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殊胜

丁二、令于教授起敬重故开示其法殊胜分四:一、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 三、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殊胜 四、极大罪行自趣消灭殊胜

显示法殊胜中法者,此教授基论,谓菩提道炬。依怙所造,虽有多论,然如根本极圆满者,厥为道炬。具摄经咒所有枢要而开示故,所诠圆满;调心次第为最胜故,易于受持;又以善巧二大车轨二师教授而庄严故,胜出余轨。

“显示正法殊胜”中的“法”,指道次第教授的根本论典——《菩提道炬论》。依怙阿底峡尊者造有许多论典,在印度时撰造了百部显密论典,译成藏文的有《集经论释》等近七十部论,然而,如根本般极为圆满的论典,却是此部《道炬论》。噶当派中流传一种说法:“在南赡部洲找不到一函超过《道炬论》的法教。”

此处说《道炬论》极为圆满,有三个原因:

一、圆满含摄显密经续所有关要而开示故,所诠圆满。

二、调心次第最为殊胜故,易于受持。

三、以善巧二大车轨的二位上师(金洲大师和小柔白克秀)之教授为庄严故,超胜其余法轨。

此论教授殊胜分四:一、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三、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殊胜;四、极大罪行自趣消灭殊胜。

今初

戊一、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分八:一、认定圣教 二、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涵义 三、一切圣教成为一补特伽罗成佛支分顺缘之理由 四、于彼辩答 五、不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过患 六、结论 七、以前代圣者语录对此理引生信解 八、以道次第之窍诀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的殊胜性

己一、认定圣教

圣教者,如《般若灯广释》中云:“言圣教者,谓无倒显示,诸欲证得甘露胜位,若人若天,所应遍知,所应断除,所应现证,所应修行,即薄伽梵所说至言。”谓尽胜者所有善说。

圣教者,如《般若灯论广释》中所说:“所谓圣教,即是无倒显示希欲证得无死甘露胜位的人天众生所应遍知的苦谛、所应断除的集谛、所应现证的灭谛、所应修行的道谛,也即是薄伽梵所说的无上至言。”意思是说,尽世尊所宣一切善说,是为圣教。

希求三乘解脱者所取所舍的因果就是四谛。所舍是杂染法,果是苦,因是集;所取是清净法,果是灭,因是道。一切佛陀圣教,即是为无倒显示染净二重因果。

学人不能片面地认为四谛只是小乘教,深广解释,四谛即是大乘教。《入中论自释》中说:苦、集、道三者摄于世俗谛,灭摄于胜义谛。四谛略说,即是二谛。除二谛外,更无第三谛。如《父子相见经》云:“所谓世俗胜义谛,离此更无第三谛。”既然一切法都统摄在二谛中,而四谛又是二谛的广说,因此可认定圣教是无倒显示四谛的教法。

圣教主要是就教法方面而说,教法是三藏或属于三藏的清净能诠,证法则是三学或属于三学任何一者的善法。其中,主要诠说调伏内心的增上戒学的圣教,为律藏;主要诠说安住修的增上定学的圣教,为经藏;主要诠说观察修的增上慧学的圣教,为论藏。如此也可将圣教认定为无倒显示三学之教。

《宝性论》云:“何者具义相应法,能断三界烦恼语,显示寂静之利益,即是佛说余翻此。”其中列出了佛语契经的四种特征:一、“具义”,此语真实具有甚深、广大之义;二、“相应法”,其能诠的无垢文句与法相应;三、“能断三界烦恼语”,即此语是能断三界一切烦恼的语言;四、“显示寂静之利益”,此语显示了涅槃寂静的利益。具足这四种特征,便是佛陀的真实善说。

该论又云:“何者唯依佛教法,无散乱心而宣说,与得解脱道相应,亦如佛语当顶受。”意思是说,无论何种论典,如果唯一以佛陀圣教义为所诠,造论者是由通达法义、远离希求利养等散乱心而宣说的,果是为了获得无上涅槃,方便是与能得涅槃果的正道相应,则应当一律视为佛语,顶戴受持。

总之,佛陀的所有善说,即是此处所说的圣教。

己二、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涵义

达彼一切悉无违者,谓于此中解了是一补特伽罗成佛之道,此复随其所应,有是道之正体,有是道之支分。

“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意思是说,在这部《道炬论》中,能了达一切圣教都是一个补特伽罗成就佛果的妙道,而且随其各自的体性,有些教是说道的正体,有些教是说道的支分。比如,出离心、菩提心、无二慧是道的正体,其余则是道的支分。

以下列举七例说明圣教在哪些方面看似相违:

经中说:“诸比丘,五蕴即重担,荷重担者,谓补特伽罗。”《饶益指鬘经》云:“于此世间,有二士夫,能坏正法。一者执毕竟空,二者妄执世间有实我。”前者说荷担五蕴重担者为补特伽罗,后者却说执著世间有我能损坏正法,看似相违。

《如来藏经》云:“一切众生相续中,具有常恒、坚固之如来藏。”《涅槃经》也说如来藏常乐我净。《楞伽经》则云:“如来是于三解脱门、涅槃、无生等句义,说名如来藏,为除愚夫于无我之恐怖,由如来藏门显示无分别处、无相境界。现在未来诸菩萨摩诃萨不应执我。”一者说我,另一者说无我;一者说如来藏常恒坚固,另一者说由如来藏门显示无相境界,看似相违。

《频婆娑罗王迎请经》云:“大王,色法有生有灭。”《楞伽经》云:“外境悉非有,心变种种相,似身受用处,故我说唯心。”前者说色有生灭,后者说心外无色,唯心变现,也看似相违。

又,《法华经》说究竟一乘,《解深密经》说究竟三乘;共同小乘、《解深密经》等宣说有实有法,《般若经》说无实有。也看似相违。

又,《三聚经》中说:“以互不相摄的方便与智慧,可以成佛。”《维摩诘经》则说:“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慧未摄方便为系缚,慧摄方便为解脱。”前者说由互不相摄的方便与智慧,能成佛,后者说方便与智慧脱离,即是系缚,也看似相违。

又《念住经》中详说耽著五欲有大过患,《幻化乐生经》则说行持五欲为成佛方便,也看似相违。

以上列举了经中看似相违的文句。然而,并不能以文句有相违,便断定意义也如宝瓶和柱子一样毫无关系,或者如水火般互不相容,原因为:针对同一所化,在其根器未成熟及已成熟等阶段,有方便说和真实说的差别;针对不同所化,随机施教,有对上根者说了义法,对中、下根者说不了义法的差别;又,针对于不同时期、地区,也有说法上的差别。但是有这些差别,并不等于所说的法义彼此相违。

佛教中,无论大、小、显、密何种教法,都是开示一补特伽罗成就菩提的道路,只不过有些说到道的主体,有些则旁说道的支分。这就如同布施中以法布施为主要、而以其他布施为次要,或者六度中以般若度为主要、而以前五度为次要一样。

己三、一切圣教成为一补特伽罗成佛支分顺缘之理由分三:一、为圆满利他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二、为圆满自利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三、摄义

由于二利圆满即是成就佛果,而一切圣教又是圆满自利及利他的顺缘,因此成立一切圣教都是成就佛果的支分顺缘。

庚一、为圆满利他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此中诸菩萨所欲求事者,谓是成办世间义利,亦须遍摄三种种性所化之机,故须学习彼等诸道。如《释菩提心论》云:“如自定欲令,他发决定故,诸智者恒应,善趣无谬误。”《释量》亦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自若未能如实决定,不能宣说开示他故。

此中,已发起菩提心的菩萨所欲之事,即是成办一切有情的暂时、究竟义利。这一希愿并不能流于虚言,因此应当实际去摄受一切三种种性。而要实际做到摄受三种种性,就必须学习教化三种种性之道,也就是,为摄受大乘种性者,须修学大乘道;为摄受声缘种性者,须修学声缘道。如同《释菩提心论》所说:“教导他人时,应当如自己所决定的那样,使他人也发起定解,因此,智者恒时应当无错谬地趣入法义。”《释量论》中也说:“若方便生之因未能在心中显现,则难以为他人宣说。”此处,自己无误通达圣教义,是方便;以此为因,为众生开示,是方便生。

这就像自己还不知道如何煮酥油茶时,就不能教别人一样,自己对三乘妙道没有如实地决定,就不能为三乘种性者无误地开示。比如:摄受声闻种性者,应当传授与他的心相应的声闻乘法,如果自己不通达声闻乘,就无法摄受他作饶益。因此,菩萨必须学习一切道法。

归纳:

欲求圆满地利他,必须普遍地摄受众生;欲求普遍地摄受众生,需要契机传法;欲求契机传法,必须自己先通达三乘道法;欲求通达三乘道法,必须学习三乘道法。由此成立:菩萨为求圆满地利他,必须遍学一切圣教。

比喻:

发心救护世间一切疾苦,就应当摄受一切种类的病人,如果只摄受其中一类,则与发心相违。然而,要做到普遍地摄受一切病人,自己必须通达治疗一切疾病的方法。因此,应当遍学一切医方。

以下引教为证。

了知三乘道者,即是成办菩萨求事所有方便。阿逸多云:“诸欲饶益众生,由道种智成办世间利。”

了知三乘之道,即是成办菩萨所求利他事业的方便。弥勒菩萨在《现观庄严论》中说:“欲求饶益众生的诸菩萨,须由道种智成办有情利益。”

“道种智”:“道”是道法,“种”是种种,“道种”即所有声闻道法、缘觉道法、佛陀道法,广说有无数种能得解脱的道法。“道种智”,即了达种种道法的智慧。

《胜者母》中亦云:“以诸菩萨应当发起一切道,应当了知一切道,谓所有声闻道,所有独觉道,所有佛陀道。如是诸道亦应圆满,亦应成办诸道所作。”

《般若经》中也说:诸菩萨应当在自心中发起一切道,应当了知一切道,即所有的声闻道、所有的独觉道、所有的佛陀道。如是诸道也应当在自己心中圆满其断证功德,也应当成办诸道的所作。

依于上述的正理和圣教,而下结论说:

故有说云,是大乘人故,不应学习劣乘法藏者,是相违因。

因此,若有人说“我们是大乘人的缘故,不应学习低劣声缘乘的法藏”,则是在说一种能立与所立相违的理由。

能立“是大乘人故”,所谓大乘人,即誓欲度脱包括声闻、缘觉种性者在内的一切众生的发菩提心者。所立是“不应学习利益声闻、缘觉种性者的劣等小乘法藏”。显然相违。

庚二、为圆满自利菩萨须学一切圣教

趣入大乘道者,有共、不共二种道。共者即是劣乘藏中所说诸道,此等何因而成应舍,故除少分希求独自寂静乐等不共者外,所余一切,虽诸大乘人亦应修持。故诸菩萨方广藏中,广说三乘,其因相者,亦即此也。

为了圆满自利,修行者应当趣入能成就佛果的大乘之道。而趣入大乘之道,又有共与不共两种,即共于小乘的道和大乘不共之道。所谓共道,是指小乘三藏中所说的皈依、业果、出离心、四谛、十二缘起、别解脱戒等等。既然是共行之道,有什么理由舍弃呢?因此,除了少部分自求寂静安乐等的不共者之外,其余一切道品,即使大乘人也应当修持。因此,在菩萨方广藏中广泛宣说三乘,其理由也在这里。

“除了少分自求寂静安乐等不共者”:比如,菩萨为了利他可开许行持,而小乘戒遮止的行为。

复次正遍觉者,非尽少过圆少分德,是遍断尽一切种过,周遍圆满一切种德,能成办此所有大乘亦灭众过、备起众德,故大乘道遍摄一切余乘所有一切断证德类。是故一切至言,悉皆摄入成佛大乘道支分中。

这一段是由果推因,成立一切圣教都摄入大乘道的支分中,也就是由果圆满,推出因必定圆满,果一定观待因的缘故。

所谓“自利圆满”,即是成就无上菩提。无上菩提的体性是断尽一切种类的过失(非仅断少分),圆满一切种类的功德(非仅圆少许)。由果是断证圆满的体性,可决定其因——能成办此果的大乘道也需灭除一切过失,引生一切功德。因此,在大乘道中含摄有其他乘所有断证功德的种类。由此便成立,对三乘种性者开示断证的一切佛语,都可以摄归在成佛大乘道的支分(部分)中。

以能仁言,无其弗能尽一过失,或令发生一功德故,又彼一切,大乘亦无不成办故。

这一句列出了两个理由:一、佛语中没有不能断除一过、或令发生一德的章句;二、所有一切断证的品类,大乘无不需要成办。因此,一切佛语都可归摄在成佛大乘道的部分当中。为寻求自利圆满,菩萨应当遍学三乘。

庚三、摄义

所谓“一切圣教都是一补特伽罗成佛的支分(部分)顺缘”,有两方面的理由:一、利他方面,三乘法藏是成办利他的所有方便,为了求得利他圆满,菩萨应当遍学三乘。二、自利方面,欲求获得断证圆满的无上菩提,应当断一切过、证一切德,一切断证的品类又全部都摄在大乘道中,而一切佛语都具有离过生德的功能,因此都摄归为成佛大乘道的部分顺缘。

己四、于彼辩答

设作是云:“若入波罗密多大乘,虽须劣乘法藏所说诸道,然于趣入金刚乘者,度彼岸乘所有诸道非为共同,道不顺故。”

如果说:虽然趣入波罗蜜多大乘,必须具足下乘法藏中所说的出离心、因果见等道,但是对于趣入金刚乘者而言,波罗蜜多乘诸道并非共道,道不随顺故。

这是把金刚乘和波罗蜜多乘视为互不相同的道,理由是“两种道不随顺”。以下就破斥“道不相顺”的观点。

此极非理,以度彼岸道之体性,悉皆摄入,意乐谓于菩提发心,行谓修学六到彼岸,是则一切定应习近。如《胜金刚顶》云:“纵为活命故,不应舍觉心。”又云:“六度彼岸行,毕竟不应舍。”又余咒教,宣说非一。

所谓“波罗蜜多乘诸道不随顺金刚乘道”的说法,极不合理。实际上,波罗蜜多乘诸道的体性完全含摄在金刚乘中,并非互不随顺。其原因:波罗蜜多乘的体性大体分为意乐和行为两方面,意乐是对大菩提发起取证之心,行为是修学六度,而这些是金刚乘行者一切时处定应依止的道分。如《胜金刚顶经》所说:“纵为活命,也不应舍弃菩提心。”又说:“毕竟不应舍弃六度之行。”在其它密宗教典中,也多有此类说法。

《曼殊室利根本续》云:“若具三法,咒行圆满。何等为三?谓不弃舍一切有情,守护菩萨净戒,不舍自咒。”(“不舍自咒”,即不舍弃密法。)

《金刚顶经》亦云:“六波罗蜜行,如次应当学,具足有情利,而行菩萨行。”

《金刚幕续》第十二品亦云:“我发最胜菩提心,希有请唤诸有情,正行菩提殊胜行,为利众生愿成佛。”

《三补止续》、《金刚顶经》、《金刚空行续》等密续中亦云:“我发最殊胜,无上菩提心,戒学摄善法,及饶益有情,我于三聚戒,别别坚固持。”

由以上密续教证可知:发菩提心和六度行是金刚乘与波罗蜜多乘的共行之道。不能将这二种乘误解为毫不相关。实际上,并不是抛开波罗蜜多乘而另有一金刚乘,而是在完全含摄波罗蜜多乘的体性上,再加不共方便,才有所谓的金刚乘。因此,“道不随顺”的观点极不应理。

以下继续破斥:

众多趣入无上瑜伽曼陀罗时,亦多说须受共不共二种律仪。共者,即是菩萨律仪。受律仪者,即是受学三聚戒等菩萨学处。除发心已如其誓受学所学处而修学外,虽于波罗密多乘中,亦无余道故。

众多趣入无上瑜伽坛城时,也多有说:须受持共与不共二种律仪。“共”指菩萨律仪。“受共同律仪”,即受学三聚净戒等菩萨学处,此中含摄有一切波罗蜜多乘之道,因为除去发菩提心后誓愿修学所誓受的菩萨学处外,再没有别的波罗蜜多乘的道法。

又《金刚空行》及《三补止》、《金刚顶》中,受阿弥陀三昧耶时,悉作是云:“无余受外密,三乘正妙法。”受咒律仪须誓受故。

又于《金刚空行续》、《三补止续》、《金刚顶经》中,受持阿弥陀佛三昧耶时,也一致说道:“无余受持外、内、密三乘妙法。”由于受取金刚乘律仪时,须誓受菩萨律仪,因此波罗蜜多道的体性全分含摄在金刚乘当中。

由见此等少有开遮不同之分,即执一切犹如寒热遍相违者,是显自智极粗浅耳。

如果见到密乘律仪和菩萨律仪稍有开遮不同,就把二者执为一切部分都像寒热一样相违,显然暴露出自己的智慧极为粗浅。

因此,不能由稍有不同就断定为完全相违。实际上,下根者必须奠定好下下乘的基础,才能趣入甚深密乘。

《喜金刚二观察续后戒律品》云:“最初传长净(居士戒),后授十戒律,于彼讲有部,经部亦复然,其后瑜伽行,再后说中观,密次第皆知,后传喜金刚。”《普巴瞋怒续》亦云:“初授别解脱,传彼声闻法,复授菩萨戒,讲诸中观法,最后果大乘,灌顶传果续。”

虽然在密乘戒中有少许开遮之处,不同于显教大小乘的律仪,但这并没有丝毫相违,因为那些超越的行为只开许具殊胜功德的瑜伽士行持。门朗大师曾依据密续说:“在吃毒不致于中毒时,才可行持密宗行为。”《时轮金刚》中也说:“凡夫不能作瑜伽士的行为,瑜伽士不能作大成就者的行为,大成就者不能作佛陀的行为。”

如果已具有殊胜的成就功德,为了使证悟增上,而行持超越常人的行为,则完全合理。比如,《五灯会元》等禅宗典籍中记载,禅宗二祖慧可大师晚年常去酒店、屠场。有人不理解,二祖说:“我自调心,何关汝事?”又,大成就者布瓦巴常常饮酒,而不会喝醉。他饮用后,酒会从指尖中流出来。汉地大瑜伽士济公禅师也常饮酒吃肉,游戏人间。但这些都是大成就者的行为,凡夫不能行持。如果不以智慧摄持,放荡而行,则只会莽莽荡荡招殃祸。阿里班智达曾说:“无论声缘乘、菩萨乘或金刚乘,都未开许过自相烦恼。”

在密宗《时轮金刚》的二十五条戒中,明确规定不能作五种根本罪:

一、不仅不能杀害微细含生,即使一刹那以损害心损恼也要禁止。

二、禁止以欺骗他人的动机说妄语。

三、禁止盗取旁生以上执为我所的他者财物。

四、禁止依止他人的女人等做邪淫。

五、禁止产生罪业根源的迷醉之酒。

如是唯除少分别缘开遮之外,诸正至言极随顺故,若趣上上三乘五道,必须完具下下乘道功德种类。

如是,除去少部分别缘的开遮之外,佛陀圣言都极相随顺,因此,如果欲求趣入上上三乘五道,则必须具全下下乘道的诸类功德。

波罗密多道者,如《佛母》中云:“所有去来现在佛,共道是此度非余。”是趣佛陀道之栋梁,故不应舍。金刚乘中亦多说此,故是经续二所共道。

波罗蜜多道者,如《般若经》所说:“所有过去、现在、未来诸佛得以成就佛果的共行之道,即是此波罗蜜多,而并非余者。”波罗蜜多之道是往趣佛果之道的栋梁,故不应弃舍。金刚乘中也多有此说,因此是显密二乘的共行之道。

若于其上,更加密咒诸不共道——灌顶、三昧耶律仪、二种次第及其眷属,故能速疾趣至佛陀。若弃共道,是大错谬。

如果在波罗蜜多共道之上,更加密乘种种不共之道——灌顶、三昧耶律仪、生圆次第及其眷属,则能速疾成就佛果。若修学密乘而舍弃波罗蜜多共道,则是极大错谬。

“灌顶”,梵语“阿波肯扎”,“阿波”,义为显现,“肯扎”,义为驱散或注入,合起来为:依靠甚深密咒的灌顶仪轨,能驱散或洗净弟子三门及平等俱的障垢,在其相续中注入或种植能显现智慧的势力,并令成熟四金刚。“三昧耶”,义为誓言,即不违越。“其眷属”,指一些世间神通方面的方便。如果能在波罗蜜多乘的基础上,受持灌顶、三昧耶律仪、修持生圆次第等,便成为速疾成佛的不共方便。

己五、不通达一切圣教无违之过患

若未获得如是知解,于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便谤诸余。特于上乘若得发起一似胜解,如其次第,遂谤弃舍下乘法藏诸度彼岸,即于咒中亦当谤舍下三部等,则当集成极相系属、甚易生起尤重异熟毁谤正法深厚业障。其中根据,至下当说。

如果未能对“一切圣教无违”获得如上认识,则很容易产生舍法过失。也就是,在对一种法获得一分相似决定时,就会毁谤其它法。特别地,如果对上乘金刚乘生起一分相似胜解时,便会毁谤、弃舍下乘法藏(波罗蜜多乘或声缘乘法藏),纵然在密乘中对无上瑜伽部获得一分相似胜解,也会毁谤、弃舍下三部(事、行、瑜伽部)等的法藏,如此则会积集极相系属、极易生起极重异熟的谤法重障。其中根据,下文当说。

己六、结论

是故应当依善依怙,于其一切正言皆是一数取趣成佛支缘所有道理,令起定解。

因此,学人应当依止善知识,对于“一切佛语都是一补特伽罗成佛支分顺缘”的道理引起定解。

引起定解之后,一切三乘法藏都成为自己依止、修习的法类。

诸现能修者即当修习,诸现未能实进止者,亦不应以自未能趣而为因相,即便弃舍。应作是思:“愿于何时于如是等,由趣遮门,现修学耶?”遂于其因,集积资粮,净治罪障,广发正愿。以是不久,渐渐增长智慧能力,于彼一切悉能修学。

问:三乘法藏广大无边,凡夫暂时无力全分修习,这时应如何处理呢?

答:如果是现在能修的道品,那就应当修习。如果现在还不能实际做到进修、遮止,也不应当以自己不能趣入作为理由就轻率舍弃,而应当想:“何时我能对此由趣、遮二门现前修学呢?但愿因缘尽早成熟。”这样就会为了使修习因缘尽早成熟,而积资净障、广发正愿。由此不久就能逐渐增长智慧能力,对彼一切都能修学。

善巧地运用这一方法,就能避免造下舍法重罪,而且能积集修学的顺缘。比如,学习中观暂时不能相应时,如果想“我再不学中观”,就会由此造下舍法罪。为了避免舍中观法,应当思惟:“空性妙法是成佛的要道,我现在无力受持,但愿早日成熟领悟中观空义的因缘。”由此,为了使因缘尽早成熟,就会积资、净障、发愿、回向,以缘起的力量,不久便有能力修学。

己七、以前代圣者语录对此理引生信解

善知识敦巴仁波卿亦云:“能知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者,谓我师长。”此语即是极大可观察处。

善知识仲敦巴仁波切也说:“能知晓以四方道摄持一切圣教的人,便是我的师长。”这一句便是极大的可观察处。

“四方道”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解释:

一、指三主要道——出离心、菩提心、无二慧和密法。

二、指共下士道、共中士道、不共上士道、止观和密法。

三、指实修、发愿、积资、净障四方面。意思是说,无论对何种圣教,现在能修的,就实际修持;暂时还不能修的,就由发愿、积资、净障,积集能修持的因缘。

四、指经律论三藏和密法,或有部、经部、唯识、中观,或戒、定、慧三学与生圆次第。

以上都是把“四方道”理解为四种道。但并不一定要按这样解释,也可解释为方方面面无有欠缺的完整之道,或方方面面互不相违的圆融之道,或方方面面配合得极好的善巧之道。

己八、以道次第之窍诀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的殊胜性

由是因缘,以此教授能摄经咒一切扼要,于一补特伽罗成佛道中而正引导,故此具足通达一切圣教无违殊胜。

以上以诸正理成立了一切圣教互无相违。那么,怎样才能通达此义呢?依于道次第的窍诀就能真正通达,因为道次第的教授能含摄显密一切关要,而在一个补特伽罗成佛的道路中作正确地引导,因此它具足通达一切圣教彼此无违的殊胜。

也就是说,只要按照道次第的教授闻思修,最终会通达一切圣教都是指示一个补特伽罗成就佛菩提的教言,其中的内容毫无相违。

戊二、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殊胜分十一: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 二、诸大车造论与教授之必要性 三、应弃舍与经论不相应之教授 四、执著经论非教授之过患 五、如何寻求教授之理 六、对此应如何获得无倒了知 七、不了知经论为教授之过失 八、成立经论乃教授之理由 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圣言现为教授的殊胜性 十、舍弃安住修与观察修不可能令圣言现为教授 十一、若显教一切圣言现为教授,则密教诸圣言亦无难现为教授

己一、宣说一切圣言为殊胜教授

一切圣言现为教授者。

本法第二殊胜——一切圣言显现为指示修行的教授。

总之,能办诸欲解脱现时、久远一切利乐之方便者,是即唯有胜者至言。以能开示一切取舍要义、尽离谬误者,独唯佛故。

总之,堪能成办求解脱者暂时、长久一切利乐的方便,唯有胜者佛陀的至言,因为能开示一切取舍要义、远离一切错谬的士夫,唯独是佛陀的缘故。

如是亦如《相续本母》云:“此世间中更无善巧于胜者,遍智正知无余胜性定非余,是故大仙自立契经皆勿乱,坏牟尼轨故彼亦损于正法。”故诸契经及续部宝胜者圣言,是胜教授。

如是也如同《宝性论》所说:“在此世间中,再没有比佛陀更善巧的人了,因为佛陀以一切种智能够无倒了知尽所有的一切所知相以及如所有的殊胜真如,而这决不是其他人所能做到的。因此,对于大仙佛陀自己安立的种种了义、不了义经,不应以分别心臆测,而错乱了义与不了义,若作错乱,则会毁坏佛陀圣教的正轨,由损坏正法,而造下舍法重罪。”由此可知,显密经续中所记载的佛陀圣言都同为殊胜教授。

归纳:

一切圣言都是殊胜的修行教授,因为对于求解脱者而言,能引生一切利乐的方便唯是佛语的缘故。此理由的能立为:已远离一切迷乱、堪能无误开示一切取舍要义的,唯有遍智佛陀。如《宝性论》云:“此世间中更无善巧于胜者,遍智正知无余胜性定非余。”

或者,反过来推理:由佛具有一切种智,故能无误开示一切取舍要义;由佛能无误开示一切取舍要义,故依佛语便能成办一切利乐;由依佛语能成办一切利乐,故佛语是成办利乐的殊胜教授。

己二、诸大车造论与教授之必要性

虽其如是,然因末代诸所化机,若不具足定量释论及善教授,于佛至言自力趣者,密意莫获,故诸大车造诸释论及诸教授。

虽然佛语本是指导修行的殊胜教授,但是末世众生根机陋劣,如果不依靠定量释论和善巧教授,单凭自力趣入佛语,密意难获。因此,诸大车撰造释经密意的论典及诸教授,引导学人趣入。

“释论”,指解释佛经密意的论典。“定量”,即决定之量,堪为准绳。“善教授”,指短时就能使人了解佛经密意的窍诀。

己三、应弃舍与经论不相应之教授

是故若是清净教授,于诸广大经论,须能授予决定信解。若于教授虽多练习,然于广大佛语释论所有义理,不能授予决定信解,或反显示彼不顺道,唯应弃舍。

因此,如果是清净的教授,就必须能使学者对广大经论产生决定的信解。如果对某种教授多次串习之后,还不能对广大佛语及论典的义理得到决定信解,或者反而显示一种与经论义理不相随顺的道,则唯一应当舍弃。

凡是清净的教授,都一定能使学人对经论义理产生定解。如果在长期学习之后,并没有产生这种效果,甚至出现负面结果,那表明只是与经论不相应的教授,理应舍弃。

己四、执著经论非教授之过患

若起是解:诸大经论是讲说法,其中无有可修要旨,别有开示修行心要正义教授。遂于正法,执有别别讲修二法,应知是于无垢经续、无垢释论起大敬重,而作障碍。说彼等中不显内义,唯是开辟广大外解,执为可应轻毁之处,是集诽谤正法业障。

如果这样理解:诸大经论只是讲说的法,并没有可修的要旨,在经论之外,才特别有开示修行心要真实义的教授。由此便对正法执著有彼此无关的讲、修二法。要知道,这是对无垢经、续、论生起大敬重的障碍。而且,如果说:“此等经论中并没有显示实修内义,只是拓广外在知识”,由此执教典为可轻视之处,便是集聚诽谤正法的业障。

比如,认为《俱舍论》、《瑜伽师地论》、《摄大乘论》、《阿毗达磨杂集论》等,只是讲说之法,并非实修之法。或者认为《释量论》只是破除外道邪见的论典,中观论只是破除内外道有实宗邪见的论典,并没有显示修行的心要,只有手中持佛、参禅修观、生圆次第、持名念佛等,才是实修之法。这样,执著讲说的正法与修习的正法彼此毫无关系,会导致对经、续、论典不生敬重,认为所讲的教法不具修行心要,而轻率地舍弃。由此生起“不生敬重”和“集舍法罪”两大过失。

此外要知道,这里只是遣除执著经论仅是讲说之法、并非修行教授的邪见,而不是否认经论之外有修行窍诀,否则就成了无有教外别传的禅宗和密宗的不共窍诀等。

己五、如何寻求教授之理

是故,应须作如是思而寻教授:“诸大经论对于诸欲求解脱者,实是无欺最胜教授,然由自慧微劣等因,唯依是诸教典,不能定知是胜教授,故应依止善士教授,于是等中寻求定解。”莫作是念,起如是执,谓诸经论唯是开辟广博外解,故无心要,诸教授者,开示内义,故是第一。

因此,需要这样思惟来寻求教授:“虽然对求解脱者而言,诸大经论实是无欺的最胜教授,然而,我等由于自身智慧微劣等原因,只依靠此等教典,并不能断定地认识到它是殊胜的教授,因此我等应当依止善知识的教授,在教典中寻求定解。”不能想:经论只是拓广外在知识,因此全无实修的心要,而经论之外的教授开示了修心内义,才是最好的。

“自慧微劣等因”中的“等”字,包含心不稳固、寿命短促、未依止善知识等因素。古人中,有一生念数千遍大乘经,最终依于自力而通达的,然而末世众生,大多心不稳固,不能长时串习、深入,因此很难仅凭自力就通达大乘经的甚深意义。“未亲近善知识”、“寿命短促”等,也是自力不能通达的原因。因此,依止善知识的教授而寻求定解,极为重要。

《辨法法性论》说:“谓于大乘法,说胜解决定。”即是教诫学人:在见道之前,必须依止大乘善知识无颠倒地谛听教授,由此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进一步运用四种道理思惟法义,而引生定解。

按照本论的教导,切不可因为一时还不能通达经论是殊胜教授,就彻底舍弃,而且,正因为自力不能通达,才需要依止师长寻求定解。按照上面所说来想,就不会堕入舍法罪中,而且会积极寻求这方面的定解。这是巧妙的方便,能使学人的心转向善思惟。往好的方面想,就种下好因,由因圆满,将来果就圆满。相反,往恶的方面想,就会往恶的方面发展,造下深重罪业。比如,想“这些经论只是拓广外在知识,我不要学”,以这种想法就会背弃正法,将来不见正法光明。总之,往好的方面思维,当下就是好因缘,将来能得好果报。

己六、对此应如何获得无倒了知

大瑜伽师菩提宝云:“言悟入教授者,非说仅于量如掌许一小函卷而得定解,是说了解一切至言皆是教授。”

大瑜伽师说:所谓悟入教授,并不是说只对手掌般大小的经函获得定解,而是说了解了一切佛语都是教授。

又如大依怙之弟子修宝喇嘛云:“阿底峡之教授,于一座上,身语意三,碎为微尘。今乃了解,一切经论皆是教授。”须如是知。

又如,阿底峡尊者的弟子修宝喇嘛说:“阿底峡的教授,在一座上,身语意碎为微尘,现在才了解一切经论都是修行窍诀。”须要按这样来认识。

所谓“身语意碎为微尘”,可解释为:对道次第,身语意极为精勤地修习,全身心都融在道次第的修行中。或解释为:自己的身心乃至细微之处,都渗透了道次第的修行。如果能这样依止道次第的教授精勤修习,就一定能认识一切经论都是指示修行的教授。

己七、不了知经论为教授之过失

如敦巴仁波卿云:“若曾学得众多法已,更须别求修法轨者,是为错谬。”虽经长时学众多法,然于修轨全未能知,若欲修法,诸更须从余求者,亦是未解如前说义,而成过失。

像仲敦巴仁波切所说:“如果在学了众多法之后,还需要另外求修行方法,这是错误的。”虽然很长时间学了很多教法,但对修行的方法全不知晓,到了想修法时,还需要再从其他地方寻求修法,这也是没有理解“经论本为教授”而造成的过失。

因此,不认识诸大经论本是指示修行的教授,则会产生弃舍经论另求修行教授的过失。

己八、成立经论乃教授之理由

此中圣教,如《俱舍》云:“佛正法有二,以教证为体。”除其教证二圣教外,别无圣教。

此句是显示圣教的体性。何为圣教呢?如同《俱舍论》所说:“佛之正法,以教证为体。”除了教、证二种圣教之外,再没有其它圣教。(教法指三藏十二部,证法指戒定慧三学。)

以下阐明教证二法的关系。

教正法者,谓是抉择受持道理修行正轨。证正法者,谓是如其前抉择时所抉择已,而起修行。故彼二种,成为因果。

“教正法”是指抉择如何在自心中受持佛法的道理,或者抉择修行的正轨。“证正法”是按照先前抉择时所抉择好的法义而发起修行。因此,教正法是因,证正法是果,二者是因果关系。

如跑马时,先示其马所应跑地,既示定已,应向彼跑。若所示地是此跑处,而向余跑者,定成笑事。岂可闻思抉择此事,若修行时修行所余。

比如跑马时,首先指示马应跑的路线,在定好了路线之后,就应当按照所定的路线去跑。如果指示的是这条跑道,而又跑向其它道,则成了可笑之事。同样,不应当在闻思时抉择此事,而到了修行时又修其他。

如是亦如《修次第后编》云:“复次闻及思慧之所通达,即是修慧之所应修,非应修余,如示跑地,而应随跑。”

这也如同《修次第后编》中所说:复次,闻慧及思慧所通达的法义,即是修慧所应修者,而不应当另修其他,如同指示了跑道之后,应当遵循既定的路线去跑。

归纳而言,佛法只有教证两种,教法是抉择修行的正轨,证法是遵循所抉择的法轨而发起修习,由此就能成立:一切经续论教法都是指示修行的教授。

己九、道次第教授具有一切圣言现为教授的殊胜性

如是由此教授,能摄一切经论道之枢要,于从亲近善知识法乃至止观,此一切中诸应舍修者即作舍修,诸应举修者即以择慧而正思择,编为行持次第引导,故一切圣言皆现为教授。

如是,由于这部道次第的教授中能摄集一切经论所开示的道的关要,从亲近善知识开始直到止观的所有法类,应当作舍修(安住修)的就作舍修,应当作观察修的就以拣择智如理思惟抉择,如是编集为修行的次第,逐步引导,因此把一切圣言都显现为教授了。

在安住修和观察修中,本论强调初学者应着重作观察修。这是本论的特点。

己十、舍弃安住修与观察修不可能令圣言现为教授

若不尔者,于非圆满道体一分,离观察慧,虽尽寿修,诸大经论非但不现为真教授,且于彼等见唯开辟博大外解,而谤舍之。现见诸大经论之中所诠诸义,多分皆须以观察慧而正观择。此复修时若弃舍者,则于彼等何能发生定解,见为最胜教授。此等若非最胜教授,谁能获得较造此等尤为殊胜教授论师。

若不如此作安住修与观察修,而仅仅对非圆满道体的一分,离观察慧而修,那么即使终生修习,不但不能把诸大经论显现为真实教授,反而会妄见此等经论只是拓广外在知识,而毁谤、舍弃。实际上,现量可见,诸大经论中所诠释的诸义,大部分都要以观察慧如理观察抉择。如果在修时舍弃了观察修,那么对彼等义理怎么能产生定解,而见为最胜教授呢?如果佛的契经和龙树等的论典都不是最胜教授,那又有谁能造出比这些更殊胜的教授呢?谁又能找到超过佛陀、弥勒、龙树的论师呢?

观察修的重要性:比如,欲求对三宝生起信心,就应当从多方面观察三宝的功德,观察得越多、越深,信心就越增长。反之,不作观察,只是含糊地说一句“反正三宝有功德”,这样安住不思惟,对自心的转变就起不到大的作用。

己十一、若显教一切圣言现为教授,则密教诸圣言亦无难现为教授

如是若能将其深广契经及释现为教授,则其甚深续部及论诸大教典,亦无少劳现为教授,则能发起执持彼等为胜教授所有定解,能尽遮遣妄执彼等非实教授背弃正法诸邪分别,罄无所余。

如是如果能将深广的佛经及释经密意的论典显现为教授,那么接下来,对甚深的密宗续部及论典,也不必勤苦就能现为教授。由此则能生起执持彼等经、续、论典为殊胜教授的定解,无余遮遣妄执教典不是真实教授而背弃正法的邪分别。

戊三、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殊胜分三:一、不依道次第则不获胜者密意之理 二、依道次第易获之理 三、道次第之教授具有易获胜者密意的殊胜性

己一、不依道次第则不获胜者密意之理

易于获得胜者密意者。

此为本法所具的第三殊胜——易于获得佛陀的密意。

“胜者密意”,指菩提心及具殊胜方便的空性,或者指甚深、广大、密乘一切部分圆满的道。

至言及论诸大教典,虽是第一最胜教授,然初发业未曾惯修补特伽罗,若不依止善士教授,直趣彼等,难获密意。设能获得,亦必观待长久时期极大勤劳。

虽然佛菩萨的经论教典是最好的教授,但对还没有习惯于修习的初学者来说,如果不依止善知识的教授,而直接趣入彼等,则很难获得密意。即使能获得,也要观待长久极大的勤劳。

比如,初学修理电器,虽有详细的维修手册,写明了修理方法,但没有人指点,也很难掌握要领。即使能掌握,也一定经过长时间的摸索和实践。如果换一个方式,最开始就向行家请教,得到直接指点(这种指点就是教授),依靠指点就容易获得密意、掌握要领。

因此,虽然诸大教典是最殊胜的教授,但对劣根者而言,不依止善知识的教授,也不能现前它的殊胜。如同富含营养的食物,对没有吸收能力的婴儿来说,也不成为殊胜。

己二、依道次第易获之理

若能依止尊长教授,则易通达。

若能依止善知识的道次第教授,则易于通达佛菩萨教典的密意。

己三、道次第之教授具有易获胜者密意的殊胜性

以此教授,能速授与决定解了经论扼要,其中道理于各时中兹当广说。

以此道次第的教授,能速疾使学人决定解了经论的扼要,因此具有易获佛陀密意的殊胜性。其中的道理,将在下文各章节中详细阐明。

戊四、极大罪行自趣消灭殊胜分三:一、谤法之因由 二、谤法之过患 三、道次第之教授具有令极大恶行自行消灭的殊胜性

己一、谤法之因由

极大恶行自行消灭者。如《白莲华》及《谛者品》宣说,一切佛语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

极大恶行自行消灭者,如同《法华经》及《谛者品》所说,一切佛语或直接或间接,都是开示成就佛果的方便。

“极大恶行”,是指毁谤正法。道次第的教授具有能通达一切圣教无违及一切圣言现为教授的殊胜,如果能对此由闻思修而获得定解,谤法恶行就会自趋息灭。换句话说,如果了达三乘圣教都是成就佛果的方便,而且,一切佛语都是指示修行的教授,就会明白:一切圣法,下至一四句偈,都是从佛陀的智慧和慈悲中流露的度生成佛的方便,由此谤法恶行将自然消失。

论中“实”和“权”是一对。“权”是暂时使用的方便,“实”是究竟真实。在某一阶段中,针对某种根机,暂时使用的方便法,叫做“权”;究竟不变的真实法,称为“实”。《止观》云:“权谓权谋,暂用还废;实谓实录,究竟旨归。”

比如一个小孩常说眼前有鬼,始终摆脱不了幻觉。如果直接说“没有鬼”,暂时起不到作用。不如使用权宜之计,对他说:“鬼暗中保护你,他很善良。”由此让他转成好的念头,他的心就会平静下来。这时,再说:“根本没有鬼,只是幻觉。”就是真实说。以此可理解“权实”的涵义。

以下按照《法华经》和《谛者品》经文,根据宗大师的《密宗道次第广论》,解释“佛语不论权实,都是开示成佛方便”的涵义。(《法华经》的经文译自藏文本佛经。)

《法华经》云:“令解佛智故,佛设此方便,终不于汝等,说汝能成佛。(为令众生悟解佛的智慧,佛便施设此种方便,终不对汝等说:汝能成佛。)”此中要了知,救护必须观待时节因缘,在因缘尚未成熟时,需要隐而不说。

此经又云:“令解佛智故,一佛出世间,一乘无二乘,佛不用小乘。自觉所住道,谓佛力禅定,解脱及自在,于彼立有情。”佛陀出现于世,唯一是欲令众生证得佛所得的智慧,因此佛所说的种种道,唯一是引导众生成就佛果的方便,绝不会以不能引导至成佛的小乘法而为引导。因此,佛的本怀是欲将一切众生都安立在自己所安住的十力等地位中。

以上从正面阐明了三乘佛语都是开示成佛的方便。下面再从反面成立:

“证净菩提已,若我于小乘,安立一众生,则悭过非善。实惟有一乘,无二亦无三,除佛于世间,方便说多乘。”意思是说,佛自身证得了大菩提,如果把任一众生安立在终不能入于佛地的小乘法中,佛则有吝法之过。因为究竟只是一佛乘,小乘种性者也必定可以成佛,在已经了知怎样引导他趣入佛地的方便时,却仍然秘而不说,则犯吝法之过。然而,佛绝不可能吝法。因此,佛针对小乘种性者所说的法,决定是引导其入于佛地的方便。

《谛者品》中也明显地说到:“曼殊室利!如来若为一类有情宣说大乘,为他一类说独觉乘,为余一类说声闻乘,是则如来心非清净心、非平等心、有耽著法、大悲偏党、异想过失,我亦于法而成悭吝。曼殊室利!我为有情宣说彼彼诸法,如是一切皆为令得一切种智,趣向菩提,临入大乘,成办一切种智,至于一极,故我非有异乘安立。”由这段经文可知,佛陀的本怀是欲将一切众生都安立于究竟的佛果中。因此,佛所宣说的三乘教法,都是令众生趣入一佛乘的善巧方便。

问:《大乘庄严经论》中说:“虽恒处地狱,不障大菩提。若起自利心,是大菩提障。”论中明显说到发小乘心是大菩提的障碍,怎能说是成佛的方便呢?

答:比如一个有钱人打算去北京,如果他发心坐拖拉机去,则是一大障碍。因为坐飞机只需要两小时就能到达,而坐拖拉机则需要一个月,浪费了大量时间。同样,菩萨堕地狱并不障碍成就大菩提,而菩萨发小乘心堕入小乘道,则极大延缓了成佛的时间,应是成就大菩提的障碍。又比如,一个穷人买不起昂贵的机票,乘汽车很合适,虽然速度缓慢,也终究会到达北京。同样,对小乘种性者宣说小乘法,也是接引他成佛的方便。

又比如,一个患者心力强、体质好,对他施以开刀等猛法,便能速疾痊愈。如果不开刀而改用缓慢的保守疗法,就会推延时间,成为障碍。另一个病人心力脆弱,宁可不治病,也不愿受开刀的苦。针对他,不开刀而以吃药缓慢治疗,则很合适。

总之,《大乘庄严经论》此颂的意思是说,菩萨如果发小乘心,则成就佛道费时久远。相比之下,菩萨堕入地狱尚不至于耽误这样长的时间。因此,菩萨入小乘法是成佛的障碍。而对小乘种性者宣说小乘法,却是成佛的方便。

《谛者品》又说:“譬如大海,由诸异门,众水流注,如是三乘一切法水,亦皆流注如来大海。”意思是说,如同千万江河经由不同的河道同归大海,一切三乘法水也最终共同流入如来大海。因此,一切佛语,不论真实说、方便说、直接说、间接说,都是针对时机引导众生入于佛地的方便。

《法华经·方便品》云:“舍利弗,过去诸佛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诸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舍利弗,未来诸佛当出于世,亦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舍利弗,现在十方无量百千万亿佛土中,诸佛世尊多所饶益安乐众生,是诸佛亦以无量无数方便,种种因缘、譬喻、言辞而为众生演说诸法,是法皆为一佛乘故。是诸众生从佛闻法,究竟皆得一切种智。”这段经文总的是说,过去、现在、未来诸佛,都是由无量无数的方便,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为众生演说种种妙法,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佛乘。各类种性的众生听佛说法,最终都获得一切种智。

又云:“舍利弗,我今亦复如是,知诸众生有种种欲,深心所著,随其本性,以种种因缘、譬喻、言辞方便力而为说法。舍利弗,如此皆为得一佛乘一切种智故。舍利弗,十方世界中尚无二乘,何况有三。”

这是释迦佛表明自己与三世诸佛相同,为了使一切众生皆得成佛,而以方便力说法。由于佛知众生有种种意乐,深心所著,因此就随顺众生本有的根性而宣说三乘道法,随机相应地引导。而这一切都是为了使众生获得一佛乘一切种智。因此,释迦佛的一切权实教法都是引导众生成佛的方便。

以下解释谤法的因由。

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

有一类人由于没有理解“一切佛语都是成佛方便”,而把佛语分为两类,妄执其中的一类是成佛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由此对佛语分判好和坏、应理和非理,以及在大小乘诸多教法中,认为菩萨只应学习此法,不应学习彼法,由此把一类佛语执著为应当舍弃,而造成了谤法。

可见,谤舍正法的因由是妄执佛语中有一类是成佛的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

《遍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室利,毁谤正法,业障细微。曼殊室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若谤法者,由谤法故,是谤如来,是谤僧伽。若作是云:‘此则应理,此非应理’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菩萨宣说,此是为诸声闻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是为诸独觉宣说’是为谤法。若作是言:‘此者非诸菩萨所学’是为谤法。”

此经说到,毁谤正法的业障非常细微,如果对如来所说的圣语,分别善恶及应理、非理,分别此是为声闻宣说,此是为独觉、菩萨宣说,凡此种种,都成为谤法。

执著佛语中的一类是成佛方便,而另一类是成佛障碍;一类善妙、另一类恶劣;一类应理、另一类不应理;一类是为菩萨说、是菩萨应学,另一类是为声缘说、非菩萨应学。诸如此类,都是对本是成佛方便、菩萨本应修学的圣法,毁谤为成佛障碍、菩萨不应修学。

《地藏十轮经·无依行品》中也说:“此有一类,于声闻乘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缘觉乘法及大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复有一类,于缘觉乘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声闻乘法及大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复有一类,于大乘法得微少信,实是愚痴,自谓聪敏,于我所说声闻法、缘觉乘法毁呰诽谤,不听众生受持读诵,下至一颂。如是等人,名为毁谤正法者,亦为违逆三世诸佛,破三世佛一切法藏,焚烧断灭,皆为灰烬。断坏一切八支圣道,挑坏无量众生法眼。”

又,《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虽然诸小乘人并非为求成佛而趣入自道,但是彼诸道法也是引导彼者进趣佛地的方便。”就像儿童读书,虽然没有发起成办大人事业的愿心,但他所学的知识,也是引导他进趣成人事业的方便。

理解了上述意义,就不应当把佛语颠倒执著为有善妙和恶劣二类。但也要辨明,只分别大乘是胜乘、小乘是劣乘,并不是谤法,因为实际上就有这样的差别,如理如实地分辨并不是毁谤。

《密宗道次第广论》中说:“然而,由于所化有胜劣的缘故,方便也有圆不圆满、道也有缓慢速疾等差别是合理的。因此,引入佛地的支分之道(声缘道)与大乘道有所不同。”可见大小乘本有胜劣的差别。

己二、谤法之过患

若毁谤法,其罪极重。《三摩地王》云:“若毁此赡部洲中一切塔,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若杀尽殑伽沙数阿罗汉,若毁谤契经此罪极尤重。”

如果毁谤如来的正法,就会造下极重的罪业。《三摩地王经》说:与毁坏南赡部洲中的一切佛塔相比,毁谤契经的罪业尤极深重;与杀尽恒河沙数的阿罗汉相比,毁谤契经的罪业尤极深重。

《般若八千颂》中也说:“何人若造五无间,不及相似谤正法。”可见,相似的毁谤正法,就已造下超过五无间罪的罪业。

而且,毁谤正法也是往生极乐世界的最大障碍。在阿弥陀佛四十八愿中的第十八愿中说:“设我得佛,十方众生,至心信乐,欲生我国,乃至十念,若不生者,不取正觉。唯除五逆,诽谤正法。”阿弥陀佛的大誓愿海,普能摄受法界有情,如果具足真信切愿,乃至十念必定往生,唯除造作五无间罪和毁谤正法。

在往生的两大障碍中,毁谤正法尤其严重。《往生论注》云:“汝但知五逆罪为重,而不知五逆罪,从无正法生,是故谤正法人其罪最重。”意思是说,造作五无间罪是由于心里没有正法,而谤法是毁坏正法,能使自他众生造作五无间罪等的一切罪行,因此罪业极为深重。人误造了五无间罪,还能由思惟法性而获解脱,但以恶心毁谤如来圣法,岂能得解脱。《宝性论》云:“若由数近恶人故,具有恶心出佛血,杀父杀母杀罗汉,破坏最胜和合僧,若能思惟修法性,此人速疾从此脱,若人恶心谤圣法,此人焉能有解脱。”

按照异熟果和等流果来衡量,毁谤正法的罪业也超过五无间罪。《般若八千颂》云:“其谤法者,舍弃一切三世如来正等觉智,又舍一切种智。是故损毁诸正法,以此业感,于地狱中焚烧俱胝万年也。其后虽从彼地狱中解脱,又转移他方世界之地狱,地狱坏时,又迁往他方世界之地狱而受焚烧之苦。”造五无间罪的罪人,堕在阿鼻地狱中感受苦报,然而在劫尽之时,还能脱离地狱,但造谤法罪的罪人,即使辗转经历百千阿鼻地狱,也难得出离,纵然脱离地狱,还要领受极苦的等流果。《般若八千颂》中说:“复次转生旁生界之阎罗世界,彼等处尽业已,一旦转为人身,然以往昔种种谤法舍法之罪成熟,无论生于何处皆成盲者、粪扫者、劣种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风病、癍病者、驼背者等,或生于不闻三宝名之地。”

又,《眼珠续》云:“浊时众生增盛烦恼及邪见,以嫉妒心舍弃佛法,尤其毁谤密法者,以彼舍法罪,堕入无间地狱、金刚地狱等无边恶道,受大苦楚。”修学净土、禅宗、天台教观等大乘佛法,都能成就佛果,但切不可毁谤密宗,自造地狱业。

当年,弘一大师在演讲中说:“在大乘各宗中,以密宗教法最为高深,修持最为真切,常人未尝穷研,遂轻肆毁谤,至堪痛心。”大师又说:“我于十几年前,仅阅过密宗仪轨,也曾致疑议,后阅《大日经疏》,方知密宗教义高深,因此痛自忏悔。”因此不了解密宗教义,万勿轻易评论。

又,《入大乘论》云:“毁谤大乘法,决定趣恶道,此人受业报,实智之所说。生堕地狱中,大火炽燃身,焚烧甚苦痛,业报罪信尔。”汉地禅宗、净土、华严、天台等法门,都是大乘圆顿妙法,如果修学密宗者对其轻舍、毁谤,也是毁谤大乘,造地狱业。因此,佛弟子应当平等尊重、护持一切佛法,不能取一舍一、赞一谤一,由此才能避免造集谤法重罪。

虽起谤法总有多门,前说此门极为重大,故应励力而断除之。

虽然总的说,有多种途径能引起谤法,但上述“执著佛语中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这一门是极为重大的,因此应当励力断除。

己三、道次第之教授具有令极大恶行自行消灭的殊胜性

此亦若能获得如前定解即能遮除,故其恶行自趣息灭。

而这执著“佛语中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的邪分别,如果能获得上述的定解,就能得以遮除。因此使谤法的恶行自然趣于息灭。

问:所谓“如前定解”是指哪种定解呢?

答:对于“一切圣教彼此无违、一切圣言均为教授”的定解。

这就好比关闭煤气的阀门,就能息灭火焰一样。“火焰”比喻谤法,“阀门”比喻谤法的因由——将佛语颠倒执著为一类是成佛方便、另一类是成佛障碍。修学道次第在获得相应时,就会对一切佛语彼此无违、一切圣言均为教授的道理生起定解,由此就关闭了谤法阀门,令谤法恶行自趋消灭。

此定解者,应由多阅《谛者品》及《妙法白莲花经》而寻求之。

此处交待:应由多阅《谛者品》和《法华经》,而对“一切佛语皆是成佛方便”寻求定解。

在《谛者品》、《法华经》、《胜乐根本续》、《大乘庄严经论》、《宝鬘论》等诸多经论中,都说到了“安住舍心”是避免谤法的一种方便。也就是说,在自己还没有通达法义之时,对不了达的法义切莫轻率评判,由此就不会毁坏自己。

诸余谤法之门,如《摄研经》中,应当了知。

其余谤法的门径,应当按照《摄研经》中所说而了知。

小结:

以上宣说了传法三种初要中的第二关要——开示本法的殊胜之处。其中说到,从阿底峡尊者传来的道次第教授具有通达一切圣教彼此无违、一切圣言现为教授、易于获得胜者密意、极大罪行自趣消灭这四种殊胜。认识了这四种殊胜后,才了解本法的殊胜之处,由此会对道次第教授生起恭敬心和希求心,策发自心趣入修学。

这是佛法教学上的窍诀。就是为了使学人尊重所学的教授,而详细地从多方面讲明本法的功德,由此而引发听者的希求心。这与广告的原理相似,但在发心和所起的作用上则截然不同。

菩萨造论传法纯粹是以利他之心,随顺众生的心理,启发他生起对正法的恭敬心和希求心。这是传法的善巧方便。而且,这也是如理如实地赞叹道次第教授所本具的功德,毫无欺诳。正是由于道次第教授真实具有这四种殊胜,因此越深入地修学,就越能明显地得到验证,这也使得道次第的教授在数百年中兴盛不衰,利益了无数有情。

历代的诸大师都非常重视这四种殊胜。比如,法王如意宝就经常开示这方面的道理。法王曾经说:修行方面,藏地所兴盛的佛法都是大乘法,有些是从见上说,有些是从修上说,有些是从行上说,有些以显教为主,有些以密教为主,有些以第二转法轮为主,有些以第三转法轮为主。实际上,彼此毫无相违,都是圆融一味的。原因是,修学这些法教,都是最初发菩提心,中间修持六度,最后成佛转法轮,普利众生,而且都是从本师释迦牟尼佛传下来的圣教法,因此不可能有相违之处。

法王又在《忠言心之明点》中教诫:“唯闻不能断增益,于佛正法难得信,依靠百般辩讲著,思所生慧置心中。数多佛陀诸法理,唯调众心方便说,莫要耽著诸词句,深要入心复告诫。”法王一向强调闻思应与修行结合。首先要对本为修行教授的教法精勤闻思,力求在自心中引生思慧,而这样闻思教法的目的,是为了依教法实修。诸多的佛法教理都唯一是为调伏自心而方便宣说的,因此,不要耽著在词句上,而应使其甚深的心要入于自心中。

法王在《怀业时语》中说:“切莫偏袒执著各宗派,造下毁坏自他舍法业,修持有缘本尊之法门,净观一切他宗我心语。”也是慈悲教导我们,切勿偏袒执著宗派,取一舍一,造下毁坏自他的舍法罪。修行人应当一心修持自己有缘的本尊法门,对其他宗派的法门则一律应观清净。


总之,诸佛菩萨的经续论典都是宣说引导众生成佛的方便,彼此毫无相违。而作为佛弟子,应当全分皈依佛所说的显、密、大、小诸乘圣法。如果只皈依一部分佛法,而舍弃另一部分,则明显违背了皈依戒。

其次,汉藏佛教诸宗的修行者,都是修学佛陀圣法,都能解脱成佛。因此,对诸宗所修学的圣法及其弘扬者和修行者,都应当平等地恭敬、皈依、护持。众生有种种根机、种种意乐,度众生的法门也就有种种差别。对于佛所传授的度生妙法,不但不能毁谤,还应当发愿无余通达,以此而普度一切众生。

自己修行的方面,应当对道的体性、次第及决定数量这三方面,符合佛的密意而真实通达。之后,无误地趣入所修法门,依止上师,修持有缘本尊。此外,对于任何佛教宗派都应当观清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