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知麦彭仁波切 释
智圆法师 译
以遍虚空慈光明,开显众生智慧者,
佛陀日亲及佛子,弥勒文殊前顶礼。
能表有无常断边,不住真圣妙道门,
如是辨中边论颂,善解句义而宣说。
宣说大小乘一切道之殊胜关要——远离二边真实性的补处十地大士殊胜五论之一——《辨中边论颂》,此处解释其义分四:名义,译礼,正义,末义。
甲一、名义
梵语云:曼爹大布别嘎嘎日嘎
藏语云:卫塔南巴结巴策累俄雪巴
汉语云:辨中边论颂
“曼爹大”意为中边,“布别嘎”意为辨,“嘎日嘎”意为颂。所谓中是离一切边之真实性,边是常断诸边,于此中边能无误辨别且全论以偈颂显示,故名辨中边论颂。
甲二、译礼
顶礼文殊师利菩萨!
甲三、正义论体分二:
一、总标略说 二、其义广说
乙一、总标略说
唯相障真实,及修诸对治,
即此修分位,得果无上乘。
全论从始至终的所有内容可无余摄于七种之中。首先需要了知轮涅的体相,故说相;此后涅槃唯有断障方能获得,故说障;障缘真实将会断除,故说真实;如是缘真实后修诸对治,此修对治在补特伽罗相续中生起时其分位如何,及修对治法后获得何种果,如是六者总说之后,获得佛果的不共道即是无上大乘,为说明此大乘的不共特性而宣说无上乘。如是共有七相。
乙二、其义广说分二:
一、所知共相
二、大乘不共之相
丙一、所知共相分三:
一、所知之境
二、能修之道
三、彼道之果
丁一、所知之境分三:
一、所知体相
二、所断障碍
三、所证真实
戊一、所知体相分二:
一、杂染之相
二、清净之相
己一、杂染之相分二:
一、杂染之相
二、如何杂染
庚一、杂染之相分三:
一、按实相宣说
二、按现相宣说
三、入彼等义之理
辛一、按实相宣说
虚妄分别有,于此二都无,
此中唯有空,于彼亦有此。
故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
有无及有故,是则契中道。
在似现不清净轮回时,唯一诸法现基——虚妄分别心是实有的,因为如是的轮回显现无欺而现,谁也遮止不了,而显现的生起源于自己的虚妄分别,离分别心的显现法毫无成立,故为不损减名言,轮回的体性须以虚妄分别心安立为有。此虚妄分别心亦名不净依他起。于此依他起识或虚妄分别心中,如显现般的能取所取二者并非真实如是成立,如画面现似高低及石垛现为人像等,除遍计假立外没有自体。因此,以二取空的空性在依他起识或虚妄分别心中是以法性方式有或是圆成实,于彼空性中虚妄分别心也是以有法方式有,彼二者决定是自性与具自性者的关系,是故未证悟时亦如火与火的热性般从未分离,证悟时即生唯见法性自性的智慧。是故,以虚妄分别心有质或名言中无欺有故,不是唯空;彼虽是有然无如显现般的能取所取故,亦非不空。正由此理之密意,《般若经》等经典中宣说“一切法非空非不空”乃是以遮一切边的如实法句而说,并不只偏于一方,如世亲注释云:“若于此非有,由彼观为空;所余非无故,如实知为有。若如是者,则能无倒显示空相。”以辨别妙慧善辨有与无时,譬如正将花绳误认为蛇时亦于花绳以真蛇空,如是真实义中无有而显现能取所取的虚妄分别心正有之时,所无者即是能所二取,虽现而如是不成立故,应知虚妄分别心是以能所二取空。虽然无蛇而不否认绳在名言中有,且绳亦有无蛇存在的特性,如是排除遍计二取的所余有者——名言中的虚妄分别心实有及于彼者空性以法性方式圆成或具有,彼二者承许是有或必许为有,因为:倘若承许没有虚妄分别心,则应成轮回毕竟无故,对名言有损减之过;倘若空性在有法上不以肯定方式安立为有而对其否定,则能所二取应成实有故,应成对胜义有增益之过,因为名言中不论否定的破除或肯定的安立,应知决定是有承认的,所以非正即反,若不承认正面即须成立反面,二者必立其一。
因此,转生轮回时,唯生虚妄分别心或唯有显现二取之识并现量显现是心前无欺有故,如能取所取的异体显现般实际无故,在有法虚妄分别中以能所二取空的空性以法性方式有故,由此确定虽现而不成立自体或者现空双融的自性。如是证悟此理,即是远离有无增损的中观之道,以诸法法性如实证悟故。
辛二、按现相宣说
识生变似义,有情我及了,
此境实非有,境无故识无。
虚妄分别性,由此义得成,
非实有全无,许灭解脱故。
于彼,所谓虚妄分别是何者呢?则唯一阿赖耶识显现种种法,即似色等外境义显现、似具眼根等有情显现、我——染污末那识显现以及了——其余六识显现,这一切都是以虚妄分别串习坚固所幻生的如梦现般的种种能取所取现相。虽然如是显现,但若以理善观六识的所境义,则无独体外境存在,如于一水饿鬼与人等分别看见脓与水等般,仅是自心的习气显现为境,除内识外的异体义毫无成立故,称为外境义不成立。如是所境无故,相待的能境识也不可能有,以二者是观待安立、不可能不观待而独立有故。如是虽有能所二取显现然不成立二取故,虚妄分别心有事或有之义是如此,因为:倘若具二取之识如兔角般本无,本无应成毕竟无,而毕竟无者谁也无法安立其有;倘若如显现般实有二取,也不能安立为虚妄分别。虽如是然以能所二取如显现般不成立故,称为虚妄分别心,而且虽不成立二取然有二取显现故,也非如本来无有的石女儿般对谁亦无显现。因此,安立虚妄分别心为轮回的施设基或有质乃是无垢之宗,并且谁也不可驳无此事。一旦如是的虚妄分别心或迷乱彻底灭尽而获得以无二取所安立的法性,则承许彼为解脱,因为除此迷乱分别心之外的单独轮回极微尘许也无有故。如是承许虚妄分别心在名言中如是有故,彼有则安立杂染清净及束缚解脱一切合理,彼无则一切都成非理。
辛三、入彼等义之理分二:
一、说三自性义 二、入彼之理
壬一、说三自性义
唯所执依他,及圆成实性,
境故分别故,及二空故说。
对于虚妄分别心可安立三自性的分类,何者为三自性?即遍计所执自性、依他起自性与圆成实自性。如何理解三自性的意义呢?现外境义而有二取显现故,外境虽无然现彼义,从这一角度安立为迷乱或遍计所执;如是显现者除此唯一虚妄分别心之外别无其他故,从其现基分别心的自性的角度安立为依他起;能取所取本来在真实义中不成立故,以彼自性之中无二的本性宣说圆成实。
壬二、入彼之理
依识有所得,境无所得生,
依境无所得,识无所得生。
由识有得性,亦成无所得,
故知二有得,无得性平等。
以三自性所摄的虚妄分别心,于彼自性趣入之理者,依于“外境显现实际仅是内习气成熟的自性”有所得或者了知而修持,则能生起外境无所得之心。如是以所取外境无所得,悟入能取识也无所得。由于不成立外境义如梦境般内识体性有得,即是外境义不得或不成而成立唯识的自性,故应了知一切显现仅是虚妄分别心体性有得或唯识体性有得与外境无得二者平等或者同义,因为无论如何分别从肯定与否定角度所说的这二者实际中是一个关要的缘故。
庚二、如何杂染分二:
一、以谁作杂染
二、由彼如何杂染
辛一、以谁作杂染
三界心心所,是虚妄分别,
唯了境名心,亦别名心所。
一则名缘识,第二名受者,
此中能受用,分别推心所。
在此三界轮回,一切杂染的作者是谁呢?唯一是自己的虚妄分别心,此外毫无其他作者。所谓的虚妄分别心是何者呢?它是具有二取性以三界所摄的一切心王与心所,以此排除无漏的心王心所。心王与眷属心所的差别如何分辨呢?从唯能了知所境总相的角度称为心王或识,从唯能了知其差别法的角度则称为心所。就心王而言,可分八识,其中第一阿赖耶识名为缘识或藏识,因为它是其余七识之基;第二由阿赖耶识所生的七识通称受识,因为七者都是领受各自对境的自性。心所也分为:受者,受用苦、乐、舍三者;想者,取境分齐之相;此外的心所——思、胜解等诸相应行者,具有能推动诸识趣向所缘境的作用,例如从缘所缘境心识动摇并趣入的角度安立为思心所,或者从安住的角度安立为定心所等。如是以受、想、相应行三者所摄的一切都称为心所。
辛二、由彼如何杂染
覆障及安立,将导摄圆满,
三分别受用,引起并连缚,
现前苦果故,唯此恼世间,
三二七杂染,由虚妄分别。
以虚妄分别心如何在轮回中辗转受生并以何种方式杂染呢?即由十二缘起各支相互关连、环环相扣而不断流转于轮回中。各支杂染如何呢?以无明逼恼众生,由无明障碍见真实义故,亦即依于障碍见真实义的无明——我执与我所执将会生起行等后后缘起之法。如是以行逼恼众生,在识中以行种下转生后世的种子故。以下对于以识等逼恼众生都应如是了知。由习气熏习之识导引众生转生六道故,由名色摄持三有身故,由内六处能令名色分位圆满故,由触依根境识三者聚合后分别所境故,由受能受用苦乐之果故,由爱能引起后有故,由取直接连缚后世故,由有令后有现前故,由生能作老等痛苦的依处而老死是痛苦自体故,以彼二逼恼六道众生,即令众生痛苦,由此十二缘起以前前渐生后后的连续不断的方式使世间众生恼乱,亦即从有漏业惑因中出生之生,任一生成熟衰变之老,老相续坏灭之死……如是以彼等表示产生痛苦、哀嚎等的纯大苦蕴。以有漏蕴而言,从每个刹那自性是苦或显现似乐终归变易以及无论乐苦复成苦因的角度,依次是苦苦、变苦与行苦,如应与三苦相连故,有漏诸蕴成为痛苦的依处。
如是十二缘起也可摄于三杂染中,即无明、爱、取三支称为烦恼杂染,不仅如此,行、有二支也称为业杂染,此五支外的识等七种痛苦之处则称为生杂染或命杂染,彼等一切也是由根本——虚妄分别心产生的缘故,以彼等使得六道众生在轮回中辗转受生而杂染,由此安立如是之名。
己二、清净之相分二:
一、略标
二、广释
庚一、略标
诸相及异门,义差别成立,
应知二空性,略说唯由此。
彼亦,远离以因业惑与果痛苦所摄之轮回的清净,其源泉的自性空性之义,略说应知以空性之相、空性异名、空性异名之义、空性分类、对空性成立有垢无垢之理如是五种差别的方式抉择了空性的体相。
庚二、广释(依略说次第)分五:
一、空性之相
二、空性异名
三、空性异名之义
四、空性分类
五、于空性成立有垢无垢之理
辛一、空性之相
无二有无故,非有亦非无,
非异亦非一,是说为空相。
无能所二取的有事,有无二取的实相,即是空性之相,以否定有能取所取则应以肯定方式成立无二取的空性是真如故。如是能所二取非有自性,二取空的空性亦非无有,并且有法虚妄分别心与法性二取空的自性这二者是非一非异之相,依次:否定二取故成立二取空,若无二取空则能所二取应成有,以遮否定是肯定故,二取空与虚妄分别二者不是一体;以观现世量可感受虚妄分别心然彼不成立故,也非异体,以法性的方式安住故。
辛二、空性异名
略说空异门,谓真如实际,
无相胜义性,法界等应知。
略说空性异名,应知真如、实际、无相、胜义、法界彼等是空性的异名。
辛三、空性异名之义
由无变无倒,相灭圣智境,
及诸圣法因,异门义如次。
上述五种异名之义解释如下:无变易故,先前如是后亦如是,故名真如;如是,空性是诸法实相无倒真实,故名实际;空性是一切戏论相寂灭的自性,故名无相;彼实相是圣者殊胜智慧的行境义,故名胜义;缘空性后能生一切道功德故,是出生一切圣者功德法之因或界,故名法界。这些是上述异名的别别之义,应当如是次第对应。
辛四、空性分类分二:
一、分二空
二、分十六空
壬一、分二空
此杂染清净,由有垢无垢,
如水界金空,净故许为净。
空性可分两类,即具有轮回杂染的有垢真如空性与二障清净的无垢真如空性。若想:既有障垢,为何自性是清净?此无不合理处,犹如水界、黄金、虚空自性为清净般,如是承许真如空性自性本来清净,实相之中无有不净。
壬二、分十六空
能食及所食,此依身所住,
能见此如理,所求二净空。
为常益有情,为不舍生死,
为善无穷尽,故观此为空。
为种性清净,为得诸相好,
为净诸佛法,故菩萨观空。
补特伽罗法,实性俱非有,
此无性有性,故别立二空。
虽然空性的自性本无分类,但由观待空基有法等可分类故,宣说了十六空。何等为十六空?从能受用外境者或能食的眼等内六处自性本不成立的角度,称为内空。如是,从所食或所受用的外六处自性本不成立的角度,称为外空。于彼等内外法的所依或身一切处安立的空性,称为内外空。以十方所摄之处——外境器世间的自性空性,称为大空。由观待有法的分类而宣说此等彼等的空性。如是以内外情器所摄的一切法本来安住于空性,对于能见此空性的智慧取所境之名,称之为空,以此能境智慧也本不成立故,称为空空。以智慧如是见的空性是诸法实相、无欺惑的缘故,称为胜义,彼胜义本性也不成立故,称为胜义空。
为何修习空性呢?为了获得有为道与无为涅槃果的功德而修习,彼等也自性空,这是略说。“于道果功德为何修习空性”由以下至“故菩萨观空”之间的两颂广作宣说。有为法空与无为法空二者是为了获得当生的有为法道与无为法涅槃或者有寂功德的二种善根清净而修习的,因为若对这二种善根取相而执著则善根不清净,相反若能了知彼等自性本空以无自满的方式修持则彼等善根获得清净故。
超越轮涅的大涅槃也自性空故,称为毕竟空。它是为了恒常利益众生而修习,不住轮涅的大涅槃现前后乃至虚空未尽之间恒时对一切众生作利益,若对彼耽著则真实清净不会现前,相反若能以不耽著的善巧修行则可成办利乐有情的事业故。无前后际是指轮回,彼等无自性故,称为无际空。如是观修轮回空性是为了不舍弃轮回,因为若不了知轮回本体无自性则见轮回过患后将会舍弃。在无余涅槃界中一切善根无尽者称为无散,彼自性空也叫无散空。为获得如是无余涅槃时善根也无尽,故修无散空。以此修力对于无尽善根也能清净二取障垢并获得法身后,能令彼等善根乃至虚空未尽之间相续不断。自性住种性称为本性,彼空称为本性空,它是为了种性清净而修习,因为以清净耽著种性的障垢后将会现前种性。佛陀相好此处称为自相,彼自性空性者,称为自相空。它是为了获得微妙三十二相八十种好的清净而修习,以清净耽著相好的障垢后将圆满成就故。力、无畏、不共法等佛陀功德法此处称为一切法,彼由彼自性空者,称为一切法空。它是为了清净耽著佛陀一切功德法的障垢后圆满获得而修习。如是缘彼等空性后,诸菩萨修习如是之道。
如是所说的十四空可摄于二空之中,即是:补特伽罗我与其余一切法我无自性,此处称之为无性空,以所破二我否定方面已遮遣故;对此二我无自性的有性或空性从肯定方面成立有,则是上述之外的空性,称为无性自性空。其中,前者为遣除二我增益及后者为遣除于空性无而损减的缘故,分别如是宣说。
辛五、于空性成立有垢无垢之理
此若无杂染,一切应自脱;
此若无清净,功用应无果。
非染非不染,非净非不净,
心性本净故,由客尘所染。
虽然从空性自性的角度或实相中没有净与不净的差别,但在诸有情现相中安立有垢与无垢的分位则为合理。倘若客尘诸烦恼位时诸法空性未生对治也清净客尘,则应成本无杂染故,一切有情无勤作而解脱;倘若以修习对治后清净自性空性或清净显现尚不现前,则应成修道无果故,谁也不应于道精进。因此,真如本体以自性光明故,以实相非杂染,以有客尘障垢显现的现相而言,非不杂染,是故法界不能一向说为清净或不净。
辨中边论颂辨染净相品第一释竟
戊二、所断障碍分三:
一、总说
二、别说
三、摄义
己一、总说
具分及一分,增盛与平等,
于生死取舍,说障二种性。
于自性清净法性能障的诸客尘障垢的种类可归纳如下:
以补特伽罗的相续而言,大乘种性者相续中具有的障碍称为周遍障,以此障对大乘人成办自他二利的修行之相障碍,由此对广大的一切利益障碍,故称广大障或周遍障(具分障);小乘声缘种性者相续中的障碍称为少分障(一分障),乃至未断彼障之间少许自利的解脱果作彼不得故。其次,以生起烦恼自身而言,不论何种补特伽罗,于仅少分所境也生粗大贪等,称为增盛障,于所境相应产生,称为平等障。或者,所谓增盛与平等,即是贪等任一粗大及于三毒等分,也可这样解释。无论如何,这是以烦恼生起之相分为两类。再者,以愚痴取轮回之因和以心舍弃轮回二者是从障碍道之精华——智慧与方便二者的角度安立的。如是宣说六障异门。其中,第一与末二三者是菩萨道的违品,第二是声缘道的违品,其余二者则是大小乘共同的道障。
己二、别说分三:
一、解脱障
二、善等十法障
三、三对治障
庚一、解脱障分二:
一、正说障碍
二、由彼如何障碍之相
辛一、正说障碍
九种烦恼相,谓爱等九结。
对获得解脱果障碍的是无明等九种能持烦恼之相。如是具有烦恼相的无明等称为结,以结缚众生于三有中故,如是之结彼等为障。九结是无明、贪、嗔、慢、疑等非见的五种,萨迦耶见、邪见、边见三者算一称为见,见取见、戒禁取见二者算一称为取殊胜,以及嫉妒、悭吝,如是共有九结。
辛二、由彼如何障碍之相
初二障厌舍,余七障真见,
谓能障身见,彼事灭道宝,
利养恭敬等,远离遍知故。
以贪能障厌离轮回之心,于有漏法观为功德后以此贪心令轮回过患不见故。如是以嗔能障心住舍故。以其余七者共同障碍见真如,分别是:以慢能障了知萨迦耶见 的过患,即牢执我慢见之义故;以无明能障了知萨迦耶见的施设基—— 恶取处五蕴的实相而作不知彼等如实自性;以见能障现前灭谛,如何障碍呢?即以执我萨迦耶见,当现前灭谛时,以疑我断灭等心生怖畏而不入解脱,以常断边见无有得灭,以邪见谤无灭等,以彼等障碍得灭故;以取殊胜能障相续中生起道谛,即取劣见与非解脱因的邪戒为殊胜,以此欺诳后不入真实道故;以疑于了知三宝功德以犹豫障碍而不生定解故;以嫉能障了知耽著利养恭敬的过患,因为自于利养恭敬耽著且不忍他人一切圆满而生嫉妒,如是乃至有嫉妒之间为其所障不能如理思维耽著利养恭敬的过患;以悭能障了知不蓄财少欲,以此如何积财也无满足而能作牢执故。如是乃至九结未断之间,于三有中系缚而不得解脱。
庚二、善等十法障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辛一、略说
余障善等十
在上述障碍之外,还有对所障善等十法的其余能障。
辛二、广说分三:
一、三十能障
二、十种所障
三、彼等对应
壬一、三十能障
无加行非处,不如理不生,
不起正思惟,资粮未圆满,
缺种性善友,心极疲厌性,
及缺于正行,鄙恶者同居,
倒粗重三余,般若未成熟,
及本性粗重,懈怠放逸性,
著有著资财,及心性下劣,
不信无胜解,如言而思义,
轻法重名利,于有情无悲,
匮闻及少闻,不修治妙定。
什么是对善等十法障碍的能障之法呢?以放逸与懈怠对行持善法无加行;如果已入行持善法,而令善根辗转生长的方便即是真实的善说经等,不具此方便善根无法生长,因为若耽着非成就菩提方便的邪论等,以此一切善法都不会辗转生长;对于真实经等虽作闻思而不具足缘彼义如理作意的瑜伽,或者由非理作意不是断烦恼的方便,即称为不如理瑜伽,如是由非真实的修行不如理瑜伽所生。以这三者障碍菩提之因的善根,因为根本不入善法或虽入而不具足其增长因——真实闻思以及虽作闻思而不具足无倒修行关要,由此不会获得成就菩提的真实善根。
如是,不具信心精进故,不会生起菩提之因的善法;以懈怠对菩提及菩提的行持之道不作数数如理作意故,善根不增上;菩提之因的二种资粮非极具足或不圆满即未双运,以这三者对于了知菩提果或不舍弃思惟障碍,因为不积累成就菩提的善根、不作如理思惟、不圆满资粮则于无上大菩提不能发心故。
复次,不具大乘种性、虽具大乘种性而不具宣说大乘的善知识以及纵具善知识而自于大乘道苦行心极疲厌,以这三者对于以加行真实摄受菩提障碍,由此不实修大乘法。
不具足六度的正行,与若接触将令自己菩提心退失的鄙者同居,与对大乘法及大乘人有嗔恨并寻过失的恶者同居,以这三者障碍成为具慧菩萨,此处是指胜解行位菩萨。
自己三门多行恶取处,烦恼、业、报三障具一,未成熟闻思智慧,以这三者障碍获得现见真谛的无错乱见道。
所谓本性粗重,即是俱生恶取处,彼与不勇悍行善的懈怠以及自心对有漏业不防护的放逸,以这三者对能断障碍的修道障碍,以其过患不会增长修道功德故。
执著三有的五蕴,贪著色等受用之法,于广大行善心性怯弱,以这三者障碍以善巧方便回向,以愿狭小并于三有贪著故。
对护持大乘法之人或大乘道果无信心,对大乘教法无胜解,不了知大乘经的密意仅如言持表面之义的错误,以这三者障碍对大乘经典的深广义无畏或胜解。
对正法无珍惜之心,对圣法不殷重或努力行持,于获取资财重视即特别耽著,对有情没有说法利益的发心或无悲,以这三者对不求名闻利养而无悭说法障碍。
以积累舍法罪远离听闻圣法而匮闻,由此不知如何作瑜伽的缘与相,以稍闻而无力受持大论故,不能彻底了知广泛的取舍之处而少闻,以及虽已听闻但未以实修欲勤等净修三摩地,以这三者障碍获得十自在。
能障所障能作能作之喻四项对应表
壬二、十种所障
善菩提摄受,有慧无乱障,
回向不怖悭,自在名善等。
以能障三十种过失对何者障碍呢?即菩提之因——善根的最初发起,缘菩提的发心,以加行趣入菩提或真实摄受,以此成为具慧菩萨,以此获得无错乱的见道,以此获得无障碍的修道,增上道之因——善巧方便的回向、对大乘道果不怖畏而生胜解、对所化众生无悭说法三者,以及获得十种自在即成就究竟佛果。以上是善等十法,它是道从始至终的十个分位,了知这十法的能障后以对治如理断除,则能成就道果的一切功德。
壬三、彼等对应
如是善等十,各有前三障。
能作有十种,谓生住持照,
变分离转变,信解显至得。
如识因食地,灯火镰工巧。
烟因圣道等,于识等所作。
善等十法的违品是三十能障,所障十法中的每一法各有三种能障,应知其对应如上文所述。以下“能作有十种”等两颂虽非本论颂词,但在大阿阇梨世亲的该颂注释中具有,依靠彼等可开显善等十法之义,故解释其义如下:
“能作有十种”等一颂宣说十因,后一颂宣说其喻,此处以喻义对应而解释。何等为能作十种?即是所谓生起能作,如以眼根能生眼识;安住能作,如以四食身能安住;任持能作,如以大地能任持能依诸有情;照了能作,如以油灯能照了暗中隐蔽色法;变坏能作,如能烧煮之火;分离能作,如能割草之镰;转变能作,如以擅工巧或打造的工匠能转变黄金成镯等;信解能作,如以烟能推知有火;显了能作,如以所谓因即根据对意义能生定解;至得能作,如以圣道能得涅槃。生起能作等十种与眼根等十喻对应,应当如是了知。如是了知后,再与此处之义——善等十法对应而言,善者是生起能作,以此能生菩提故;如是,菩提是安住能作,善根能相续安住;摄受是任持能作,以安住者不坏任持故;有慧是照了能作,以能无误了知菩提因果之体相故;无乱之见道者,以能超世间故,是变坏能作;无障之修道者,以能离障故,是分离能作;回向者,以能变善根故,是转变能作;不怖,于大乘法能信受故,是信解能作;无悭法施是显了能作;自在者,是至得能作,以能得一切功德故。如是了知后,由明了以诸能障对彼等的能生与能住等障碍,复应通达彼等的能治与所治,亦即彼彼能障的反面是善根加行、处加行、如理加行三者善根生起能作,同理,生善法等三者是菩提安住能作等,其余都应依此类推而了知。
庚三、三对治障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辛一、略说
于觉分度地,有别障应知。
应知对于三十七菩提分、十波罗蜜多及十地还有上述障碍之外的诸种障碍。
辛二、广说分三:
一、菩提分障
二、波罗蜜多障
三、地障
壬一、菩提分障
于事不善巧,懈怠定减二,
不植羸劣性,见粗重过失。
对于观察而抉择之基——身受心法四者依次执着为清净、安乐、我与我所而于彼等自性是不净等不善巧,以此对四念住障碍;以懈怠对四正断障碍;以具有违缘沉掉等及不具顺缘欲勤等二者从三摩地得中坏减者,对四神足障碍;以自相续中不发起信等善根对五根障碍;信等虽生而力羸劣故,以违品能害,对五力障碍;具有萨迦耶见等见道所断是七觉支的障碍;具有三门所生的俱生恶取处 过失是八圣道支的障碍。
壬二、波罗蜜多障
障富贵善趣,不舍诸有情,
于失德减增,令趣入解脱。
障施等诸善,无尽亦无间,
所作善决定,受用法成熟。
以悭吝障碍布施,以此障碍其果资财丰裕的富贵。如是对应,以破戒障碍因之持戒及其果获得人天善趣,以嗔恚障碍安忍及不舍众生,以懈怠障碍由精进减过增德,以散乱障碍成就静虑及依静虑发神通而随机遣除众生邪见令入圣法,以邪慧障碍以般若宣说圣法令所化众生心相续解脱,以离方便障碍以善巧方便令善根无尽,以不入愿障碍以大愿令修持一切善根相续不间断,以胜伏波罗蜜多违品力弱障碍力及其作用——全然决定善根的一切果不空耗,以不了知圣教甚深密意而依文解义等障碍智与彼果——对大乘诸法自得圆满受用以及为他无误显示法门成熟有情。
壬三、地障
遍行与最胜,胜流及无摄,
相续无差别,无杂染清净,
种种法无别,及不增不减,
并无分别等,四自在依义。
于斯十法界,有不染无明,
障十地功德,故说为十障。
所证法界自体本无不同种类,其能证有境诸十地分位的入定中有见愈上愈净的差别,然以二取隐没的方式入定于离戏法界中则无差别,故如虚空鸟迹无法分析差别般从入定的角度不能分别上下诸地,因此,此处是从“由入定殊胜智慧上上升进时断除彼彼地的所断后,以彼力在出定中于法界会生起相应殊胜定解”的角度而宣说断除所断的。其义如何呢?初地入定现量见法界时,其后得位中生起通达法界周遍一切而遍行的自性,如是实际是以入定成为引起后得位的如是定解,以依彼得此故,或者通达法界具有遍行义等也可以。因此,法界遍行义如是证悟的障碍即是此地障碍,以生起初地智慧断除彼障故,后得位自然会生起如是定解,彼亦,现量见法界时由一切诸法成为法界的自性而证得自他平等法性故。下面同样都应如是了知。
第二地的入定智慧者,即成为对法界的证悟更加超越增上或最胜增上之义。何以故?以所获第二地智慧能较此前增胜大精进而净修故。
在第三地,证悟法界等流——听闻圣教法是最胜所求后,为求一偈可以越过量等三千大千世界的火坑。彼亦,在一切所证中具有大义并无勤的殊胜者即是法界,而对证悟法界见闻圣教法外没有更殊胜之因故。
在第四地,对任何法也无我所执等,总之证悟无有可执取者,以法爱尚无何况非法故。
在第五地,证悟自他相续所摄的一切法无有差别之义,以三世一切诸佛菩萨与自己见为无二平等之义故。彼亦,以十种意乐平等净心得入五地,即是对过去佛的诸法意乐平等清净,如是现在佛,未来佛,戒净,心净,除见疑悔净,道非道智净,行断智净,思量一切菩提分上上净,化度一切众生净,经中如是宣说十种意乐平等净心。依于彼等证悟一切诸佛在法身中无有相续差别之义。
在第六地,以现见殊胜缘起法之义故,证悟前之杂染与后之清净任何无有之义。
在第七地,以证悟无相故,了知一切法一味无差别之义。
在第八地,以得无生法忍故,证悟一切法平等无增无减之义。
以三清净地智慧证悟法界是四种自在的所依,四种自在是法界无分别自在、净土自在、智自在及业自在。彼亦,在第八地获得两种,以入于法界一味无二的方式无戏论相故,于无分别自在,以及可现佛刹与眷属之坛城的无量显现而显示故,净土自在;在第九地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以四无碍解善说法义故,获得智自在;在第十地入定中修法界,后得位随欲度化有情故,获得业自在。如是三清净地的入定智慧是彼等四种自在之因或生处。彼亦,是以智慧缘法界之力故,当知法界是彼等功德的来源。
如是彼等菩萨以现见法界而能抉择,其余凡夫则如是比量后了知。如是于法界遍行及不增不减等义,虽然仅生定解在胜解行地也有,但需要了知此处是在以彼等地地智慧如是现量衡量清净法界的后得位以觉受力无勤获得断除增益的定解后,以具有见法界自性之证悟越来越清净差别的地地升进的分位所摄的定解,应当如是了知。
如是障碍如实见法界自性的无明,即是极为痴心或所知障,其自性是二障中的不染无明——十种所知障,彼等是十地智慧的违品,其对治法分别是相应的此地彼地,以获得此地彼地根断彼等故。
己三、摄义
已说诸烦恼,及诸所知障,
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
如是以上述障碍为例宣说了无量障碍,其义归纳而言,则于解脱障碍并成为轮回之因者,是烦恼障,于获得一切种智障碍并令堕入戏论境界者,是所知障,此二之中摄尽所有一切障碍。其合理者,实际所求除解脱与一切种智二者之外更无第三种果,而从主要对彼二障碍的角度安立烦恼障与所知障,以及彼等二障的起因是人我执与法我执,而二我执的能治则是证悟二无我,以所证二无我之外别无其他胜义所证故,也是二障数量决定而遮止多少之边。因此,以二障断尽后再无他障故,承许于一切障碍中解脱,否则若不如是承许则断除一切障碍的究竟解脱及能断障碍的对治等将无法如理通达,由此应成宣说道相没有安立之基。
辨中边论颂辨障品第二释竟
戊三、所证真实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己一、略说
真实唯有十,谓根本及相,
无颠倒因果,及粗细真实,
极成净所行,摄受并差别,
十善巧真实,皆为除我见。
应知一切所知以遍计所执、依他起与圆成实三法统摄,并且无倒真实抉择这三者之相便能显示真实性。如何显示真实性呢?统摄一切法之处的根本三自性是根本真实,能显示三自性的体相是相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无常等无颠倒的真实谛义是无颠倒真实,于三自性安立轮涅因果的真实性是因果真实,于三自性安立粗细的真实性是粗细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极成的真实性是极成真实,于三自性安立是非清净所缘境是净所行真实,于三自性中摄受五法是摄受真实,从三自性中分出流转、安立等七种真实性是差别真实,于三自性善巧十处真实性是善巧真实,如是以十种真实之相可从三自性展开而了知一切诸法。其中善巧真实又有十种,彼等成为十种不同所断我执之相的对治。
己二、广说分三:
一、所表三自性根本真实
二、宣说彼三之相
三、彼等之相以八相宣说
庚一、所表三自性根本真实
许于三自性,唯一常非有,
一有而不真,一有无真实。
一切所知法以三自性可以彻底统摄故,三自性称为根本真实,以其余九种真实抉择的也是三自性。其义如何呢?三自性是所谓的遍计所执、依他起与圆成实三者,虽然由凡夫迷乱心执取二我而以自性二我恒时无有即从未有过,称之为遍计所执;虚妄分别心前虽有二取显现而无如显现般异体的心识,称为依他起,是生起遍计迷乱之基故;有二取空的自性及无能所二取的真实性,则是圆成实或实相。如是承许遍计所执等三自性。
庚二、宣说彼三之相
于法数取趣,及所取能取,
有非有性中,增益损减见,
知此故不转,是名真实相。
三自性的各自体相如何呢?应由能境状态相应真实义而了知,也就是按照于所缘境自性没有增损而如实悟入的心如何取那样,所缘境体相也需要如是存在,故由能境状态显示所缘境的体相。其义如何呢?无误了知遍计所执自性,则对法与补特伽罗不会产生有实质的增益见及名言谛中无有的损减见,此义称为遍计所执真实相。虽然这是彼所缘境体相的能境,而对它安立所缘境真实相之名,其必要是:依于能境,此所表体相是如此存在才能安立并了知,若不观待能境,单独的所境体相何时也不可能成立,以及为了表示了知没有单独所谓外境有事的体相成立而仅以分别心假立的甚深义而如是宣说,即不存在二我的同时仅在遍计所执前有,彼为遍计所执真实相,以及如是了知是于彼遍计所执相无颠倒趣入之心。
如是,若无误了知依他起自性,则不会产生能所二者异体有的增益见及名言中亦无的损减见,彼为依他起真实相,其必要应知与上述相同。若无误了知圆成实自性,则不会产生二取有的增益见及空性无的损减见,彼为圆成实真实相。
如是对于三自性如实抉择其体相,则于三自性不会转入增益与损减见。应知以远离增损之心如何确定之义,即是所缘境三自性的真实相。
庚三、彼等之相以八相宣说分八:
一、安立无颠倒真实
二、安立因果真实
三、安立粗细真实
四、安立极成真实
五、安立是否净所行真实
六、安立摄受真实
七、安立差别真实
八、安立善巧真实
辛一、安立无颠倒真实
无性与生灭,垢净三无常,
所取及事相,和合共三种,
空亦有三种,谓无异自性,
无相及异相,自相三无我,
如次四三种,依根本真实。
有漏轮回诸法以自性无有常等故,于彼取常、乐、我、我所都属于颠倒识,以彼所取境真实中无有故,称为颠倒。相反的无常、苦、空、无我四者则是无颠倒真实谛义。彼亦,对三自性根本真实如何安立无常等义呢?无常义者如是安立,遍计所执是无实质性之义故,常法恒时需有,彼无者仅从恒有的相反角度对遍计所执也可安立无常之名,因为常与无常直接相违之中没有第三品,而遍计所执从不是常的角度如是假立;依他起识以刹那生而灭的自性相故,是无常性;圆成实者,由先有垢与后无垢的阶段之义,从显现角度由与他法关连故,仅从具有无常的阶段可立无常之名。是故安立无常名的三种根据应与三自性根本真实依次对应而了知。
如是苦相也以对遍计法取为有事后取种种痛苦故,称为所取苦;依他起者,具种种三苦相故,称为事相苦;圆成实与痛苦则从以法性与有法的方式相连的角度,称为和合苦,这是在承许前二者之外对圆成实安立苦义。
如是遍计所执者,本无有事性故,称为无性空;依他起者,虽有然如显现般不是彼之有事或如遍计所执不是彼之有事故,称为异性空;圆成实者,承许自性空,对空的自性假立圆成实故。
如是遍计所执者,本无自相故,称为无相无我;依他起者,于如何显现或遍计所执之相,与彼异相故,称为异相无我;圆成实者,以自性相宣说自相无我,是空性的自性故。
辛二、安立因果真实
苦三相已说,集亦有三种,
谓习气等起,及相未离系。
自性二不生,垢寂二三灭,
遍知及永断,证得三道谛。
以染净两重因果四者所摄的一切四谛之义在三根本真实义中圆满具足。如上已说无常等义是如是故,承许在其上安立苦谛。
如是于遍计所执耽著则积累轮回习气故,称为习气集;以依他起能转生轮回故,称为等起集;圆成实者,未离彼集即成为彼法性故,称为未离系集。如是也对三自性安立集谛。
遍计所执自性不生故,称为自性灭;依他起中能所二者不成立或不生故,称为二取灭;圆成实者,障垢本来寂灭故,称为垢寂灭。如是于三自性安立灭谛之义。对于后者圆成实,从离垢之基与离垢择灭的角度承许有两种,其中后者择灭分是真实之灭。
于三自性是道谛真实宣说,其义如何呢?遍计所执是以正道所知,以了知无有事故,于彼所境假立能境道之名而说遍知道;依他起是以正道所断,以断尽具有二取的虚妄分别心方得菩提故,如上云:“许此二尽故,一切障解脱。”故对彼假立道名是于所断假立能断之名;圆成实是现量所证之果,以此根据说道则是于果假立因名。
辛三、安立粗细真实分二:
一、说粗世俗
二、说细胜义
壬一、说粗世俗
应知世俗谛,差别有三种,
谓假行显了,如次依本三。
对于根本三自性如何安立世俗谛与胜义谛的差别呢?应知世俗谛的差别有三种,其中有假世俗遍计所执、识世俗依他起,同样还有显了世俗圆成实,即是彼法性仅以总相义的方式显了。如是以世俗所摄的彼三者是粗,以彼等都属未入定及二取心识的境界故。
壬二、说细胜义分二:
一、正义
二、分类
癸一、真实义
胜义谛
胜义或第一义者,唯一是三自性中的圆成实,不是其余二者,以无二取境界超越平凡的语言思维或实相现相相同者唯一是此故。
癸二、分类
(胜义谛)亦三,谓义得正行,
依本一无变,无倒二圆实。
以胜义所摄的分类者,所谓胜义即是真如,以真如是出世间圣智行境故,称为义胜义;得胜义者,即大涅槃,是一切所求中的最殊胜者故;依于圣道能修殊胜解脱果故,正行胜义即是道。如是于基果道三者安立胜义的三种分类。或者,以无变圆成实真如无为法与无倒圆成实彼真如能境智慧这两种圆成实可以统摄一切胜义,其中对前者从基与果的角度分为两种,对后者则以道谛有为法安立为正行胜义,故与上述三种分类的关要一致,由此对实相现相相同的一切能境所境安立胜义之名。是故在《摄抉择分》中有道谛也摄于圆成实中的说法。对此,他处安立为清净依他起,但应知两者实际是以不同密意安立,并不相违。
辛四、安立极成真实
世极成依一,理极成依三。
所有假立法的名相,彼等是以世间极成或者以理极成,二者须以其一才能安立。彼亦,宣说两种极成的差别者,柱瓶等以仅随假立之名言的方式而共称者,称为以世间名言极成,通达道理的诸智者以现量、比量、教量三量或作用道理、观待道理、法性道理三者的方式安立某义并如是极成,称为理极成,例如对撑梁的有事安立柱名是以世间名言极成,而安立柱子为空性则是以理极成。此处的所诠义三自性是以何种方式极成呢?仅从唯一遍计所执的角度安立世间极成,对如何显现之法取种种世间之中假立而取的彼彼名称,依他起与圆成实则是以三量方式理极成。或者,世间极成仅从遍计所执安立,而论典中所成立者,从三自性各自也可安立众多,即其以现量等方式的种种安立是论中诸极成。
辛五、安立净所行真实
净所行有二,依一圆成实。
宣说净智所行的种类有二种,即烦恼障清净净智所行与所知障清净净智所行。如是的净智所境并非遍计所执与依他起二者,仅说唯一是圆成实,以彼为净智所行时现相实相相同故。
辛六、安立摄受真实
名遍计所执,相分别依他,
真如及正智,圆成实所摄。
统摄一切大乘义的纲要者,宣说是五事或五法。何等五法?即名、相、分别、正智、真如五者。其中,名是仅以柱瓶等名假立,相是名的施设处,如具撑梁等作用或鼓腹等的显现,分别是八识聚,正智是真如能境,真如是道谛缘境的法界。如是五法可摄于三自性中,此义如何?即相、分别、名三法可摄于依他起与遍计所执二者之中,因为八识聚自性者与对二取显现安立种种名的施设处或相这二者摄于依他起中,名则摄于遍计所执中;正智与成为一切诸法中第一义或胜义的真如这两者唯以圆成实所摄,如上述所境与能境的两种圆成实。
辛七、安立差别真实
流转与安立,邪行依初二,
实相唯识净,正行依后一。
如《大乘庄严经论》云:“真如七种相,依之安立谛。”流转真如是以十二缘起顺逆二门不净依他起与清净依他起所摄,实相真如是三自性的三空,即遍计所执无性空、依他起异性空与圆成实自性空,唯识真如是八识,安立真如是苦谛并有苦、空、无常、无我四种差别行相,邪行真如是集谛并有因、集、生、缘四种差别行相,清净真如是灭谛并有灭、静、妙、离四种差别行相,正行真如是道谛并有道、如、行、出四种差别行相,对此七种称为七种真如。又按经典与《辨中边论》而言,流转真实是以轮回无始以来不断流转,实相真实是二无我,唯识真实是一切所作性通达唯识,其余四者与四谛对应如上文所述。
从三根本自性分出七种差别真实,即是流转真实以遍计所执与依他起二者分出,因为是对遍计所执执著而以依他起转入轮回故。安立真实与邪行真实二者也同样以遍计所执与依他起分出,因为彼等轮回因果也是对遍计所执执著后以依他起转入轮回,如上述般。实相、唯识、清净、正行四种仅摄于圆成实,当知以圆成实分出四种真实的差别,因为实相二无我义与清净灭谛二者是从无变圆成实分出,而通达诸法唯识与正行道二者是无倒入于所知实际义故,是从无倒圆成实分出。
辛八、安立善巧真实分二:
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
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
壬一、宣说所断十种恶见
于蕴等我见,执一因受者,
作者自在转,增上义及常,
杂染清净依,观缚解者性。
若能抉择所通达十处善巧,其中已摄尽一切所知法,以真实善巧十处自性的智力即能断除不同的十种恶见所断,自然会获得如是结果。何等十处善巧?即蕴善巧、界善巧、处善巧、缘起善巧、处非处善巧、根善巧、世善巧、谛善巧、乘善巧及有为无为法善巧。何等十种我见?即执一性、执因性等十种。
彼亦,以蕴善巧断除执一性我见。其根据为:我的施设处唯是五蕴,在五蕴上无任何无分一体的成立,然而有五蕴分类且每蕴也有多类故,于摄集多法后的积聚义安立为蕴,对此蕴相通达后能通达没有所谓的一性之我。
执器情因性我见以界善巧断除,即外内一切法可摄于十八界中,以彼等各自具有能作各自作业的功能或取其种子的功能故,通达从彼等各因中出生外内器情世间,我丝毫也不是因。
执所境受用者或能食者性我见,以处善巧断除,即一切法可摄于十二生处,此外没有他法,而通达于所受用外六处唯以内六处能受用,此外没有任何能食者。
执诸法作者性我见,以缘起善巧断除,即见一切诸法如果各自因缘缘起集聚则不得不生,而不积聚则何时也不生后,通达以我一法也未生。
执于一切自在转性我见,以处非处善巧断除,即此等一切法唯以各自的处与非处之力而如是现前种种有无是非等,通达以我丝毫也作不了自在转。
执于一切法中增上义或根本性我见,以根善巧断除,即于染净一切法作根本者仅是此二十二根,此外不需任何其他根本而且不得故。
执前后不迁不变的常性我见,以世善巧断除,即依于有事的生灭安立三世且彼三分位各异故,不能安立为一体,于有有事不可能无生灭及三世变易而成立故。
执染净所依或基性我见,以谛善巧断除,即以了知染净的四谛两重因果之理,通达此外的染净之基或染净受用者任何也不成立故。
执观行者性我见以乘善巧断除,即除以如理修持三乘正道而现前各道彼彼的功德外,不得任何观行者或具修行的有事。
执先未解脱而后解脱者性我见,以有为无为法善巧断除,即对灭尽有为法诸有漏的抉择灭无为法称为所谓的涅槃,此外以正量不见不净与清净之我,若有如是则以应成无解脱之理有损害故。
如是缘蕴等十处后,众生愚痴妄计有常、一、自在等我而产生十种我见,若能对彼等我见依处的自性如实以抉择智慧抉择,则将于一切恶见中自然解脱。
所断能断对应表
壬二、宣说能断十处善巧分二:
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
二、广说十处善巧
癸一、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中
此所执分别,法性义在彼。
宣说所善巧十处摄于三自性之理,于蕴等十处,从显现二取而执著并以虚妄分别假立彼彼的角度,摄为遍计所执义;从彼等一切仅成为唯识的体性的角度,摄为依他起义;从彼等一切具有二取空的法性的角度,摄为圆成实义。如是五蕴等摄于三自性之中。例如,于色蕴计外境义而言说,是色蕴的遍计所执义;由虚妄分别心显现假立之色,是色蕴的依他起义;色蕴法性为二取空,是色蕴的圆成实义。是故以彼遍计所执等简别的色蕴可以分类。如是其余受想行识四蕴及界处等也全部对应而了知。
癸二、广说十处善巧分十:
一、蕴善巧
二、界善巧
三、处善巧
四、缘起善巧
五、处非处善巧
六、根善巧
七、世善巧
八、谛善巧
九、乘善巧
十、有为无为法善巧
子一、蕴善巧
非一及总略,分段义名蕴。
十处善巧中的初者所谓蕴的意义如何呢?有为法所摄之法的自相有异体多个,彼等多法以同类方式摄集以及两个以上的法聚于一处,称之为蕴。应知,蕴中有五种不同的义或相,以此而安立五蕴。是哪些呢?即是色受想行识五蕴。色蕴包括五根五义十种,彼等均为微尘自性故,是有变碍共性的同类,故将十方三世所摄的种种如是之法摄为一类,称为色蕴。同理,凡属自他相续的一切苦乐舍受心所统摄为受蕴。如是取相的种种想统摄为想蕴,推动心王趣向所境的心所等即四蕴之外的一切有为法统摄为行蕴,所有八识或六识的自性统摄为识蕴。
子二、界善巧
能所取彼取,种子义名界。
所谓界者,即是因、基或种子等义,彼有十八种分类。彼亦,从眼根至意根的眼界等六内界具有能取种子义,以六根各有能取其相应所境的功能或功德,不依六根则不能见等故,因此,在名言中彼等自性即有如是的功能,如火具热性般,故彼等假立为能取六内界,如对具有生芽功能者说为种子界一般。因此,不说有依根接触境界时,即使相应根时也非远离能持外境的功能,如箱中之种般在根上其能持之力不离而有故。如是,从色界至法界的六外界是能境六根与六识所取的基或种子义。根境识三者和合才能生起的眼识界至意识界的六识界者,具有于色等境了别而取的种子义,即以明了识对于所境自性是如实彼彼了别故,具有彼取种子义。(所谓“余许”,仅是上述第一善巧之外承许的界善巧。以下各处都应如是了知。)
子三、处善巧
能受所了境,用门义名处。
十二生处中,从眼处至意处的内六生处者,是能受受用门,以眼等内六生处受用六境自性后领受苦乐等故;从色处至法处的外六生处者,是所了境受用门,以有色等六境方能生起对彼等的了知而产生所了境受用故。所谓生处,即是生识之门,以彼等门使心流趣于境的缘故,称为生门。因此,色等是所受用门,眼等六者是依于所受用门产生的能受用者,由于境与能境聚合时产生识而对彼彼法能受用故,称为能受受用,而彼生门是此外内所摄之法——十二处故。彼亦,所安立的一切法都需现于心中,以彼如是安立名言,从彼所生的苦乐一切分也是心识领受外无有成立故,心识成为能安立的作者,而所安立的一切法中唯有识最为根本,因此,以如是成为生识之门故,宣说十二生门。
子四、缘起善巧
缘起义于因,果用无增减。
所谓缘起生的意义如何呢?即一切法都依因缘缘起而生,其中内的一切有情是以无明乃至老死之间的十二缘起的方式出生,外的一切诸法如依种子生芽等在因缘集聚后方能产生,不可能以无因或非因的时间、自在天等产生。这样了知后,对诸法的能生因、各各的所生果以及因能生相应果的功能或作用,远离增损而如实抉择,即是善巧缘起之义。
于彼,非因增益为因者,譬如承许时间或自在天等是创造一切有情的作者。因损减为非因者,譬如承许今生之蕴不是从前生之蕴产生,或者业惑不是产生众生之因。非果增益为果者,譬如承许情器世间是自在天所造之果,或者不依因缘自然所生。果损减为非果者,譬如宣说没有业的异熟果或无后世、无灭谛等,一切于有之果损减。于因能生果之功能增益者,譬如承许以种子生芽、以无明生行是依靠作者设想以此因生彼果后产生,或者以自在天等令彼因出生彼果,执著自在等。于功能损减者,譬如说“以因不能生果,以果位因已灭等故”,执著因中没有能生果的功能,如此而损减。
总之,一切因果都是刹那性,前一刹那在后一刹那时已无,虽然在因生未灭的一刹那中,没有任何其他所谓能生果的功能或作用,但因缘集聚时果也不得不生,仅以此安立因果。在因的刹那没有生果的思维勤作,但并非无功能,因为一切有为法在无单独作者的同时依缘起力仍会产生,例如以种子与无明虽不产生我想生芽与行的分别念,芽、行也没有我是以彼等种子、无明所生的分别念,同时以缘起力仍会无欺产生。如是一切法都与此相同,以一切有为法都是刹那性且因果生灭之相无差别故。因此,如某人内心打算后去成办衣食敷具等,尔后他自己受用,对此从相续的角度假立作者等,实际没有作者的存在。例如一人心中预想秋天受用果实,到春季他生起想播种的发心,于是会集聚成熟果实的种种因缘的间接因,既然如此,则此发心也是由前因产生,仅一发心不能自在转成果实,而是发心后仍需积聚一切因缘最后才生果实。果产生时一切因已灭故,此生果的作者实体任何也不存在,以果是由种种因缘集聚而生,而能生的彼等因缘是刹那生灭的自性故,不见作者存在。然而,如说此树是某人所栽而执着有作者般,是对前面集聚因缘者的五蕴相续仅假立作者而已,应知一切世间之名都如是假立而住。
子五、处非处善巧
于非爱爱净,俱生及胜主,
得行不自在,是处非处义。
一般来说,所谓处非处善巧的范围极其广大,例如由某因生与不生某果,某果观待或不观待某因,以这种方式如理成立与不能成立或者处与非处之义,了达此理后推知轮涅所摄的一切粗细作业而取舍。此处,以七种不得自在为例,进而需善巧一切处与非处之相。何等为七种不得自在?于非爱不得自在,譬如虽不欲往恶趣然由恶业力不得不堕落;于可爱不得自在,譬如由行持善业得生可爱处善趣;于清净不得自在,譬如修道未除障则不得清净;于俱生不得自在者,譬如由须积无比善业故,于一世界不能有二如来、二转轮王同时出世;于胜主不得自在,譬如女身于轮宝等七宝不能自在转;于证得不得自在,譬如女身不证独觉及如来;于现行不得自在,譬如圣者不作杀生等。如是以业、烦恼及分位所摄的七种,即是不得自在。例如,以不善业堕恶趣是如理之处,相反以彼转生善趣则是不如理的非处,于彼称为于非爱不得自在,因为谁也不愿生恶趣,但以种下不善业因而不得自在,以自欲无法遮止。如是,以善业转生善趣为处,以彼堕恶趣为非处,故转生可爱善趣也依往昔所造善业而不得自在,以非能随欲而成办故。如是依此类推,断障可得清净、不断障不得等其余五者也应了知各各的如理之处与不如理的非处,尔后以彼等为代表进应通达一切诸法有事的法性自性是如实的,对此绝不以补特伽罗的自欲而转移,明白此理后,对于某法某物如理成立之处及无法成立之非处的破立之相应当善巧。
子六、根善巧
根于取住续,用二净增上。
依照《婆罗门自性闻请问经》宣说根有二十二种,即眼根等有色五根、意根、命根、男根、女根,并身乐受、身苦受、意乐受、意苦受、舍受五根,信根等五根,以及未知当知根、已知根、具知根三者,如是二十二种。其中,未知当知根是见道位圣者相续中具有的意根、信等五根以及乐、喜、舍三种能受用根,如是九根共称未知当知根;如是,修道位圣者相续中具有的此九根称为已知根,无学道圣者相续中具有的此九根则称为具知根。
以彼等对于何者自在转呢?以眼根至意根的六根于取各自所境色等六法自在而转,以命根于住持一期生命相续自在而转,以男女二根于胎生相续不断自在而转,以乐等五受用根于能受用善恶业之果自在而转,以信等五根及未知当知根等三者于二种清净自在而转,此义如何?即以信等五根于世间清净自在而转,以未知当知等善根于出世间清净自在而转。如是自在转故,对此二十二法说名为根。
子七、世善巧
因果已未用,是世义应知。
所谓时间,是从某有事的生灭角度而假立的,其义如何呢?诸有事具因故,若某法之果已受用,则名过去,因为已受用或自己成立后现在已灭,且显然若果已受用则其因此前已灭。因此,某实有法前面是依彼因成立而现在无有者,称为过去。诸因已受用而果尚未受用者,称为现在。何以故?以前面因缘积聚后灭亡故,果现在是有,而果有时因有不合理故,从果未灭的角度称为现在。如是因果二者未受用即尚未现前者,称为未来。虽然某果法的能生因缘未来会有,但因缘现在未集聚且无无间能生之力故,此是因未受用,因为若因已受用则无间须有果,若因未受用则果未受用更不待言故。故依上理,应知在细刹那及粗相续上的三世名言无论如何都是如此。如是以三相所摄的所谓时间,对它从最细刹那扩展到大劫之间假立故,应知虽然从时间分只是刹那的相续,但如以时间多分安立的一个现在劫等,以名言能作种种安立。
子八、谛善巧
受及受资粮,彼所因诸行,
二寂灭对治,是谛义应知。
诸法的法性——如是在圣者智慧前的真实而无欺之义,称之为谛。于彼分类,以染净因果分为四谛。其义如何呢?以具种种三苦的有漏受及其因或根本的五蕴所摄的诸法,即是苦谛。彼痛苦之因是产生或能成立轮回后有者,彼者如何?即业与烦恼,称为集谛。苦集二者究竟寂灭,称为灭谛。具有能彻底断尽彼等有漏法的对治故,称为道谛,即是证悟无我空性的智慧及其眷属。
子九、乘善巧
由功德过失,及无分别智,
依他自出离,是乘义应知。
梵语雅那,意为乘等,即是某补特伽罗于某道入或乘,以彼自己所欲之果可乘载而至故,称之为乘。其中,对彼道以能乘安立因乘之名,对以彼所得果——乘至则安立果乘之名。虽然此乘可分世间乘与出世间乘等,有种种不同分类,但此处只说声闻、缘觉、菩萨的解脱三乘,彼亦摄于大小乘二者之中。就其差别而言,对于涅槃功德与轮回过患二者,在其他阿阇梨前听闻后了知其自性而获得寂灭轮回痛苦之果故,称为声闻乘;在最后生,轮涅的过失功德不观待在阿阇梨处听闻仅以自力了知而获得寂灭果,称为缘觉乘;对于轮涅的过失功德没有异体分别而通达大平等性后,能获得不住轮涅的大涅槃,称为大乘。彼亦,应知由外阿阇梨与内阿阇梨——相续中方便与智慧殊胜双运,即以彼二之力成就如是之果。
子十、有为无为法善巧
有为无为义,谓若假若因,
若相若寂静,若彼所观义。
依于名、句、字假立的世俗法;所谓若因,因即阿赖耶识,于彼种种习气积累的界中显现一切法;所谓相是指安立名的施设基或相,即内外的诸法显现,其义如何呢?包括外境所摄的器世间山洲等显现、身显现——众生各各之身及色等受用显现,内能取所摄的末那识、五识聚及所谓分别意识等七识聚,如是内外的一切显现相都是成熟阿赖耶的反体。彼等一切是以因之业惑所作并是无常性故,称为有为法。而寂静——所证之灭与所观义——以能证道所观的真如义,彼等则是无为法。真如的能境道以能寂灭故也摄于寂静中,而且,虽然从非以业惑所作的角度假立无为法之名不相违,但道的自性本是生灭法故,不能安立为真实无为法。此有为无为法善巧是十善巧中的最后所说。依照如是宣说之相,所谓所观义即真如、寂静即灭是从属于果的无学道的角度而宣说的。将一切所知法摄于五法后再于其上能辨别而安立有为法与无为法,总体及特别庄严了唯识宗。一般的共同是以假、因、相所安立,因为是遍计所执与其依处、由依他起因缘生或从因而生以及具有生灭的一切有为法故。而彼等假立和从因缘生灭的寂静以及所观之义,则是非如兔角等的毕竟无而如圆成实的真如法性,是无为法。如是宣说不见有意义相违。
辨中边论颂辨真实品第三释竟
丁二、能修之道分二:
一、道之法
二、道之分位
戊一、道之法分三:
一、于五道安立三十七菩提分法
二、彼等分三种修治差别
三、菩萨道之差别
己一、于五道安立三十七菩提分法分七:
一、宣说下资粮道四念住
二、宣说中资粮道四正断
三、宣说上资粮道四神足
四、宣说加行道煖顶位五根
五、宣说加行道忍世第一法位五力
六、宣说见道七觉支
七、宣说修道八圣道支
庚一、宣说下资粮道四念住
以粗重爱因,我事无迷故,
为入四圣谛,修念住应知。
身者,是恶取处之基,为何这样说呢?有漏行业称为恶取处故。于彼异熟痛苦自性身之义,以正念住入于苦谛。受者,是集中首要爱之因故,以观彼入于集谛。心者,是我见的究竟所缘事故,以观彼入于灭谛,即依于通达无我唯识,没有疑我断灭的怖畏而入灭谛。以谛观一切法于染净法无愚迷而入道谛。如是为入四谛,最初安立修四念住观。
庚二、宣说中资粮道四正断
已遍知障治,一切种差别,
为远离修集,勤修四正断。
如是由修四念住已遍知所断障碍及能断对治的差别而为断除彼等违品产生四种对治的精进者,即是已生恶令断精进、未生恶令不生精进、未生善令生精进、已生善令增长精进四种。
庚三、宣说上资粮道四神足分二:
一、略说发起四神足及其必要
二、广说彼等之义
辛一、略说发起四神足及其必要
依住堪能性,为一切事成,
灭除五过失,勤修八断行。
如是依于前面所修的四正断精进,心能安住所缘境,依于心得调伏、有所堪能,神通等诸多功德可以自在获得。如是心能安住有所堪能的等持也是由修习其因——能断五过失的八断行所产生。
辛二、广说彼等之义分二:
一、所断五过失
二、依止八断行之对治
壬一、所断五过失
懈怠忘圣言,及昏沉掉举,
不作行作行,是五失应知。
能障碍三摩地成就的五过失是哪些呢?以懈怠不入精进与忘失三摩地教言二者障碍三摩地的加行;障碍三摩地正行的向内昏沉与向外种种分别掉举二者算一;入三摩地时,若生沉掉等需及时各自对治如理作行,但此时不如是作行者,即是障碍,若依对治已灭沉掉后复作对治则极扰动,故后二者是障碍三摩地辗转增上。如是彼懈怠等承许是五过失。
壬二、依止八断行之对治
为断除懈怠,修欲勤信安,
即所依能依,及所因能果;
为除余四失,修念智思舍,
记言觉沉掉,伏行灭等流。
断除懈怠的四种对治是信、欲、正勤、轻安四者。成就轻安不生懈怠,轻安须以正勤成就,正勤须以对三摩地之欲成就,而产生欲者依于对三摩地的胜解信。故正勤的所依是寻求三摩地之欲,安住此欲者即是正勤,欲之因是信,正勤之果是轻安,故以这四种断除懈怠。如是,断除其余四过的对治依次是正念、正知、思、舍四者。以正念不忘教言境,以正知能及时觉知沉掉的产生,以思能提起断除沉掉的对治行,以舍于沉掉寂灭时不再对治而能心以自然平等而流。
庚四、宣说加行道煖顶位五根
已种顺解脱,复修五增上,
谓欲行不忘,不散乱思择。
依于四神足心得堪能及已种顺解脱分善根后,以信根使依四谛取舍之欲自在而转,以精进根使实修加行自在而转,(此处,所谓自在而转,是在颂词中间出现,称为中之表明,当知对前后都应以自在对应。)以念根使不忘境自在而转,以定根使心不散乱自在而转,以慧根使思择诸法自在而转。如是以五根能引清净功德。
庚五、宣说加行道忍世第一法位五力分二:
一、正说五力
二、加行道与根力对应而摄义
辛一、正说五力
即损障名力,因果立次第。
信等五根的各自违品分别是无信、懈怠、忘失、散乱、愚痴或邪慧,能伏灭此五违品故,信等五者具力,不为彼等违品所陵杂,故说信力等。如是五力之中,前前是后后之因,后后是前前之果,即以信力生起精进力,以精进力生起不忘失的正念力,以正念力生起定力,以心住等持之力生起真实如实了知法性的慧力。
辛二、加行道与根力对应而摄义
顺抉择二二,在五根五力。
在五根五力之位安立顺抉择分四加行位之二二,其所指如何?应知煖顶二位具有五根,忍世第一法位具有五力。
庚六、宣说见道七觉支
觉支略有五,谓所依自性,
出离并利益,及三无染支。
由因缘所依,自性义差别,
故轻安定舍,说为无染支。
七觉支者,即是念觉支、择法觉支、精进觉支、喜觉支、轻安觉支、定觉支、舍觉支七者。其中,择法智慧者,称为自性支,以见真实性的智慧是见道体性故,称为觉自性支;念者,是觉所依支,是一切功德依处故;第三精进者,能出离违品故,是觉出离支;第四喜者,是以彼等道所成就的功德故,称为觉利益支;其余轻安、定、舍三者,称为无染支。何故为无染支?由轻安是无染之基、定是无染所依、舍是无染自性故,轻安、定、舍称为无染支。
庚七、宣说修道八圣道支
分别及诲示,令他信有三,
对治障亦三,故道支成八。
表见戒远离,令他深信受,
对治本随惑,及自在障故。
正见、正思维、正语、正业、正命、正精进、正念、正定,即是经中所说的八圣道支。其中,正见是对真实义能真实了知的自性亦即以见道现量见法性而后得的无垢智慧故,以产生定解对于意义能分别了知。正思惟、正语二者是诲示他支,因为以自己如何通达的诸义而宣说的发心是正思惟,以此引发的语言是正语,彼亦具有无垢的真实。正语、正业、正命三者摄为令他信支,其义如何?以正语使他人了知正见并生信解;正业是不作任何不善业,以法性力获得圣者欢喜之戒,以此持戒清净使他人了知并生信解;正命承许是诸圣者一切时中远离谄曲等颠倒邪命,以此少欲知足使他人了知并生信解。正精进、正念、正定三者摄为对治障支,其义如何?以正精进断除修道的诸根本烦恼;以正念断除昏沉、掉举等随烦恼,于寂止等诸因以念住故;以正定能对治于殊胜功德自在的违品,安住禅定后能引发神通等功德故。故八圣道支者,即是彼正见等八相。
己二、彼等分三种修治差别
有倒顺无倒,无倒有倒随,
无倒无倒随,是修治差别。
一切道可摄为三种修治差别,即:以资粮道与加行道修习四念住等道者,以闻思智慧能随顺法界真如衡量故,是顺无倒,而将相似无我总相计为无我自相故,也是有倒,如是安立为有倒顺无倒位。在见道与修道位,虽有颠倒障碍随逐,然由智慧已现量见无我法界自相对治颠倒故,安立为无倒有倒随位。修道究竟无学道者,此时已无倒圆满见真如法界的自性并障垢习气亦彻底断尽故,安立为无倒无倒随位。
己三、菩萨道之差别
菩萨所修习,由所缘作意,
证得殊胜故,与二乘差别。
诸菩萨所修习的正念等道由三种殊胜超胜声闻独觉。何等三种?所缘者,菩萨以周遍自他相续所摄的一切法为所缘后见二无我的自性,因而广大,声闻独觉主要缘自相续之法后仅见人无我,因而狭小。作意者,声闻独觉以无常等行相作意,菩萨远离常与无常等一切增益损减而以无缘方式作意。得果也以声闻独觉只为能速离不净身等而获得小乘涅槃,诸菩萨则不为离与不离身等二者,是为求得无住涅槃而修道。是故彼菩萨的修行如是超胜。
辨中边论颂辨对治品第四释竟
戊二、道之分位分二:
一、安立九位
二、安立三位
己一、安立九位分二:
一、正说
二、异门
庚一、正说
所说修对治,分位有十八,
谓因入行果,作无作殊胜,
上无上(解行),
宣说道之分位有九种,因位,即安住种性者;入位,即三乘各各的已发心位;所谓加行,即从发菩提心至未得见道初地之间的分位;所谓果,即始得初地果位;所谓有所作位,即修道二至七地的分位;所谓无所作位,即无勤作或无学的第八地;所谓殊胜位,即具有四无碍解及神通等殊胜功德的第九地;如是有上位,即有学道中的最上位——第十地,无上位,即无学道佛地。如是有九种相。
庚二、异门
(上无上)解行,入出离记说,
灌顶及证得,胜利成所作。
上述之外的其他异门:以上述种性、入、加行三位所摄的安住资粮道与加行道者,是所谓的胜解行位,直接证入出世间道,是极喜地,二至七地之间以勤作方式从所断中出离,在第八地获得授记,在第九地以四无碍解对所化说法,在第十地以大光明灌顶,在佛地分为证得法身、具大利报身、成办所化义事业之化身三种,如是复说九种分位。
己二、安立三位
应知法界中,略有三分位,
不净净不净,清净随所应。
依前诸位中,所有差别相,
随所应建立,诸补特伽罗。
安住法界的补特伽罗有三种分位,即以障垢不净的凡夫位、障垢未一切清净而部分清净的圣者菩萨位以及极清净的佛位。以上三位是从现相角度在名言中随其所应而安立的。承许上述两类九位随其所应安立为三种补特伽罗或三位,即:因、入、加行、于胜解行位安住者,是不净凡夫位;果、有所作、无所作、殊胜、有上五位与证入、出离、授记、辨说、灌顶五位,安住此十位者,以菩萨地所摄,是净不净位;其余无上位与证得、胜利、成所作四者,以无学道佛地所摄,是极清净位。
颂词中所谓“无作”,世亲释中解释为住无学,“上”则解释为超声闻等已入菩萨地。坚慧论师再将无学解释为佛地,将“超声闻等已入菩萨地”解释为“相比于声闻等,已圆满见二我空性故,已入大乘圣者菩萨一至十地”。按其观点,“无上”也对应佛地,“上”没有解释为第十地,却解释为一至十地,这样解释“无作”与“上”,对第八地与第十地未作单独宣说,无作与无上有意义重复之过,前后两类九位不能依次对应,以及入菩萨十地也与诸位有意义重复等,稍有不合理处。因此,世亲注释中的“住无学”实际唯一指于道远离有学的功用,不是指佛地,“超声闻等已入菩萨十地”意为:成为非但声缘等亦为有学菩萨九地之上,入于第十地,这样不仅意义无违且前后九位次第相应以及所有前后之义都不致于错乱,具有善说的关要故。这样解释仅是我个人所说,其他论中一直未见如是,故对此,智者应再观察。
辨中边论颂辨修分位品第五释竟
丁三、彼道之果分二:
一、总说五果
二、从道的角度别说果
戊一、总说五果
器说为异熟,力是彼增上,
爱乐增长净,如次即五果。
道之一切果统摄为五种,行善之果,生生世世都获得善法之器的所依,是说异熟果,即获得已成善法器、远离八无暇的暇满人身宝及自心趋入善法者,是产生诸善法之门或如器,彼是往昔行善的异熟果;由已成法器对行善具力,是增上果;内心欲数数积累善根,是等流果;由往昔善根串习的坚固力使先无善根在今生辗转而增长,是士用果;违品清净,是离系果。如是所说即是道之果,彼亦由前前引生后后依次而说。
戊二、从道的角度别说果
复略说余果,后后初数习,
究竟顺障灭,离胜上无上。
后后果者,譬如依种性可产生发大心等,故前前为因后后是果。最初果者,即是见道,出世间法最初证得故。数习果者,即是见之彼者数数串习的修行。究竟果者,即是修行究竟的无学道。如是胜解行位之道与出世间三道,此四者中摄尽道的一切果。彼亦,后后果称为随顺果,与前前因随顺或顺于真如故;见道者称为违品果,是见道所断诸烦恼的违品故;数习与究竟二者称为离系果,远离各地所断障碍故。复次,获得神通等殊胜功德称为殊胜果;菩萨地称为有上果,成为彼声缘之上故;佛地称为无上果。如是所说是上述“成法器”等种类之外的果之异门。以前后所说的彼等果之异门摄尽道的一切果,是作一般总说,三乘之果若作广分则有无量。
辨中边论颂辨得果品第六释竟
丙二、宣说不共大乘道相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丁一、略说
总由三无上,说为无上乘,
谓正行所缘,及修证无上。
总由三种无上义故,宣说大乘为无上乘。三种无上义是正行无上、所缘无上及修证无上。
丁二、广说分三:
一、正行无上
二、所缘无上
三、修证无上
戊一、正行无上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己一、略说
正行有六种,谓最胜作意,
随法离二边,差别无差别。
正行无上有六种,彼亦,所修者是彼等六波罗蜜多或十波罗蜜多。何等为六种正行?即是最胜正行、作意正行、随法正行、离二边正行、差别正行与无差别正行。
己二、广说(依略说次第)分五:
一、最胜正行
二、作意正行
三、随法正行
四、离二边正行
五、差别正行与无差别正行
庚一、最胜正行分二:
一、十二最胜正行
二、所修十度
辛一、十二最胜正行
最胜有十二,谓广大长时,
依处及无尽,无间无难性,
自在摄受起,得等流究竟。
彼亦,菩萨道入波罗蜜多而正行者,即以最胜正行等超胜声闻道。所谓最胜正行,其相如何?即是十二种正行。何等十二?广大最胜者,即不求世间圆满而趣入出世间广大功德。长时最胜者,即于三大阿僧祇劫长时熏习精进。依处或所为最胜者,即为无量无边一切有情而修行。无尽最胜者,即回向无上正等菩提故,无余涅槃时亦善根无尽。无间最胜者,即已得自他平等胜解故,令善根相续无间而圆满。无难最胜者,即以随喜等善巧能圆满布施等。自在最胜者,即以虚空藏等三摩地之力令所修布施等随欲圆满。摄受最胜者,即以无分别智摄受布施等。依于上述八种最胜以深广的方式修习般若,即是超胜的最胜正行。具有如是不共的彼等正行,若以地道划分而言,则有发起最胜者,即于资粮道及加行道时对空性的法忍有能辗转增上;至得最胜者,即初地有始得出世间道;等流最胜者,即二至九地之间六波蜜多的等流渐次出生;究竟最胜者,承许于第十地菩萨学道究竟及第十一善逝地成就如来。
辛二、所修十度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壬一、略说
由斯说十度,名波罗蜜多。
由具有上述十二种相故,是最胜之义,故承许为十波罗蜜多,此岸非是最胜、今超越劣地故,宣说名为波罗蜜多。
壬二、广说分二:
一、十度体性 二、十度作用
癸一、十度体性
十波罗蜜多,谓施戒安忍,
精进定般若,方便愿力智。
何等为十种波罗蜜多?于身财善根不耽著之布施,于取舍处如理行持而不违越之持戒,不为嗔等违品胜伏而相续不动之安忍,于善法勇悍且数数行持之精进,系心一缘而不动之禅定,拣择诸法之般若,于自他广大利益能顺利成办之方便,于善根资粮猛利不间断而摄受之愿,善根无空耗且能胜伏违品之力,大乘密意究竟之义按如何安立通达之智,此等是十波罗蜜多。
癸二、十度作用
饶益不害受,增德能入脱,
无尽常起定,受用成熟他。
彼等十波罗蜜多之作用者,以布施能满足并摄受有情;以持戒不损害有情,即断除对他损害及其根本;以安忍他人损害时于彼忍受;以精进增长功德;以静虑发起神通及神变等,能引导有情令入正法;以般若宣说妙法故,能令他解脱;以回向等方便能令善根无尽;以愿能摄受殊胜之身,以彼身恒时趣入施等;以力能胜伏违品令善根决定转向菩提;以智于布施等大乘道能自己无误受用且以此成熟其他有情。
庚二、作意正行分二: 一、略说以三慧作意 二、广分以十法行之方式作意
辛一、略说以三慧作意分二: 一、正说 二、其作用
壬一、正说
菩萨以三慧,恒思惟大乘,
如所施设法,名作意正行。
菩萨对何法作意思惟呢?即大乘中如所施设的彼等诸法。彼亦,大乘的契经与应颂等中对于诸法安立或施设者,即是三解脱门、十波罗蜜多、十地、五道、总持及三摩地等,经中宣说了诸多深广之法,按所说如是无误作意。如何作意?当知于大乘诸多深广法义,诸菩萨恒时以闻思修所成三慧作意。
壬二、其作用
此增长善界,入义及事成。
如是大乘之义,以闻所成慧作意,种性或界的功德将会得以增长;以思所成慧于彼义观察而入于法义;以修所成慧作意者,圆满成办大乘道所求的一切诸义,即入于大乘道渐次成就究竟之果。
辛二、广分以十法行之方式作意分二:一、略说 二、广说
壬一、略说
此助伴应知,即十种法行。
应知对大乘法的作意广分有十种法行。
壬二、广说分二:一、十法行之体相与利益 二、别说行持大乘法之利益
癸一、十法行之体相与利益
谓书写供养,施他听披读,
受持正开演,讽诵及思修,
行十法行者,获福聚无量。
圣法的一切修行或行为之相可摄于上述十种法行之中。何等十法行?即书写大小乘所摄的一切圣教典,供养圣法与说圣法者,为说法及法布施,以耳根谛听法句,披读教典,心中受持能诠句,为他开演句义,心中讽诵已背文句,心中思惟法义,以如理一心修习。如是十种之中含摄一切有关圣法的修行,故说十法行。行持十法行中的任何一种都能获得无量福聚,以圣法是出生一切利乐的源泉并是超出三有世间的正道故,与彼相关的一切作业都具极大意义,因此乃至书写听闻一偈,功德亦胜一切世间善根。其广赞者,如佛于诸经中所说。
癸二、别说行持大乘法之利益
胜故无尽故,由摄他不息。
何故佛在经中唯一特赞大乘的十法行?于大乘法书写等的大乘十法行是超胜小乘的十法行。何以故?以大乘道超胜声闻道故,以及获得无余大涅槃时具有身智等无尽功德的不可思议之果故,宣说如是道果之法也成超胜,由此对彼书写等的利益也如是超胜。此义如是:声闻道仅是求自利的修行,大乘道是以利他为主的修行,并且其果利生事业乃至众生界存在之间不息灭而相续不断转入故。
庚三、随法正行分二:一、略说 二、广说
辛一、略说
随法行二种,谓诸无散乱,
无颠倒转变,诸菩萨应知。
什么是随法正行?以寂止除所缘义外无散乱以及以胜观无颠倒见诸法的自性者,称为随法正行,以先如大乘法所说无误抉择其义,再随顺所抉择义真实修行故。彼亦,以依于心不外散之等持的无垢智慧能无误证悟诸法自性故,以止观二者双运的方式实修法义 。
辛二、广说分二:一、无散乱之寂止 二、无颠倒之胜观
壬一、无散乱之寂止
出定于境流,味沉掉矫示,
我执心下劣,诸智者应知。
无散乱的寂止如何?即是远离六种散乱的三摩地。何等为六种散乱?自性散乱者,即眼识等前五识,以彼等自性是外散故,即是出定。外散乱者,即是意识驰散或流于外境。内散乱者,即是味著三摩地、昏沉、掉举三者。相散乱(矫示)者,即是以相信三摩地之心取相并执著。恶取处散乱者,即是以我执引发的作意,亦即以我慢所生比他殊胜的作意,或称具有我执的作意。作意散乱者,即是不离小乘下劣发心而于小乘法作意。如是六种散乱。以否定方式遮止六种散乱而以肯定方式无散乱的寂止者,即是大乘殊胜寂止,彼为向内系心一缘的无过失寂止故,彼亦,大乘寂止殊胜者,远离于内三摩地执著的见取见等相及共外道的具我执禅定,不仅如此,小乘道自求解脱的作意也远离故。诸智者应当如是了知。
壬二、无颠倒之胜观分二:一、略说 二、广说
癸一、略说
智见于文义,作意及不动,
二相染净客,无怖高无倒。
大乘胜观者,即是无误证悟尽所有与如所有之义。彼亦,以摄为十相而言,即是于文、义、作意、不动、自相、共相、染净、客尘、无怖、无高之无颠倒十种。
癸二、广说分十:一、于能诠文无倒 二、于所诠义无遍计所执自性无倒 三、于二取因依他起唯识作意无倒 四、于证悟虽现二取无实如幻故二边不动无倒 五、于离二取之圆成实自相无倒 六、于了知诸法不离二取空之法性共相无倒 七、于由真如迷悟安立染净无倒 八、自性本住清净故现染净均知为客尘之无倒 九、本来清净故于杂染损减无怖之无倒 十、清净无增故于功德增胜无高之无倒
子一、于能诠文无倒
知但由相应,串习或翻此,
有义及非有,是于文无倒。
首先,由能诠文不错乱逐字相应及以文字安立之名是何义的能表于心中串习故,成为有义。例如“嘎瓦”以先“嘎”后“瓦”相应说时,能了知是能撑梁的有事,若以先“瓦”后“嘎”相应或无关别别间断而说,则不能了知彼义。不仅如此,如以彼二字所安立是能撑梁有事之名,先有串习的藏人以此名了知彼义,而异地人不能如是了知。故由相应与串习二者成为能表的有义,相反以无相应或无串习故,成为无义之文。如是如理通达,即是于文无颠倒,因为以诸文了知其义之理是:如是仅依补特伽罗的分别心新假立二者的对应关系,实际名与义的自性无任何关系,这样即是无倒抉择以能诠文能了知其义之相。由此,诸菩萨相续中生起胜义中远离语言所诠之义的证悟。
子二、于所诠义无遍计所执自性无倒
似二性显现,如现实非有,
知离有非有,是于义无倒。
如此似能取所取二者的显现者,如显现般非如是有即显而无谛实故,如是通达者,称为于义无颠倒,是不成立二取故离有边、仅有显现故离无边的法义或自性故。由此产生离二取的证悟。
子三、于二取因依他起唯识作意无倒
于作意无倒,知彼言熏习,
言作意彼依,现似二因故。
以彼前前的能所分别念熏习后所生的后后境义身显现的分别作意,于彼所依如理了知者,称为于作意无倒,于彼作意或仅是分别心的自性如实通达故。那么,作意的来源或依处是何者呢?于二取显现之因——阿赖耶识,了知是因,即从阿赖耶中以种种分别心熏习的因之角度,是种种习气阿赖耶;以其力显现内外种种法者,是成熟阿赖耶。如是了知阿赖耶是一切诸法之因。
子四、于证悟虽现二取无实如幻故二边不动无倒
于不动无倒,谓知义非有,
非无如幻等,有无不动故。
承许以能所二者所摄的诸法,彼等以自性或实际无实有仅有显现如幻梦等,于彼称为于不动无颠倒。何以故?于一向有及无边不偏堕或不动故。
子五、于离二取之圆成实自相无倒
于自相无倒,知一切唯名,
离一切分别,依胜义自相。
于真实义自相者,远离能取所取的一切分别,以各别自证智境界是寂灭一切戏论故,于如是义没有种种差别,并且所现种种不同的尽所有相,彼等一切如显现般不存在别别彼彼之自相故。如是胜义之中,一切法均无自性,仅是假名,故一切法的自相即是空性。若如是了知,称为于自相无颠倒。彼亦,虽然世间名言中,所谓瓶柱等的自相是于彼彼显现而说,但此处是依一切诸法实相胜义的自相而说自相。
子六、于了知诸法不离二取空之法性共相无倒
以离真法界,无别有一法,
故通达此者,于共相无倒。
以离仅二空的自性法界外毫无余法,一切法成为法界自性故,彼法界称为遍行一切法的共相。对此如是通达,称为于共相无颠倒。
子七、于以真如迷悟安立染净无倒
知颠倒作意,未灭及已灭,
于法界杂染,清净无颠倒。
如此所谓的轮涅及染净也在有事上没有任何别别异体的存在,仅是从自己执著我见等的颠倒作意未灭及已灭的角度,对彼有情以此称为不净及清净。如是了知,彼亦称为于染净义无颠倒。
子八、自性本住清净故现染净均知为客尘之无倒
知法界本性,清净如虚空,
故染净非主,是于客无倒。
法界以自性清净故如虚空般何时亦无变易者,即是实相真如之义,而先染后净二者仅以现相前忽然出生。如是了知,彼亦称为于客尘无颠倒。
子九、本来清净故于杂染损减无怖之无倒
子十、清净无增故于功德增胜无高之无倒
九、十科判之义合于一处者:
有情法无故,染净性俱无,
知此无怖高,是于二无倒。
有情与法的自性本无杂染及彼杂染远离的清净,以有情与法无自性故,于无自性的彼者,没有以烦恼束缚及从彼解脱,犹如虚空。如是于实相中,一切法何者也无染净故,没有贪等杂染方面的增上怖畏及信等清净方面的增上高慢,以所怖与所高的所依不得故。于彼称为于无怖无高无颠倒。
总标或略说对彼等十种无颠倒安立十金刚句——以世亲注释补充者,即是:
应知有非有,无颠倒所依,
幻等无分别,本性常清净,
及杂染清净,性净喻虚空,
无减亦无增,是十金刚句。
对于十种无颠倒或十金刚句安立正体的观点有两种,以所缘、无分别、问难、回答四个方面解释即是:
从所缘或所知的三自性的角度,宣说前三处——有非有、无颠倒与所依。主要以何者了知的角度宣说无分别,其中,从依何者断除分别的能境角度宣说于自相无颠倒,从于何者无分别的所境角度宣说于自性光明的共相无颠倒。其余五处是种种问答,即于显示染净的金刚句或于染净无颠倒者,若无杂染,轮回如何成为所缘的显现,若有轮回,如何成立自性清净,以及以无量佛出世,每尊佛都度脱无量众生,令其出轮回入涅槃,如是轮回为何不减,涅槃为何不增?此等问难都是从杂染与清净的方面展开提出,因此这是如辩论之处。对此,回答有四种,先答:真实义中虽无能取所取然可显现如幻化般;若认为自性清净故先有杂染不合理,此问以虚空喻回答,因为虽然虚空本来清净,但从虚空是否被客相之云障蔽的角度可以安立现相的染净,如是本来实相的自性是清净,但从现相中是否有惑尘障垢的角度安立杂染轮回与清净涅槃并非不合理;若先不清净后成清净,则已得清净者不再变染、不清净者彻底断尽,为何说轮回不减、涅槃不增?对此以无怖无高回答:染净本无自性故,有情界无边际与数量,故无减,涅槃界也无边际与数量,故无增,无边无量故,无增无减。
世亲释云:“自性故者,谓三自性,即圆成实、遍计所执及依他起,是初三句如次应知。所缘故者,即三自性。”首先,有非有与圆成实对应者,即由以相应与串习能诠文有义的自性可了知不可言说,由此趣入以语言不可说的圆成实义。或者,有些印度论师承许法界等流大乘法是颠倒的对治,具有如是之相,能无倒了知极深奥的圆成实。又有论师说:以空性自体有及二取自性无的方式存在的圆成实自性,是于有无无颠倒故,以所谓“有非有”的词句也说到此义。无论如何,前两处是于遍计所执自性无颠倒趣入,故以遍计所执的空了知圆成实之相,由此二论师的关要一致。无颠倒或于义无颠倒者,即是第二处,此者虽现似二取而如是不成立,以此宣说了遍计所执。所依或于作意无颠倒者,即是依他起。是现基或因故,为所依,已现或果的角度假立依他起。复次:
乱境自性因,无乱自性境,
乱无乱二果,及彼二边际。
于何者迷乱者,即于不可思议之义以文义相应显现有相的境界而迷乱。何者迷乱的自性者,即于无二显现二取的颠倒。以何因或依处迷乱,即源于分别心熏习的阿赖耶识。何者是无迷乱自性者,即了知实际无有而显现犹如幻化的出定定解及入定无分别智二者是无迷乱自性或能境。于何境无迷乱者,即于自性光明或共相无颠倒,亦即于圆成实境无迷乱。迷乱果者,即是杂染,无乱等流或果者,即是清净,彼等是以杂染清净与虚空喻显示,前者是按名言角度讲,后者则按胜义角度讲。
所谓彼二边际,宣说了上述二果的究竟或最后二边。对此,印度有些智者说:杂染清净二者的边际即是涅槃,彼亦无增减故,是以实际意义中无边际而说究竟。又有论师承许:轮回无量故,具有无减,故为杂染边际;涅槃无量故,具有无增,故为清净边际。诸智者应知此处是依轮涅总的方面按名言中的边际圆满之量以及就胜义而言没有谛实取舍而究竟。
对于此等金刚句可以有种种不同讲法,而此处是按阿阇梨坚慧的注释开显而宣说。如是以十种无颠倒义无倒宣说了轮涅所摄诸法的世俗与胜义的自性,即是如所有义与尽所有义的胜观。如是十种无颠倒义,此处称为十金刚句。何等十句?即与上面依次对应的有非有、无颠倒、所依、幻等、无分别、本性常清净(光明)、杂染清净、性净喻虚空、无减、无增。彼等以寻思心难以测知故,乃为十金刚句。
庚四、离二边正行分二:
一、第一类七种二边
二、第二类七种二边
辛一、第一类七种二边
异性与一性,外道及声闻,
增益损减边,有情法各二,
所治及能治,常住与断灭,
能取所取边,染净二三种。
为何大乘道是住于离二边的中观相?彼亦,边者如何?执著色等与我异体或一体者各是一边,其能断中观道者,即是经中所说的无我乃至无儒童。依于五蕴假立我,此外不见我的自性,以无我故,我的异名补特伽罗等的假义也没有,是故我与五蕴没有任何一体与异体。
如是,于色等执常的外道承许边,于色等执无常的声闻承许边,远离彼二的中观道者,于色等不分别常也不分别无常,修习离戏,如经云:“色非常亦非无常。”
有情与法自性有及名言中显现无有的增损二二边,即是有情与心等法有的二种增益以及有情与法无有的二种损减。其中,于有情增益损减能断的中观道者,如经云:“我无我二边中智。”;于心等法增益损减能断的中观道者,如经云:“无心无思无意无识。”
执著不善与杂染所治(违品)及执著善与清净能治的二边,其能断中观道者,如经云:“于二边不许无说无言。”
于有情与法执著有是常住边,于有情与法执著非有是相续断尽或不相连的断灭边,其能断中观道者,如经云:“常断二边中智。”
能取所取二边及染净二边是总说,彼亦如何?于无明乃至老死之间的杂染执著能所以及于无明灭乃至老死灭之间的清净执著能所的两种二边,其能断中观道者,如经云:“明与无明无二。”乃至广说。
杂染有烦恼杂染、业杂染、生杂染三种。其中,初者烦恼杂染有诸见、贪嗔痴相(因)、后有愿三者,其对治分别是空智、无相智与无愿智。第二业杂染者,有所作善业与不善业,其对治是不作智。第三生杂染者,有后有生、生已至死之间诸心心所刹那刹那生起以及后有相续,即如次死有、生有、后有(中有)三种,其对治分别是无生智、无起智与无自性智。如是三种杂染相远离者,即是清净。对清净也无彼自性的执著。总之执著法界成为杂染或成清净,彼亦“以空性等对治断除彼等所断”如是执著后,二边执著的对治如经所说:“不由空能空于诸法,诸法自性本空。”乃至有此种所断与对治、空与不空等边际之间,必定已堕入遍计所执、世俗及名言的境界。空性胜义自性中本不成立任何边、不可言说故,不由空能空于诸法而本来以离一切戏论的方式是空性。
辛二、第二类七种二边分二:
一、略说
二、广说
壬一、略说
分别二边性,应知复有七。
上述之外,承许还有分别二边或二边分别的七种。
壬二、广说
谓有非有边,所能寂怖畏,
所能取正邪,有用并无用,
不起及时等,是分别二边。
七种分别二边的对应是何者呢?分别有事是一边,分别无事也是一边故,对治彼二边的中观道者,如经所说:“不为灭补特伽罗方立空性,然彼空性本性自空,前际空,后际亦空。”等乃至广说。
分别所寂执有所断是一边,分别能寂执有能断是一边,对治彼二边的中观道者,所断自性本来不成立故,其能断对治胜义中也不成立,对此宣说者,如《大宝积经》 中所说:“迦叶,譬如有人怖畏虚空,悲嘷椎胸,作如是言:我舍虚空。迦叶,於意云何,是虚空者可舍离不?……”
对痛苦来源的三界轮回分别为所怖之处是一边,对此轮回产生畏惧之分别是一边,断除彼二边的能治中观道者,如经所说:“譬如画师自手画作夜叉鬼像,见已怖畏,迷闷躄地……”如是,以自己分别心幻化的轮回以及对自现的轮回产生畏惧,以上述比喻如是了知,即能断除彼等二边。
前者虚空喻是对诸声闻宣说,以小乘宗未通达一切诸法自性空,并认为诸法是所断、空性是能断,即以空性坏灭诸法故,为断除彼等对空性的怖畏,以喻宣说:如同虚空无法遣除般,空性于一切法以法性方式本来遍行。宣说后者画师喻则是为使诸菩萨常住轮回而不生厌离。对此二喻,坚慧论师注释中还有其他种种解释。
分别色等为所取是一边,分别眼等为能取是一边,断除彼二边的中观道者,如经所说:“迦叶,譬如幻师作幻人已,还自残食……”以彼喻宣说:虽现似能取所取二者而不存在异体,仅成立唯识,彼等一者不成立,另一者也不成立故,实际之中不成立二取。
分别无漏为正性是一边,分别有漏为邪性是一边,断除彼二边的中观道者,如经所说:“迦叶,譬如两木相磨,便有火生,还烧是木……”其义为:从非火自性的柴中生火,火还烧此柴,如是不属真实或有漏的加行道位有妙慧分别如柴,从彼产生真实无漏的圣者智火,且以圣者智火烧尽妙慧分别。彼等二者是缘起生如幻化般,而所谓的正性与邪性无有偏袒,宣说其自性不成立。
于以对治智慧作断除所断的作业,分别此对治为有功用或执着智慧要先分别方能断障之有用的增益分别是一边,不能断障之无用或智慧无用的损减分别是一边,遣除彼二边的中观道者,如经所说:“迦叶,譬如燃灯,一切黑暗皆自无有,……而此灯明无有是念:我能灭暗,但因灯明法自无暗,明暗俱空无作无取……”宣说如油灯虽无分别而有能力灭暗,以智慧断障也与彼相同。
众生相续中无始已入的障碍,彼等难遣并具大力故,不可能有生起对治智慧的机会,如是分别相续中不起对治是一边。若生对治智慧,但彼所断不能无间灭故,所断与对治长时共俱或将成一时并存的分别者,也是一边。能断彼二边的能治中观道者,如经所说:“迦叶,譬如千岁冥室未曾见明,若燃灯时,於意云何,暗宁有念:我久住此不欲去耶?……”光明若生定灭黑暗,明暗二者不可能同时并存,黑暗存在再久,也可于彼燃起明灯,以此譬喻遣除彼等分别二边。
应知,如是宣说的一类七种分别二边都是与实相不相应的执著分别,堕入增益损减中的一边故,称为分别二边。于远离彼等二边的中观道义如实趣入者,称为菩萨道离二边的正行。
庚五、差别正行与无差别正行
差别无差别,应知于十地,
十波罗蜜多,增上等修集。
殊胜差别正行与无差别正行者,应知于十地。其义如何?即从初地增上布施正行、二地增上持戒正行等增上差别的角度,称为差别正行;从一切地中正行十波罗蜜多的角度,称为无差别正行。
如是道的正行无上依六种正行宣说完毕。
戊二、所缘无上
所缘谓安界,所能立任持,
印内持通达,增证运最胜。
成为正行根本之境,如何缘彼后趣入呢?非如声闻等仅是少分所缘,而是以抉择深广一切义的方式为所缘故,是所缘无上。从自性四种与地之分位八种,有十二种所缘。
彼亦,于十波罗蜜多、地、道、总持、三摩地等种种安立之义——尽所有义无误所缘,于实相真如二我空的法界甚深如所有义如实所缘,此二者是于二谛所摄的广大义与甚深义以抉择方式所缘。所立所缘与能立所缘二者是由前两种所缘安立的。其义如何?广大道的一切相可摄于十波罗蜜多故,彼等实修者,即是于所立波罗蜜多所缘;由证悟殊胜法界故,彼等波罗蜜多也以证悟三轮清净的智慧摄持后成为善巧的殊胜正行者,称为能立所缘,以证悟三轮清净的智慧摄持的波罗蜜多将成为无漏道及出世间波罗蜜多故,如是宣说。依靠具有如是四种所缘,即是无上所缘。
彼亦,于诸道位以辗转增上的方式成为所缘,即是:以闻所成慧于法界及布施等所缘者,称为任持所缘;以具有四种道理的思所成慧于彼二所缘后通达其义者,印持所缘;如是,以修所成各别自证智慧于彼等所缘以真实方式内持者,内持所缘;初地时以现量通达法界所缘;以二至七地之间的六地证悟辗转增上所缘;第七地时通达经藏等诸法并于有寂之法无相分证所缘;第八地时远离一切勤作与加行而平等任运所缘;第九地、第十地、第十一佛地时次第生起的智慧最胜、事业最胜、清净最胜所缘,具体而言,第九地获得四无碍解最胜智慧故,是智慧最胜所缘;第十地获得殊胜事业故,是事业殊胜所缘;第十一佛地获得烦恼障所知障无余清净最胜故,是清净最胜所缘,亦即以清净最胜智慧使尽所有与如所有所摄的一切法无余照见或所缘故。
戊三、修证无上
修证谓无缺,不毁动圆满,
起坚固调柔,不住无障息。
以入大乘道而暂时与究竟果较声缘所得超胜成就者,以十相宣说。彼亦,一切大乘之义摄于十种之中,如《大乘庄严经论》云:“种性信解法,如是而发心,修行布施等,趣入无过地,成熟诸有情,清净佛国土,得无住涅槃,胜菩提示彼。”即苏醒大乘种性,以此为助缘对大乘法生起信解,发起无上菩提心,加行修行六度,以入无过菩萨初地而位列圣地,以善巧能成熟有情,清净佛土,证悟有寂大平等故能圆满无住涅槃之法,此三者主要是清净地所摄功德,最终获得无上殊胜菩提的佛果,以及成佛后乃至轮回未空之间示现菩提或如来的相续无有间断,亦即乃至轮回未空之间以佛色身利生的事业相续不断。
此处也与《大乘庄严经论》相同,苏醒大乘种性的顺缘——宣说大乘法的大师阿阇梨等四大轮圆满具足丝毫无缺者,是种性修证,也是一切因中的最初因。如是,对殊胜大乘道不舍弃者,于大乘法信解修证;以小乘作意不扰动者,大乘发心修证;六波罗蜜多能极圆满者,正行修证;初地时生起出世间真实法的圣道无垢地,是入离生修证;一至七地之间善根辗转长时增上故,成熟有情修证;第八地时,以无分别智心得调柔且外散前五识转依故,净土修证,以及以证悟有寂平等观内末那识转依而见轮涅二边不住的大涅槃义故,得诸佛不退地授记修证;断尽一切二障及习气而无障故,殊胜菩提佛地修证;无上菩提三身自性之相何时也相续不断者,周遍示现菩提修证。如是乃至究竟果之间的成就之相已作善说。
甲四、末义分二:
一、宣说本论难测之深密及具殊胜功德
二、论跋与译跋
乙一、宣说本论难测之深密及具殊胜功德
此论辨中边,深密坚实义,
广大一切义,除诸不吉祥。
此论宣说离边之中即中观道故,名为辨中边论,或名能不杂辨别中边之论。此论极深密故,以寻思心难证;以敌方不坏的精华义或成为一切乘的精华义;获得自他大利暂时与究竟的无上果;于一切三乘种性者成为具义;尽除无义的未证、邪证、怀疑之垢,断除一切烦恼所知障——具有如是五种殊胜功德故,成为殊胜宝论!
辨中边论颂辨无上品第七释竟
乙二、论跋与译跋
论跋:辨中边论颂圣者弥勒撰造圆满。
译跋:印度阿阇梨支那摩札、希令扎波德及主校译师智军翻译、校勘并订正。
又云:
于诸边执恶见坑,自在救护中观道,
三乘种性之入门,嗣尊菩萨作善说。
无量妙法珍宝藏,融摄广大法之库,
明示善说之光鬘,以此愿众法充满。
愿宣此论之缘起,法日普照遍赡洲,
讲修莲苑广兴盛,轮回未空恒安住。
愿我究竟圆净熟,遍空有情置胜乘,
弘法利生增吉祥,众生咸证胜菩提。
此文由以智、尊、妙之传记无比顶天并以毕生善立修行胜利大幢之传记于三地赐予欢喜吉祥的噶陀江拉活佛班玛恭秋圣法胜利幢吉祥贤,献吉祥哈达及第二宝白银劝请,吾铭记于心,然暂未动笔,后向噶陀巴斯德仁波切供养慈氏五论时,蒙赐纸墨等作顺缘,于此康巴无比大座地——被誉为第二印度摩竭陀国的噶陀金刚座大经院,麦彭南迦于第十五胜生周木马年自八月二十三日始,于传讲间歇中稍作著述,后月初五星曜吉祥之上午著毕。以此愿劝请者等吾之诸圆寂上师的密意圆满,并愿未来诸补特伽罗的法眼开启以及赐予尽虚空界诸有情成就暂时与究竟之义的善妙吉祥。沙瓦茫嘎朗!(愿一切吉祥!)
2003年藏历5月15日译竟于三界法王上师晋美彭措住锡之喇荣五明佛学院,2005年正月初一于浙江杭州修订完毕,时逢弥勒圣诞,以此善根祈愿补处大论利益无边有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