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结轨理

戊三、于完结时共作轨理

于完结时共作轨理者,由讲闻法所获众善,应以猛利欲心回向现时、究竟诸希愿处。

讲法结束时,法师与弟子共作回向。“所回向”是传讲及听闻正法所得的众多善根。“回向处”是现前与究竟的种种希愿处。“回向心”是猛利的希欲心。

回向是能使善根获得转变的善巧方便。也就是,通过回向,能使所集的善根转变为广大无尽。《慧海请问经》说:如同一滴水融入大海,直至大海没有干枯,这滴水终无穷尽。如是,善根回向大菩提之后,乃至未证菩提之间,此善根终无穷尽。

“猛利欲心”:“猛”是勇猛,“利”是明利。“欲”的体相,如《成唯识论》所说:“于所乐境,希望为性。”就是对所愿乐的境界希求。此处说的回向心,即是对现前及究竟诸善果的希欲心。“欲心猛利”是回向的关键。每次回向时,都要提起猛利欲心,使善根转为无限广大;没有猛利希欲,只是无心地念念,则难转变善根。

以下宣说讲闻达到扼要(到位)的利益。

若以是轨讲闻正法者,虽仅一座,亦定能生如经所说所有胜利。

如果能遵照上述的轨则讲闻正法,即使只讲闻一座,也一定能产生如经中所说的殊胜利益。

莲花生大士说:闭关九年,不如转一次法轮功德大。

若讲闻法至扼要故,依是因缘,则昔所集于法法师不恭敬等一切业障,悉能清净,诸新集积亦截其流。又讲闻轨至于要故,所讲教授于相续上亦成饶益。

如果讲闻达到扼要,依此因缘,往昔所造集的对法和法师不恭敬等的一切业障,都能得以清净,并能截断此种罪业的相续,而不复新造。又因为讲闻正轨达到扼要,所讲的教授在讲者和听者的相续上也成为饶益。

总之,先贤由见此故,遂皆于此而起慎重,特则今此教授,昔诸尊重殷重尤极。

总之,先贤由于见到遵循这一正轨讲闻极有利益,因此对此讲闻轨则都很慎重。特别是对上文所说的“如何讲闻的教授”,昔日师长尤极殷重。

“殷重”,是指对讲闻轨理的教授认真地执行。

现见此即极大教授,谓见极多由于此事未获定解,心未转故,任说几许深广正法,如天成魔,即彼正法而反成其烦恼助伴。

现量可见,这是极重大的教授。意即,见到很多人都由于对此事未得定解,心未转变,因此无论讲多少深广的正法,都如同天尊变成魔王,正法反而成为引生烦恼的助伴。

比如,学人对闻法的轨理未生定解,或在闻法之前不思惟闻法利益,对法和法师不发起恭敬承事;或在闻法期间没有远离三过,又不具足六想;或结束时不如法地回向。由于闻法的意乐和加行不符合正轨,导致闻法多年,法义全不入心,反而成为烦恼的助伴。塔波仁波切说:“若不如法而行持,正法反成恶趣因。”《华严经》云:“牛饮水成乳,蛇饮水成毒。”

如果不在自身上改正闻法不纯正的意乐和行为,则终究得不到闻法的利益。如果能遵循上述讲闻正轨而切实地执行,那么下至讲闻一座法,也能生起不可思议的功德。阿难曾经问佛:“行持何种善法功德最大?”佛答:“一人传讲,一人听闻,功德最大。”

是故如云“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故此讲闻入道之理,诸具慧者应当励力,凡讲闻时,下至应令具足一分讲教授前第一加行,即是此故。恐其此等文词浩繁,总略摄其诸珍要者,广于余处应当了知。

是故,如同常言所说“初一若错,错至十五”,因此对这一讲闻入道之理,具慧者应当励力实行。“凡讲闻时,至少要具足一分传讲教授之前的第一加行”,就是这个原因。这里恐怕文词浩繁,只是总体上略摄诸精要义。详细应阅读其它教典而求得了知。

“初一若错乃至十五”,显示了凡事开端的重要。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反之,初一若错,就会错至十五,陷在恶性循环中拔不出来。初学者最初应当着重修习闻法的意乐与加行,做好了这一步,才可以谈后后的成就。如果连起码的闻法规矩都不知道,或者知道了不去实行,那么由学法的意乐和行为下劣,终不能得任何成就。

法王曾经开示说:“上等修行人在听到海螺声时,会立即提醒自己:‘为了利益尽虚空界的有情,我要发菩提心,听闻正法。’下等修行人,至少要在上师开讲之前劝发菩提心的时候,发起菩提心。”法王规定:传法之前,须念诵供养偈和《普贤行愿品》的七支部分。每天念诵时,不间断三千数量的五供,就是要求在闻法之前先作供养。之后,诵发心仪轨发菩提心,又念诵自在祈祷文,祈祷佛法在十方世界兴盛广大。传法结束,诵《普贤行愿品》后文,回向讲闻善根。都是使学人安住闻法正轨中。


教授先导,已宣说讫。

“教授先导”至此已宣说完毕。

“教授先导”:教授最开始的引导,即初中三要——开示造者殊胜、法殊胜及如何讲闻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