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三、始终要道 分二:
一、由发生大定解,而入常行之道;二、由纠正偏差,而入真实之道
所谓“始终要道”,就是贯穿于世间界一切时空的普遍要道,也即是行者自从一念无明落入生死,直至全数脱离虚妄分别之间,长久中的常行之道。“始”,指一念妄动入了虚幻世间生灭性的范畴,从此受因果律支配。“终”,指最后际彻底脱出有为法的范畴,在此期间,处处都有取舍上的利害关系,因此是重要的、紧要的,甚至是主要的,此称为“要道”。
此处修法,从三世因果的普遍法则上发生大的定解,自身意识到恒时作取舍非常紧要;这样纠正认识的偏差,入到真实的见行互不脱离的妙道,而且在当下切实地作善恶的取舍。
在上一科当中说到了取舍的修法,这一段要拓展到这是常行之道,要贯彻在极其绵长的时空领域,在一切事上、一切的起心动念上、一切的动作行为上,都要精严地取舍。
分二:一、真理;二、修行
庚一、真理 分二:
一、现在苦乐二果,皆从宿业所感;
二、现在善恶二业,必结来世之果
此处要打开广大的三世因果的定解,途径又是从破除妄见而发生真智。
“妄见”,即是心中会认为,三世因果律不是完全决定的,也就是看到恶人反而享福,善人反而受苦,因此这不是彻底地决定。那么,这一点就是在怀疑因果定律,因为因果定律说到,所有世间界的一切时空点上的现相,都唯一受着因果律的支配,下至一丝一毫的紊乱、失误都没有的。所有的乐由善生,所有的苦由恶感,而且,别别的善因、恶因,感得相应的别别的乐报、苦报,无有丝毫的失误。
这个途径叫做“破妄显真”。一旦破除了疑惑,就能发生因果全程式的认识,而不局限在此生狭小的片段上。犹如一个影片不能只看暂时性的片段,怎么这个好人关押入狱呢?而是追究到他有前科,也就是在一个影片的初步的阶段里,已经造了罪了。或者又看到,怎么这个罪人还在享乐呢?那要看到影片的前面,由于他当时立了功,而享有这种福禄。
辛一、现在苦乐二果,皆从宿业所感 分二:一、别说;二、总说
壬一、别说 分二:一、苦为罪业之报;二、乐为善业之报
癸一、苦为罪业之报
我们内心会发生怀疑:不是说善有善报丝毫不爽吗?为什么这个善人做这么多的善事,还这样受苦呢?
以下由正理和圣教做出答复:
即使今生没有造积罪业,但从无始轮回以来所积的业无量无边,并且成为必然要感受的业也有不可思量那么多,因此对于现在唯一修善或者修习空性的人来说,原本后世要受生恶趣等处的业习,由于发生了现行对治力的缘故,也有在今生成熟而受苦的。如《金刚经》云:“行般若波罗蜜多诸菩萨众,受诸损恼、极受损恼,此为来生受苦之业,此生即先成熟。”
这里先要明确,识田中所蓄藏的业习,远远不只限于今生。也就是,自从一念落入轮回以后,生死的时期太漫长了,一生一生这样相续过来,每一生都在造业,积集起来,假使业有形相的话,排布出来见不到边际,如同经中所说,整个虚空界都容纳不下。在这个当中,有许许多多的业还没有感果,而且成了将来一定要受报的业,这种定受报业也有超出思量范畴那么多的数量。
按照这种情况来观察,虽然这个善人一生当中没有造什么罪业,唯一是兢兢业业地行善和致力于修空性,这个修善所起的作用,是使他识田中本来会在来生感受堕入三恶趣等极大痛苦的业习,以生起对治力的缘故,转成了在今生成熟一个很轻的果报。
因此,此生行善受苦,并非由行善而来,仍是由宿世造罪,在今生此段时期现前果报,而且,由于行善的力量,致使后报先受、重报轻受。那么像这样看起来,因果律丝毫不爽,并无错乱和失效的地方。反而,见到行一分善就有一分作用,纯粹行善、修空性有很大的力量,将那些后面的重业的种子提前翻出来消掉,在消的状况里,出现了一点重报轻受的苦。
如果今生行善就只成熟今生的果,那反而是天律非常地狭窄,而且,也不是所谓的丝毫不爽的空性缘起的体现。因为它太狭窄了,既没有前生,又没有来世,也没有前世造的诸多业在今生陆续成熟,或者又没有今生由于行善的力量加上去,而发生转换等等,那样就太狭窄、太僵化、太机械了。
圣教就是引《金刚经》所说,修般若菩萨,在此生会感受各种的损恼,乃至极度受到损恼。在姚秦译本中说:“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读诵此经,若为人轻贱,是人先世罪业,应堕恶趣,以今世人轻贱故,先世罪业则为消灭,当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
癸二、乐为善业之报
我们心中又不免疑惑:这样的十恶俱全的人,怎么还这么享乐?这怎么叫恶有恶报呢?难道老天爷没长眼睛吗?
同样,即使是纯粹造罪业的人,也有因往昔的微小善业忽然成熟的现相。例如往昔涅哦国家,最初七天降下珍宝雨,之后依次降下衣服雨、谷物雨,最后降下土雨,所有人都被压在土下而死,死后堕入地狱。
此处教导我们要放大眼光,看到整个三世因果广大流程错综复杂的情形。与上面相反,尽管一个恶人纯粹是在造恶业,譬如,从早到晚、起心动念、身口意都是在造恶,但是,由于他无始以来所造的业非常之多,而且,也有许许多多是在将来会感生乐报的善业,那么,就在这样一个纯粹造恶的人身上,由于也有微少感生乐报的业忽然性成熟,而显现为他处在现前福乐当中。但要知道,福尽祸来,很快深重的罪业一经成熟,就要感现恶趣果报。
公案即往昔涅哦国土中,全体国民由共业所感,出现奇异的现相。在头七天当中,虚空里连绵降下珍宝之雨,然后降下衣服与谷物雨,这都是福报的呈现,但是好景不长,这一段忽然性的乐景过后,就降下了土雨,全数淹埋在地,而且都堕入地狱。
可以想见,这片国土中的人普遍造恶,而且造得很凶。造化的安排却像演戏剧一样,就像连续几天晴天后,阴雨连绵降临,或者夏天的繁荣过后,将出现一个较长期的冬天。那么这些人也是先忽然性地成熟福乐,但是祸福之机隐秘难见,它是完全受着因果律的安排,这一场戏演完了,下一场到底该演些什么呢?短识的人们是不知见的,其实,当这三场忽然性的短喜剧演完之后,下一幕就是要放悲剧大长篇了。前奏是降下土雨,全数压死,后面大的上演就是落入地狱绵绵无尽的大苦。
壬二、总说
因此善人受苦、罪人享乐,都是宿业成熟的现相。
到此就破除疑惑,因果律没有不成立,今生善人受苦,仍是由宿业成熟感得;今生恶人享乐,也是由前生善业所感,没有丝毫错误。因此说:“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
辛二、现在善恶二业,必结来世之果
再者,现在所造的任何善恶业,都将在来世或更远的未来成熟。
这一生中,无论我们造哪种善业、恶业,一定会在以后或者更以后,一经成熟就必然感生果报的。
所谓“来世或更远的未来”,其实就是说,或者在不久的将来,或者在较远的将来,或者在极远的将来,只要有种子为因,又有各种的滋润的缘,那是决定要出现果报的。所谓“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决定受报。”
“来世或更远的未来”有三种情况:一、现法受:即在今生的后期阶段将感果,譬如大善大恶之人,常有在下半生就现前果报的;二、顺生受:指在第二世感受果报;三、顺后受:指在第三世以后感受果报,这里包括十生、百生、千生,乃至不可计数生,譬如八万劫后感现果报。
庚二、修行
因此应当始终对因果之处发生定解而作取舍,这一点非常重要。
“因此”,是从上面所讲的因果律贯穿在一切世间界中,作全面地支配的法则而来,对此需要一切时处当中发生一个无法动摇的认识,而作精细地取舍。“万分紧要”,就是指每一处都有切身利害,每一处都存在到底吃药还是吃毒的问题。吃毒就有毒性发作的大苦;吃药就能恢复健康,获得活力,得到安乐。这不可能没有选择的,也不可能不起作用的,所以,在每时每处都要作舍毒取药,这是十分紧要的。
以上一经发生定解,就会进入因果取舍的常行之道。所谓“常行”,只要没有脱开世间因果律的天罗地网之前,一直要这样行。就像只要是处在道路当中,司机就一直有所谓的取舍,到底走哪条路?到底怎么走?这是贯穿在一切的行持当中的。
思考题
1. 有人怀疑:有的人唯一修善,一生却受了很多苦;有的人唯做恶事,偏偏十分享乐,是否善恶因果不决定呢?
对这类现相以正理作分析,并引圣教和公案为证。
2. 现在作的善业、恶业,在成熟果报的时间上有哪几种情况?
3. “由发生大定解,而入常行之道”一科中讲了怎样的真理,由此应如何修行?
分二:一、别说;二、总说
庚一、别说 分二:一、应遮;二、应行
辛一、应遮
此处指出应当防止的偏差:由见解上高高的那些法语,便藐视因果,或者将因果看得很轻、很次要,或者不大要紧。
此偏差非常普遍。譬如,很多学习宁玛派教法的人,常常发生这种问题。其实这不是莲师的主张,与此看法恰恰相反,次要的其实是主要,不紧要的实际是十分紧要,藐视的实际要万分重视。
因此,千万不要用那些高深见解的法语来轻视因果。如邬金莲师云:“大王!我此密咒之道见为主要,需做到行不失于见方,若成误失,则善空恶空,恶法无边,魔见中行;又需做到见不失于行方,若成迷失,则相缚事缚,终无解脱之时。”
此处要把握两点:一、理路连接;二、莲师法语。
一、理路连接
“因此”,就是由普遍的三世因果即从始至终的行为法则而来。意思就是,乃至还有分别之时,自己全身都在因果律的支配当中,下至一个心念、一个言语、一个行为,都受因果律的掌控。整个的生命的流程,刹那刹那都是由因果律支配的。那么在这种情形下,命运的一切内容并非随各人意愿,而是全由天理安排。此“天理”,即是贯穿一切世间、时空领域的因果定律。
这样,切莫以学了一点见解上“无善无恶、无因无果”的法语,就小看因果、蔑视因果等等,这是万分幼稚的,所谓“豁达空,拨因果,莽莽荡荡招殃祸”。
二、莲师法语
密宗是决定见宗,一切道以智慧为主要,所有的修、行、果都是由见来支配的,因此见是主要,但是,见与行不能混成一气。此处莲师的教诫从两方面来说:第一、要禁止行失于见方;第二、要禁止见失于行方。而且说到,如果迷失,会发生两种大的弊端。
“方”即是方面或范畴,“失”即是迷失。所谓“迷失”,就是把行当成见的方面,由此失掉了行的操持;或者把见当成行的方面,从而失掉了见的秉持。
一、行莫失于见方
学者在抉择见时,当然依照实相如何,佛实证如何,这样来抉择,尤其密宗的见是非常彻底的,那么在这个当中,有违因果的这些事情是丝毫许也没有的。
好比做了无数劫的迷梦,虽然在梦中幻因幻果相续不断,有这些幻梦中的认为,其实,连一刹那、一个点的事也没有的。以此原因,在抉择究竟实相或说到实际时,当然就说“无因无果”“无善无恶”“无众生无佛”等等。然而,所谓的“行”,切实到当前该怎么走,这上面只要还没出梦,梦中一切明明是有,明明是有作用,一念一行都有切身利害的。在这里处处都面临走正路还是走邪路,每时每处都有两种路,看你怎么走,因此,每时每处都面临着取舍。
所谓“行失于见方”,就是见与行混为一谈。“见方”就是见的范畴,在这个当中就说到了“无善无恶、无因无果”等。那么,以行失于见方,就是智慧力不够,认为见这么说,我的行就该去拨弃善恶取舍。这个大的迷失,将造成下面的结果,就是所谓“善空恶空,恶法无边,魔见中行”。一旦出现了这种的迷失,行就丧失掉了,他就认为“这个是没有什么要作取舍的,善也空恶也空,什么都可以”,那么这样子就变得恶法无边了。也就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恶作,各种各样的狂妄,什么样都做得出来了。
最大的魔见就是拨无因果见,如顺世派的主张,既无前生也无后世,没有什么善恶因果,因此可以随便淫、随便喝、随便吃、随便玩、随便偷、随便杀,变成了完全放任众恶了,那么这种叫做“在魔见当中行”。它造成的结果就是身口意完全放纵,无恶不造。由于没有畏惧天理、畏惧因果的心,发生了大狂妄,这样子以这个魔见的支配,将源源不断地出现恶法,当然就变得没有边际了。
二、见莫失于行方
行,当然每时每处都要有一个处理,有一个怎么走的问题。而学者不善巧,认为既然行善,样样都是要注意、要取舍,那见上就是这些都是真实有的,所见所闻全是真实的,这是另一个大的偏差。
好比在长久的梦境当中,既然没有出梦,每时每刻该怎么走就关系到切身的利害,然而虽然有行上的取舍,并不表明这些事情是真的。也就是并非如显现般,有人就真有人,有事就真有事,有蕴界处就真有蕴界处等等。假使见迷失在行的方面,也就是行上样样有,混成了见上也样样有,行上有取舍,混成了见上有取舍的话,它的结果就是“相缚事缚,终无解脱之时”。
这意思就是,假使你见上抉择是有这些事、有这些相的话,那也完了,所谓由戏论就起分别,由分别就起执著,由执著就起惑造业,由造业就感果。既然认为这些相、这些事是真实的,那当然一直就在这上面注意,在这上分别执著,那终究永无解脱之日。按照这样的路子,一直在这个戏论网的粗细不断的缠绵当中,终究也没有解脱之时。
辛二、应行
又如云:“是故见比虚空高,业因果比面粉细。”需要按照见了达何许实相之义,便按那样于因果上细致而行。
“见比虚空高”,虚空虽然没有色相,但还有一个意所缘之相,见的抉择上连虚空这个细的相也是不可得的,彻底地空尽,这样子当然比虚空还高。但是,只要还落在生灭心的范畴当中,只要还有分别,那就是有业因果的,所谓“一点一滴皆是因果”,因此比面粉还细。
“需要”,就是由反面的偏差认识了以后,就开始很明确见与行不能有迷失,而应当有一种和谐的统一。也就是按照“见高行细”的原则,必须要按你的见上了达了多少实相的义理,就相应地在因果上面细致地来行。
比如,见上还没有实证到很高,只是了达了人无我,那么就在一切的时处都有牵涉到细分的因果取舍问题。也就是有两种路:我这样子做是执著我来做,还是放下我来做?这就有取舍了,这个取舍比世间善道更细。如果是执著我来做,那就完全落入到杂染的缘起链中;如果放下我做,那就入了还灭的缘起链了。那么这样以人无我见摄持,所谓的“细致”,就是贯彻在一切时处,到底是往执我上走,还是往无我上走?这些都是有因果上的行持。
或者抉择苦谛,知道了有漏皆苦后,就要落在这个见上来做细致的行持了。在任何时处的事情上面,是什么等起?该怎么发心?是说我发生一个对于世间法的欲求来行此事呢?还是放下这个欲求,对于出世的解脱发生欲乐来行持呢?这都是在这个见上面临作取舍了。那么,都有一个贯穿一切时处的欲乐上的取舍。
这样的话,见上要看实证到了哪一步。当然最初学习教典,一开始听到这些话,不代表你有这见,再说,闻思发生的慧不代表实修发生的慧,各个方面都不是混为一谈的。幼稚之人听了两句,就马上以为自己已经到了这个层面,这样子就会倒果为因,胡乱行道。
总而言之,见是比虚空还高,见的实证上,一层一层都是有量、有标准的。然后,就看你的见地在什么层面上,相适应地,行贯穿在一切时处来作实践也有一个取舍——舍下取上、舍浅取深,而取舍到极处,当然就没有了取舍,也就跟实相吻合到了。
有人请问单巴仁波切:“如果证悟了空性,造罪有没有妨害?”
回答:“如果证悟了空性,就不会再造罪业了,证悟空性与生起大悲是同时的。”
假使真正实证了空性,那就不会再造罪了。这个原因由法尔的道理决定:一旦证了空性的时候,同时就生起悲心,证空的量和悲心的量两个是一致的。
实证了空性,见到本来无人无法,众生都是由虚妄的分别执著而陷在迷梦、狂乱般的苦流当中,当然心生不忍,有一个非常大的悲心,一心想拔济众生,这样子就不会随意放肆造恶。因此,口头的空性的话,不要和实证空性混为一谈。
庚二、总说
因此,如果想要修持一个真实之法,就必须以因果取舍为主要,并且见行不离地切实修持。
由以上正面、反面的指示就能明确,如果想要修一个真实的法,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要把因果取舍作为主脑。也就是时时要由它来指挥,以它为统帅,以它为头首。就像司机驾车行驶的时候,当然时时刻刻的一种道路的抉择、行为的取舍,这是一个主脑,要由这个来发号施令“我该做这个,不该做那个”,这样子才能够在道路上行进。
第二、需要见行不离地实行。所谓“不离”,就是不要见脱离行、行脱离见,成为孤单的一方。这样的话,见没有行的实践,终究不能达到所欲之处;行没有见的指挥,也是盲修瞎炼,因此见行要并运,如车二轮,如鸟双翼,这样子就能够实际地到达目的地。总而言之,既有正解又有正行,才能发展出实修实证来。所谓修一个真实的法,就是要发生真正的佛法上的实证,那当然见行要并运。不然见失于行方,就落在系缚当中,永远不得解脱;行落于见方,就处在魔见当中,肆意而行,狂乱而作,那样子就陷在深重的罪行的染污中。
因此必须要明确,从目前行道开始,时时都有个因果的取舍,以它作为主脑来指挥。“到底怎么走?哪些是不能走的,哪些是能走的?到底该怎么上进,怎么在更高的层面上行?”种种种种,都是有一个向导性的抉择,有一个道路上的决定,因此是主脑。
再者,从当前一步到实证佛果之间,一直都是见行要配合的,不能孤单一方,这样子才可能发生真正的修证。所谓“真实之法”,无非道谛、灭谛,如果不这样,就没办法实证到法。这就是最后的教诫。总而言之,应该明确因果取舍是始终一贯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