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

(二、显示学习智慧方便一分不能成佛)

第二者。如是欲求成佛犹非满足,应须进趣成佛方便。又此方便须无错谬,于错谬道任何励力终不生果,如欲构乳而扯牛角。若虽不错,然不圆满,纵多励力亦不生果,犹如种子及水土等,随缺一缘亦不生芽。故如《修次中篇》云:“若于错因殷重修习,虽极长时终不能获所欲得果,譬如从角而构牛乳。若不修行一切因者,亦不生果,如种子等随缺一缘,亦不发生芽等果故。故欲得果,当依无错一切因缘。”若尔,何为圆满无错因缘耶?如《毗卢遮那现证菩提经》云:“秘密主,一切种智者,从大悲根本生,从菩提心因生,以诸方便而至究竟。”其中大悲如前已说,菩提心者谓世俗、胜义二菩提心,方便者谓施等圆满,是莲花戒大师所说。

支那堪布等于如此道颠倒分别,有作是云:“凡是分别,况恶分别,即善分别亦能系缚生死,其所得果不出生死。金索、绳索皆是系缚,黑白二云俱障虚空,黑白狗咬皆生痛苦,是故惟有无分别住是成佛道。其施戒等,为未能修如是了义愚夫而说,若已获得如是了义更修彼行,如王为农、得象求迹。”和尚于此引八十种赞叹无分别经根据成立。

此说一切方便之品,皆非真实成佛之道,毁谤世俗,破佛教之心藏,破观察慧思择无我真实义故,故亦远离胜义道理。任何胜进终惟摄于奢摩他品。于此住心执为胜道,是倒见中最下品者。莲花戒大菩萨以净教理已善破除,弘扬如来所爱善道。然由圣教将近隐没,能以了义无垢教理判决正道圆满扼要诸善士夫亦尽灭亡,又诸有情多是薄福,虽于正法略有信仰,然其慧力最极羸劣,故现仍有轻毁行品持戒等事,于修道时弃舍此等,宛如和尚所教而修。又有一类除毁谤方便而外,见解道理许和尚说而为善哉。又有余者弃舍观慧全不思惟,意许和尚修法为善。

此等之道,全未接近修空方所。纵许修空,然若说云“已得无倒空性之义、无谬修习有修证者,惟当修空,不当更修世俗行品,或说行品不须执为中心多门修习”,亦与一切圣教相违,惟是违越正理之道。

以诸大乘人所应成办,是为无住大般涅槃。其能不住生死者,是由觉悟真实义慧,依胜义道次甚深之道,智慧资粮智慧支分之所成办故。不住寂静般涅槃者,是由了悟尽所有慧,俗谛道次广大之道,福德资粮方便支分之所成办故。如《秘密不可思议经》云:“智慧资粮者,谓能断除一切烦恼;福德资粮者,谓能长养一切有情。世尊,以是因缘,菩萨摩诃萨当勤修习福智资粮。”《圣虚空库经》云:“由慧智故,而能遍舍一切烦恼;由方便智故,而能不舍一切有情。”《圣解深密经》云:“我终不说一向弃背利益众生事者,一向弃背发起诸行所作者,能得无上正等菩提。”《无垢称经》云:“何为菩萨系缚解脱?若无方便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方便趣向三有,是为解脱。若无智慧摄取三有,是为菩萨系缚,若以智慧趣向三有,是为解脱。方便未摄慧为系缚,方便所摄慧为解脱;慧所未摄方便为缚,慧摄方便是为解脱。”如是广说。是故欲得佛果,于修道时须依方便、智慧二分,离则不成。《伽耶经》云:“诸菩萨道略有二种。何等为二?谓方便、智慧。”《祥胜初品》云:“般若波罗蜜多者是母,善巧方便者是父。”《迦叶请问经》云:“迦叶,譬如大臣所保国王,则能成办一切所作。如是菩萨所有智慧,若由方便之所摄持,能作一切诸佛事业。”

故当修习完具施等一切方便、具一切种最胜空性,仅以单空,于大乘道全无进趣。《宝顶经》云:“应披慈甲住大悲处,引发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而修静虑。何等名为具一切种最胜空性耶?谓不离布施,不离持戒,不离忍辱,不离精进,不离静虑,不离智慧,不离方便。”如经广说。《上续论》中释此义云:“此诸能画者,谓施戒忍等。具一切种胜,空性为王像。”谓如有一善能画首不善画余,有知画手不知余等,集多画师画一王像,若缺一师亦不圆满。国王像者譬如空性,诸画师者譬如施等,施等方便若有缺少,则同缺头残手等像。

又若执谓惟应修空余不应修,世尊亲为敌者而善破斥。谓若果尔,则菩萨时多劫行施、护尸罗等,悉成坏慧、未解了义。《摄研经》云:“弥勒,若诸菩萨为欲成办正等菩提,修行六种波罗蜜多,然诸愚人作如是说‘菩萨惟应修学般若波罗蜜多,何须诸余波罗蜜多’,此是思惟破坏诸余波罗蜜多。无能胜,此作何思?前为迦希王时,为救鸽故自肉施鹰,岂慧坏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弥勒,我昔修行菩萨行时,修集六种波罗蜜多相应善根,是诸善根有损我耶?弥勒白言:不也,世尊。世尊告曰:无能胜,汝亦曾于六十劫中正修布施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尸罗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忍辱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精进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静虑波罗蜜多,六十劫中正修般若波罗蜜多。彼诸愚人作如是说‘惟以一法而证菩提,谓以空法’,此等未能清净诸行。”故若说云“有空解者不须励力修方便分”,是谤大师昔本生事为是未解了义之时。

设作是念:由种种门修施等行,是未获得坚固空解,若有空解即此便足。

是大邪见。此若是实,则已获得无分别智、证胜义谛大地菩萨,及诸特于无分别智获得自在八地菩萨不须修行,然此非理。

《十地经》说:“于十地中,虽各各地于施等行别别增上,然于余行非不修行。”故一一地中说皆修六度或修十度,此等经义,无能胜尊、龙猛、无著皆如是释,定不可作余义解故。

特八地位灭尽一切烦恼、安住寂灭一切戏论胜义之时,诸佛于彼作是劝云:“惟此空解,不能成佛,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故。当观我身及智、土等此无量德,我之力等汝亦非有,故当精进。又当思惟,未能静寂诸有情类种种烦恼之所逼恼,亦复不应弃舍此忍。”尚须修学菩萨诸行,得少三昧便生喜足,弃舍余德,诚为智者所轻笑处。如《十地经》云:“佛子,若有菩萨安住菩萨此不动地,诸佛世尊于此安住法门之流、发宿愿力,为令善修如来智慧,作是教言:善男子,善哉善哉,当随证悟一切佛法,此虽亦是胜义法忍,然汝尚无我之十力及无畏等圆满佛法。为遍求此圆满佛法故,当发精进,亦不应舍此法忍门。善男子,汝虽得此静寂解脱,当思此诸异生凡夫未能静寂,起种种惑,种种损恼。又善男子,当念宿愿、饶益有情、不可思议智慧之门。又善男子,此乃诸法法性,随诸如来出不出世,然此法界恒常安住。谓一切法空性,一切法不可得性,非以此故差别如来,一切声闻、独觉亦皆得此无分别法性。又善男子,当观我身无有限量——无量智慧、无量佛土、无量成办智、无量光明轮、无量清净音声,汝亦当如是修。”《十地经》又说:“譬如大船入大海已,顺风所吹一日进程,未入海前励力牵行,纵经百年亦不能进。如是已至八地不待策励,须臾进趣一切智道,若未得入此地之前,纵经亿劫励力修道,亦不能办。”故若唱言有速疾道,不须修学菩萨行者,是自诳自。

设谓非说不须施等,然即于此无所思中完具施等,不着所施、能施、施物,具无缘施,如是余度亦悉具足,经中亦说一一度中摄六六故。

若仅由此便为完足,则诸外道心一境性奢摩他中,亦当具足一切波罗蜜多,于住定时亦无如是执著故。特如前说声闻、独觉于诸法性无分别时,应成大乘,具足一切菩萨行故。若因经说一一度中摄六六度,便以为足,若尔供献曼陀罗中“具牛粪水即是施”等文,亦说具六,惟应修此。故见摄行、方便摄慧者,譬如慈母丧失爱子,忧恼所逼,与诸余人言说等时,任起何心,忧恼势力虽未暂舍,然非一切心皆是忧心。如是解空性慧若势猛利,则于布施、礼拜、旋绕、念诵等时,缘此诸心虽非空解,然与空解势力俱转,实无相违。如初修时,若菩提心猛势为先,入空定时,其菩提心虽非现有,此力摄持亦无相违。故于如此名无缘施,若全无舍心则不能施,如是于余亦当了知。方便、智慧不离之理,当知亦尔。

又经宣说福资粮果,为生死中身及受用、长寿等事,亦莫误解。若离智慧善权方便,虽则如是,若由此摄持,亦是解脱一切智因。如《宝鬘论》云:“大王总色身,从福资粮生。”教证无边。又汝有时说一切恶行、一切烦恼恶趣之因,皆能变为成佛之因,有时又说施戒等善增上生因是生死因,非菩提因,应当令心正住而说。

又如经说:“著施等六,是为魔业。”《三蕴经》说:“堕所缘故而行布施,由戒胜取守护戒等,如是一切皆悉忏悔。”《梵问经》云:“尽其所有一切观择,皆是分别。无分别者,即是菩提。”

于此等义亦莫误解。初经义者,谓于二我颠倒执著,所起施等未清净故,说为魔业,非说施等皆是魔业。若不尔者,六度俱说静虑、般若,亦当许为是诸魔业。

第二经义,亦于颠倒执着所起未清净者作如是说,非说不应修习施等。若不尔者,说堕所缘而行布施,则不须说堕所缘故,理应总云行施当悔,然未作如是说故。《修次下编》如是回答,理最切要。若倒解此,则一切行品皆为补特伽罗或法我相执,许为有相故。

又若舍心念舍此物,及防护心防此恶行,如是等类诸善分别,一切皆是执着三轮法我执者,则诸已得法无我见,于一切种理应断除,如瞋、慢等不应习近。

又诸分别念此为此,一切皆是分别三轮法我执者,则思知识所有功德及思暇满、死没无常、诸恶趣苦、净修皈依、从如此业起如是果、大慈大悲及菩提心、修学行心所有学处,一切皆思“此者为此、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患”而引定解,如于此等增长定解,当是渐增诸法我执,又法无我增长定解,此道定解渐趣微劣,行见二品违如寒热,故于二品全无发生猛利恒常定解之处。

故如果位安立法身为所应得,及立色身为所应得,二无相违,于如是道时,二我相执所缘之事虽微尘许戏论永离引发定解,及于此从此生、此中有此功德过失引发定解,二须无违。

此复依赖因位正见抉择二谛之理。故以教理抉择生死涅槃一切诸法,于自本性无少自性,立胜义量;与因果法各各决定无少紊乱,安立因果名言之量。此二互相,况为能损所损,实互为伴。获此定解,其后乃为证二谛义,始得堕入获得诸佛密意数中。

此理于毗钵舍那时,兹当广说。

第三经义,其经文时正是观择生等之时,故说施等真实无生。言分别者,显其惟是分别假立,非说施等不应习近而应弃舍。

是故乃至未成佛前,于此诸行无不学时,故须学习六度等行。此复现在当由至心励力修行,诸能修者策励而修,暂未能者当为愿境,于能修习此等之因,集聚资粮,净治业障,广发大愿,是则不久当能修行。若不如是行,执自不知及不能行,谓于此等不须学者,自害害他,亦是隐灭圣教因缘,故不应尔。

《集经论》云:“观察无为厌有为善,是为魔业。知菩提道而不寻求波罗蜜多道,是为魔业。”又云:“若诸菩萨离善方便,不应勤修甚深法性。”《不可思议秘密经》云:“善男子,如火从因然,无因则灭,如是从所缘境,心乃炽然,若无所缘,心当息灭。此诸善巧方便菩萨,般若波罗蜜多遍清净故,亦能了知息灭所缘,于诸善根不灭所缘,于诸烦恼不生所缘,安立波罗蜜多所缘,亦善观察空性所缘,于一切有情以大悲心亦观所缘。”此中别说无缘有缘,当善分别。

如是烦恼及执相缚当须缓放,学处之索则当紧束。当坏二罪,不当灭坏诸善所作。学处系缚与执相缚,二事非一;护律缓放与我执缚缓放,二亦不同。

一切种智由多因成,仅一一因非为完足。获妙暇身,本当从其种种门中而取坚实。若说一石惊飞百鸟,修道一分不修余者,当知是遮二资粮门不善恶友。

又大小乘亦是修时学不学习无边资粮。曰少分乘及曰小乘,二是异名,少分义者是一分故。

现在劣果饮食等事,尚须众多因缘成办,而于士夫第一胜利欲修成佛,反计一分而为完足,极不应理,果随因行是诸缘起法性尔故。

《悲华》于此密意说云:“少分成少分,一切成一切。”《如来出现经》云:“若诸如来出现于世,非一因缘。何以故?最胜子,诸如来者要以十亿无量正因乃能成办。何等为十?谓以无量福智资粮圆满正因。”乃至广说。《无垢称经》亦云:“诸友伴,如来身者从百福生,从一切善法生,从无量善道生。”如是广说。龙猛菩萨亦云:“若佛色身因,如世间无量,尔时法身因,如何而可量。”

如是方便、智慧以六波罗蜜多总摄修学者,如前所说,是诸密咒与波罗蜜多二所共同。诸大咒典释诸宫殿及中诸尊,尽其所有,一切皆是内心德时,数数说为六波罗蜜多、三十七菩提分、十六空等圆满波罗蜜多道故。故除少数“补特伽罗差别以诸欲尘为正道等”与波罗蜜多所说略有取舍,当知诸余惟是共学。

若以上说而为种子善思惟已,非一分道,于全分道未获定解,则不能知大乘总道。故具慧者当于此发坚固定解,由多门中渐增大乘种性堪能。

第三,解释学习学处次第分二:一、于总大乘学习道理 二、特于金刚乘学习道理

初中分三:一、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

今初(净修欲学菩萨学处)

律咒二中,若先未受各各律仪,不可听闻所有学处。此不同彼,此诸学处先当善知,净修相续,次乐受者,乃可授予诸律仪故。如《菩萨地》云:“欲受菩萨净戒律仪,先应为说菩萨法藏摩怛履迦,其中所说菩萨学处及犯处相,若慧观察自思择已至心爱乐,非为他劝,非为胜他,当知是名坚固菩萨,堪受菩萨净戒律仪。如受戒法,彼亦应受,亦应授彼。”故先了知诸所学处,为作意境。若于学处至心爱乐,修欲学已,次受律仪则极坚固,是善方便。此及下文二处宣说,文恐太繁,当于后释。

(二、修已受取佛子律仪)

第二者,初当如何正受道理,受已无间于根本罪及恶作罪防护道理,设有毁犯还出道理,《戒品释》中已广抉择。未受律仪,定须先阅,如彼当知。

第三(受已如何学习道理)分三:一、何所学处 二、其中能摄诸学道理 三、于此如何学习次第

今初(何所学处)

若广差别虽无边际,随类略摄,于六度中尽摄菩萨诸应学事,故六度者,摄菩萨道一切扼要大嗢柁南。四摄亦即于其中:摄施易知;爱语者,是依六度教诫所化;利行者,是安立他于所教义;同事者,是自亦同所化行故。又二资粮及三学等,亦摄菩萨一切正道,然如六度所引解了,诸余能摄则不能尔,故以六度为能摄事最为第一。

第二(其中能摄诸学道理)分二:一、正义数量决定 二、兼说次第决定

今初(正义数量决定)

佛薄伽梵略说六度总嗢柁南,最胜绍尊如佛密意而为开解,解释如是重要因相,令发定智,即此数量决定道理。若于此理获胜定解,则执六度修持为胜教授故,当得定解。

其中分六。

观待增上生,数决定者。

谓圆满菩提广大行者,必须转经无量生世。此复进道若无圆满德相之身,如现在身略有少相,纵勤修行实难增进,故须身德一切圆满。

又须具足所受用财、能受用身、同受用伴、凡所作业悉能成办四种圆满。又此盛事亦多变为烦恼之缘,故须不随烦恼力转。此犹非足,尚须对于诸取舍处,能善分辨、无倒进止。若不尔者,犹如竹蕉结子便枯,骡孕自死,即彼盛事而为害故。若有智慧,知是往昔妙业之果,更勤修因令渐增长。若无智慧,受尽先果而不增新,后苦起首。

故于余生感六盛事,非为无因、不平等因,其随顺因定为六度。故于现法,当修当习当多修习六到彼岸,以殊胜因能感如是殊胜果故。此是现前增上生果。身圆满等究竟增上生者,惟佛地有。如《庄严经论》云:“受用身眷作,圆满增上生,恒不随惑转,诸事无颠倒。”

以如是身学菩萨行,菩萨惟有二所作事,谓正引发自利利他,是故观待引发二利,数决定者。

其修利他,先须以财而作饶益。此若损恼有情而施,亦无所济,善遮损他及所依事,利他极大,故须尸罗。若不能忍他作怨害,报一报二,戒难清净,故戒究竟,须耐怨害忍。由不报复,能免众多他所造罪,他若信乐堪令行善,故是最大利他。

自利者,谓以慧力得解脱乐。若心散乱不能得此,故须静虑令心住定,堪能如欲安住所缘。有懈怠者不能生此,故须昼夜发勤精进,无有劳倦。此即彼等一切根本。故修二利,六度决定。如云:“勤行利有情,修舍不害忍,住脱及根本,一切自利行。”此中利他非一切种。言住脱者,心住所缘是静虑行迹,解脱生死是慧行迹。若辨此二,则于寂止不致误为毗钵舍那。如是自许甚深持心,亦仅是此静虑一分,故于六度圆满之体,当求定解。

观待引发圆满一切利他,数决定者。

先以财舍除其匮乏,次于有情不为损恼,且忍怨害,于助他事发起精进而无厌离,依于静虑以神通等引摄其意,若成法器,次依智慧善说断疑,令解脱故,六度决定。如云:“不贪及不害,耐怨事无厌,引摄善说故,利他即自利。”此二颂说修自他利不可不依六度,若于引发自他利理获得定解,则能殷重修习六度。

观待能摄一切大乘,数决定者。

谓已得财位无所贪著,及于未得不希求故,于诸财位能不顾恋;有此则能守护学处,受戒敬戒;依情非情所生众苦,能堪忍故不起厌患;修善所作勇悍无厌;修奢摩他无分别瑜伽;及毗钵舍那无分别瑜伽。以此六事摄尽一切能趣大乘,此由六度次第引发,无须更多。如云:“不乐著受用,极敬二无厌,无分别瑜伽,诸大乘惟此。”由是因缘,欲入大乘弃舍六度,实为相违。

依一切种道或方便,数决定者。

谓于已得境界受用无贪欲道或方便者,谓行惠施,由修能舍离彼贪故。诸未得境为得彼故功用散乱,防护方便,谓持净戒,由能安住苾刍律仪,一切事业边际散乱悉不生故。不舍有情方便,谓能堪忍,不厌怨害一切苦故。增善方便,谓发精进,由发精进善增长故。净障方便,谓后二度,静虑伏惑,般若能净所知障故。故六度决定。如云:“不贪诸境道,余防为得散,不舍有情增,余二能净障。”

又不随已生欲尘散乱,自在转者,谓无贪施。若先未生预遮灭者,则须尸罗防护无义、非义散乱。恶行有情数多易遇,由此因缘退舍利他,能对治者,谓当修习有力堪忍。净善众多长时修作令增长者,要由思惟此胜利等,发起恒常猛利勇进。暂伏烦恼,须修静虑。灭烦恼种及所知障,谓须般若。此于六度,能与最大决定知解。

观待三学,数决定者。

戒学自性即是戒度,此要有施,不顾资财,乃能正受,是戒资粮;既正受已,由他骂不报骂等忍耐守护,忍是眷属。静虑心学,般若慧学,精进遍通三学所摄,故六度决定。如云:“依三学增上,佛正说六度,初学摄前三,后二摄后二,一通三分摄。”如是当以何等胜身、圆满何等自他二利、安住何乘、由具几种方便之相、修行何学,能满能摄如是身、利、大乘、方便及诸学者,当知即是六波罗蜜。总摄菩萨一切修要大嗢柁南,乃至未得广大定解,应当思惟。

又初不令超出生死,其因有二,谓贪资财及著家室。能治此者,谓施及戒。设暂出离,不能究竟而复退堕,其因有二,谓由有情邪行众苦、长修善品而生厌离。能治此者,谓忍及进。以耐众苦及他怨害,经无量时犹如一日,善知修习勇悍之法,若多修练发起忍进,则能对治退堕之因,极为扼要。非但修此菩萨诸行,即现在时修诸善行,于少艰辛忍力薄弱,于所修道无大勇悍,以是因缘初入虽多,然于中间能不退者,实不多见,皆由未修忍辱、精进教授所致。又于中间虽未退转,然有二种失坏之因,谓心散乱不住善缘及坏恶慧。对治此者,谓静虑、般若。佛说散心修念诵等无大义故。若于内明法藏之义无简择慧,虽于粗显取舍之处,亦起错误颠倒行故。此依断除所对治品能治增上,数量决定。

依能成办一切佛法根本扼要,数决定者,谓初四度是定资粮,以此四种能成不散静虑度故;依此因缘若修妙观,则能通达真实义故。

随顺成熟有情增上,数决定者,与前所说第三义同。此是圣者无著所许,如狮贤论师所立而说,对于六度引发定解,最为切要。


(二、兼说次第决定)

第二,兼说次第决定分三。

生起次第者:若能布施,于诸资财不顾不贪,则能受戒;若具尸罗善防恶行,则于怨害而能堪忍;若有忍耐不厌难行,退缘微少,能发精进;若能昼夜发勤精进,能发正定,心于善缘堪能安住;若心定者,乃能如实通达真实。

胜劣次第者,前前微劣,后后殊胜。

粗细次第者:前较后者易转易作,故相粗显;后较前者难转难作,各较自前,故为微细。《庄严经论》云:“依前而生后,安住胜劣故,粗显微细故,说如是次第。”

布施波罗蜜


第三、学此次第分二:一、初于总行学习道理 二、特于后二波罗蜜多学习道理

初中分二:一、学习六度熟自佛法 二、学习四摄熟他有情

初中分六:一、学习布施 二、持戒 三、忍辱 四、精进 五、静虑 六、般若道理

初中分四:一、布施度性 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三、布施差别 四、此等略义

今初(布施度性)

《菩萨地》云:“云何施自性,谓诸菩萨不顾自身一切资具,所有无贪俱生之思,及此所发能舍施物身语二业。”谓善舍思,及此发起身语诸业。

圆满布施波罗蜜多,不待于他舍所施物,捐除众生所有贫穷。若不尔者,现有众多贫乏众生,过去诸佛所行布施,当非究竟。是故身语非为主要,惟心为主。谓自所有身财善根,一切悭执皆悉破除,至心施他。又非惟此,即诸舍报亦施有情,由修此心到极圆满,即满布施波罗蜜多故。如《入行论》云:“若除众生贫,是施到彼岸,现有贫众生,昔佛如何度?一切有及果,心与诸众生,说名为施度,以是施即心。”故修布施波罗蜜多,现无财物可施于他,当由多门引发舍心,渐令增长。

(二、转趣发起布施方便)

第二者。

唯尽破除身财悭吝,犹非布施波罗蜜多,悭是贪分,小乘罗汉并其种子无余断故。故非惟除悭执施障,须由至心发心施他一切所有。此须修习摄持过患、惠施胜利,故当宣说。

《月灯经》云:“此腐烂色身,命亦动无主,如梦如幻化。愚夫由贪此,造极重恶业,而随罪恶转,不智被死乘,当往那洛迦。”此说身不洁净,命常动摇如悬岩水,身命俱是随业自在,无我主宰,观其虚妄犹如梦幻,灭除贪著。贪若未除,则随贪转,造大恶行而往恶趣。《修无边门陀罗尼经》云:“诸有情斗诤,根本为摄持,故于境断爱,断爱得总持。”《集学论》云:“如是我身心,一一刹那灭。若以无常身,垢秽常流注,得常净菩提,岂非获无价?”《本生论》云:“无我易坏无坚身,众苦无恩恒不净,此身若能饶利他,不生欢喜非聪睿。”虽勤守护无坚实身,然定须舍。若思施他能办众多自他义利,未能如是净修其心,当自思择我诚愚痴,故当发心施他身等。

《入行论》云:“舍一切涅槃,我心修灭度,一切终顿舍,施诸有为胜。”《摄波罗蜜多论》云:“资财无常现可见,若能任运起大悲,当知布施极顺理,犹如他物寄自舍。若施由此无恐怖,置于自家生怖畏,无足共他恒须护,若施无此诸过失。由施能生他世乐,不施现法亦生苦,人间诸财如流星,定无不舍诸财物。诸未施财无常灭,由施反成有财库,饶利有情所惠施,诸财无坚亦有实。若能惠施智者赞,此诸愚夫乐集财,摄持终无不离散,由施恒感诸盛事。由舍不起染污执,悭非圣道生烦恼,若施即是道中尊,圣呵余者为恶道。”

随修大小一切善根,至心回向成办有情现前究竟广大利乐而行布施,则由依于一一有情得尔许福,速当圆满福德资粮。如《宝鬘论》云:“如所说福德,假说有色相,尽殑伽沙数,世界难容纳。此是世尊说,正因亦现成,有情界无量,欲利亦复然。”

又能障碍舍心增长、增长悭贪、能令舍心未生不生、已生退失,所有眷属及诸资财,先已有者不应摄持,若他施与亦不应受。《摄波罗蜜多论》云:“由何增长悭吝过,或能不令舍心增?虚诳摄持为障碍,菩萨应当尽断除。若诸能障惠施心,及障真正菩提道,如是财宝或王位,皆非菩萨所应取。”

如是行时,若由悭心贪著资具,应念“能仁舍一切有而证菩提,我亦誓愿随佛学习。我将身财一切善根于有情所先已惠施,若我今者仍贪资财而受用者,如同诸象为日所逼入水洗沐,至干岸已于地滚倒,见土沾身仍下水洗,次复如前”。如是思已,当修无贪。即前论云:“应念诸佛殊胜行,当自立誓思随学,为除贪著摄持故,以善分别观察心。我身已施诸众生,施身果法我亦舍,我若反贪诸外物,如象洗垢非我理。”

如是多思能舍胜利,若能引发广大欢喜,及多思惟摄持过患,若能引发极大怖畏,则能任运生惠施心。如是修习慈悲之心,及善思惟诸佛菩萨传记等后,亦当引发能舍之心。

发起道理者,如《入行论》云:“身及诸受用,三世一切善,为利诸有情,故当无惜施。”谓身受用善根三法为所缘境,思惟惠施一切有情。如是若于一切所有破我所爱,数数修习施他之心,是名菩萨。如《摄波罗蜜多论》云:“此等一切是汝物,于此我无我所慢,数数观察此希有,随行正遍觉功德,谁有此德名菩萨,难思胜士佛所说。”

现在力弱、胜解未熟,意乐将身已施有情,不当真实施彼肉等。然于身命,若不净修能舍意乐,由未修故,后亦不能惠施身命。《集学论》中作如是说。故从现在当修意乐。

《集学论》说:如是至心于有情所,已舍衣食及房舍等,若受用时,当作是念“为利他故受用此等”。若忘此心,爱著自利而受用者,是染违犯。若无爱著,或忘安住缘利一切有情之想,或贪利益余一有情,非染违犯。

于已施他作他物想,为自受用成不与取,若价满足,犯别解脱他胜处罪。此中有说:以是回施一切有情,待一有情价不能满,故无他胜。有余师说:于一一有情皆施全物,前说非理。余者又云:虽已施他,他未摄受,故无他胜。其密意者,谓于人趣至心回施,他亦了知执我有时,作他物想,为自利取,若价满足可成他胜。故说是为他部之义,亦不应理。若谓受用他有情物作利他事,由作是念而受用者,悉无违犯。《集学论》云:“以有主财护有主身,若由是念受用无罪。仆使恒时为主作业,非自有财以为存活。”

设作是念:此诸资具已施有情,他未听许用当有罪。无如是过,即前论云:“譬如有仆善勤主事,主因病等其心狂乱,虽未听许受用无罪。”

现于有情一切不施,以心惠施实为欺诳,故如此修全无坚实。莫生不信,即前论云:“若有一类于如是行诸菩萨前,未见实施而不信解,不应道理。当知舍心最希有故,于此道理有起疑惑,不应道理。”

第三、布施差别有三:一、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

今初(总一切依当如何行)

初中具六殊胜:依殊胜者,依菩提心,由此发起而行布施;物殊胜者,总诸施物无余行施,若于别物而行施时,亦应不忘总施意乐;所为殊胜者,为令一切有情现前安乐、究竟利义而正惠施;善巧方便殊胜者,经说无分别智之所摄持,初发业者,当以通达法无性慧之所摄持;回向殊胜者,回向施善于大菩提;清净殊胜者,灭烦恼障及所知障。此是《摄大乘论》所说。

具足六种波罗蜜多者:如行法施;防止声闻独觉作意,是名持戒;于种智法信行堪忍、忍恕他骂;为令法施倍复增长,发起欲乐,是名精进;心专一趣不杂小乘,回向此善于大菩提,是名静虑;了知能施、所施、受者悉如幻化,是名般若。具足六种,力最强大,此是《八千颂广释》所说。

(二、观待别依所有差别)

第二者,总之经说在家菩萨应修财施,出家菩萨应行法施。《菩萨别解脱经》云:“舍利子,若有在家菩萨,以七珍宝充满殑伽沙数诸佛国土,供养如来应正等觉。舍利子,若有出家菩萨,开示宣说一四句颂,此所生福极多于彼。舍利子,如来未许出家菩萨修诸财施。”《集学论》说:此中密意障碍闻等,谓遮出家特集财宝而行布施。若无妨害自善所作,由宿福力多所获得,当行财施。霞惹瓦云:“我不为汝说施功德,我是宣说摄持过患。”是于出家辛勤追求、集积财宝而行布施,令其净戒多生疮尤不喜之语。

(三、布施自性所有差别分三:一、法施 二、无畏施 三、财施)

施性差别有三。

法施者,谓无颠倒开示正法,如理教诲工巧等明世间无罪事业边际,令受学处。

无畏施者,谓从王、贼等人间怖畏,狮、虎、鲸等非人怖畏,水及火等大种怖畏,救护有情。

财施分二:一、实舍财施 二、唯意乐施

初中分三:一、舍财道理 二、若不能舍当如何行 三、习近对治布施障碍

初中分四:一、惠施何田 二、何心惠施 三、如何行施 四、施何等物

今初(惠施何田)

略有十种:一诸亲友于自有恩,二诸怨敌谓作损害,三中庸者俱无恩怨,四有德者谓具戒等,五有过者谓戒犯等,六劣于己,七与自等,八胜于自,九者富乐,十者贫苦。

(二、何心惠施)

意乐分二。

初当具足何等意乐者。

缘所为事,谓作是念“当依此故圆满无上菩提资粮——布施波罗蜜多”。缘所施物,谓于自物作他物解,所施之物如取寄存,当念“菩萨一切所有于有情所先已施故”。缘行施田,为善知识,谓于来乞未乞诸田,应念“此等满我布施波罗蜜多”。当具如是三种意乐。《摄波罗蜜多论》云:“乞者现前诸佛子,为增菩提资粮故,当于自物住他想,于他应起知识想。”

施一一物,念为如是如是而施,缘所为事意乐,广说如《妙手问经》及《摄波罗蜜多论》,应行了知。

如前所说缘田意乐,于一切境皆应起故,是总意乐。别意乐者,于诸怨害以慈意乐,于诸有苦以悲意乐,于诸有德以喜意乐,于诸有恩以舍意乐,而行惠施。又于诸田当住舍心,行善施果亦当回施乞等有情,特于苦田当住悲愍。如月称云:“施谓离悭贪,于诸器非器,平等心等施,此施施者净,悲施及施果,二俱施来求,此施无悭吝,善士所称赞。”《无量功德赞》云:“若见诸贫劣,众生有求心,无悲希果报,寻余有德器,意坏虽行施,等同诸乞丐,故尊由大悲,布施诸乞者。”

次当断除何等意乐中。

无恶见取意乐者,谓念布施全无果报,及念杀害而行惠施以为正法,或计瑞相吉祥而施,或念惟由布施圆满,便证世间出世离欲,莫如是施。

当无高举意乐者,谓不毁求者,不为胜他,亦不施已而起骄慢,谓我能施余则不尔。《清净业障经》说:“若诸异生行布施时,于诸悭吝便生不信,他发愤恚而堕地狱,故于布施而为障碍。”又说:“守护戒时,毁訾犯戒,令多有情起不信心,他由不信而堕恶趣;住忍等时,毁訾安住此等逆品。故障戒等。”故当如《无量功德赞》说而行,如云:“汝闻慧大时,未尝自赞叹,余少德众生,亦曾高恭敬,自住功德时,取自微恶行。”

当无依止意乐者,谓不望名称而行惠施。

当无怯弱意乐者,谓施前欢喜,施时心净,施后无悔。闻诸菩萨广大施时,莫自轻蔑、恐怖、退弱,增长勇悍。

当无背弃意乐者,谓于亲怨及诸中庸不随朋党,悲心而施。

当无望报意乐者,谓非望他报恩而施,观诸众生缺乏安乐、爱火所烧、无除苦力、本性苦故。

当无希望异熟意乐者,谓不希望后世异熟身财圆满,观一切行悉无坚实,无上菩提有胜利故。非破现前希此诸果,是破惟以三界身财为所欲得。

复次当无邪命意乐,谓念行施为国王等知其能施,而起敬事。不应虑贫而不行施。又于乞者无欺诳心、不喜忿恚、心行散乱。乞者来作种种邪行应无厌患。虽见乞者欺诈等过,无宣布心。从别别施生别别果,深忍而施不为他动。

(三、如何行施)

如何行施分二。不以何等加行而施者,谓:不速与,稽留乃与;令起烦恼,然后乃与;令行非法或违世间道理之业,而后施与;先誓与此,后减少给或给下劣;数恩而与;一时能与而为渐次少少相给;自为国王,夺他妻子而为惠施;逼取父母、奴辈等财而与余者;由能损害他人方便而行惠施;自懒惰住,教他行施;于来求者呵责嗤笑、旁言轻弄、粗言恐吓,而后给与;违越佛制学处而施;不能如有资财而施,长时积集然后顿施。是为应断,故当舍离此等加行。

又诸菩萨见积集施其施有罪,见随得施其施无罪。谓若积集然后顿施,福并无多,及于集时退却众多求资具者,令生嫌恨,后施诸余未求者故。《菩萨地》中所说此等极为重要,谓见集时生长悭等众多烦恼、护等劬劳,障多善行,多于中间发生损失,不能毕竟惠施事故。

当以何等加行而舍者。

谓舒颜平视、含笑先言,随对何田皆应恭敬,亲手、应时,于他无损,耐难行苦而行惠施。此等果者,如《谛者品》云:“由恭敬施,感亲友等而为敬重;由舒手施,感得承事;由应时施,感一切事应时成办。”又云:“不损他施,感得坚固资财;由忍苦施,感知心眷属。”《俱舍论》说:“舒手惠施得广大财。”坚固资财者,如《俱舍释》说:“他于资财不能障难,火等无毁。”

又助他施加行者。

谓若自有可施财物,见有悭吝,曾未少施,应往其家,欢喜安慰,如是告言:“我家现有广大资财,我为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希欲乞者。若有求者与汝会过,莫令空返,可取我财惠施彼等,或是将彼引到我所,我行惠施,当生随喜。”彼财无减,即便欢喜。能如是行,如是令彼渐种能除悭垢种子,由渐修习,自施少财,依下无贪进得中品,依中无贪进得上品。

如是若自亲教、轨范、弟子、助伴是悭贪性,不能惠施,或虽非悭然无资财,与彼资财,令于三宝树修布施,自己不作。由此因缘,自所生福弥更弘多,令余一类调伏烦恼,圆满一类善法乐欲,摄受有情、成熟有情。

如是若自现无资财,应以工巧事业之处集财惠施。或于他所宣正法语,令诸贫者及悭吝者悉乐惠施。或诸求者教往具信富饶之家。躬诣其所,随力随能助其惠施。又于施物择胜妙施,及将所备可施财物圆满惠施。

菩提道次第广论卷十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