寅三、违背金刚乘教规 分三:一、正面说;二、反面说;三、结论
卯一、正面说
密咒金刚乘的诸教典里说:“未如教会供血肉,违背桑哈查门心,境空行前乞宽恕。”所谓的“如教会供血肉”,说的是应当依照密咒续部教典所说如法会供。那么密教如何说呢?如云:“五肉五甘露,饮食外会供。”即适合做密宗圣物的人肉、马肉、狗肉等五肉,非为食用而杀的无罪五肉,将它陈设为会供物,此即是如教会供血肉。
对方认为他们的做法是按照密教的教规而行,因为密教教典里说到,没有如教做血肉会供是有罪过的。
对此要作正反面的分析。正面来说,所谓的“如教会供血肉”,其中“如教”就是如密续教。那么密续教是怎样说的呢?有说道:“五肉五甘露,饮食外会供。”其中的五肉,实际是指适合做密宗圣物的人肉、马肉等。如果不是为了食用而宰杀的肉,那就是无罪之肉,可以作为会供物品,这么做就是如教会供血肉。
卯二、反面说 分二:一、视净为秽违背教规;二、放逸行违背教规
辰一、视净为秽违背教规
否则,如果被净秽二法的分别所缠缚,执著人肉、狗肉等为下等不净,认定为了食用而新杀的香肉肥肉为清净,这就是所谓“所受五种三昧耶,视净为秽放逸行”里的“视净为秽”,由此违背了所受的三昧耶。
如果不是这样,按照对方的情况,心里有净秽二法的分别缠缚,就免不了将五肉分成两类:将人肉、狗肉、死牛肉等执为是不干净的、低等的,此外为了食用而新杀的鲜肉、肥肉认为是清净的。这显然是视净为秽,因为前后二者是不二平等的本性,哪里有一净一秽的差别?人肉、马肉、死牛肉等是本来清净的法,对方却将它们看成不清净,这样视净为秽就违背了所受的三昧耶。
辰二、放逸行违背教规
虽是可用的五净肉,但如果不是能将食物转化为甘露之人,亦不是在寂静处修办悉地之时,仅仅因为贪爱肉味而在聚落中放逸而食,则称为“所受三昧耶放逸行”,这也与三昧耶相违。
再者,按照密教所说“三昧耶放逸行”这一条来看,也有相违。首先看什么是不放逸行。所谓不放逸行,是指对于可以采用的五肉,“人”是能够把食物转化为甘露的行者,“时间”是在寂静处修办悉地之时,在这两种情况下食用就不是放逸行。如果不是这两种情况,“心”是贪著肉味的烦恼,“地方”是在俗人群居之处,这样放逸食肉就是所谓的“三昧耶放逸行”,也就是违背了三昧耶。这样看来,对方是在众人聚会之处,内心现形的是贪爱肉味的烦恼,状态是放逸而食,这不是三昧耶放逸行而违背了教规吗?
卯三、结论
因此所谓的净肉,说的是并非为了食用而宰杀的肉,乃是因自己的业力而死亡的肉,即众生由自己的业衰老后寿尽而死或者因病而死等的肉。
这样破斥了对方的观点,最后出示正确的观点。所谓的清净肉,并不是对方所吃的那种为了食用而宰杀的肉,而是由牛羊等自己的业力而死的肉,包括衰老而死和生病而死等各种自然死亡的情况。
丑二、不能迎请诸佛菩萨 分二:一、原因;二、结论
寅一、原因
若不是这样,则如无等塔波仁波切所说:“将刚杀的温热血肉摆在坛城中,那么一切智慧圣尊将会昏厥。”又说:“此外,如果迎请智慧圣尊,用宰杀的血肉供养他,则如同在母亲面前杀了她的儿子一样。”譬如请母亲做客,如果将她的儿子杀了,并将其肉摆在她面前,那位母亲会不会欢喜?同理,所有诸佛菩萨对一切众生都如母爱独子般慈爱垂念,杀害随恶业力所转、无有思惟的可怜旁生来作血肉会供,诸佛不可能欢喜。
这里从反面观察,如果不遵守佛门的教规颠倒来做会是怎样的结果?如果用杀生的血肉供品迎请智慧天尊能不能有效?依照道理观察,就像塔波仁波切所说:“将刚杀的温热血肉放在坛城当中,一切智慧天尊都会昏厥倒地。”他又用比喻讲述了其中的道理:用宰杀的血肉供养智慧天尊来迎请他,由于供养的物品根本不合乎供养境的心,因此智慧圣尊不可能欢喜,就像在母亲面前杀了她的儿子,然后将儿子的脂肉供在她面前一样,母亲哪里会欢喜?母亲一心希望孩子离苦得乐,下至微小的苦都不要受,现在不但杀害她的爱子,还把儿子的血肉烹煮后来供养她,对于这种供养,她丝毫也不会欢喜,只会昏厥倒地。
这里要知道诸佛菩萨对待三界众生是像慈母对待独子一样慈爱关切,时时照看他们的苦乐,何况现在还是这些孩子当中非常可怜的孩子——被业障控制,处在深重的愚痴黑暗里,根本起不了思惟活动的心识呆钝的旁生孩子。人类倚仗自己有智力、有能力,以强凌弱,杀掉这些弱势者,再用它们的血肉来供养它们的母亲——诸佛菩萨,由于这样的供物极其违背供养境的心,因此诸佛菩萨不可能欢喜。
如寂天菩萨云:“犹若身遍炽燃火,于一切欲亦难喜,如是若损诸有情,具大悲尊无法喜。”
这里寂天菩萨用比喻显示了诸佛不生欢喜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全身都着了火,那么他对于何种妙色美味等五欲都绝不会生欢喜,因为忧受和喜受是相违的一对,心领受着强大的苦,正处在忧苦中时,不会有一刹那的欢喜。同样,诸佛以大悲为自性,唯一希望一切众生彻底脱离苦因苦果,现在有人想通过损害众生、给众生施加痛苦让诸佛欢喜,由于根本不顺诸佛的心,所以不可能令诸佛欢喜。也就是顺心则喜,违心则不喜,违心和顺心是相违的一对,正处在违其心愿的因缘下,就不是顺其心意的因缘,因此诸佛不可能有刹那的欢喜心。
寅二、结论
因此,唯一受用所杀血肉的同时作血肉供养,举行守护、保佑、祭祀、祈福等法事时,因诸位智慧天尊与护持佛教的护法神们纯粹是菩萨之故,不必说他们生起如屠夫之欲来纳受所杀有情供品,就连接近那个地方也不可能。
这里要看到结果,按照这样的规矩,以新杀的血肉为清净肉,想供养智慧天尊和护法神,借此作为迎请的缘起,祈求他们降临来成办守护、保佑、祭祀、祈福等事,由于受供方纯粹是菩萨,唯一怀着令众生离苦得乐的慈悲心,杀害众生供奉血肉完全不符合他们的心愿,因此他们根本没有欲乐来受供,就连接近这个地方也不可能。
所谓的迎请是一个缘起事件,按照感通的法则来说,能否请到对方,就看合不合乎他的心愿,如果合乎他的心愿,就可以请到,并帮助成办事情;如果不符合心愿,也没法请到。这里的“欲”就是指愿望,屠夫没有慈悲心,麻木残忍,看到杀生,心无动于衷,因此会嗜好这些新杀的血肉;但菩萨爱众生如独子,他们的欲乐就是想让众生离苦得乐,对于让众生受苦的事情是没有欲乐而纳受的,所以不要说降临成办所作了,就连接近这个地方也不可能。
丑三、亲近鬼神丧失德行,增上邪恶致使堕落
那些邪方的大力鬼神喜爱新杀的温热血肉,恒时精勤于损害众生,它们集会此处,受用做过法的血肉供品,然后暂时会跟随做法者,并办点小顺缘。但因它们恒时唯一损害众生,因此会使他们突然害病、骤然着魔,于是那些人又来念血肉仪轨、作血肉供养,结果暂时似乎有效。他们二者恒常相伴不离,而像食肉鬼上班一样,唯以食贪恋、利贪恋、依附贪恋而奔走。那位做法者的心受那些凶残鬼神的摆布指使,结果以往存在的厌世心、出离心、信心、净观和正法光明全部退失,即使佛在空中飞行也不生信心,哪怕掏出众生的肠子也没有悲心,就像职业罗刹上战场,弥漫血红的脸部,明显嗔怒的心态,粗劣粗鄙的性情,因为常常狼狈为奸,做了鬼神的同路朋友,而有一些咒力和加持力,端着一个骄慢的架子,死后如箭射般直堕地狱。或者因余残业转生为凶残鬼神的眷属,而主宰有情性命,或转生为鹞鹰、豺狼等凶禽猛兽。
依靠这样的虚伪法事不能迎请到诸佛菩萨,那么迎请到的是谁呢?迎请到的是邪恶鬼神,而且有一步一步和鬼神亲近、交流,之后受其影响而导致堕落的过程。这里分成四步来解释:
第一步:以邪缘起迎请到邪恶鬼神
自身有贪求新杀血肉味道等的私欲,并且想通过外在诈现大法形象骗取他人的恭敬利养,以这些不好的动机来修法作供养,正义方的智慧天尊和护法神一个也不会来,连一步也不会接近,召感来的只有邪方的大力鬼神。因为他们有对新杀温热血肉的贪欲,而且恒时精勤造恶,对于众生遭受损害无动于衷。所谓同气相投,什么样的心就会感得什么样的对象,以这样的邪气就感得邪方的大力鬼神降临,聚集在这个地方,他们受用这些做过法的血肉供品,之后就会跟着这个做法者,也会给他成办一点小顺缘。
第二步:互相利用结成伙伴
再说那些鬼神,它们恒时都是造作损害众生的业,所以会使得众生突然间得病,或者心惊、着魔、狂乱等等。之后得病者就会请做法者来念血肉仪轨,作血肉供养,由此那些鬼神就能得到享用,然后也给他帮忙,使那些受害者有所好转,看起来好像病好了、减轻了、好转了等等,似乎是有效,这样一来就又给做法者带来了声誉、利养等等。这么下去,双方就结成了伙伴,常常相伴不离,这些鬼神就跟定这个做法者,他们二者就像食肉鬼上班一样,心里怀着对食物、所得、衣服的贪欲来行动。他们合作的方式就是鬼神制造一些病人,然后就来请这个做法者,做法者要求作血肉供养,鬼神就能得到食品和供养,会显现一个做法的效果,这样又反过来使做法者得到利益,就这样他们之间达成了稳定的合作。
第三步:现世内心恶化的状态
指丧失道心,增长邪恶。那些邪鬼很有力量,它能够直接加持、影响做法者,操纵、摆布他的心,有些甚至能够直接附体,由于这样的合作是以鬼神的邪气作了增上缘,使得这个做法者的道心退失殆尽。也就是过去有的厌世心、出离心、清净观和正法光明这些功德受到鬼神的邪恶的影响,就没有了,即使看到佛在空中飞也不起信心,掏出众生的肠子心也不会动,非常坚硬;而恶心却得到了滋长,也就是像上面所说的内在没有大悲心,却修降伏法,起了本质的嗔心,出现各种状态,由于自己是这种邪状态,邪恶鬼神的力量就直接能进来助长他,使得这个做法者每一次就像职业罗刹上战场一样,十分残忍粗暴。
这里描述他的脸部、心态和性情全数都受邪恶鬼神的影响,变成那个气氛了,也就是脸上弥漫血红,心态出现非常明显的嗔怒,性情非常粗劣粗鄙。然后就是起大骄慢心,因为他是鬼神的同路朋友,每当做法的时候,这些鬼神依靠自己的福报、神通,就把力量直接加到做法者身上,这样做法者念咒、作加持就会出现一些灵验,比如让某个病人的病好起来等等。这样做法有效,人们也会恭敬他,他自己也感觉非常有成就感,于是助长了骄慢心,端着一个大架子,这就是现世因位的堕落。
第四步:来世果位的堕落
所谓心恶地道则恶,在心的等起上一开始就错了,是一个私欲之心、求名利之心,不是大悲心,然后借助大法显现这样的虚伪状况,跟邪恶的鬼神结伙,同气相投,受到感染,心相续整个就变成邪恶了。这样下去,他的整个前程都是往恶趣里奔,死后就像箭射下去一样堕入地狱。
再看后面的等流果,也就是在地狱里长劫受报之后,业报消尽,就会转到上面来,在鬼道、旁生道里受生成禀性邪恶的众生,这就是由造作等流果所致。一类会受生成上面这种邪恶鬼神的眷属,在这些大力鬼的群体当中主宰有情性命,比如能夺人命、夺牲口命等。或者转生成凶禽猛兽,比如转为嗜杀鸟类的鹞鹰,转为吃小牛小羊的豺狼等等。因为它当初在因位时就是这样一种邪恶性情,已经成了邪恶鬼神的同类心态,所以现在会受生成这样的恶性鬼类或者专门要害有情性命的旁生。
丑四、公案证明
从前为了藏王赤松德赞龙体安康举行福寿法事,苯教徒作血肉供养。当时莲师第二佛、班钦布玛莫扎、堪钦菩提萨埵等诸译师、班智达看到苯教彩盘十分不悦,说:“一教不需二导师,一规不出二做法,不合法律苯教规,并非共同寻常罪,若尔我等返故里。”所有的班智达们不谋而合,同心同意,国王请求说法也不说,宴请用餐亦不用。
当时为了藏王长寿作福寿法事,有苯教和佛教两方面的人士参加,苯教徒杀生害命作血肉供养,莲师等见到苯教彩盘非常不高兴,他们说的这段话就表示邪正不能相容,黑白不能并存,也就是一个教里不应当有两位导师,一个法规里不出两种做法。这件事很重大,就是正法和邪法不能相容,正教的教规和邪教的教规无法并行,如果支持黑苯的做法,赞同杀生作血肉供养,那就取代和压制了正法的教规,这不是一般的罪恶,因为这个一旦兴起,那就是邪人当道,邪法盛行,人心都会被引向邪恶而导致堕落。就像前面所说,佛法的根本是大悲,一旦支持这种不慈悲的恶法,就在根子上会使正法消亡,因此莲师等说,我们留在这里没有意义,不如返回本土。所有印度来的班智达都不谋而合,同一心意。这就是由教量证明这种丧失慈悲心的做法绝不是佛门的正规,如果支持它就会压制佛教或者败坏佛门,所以藏王怎么祈求说法、怎么宴请受用都根本不答应。
为什么成就者们态度这么决绝呢?因为真理面前不讲人情,不能以人情牺牲佛法,这个法则是铁定的,任何时候没有变易,只有善的才是正法,恶的必定不是正法,利他才是大乘,私欲绝不是大乘。这就是法则,就是道,兴衰存亡就是在这个根本点上看。比如人心的关键就在善,在世间做官也好,经商也好,没有善都绝对不行,出世间做任何法事,没有善的话也绝对会出事。佛门的规矩就是,如果是个正法,绝对是要在善上走的,如果没有在善上走,不管外在做什么都不是正法,因此说归依法不害众生,害众生的绝不是正法。善中的大善就是慈悲,所以修大乘道在任何事情上慈悲心都绝不可缺,一旦缺了就走到岔路、错路上去了。
丑五、总结
如果我们现在自诩为往昔诸智者、成就者和菩萨们的追随者,又将甚深的密咒仪轨都按苯教吟诵而作损害众生,那就是在出卖佛教的灵魂,作了三宝的败类,将自他众生引入地狱。
这一段是承接前文而来,前面讲到莲师、布玛莫扎等诸译师班智达不同意苯教的做法,这里就从身份和行为两个方面来看,如果是某个教门的信徒却做败坏这个教门的事,那就是败类了。比如说是孔子的信徒,却不行孔子的道,反而颠倒而行,做的是不仁不义不忠不孝的事,那就是在败坏孔子的道,成了孔门的罪人。同样,我们说是在前译宁玛派等的教门当中,自认为是往昔班智达、成就者、菩萨们的追随者,那就是莲师等的信徒,但现在做的是什么事呢?是将一切甚深的密宗仪轨以苯教的吟诵来损害众生,这样就根本不符合莲师等祖师的心,没有行他们不害众生的慈悲之道,那就成了这个教门的罪人。这样就是生在佛门当中,却为了个人的私欲,做非佛门的邪教之事,使佛教受到损失,这样的人就是出卖佛教灵魂者,败坏三宝的家业,玷污三宝的名声,使佛法往衰落上走,是三宝的败类。而且不但自己行邪法,还把别人也带到邪道上去,将自他都引入地狱。
思考题
1.(1)什么是“如教会供血肉”?
(2)什么是“视净为秽”“所受三昧耶放逸行”?
(3)哪种肉才是净肉?
2.(1)用血肉供品为何不能迎请到智慧天尊?
(2)虚伪法事是如何导致堕落的?
(3)以公案说明血肉供养不合理。
(4)为何说做血肉供养者是三宝的败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