟空性至关重要,凡夫和圣者的差别也是由此安立的。就像《金刚经》中所说:“一切诸佛,及诸佛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法,皆从此经出。”一切佛都是由于证得空性,离开一切妄执而成道的。
因此,“若闻此法生爱乐,必得无上大菩提。”我们如果能够对于三世诸佛之母的空性法门生起爱乐之心,这就是对于成佛的根本生欢喜,这样的人决定会相应空性,最终证得无上菩提。
下面讲诸佛证悟的胜义实相:
“佛见诸蕴皆空寂,诸界及处亦复然,诸根聚落 [7]咸离相,能仁皆悉如实知。”
佛见到诸蕴、诸界,以及诸处所摄的一切内外显现法,真实中原本无生,本来寂静。包括外在的器世界,各种色声香味触的显现,以及内在眼耳鼻舌身意诸根,还有心王、心所等等。这一切的显现法都是本来空寂。只是众生不了解,认为这个世界热闹极了,每天都有新事物、新现象发生。好像这个世间的剧场,永远都是锣鼓喧天,从来不会休息。
“诸根聚落”指我们具足六根的身体。它像一个聚落一样,是六根的根据地,眼耳鼻舌身意根就聚集在这上面。“咸离相”,但是这些本来离相。我们认为有诸根,其实诸根只是幻影。最终证悟的时候,根尘全部消掉,六根就会还原为光明本性。
“能仁皆悉如实知”:十方诸佛全部如实证知本来空寂的胜义实相。正所谓“佛佛道同”,诸佛都是这样现见,没有差别,所以说,胜义谛是三世诸佛共证的真谛。
以上对于《见真实三摩地经》中的教证讲解完毕。这样就知道,二谛是诸佛所证之义,是无倒通往涅槃的唯一途径。
下面讲为什么唯识师承许依他起识实有,会失坏二谛而不得解脱:
远离世俗胜义谛者,何有解脱。故执唯识可由邪分别转入歧途也。
这里是解释颂文中的“不知分别此二谛,由邪分别入歧途。”意思是说,脱离了世俗、胜义的正轨,不会有解脱,如果执著依他起识实有,以此邪分别无法契合诸法无我的空性,不可能证得涅槃寂静,这就是误入歧途。
通过以上的教证就知道,“远离世俗胜义谛者,何有解脱。”世俗谛,指虚妄根识前的一切现相,迷乱习气没有消尽的时候,必定会无欺显现这些相,这些都是无而现的。胜义谛,是说这一切现相本来没有,本性空寂。
如果能如实地契合二谛,一来顺应世俗谛离苦得乐的正道,如理取舍;二来符合胜义谛无缘之理,内心离开耽著。像这样,遵循世俗、胜义的双轨,最终必定能够证入本来不二的实相。因此,只要沿着世俗谛、胜义谛的轨道,必定能够到达解脱的目的地。但是,如果偏离了这种正轨,没有如实遵循二谛,如理行持,就会入于邪轨当中。这样就没办法到达涅槃果地了。
“故执唯识可由邪分别转入歧途也。”所以,如果你执著二取法空,但是以二取而空的依他起识实有,这就不符合万法皆空的真谛。由此,你心里对于识的执著始终没办法消除,也就不能住于无缘离戏当中。意思就是,只要你心里还留有一丝执著,法性就没办法全体显露。就像张拙秀才悟道时所说:“一念不生全体现,六根才动被云遮。”所以,无论你对于任何法有执著,都会障碍本性,使你不能获得究竟涅槃。
下面解释偈颂中“由名言谛为方便,胜义谛是方便生。”的涵义:
此说名言谛为方便者。如经云:“无文字法中,何说何可闻,于不变增益,故有闻有说。”唯依名言谛,乃可说胜义。由通达所说胜义,乃能得胜义。如论云:“若不依俗谛,不得第一义,不得第一义,则不得涅槃。”所说胜义,即是方便所生之果。以方便生、果、所得、所证同是一义。
首先讲“由名言谛为方便”:就像《三摩地王经》中所说:“在远离文字的真实义当中,哪有什么可说可闻的?然而佛在教法里面,说此说彼,所以也会有讲说有听闻。”
所谓“无文字法中,何说何可闻”是指,真实中没有可说可闻,正所谓“凡有言说,皆成戏论。”所以,真实义本来无可言说。“于不变增益”,但是,佛为了救度世间有情,对于本来无文字的不变法,增益、假立说为有此有彼。比如说世俗中的五蕴、十二处、十八界、四谛、十二缘起、六度等等,以及说十六空、二十空等等。安立这样的教法名言,“故有闻有说。”人们就可以讲说,听受。
这样安立的必要:首先“唯依名言谛,乃可说胜义。”针对凡夫众生,只有依靠名言谛,才能宣说胜义。如果不依靠名言谛,那么《般若经》也没有,中观的论典也没有,就根本没办法宣说。以这种名言的方便,结果就是“由通达所说胜义,乃能得胜义。”听者能够通达所说的胜义。由于通达所说的胜义,就能依解起行,证得胜义谛。
下面讲偈颂中的“胜义谛是方便生”:就像《中论》中所说:“不依止世俗谛,就没办法得到胜义谛。不得胜义谛,就不可能得到涅槃。”这里的“胜义”是指方便所生的果。也就是借助方便能够引入胜义。另外,“方便生”、“果”、“所得”、“所证”都是一个意思。
要知道,如果不依止名言谛,也就是没听人说过,也没看过这方面的经论等等,就没办法了解胜义谛。“教法”也叫做“法界清净等流”,这是诸佛从现证法界当中,流出来的方便文字。教法的所诠义和诸佛见到的实相完全相应。因此,众生听闻如来的圣教,就能逐渐了达胜义谛,最终依解起行,证得胜义谛。可见,教法的作用非常大,文字虽然不是胜义本身,但是它是指示胜义最好的一种方便。通过这种指引,善根成熟的众生能够由有缘悟到无缘,从有相悟入无相。通过文字的言说,最终会了达无文字的真义。这就好比以指指月,虽然手指不是月亮,但手指有引导人们见到月亮的作用。因此,对于“文字法”和“真实义”要圆融地理解。既不能一说到不立文字,就废弃教法;也不能一说到教法有说有闻,就认为第一义谛也是文字相。
以上中观师引用圣教,证明唯识师承许实有依他起识有失坏二谛的过失。
下面唯识师为此做辨驳:
他曰:汝于吾等极无顾忌,我今于汝亦不容忍。汝仅善破他宗,谓以正理观察不应理故,破依他起自性。我今仍以汝所说义,不应理故,破汝所许世俗。
对方说:你对我们毫无顾忌,我现在对你不再容忍了。你只是擅长破坏别人的宗派,说以正理观察不应理的缘故,破除依他起自性。我现在也以你们所说的破自生、他生等的道理,同样说以正理观察不应理的缘故,你们所承许的世俗谛也不成立。
下面中观师回驳:
答曰:若汝如无始以来,经百千艰苦所积财宝,被他夺去,诈现亲善授以毒食,还夺其财,期以怨相报者,可随汝欲。何害我等自得胜善利益。
中观师回答:你现在的行为,就像从无始以来,经过百千辛苦积累了一笔财富,却被别人夺走。这时候诈现一种亲善的行为给予我们杂有毒素的美食,来夺回自己的财富。只有夺回自己的财富,你心里才会欢喜。其实,我们以正理破除依他起识自性,就是让你放下执著。如果你不明理,还要以怨报德,那就随你的意愿吧。这不妨碍我们自己得到殊胜善妙的利益。
意思是说,你们唯识师不要认为,我们经过非常大的辛苦,建立的圆满、殊胜的宗义,现在被别人夺去了。也不要因此而不甘心,想方设法要夺回来。既然在正理面前,依他起识有自性无法成立,这就表明所谓“实有依他起识”,只是你心里的一种虚妄执著。因此,你现在应当放下这种不合理的执著,承许依他起识无自性。否则,一直这样固守己见,执著不舍,就无法契合胜义空性,这样只会对你不利,于我宗无害,所以我是为你好,你不要以怨报德,非要强词夺理,说我们承许的世俗谛也不合理。
其实,你说以自生、他生等道理,破除我宗所许的世俗,这是根本不可能的。因为,我们中观应成派自方没有承许,只是随顺世间假立,依他方而言说。
下面讲中观师承许世俗诸法的方式:
颂曰:
如汝所计依他事 我不许有彼世俗
果故此等虽非有 我依世间说为有
就像你所计执的依他起实事,我不承许真实中有这样的世俗法。
以有必要的缘故,像是蕴、界、处,包括依他起识等的世俗法,虽然真实中没有,但是我们依于世间说它们为有。
“果”指必要,说蕴界处等法,能够让世人舍弃邪宗,渐次趣入真实义,有这样的必要,所以我们依世间说有依他起识等等。
汝执自宗所说依他起自性,是圣智所证,我不许有如是世俗。若尔云何?彼虽非有,然是世间之所共许,唯依世间说彼是有,随彼而说,即是遮彼之方便故。如薄伽梵说:“世间与我诤,我不与世间诤,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说无者我亦说无。”
你们执著自宗所承许的依他起自性,是圣者智慧所证的境。然而,我们不承许真实中有这样的世俗法。虽然我们也会说有依他起识等等,但是没有任何执著。具体是怎样的呢?依他起识虽然没有,然而依他起识是世间一致共许的。像是世间人共许眼识、耳识等等。我们仅仅依顺世间说依他起识是有。这样随顺世间来说,是一种使世人舍弃邪宗、渐次通达真实义的方便,因此有必要这样说。就像世尊所说:“世间跟我争辩,而我不跟世间争辩。凡是世间说有的,我也说有,凡是世间说无的,我也说无。”
首先讲,中观自宗和唯识宗,由于见解不同,虽然都说依他起识,但是意义有所不同。“汝执自宗所说依他起自性,是圣智所证。” 唯识宗执著依他起识有自性,成为唯识自方的一种承许。但是中观宗不一样,“我不许有如是世俗。”我们有空性正见,对依他起识等的世俗法没有执著。 也就是中观宗没有任何自方的承许。
那么,中观宗到底怎么安立世俗谛呢?“彼虽非有,然是世间之所共许,唯依世间说彼是有。”这里“彼”指依他起识,以此为例,其余蕴、界、处所摄的一切世俗显现法都是如此。像是有无、常断、一异、来去、生灭、善恶、因果、染净、是非、凡圣,以及无常、苦、空、无我等等,凡是有显现,或者说成为妄识所行之境的法都是如此。这些林林总总的差别法在胜义中没有,只是缘起的幻现。由于是世间所共许,所以在世俗中说这些法有。
这样随顺世间宣说世俗法的必要是什么呢?“随彼而说,即是遮彼之方便故。”这样的言说,能够成为“遮彼方便”。其中“遮彼” 指遮除邪宗。譬如,虽然胜义中没有依他起识,但是我们会说依他起识。这样能够破除一切认为“心外有境”等的邪见,以及遮破计执有自在天等作者的邪宗。依靠这种方式,人们就能舍弃邪见。同时会知道以心造业,由心感果的缘起道理,懂得一切因果律丝毫不爽。这样之后,他会把所有的修行,唯一归在自心上。会在心上断恶行善、舍染取净、转小为大等等。进一步说,人们了达一切都是唯心变现之后,就会知道外境的色声等法只是习气成熟变现的妄相,这样自然能够断除对心外色法的执著。
再举例来说,宣讲五蕴、十二生处、十八界等的差别法,可以有力地破除计执人我的恶见。因为,当你对于蕴、界、处有了很明确、详细的认识,就会发现所谓的“有情”只是具有种种体性不同的法,而且这些差别法刹那即灭,这里面根本没有常、一体性的“我”。这样就能通达人无我,可以逐渐息灭烦恼,断除分段生死。
另外,这样说还能成为趣入胜义谛的方便。虽然胜义谛远离言说,但是对于大多数人的根机而言,没办法直下契入,所以,要先通过有言说,再悟入无言说。所谓“万法皆空”,首先要提出“万法”,再说这些法是空性。也就是先要宣说从色法到一切智智之间的一切法,这些法就是空基。然后再说这些世俗法自性空。
懂得这种道理之后,就能把握好圣教的关要。也就是说,一方面诸法皆空,另一方面,也要有条不紊地建立世俗万法,这样宣说有很大的必要。
其实,我们的本师佛也是以这种方式说法的。“世间说有者我亦说有”,世间人对于种种的现相说为有,世尊就说这些现相有。因为针对于错乱习气没有消除,仍然处在无明迷梦中的众生来说,的确有各种各样的现相。有苦乐、有因果、有善恶等等。因此,世尊虽然是大觉者,没有任何虚妄的二取显现,真实义也没有任何可说的。但是,为了引导众生悟入实相,就要随顺众生,他们说有什么,世尊也说有什么,以这种方式能够把众生逐渐引入真实义当中。
所以,世尊不会有自方的承许。唯一随他方而说。中观应成派也是这样。直接相应根本定现证的智慧行境,或者说直接抉择真实胜义,这以外的世俗显现不是他的重点。所以应成派自方没有任何承许,只是随顺他方而说。
下面中观师说,你们唯识师根本无法破斥我们承许的世俗谛:
颂曰:
如断诸蕴入寂灭 诸阿罗汉皆非有
若于世间亦皆无 则我依世不说有
就像在五蕴暂时息灭,入于无余依涅槃的阿罗汉面前,世俗的蕴等诸法都没有显现。如果在世间众生的妄识前,这些世俗万法也没有,那么我依随世间也不会说显现法有。
应成派承许世俗法,就像世尊说法那样,“世间说有,我就说有,世间说无,我也说无。”如果在世间有情的心识前,没有蕴等的显现,他们说没有,我也会跟着说没有。
下面首先讲中观自方无有承许,只是依世间他方言说:
如阿罗汉,入无余依妙涅槃界,一切世俗皆悉非有。若此世俗设于世间亦非有者,犹如阿罗汉之蕴等。我依世间亦不说彼等为有也。故唯依世间故,我许世俗,非自力许。
就像阿罗汉入无余依涅槃的时候,一切蕴等世俗法都不现前。如果这些世俗万法,在世间有情的心识前也没有,就像阿罗汉的蕴等那样,那么,我们依随世间,也不会说这些法有。我们唯一依于世间的缘故,我们所承许的世俗,并不是自方认为真实中有世俗法,只是随他方来说。
对方唯识师,想通过破自生、他生等的正理,破斥我们承许的世俗法。自宗在这里说,你们破不到。因为我们只是随顺世间而说。在世间人的心识面前,不会像阿罗汉入涅槃那样,一切显现全部没有。他们认为这些蕴界处等的世俗法样样都有,所以,我们也只是随顺世间,说此有彼有,但是我们并不是真正承许世俗法有。
由此,中观师回辨唯识师:
此唯是世间所许,故应唯待彼许者而破,待余人则非。
中观师说:你们破错了对象。要知道,“遮破”必须认清所破的对象。谁对于你的所破法有执著,你应当破斥那个宗派。谁对于你的所破法没有执著,就不成为你所破斥的对象。
我们在前面讲过,对于世俗谛的承许,唯一随顺世间。如此一来,“此唯是世间所许”,所谓蕴等世俗法,唯一是世间人所共许。既然你想遮破,“故应唯待彼许者而破”,应当唯一针对这些承许世俗法的人来破。“待余人则非”,而不是破斥其他不承许世俗法的人。我们自方不承许世俗法,所以不是你要破斥的对象。
这里唯识师要破中观宗所许的世俗,但是,由于中观宗自方并不承许任何世俗法,唯一随顺世间而说。而世间人承许世俗显现。这样一来,唯识师要破的就是世间人承许的世俗谛。
这样的结果如何呢?
颂曰:
若世于汝无妨害 当待世间而破此
汝可先与世间诤 后有力者我当依
现在,你和世间的立论不同,那么必定有正确和错误的区别。如果世间的观点不能妨害你的观点,那就证明你的观点正确,你就应当针对世间所许的世俗法做破斥。所以,你可以先跟世间人较量一下,看看谁的立论更有力,得出结论之后,我会依于有力的那一方观点来做承许。
我等为遣世间之世俗故,设大劬劳而住。汝可破此世间世俗,倘汝不被世间妨害,我亦当助汝。然世间决定妨害于汝,故唯当旁观也。汝可先与世间相诤,若汝获胜,我愿依汝。然汝必为世间所败,故我唯当依止具有强力之世间也。
中观师说:我们这些修行人,为了遣除自身错乱的世俗法,非常精勤地修持解脱道。(意思就是,我们的目的是现证胜义,灭尽一切迷乱的二取显现,而不是还要保留世俗法,所以我们不会特别建立世俗显现。)而你们既然那么在意世俗谛,你可以去跟世间人辩论,破除世间人所承许的世俗法。如果你的立论不会被世间人破除,仍然能够成立,那么我也会帮助你,承许你的观点。但事实上,世间的承许决定会妨碍你的立论,所以我不会帮助你,只能在一边旁观。你可以先跟世间人争辩,如果你获胜,我就愿意依随你。但是,你必定会被世间人击败,所以,我唯一应当依止具有强力的世间来做承许。
为什么说唯识师“必为世间所败”呢?要知道,在世间的无患根识前,心识和境相全部无欺存在。如果唯识师说,这些色等境相,以及眼等诸根没有,只有一个依他起识。这样否认根、境等的显现,就成了对世俗谛的诽谤。中观师为了寂灭一切戏论,以抉择胜义谛为主。由于真实中没有世俗万法,所以,对于世俗谛不做任何自方的承许,“唯当依止具有强力之世间”,唯一随顺世间无患根识前的境和识来承许。
以上中观师通过阐述自宗对于世俗谛的承许方式,证明唯识师的破斥不成。
下面唯识师继续放过失:
他曰:若汝怖畏世间妨难,虽无正理亦许世俗,则亦应畏圣教妨难而许唯识。如经云:“如是三界皆唯有心。”
对方说:如果你害怕世间的妨难,即便没有真实成立的理由,还要随顺世间来承许世俗法。同样,你也应当畏惧圣教的妨难,而承许唯识。就像佛在《十地经》中所说:“如是三界都只有心。”
下面中观师回辨:
答曰:佛所说经如琉璃宝地。汝不知彼体性差别,迷为实事识水。今欲取彼实事识水,汝之智慧如未烧瓶,试为汲浸必当碎成百片,徒为知彼体性者之所耻笑。此经密意,非如汝慧之所解也。
自宗回答:佛所说的经义就像琉璃宝地。你不了解此宝地是琉璃体性,误以为佛经里讲的是实事心识,譬喻为水(也就是把琉璃看成了水)。本来佛说空性,你却误以为有实有依他起识。现在你想取实事的心识之水,放在你那没有经过烧制的智慧泥瓶里面,结果泥瓶必定会破裂成一百片。徒然被了知万法体性的智者所耻笑。这部经的密意,根本不是像你的智慧所理解的那样。
如果一个泥瓶,经过烧制成了坚固的体性。那么,无论装什么,它都能承受住,不会破裂。但是,如果没有经过烧制,就会非常不牢固,盛入水的时候,就会破裂,水会全部漏光。同样,应当以如理如量的智慧来建立宗义。这样,无论怎样观察都不会被破坏。但是,你建立宗义的智慧经不起考验,现在你要注入承许依他起识实有的宗义,结果这种观点必定无法成立,一切都会瓦解。
若尔经义云何?
唯识师说:那么,佛在《十地经》中说的“如是三界皆唯有心。” 的密意到底是怎样的呢?
颂曰:
现前菩萨已现证 通达三有唯是识
是破常我作者故 彼知作者唯是心
中观师说:佛经中说,第六现前地菩萨已经现证胜义法界,并且通达世俗中三有万法唯一是识。这样说的目的是,能够破除常我等是万法的作者,由此了知世间万法的作者唯一是心。
下面结合“如是三界皆唯有心。”的前后经文,解释如来如是说法的密意:
如前经云:“随顺行相观察缘起。如是但生纯大苦蕴、纯大苦树,其中都无作者受者。彼复作是念:由执作者方有作业,既无作者,于胜义中业亦无得。彼复作是念:如是三界皆唯有心,如来分别演说十二有支,一切皆依一心而立。” 乃至广说。
《十地经》中说:“第六现前地的菩萨,随顺诸法行相,观察缘起规律。看到只是生一个纯大苦蕴、纯大苦树,这里面根本没有作者和受者。”
一切万法都是因缘和合而幻变。其中错乱因缘和合的时候,所生的法就是纯大苦蕴、纯大苦树。“纯大苦蕴”,其中“纯”指纯一、完全。“蕴”是积聚之义,意思是诸法唯一是苦的自性,没有任何安乐。“纯大苦树”,就像从种子当中,出生根、茎、枝、叶、花、果,同样,整个从因到果的一切显现,纯粹是苦法。“其中都无作者受者” 这里面就是如幻的因缘和合,现起如幻的果。没有任何实有的作者和受者。意思是说,这些世俗法具有多种体性。根本没有常、一体性的作者和受者的“我”。
“六地菩萨又这样观察:由于执著作者“我”才发起作业。既然作者不可得,那么胜义中业也不可得。”
在世俗中,不观察的时候,我们承许作者是因,作业是果,由诸多因缘和合,就会发起作业,这里面根本找不到常、一的作者“我”。但是在胜义中观察,作者不可得,所以,作业也安立不了。
“六地菩萨又这样观察:像这样,三界都只有心。如来分开演说从无明到老死之间的十二有支(指十二种因缘和合而有的支分)。统合起来,一切唯一依于一心而建立。”像这样做了诸多广说。
下面中观师解释经中所诠释的意义:
如是破除常我作者,于世俗中,见唯内心乃是作者。以是通达三界唯识。
这样能够破除常我的作者,在世俗中见到唯一内心才是作者。由此通达三界唯识。
佛经当中,通过讲五取蕴唯一是造苦的机器,生苦的器皿,说明唯蕴无我,从而破除常我,进一步通达三界唯识。比如,我们现在认为,有个“我”在造业,是业的作者。但是,真正去观察五取蕴的时候,就会发现只是各种的色法、心法和合运作,并且都是刹那灭的体性。
从因位上看,五取蕴就像一个机器那样,具有各种身体和心识的部件。它们不断地和合运转,发生种种变化。就好比一台机器在生产面包。如果是一个独一、常住的机器,就什么也生产不出来。实际上,机器内部的各个部件在不停地和合运转,只是对于这些支分的积聚,假立为作者的“机器”,这里面根本找不到常、一的作者。就果位来说,由于前世的业习在今世成熟,所以从这个积聚的身心相续当中,会现前各种的苦。这样就知道,五取蕴唯是造苦的机器、出苦的器皿,这当中绝对没有“我”。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词义:
菩提谓一切种智,萨埵谓思惟。由彼有此思惟,故名菩萨。或彼有决定趣向菩提之心,故名菩萨。或决定成菩提之有情,名为菩萨。是略去其中间句也。通达谓证悟义,现证谓亲证法界。现前是第六地名。此等是释文义。
颂文中的“菩萨”是梵语“菩提萨埵”的简称。其中“菩提” 指一切种智,“萨埵”指思惟。由于他具有这种思惟(或者说想法):
“我一定要证取一切种智。”具有这种愿心的人就叫做“菩萨”。或者,他有决定趣向菩提的心,也就是当来决定成就无上菩提,所以叫做“菩萨”。此处所说略去的“中间句”,即是:决定趣向菩提或决定成就菩提。后面“通达”是证悟的意思。“现证”,指现量亲证法界,不是以比量间接推断,也没有前后刹那的间隔,是当下现量触证,所以是“亲证”。“现前”是第六地的名称。这是在解释偈颂的文义。
如是已说经义,更以余经显示斯义。
像这样,已经宣说了《十地经》的经义,下面再以其他佛经,显示这种意义。
颂曰:
故为增长智者慧 遍智曾于楞伽经
以摧外道高山峰 此语金刚解彼意
为了增长智者的智慧,遍智佛陀曾经在《楞伽经》中,为了摧破外道承许的我、自性等为世间作者的恶见高山峰,宣说“唯心是作者”。通过此语金刚,能够了解佛宣说“唯心是作者”的真实密意。
此谓此处所说颂。如《楞伽经》偈云:“余说数取趣,相续蕴缘尘,自性自在作,我说唯是心。”
颂文中的“此”指这里所说的偈颂。如同《楞伽经》中所说:“其余外道的教主,说数取趣、相续、蕴、缘、微尘、自性、自在天等造作万法,而我(释迦佛)宣说万法的作者唯一是心。”
为解此义。颂曰:
各如彼彼诸论中 外道说数取趣等
佛见彼等非作者 说作世者唯是心
为了理解此《楞伽经》偈颂的涵义,以下再以颂文宣说。
如同彼彼外道诸论当中所说的那样,有些说数取趣是作者,有的说时间是作者,有的说微尘、自性,或者主宰者大自在天、上帝等是作者。佛见到外道教典当中说的这些法,根本不是作者,所以,为众生开示,造作世间万法的唯一是自己的心。
外道的学说当中,为了解释一切显现法的来源,都会谈到“万法作者”这个问题。因此会有九十六种,乃至更多种类的立论。佛来到人间,首先破除一切外道的邪说,由此才能让众生趣入内道清净的教义当中。
言外道者,依多分说。以此法众亦有假立补特伽罗等者,或说彼等亦非法众,如诸外道不能无倒了解佛经义故。如论云:“凡说人蕴者,世间数论师,鸺鹠徒无衣,问彼离有无。故知唯佛教,宣说甘露法,离有无甚深,是正法殊胜。”
颂文中所说“外道”,是从多部分来说。(意思就是,持这种观点的外道占的比例较多。)其实,在内道学法众当中,也有一些承许补特伽罗等是万法作者。或者说,如果内道的学人,承许心外有作者,也可以归属在非法众的行列当中。因为,他们的见解就像外道那样,不能无颠倒地了解佛经真义的缘故。
就像《宝鬘论》中所说:“凡是说到补特伽罗和蕴是实法的宗派,比如世间的数论师、裸体外道的论师等等,他们似乎也说到了远离二边,但是问他们远离有无二边的涵义之时,他们不能真实解说。所以要知道,唯有佛的圣教,宣说了空性甘露法,远离有无等二边的甚深涵义。这就是佛法的殊胜特点,是外道诸宗所不具的。”
当知执著蕴等者唯是外道。言各如者,谓各各宗。此即表示,诸外道类,亦计蕴等为作者,以此生死无始,故邪分别,何者不曾有?何者不当有?即现在世白净断等,亦计实蕴而为作者。诸佛世尊,由见彼补特伽罗等,皆非作者,故说唯心是世间之作者,此是经义。
要知道,执著蕴等实有的唯一是外道。偈颂中的“各如”,指各种宗派。这里表示各类的外道,也计执蕴等是作者。因为无始以来辗转生死,所以起种种不正确的分别,他们会说“从无始流转到现在,生生世世的现相全部真实存在,过去哪一个不是曾经有?未来哪一个不是将要有呢?”像这样,认为过去、现在、未来的显现法全部实有。就连内道当中,也有诸派所谓“白净断”等,也执著实有的五蕴是作者。诸佛见到内外各派所说的补特伽罗等,都不是作者。因此宣说唯一自心是世间的作者。这就是《楞伽经》中偈颂的真实涵义。
如是已说,由破余作者,文义已尽,故彼唯字不破所知。更以异门明不破外境。
以上已经破除了心外的其他作者,对此讲解完毕。因此,唯识的“唯”字,破除的是心外作者,而不是破除所知。下面再以另外的门类说明“唯”字不破外境。
颂曰:
如觉真理说名佛 如是唯心最主要
经说世间唯是心 故此破色非经义
好比说“觉悟真理者”,省去后面“真理”二字,只取一个“觉悟”,就称名为“佛”(梵语“佛”是觉的意思)。同样,说万法当中 “唯心最主要”,省去“最主要”三字,说为“唯心”。因此,经中说“世间唯是心”,是指“世间是唯心最主要”,所以,认为“唯” 字破除色法,不是佛经的真实意义。
如于真理觉悟者,略去前句,说名曰佛。如是应知唯心最为主要,遮遣余法亦是主要,故说三界唯心。故此仅是遣除色等为主,非说唯有心都无色等,遮其为有也。应许唯如吾释乃是经义。
如同“于真理觉悟者”一句当中,省略前半句“于真理”,简称为“觉悟者”——佛。同样,要知道“唯心最为主要”这句话的本义是,否认其它法是主要。省略“最为主要”后半句,所以说“三界唯心”。因此,这只是遣除色等为主要的立论,不是说只有心没有色法,遮除色法为有。应当承许唯一像我这样解释,才是佛在经中宣说的真实涵义。
前面唯识师以佛在《十地经》中说的“如是三界皆唯有心。”证明自宗承许的“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的宗义。中观师通过引用并解释《十地经》当中,对方所引经文的上下文,以及《楞伽经》中的偈颂,阐述佛经的真实涵义。并说明应当如此解释经义。
1.为什么承许胜义中有实法会失坏二谛?为什么失坏二谛不能得解脱?
2.中观应成派是怎样承许世俗谛的?如是承许有何必要?为什么此种承许方式不会被遮破?
下面讲,假如以唯识师“无境有心”的立论解释经义,会有佛经前后自许相违的过失:
若如汝宗,颂曰:
若知此等唯有心 故破离心外色者
何故如来于彼经 复说心从痴业生
如果像你宗承许的那样,佛经的意义是,(佛知道)“此等显现法唯是自性有的心识”,以此而破除心外有色法。那么,为什么如来在《十地经》当中,又说心从无明和行当中出生呢?(其中“痴” 指无明,“业”指行。)
意思是说,如来在《十地经》里讲到,十二缘起中的第三支— —识是缘起法,它以无明驱使的行作为因而出生,因此是观待因缘而生。既然如此,前面的那句经文“如是三界皆唯有心。”怎么可能像你宗所说的,解释成“实有依他起识”呢?这样解释,明显会导致佛经前后自许相违。但是佛经绝不可能前后矛盾,所以,你们对于经义的理解不正确。
下面具体解释偈颂当中“如来于彼经,复说心从痴业生”的涵义:
《十地经》说识以无明及行为因,非自相有,若识由自性而有者,应不观待无明与行,然实待彼,故识毕竟非自性有。如眩翳人见毛轮等,要有颠倒因缘,彼方得有,若无颠倒因缘即非有故。
《十地经》中说,识以先前的无明和行作为因缘而生,而不是自相有。如果识有自性,它应当不观待无明和行,但实际上,必须观待无明和行才能出生,所以,识决定不是自性有。就好比眩翳人见毛发等相,必须观待眩翳等的错乱因缘,毛发等的行相才会显现。没有这些错乱因缘,根本不会有毛发等的行相。或者说,错乱因缘一旦消除,毛发等的乱相随即当下消失。
所以,不要认为只有色等外境是妄现,内识真实有。要知道,识也是以内在的缘起而变现,同样没有自性。也就是以无明驱使,造作各种的业,熏成因位识,因位识成熟而成为果位识。无明和行的因缘没有聚合的时候,识也没有。这样的因缘一聚合,识才出生。由此可见,识不是自性有。也只是因缘和合的一种妄现。
下面引用《十地经》,具体解释识无自性的道理:
如经云:“菩萨如是随顺行相观察缘起。彼作是念:于胜义中不知诸谛谓无明,无明所作业果谓诸行,依行之初心谓识,与识俱生余四取蕴谓名色,名色增长谓六处,根境识三和合谓有漏触,与触俱生谓受,于受贪著谓爱,爱增长谓取,从取所起有漏业谓有,业等流起诸蕴谓生,蕴熟谓老,蕴坏谓死,由死离时愚昧贪恋令心热恼谓愁,从愁发语谓叹,五根衰损谓苦,意识衰损谓忧,苦忧转多谓恼。如是但生纯大苦蕴、纯大苦树,其中都无作者受者。
这段经文,具体指示了十二缘起有支的现起方式,说明五取蕴只是一幕幕因缘幻现,无有自体成立。“缘起”指依因缘而现起,意味着观待而生,毫无自性。意思就是,十二有支从因至果的过程当中,根本找不到实有的作者或者受者。只是把因位时的造作假立为作者,把果位时的领受假立为受者。这一切都只是观待因缘而生,决定没有独自成立的体性。
“菩萨如是随顺行相观察缘起”:六地菩萨像这样随顺万法的行相观察缘起。其中“观察缘起”,指在万法上看到每一种行相是怎样随顺因缘、观待而现起。只有像这样正确地抉择缘起真理,才不会落入粗细的常、断二边。
“彼作是念:于胜义中不知诸谛谓无明”:菩萨这样想:在胜义中不了知真实义叫做“无明”。
“无明所作业果谓诸行”:由不了知真实义和业果的无明,会现起各种虚妄的造作,所作的业叫做“诸行”。
“依行之初心谓识”:依于造作最初现起的第二刹那心,叫做 “识”。身口意造作结束的下一刹那,在识田当中无间熏入了业的习气,成为因位识。也就是以这种造作必定留下将来感果的习气势力。就像炒菜的时候,会出很多油烟,这些油烟比喻行。虽然炒菜结束,但是油烟会熏在墙上,把墙熏黑,熏在墙上的黑烟比喻因位识。
“与识俱生余四取蕴谓名色”:和识同时生起的其余四种取蕴,(“余四取蕴”指五取蕴中识蕴以外的色受想行四蕴。)这五种取蕴合在一起,叫做“名色”。名色是新生命的最初阶位。
“名色增长谓六处”:随着过去的业习的势力,名色会逐渐增长,成为具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根的身体,叫做“六处”。它们是出生六识内在的依处。
“根境识三和合谓有漏触 [8]”:此六根与六境以及识三者和合,叫做“有漏触”。指具有染污无明的触。
“与触俱生谓受”:以触为因缘,同时生起的领纳,叫做“受”。有苦受、乐受、舍受三种。
“于受贪著谓爱”:由于有受,心就耽著在这上面,这叫做“爱”。
“爱增长谓取”:以烦恼势力的驱使,爱会辗转增长。爱到了增长位的时候,叫做“取”。
“从取所起有漏业谓有”:取会使得身口意的有漏业,决定感召后有,所以,从取现起的具有决定感果势力的有漏业,叫做“有”。
“业等流起诸蕴谓生”:从这种有感果势力的业当中,同等而起的果位诸蕴,叫做“生”。
“蕴熟谓老”:蕴出生之后逐渐趋向成熟,蕴到了成熟位的时候,叫做“老”。
“蕴坏谓死”:蕴成熟之后坏灭,叫做“死”。
“由死离时愚昧贪恋令心热恼谓愁”:由于死的时候,要舍离这一期的蕴,并且因为愚昧的缘故,一生当中都执著蕴是“我”,现在觉得“我”要没有了,心里就会生起贪恋,由此使得内心热恼,这就叫做“愁”。
“从愁发语谓叹”:由于忧愁“我”会消失,从而发出各种哀叹的语调,叫做“叹”。
“五根衰损谓苦”:五根出生后,随着不断地增长,到达衰损的阶位时,叫做“苦”。
“意识衰损谓忧”:意识出生后,在增盛的阶段,能够自在地缘取、分别、思惟,后来逐渐转入衰败的阶位,意识没有能力记忆、分辨、思惟,衰朽不堪,叫做“忧”。
“苦忧转多谓恼”:由五根和意识的衰损,所生的苦和忧,变得越来越多,叫做“恼”。
“如是但生纯大苦蕴、纯大苦树”:像这样,从无明开始,辗转出生后后的支分,就知道五取蕴只是“纯大苦蕴”、“纯大苦树”。其中“纯”,是纯粹、百分之百的意思。指完全是苦的自性,没有一丝一毫的安乐。“大”,指纷繁复杂、辗转不断。也就是种类繁多,程度强烈,一个接着一个,不断地出生。“蕴”,指多种法的积聚。由于整个身心相续当中,具有各种各样的苦法,就叫做“纯大苦蕴”。
“树”,这是以外在具有根茎枝叶花果的植物,比喻内在具有苦法支分的身心相续。也就是以无明为根,会辗转不断地出生如同茎、枝、叶、花、果等的各类支分的缘起法。由于这些由前前引生后后的缘起支分全部是苦性,所以叫做“纯大苦树”。
“其中都无作者受者”:这里面的一切都是因缘所生法,没有自性,因此不存在实有的作者和受者。
以上讲了十二缘起支的体性,说明其中无有独自成立的作者和受者。
下面讲十二缘起支的作用。各有两种,一、自身现起时的作用;二、成为生起后后支分的因。
此中无明有二种业:一令众生迷于所缘,二与行作生起因。
其中“无明”有两种业用:一、无明会使得众生迷于所缘的现相,对于无我真相一无所知,所以也叫做“无知”或者“愚痴”。
二、无明现起后,会发生很多错乱的造作。也就是会成为各种错乱的造作生起的因缘。
行亦有二种业:一能生未来异熟,二与识作生起因。
“行”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出生将来的异熟果。只要有身口意的造作,将来必定会出生果报,所以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二、 行成为生起识的因缘。造业结束后,阿赖耶识当中会熏成习气。比如,造了恶业之后,识田就会受污染,心会被黑业蒙蔽。如果造作善业,就会在心识当中熏入善妙习气,将来会变现为安乐果报。如果造的是净业,以信愿念阿弥陀佛。将来就会现起见阿弥陀佛的识,往生极乐世界。这样就知道,识是因缘生的法,空无自性。随着不同的身口意造作,就会熏成不同的识。将来也会现起不同的行相。
所以,以不同的行为作为因缘,就会熏成不同的气氛。现在的人处在各种染污传媒当中,信息量又那么大,这样一来 ,行为很容易跟这些杂染法相应。识田里输入的都是染污的种子,整个人的气氛很快就变得浮躁、污浊。未来的果报便是无尽的苦。譬如,走在街上,周围不断地传来或者缠绵悱恻,或者疯疯癫癫的流行歌曲。结果你很快就跟着哼起来,即使口里没唱,心里也难免会跟着唱。而且当时的心理状态,以及身体的姿态、面部表情都会跟它相随顺。这样不断地听、不断地熏习,各种染污的种子都种入到识田里面。久而久之,你就会具有那种散乱、放逸的品性,所以说,人的气质跟文化潮流有很大关系。环境提供的信息不同,人们心里的状态、整体的气氛会随之有差别。可以看一下几百、几千年的历史,就会发现,各个时代人们的观念、行为、结果截然不同。
识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有相续,二与名色作生起因。
“识”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让欲有、色有、无色有的显现相续不断。由于先前造作了非福业、福业,或者不动业,在阿赖耶识当中熏成了相应的习气种子。已经熏成的识,会辗转不断地增长广大,只要没出现对治的因缘,成熟的时候必定会变现果报。从而使得三有当中的各种显现相续不断。
所以说,轮回的迷梦只要开始,就很难结束。因为你会不断地种种子,而这些因位识会不断地增长,由此会不停地成熟,变现为果位识。果位识现起的时候,又不断地种种子。像这样,以识感果,感果时又熏识,这种流转的机制没切断,就会不断地相续下去。
二、 识作为生起未来世名色的因。中阴投胎的时候,识进入精血当中,由此顿时现起来世的名色。
名色亦有二种业:一互相助成,二与六处作生起因。
“名色”也有两种业用:
一、名和色彼此互为助缘,相互资助而成。在十二缘起图当中,名色的表示是一只船上坐着几个人。其中船表示“色”,人代表“名”。意思是,如果没有人,船无法开动,如果没有船,人没有依存之处。同样,“名”指心法,也就是受想行识四蕴,“色”指色蕴。二者互相作用。心法能够驱使色体不断地孕育、生长。离开了“名”,“色” 无法演变。如果离开了“色”,“名”也无所寄托。
二、名色作为生起六处的因。因为“名色”是一期生命的最初位,以它作为依处,才会不断地生长、变化,到了六根形成的阶位,就成为“六处”。没有前面的名色绝对不会突然出现具有六根的胎儿。
六处亦有二种业:一各取自境界,二与触作生起因。
“六处”也有两种业用:
一、 六根各自缘取自己所对的境界相。其中,眼根是生起眼识的所依,它专门取色法的境;耳根是生起耳识的所依,它专门取声音的境,其他根也是如此。就像六个窗口,只领取各自的信息,彼此互不混杂。
二、 六处作为生起触的因。六根形成后,胎儿在母胎里会不断地跟六境和合,就会出生可意、不可意,以及中庸的触。没有六根,就不会出生触。比如没有眼根的人,他的面前无论出现什么境相,都缘取不到,也就不会发生可意或者不可意的眼触。
触亦有二种业:一能触所缘,二与受作生起因。
“触”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触到所缘境相。需要注意的是,触不是指两个事物相碰,而是根境识三者相合,这三法一和合,就安立为“触所缘境”。
比如看电影,银幕在十米之外。我们的眼睛没有接触到那张白布,但是眼根、眼识和银幕上的色法境相,三者因缘和合,就叫做 “触到所缘色法”。再比方说听音乐。不是耳朵碰到了音乐的声音,而是当时音乐声响起的时候,自己的耳根正常,再加上耳识,这三者一和合,就叫做“触到所缘声音”。如果那时没有音乐声,或者耳根失坏了,只要没听到声音,就叫做没有耳触。
二、 触作为生起受的因。有了根境识三法和合的触,后刹那无间会生起受。也就是从可意触、不可意触和中庸触,会分别出生乐受、苦受以及舍受。
受亦有二种业:一能领受爱非爱及非二事,二与爱作生起因。
“受”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领纳可爱境、不可爱境,以及中庸境。
二、 受作为生起爱的因。我们凡夫内在有六根,又处在色声等的境界里面,这样时时都会发生受。没有断除无明的缘故,依靠各种的受,必定会无间出生爱。也就是或贪著或厌恶的心理倾向。只要这种凡情没有消掉,必定会集起无量无数的生死因缘。
如果领纳可意境,生起乐受,之后心里就会很喜欢,也就是出生不离爱。比如一个人贪吃。遇到美食的时候,没等舌头去尝,鼻子一嗅到香味的时候,生起乐受,心就陷在里面了。这种不肯离开,贪著不舍的状态就是不离爱。再比方说,一个人喜欢打扮,得到一件好衣服的时候,他的心就耽著在那上面了。当时他感到非常喜悦,这就是乐受。之后心沉浸在那种自我陶醉的感觉里,就是生起了不离爱。相反,如果领纳不可意境,生起苦受,之后心里会很厌恶,想舍弃,也就是出生乖离爱。这是心上另一方面的缘起,道理也是一样。
爱亦有二种业:一染著可爱事,二与取作生起因。
“爱”也有两种业用:
一、染著在可爱事上。这里主要指不离爱。其中“染”,就好比一滴油沾染在一块白布上,“著”,就像沾染之后,油附著在这块布上拿不下来。同样,我们心中的爱一现起,立即沾染在可爱事上,脱离不开。
好比说,一个人一旦爱上某个异性,心马上染著在可爱的对方身上,很难拔开。或者爱钱的人,心一直染著在钱财上面,放不下来。再比如,一个贪名的人,在某种比赛当中获得了荣誉。领奖的时候,就会非常兴奋。因为当自己获得荣耀,尤其是看到其他人羡慕的眼光,这时候会觉得是一种乐受,是自己喜欢的感觉。之后立即陶醉其中,无法自拔。领奖结束后,还会不断地回味那些掌声、赞叹。甚至兴奋得一个晚上都睡不着。这就叫做染著。
二、爱作为生起取的因。生起爱之后,必定会发生程度更强的取,也就是会继续逐取不舍。
打比方说,一个酒鬼喝了一杯酒,对他来说喝酒是乐受,随后就生起了爱,耽著在这上面。之后他的爱著之心就 会增盛,结果会接连不断地取酒喝,这就是取。有些人认为,生起爱不要紧。比如会想“我就尝试一次,否则人生会很遗憾。”在这种想法的驱使下,比方说吸了一次毒。结果从此之后,就深深地陷在毒瘾当中,无法自拔。或者认为“我只要经历一次,之后就彻底放下。”结果经历一次,之后就再也放不下了,所以说,有了爱必定会发生更严重、更强烈的求取,就像喝盐水,只会越喝越渴一样。
取亦有二种业:一令烦恼相续,二与有作生起因。
“取”也有两种业用:
一、能够使得烦恼相续。如果生起爱之后停不住,还在不断地取,那么,烦恼就会继续相续。而且串习一次就增强一次。二、取作为生起有的因。取发生之后,会形成一种必定感召后有的业势力。
有亦有二种业:一能于余趣中生,二与生作生起因。
“有”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把心识牵引到其他生趣当中受生。
过去种下的因位识,经过爱取的滋润,形成必定感召后有的业势力。之后由业的牵引,就要趣往不同的生处受生。
二、 有作为未来受生的因。
这样就知道,这一生结束后,一定要往生极乐世界。因为,只要没有截断爱取,必定会形成出生后有的势力,就要继续受生,无法解脱轮回。但是,如果往生到极乐世界,虽然没断爱取,但是临终时,只要自己相续当中净业的力量更重,就能感得最先跟阿弥陀佛的大愿相合,就能往生极乐世界。到了那里,再不会有起惑、造业的因缘,也不会有引生爱、取的因缘,所以往生后就不会出现轮回了,这就是殊胜的易行道。
生亦有二种业:一能起诸蕴,二与老作生起因。
“生”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现起一期相续中的各种蕴相。新的一期蕴身一旦形成,就像有了一个新的种子,会刹那不断地变起后后相续里的一切显现。
比方说,一个有情受生为一头猪。从它入胎开始,经过住胎、出胎,然后从小猪变成大猪,变成老猪,最后死亡。整个生命的历程当中,会刹那不断地现起各种猪身的同类蕴相。这一切猪的蕴身显现,都是从受生而来。
二、 生作为生起老的因。一期新的蕴身形成后,会刹那地不断地变异,逐渐趋向成熟。到了一定阶段,蕴身的功能衰退,就会显现各种老相。
老亦有二种业:一令诸根变异,二与死作生起因。
“老”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使得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变得衰朽不堪。“老”有两种,从细分来说,出生后的每一刹那都趋向灭亡,所以每一刹那都叫做 “老”。这里从粗分上讲,特指一期生命衰变、退化的阶位。也就是容貌变得不美、皮肤松弛;眼根、耳根、鼻根等的功能退化;气力变得衰弱;受用欲尘的能力减退等等。
二、 老作为现起死的因。人一旦老相现前,死亡也就不远了。就像一个机器,只有固定的使用期限,用到一定量的时候,就会开始出故障,再也修不好,这时候就意味着不能再用了。同样,如果感觉眼睛越来越花,听力越来越差,吃东西没味道,气力越来越弱,内脏功能越来越退化等等,就表明即将坏灭,离死亡不远了。
死亦有二种业:一能坏诸行,二与不觉知作相续因。”
“死”也有两种业用:
一、 能够彻底坏灭一期生命的运行。“诸行”指一切有为法,有为法具有不断运行的相,所以取名为“行”。受生之后,一期身心相续就会刹那不断地高速运行,随着因缘不断地迁变,无法停止。然而一旦死亡,整个身心的运转就会彻底停止下来。那时候,眼睛不能看,耳朵不能听,心脏不会跳动,所有血液、内脏都停止运行,成为一具没有生命的尸体。
二、 死为不觉知做相续因。因为死的当下就是大晕厥,什么也不知道,现起无明的相。随后新的一期有支轮转即将开始。
(通常将“老”和“死”两支合在一起,算为一支,所以一轮缘起共有十二支)
以上完整地引用《十地经》中,描述十二缘起有支流转的经文。对于每一支都做了具体的解释。
下面月称论师讲这样引用的目的:
此等是说识以无明及行为因。如是已显示要有颠倒因缘,乃有识生。由此无故彼无,云何?复如经云:“无明灭故诸行灭者,由无无明缘故,令行断灭更无扶助。诸行灭故识灭者,由无诸行缘故,令识断灭更无扶助。”乃至广说。
前面唯识师认为,二取法虚妄,但显现二取的依处——依他起识实有。这里中观师破斥:《十地经》中讲述了六地菩萨随顺行相观察十二缘起,从这里就能明显看出,识以无明和行作为因而生起。显示了要有颠倒因缘才能生起识。没有无明和行,决定没有识。为什么呢?就像《十地经》后面所讲:“无明灭的缘故,诸行灭。由于没有无明作为因缘,所以使得行灭,再没有因缘支持它的缘故。同样,诸行灭的缘故,识灭。由于没有行作为因缘,所以使得识灭,再没有因缘支持它的缘故。” 像这样,经中一直讲到老死支的还灭。
这样就知道,整个生死过程中的一切有支,都是因为有了因缘才显现,没有因缘随即灭尽,不可能独自成立。可见这些缘起法丝毫没有自性。识也一样,能生的因缘具足就会显现,因缘灭也随之灭尽。就好比一盏油灯,要有灯芯、油、火种,才会出火。这些因缘持续集聚,火光才能持续显现。任何一种因缘消失,不再支持,果法当即消灭,再不可能显现一个刹那。
下面继续引用经文:
又云:“复作是念:诸有为法和合则转,离则不转,缘聚则转,不聚不转。我如是知此有为法多诸过患,应当断除和合缘聚。然为成熟诸众生故,亦不毕竟灭除诸行。佛子!菩萨如是观察有为,多诸过患,无有自性,不生不灭。”
《十地经》中又说:“菩萨又这样想:这些有为法在因缘和合的时候就会运转,因缘一离散就不再运转。也就是缘聚时运转,缘不聚则不运转。我这样就知道,有为法有很多过患,所以应当断除种种因缘的聚合。(六地菩萨这样观察后,知道应当截断这些流转的因缘,后后的错乱相才不会现起。只要因缘持续,就不得不辗转变起后后的果法。这样一来,错乱的流转相永远无法止息。)
然而为了成熟众生的缘故,也不是毕竟灭除诸行。佛子!菩萨像这样观察有为法,具足很多的过患,但实际上,这些都只是妄现,没有自性。正现的这些生灭妄相,本来不生不灭。(所以,一切缘起显现毫无自性,依他起识也不例外,同样不是实法。)”
下面中观师总结:
谁有心者见此教已,计识实有,如是计者唯由自见之所迷耳。
有心的人,见到这些佛的经教之后,如果还计执依他起识实有,那么,这样计执的人,只是被自己的妄见所迷惑罢了。
故知经说唯心,是为显示唯心为主,非说无色,为显心为主故。
所以要知道,佛经中说的“唯心”,是为了显示“唯心为主要”,不是说没有色法,是为了显示心为主要的缘故。
以上中观师通过引用并解释《十地经》,破斥唯识师承许的“无有外境,唯有内识”的宗义,并指明佛经中说“唯心”的密意是“唯心为主要”。
下面中观师从正面建立“唯心为主要”:
颂曰:
有情世间器世间 种种差别由心立
经说众生从业生 心已断者业非有
有情世间和器世间所摄的千差万别的法,没有心外的作者,唯一由自心建立。经中说众生都是由自己所造的业成熟而出生,心已经断尽就再没有业了。
有情世间,谓诸有情各由自业烦恼所得我事。
世间万法分为“情”和“器”两类。
偈颂中的“有情世间”,指诸有情各自由自身的烦恼和业,所感得安名为“我”的事相。意思就是,名言中的“我”,或者补特伽罗,是在五蕴相续上假名安立的。因此,有情世间就是指我们平时称之为“我”的具体内涵——诸蕴相续。
器世间,谓由有情共业所感,下自风轮上至色究竟天宫。
偈颂中的“器世间”,指由诸有情共业所感,而变现的从金刚大地下的风轮,直到色究竟天之间的环境。“器”指容器,由于外界环境像容器一样,能够容受诸有情,所以叫做“器世间”。
下面解释偈颂中的“种种差别由心立”:
如孔雀等翎各种杂色,是由孔雀等不共业所感。莲花等各种杂色,是由一切有情共业所感,余亦应知。
有情世间的差别,比如孔雀等翎羽的各种颜色,是由孔雀等有情自身的别业所感。器世间环境上的差别,比如莲花等的各种颜色,是由一切有情的共业所感。其他都以此类推。
意思就是,有情各自根身上的显现,由他们自相续中的别业成熟而变现,并非以他人的业所感。诸多有情共同依存的器界环境,这其中的种种显现,由这些有情的同分共业成熟而变现。譬如我们地球上的人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身体、心态、命运等等,这些都是每个人的别业所感。我们共同处在一个地球上面,共同受用的日月、地水火风等的环境,是大家的共业所感。
下面解释“经说众生从业生”:
经云:“随有情业力,应时起黑山,如地狱天宫,有剑林宝树。”
佛经中说:“依随有情的业力,成熟的时候会现起黑山等的现相。譬如,造恶业者,以恶业势力的成熟,转生到地狱当中,心前会显现剑叶林等的痛苦境相;造善业者,以善业势力的成熟,上升到天宫当中,心前会显现宝树等的安乐境相。”
下面解释“心已断者业非有”:
如是一切众生皆由业生。业复依心,唯有心者业乃有故,其无心者,业亦无故。
像这样,一切众生各自感受的苦乐境相,都是从自身造作的善恶业中出生。这些身口意的造作也是依止于自心,唯有具心识的有情才有业的缘故。也就是说,心会起颠倒想、如理想等等,这些现起的心,会驱使身口意发生种种的造作,这样才能安立业。如果没有心,业绝对无法安立。就像石头、木头等法,因为它们没有心识,就不会现起任何的造作,不会发生业。
由此建立“唯心为主要”:
故众生流转,心是主要因,余则不尔。故经安立唯心为主,不立外色。
因此,众生不断地在六趣当中流转,就是因为有业的驱使,才不断地变现各种现相。而业又是依止心才发生的,所以,心是众生流转的主要因,其他心外的色等法不是。因此,经中安立唯一以心为主要,不安立外在色法等。
下面讲心外的色法不为主要:
颂曰:
若谓虽许有色法 然非如心为作者
则遮离心余作者 非是遮遣此色法
虽然承许有色法,但是色法不像心那样,成为万法的作者,所以不为主要。以“唯心为主要”遮遣的是心以外的其余作者,并不是遮遣此等色法。
色指尘聚,此中有计自性等为作者,有计内心为作者。色非作者俱无诤也。故应观察自性等作者。为破彼无作者相故,说有作者功能之唯心乃是作者。由破自性等作者,自即得据所诤之境。
偈颂中的“色”是微尘积聚的意思。在这个世界上,有的宗派计执自性、自在天等心外的法为万法的作者,有的宗派认为内在的心是万法的作者。但是无论认为什么是作者,对于色法不是万法作者这一点,彼此都没有诤论,所以,应当观察承许自性、自在天等为作者的宗义。既然如此,为了破除自性、自在天等是作者的观点,说明这些法不具万法作者体相的缘故,经中特意说到有作者功能的唯一是心,所以心才是万法的作者。通过破除自性等是作者,自宗就占据了所诤之境。也就是自宗的立论获得胜利,占据了真理的席位。
意思就是,佛经中之所以说“唯心是作者”,就是为了破除计执自性、自在天等是万法作者的邪宗。方法就是观察哪种法具有万法作者的法相,或者说具有作者的功能。结果发现唯有心识具有造作的功能。因为,心具有无数种的缘起差别,包括意乐的差别,心力的强弱,时间的长短,所缘境相的广狭等等。并且能够驱使身口意发生种种造作。由造作所留下的势力成熟之时,就会变现无量无数的果相差别。而其他心外的法,比如自性、大自在天等,这些都经不起正理的观察,不成立是万法作者。因为,如果安立它们是常法,不会变动,也就无法造作。如果安立它们是无常法,又跟外道自宗承许的“常、一”的作者相违。
下面以比喻说明“色法不为主”:
如有二王欲王一国,逐走敌人,自即得有其国。民众是二王所共需者,故于国民都不损害。如是此色亦是二所共需都不损害。故定应知此色是有。
打比方说,有两个国王,都想统治某一个国家。其中一个国王只要把另一个国王驱逐,自己就能拥有这个国家。而民众是两个国王共同需要的,所以对于国民不需要作损害。
同样,色法是自他双方共同需要的,都不需要破除。意思就是,现在只是就安立谁是色等诸法的作者,自他宗有所诤论,但是对于色法本身并没有诤论,因此没有必要破除色法,所以,一定要知道此色法是有的。
下面是总结。首先讲,以正理观察“色、心平等”:
由上所说道理,颂曰:
若谓安住世间理 世间五蕴皆是有
若许现起真实智 行者五蕴皆非有
由上述的道理就知道,如果安住世间显现的范畴来说,那么,世间的色、受、想、行、识五蕴的显现都有。如果承许现起真实智慧的行境,那么,在证悟者的智慧前,色、受、想、行、识五蕴的显现全部没有。
意思就是,色、受、想、行、识五蕴,归纳起来就是色、心二法。在世俗的迷乱心识前,色法和心法都有;在圣者的真实智慧前,色法和心法平等没有。
由是当知,颂曰:
无色不应执有心 有心不可执无色
由此应当了知,如果没有色法,就不应当执著有单独的心识;同样,如果有心识,也不可以执著唯独没有色法。
若时以正理了达色非有者,亦应了达心非是有,二法俱无正理故。若时了达心是有者,亦应通达色有,二法俱是世间共许故。
如果某时以正理了达色法没有,也同样应当了达心识没有。因为在胜义正理前,色、心二法都无法得到。如果某时了达心识是有的,也同样应当通达色法有。因为色、心二法都是世间共同承许的缘故。
意思是说,色、心二法观待而有,无法独自成立。按照世间妄识,不观察的时候,既有境,又有心。按照真实智慧,观察的时候,既没有色,也没有心。
以下再以圣教成立“色、心平等”之理:
即由圣教,应知亦尔。颂曰:
般若经中佛俱遮 彼等对法俱说有
色等五蕴,对法藏中,由自相共相等门俱分别解说为有,佛于般若波罗蜜多经则同遮五蕴故。如云:“须菩提,色自性空。”广说乃至“识自性空。”
按照圣教应当知道也是这样。
色等的五蕴,在《对法藏》当中,佛从自相、共相等门径,都分别解说这些法有。同时,佛在讲述般若波罗蜜多的诸多经典中,一并遮除五蕴。就像经中所说:“须菩提,色法自性空……识自性空。” 或者像我们熟悉的《心经》中所讲:“照见五蕴皆空……色即是空…… 受想行识,亦复如是。”像这样,同时遮破色心二法。下面是结论。首先从反面说:
如是颂曰:
二谛次第纵破坏 汝物已遮终不成
二谛次第纵然破坏,而你所承许的依他起实物已经遮破的缘故,终究无法成立。
汝计无色唯有内识,是俱破坏上来所说由圣教正理所成立之世俗胜义次第。即使破坏二谛次第,然汝之实物终不得成。何以故?由前已遮实物,故汝徒劳无果。
(“二谛次第”,指不观察的时候,依随世间承许色、心二法俱有,按照真实义观察,则色、心二法俱无。)
你认为没有外在色法只有内识,这就同时破坏了上面所说的由圣教和正理,成立的“世俗中二者皆有、胜义中二者皆无”的次第。即使你破坏了这样的二谛次第,然而你所承许的依他起实物终究无法成立。为什么呢?因为前面已经破除了实物或实法,(凡是因果所摄的法,无论自生、他生等,都不能成立,因此无法成立是实法。)所以你们再怎样争辩也是徒劳无果的。
下面从正面讲:
颂曰:
由是次第知诸法 真实不生世间生
通过以上所说的“二谛次第”,要知道,一切万法,在真实当中无生,在世间妄识的范畴里,有现似生的显现。
到此为止,对于唯识宗安立的实有依他起识破斥完毕。唯识师破除了分离的能所二取,以及色等外境,唯一安立依他起识实有,是内道当中执著最少的一个实事宗。现在,中观师遮破了依他起识,也就是抉择了内在心识同样空无自性。由此抉择万法皆空。最后成立:一切万法真实中无生,世俗中有千差万别的虚妄显现。
下面唯识师提问:
问曰:此经之义虽如是说,然由余经定能成立唯心。如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身谓眼等诸处,受用谓色等诸境,处谓器世间。
唯识师问:《十地经》的密意虽然的确像你所说的那样,但是由其他佛经,也能决定成立“唯心”。例如《楞伽经》中说:“外境全部没有,唯一以心变现种种行相,所以好似存在心外的身体、受用、处所等等,但实际上没有。因此我(本师佛)说万法唯心。” 经文偈颂中的“身”,指眼等诸处色根;“受用”,指诸根所缘取的境,也就是色、声、香、味、触五境;“处”,指器世间,也就是有情依止的处所或环境。
由离内心无外境故,唯识生时变似根身、受用、处所,故身等境事,似离内识别有外境,是故三界唯心。
由于离开内心没有外境的缘故,唯一是已经成熟的果位识生起的时候,变现出好似成立为心外的根身、受用和处所,所以,根身等的境界事相,好像离开内识另有外境,实际并非如此。因此说“三界唯心”。
以下中观师回答:
曰:此经亦是有密意者,颂曰:
经说外境悉非有 唯心变为种种事
是于贪著妙色者 为遮色故非了义
中观师说:《楞伽经》中的经文也是有密意的说法。经中说“外境全部没有,只是以心识变现为种种事相。”这样说的必要,是对于那些贪著妙好外色的人,为了遮除他们缘色生起贪等烦恼。因为,佛在经中说“没有外色,唯有内识。”能够遮止他们向外奔逐追求,所以,以有所为或者有特别用意而说的缘故,这是一种不了义的说法。
当知彼经是不了义,谓诸有情以贪妙色为缘,随贪嗔慢等转,不得自在。由贪著彼故造诸重罪,退失福德智慧资粮。世尊密意为破以色为缘所起烦恼,故说唯心。如于有贪众生说能除外境贪之骨锁,虽非实有亦如是说。
要知道,《楞伽经》中的那种说法是不了义的。意思就是,由于诸有情,以贪著好的外色为因缘,(比如认为有实有、美好的异性或者五欲享乐。)由此,心随着贪嗔慢等烦恼而转,无法自在。
“随贪嗔慢等转”意思是说,由于有了对外境的贪著,随着就会出生贪、嗔、慢、嫉、散乱等的各种烦恼。因为心里有贪著,一旦贪心无法满足就会起嗔;自己获得了就会起骄慢;如果别人得到更圆满的五欲会生起嫉妒心;或者因为尘境纷繁,心会散乱在这里面,进而不断地驰求……总之,这一切攀缘、逐取外境的烦恼,会源源不断地发生,心完全没有控制的自在。
这样之后,以贪著色等五欲的缘故,就会造下无数深重的罪业。就像现在的世间人,为了满足口腹、男女、钱财、地位等的欲求,会造作各种罪业。由此就会退失福德和智慧资粮。
世尊观察到这种情形,为了引导众生,破除以色法为缘所起的种种烦恼,因此说“唯一是心”。就好比对于有贪心的众生,宣说能够遣除对外境贪欲的白骨观修法。虽然实际上外境当中并没有骨锁充满的相,但是有必要的缘故,也会这样说。
以下由圣教和正理辨别了义和不了义:
复次此经是不了义非是了义,由何决定?由教及理。
另外,这部经是不了义,而不是了义,这是由什么来决定呢?由圣教和正理决定。
颂曰:
佛说此是不了义 此非了义理不成
佛说这是不了义的,而且以正理成立,这种观点非了义,以正理不成立的缘故。
非但此经是不了义,余经亦然。
颂曰:
如是行相诸余经 此教亦显不了义
不仅这部经是不了义的,其他经也是如此。
具有这种行相的其余诸经,以圣教和正理也能显示是不了义的说法。
如是行相经为何等?谓如《解深密经》说: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三自性中,遍计执无性,依他起有性。如是又云:“阿陀那识甚深细,一切种子如瀑流,我于凡愚不开演,恐彼分别执为我。”此等如云:“如对诸病者,医生给众药,如是对有情,佛亦说唯心。” 此教显彼是不了义。
偈颂中说的“如是行相诸余经”指哪些经呢?比如《解深密经》中说:“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自性当中,遍计执无性,依他起有性。”而且此经中又说:“阿陀那识(也就是阿赖耶识)极其甚深、微细,含藏一切功能种子,如同瀑流一般相续不断。因此,我对于此阿赖耶识不作更多的开演,怕凡夫愚人会分别计执它为自性成立的我。”《楞伽经》中讲到:“就像对于不同的病人,医生会开出各式各样的药,这样开药的目的,是为了治疗不同的病症。像这样,对于某一类执著外在色法等的众生,佛也宣说唯心。”意思就是,佛说“万法唯心”有特殊必要,由此显示这是不了义教。
下面继续引用《楞伽经》,显示不了义教的安立:
如是:“世尊于契经中说如来藏,自性光明,本来清净,具足三十二相,一切有情身中皆有。世尊复说,如无价宝垢衣缠裹,此被蕴界处衣之所缠裹,为贪嗔痴之所障蔽,为分别垢之所染污,然是常住坚固不变。”
《楞伽经》中,大慧菩萨对佛说:“世尊在经中说到如来藏,自性光明,本来清净,具足如来的三十二相,这样的一切如来功德宝藏,在一切有情身中具有。世尊又说,好比无价之宝被一件垢衣缠裹,此如来密藏被蕴界处的垢衣所缠裹,被贪嗔痴等烦恼所障蔽,被虚妄分别的垢秽所染污,然而如来藏性常住、坚固、不变。”
“世尊!如来所说此如来藏,与诸外道所说神我有何不同?世尊!诸外道类,亦说神我,常住、非作、无德、周遍、不坏。”
之后大慧菩萨问佛:“世尊!如来说的这个‘如来藏’,跟外道所说的‘神我’有什么不同?世尊!外道也说神我具有五种德相:一、常住,指恒常安住;二、非作,法尔自成,非因缘所作;三、无德,不属于喜忧暗三德的体性;四、周遍,遍在一切法当中;五、不坏,永不坏灭。”
世尊告曰:“大慧!我所宣说如来藏者,不同外道所说神我。大慧!如来应正等觉,是于空性、实际、涅槃、不生、无相、无愿等句义说名如来藏。为除愚夫无我恐怖,由如来藏门,显示无分别处、无相境界。”
世尊回答说:“大慧!我所宣说的‘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的‘神我’。大慧!如来应供正等觉,是对于空性、实际、涅槃、不生、无相、无愿等的句义,立名为‘如来藏’。为了遣除愚人对无我
的恐怖,由如来藏这个门径,来显示无分别之处,显示无相境界。”
“大慧!现在未来诸菩萨摩诃萨,不应执我。”
“大慧!现在以及未来的诸大菩萨们,不应当听说有如来藏,就执为自性成立的我。”
“大慧!譬如陶师,于一泥聚,由彼自手、艺、杖、水、绳、功用等故,造种种器。大慧!如是如来,于法无我离一切相,由具种种智慧巧便,遂以种种字句异门,说如来藏或说无我。”
“大慧!就好比一位陶师,对于一团泥,通过他自己的手、技艺、木杖、水、绳子、功用等的因缘聚合,制造出各种陶器。大慧!同样,如来就像善巧的陶工,对于法无我离一切相的实际,由于如来具有各种智慧、权巧方便,于是以种种不同的字句、从不同的门类,宣说此法是‘如来藏’,或者说为‘无我’,以及各种不同的名言安立。”
意思是说,虽然佛经当中讲到各种不同的名称,像是涅槃、圆觉、真如、如如、法界、实际、第一义、如来藏、阿赖耶、心地、本性、无我空性等等。但实际上都是指同一法。如来以不同的权巧方便,安立为各类教法。
“大慧!是故我所说如来藏,不同外道所说神我。大慧!如来为欲引摄,贪著神我诸外道故,说如来藏。故说如来藏,是欲令诸堕实我见意乐有情,由先成就三解脱门意乐,速证无上正等菩提。”
世尊又说:“大慧!所以我所说的‘如来藏’,不同于外道所说的‘神我’。(因为佛是对于法无我、离一切相的真如,立名为‘如来藏’,而外道执著一个具有常、一、自在等差别相的神我。)大慧!如来为了接引、摄受那些贪著神我的外道,宣说如来藏,所以,说如来藏是想让那些堕在实我见意乐中的有情,首先成就空、无相、无愿三解脱门意乐,之后才能速证无上菩提。”
也就是说,那些外道徒习惯于执著一个实法的“我”,所以佛以这种方便接引、摄受。
彼经又云:“大慧!空性不生、不二、无自性相,皆悉遍入一切佛经。”是故如是行相契经,唯识师计为了义者,已由此教显彼一切皆非了义。
《楞伽经》中又说到:“大慧!所谓的空性无生、不二、无自性相,全部遍入一切佛经。”意思是说,一切佛经了义的内涵都是如此,如来最终指向的真实义都是空性、无自性相等的意义。
所以,像这种行相的契经,也就是唯识师计执为了义的法义,现在已经通过《楞伽经》中的教义,显明“依他起识有自性”等一切皆非了义。因此,“依他起自性”在真实中不成立。
次以正理明非了义。
之后以正理阐明“实有唯识”是不了义教。
首先举例:
颂曰:
佛说所知若非有 则亦易除诸能知
由无所知即遮知 是故佛先遮所知
佛说所知如果没有,那么也就容易遣除对于能知的实执。由于没有所知,也就遮遣了能知。所以,佛首先遮除所知。
意思就是,所知和能知互相观待。只要否认了所知,很快就会悟入能所皆空。所以,先遣除所知,是悟入离二取空的一种方便。
诸佛世尊渐导众生,令入无自性。如修植福德者,易悟入法性故,修福即是悟入法性之方便,故先说布施等。如是遮遣所知,亦是悟入无我之方便。故诸佛世尊先遮所知,以了达所知无我者,易入能知无我故。
诸佛世尊渐次引导众生,使他们悟入诸法无自性。比如,修植福德的人,容易悟入法性,所以,修福就是悟入法性的方便。因此,为了引导众生悟入法性,佛首先宣说布施等作为方便。就像《金刚经》所说:“……有持戒修福者,于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为实。” 可见,持戒修福是能够悟入空性的资粮。因此,为了让众生悟入空性,诸佛先宣说布施、持戒等,让众生培植福德。等到福德培植深厚之后,就很容易悟入空性。
同样,遮遣所知也是悟入无我的方便,所以,诸佛首先遮遣所知。由于了达所知无自性,得不到所知的自体,再观察观待它才有的能知,就很容易悟入能知无自性。因为能知无法独自成立,一定要有所知,才会有对于所知了别的能知。因此,一旦悟入所知自性空,就会很快悟入能知无自性。
诸了达所知无我者,有唯以自力,便能了达能知无自性,有因他略说即能悟者,故佛先说遮遣所知。
那些了知所知无我的人,可以分成两类。其中一类,单凭自己的智慧力,就能了达能知无自性。另一类人,还要通过别人简要地宣说才能悟入。所以佛首先遮遣所知。只要破除所知,就很方便能悟入无有能、所二取。
诸有慧者亦应如是解释余经。
通过以上举例,有智慧的人也应当按这样来解释其余经典。
颂曰:
如是了知教规已 凡经所说非真义
应知不了而解释 说空性者是了义
像这样,了知佛的圣教当中,了义和不了义的教法规则之后,凡是经中所说的非真实的意义,应当知道,要用不了义来解释;凡是宣说空性法义的都是了义教。
首先说,不了义教是悟入空性了义的方便:
凡诸契经未明了宣说不生等缘起者,当知彼是悟入无自性之因。如云:“大种非眼见,眼宁见彼造,佛为破色执,于色如是说。”经云:“无常义者,是谓无义。”
凡是佛经当中没有明了宣说不生等缘起,要知道这些经是悟入无自性的因缘或者方便。意思就是,直接宣说空性的是了义教,没有直接宣说空性的是不了义教,这些不了义教全部成为导引众生悟入空性的方便。
而且要知道,如果一种观点能够破除另一种,就说明被遮破的立论相对不了义,能成立的观点相对了义。以对法藏为例,世尊说:“地水火风四大种是触尘,不是眼根和眼识所见的境,四大种所造的色境是眼识所见。然而佛在指明真实义的时候说,既然四大种不是眼根眼识所见,那么它所造的色境又怎么会是眼识的所见呢?” 像这样,后者否认了前者,说明前者不了义,后者了义。
同样,经中先说“诸行无常”,之后又说“无常义就是无义。” 针对妄识前的现相而言,因缘所作的有为法,都不安住第二刹那,所以是“诸行无常”。然而相应真实义来说,刹那灭的现相也了不可得。所以说“无常义就是无义,或者空义。”前者不了义,但是能够成为悟入后者空性了义的方便。
以下引用佛经,阐明唯有宣说空性是真实了义:
当知说空性者是真了义。如云:“当知善逝宣说空,是诸了义经差别,若说有情数取趣,当知彼法不了义。”
要知道,宣说空性的教是真实了义。就像《三摩地王经》中所说:“要知道,如来所宣说的空性义,是诸了义经的特殊之处,也就是有别于不了义经的差别处。如果经中说到有情、数取趣等,要知道这些法是不了义。”所谓“有情”、“数取趣”指世俗心前的现相。真实中无众生,所以是不了义。
又云:“我于千世界,所说诸契经,不能尽宣说,文异义唯一。”
经中又说:“我在这个大千世界中,所说的种种契经,没办法完全宣说。虽然这些名称、文句各式各样,但是真理是唯一的,没有两种。”意思就是,世尊宣说的无量教法,有些能够让众生直接悟入空性,有些可以间接引向空性,所以,最终趣入的真如没有差别。
“若能修一事,即遍修一切,尽一切诸佛,所说无量法,诸法皆无我。”
“初发业者还不能对于佛所说的如海经法完全修习。如果能够修一种事,就等于遍修一切。一切诸佛在大千世界中所说的无量法类,按照真实义来说只有一法,那就是——诸法无我。”所以,只要修习诸法无我,就等同于无余修习了一切佛法。
“若人善解义,能于此处学,不难得佛法。”
“如果有人很好地领会此义,能够在此空性处修学,就不难得到佛法的真实义。”
当知《无尽慧经》等亦如是广说。
佛不仅在这部经中这样宣说,要知道,在《无尽慧经》等其余诸经中也如是详细地做了宣说。
下面讲“三自性”同样阐述空性义:
今当略说少分。如蛇于盘绳之缘起上,是遍计执,以彼于此非是有故。彼于其蛇上是圆成实,非遍计故。
“三自性”的本意也是宣说空性。现在对此稍做解释。先以譬喻来说:就像蛇在盘绳的缘起上,是遍计所执自性,因为彼蛇在此绳子上并没有的缘故。彼蛇在真蛇上是圆成实自性,因为真蛇上有彼,而不是遍计的缘故。
原本绳上无蛇,如果认为绳就是蛇,这只是分别心遍计所执的体性。在真蛇上面本来就是蛇,这不是没有而虚妄地遍计,而是在蛇上真实成立,这一种体性好比是圆成实自性。
下面讲意义:
如是自性,于依他起所作法上,是遍计执。论曰:“自性名无作,不待异法成。”故自性非所作法。
像这样,真理的自性在依于其他因缘而现起的所作法上毕竟无有,所以仅仅是遍计所执性。就像《中论》中所说:“自性叫做无作,不观待其他法而成。”所以,真理的自性不是所作法。
所作法是观待因缘而起,所以没有自性。认为它有自性,仅仅是遍计所执而已。
如于现见之缘起所作如幻法上遍计执者,于佛境界乃是真理,非遍计故;由不触著所作性事,唯证自性、证悟真理名为佛故。
如果对于现见的缘起所作本来如幻事一样的法,执著为真理的自性,那就是遍计所执。而在佛的智慧行境上,那个体性就是真理,因为它不是遍计出来的,因为不触到因缘所作假法,唯一现证本自的体性、唯一证悟真理才叫做“佛”。
意思就是,现见的缘聚而起的所作法,就像幻事那样,是本无的法。如果在这上面认为有真实自性,就叫做“遍计执”。然而佛的智慧根本没触到因缘所作法,唯一证到本自的体性、这个所证的自性是本有的真实性,所以就叫做“圆成实”。
当了达如是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之三性建立,而解说契经密意也。
所取能取,离依他起无别事故,说彼二取于依他起上是遍计执性。
要像这样了知遍计执、依他起、圆成实三自性的建立,而解说契经的密意。要知道,并不是像部分唯识师所说那样,二取法空,依他起不空。事实上,能取、所取就是依他起,意思是,依因缘而起的就是二取妄相,就叫做“依他起”。离开能取、所取之外,再没有别的依他起自性。当下现的二取现相(或者说依他起)是本无的法,如果计执它有自性,就叫做“遍计执”。如果知道它是空性,现证到它的本性,就是“圆成实”。
其实,建立三自性就是为了指示空性。其中依因缘而现起的二取现相,就是“依他起”。换句话说,当依他起识正现起的时候,当下显现二取的妄相。离开此二取显现,再没有别的依他起识。由于当下依因缘而现起的二取现相上,本来没有自性,如果执著存在实法,比如有心、有境,或者有人、有法等等,将本无自性的法执著为有自性,就叫做“遍计所执性”。一旦证悟这些法本来无自性,就当下证入“圆成实”,也就是证入空性。所以,所谓“三自性”就是空性的另一种讲法。
是应思惟。
应当这样思惟。
旁论已了,应辩正论。
旁论已经讲解完毕,以下应当继续辩明正论。
入中论卷三 终
1.思维佛说“万法唯心”的真实涵义,并回答:
(1) 佛说“如是三界皆唯有心”的密意是什么?
(2) “唯心”的“唯”字要破除什么?不破除什么?要显示什么?
(3) 如果以“无境唯心”解释经义,会有什么过失?
(4) 解释以下道理:
① 唯心为主要;
② 色法不为主; ③ 色、心平等。
(5) 佛说“外境悉非有,唯心变作种种事”的密意是什么?
(6) 以教理阐明“实有唯识”是不了义教。
[1] 第六啭声:所属声,属于物主格,乃举物主以示所属之格。
[2] 第五啭声:所从声,属于夺格,乃表示其物所从来之词。
[3] 《阿毘达磨俱舍论》:“又别显示四入胎者,且前三种谓转轮王、独觉、大觉。如其次第,初入胎者,谓转轮王,入位正知非住非出;二入胎者,谓独胜觉,入住正知非于出位;三入胎,谓无上觉,入住出位皆能正知。此初三人以当名显。”
[4] 《大乘宝云经·宝积品》:“譬如画师自手画作夜叉鬼像,见已怖畏,迷闷躄地。一切凡夫亦复如是,自造色声香味触故,往来生死,受诸苦恼,而不自觉。”
[5] 这里说的“唯识宗”,都是承许依他起识实有的随理唯识宗,不包括承许依他起识假立的随教唯识宗。
[6] 人中狮子:《大智度论》中云:“如狮子四足兽中,独步无畏,能伏一切;佛亦如是,于九十六种道中,一切降伏无畏故,名人狮子……得四无畏故,名人狮子。”
[7] 聚落:众人聚集之地。如《十诵律》云:“聚落者,若一家二家众多家,有居士共妻子奴婢人民共住,是名聚落。”
[8] 《舍利弗阿毘昙论》云:“云何有漏触?若触有染,是名有漏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