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重差别

巳二、轻重差别分二:一、十业道轻重 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一、十业道轻重;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以上显示了黑业道,下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业有事、意乐、加行、究竟四相,因此从事、意乐、加行等方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换言之,业是由各方面的因缘形成的,业的轻重也就由这些因缘来决定。

【初中有五。

十业道的轻重可由五方面决定,即:由意乐故,由加行故,由无治故,由邪执故,由事故。以下以杀生为例,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午一、十业道轻重分四:一、杀业之轻重 二、其余九业之轻重 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 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未一、杀业之轻重分二:一、杀业之重者 二、杀业之轻者

申一、杀业之重者分五:一、由意乐故重 二、由加行故重 三、由无治故重 四、由邪执故重 五、由事故重

酉一、由意乐故重

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谓猛利三毒所作。

由意乐而导致杀业严重:由猛利贪欲意乐所作,由猛利嗔恚意乐所作,由猛利愚痴意乐所作。

酉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加行而导致杀业严重,分七种情况。

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

一、对已作杀生、正作杀生或将作杀生,内心踊跃,生起欢喜。

行善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善业的力量就很重。造恶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也使业力异常严重。

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

二、自作或劝他作时,于所作杀业口中称扬赞叹,见造杀业的同行者,心中便欢喜兴奋。

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

三、经长期酝酿思量、蓄积怨恨心后,才发起杀业,不间断地行杀,或以殷重心行杀。

或于一时顿杀多生。

四、从量上说,一时顿杀众多生命。

比如:以核武器瞬间造成大面积杀伤,或在屠宰场中,使用现代化机械设备,一按电钮便屠杀上百只猪牛,导致杀业严重。

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

五、行杀方式残忍,使生命遭受剧苦而行杀。

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

六、令被杀者心中恐怖,无所依投,首先对被杀者做种种不应做之后,再行杀害。

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七、由所杀对象是苦重之境,导致杀业严重。比如:被杀者孤苦贫穷、无依无靠或悲泣、乞求等时,对他行杀。

酉三、由无治故重

由无治故重者。

“无治”:未生起业之对治。比如:对罪业没有以四对治力对治,对善业没有生起嗔心、邪见等违品。此处指由不具杀业的对治,而致使杀业深重。这就像生病时没有对治病因,使病情发展严重一样。

“由无治故杀生业重”有如下五种情况:

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

一、每天下至不能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分学处、修一善法。

即每天从早到晚都在造恶中度过,因此恶业十分严重。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

二、不能在半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斋戒。

《普贤上师言教》上讲到一个屠夫白天杀生,夜晚受持斋戒。后来他堕入鬼道时,白天受苦,夜晚享乐。这是凭一分善业,使业报相对减轻。如果连一分斋戒都不能受持,毫无对治,恶业就极其深重。

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

三、每天各时辰中,不能布施修福,又不能在身语上做问讯、礼拜、迎送、合掌等的恭敬善业。

当今时代,礼法沦丧,在所谓文明的人类社会中,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供养等的善规正在逐渐消失,致使黑业极为深重。

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

四、不能时时获得猛利增上惭愧,对所作的恶业生起惭愧、追悔之心。

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

五、不能证得世间离欲、压伏粗分烦恼,或不能证得出世间四谛十六行相现观、断除烦恼,不具足此等罪业对治。

由于不具足以上对治,致使杀业严重,即:一方面猛利造业,一方面又毫无对治,因此恶业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没有任何灭火的对治下,只会越烧越旺。

酉四、由邪执故重

由邪执故重者。

由于执持邪见,而导致杀业严重。

对此举两例说明:

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

第一例:古印度的外道(现在也有)认为,以杀羊等祭祀能得福德或升天,由于执黑业为正法,致使肆无忌惮地杀戮。

或者依止邪论认为,某种族下劣,必须将其消灭以保证人类种族的优质。一旦被灌输这种邪见后,人们会被邪见蒙蔽,而大肆屠杀其他民族。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

第二例:入邪教者认为:鸡鸭鱼等畜生,是造世主化现给人类的食物,即使杀了也没有罪过。或者无宗派者认为:旁生天生是供人食用的,杀鸡、杀羊作为食物,哪里有罪过?多数执断见的现代人都有这种邪执。

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诸如此类,都是依于邪见而行杀害,因此是严重的杀业。

酉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由于事而导致杀业严重,即相对于形体小的旁生,杀大旁生业重;相对于恶趣众生,杀人或杀成人相者(胎儿)业重;相对于一般关系,杀父母、兄弟、上师、委信业重;相对于凡夫,杀有学道菩萨、阿罗汉、独觉业重;或者,如来法尔不可杀害,却对如来有杀害心,以恶心出佛身血,杀业极其严重。

申二、杀业之轻者

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与以上所说意乐、加行、无治、邪执、事等五方面相反,就是轻微的杀生,即:意乐轻——非以猛利三毒意乐所作;加行轻——不具踊跃心、不作称扬赞叹、不令受剧苦等;有对治——能以四力忏悔、修集福业、证得世间离欲等;无邪执——不执杀生为正法等;境轻——杀害小旁生等。

未二、其余九业之轻重分二: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二、由事之轻重

申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其余九种黑业除事之外,在意乐、加行、无治、邪执等方面的轻重差别,与杀生中所说相同,应如是知。

比如绮语,由意乐故重,即以猛利愚痴意乐等而说绮语;由加行故重,即说绮语时具有欢喜心、踊跃心,长时不断地言说等;由无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之中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学处等;由邪执故重,即将信口开河执为人身拥有的权利等,为此邪见蒙蔽而说绮语。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申二、由事之轻重分二:一、由事故而成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酉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 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 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 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 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戌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由事而成不与取重罪,有如下情况:一、抢劫或偷盗众多财物或价值昂贵的财物;二、所盗为委信者的财物,即他人对自己信任,却劫盗他的财物;三、劫盗苦境的财物,如劫盗孤儿寡母、贫困者、残疾人等的财物;四、劫盗内、外道出家人的财物,及劫盗修习内道正法僧人的财物;五、闯入城市拦路抢劫、大规模劫盗等等;六、劫盗圣者财物,如劫盗小乘有学圣者、阿罗汉、独觉阿罗汉及僧众、佛塔的财物。

戌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若母母亲,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谓于面门。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

由事故邪淫业重,有四方面:一、行不应行中,即行淫对象是母、母之亲、委信者的妻子,或出家具戒的比丘尼、正学女及沙弥尼;二、非支行中,即行淫的部位是面门;三、非时行中,即行淫的时间是对方受斋戒日、孕妇怀胎圆满或对方身患重病期间;四、非处行中,即行淫处所是佛塔附近或寺院中。

戌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贤,若于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于一切中,此为最重。

由事故妄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从动机上说,为了诈骗、多多骗取他人财物而说妄语(经商之人对此尤须注意。);从境上说,对兄弟姐妹、生育自己的父母、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乃至对佛陀,或对心地善良、具有道德的贤人,或对大恩善知识、情谊深厚的知心朋友,言说妄语;从引发的后患来说,能引发严重杀生、邪淫、偷盗等而说的妄语,或为破坏僧伽和合而说妄语。一切妄语中,为破僧而说的妄语最为严重,因此属于五无间罪。

戌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离间语者,谓破坏他长时亲爱及善知识、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发身三重业,所有离间语。

由事故离间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比如,破坏他人长时的亲爱关系,或破坏他人在善知识方面的关系、父母方面的关系、男女之间的关系,或者能够破僧、能引发身体杀盗淫重业等的离间语。

戌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粗恶语者,谓于父母等及余尊长说粗恶语,若以非真非实妄语说粗恶语,现前毁骂,呵责于他。

由事故粗恶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对父母等世间有恩之境,及对其余上师、善知识说粗恶语,以不真实的妄语而说粗恶语,当面毁骂、呵责。

戌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绮语者,妄语等三,所有绮语,轻重如前。若诸依于斗讼诤竞所有绮语,若以染心于外典籍而读诵等。若于父母、亲属、尊重,调弄轻笑,现作语言,不近道理。

由事故绮语业深重,有下列情况:广义而言,妄语、离间语、粗恶语都属于绮语,摄于绮语的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其轻重差别如前文所说。其它情况,如依靠打官司、竞争所说的绮语,或以染污心读诵外道典籍等。许多世间书籍宣扬邪见、鼓吹烦恼,不具有实义,如果读诵演说,则造下严重绮语罪业。若在父母、亲属、上师面前态度不庄重,轻侮侵犯、轻视讥笑,随意乱说不真实之语或非理之语,都属严重绮语罪业。

戌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

由其事故重贪欲者,谓若贪欲僧伽、佛塔所有财宝,及于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诸聪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贪求利敬。

由事故贪欲业严重,有以下情况:从资产上言,对僧团、佛塔所属的财物生起占有欲;从名誉上言,对自己的功德生起增上慢;乃至从利养恭敬上言,对国王等世间境及具智慧的同梵行者处,起增上贪欲,贪求利养恭敬。

戌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谓于父母亲属尊长、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诸诚心悔所作过者,起损害心。

由事故嗔恚业严重,有以下情况:对父母、亲属、师长、无过失者、贫穷疾苦之人、可哀悯之人,或对诚心前来悔过之人,生起损害心。总之,对功德田、恩田、苦田起损害心,罪业严重。

戌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见者,谓能转趣谤一切事,较余邪见此为最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正至正行,此见亦尔。

由事故邪见业深重,就是由于对某事不如实了知,转而趣向诽谤一切事。与其它邪见相比,此为最严重的邪见。(《瑜伽师地论》云:“若于一切余邪见中,诸有能谤一切邪见,此谤一切事门转故,名重邪见。”相对其它邪见而言,此见会引起毁谤一切的邪见,以它将缘诽谤一切实有义而转,因此称为重邪见。)或者认为世间不存在阿罗汉,没有正至正行,也属于严重邪见。

“正至”,是已趣入各别烦恼寂静。如:预流果已永断一切见所断烦恼,趣入这一分烦恼的寂静;一来果、不来果,进断欲界其余烦恼而得果,都称为已趣各别烦恼寂静。因为唯有圣者能证,故名正至。“正行”,就是对有情已远离邪行,所行都是无颠倒之行,故称正行。

酉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与上相违是轻应知。

应知,由以上诸事导致黑业严重,如果是与此相违之事,所成的黑业就较为轻微。比如不与取,劫盗的物品数量少、价值低或是一般对境的财物等。

未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分六:一、由加行故而成重业 二、由串习故而成重业 三、由自性故而成重业 四、由事故而成重业 五、由所治一类故而成重业 六、由所治损害故而成重业

《本地分》中说有六相,成极尤重。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说有六相能使业力尤为深重。

“六相”:加行、串习、自性、事、所治一类、所治损害。前四相通于善恶业。

申一、由加行故而成重业

加行故者,谓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无彼三毒,发起诸业。

由加行故业重:由极猛利的贪嗔痴缠,或由极猛利的无贪、无嗔、无痴推动而发起诸业。

如对怨结很深的仇敌,心中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由此猛利嗔心而行杀,业力极重。或赈灾时,生起猛利善愿,节衣缩食救济灾民,这样以猛利无贪善心赈灾,福业极重。

又如,无著菩萨曾在鸡足山苦修十二年,都没有现见弥勒本尊。后来他下山时看见一只母狗,下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虫。这时无著菩萨生起了猛利悲心,割下自己的身肉给狗吃,并用舌头去舔狗身上的小虫。以此善业所感,他见到一片金光,弥勒菩萨显现在眼前。这是由加行而业重的例子。

申二、由串习故而成重业

串习故者,谓于长夜亲近修习,若多修习善恶二业。

由串习故业重:长期依止修习,多次修习善业或恶业。比如,屠夫尽其一生串习杀生,致使杀业深重;闭关修行者,昼夜精进修善,使善业力极强;持咒念佛等,长时串习,会使持咒持名号的力量变得很强。

弘一大师曾讲过一则事例:范古农居士的朋友戴君,毕业于上海南洋中学。有一年,他忽然之间双目失明,从此心情忧郁不乐。范居士劝他念阿弥陀佛,并介绍他住在平湖报本寺。他日夜一心专念,念了近一年多,结果双眼重见光明。这则案例显示,在一法上长期串习,会形成强大的力量。

申三、由自性故而成重业

自性故者,谓属身语七支,前前重于后后,属意三支,后后重于前前。

由自性故业重:例如十恶业中,身语七支,前前比后后罪业深重,即:相比于绮语,粗恶语是重罪;相比于粗恶语,离间语是重罪;相比于离间语,妄语是重罪;相比于妄语,欲邪行是重罪;相比于欲邪行,不与取是重罪;相比于不与取,杀生是重罪。

在意三支方面,贪、嗔、邪见三者,后后重于前前。从破坏善根的角度来看,贪欲不如嗔恚业重,以嗔恚能摧坏多劫修集布施、持戒等的善根;嗔恚又不如邪见业重,以邪见谤业果等,会失坏一切戒律,即使行善也不能趣入解脱道,造罪也没有忏悔的对境。

善业方面,相比于施性,戒性更为殊胜;相比于戒性,修性更为殊胜;相比于听闻性,思惟更为殊胜。以三乘戒律而言,小乘戒为了离欲,主要是调伏贪;大乘菩萨戒为了利他,主要是调伏嗔;密乘戒为了安住智慧,主要是调伏无明。后后更为了义、根本,对治力更强,因此后后戒的自性更为深重。以上是就自性而判别业的轻重。

申四、由事故而成重业

事故者,谓于佛法僧诸尊重所,为损为益。

由事故业重:对佛法僧或上师做损害或利益,成为重业。

由此可知,承事上师三宝时,如果发心清净,又能以正知正念摄持三门,就能修集大善业;反之,心不恭敬,或因懈怠放逸而不认真负责,或因烦恼现行而以身口损害,都是造集极深重的恶业。

申五、由所治一类故而成重业

所治一类故者,谓乃至寿存,一向受行诸不善业,未曾一次受行善法。

由所治一类相续故业重:在尽形寿之间,一向受持造作各种恶业,不曾有一次行持善业,由于造恶相续不断,遂成重业。

比如:幼年时便接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邪见,一生受此邪见蒙蔽,损人利己,致使所造恶业极为深重。

申六、由所治损害故而成重业

所治损害故者,谓永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

由所治损害故业重:永断身语意诸不善品,使诸善业离欲而清净。(“所治”指不善,“损害”即断除。)

像这样恶业丝毫不造,一生纯一造作善业,福德极为深厚。如圣者见道后,法尔获得无漏戒体,以法性力自然遮止恶行,所作都是纯善。

未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亲友书》中亦云:“无间贪著无对治,从德尊事所起业,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应勤修善行。”其三宝等为具德事,其父母等为有恩事,开二成立。

《亲友书》中也说:无间断、贪著、无对治、于功德田及恩田所起之业,是五种重大善不善业。其中应在善行方面励力勤修。三宝等是具功德事,父母等是具恩德事,从事的方面开为这二者,故成五种。

以上讲了造成重业的五个方面:

一、“无间”(与《本地分》所说“串习”一致):恒时串习所作。一般而言,长时串习的作业比短时作业力量强,持续串习的作业比有间断的作业力量强。

以恶业来说,比如一位演员长期从事不健康表演,就会使身心迅速堕落。比如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以演出所谓性感电影而著名,她后来酗酒、吸毒、生活靡烂,最终精神崩溃,才三十六岁就以自杀了结一生。

再从善业方面说,某一善行能长期坚持不断,力量就大。比如,每天修六次皈依,一生坚持不断;或者持咒、念佛、读诵大乘经典,一天都不间断,功德就很大。所以,每天的功课不要间断。

这个“不间断”是很重要的修行教授,比如,普贤十大愿王每一愿最后都说“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教导行人“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以密宗而言,民国诺那祖师曾讲过:一个修行人有两件事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能忘,一个是本尊咒,一个是你的种子字,其中至少有一个不能忘。因此,不论修什么法,在决定了行门之后,重要的是坚持不断。

二、“贪著”:猛利乐作(与《本地分》所说“加行”一致),即当时造作非常猛利,所造的业就非常深重。

因此,造恶时不能使心猛利,行善时却要提起心力来做。如果能在信心、恭敬心、好乐心中行持善业,效果就很好;反之,意乐不强,漫不经心,善业力就很微弱。因此每次闻法、思惟、念诵、行善,都要提起好乐心,以纯净意乐来做。

三、“无对治”(与《本地分》所说“所治一类”一致):造业之后没有现起对治。比如:造恶后没有以四力忏悔,行善后没有被邪见、嗔恚、后悔等摧坏,由于无对治,而使得善恶业深重。

四、五、是从境而言。“开二成立”,即将境开为“德”、“尊”二种,“德”指三宝等功德田,“尊”指父母、上师等恩田。对于恩田和功德田,造作善、恶诸业,都成为重业。

以上是五种深重的善业与不善业。在了知如何取舍之后,应当精勤修习,使善业日益增长广大。

以上所说的“重业”,从成熟果报来说,有三种特征:一、决定成熟果报;二、多次成熟果报;三、猛利成熟果报。这是按照共同乘的观点而宣说的。

午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分四:一、福田门 二、所依门 三、事物门 四、意乐门

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

未一、福田门分三:一、三宝等田门 二、僧伽田门 三、其中菩萨田门

申一、三宝等田门

由福田门故力大者,谓于三宝、尊重、似尊、父母等所,于此虽无猛利意乐,略作损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由福田而导致业力强大:对三宝、上师、与上师相似之境及世间父母等境,虽然没有猛利的意乐,而只是稍做利益或损害,也能获得大福和大罪。

比如,亿耳阿罗汉以一朵花供养佛塔,感得九十一劫连续享受安乐,并且由余业的势力证得阿罗汉果。又比如,阿育王在宿世做小孩时,曾经以泥土供佛,以此福业之力,后来成为阿育王,在南赡部洲建造八万佛塔,最终得道。小孩只是布施低劣的泥土,而且幼稚无知,心意微薄,为什么果报如此巨大?就是因为福田极为胜妙。由此可知,大福从良田而生。

《增一阿含经》说:布施畜生食物,获福一百倍;布施犯戒人食物,获福一千倍;布施持戒人食物,获福一万倍;布施断欲仙人食物,获福千万倍;布施预流向食物,获福不可计量;何况对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乃至不来果、阿罗汉果、辟支佛、如来等布施食物,福德更加不可计量。此中说到随供养境的功德增大,供养的福德也逐渐增大。

父母是世间重大的境,对父母应当孝敬承事,否则会造下深重的罪业。以下是《感应篇集注》中的案例:

浙江青田有位叫倪九的人,从小丧父,母亲在富人家当奴仆,含辛茹苦地将他养育成人。后来倪九做生意,慢慢积累起钱财,成了小财主。于是娶了一位漂亮妻子。这位妻子轻视倪九的母亲,认为老太太奴仆出身,身份卑贱。倪九便顺从妻子,不孝顺承侍母亲,凡是打扫、做饭、清理厕所等大小家务,都让母亲去做,小夫妻却过着安逸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准备请客。早晨天刚亮,夫妻两人就醒来了,却躺在床上不起身,高声叫唤隔壁的老母亲起床做饭。老母亲拖着衰老疲乏的身体起身进了厨房。这时,空中忽然狂风怒吼,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附近山上的大石飞落在倪九夫妇家的房屋顶上,房梁一下倒塌,压死了小夫妻。老母亲在厨房做饭,幸而安然无恙。

倪九夫妻因为对母亲忤逆不孝,遭受了迅速惨重的报应。现今社会有许多像倪九夫妻这样的不孝儿女。我们常能看到儿女结婚后,与父母同住,父母住的是最小、最差的房间,穿的是旧衣,吃的是残羹剩饭,还要做饭、当清洁工、照顾孙子,完全是一个下人的身份,而小夫妻却过着安逸享福的日子,这是颠倒上下的末世现象。作为佛教徒,应当以孝为本,不孝父母而欲学佛成就,断无可能。

也许有人以前不敬父母、公婆,在明白因果事理后,真心希望你们能从孝父母、敬公婆做起,具此善行才有学佛的资格。因为佛教以孝道为本,如果对现前的父母、公婆都不孝敬,怎么会救度天下一切的父母呢?

此复犹如《念住经》云:“从佛法僧虽取少许,亦成重大。若不与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类奉还,盗佛法者,即得清净,盗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净,福田重故。若盗食物,当堕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则当生于诸狱间隙,无间近边极黑暗处。”

而且,这也如《正法念住经》所说:从佛法僧三宝处即使只取少量财物,也成为重大黑业。如果不与取佛法僧物,之后仍以同类物奉还,则盗佛物、法物的罪业便能清净。以共同乘的观点,盗僧伽物的罪业乃至未感受果报,不得清净,因为僧伽福田深重的缘故。如果所盗是僧伽食物,则会堕入有情大地狱;如果是非食物的其它物品,则会生在地狱的间隙中,也就是无间地狱附近的近边地狱等极黑暗之处。

以下是案例:

唐朝有个叫僧觉的僧人,早年出家住在空慧寺。寺中财物很多,他曾经多次偷盗。某年他担任职事时,又擅自使用常住的钱,心中毫无惭愧。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脱下衣服,袒露身体,双手像被反绑了一样,大声号叫不停,痛哭流涕。

同寺的僧泰等人发现情况不对,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我现在是活着入地狱的人。有人在空中手持凿子凿我的额头、脑后和背部,这些地方都被凿成孔洞。虚空中有钱穿在一起,百枚一串或千枚一串,有些从额头穿入、从后脑穿出,有些从后脑穿入、从额头穿出,钱出入时,苦不堪言。”当时有人为他忏悔,他就进入昏迷状态。这样被折磨了几天,便气绝身亡。

申二、僧伽田门

《日藏经》中特说:犯戒受用僧物少许,或叶或华或果,当生有情大那落迦,设经长夜而得脱离,复当生于旷野尸林,无手乏足诸旁生类,及无手足盲饿鬼中,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

《日藏经》中特别说到:犯戒者即使只享用僧众的少许财物,比如叶、花、果等,也将受生在有情大地狱中,即使经过长劫而从地狱中脱身,也还要生在风沙大、荒凉无人烟的旷野尸林,转生为无手缺脚的旁生类或无手无脚瞎眼盲残的饿鬼中,历经多年恒时感受痛苦等极大过患。

博朵瓦格西说:“在家人日日造十不善业,不如戒律不清净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过大。”《弥勒狮吼经》说:“宁可一日还俗一百次,戒律不清净的僧人切莫享用信财。”

大成就者唐东加波,曾在莫年格山谷的一块磐石中见到一条大蛇,这条蛇全身上下布满了大如拇指的青蛙,这些青蛙在噬咬着它。尊者向大蛇吐口水加持后,将它超度了。尊者对大众说:“没有功德的僧人如果享用信财、亡财,就会变成这样。”

又说已施僧众苾刍,虽诸华等,自不应用,不应转与诸居家者,诸居家者,不应受用,罪亦极重。

《日藏经》又说:总的已经供养僧众或特别供养比丘、已经决定回向的物质,即使是鲜花等微量物品,自己也不应受用,也不应把供僧之物转给在家人享用,在家人也不应受用僧物,否则罪过极为严重。

这里要特别提醒担任职事的人,如果因果账不清不楚,就会造下严重的罪业而堕入恶趣。比如,本是信众供僧的财物,自己却随意取用,转送给与自己关系亲密的在家人或亲戚受用,就会造下极重恶业。前文讲过五台山人皮鼓的案例,就是职事将常住物转给白衣弟子,为他娶妻置办产业,以此罪业,他死后转为牛身,为寺院耕田做工还债,死后牛皮还要给寺院做鼓来赎罪。因此无论出家在家,在处理常住物时都要极其谨慎,因果上千万不能有丝毫差错。

从自己方面来说,没有受持净戒及闻思修的功德,也不能将信众供养自己的财物过多地转给亲戚朋友。按照因果律衡量,让亲友享用信施,也对他们有害无利。

《大方等大集经·日藏分》中有一段案例:

尔时,世尊对龙说偈:“汝以过去盗因缘,轻戏圣人受是报,至诚听我此实言,即得清凉灭诸苦。”世尊说了谛实语后,就以少量水泄入龙的口中,当时火、虫、脓都灭尽了,龙口变得清凉。

龙说:“大圣如来,我忆起往昔迦叶佛时,自己曾是在家人。有一次在田里耕地时,有位比丘向我乞讨五十钱,我说:‘等稻谷成熟,再给你饭食。’比丘说:‘如果不能给五十钱,愿给十文钱。’我当时生起嗔心,说:‘就算十钱也不给。’这时,比丘心中生起懊恼。后来,我进入寺院房舍、入于树林之下,盗取了现前僧物十庵罗果私自食用。以此因缘,我堕入地狱中受苦,恶业还未消尽,又转生为荒野水泽中的饿龙,常常被诸虫啖食,全身脓血流溢,饥渴苦恼。那位比丘以嗔心恶业因缘转成小毒龙身,生在我的腋下吮吸我的血,热气触身,令我难以忍受。所以,我的体内充满了热的脓血。”

龙又对佛说:“大悲世尊,唯愿慈悯救济我,让我能摆脱冤家毒龙。”

这时,世尊用手舀水,发诚实语说:“往昔,我曾在饥馑的年代发愿做大身有情,身体广长无量,以神通力在虚空中宣告:‘野泽之中有大身虫,名为不嗔,你们可取食它的身肉,免除饥苦。’当时,人、非人等听到声音后都一起前往,竞相食用大身有情的身肉。”

正当佛说此谛实语时,龙腋下的小龙出来了。当时,这两条龙都对佛说:“世尊,我们还有多久才能脱离龙身、解脱罪业?”

佛告诉龙说:“此罪业重大,仅次于五无间罪,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对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对有信心的施主以殷重心布施之物,及花、果、树木、园林等,乃至对资身的饮食、床褥、敷具、汤药等一切所需,私自浪费、使用,或擅自转送给善知识、亲戚或白衣,此罪业的果报超过阿鼻地狱所受的苦报。但是,你们可以受三皈依,皈依三宝之后就可以住在冷水中。”这样三称三皈依后,龙身就安稳地入于水中。这时,世尊为诸龙宣说了以下偈颂:

即前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

即前面《日藏经》所说:宁可用锐利的宝剑割断我的手脚肢体,也不把已供养僧伽的财物转给在家人。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利剑割身只是一世受苦,而转送僧物给在家人,会遭受累劫的灾殃。以下四颂都应如是理解。

“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业。”

宁可用口吞食如烈火般炽热的热铁丸,也不应在僧众中受用僧伽业。

“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取大如须弥山的烈火做为食物,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已供养僧众的财物。

“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用锐利大丳刺穿全身一切支分,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僧众财物。

“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宁可进入火炭充满的房屋中被遍体烧燃,也不以居家之身夜宿于僧众房舍中。(若住在寺院专为居士准备的房屋中,或为常住发心的居士,经开许,夜宿于僧房中,则无罪过。但居士居住在寺院时,不能影响僧众的闻思修行。)

以上引教证说明僧物是极重之境。因为十方僧物属十方僧伽所有,稍有损坏或占用,即向十方僧结罪,果报无量无边,因此处理僧物时务必要谨慎。

法王如意宝讲授《百业经》时,多次强调为僧众做事应注意因果。一次法王说:“你们发心为常住做事的人一定要仔细取舍,人生是很短暂的,虽然只是一念之差,它的果报却是长久的。现在我们当中的活佛堪布,不要认为精通三藏做事很方便,如果不仔细取舍因果,我很担心你们像三藏法师一样将来受报应。”又有一次,法王说:“如果发心者平时不观察自心,一个恶念就会使自己造下极大恶业,摧毁今生和来世的善根。所以,对僧众的财产一定要谨小慎微,必须专款专用,供佛的钱只能用来供佛,供僧的只能供僧,供灯的只能供灯等等,不能挪用,更何况是盗用?不论别人知不知道、见没见到,都应当注意因果,如理取舍。千万不要因为今生的小恶,苦了后世受恶报!”

申三、其中菩萨田门

以下说明菩萨是极具势力的善不善田:

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

僧伽中有小乘僧和菩萨僧,其中,以菩萨僧是极具势力、能引生善不善业果的重境。

换言之,以菩萨为境修习恭敬、供养、承事等善业,将产生极大福德;反之,对菩萨轻慢、诽谤、谩骂等,罪业也无量无边。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中说:假使有人由于内心忿恚而将十方一切有情幽禁在黑暗的牢狱中,又有人以忿恚心背对菩萨而立,说:“我不愿见此暴恶者。”后者与前者所生罪业相比,无量无边。

“又较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嗔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又如有人将南赡部洲一切有情的财物抢劫一空,又有人轻毁任一菩萨,后者与前者所生的罪业相比,无量无边。又如有人将恒河沙数的诸佛塔庙焚毁无余,又有人对胜解大乘的菩萨起损害心,发起嗔恚,嘲讽、批评等,后者与前者所生罪业相比,无量无边。

可见,损害菩萨会造下极深重的罪业。反之,恭敬、承事、供养菩萨,也成为巨大的善业。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中说:假使有恶人将十方无量有情,不论人类、旁生或天人的眼目全部挖去,这时有人以慈心使他们恢复眼目,又如十方有情被恶人关入监狱,有人将他们全数释放,并全部安立在转轮王或梵天的安乐中,以上二者所得福德虽然极多,但如果有人对胜解大乘的菩萨以清净信心瞻视,或由清净信心欢喜瞻视,口中以美语称扬赞叹,以此所生的福德较前二者无量无边。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于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也说:若有人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将其财产抢劫一空,此人罪业固然极大,但若有人对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施予旁生一抟之食,从中障碍,如此所生的罪业相比前者无量无边。

下面是教诫:

故于是处,极应防慎。

由于对境深重,稍有违逆、损害便会造下无量罪业,因此在三宝、上师、菩萨、父母等境前,应当极其谨慎地防护身语意行。

以下是事例:

当年,阿底峡尊者来到西藏,有一位伏藏大师前去拜见尊者。当时,有一位老太太拄着手杖站在尊者住所的门口。伏藏大师的排场很大,他来的时候,眷属们用石头和棍棒驱赶路上的人,老太太躲闪不及,被他们打倒在地。伏藏大师圆寂后,往生铜色吉祥山,但却被一位女子阻拦,不让他进入持明者的行列。他便问:“你是谁?为什么要阻拦我?”女子说:“我是空行母益西措嘉。当年阿底峡尊者到西藏弘扬佛法时,我为了遣除他的违缘而在他的门口守护,你们当时轻蔑我,所以我现在阻拦你。”

所以,圣者化现种种身份游戏世间,在乞丐、屠夫、旁生等中都有大菩萨,出家人中必有大菩萨,因此不能只从外相上评论他人,随意诽谤。佛曾经说:“只有我及如我者,其他人不能衡量他人的相续。”因此,对一切观清净极为重要。以前,萨迦法王根嘎酿波看见很多小喇嘛脱掉法衣,在溪水中耍箭术,萨迦法王说:“各位僧人请穿上法衣,我这个老居士要向你们顶礼了。”像萨迦法王这样的大成就者,都显现不轻小喇嘛的恭敬之行,我们凡夫更要把一切人都视为佛菩萨。今天在世界各地有许多弘扬佛法的大德,对他们应当平等地作清净观,不要执著这是我的上师,那是邪魔外道,也不能听别人诋毁就随声附和。不然会毁坏自他,造下堕地狱的重罪。

从金刚乘来说,自己的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严厉的对境。在密乘十四条根本罪中,将毁谤上师的罪业列为首位。《事师五十颂》说:“身为弟子若故意,轻蔑如是之上师,则已轻侮一切佛,故彼恒时受痛苦。”另外,不能随意评论上师们智慧的深浅、见解的高低、成就的大小等等,否则会毁坏法与人二者。

未二、所依门分四:一、以智愚而有轻重 二、以具戒而有轻重 三、破戒者等之罪业 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申一、以智愚而有轻重

由所依门故力大者,谓如铁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

由所依方面导致业力强大:按照《俱舍论自释》所说,譬如,一颗铁丸体积虽小,但也会沉入水底;若将它打成容器,体积虽大,但也会浮出水面。比喻智者和愚者所造罪业有轻重的差别,即:智者所造罪业虽大,却能从罪业中出离;愚者所造恶业虽小,却会因此而堕落。

以下讲述根据,先讲愚者造恶力重的根据:

【此因相者,《涅槃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

这个根据,《涅槃经》中说:愚痴的人就像苍蝇粘上了口水就不能脱离一样,对微小的罪业也不能脱离。因为愚者对以往所造的罪业心无追悔,未来又不能行持善行,由于覆藏自己的过失,即使先前已有的善业,也会被此覆藏的恶业染污。对愚者而言,由以上这些因缘,使得本来只需在现世中感受轻微异熟的因,却转成极重的地狱之因。

总之,愚者虽造小罪,也成为地狱之因,因为愚者不能发露忏悔、改过自新。

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又好比在少量水中投入一把盐,则很难饮用;或欠他一文金钱而不能偿还,渐渐被人逼迫、捆缚、受诸苦恼。

这是说:愚人造作罪业,不能及时发露忏悔,使得微小恶业也增长成重大;反之,造罪之后能具足四力发露忏悔,重业也将转成轻业。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

又说由于五相,虽然只是能感现世中轻微异熟的业,也能使其在地狱中成熟果报。“五相”为:一、愚痴深重;二、善根微薄;三、恶业尤为深重;四、造罪后不起追悔;五、先前无有善行。

下面讲智者造恶轻微的根据:

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

因此“罪业轻微”是指智者能具足以下条件,即:造罪后,能追悔以往过失;能立誓防护未来不造;能不覆藏罪业,坦诚发露;能勤修善法,对治诸恶。

下面是例证:

世亲菩萨最初出家入于小乘教法,诋毁大乘经。后来,他听到哥哥无著菩萨念《十地经》,深有感触,对自己毁谤大乘经的罪业十分后悔。他当时准备割掉舌头表示忏悔,无著菩萨制止他说:“以前你以舌毁谤大乘,现在以舌赞叹大乘,将功补过,不是很好吗?割掉舌头,不再说话,有什么利益?”世亲菩萨从此精研大乘教义,撰造了一百多部大乘论典,度化了无量众生。

世亲菩萨早年造下的谤法罪,是地狱之因,但他在认识了自己的罪过后,诚心发露忏悔,以菩提心摄持而广造论典,弘扬大乘,以此对治了毁谤大乘的罪业。

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若不如是遵照而修,却妄自矜夸为智者,由轻蔑而明知故犯,则罪业尤为深重。

申二、以具戒而有轻重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

《宝蕴经》也说:“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都入于大乘,拥有转轮王位,他们各自以大海般广大的灯器、须弥般高大的灯炷燃灯供养佛塔,所得福德虽然极为广多,却不如出家菩萨在微小灯烛中涂上油脂,拿着供养佛塔所得福德的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菩提心及福田——佛塔都无差别,所供之物却差别极大,结果供微量物远远超胜了供广大物的福德,显然是由所依身的力量所致。

《大乘庄严经论》云:“应知出家分,无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胜彼无等。”意即,在家身具有诸多散乱、贪嗔等烦恼及痛苦,而出家身具有与此相反的无量功德,如寂静、离欲、无诤、精进等等。因此,具律仪的出家菩萨,其所依身胜过在家菩萨。

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时,显然后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

由以上可知,所依身与造业轻重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无律仪与有律仪相比,有律仪修行殊胜;同为有律仪,具一种律仪、具两种律仪与具三种律仪的所依身,在修行圣道的进趣上,后后比前前更为优胜。

“具一具二具三之身”,有多种解释,比如:“具一”指具别解脱律仪,“具二”指具别解脱律仪和菩萨律仪,“具三”指具别解脱律仪、菩萨律仪和金刚乘律仪;或者,“具一”指具五戒,“具二”指具沙弥戒,“具三”指具比丘戒;或者,“一”指律仪戒,“二”指摄善法戒,“三”指饶益有情戒。总之,所依的律仪越殊胜,修行的功德就越殊胜,修行的进度也越快速。

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

如在家人修持布施等时,若能受持斋戒律仪(如受持八关斋戒)而修,则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在势力大小上有极明显的差别,也就是对同一善行,具戒者所修的善根更为殊胜。

《杂宝藏经》上记载一事:

以前在罽宾国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给当地带来了很大灾难。当时,很多阿罗汉各施神力,都不能逐走恶龙。

后来,祗夜多尊者来到恶龙的住处,弹指三下,对恶龙说:“你立即离开,不要住在这里。”恶龙马上就转移到远处去了。

这些阿罗汉问尊者:“我们都获得了漏尽平等法身,为什么你能驱走恶龙,我们却不能呢?”

尊者答:“我从凡夫时起,直到现在,都精勤地持戒,即使对微小的恶作罪,也像对待四根本罪一样护持。由于戒的威力,我才能逐走恶龙。”

由此可见具戒的力量强大。总之,以净戒为所依,无论修福、超度、驱魔或成就利他事业,都具有很大能力。以金刚乘而言,成就密咒的根本也是戒,如《妙臂请问经》说:“咒本初为戒。”

申三、破戒者等之罪业

《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具十不善,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

“仙幢”,是三世诸佛果位的清净幢相,即袈裟。“仙幢覆身”,指所依为出家比丘身。

《制罚犯戒经》中说:与世间人具足十不善业,在百年中日夜造恶所集的众恶相比,若有比丘毁犯尸罗,而以仙幢覆身,在一日夜中受用信施,后者不善极多。这也是由所依而使罪业力极大。

造业时间,前者是百年,后者是一日夜;造业种类,前者是具足十恶,后者是非法受用信施。两方面都以前者为大,然而后者的罪业却极多,可见是由所依身而使罪业力强大。也就是,破戒者以仙幢覆身,所依的身份重,由此使受用信施的罪业成为极重。

《分辨阿笈摩》亦云:“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通说犯戒及缓学处。

《分辨阿笈摩》也说:“宁可吞食烈焰炽燃、极可怖畏的热铁丸,也不以犯戒之身受用信众供养的食物。”此处通说了犯戒及松缓学处二者。

缓学处:不认真精勤地守护学处,比如虽有戒体,但不闻思修行,也是缓学处。

申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现见实尔。

仲敦巴仁波切曾说:“与依于正法(即出家身)所造的恶业相比,十种不善只是极少量的恶业。”现在看来,的确如此。当然,从反面说,依于正法(即出家身)所起的功德,也成为极多的功德。

以下是案例:

迦叶佛时,有一比丘在前往应供的路上,法衣被树枝挂住。他当时轻视堕罪,以嗔心折断树枝,以此恶业,死后受生为龙。有一棵大翳钵树的树根,深深地扎在它头上,风一吹动,树就摇摆起来,血和脓水大量涌出,使它感受极为剧烈的痛苦。后来,它化身前来拜见释迦佛时,被佛严厉呵责,佛始终没有授记它何时能解脱龙身,只是叫它等弥勒佛出世之后再去请示。翳钵龙感受如此漫长的痛苦,就是由于他以出家身轻毁如来学处。

《毗奈耶经》云:“若于大悲大师教,起轻毁心少违犯,由是而获苦增上,折篱失坏菴末林。现或有于王重禁,违越而未受治罚,非理若违能仁教,如翳钵龙堕旁生。”《宝蕴经》云:“若出家之人,轻视学处,不敬法衣,蓄发留须,涂敷脂粉等,命终之后堕入孤独地狱,彼虽入地狱仍不失僧形,于三衣及钵垫等中烈火炽燃,烧身受苦。”

未三、事物门

由事物门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正行供养,较诸财施财物供养,最为超胜。此是一例,余皆应知。

由事物方面导致业力强大,比如:布施有情中的正法布施和供养佛中的正行供养比财布施和财供养殊胜。这只是一例,其余应类推了知。

《金刚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演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金光明经》中从五个方面对法施和财施作了比较:一、法施能令自他都得利益,财施不然(法施能令施者和受者都得大福,财施能使施者得大福,受者则只得现前小利);二、法施能令众生超出三界,唯以财施不能令出欲界;三、法施能利益法身,财施只长养色身;四、法施增长无穷,财施必有竭尽(财施双方受用都有穷尽,法施则令双方受用无穷);五、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只能伏贪。由于有上述利益的差别,法施胜过财施。

此外,同为法施,又有施小乘法、大乘法、密乘法的差别,而密乘中又分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由于法门利生的功效有差别,法施的功德也就有大小之别,契合根机传讲利益越深的法,功德力就越大。无畏布施中,从恶趣及轮回中救度众生比从牢狱中救出更为殊胜。

除布施外,其它如:别解脱戒、禅定戒、无漏戒中,无漏戒最为殊胜;耐怨害忍、安受苦忍、思择法忍中,思择法忍中的无生法忍最为殊胜;一切精进中,对于闻思修大乘法发起精进最为殊胜。或者造恶方面,一切毁谤中,以毁谤正法、上师最为严重等等。认识了“由事物门故业力强大”的道理之后,在行善方面,应当励力修集最根本、最殊胜的善法。由此能使我们成为主尊、成为最殊胜。

未四、意乐门分二:一、以意乐之大小、强弱、恒促而分析 二、嗔恚尤为严重

申一、以意乐之大小、强弱、恒促而分析

由意乐门故力大者,《宝蕴经》说: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于此诸塔,复经微尘沙数之劫,以一切种可供养事承事供养。若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华,其福极多。如是由其攀缘所得,若有胜劣,及缘自他利益事等意乐差别。

由意乐而使业力强大:如《宝蕴经》所说: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各自建造形量等同须弥山的佛塔,并对此等佛塔,经过微尘数劫,为利益自己而以一切种类可供养的事物,承事供养,与此相比,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花供养,所生的福德更为广多。原因是供养的意乐有差别:一、在攀缘所得上有胜劣的差别,“攀缘所得”就是心缘于果,前者欲求人天善趣或小乘阿罗汉果,后者寻求一切种智;二、有缘自利之事与缘他利之事的差别,前者唯缘自利之事,后者缘他利之事。

认识了意乐是决定业力轻重的因素之后,在行持任何善法时,都应当调整意乐,至少要以造作菩提心摄持而行。

此复由其强盛微弱、恒促等门,应当了知。

此外还要了知,由意乐的强弱、恒促等方面,也致使业力有轻重之别。

下面是案例:

古代,有位女子来到一所寺院,她想作供养却没有资财,就把身上仅有的两文钱供养给了寺院。住持当时亲自为她诵经忏悔祈福。

后来,女子入宫做了贵人。一次,她又带了几千金来庙上舍财,住持只叫徒弟出来为她回向。

贵人问:“以前我仅施两文钱,你就亲自代我忏悔。今天布施几千金,为什么只让徒弟为我回向?”

住持答:“上次布施,钱虽微薄,施心却极虔诚,老僧不亲自来为你忏悔,不足以报谢恩德。此次,布施的钱财虽丰厚,但施心远不如以前真切,所以请人代忏就足够了。”

此女子最初供养的意乐猛利,因此福业力大。后来,做上贵人,供品虽丰厚,但供养的意乐微弱,因此福德反不如以前。

又如福建莆田有位林家老婆婆,乐善好施,经常做粉团布施,凡是有来索求,就立即施舍,毫无厌倦。

有位仙人化为道士,每天早晨都来要六七个粉团。老婆婆天天给他,三年如一日。

仙人知道她布施心很诚,就对她说:“我吃了你三年粉团,应报答你的恩德。你家宅院后有一块地,如果把阴宅安葬在那里,你后代子孙中做官的将有一升麻子那么多。”

老婆婆死后,她的子孙把她安葬在仙人指示的地方。后来,在她第一世子弟中就有九人登第。以后累代显贵。所以福建民间有“无林不开榜”的美谈。

老婆婆布施的意乐长久,三年如一日,使她造集的福业力极大,后世累代子孙都仗她的福德而显贵,她自身所获的福报当然更是巨大。

申二、嗔恚尤为严重

又于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嗔力为大。《入行论》云:“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

恶行方面,若起烦恼心猛利长时,恶业力就非常强大,在种种烦恼中,又以嗔心的业力尤为强大。《入行论》说:往昔千劫来修集的布施、供佛等一切善行,以一次嗔恚就能无余摧坏。

《华严经》中,普贤菩萨说:菩萨过失,莫甚于嗔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齐烧尽。

此复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萨较前尤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互相嗔恚,非戒闻能救,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论》中亦云:“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而且,若嗔恚同梵行道友和菩萨,则比一般嗔恚更为深重。《三摩地王经》说:如果同梵行道友互相嗔恚,此异熟果不是以具戒能救护,不是以闻法能救护,也不是以禅定、居住静处或布施供佛能救护。《入行论》也说:如果有人对如此具德的菩萨发起暴恶之心,佛说此人生起多少恶心,就要在地狱中受多少劫的苦楚。

下面是对同梵行者生嗔而堕落的事例:

往昔,在迦叶佛的教法中,有一位沙弥职事。一天,比丘们对他说:“这里有少量清油炒过的锅粑,你把它放在臼器里用杵捣碎,再给我们。”沙弥当时很忙,就说:“稍等片刻,我再供养。”比丘们却大发雷霆,骂道:“我们如果能接触杵臼的话,应当把你放到臼器里捣碎。”后来,这些比丘全部堕入地狱,变成形状好像杵臼一样的众生。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曾经示现给僧众们看,并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集学论》中引用《毗奈耶经》一段经文说,发起清净信心,以一切支(五体投地)顶礼如来发爪的佛塔,此善根极为广大。随着顶礼者身体覆盖的地方,往下经过八万四千由旬到达金轮,在这中间有多少粒微尘,就会获得此数量一千倍的转轮王位。当时,邬波离问佛:“如此广大的善根,以何种业能使它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佛说:“若有人与同梵行道友互生疮疱,我不见此人更有福德。因为由此能使如此广大的善根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

以密乘来说,入密之后应当守持金刚道友互相慈爱的三昧耶戒,若对金刚道友生起嗔恚、闹矛盾,罪业极为严重。以此原因,法王制定学院的纪律时,着重强调金刚道友之间应团结和合。此外,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严厉的对境。《时轮金刚本续》中说:“密乘弟子对金刚上师生起多少刹那的恶心,必定会堕多少大劫的金刚地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