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一、显示黑业果(2)

下面看一则恶口受报的事例:

明朝末年,苏州有个姓秦的书生,聪明好学,多才多艺,尤其擅长作诗词。他才思敏捷,可以即刻写成文章。但他个性轻狂刻薄,说话不让人。见人有缺点,就写诗攻击对方,听到某人做事可笑,就写成歌词进行讽刺。

他有位邻居,在男女的事上有失检点。他知道之后,当即写了十首《黄莺儿》的词调笑,内容绘声绘色,写得很露骨。这首词远近流传,因为此事,他多次当街挨打,甚至被人剥开衣服痛打。还有一次因填词成歌,讽刺他人的行为,被人诬告吃官司。

因为宿世习气太坚固,他一直改不过来。到晚年时,他染上了疟疾病。病好不久就精神错乱,常吃自己的粪便,又拿刀割自己的舌头。幸亏被家人发现,及时夺下他的刀。家人没有办法,只好把他关进一间空房子里。他找不到刀,就一点一点嚼自己的舌头,再和着血吐出来,从房间里传出一股难闻的臭气,让人作呕,而秦生自己却一点也没知觉。有一天,他从窗户的缝隙中看见一把劈柴用的斧头,就破窗而出,举斧把自己砍死了。这是恶口业的报应。

秦生的问题出在哪里呢?就是为人刻薄,喜欢恶语中伤他人。他绘声绘色地描述别人的缺点、隐私,以此为乐,这必定招致对方的怨恨,况且他做成诗歌,使他人的恶名广为流传,无形中使自己的福德大为削减。如果人能常常以舌根劝善、宣扬因果、劝发菩提心、劝念佛法僧,口德会越来越好,福德也越来越增上广大。相反,以舌宣扬邪说、传人过恶,也会造下无量罪业。秦生因为前世修善才感得这样好的文才,可惜用错了地方,巧舌成了说恶语的利器处处伤人,结果自嚼舌头,发疯自杀,落得极为悲惨的下场,报应是如此准确。

清代纪晓岚在《阅微草堂笔记》中说,有位侍奉他的小妾讲她祖母很会骂人,后来此祖母没有任何疾病,却忽然舌头烂到喉咙处,不能吃饭、说话,痛得翻来覆去,几天之后便死了。

这位祖母骂人时,以势压人,别人都怕她,而她最后竟坏在这条舌头上。舌根的相与口业关系密切,比如连续三世不妄语,舌头就能覆住面部;而说多了恶口妄语,舌就会萎缩、糜烂。

前面讲到粗恶语的事是能生恚恼的有情。这也提醒我们,如果是对能生起恚恼的境说恶语,就会对他造成伤害。我们说某人的过失或丑闻时,就如同对他的伤口发射利箭,会使他痛苦不堪。所以不能随便说恶语。只有在自己有利益对方的善心,而且对方对自己信任时,才可以指出他的过失。但常人很多时候不是出于善心,而是以烦恼发动口出恶语,那就是恶业。

有这样一则事例,古代太平府有位周某,常爱谈论别人的短处。他和一位书生是好友,书生的妻子美貌有才华,风流放纵,但实际并没有外遇。

有一天,周某和书生一起吃饭,忽然对书生说:“兄长度量真大,为什么受外人欺负却不计较,反而在这里豪饮?”书生惊愕不解。周某说:“尊夫人笑谑放浪不羁,老兄还不知道?”说着挽起袖子,竭尽笑骂诋毁之能事。同桌的人认为他说话荒诞不经,连连罚他喝酒。周某又说大话:“你们都冷眼旁观,我是热心肠,不能做那种想说又不说的庸人之态。”书生气得满脸通红,起身返回自己的家。他的妻子听到此事,愤恨而死。

康熙八年,周某参加省里考试,刚领试卷进入考场,忽然有鬼在卷面上写了“好谈闺阃”四字。他急忙用衣袖擦拭,怎么也擦不掉。于是潦草地写完文章了事。一出考场就吐血而死。

有些人会说:“我性格直爽,有什么说什么。”这也要善加辨别,如果有什么就能说什么,那么普天下的凡夫都有过失,是否能把每个人的过失都揪出来恶骂一遍呢?三界众生都是业障病人,对待病人,是要以慈悲心去为他疗治,而不是恶骂抨击。周某说他是热心肠,不像别人想说而不说,他敢在大庭广众当中随意笑骂,这就像拿着剑肆无忌惮地刺人脸面一样,致使书生心怀忿恨,他的妻子也蒙羞而死。可见话语比刀剑还厉害,一句话就能伤害一个人。他的报应如何呢?当众破人名声,致人死地,导致有鬼将“好谈闺阃”四字写在试卷上,使他颜面丢尽,一出考场便吐血而死。天道好还,骂人者骂己,坏人名誉者坏己名誉,我们千万要慎重。

再看《感应篇汇编》中的几则事例:

梁朝有个叫到溉的人,他的祖父曾经以挑粪为生。后来到溉做了吏部尚书。有一次何敬容请他,他没有答应。何敬容就对人说:“到溉还有一点余臭味,现在就学着一副贵人的架子。”到溉听了,怀恨在心。(何敬容以到溉的种姓过失嘲讽他,堂堂吏部尚书听了是何反应?就是怀恨在心。凡夫心态普遍如此,受了伤害便起报复之心,以恶口而结怨。)

到溉的弟弟到洽有一天问刘孝绰:“我很想买东邻的地,可是地主不让,怎么办?”

刘孝绰说:“只要多装几车粪堆在他家旁边叫他难受,他就搬了。”

到洽听了很愤怒,后来因为此事把刘孝绰害了。

所以,一句恶口就能伤天地和气,酿成一场悲剧。为人处世,不能随意对人冷嘲热讽,这会使人心的怒恨深入骨髓。古人说:“打人莫打膝,道人莫道实。”

明朝汉州有位王生,喜欢指责他人过失。邻居死了儿子,他讥讽说:“你造恶深重,才有这种报应。”不久,他的两个孩子都病死了,邻居反讥他:“你造恶不是更深重吗?”又有一次,他的族兄考试名列四等,王生指责说:“你文章实在写得荒谬,怎么有望优取?”不到一年,他自己考试名列五等,族兄反讥他说:“我想兄弟的文章是不是更荒谬?”

这则事例告诉我们,骂人者常被人骂,责人者常受人责。我们指责别人时,先要看看自己。自己既非完人,就有可被别人指责的地方。既然指责了别人的过失,怎么会不被别人指责呢?所以要谨记:“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又有一位孙文懿公,长得既矮小又丑陋,县令李昭言嘲笑他说:“像你这样的人物,世上能有几个?”这一年,孙文懿公以第三名考中科第。不久,执掌选拔官员的职务。这时,李昭言正好以选人身份等候调遣,孙公笑着说:“没想到你那句话,终于成了好兆头!”李惭愧万分,便辞官回家了。

世事无常,今天坐在上面骂人,明天落下来时怎么办呢?今天有钱有势骂人,明天沦为乞丐,又怎么办呢?换一角度看,你看众生有一处短,却没想到他有九十九处长;你看有一处超过他,却没看到有九十九处不如他。所以,对任何人都不可轻视,要常常觉得自己不如人家,这样就不容易犯指责人的毛病。菩萨显现怒骂之相,是示现威猛相调伏对方,遮止他造恶。但一般人需要把握一个原则,就是自己德行不够、别人又对自己不信任时,不能轻易说对方过失。

佛世时,有一位长者,他的妻子怀孕后,身体臭秽不堪,谁也不愿接近。她满月生下一个孩子,皮包骨头,瘦弱憔悴,极为难看,身上还沾着粪便。

这个孩子长大后,不愿意呆在家中,喜欢吃粪便。父母和亲友都很厌恶,不愿意见他。后来他被逐出家门,流浪在外,以粪便为食。

他这样颠倒反常,也是业力所致。他的前世因缘是这样的:

往昔拘留孙佛时代,他出家做了一所寺院的住持。当时有几个施主供养僧众洗浴,洗浴后,再用香油涂身。僧众中有一位阿罗汉,住持看到他就生起嗔心,恶骂说:“你是出家人,还以香油涂身,这和用人粪涂身有什么差别?”阿罗汉听后,对他心生怜悯,就在他面前示现种种神变。住持当时便忏悔罪业,但以恶口的业力,五百世中身体常常臭秽,谁都不愿意接近他。

在他对阿罗汉说“与人粪涂身有何差别”时,当即就在识田中熏下了黑业习气,业习成熟,就变现为身体臭秽、贪吃粪便的果报。世间万法无不遵循心作心现的规律,口如是说,心如是念,便如是显现,一切都是唯心自现的。

佛世时,王舍城有一位长者,财宝无量。他的妻子怀胎十月将要临产,胎儿却始终不肯出生。不久她又怀身孕,生产之后,先前所怀的胎儿仍然住在右肋部位。像这样,接连生下了九子,先前的胎儿都不肯出生。后来,长者的妻子得重病死去。

亲友们把她的尸体抬到坟场,请来大医师耆婆,剖腹取出来一个小孩。小孩的身体很小,胡须和头发却已经苍白。

他弯腰驼背,边走边环顾四周,开口对亲属们说:“你们要知道,我前世恶口骂僧,今生便在母胎中感受六十年的痛苦。”

亲属们听后,悲哀哭泣,说不出话来。

这时,佛知道老小儿的善根已经成熟,就带领大众来到停尸场,问他:“你是长者比丘吗?”老小儿答:“是。”连问三次,都答是。大众便请问佛此事的宿世因缘。

佛说:“在迦叶佛的时代,有一次,比丘们结夏安居,众僧和合,派一位老比丘做僧众的维那。大众共立制度,在安居期间,只有得道的圣僧才能和大众一起自恣。老维那没有得道,僧众不允许他布萨自恣。他心生恼恨,说:‘我专门管理僧众事务,让你们安心办道,今天还被拒之门外,不允许参与自恣布萨羯磨。’

然后他就开始辱骂僧众。不久被关进了一间屋子。他怒气未消,大声嚷叫:‘我要让你们常关在黑暗中不见光明,就像我今天被关入暗室一样。’

说完,老维那便自杀身亡,堕入地狱,受极大痛苦,直到如今才脱免为人。以宿世恶口余业的力量,还在母亲胎狱中被关闭六十年,暗无天日。”

还有,往昔有一位三藏比丘见某老比丘缓慢进食,就说他像老牛反刍。以此恶业力,他在五百世中转生为牛,后来成为最后有者,生下来长着两个咽喉,反刍食物。

又有一位三藏比丘对其他比丘说:“你们像牧童一样。”结果五百世转为牧童。

又有一位年轻比丘,见老比丘跳过水沟的样子十分滑稽,就随口说:“你刚才的样子像猴子。”结果五百世转为猴子。

又在迦叶佛教法中,有五百僧人给比丘取“断足”、“断臂”等恶名,由此多世之中堕入地狱,并在五百世中被砍断手脚死去。这一世转生为释迦族的五百女子,手脚被琉璃王的军众砍断。

所以,不论取什么恶名,都以业力的增上广大,需要感受五百次的等流果。确实,说什么就变现什么,语业的力量不可思议。

认识了业力无欺变现果报的法则后,就不能肆意乱想、乱说,语业上要谨慎防护,不能嘲讽他人,不能给别人取外号。当年在法王讲授《百业经》时,很多道友都在因果的认识上有很大进步,纷纷发愿不给他人取外号。

庚四、绮语分三:一、何为绮语;二、遣除疑惑;三、引事例说明绮语及其果报。

辛一、何为绮语

绮语。事者,谓能引发无利之义。

绮语的事,是能引发无利益的所诠义。

意乐中三:想者,虽仅说为于彼彼想,然于此中,是即于其所欲说义,彼想而说,此中不须能解境故。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宣说无属乱语。

绮语的意乐有三:

一、“想”,虽然《摄抉择分》中只说到是“于彼彼想”,但此处是指对欲说之义彼想而说,在造作绮语的这里不必要能领解语义的境,因此,绮语的究竟不需要“于境无误想”这一条件。

二、“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何一种。

三、“等起”,是爱乐宣说全无关系的迷乱之语。

加行者,谓发勤勇宣说绮语。

“加行”,是发起勤勇宣说绮语。“发勤勇”,即发起勤作欢喜。

究竟者,谓才说绮语。

“究竟”,才说绮语便已究竟。

此复七事相应,谓若宣说斗讼竞诤,若于外论或梵志咒,以爱乐心受持讽颂,若苦逼语如伤叹等,若戏笑游乐受欲等语,若乐处众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等,若说醉语及颠狂语,若邪命语。

而且,绮语有七种类别,即斗讼竞诤语、诸婆罗门恶咒术语、苦所逼语、戏笑游乐语、处众杂语、颠狂语、邪命语。

一、斗讼竞诤语:宣说斗争、诉讼、竞争的语言。

二、诸婆罗门恶咒术语:对婆罗门等外道论典或梵志咒语,以爱乐心(“爱乐心”此三字是关键)受持讽诵。换言之,对佛法之外能引生无义利的报刊、杂志、书籍、影视、网络论坛、歌曲、新闻等,以爱乐心受持赞美、大声朗读或对他人宣说分别,都是绮语。如果是为显示内外教的胜劣差别,或为观察轮回苦等而宣说,则不属于绮语,因为并非以爱乐心宣说的缘故。

三、苦所逼语:遭受身心诸苦而发出伤心愁叹之语等。

四、戏笑游乐语:戏笑、游乐、受欲等的语言。

五、处众杂语:乐于在大众中宣说王论、臣论、国论、盗贼论等。

六、颠狂语:宣说醉酒之语及颠狂语。

七、邪命语:比如,为求得名闻利养,而在施主面前宣说无意义的语言。

语无系属、无法相应、非义相应者,谓前后语无所连续,若说杂染,若歌笑等,若观舞时而发言词。

“语无系属”,即语言前后不关连。“无法相应”,即说杂染之语,不具正法的内涵。如《瑜伽师地论》所说:“显秽染故,名非有法语。”(显现秽染的缘故,名为“非有法语”,即不具足正法内涵的语言。)“非义相应”,即引发无意义的言语,如:歌舞戏笑等,或观看舞蹈时所发的言词。

前三语过,是否绮语,虽有二家,然此所说,顺于前家。

对于妄语、离间语、粗恶语这三者是否属于绮语,虽然有两家不同的说法,但此处按照前一家所说,判定属于绮语。

以上绮语的事范围非常广泛。凡是不能引生利益的语言,都属于绮语。依此衡量,不具足正法涵义的语言,都是绮语。

辛二、遣除疑惑

有人说:我是一个现代人,难道连自由说话的权利都不能有吗?谈论政治、经济、文艺、体育等的话题也不能随便吗?难道朋友之间不能开开玩笑吗?这些都要控制,学佛真不自由。为什么要这样限制我们呢?

答:如果你在山道上开车,会不会把车限制在车道中行驶呢?会不会因为要自由而不入车道,随心所欲地横冲直撞呢?同样,禁止无意义的话语,是离苦得乐的正道,为什么不愿意趣入?我们的心是作者,舌头是画笔,话题是种种颜料,以什么心说什么话,就会在心上染什么色,也就是会在识田中熏下相应的种子,对自他的身心造成影响。

宋代画家李伯时画马,圆通秀禅师告诫他,念念想马就会堕马身。以此类推,以爱乐心唱靡靡之音的歌曲,谈论世间染污话题,在信口开河之际,就密密麻麻地熏入了生死业种,报在三界。所以求解脱者一定要遮止绮语。

语言对人内心的影响很大,在热衷于谈论某种世间话题时,内心的染污习气会由绮语而源源不断地带出来,心自然就变得散乱、污浊,无法保持安定、清净。所以语言与心的关系极为密切,不能认为随便谈谈不要紧,其实说每句话都会影响到心。

在今天这个迷乱话语满天飞的时代,修行人若不禁止绮语,自心要与圣道相应,非常困难。细心观察就能发现,世人谈论的多是增长贪欲、嗔恚、愚痴的话题,如果对世间法的兴趣浓,在出世间法上的兴趣就会淡;利欲心浓,出离心就会淡;一消一长,大有关系,所以放纵绮语,就难与法相应。

在生活和工作中,有时需要说一些世间话题,这时关键要保持正念,不能让心卷入到迷乱、邪恶的方面。为辨别、分析轮回的现象及体性,而谈论苦、空、无常、无我,这是说佛法,对自他有大利益,而绮语是以爱乐心谈论世间法常、乐、我、净,不但不能对自他引生义利,还将对解脱造成障碍,因此绮语是陷溺轮回之因,不可忽视。

问:为什么在诵咒时要禁语呢?

答:以绮语的作用会使心转入染污,转入无意义,因此如果在像如意宝一般的真言中杂入绮语念诵,则会大大损减功德。以比喻而言,禁语状态中念诵的咒语,句句是黄金,夹杂绮语就像在黄金中夹杂了许多废料,起不到纯金的作用,因此密续中说:“清净与不清净相差一千倍,有无等持相差一万倍。”莲花生大士也说:“夹杂绮语诵一年,不如禁语诵一月。”

辛三、引事例说明绮语及其果报

有些所谓现代派的修行人,自认为是上根利器,不必拘泥细节。他们视放纵为洒脱,将不拘小节当作修行有境界,轻视律仪,恣意妄为。我们看看古代上根人严谨的修行作风:

古代宏智禅师承事丹霞淳禅师。一次,他与一僧征诘公案时,不觉失声大笑。淳禅师责备说:“笑这一声,失去多少好事。你不知‘暂时不在,如同死人’吗?”宏智禅师拜下身去,信服淳禅师的教言。从此,虽在暗室之中,也不敢轻忽。

可见要真实向上,绝不能在语业上有丝毫放纵。一言既出,心即随转,一说绮语,当下便迷乱,失去观照,因此真实用功之人必须戒除绮语。我们观察,常人用语言造的黑业是非常多的,尤其绮语,出口就是。自己的心稍不注意,对世间话题爱乐宣说,就已经造下绮语黑业。所以语言上要严加防范。

宋朝光孝安禅师,住在清泰寺。一天,他在定中见两个僧人靠着栏杆彼此交谈。最初有天神护卫,听他们谈论。过了很久,天神便离开了。不久有恶鬼唾骂,扫除他们的脚印。安禅师出定后询问,得知二僧最初讨论佛法,之后讲一些家常之事,末后谈到财物供养。禅师知道真相后,一生再没有说过世俗之语。

从这则事例看出,对说绮语的人,善神远离,恶鬼轻视。护法神护持的是正法,不会拥护说染污法造作黑业的人。因此,修行人自尊自律,才能得到尊重护持。禅师见说绮语天厌鬼怒,终身断除,由此获得了大成就。

绮语恶业,以现代来说,还包括写无意义的论文、小说、歌词,制作播放能引发贪嗔痴的娱乐、影视节目。总之,传播不能给人带来利益的言论,都是绮语。

《寿康宝鉴》中记载:有位张某,颇有文才,喜欢编小说,印刷后出售。他认为笔下云烟,并不会损伤阴德。一天夜晚,他梦到父亲呵责他说:“你的著作使读者心神荡漾,败坏他人的行为。冥府对此等罪案,惩罚最为严厉。你本来前程远大,寿命绵长,但以此口业福寿都折光了。可惜祖先几代培植的福业,在你手上毁于一旦!你还认为不伤阴德吗?”张某惊醒,心里非常后悔。不久,全家都被淹死。

清道光初年,有位苏城的林阿秀,喜欢唱淫秽歌曲。以此黑业,他的喉咙长出乳鹅,腐烂而死。此案例告诫我们,不能唱靡靡之音的流行歌曲。这是黑业,唱多了,身心都出问题。

明代小说家施耐庵写《水浒传》,淫秽、偷盗、杀人的情节描绘得栩栩如生,后来他家子孙三代都成了哑巴。我们注意到,现代的小说、影视,多是诲淫诲盗,严重污染读者和观众的内心,罪过比杀人还重。杀人只是杀一身、害一世,而这些传媒杀千万身、害千万世。

《寿康宝鉴》附录中有一则事例:

渤海有个叫全如玉的人,虽然贫穷,但对行善勤勉努力,见人行好事,便夸奖鼓舞,始终不厌倦。他竭尽己力抄写善书,教化世人。

一天,他渡海时,船被飓风吹到一座山边。全如玉登上山顶,遥望海天一色,十分畅快。这时忽然有位道人从林中走出,对全说:“世人崇尚虚假,上帝却喜人真诚。你生平劝人行善,又修善书,都是出于真心,不求人知,功德很大。”

全如玉谦虚地说:“不敢当。”

道人又说:“读书的儒生虽有才智,却不为圣贤阐发义理,反而编造淫词艳曲,流害天下万世,此种人堕入地狱,受无量苦,永无出期。你去看看,知道他们的罪过,也就知道你的功德。”

道人拉着全如玉的手,行于云雾中。不久,遥见一所城池,题名“丰都”。守门人长得奇形怪状,见道人到来,都伏地叩头。又来到一所大衙门,门前侍卫林立,见到道人也是拜伏,殿堂题名为“森罗殿”。有位衣冠齐整的阎王出来迎接,对道人以礼相待,极为尊敬。

道人说:“淫词艳曲最能损害人心,阴间必受惩罚,阳间人却浑然不知,依旧造业不止。带他去看个明白,回去转告世人。世人若能回心向道,也是大慈悲。”

于是有两个差役把全如玉带到一处,那里有好几个人,有的受刀砍,有的受犁耕,有的受碓舂,有的受油炸。每次受罪完毕,很快又恢复原形。

全问:“这些是什么人?”

鬼卒答:“是写淫秽小说书籍的人。”

全问:“罪业有尽期吗?”

答:“万劫沉沦,想入蛆虫道尚不可能,哪里有尽期?”

全如玉心中恐惧,想回去。差役就把他带回了森罗殿。

道人和全如玉辞别阎王后,道人仍拉着全如玉的手回到原来的山顶。当时正遇顺风,全如玉告别道人,挂帆乘船而归,逢人便讲述自己的见闻,劝人行善。

凡愚众生遍计的习气深重,常常不自主地随言论而转。如果向大众传播不清净、不如理、无实义的言论,就会引发人们的贪嗔痴,使之趣向恶业,罪过极为深重。传播者必定由此堕入恶趣。

现代人处处鼓吹要“紧跟潮流”,连说话也要赶时髦,但是冷静地用智慧衡量,当今时代见浊、烦恼浊极为增盛,到处充斥着污秽、无意义的语言。话语“紧跟潮流”,实际上是紧跟现代的语恶潮流,损坏自他,毫无利益。因此,要有一双因果正见的眼目,才能不在语言的造作上误入歧途。

己三、意业分三:一、贪欲;二、嗔恚;三、邪见。

庚一、贪欲分三:一、何为贪欲;二、贪欲之究竟;三、以理与事例教诫学人。

辛一、何为贪欲

贪欲。事者,谓属他财产。

贪欲的事,是属于他人的财产。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彼事作彼事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欲令属我。

贪欲的意乐分三:一、想,是对某事物确认无误,比如对一台电脑,知道它是电脑,而不是其它东西;二、烦恼,是贪嗔痴中任何一种;三、等起,是对此事物的占有欲。

加行者,谓于所思义,正发进趣。

贪欲的加行,是对所欲求的事物真实发起进趣。

比如,生起追求心后,一再往所欲方面希求获得,就是贪欲的加行。

辛二、贪欲之究竟分三:一、真实;二、圆满之量;三、非圆满贪欲。

壬一、真实

究竟者,说于彼事,定期属己,谓念其财等愿成我有。

贪欲的究竟,是对彼事决定企图占为己有,也就是心想:愿此财物等归我所有。

壬二、圆满之量

此中贪心圆满,须具五相:

贪心圆满之量,必须具足以下五相:

一、有耽著心,谓于自财所。

一、有耽著心:贪求财物成为己有。

二、有贪婪心,谓乐积财物。

二、有贪婪心:希求财物辗转增长。

三、有饕餮心,谓于属他资财等事,计为华好深生爱味。

三、有饕餮心:对他人所有的资财等事,心中分别此是殊胜美好而深深生起爱恋。

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凡彼所有何当属我。

四、有谋略心:即内心图谋:此等财物如何归属于我。

五、有覆蔽心,谓由贪欲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

五、有覆蔽心:被贪欲覆蔽,自己不觉羞耻,不了知贪欲过患及从贪欲中出离。

在生起前四心时,心中若能认识贪欲的过患,就能止息贪欲发展,而从贪欲中出离。可见,知过患是因,出离是果。

壬三、非圆满贪欲

若此五心,随缺一种,贪欲心相即非圆满。

以上有耽著心等五心,缺少其一,贪欲的心相便不圆满。

《瑜伽师地论》中,于十不善俱说加行。

有人怀疑:贪欲只有意乐,为什么还说加行?答:这是依据《瑜伽师地论》而宣说的,该论中对十不善业都说了加行。

以下举例宣说不圆满贪欲的种种情况:

又非圆满贪欲之理者,谓作是念:云何当能令其家主,成我仆使,如我所欲?

非圆满贪欲之理,即心想:怎样才能使此家主成为我的仆人,称合我的心愿?

唐译《瑜伽师地论》中说,缘家主心想:我如何才能与家主一样,随意使唤奴仆,使他听从我,为我做事。如是希求他人侍奉自己,是对供侍生起贪欲。

又于其妻子等及饮食等诸资身具,亦如是思。

或者心想:他的妻子、儿女、仆人等,或者他的饮食等资身之具,怎样才能归属我呢?这是对摄受等生起贪欲。

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他知我少欲远离、勇猛精进、具足多闻、成施性等?

或者心想:怎样才能让他知道我少欲远离、勇猛精进、具足多闻、乐于布施等呢?“等”字包括“安住正念,寂定聪慧,诸漏永尽,守持戒律”等。如是希求他人赞扬、称颂,是对名誉生起贪欲。

又作是念:云何当能令诸国王及诸商主、四众弟子,供事于我,得衣食等?

或者心想:怎样才能使这些国王、商主或比丘、比丘尼、优婆塞、优婆夷等四众弟子供养承事我,获得衣食等财物?比如遇上一位富翁,心想:如何才能使他每月都供养我。如是希求供养,是对供养生起贪欲。

又作是念,起如是欲,云何令我当生天上,天妙五欲以为游戏,当生猛利、遍入世界,乃至愿生他化自在。

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我生到天界,在天界中以五种妙欲尽情游戏。如何能使我生在自在天、遍入天中,乃至使我生到他化自在天。如是希求升天及享受天界妙欲,是对天界妙欲及殊胜之生生起贪欲。

又于父母、妻子、仆等、同梵行者所有资具,发欲得者,亦是贪欲。

或者心想:如何能让我获得父母、妻子、子女、仆人、朋友、宰官、亲戚、兄弟、同梵行者等所拥有的资产,如是对资具发起欲得之心,是对资产生起贪欲。

辛三、以理与事例教诫学人

学习上述贪欲的业相、贪欲圆满之相,及不圆满贪欲诸相时,如果不能做到反观自心,而只是在字面上记忆谈论,那就与修行无关。上面说过,佛菩萨的圣言都是指示我们修行的教授,如果闻思的是此事,而修行的却是彼事,那就成了闻思与修行脱节,即使听闻也得不到受用。正确的方法是:听受言教后,当即反观自心、修正自心。如此学一分法,就有一分离过增德的效用。比如:这一段说贪欲之相,实际是指示当人内心贪欲的相状。所以应当随法反观自身在哪方面有贪欲,是贪名誉?还是贪利养?或者贪恭敬?贪异性?贪升天?这些要一一检查,如果贪欲很大,则是堕恶趣的前相,应当及时修法遣除,不然后果不堪设想。

学习贪心圆满五相,要从中体会到:业本源于心念,一念微细间不知防范,就会发展成大祸患。因此要学会观照微细一念,所谓“念起即觉,觉之即无”。

比如,对小车、洋房等外物有耽著心,如果不及时对治,习气就会增长,逐渐发展成有贪婪心、有饕餮心、有谋略心、有覆蔽心,习以成性之后,便沦为不知羞耻、不知出离的状态,形成贪结,严重障碍出离。因此,一念心虽小,关系却极大,不及时对治会发展成巨大过患。修行人应在自己起心动念处详加勘察,到底对何人、何物、何法耽著,察见有耽著之心,就立即自责或持咒念佛来转念,不令其相续。

下面看两则案例:

佛世时有一位居士,生前虔诚信奉供养三宝。他临终时,由于妻子伤心痛哭,使他心生悲哀,在依恋不舍中死去。而他的神识并没有离开,在妻子的鼻中化生为一只小虫。

有个道人见妇人哭得伤心,就以好言劝解。这时妇人的眼泪和鼻涕一块流出,虫子也跟着掉落在地。妇人见了,十分羞愧,想用脚踩死虫子。道人急忙说:“不要踩死,它是你丈夫。”妇人说:“我丈夫奉经持戒,精进修法,无人能比,怎么会变成虫子?”道人说:“他临终的时候,你的哭泣让他动了情,所以堕落成小虫。”道人为小虫说法,小虫听法后忏悔,命终升到天界。

案例中的居士一生勤修,临终对妻子生起一念爱染,就堕为小虫,可见贪欲是解脱的大障,不可不除。而要做到不为欲尘所转,必须在生前就锻炼从欲尘中出离,如果只寄望于临终有种种顺缘辅助,这是不保险的。只有靠平时在境界中治心,长久练习,临终才有把握。平时接触色声等欲尘时,要保持高度警觉。一发现心有染著,就立即依一句咒语或佛号,如利剑般斩断情思。若不这样修治,临终一刻,一念情生,就会前功尽弃。

《释迦佛广传》中记载,释迦佛因地时曾是一位名叫桑嘎拉的商主。一次,他带领五百人去海中取宝,误入了铜洲罗刹女的领地,和罗刹女们结婚,生儿育女。后来,他们发现了罗刹女的真相,就一起骑上一匹具有神力的骏马王准备逃跑,这时打扮得美丽妖艳的罗刹女们携带着儿女赶来对商人们高声喊道:“恳请你们能把我们当作家属,我们已经没有任何家人亲戚,只有你们可以作我们的怙主、依投处、无偏亲友。这些是你们所有的饮食、妙衣、住处、珍宝、金银、右旋海螺……,请与我辈女人共享幸福生活。如果你们已经不再需要我们,那也请你们无论如何要把儿女一同带走。”

商人们听后,有些开始生出“我的妻子”的念头,有些想到儿女,有些想起饮食等物,结果这些人全部落马,众罗刹女顷刻就把他们全部吃光,只有桑嘎拉一人无思无念,顺利返回。

这则案例具有很大的启发性,其实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就是罗刹世界。物质异常繁荣,色声欲尘令人眼花缭乱,到处充满了诱惑,只要有钱,就能受用美食、时装、首饰、轿车、豪宅、美女、种种奢侈享受。如果身处在这个欲海中的修行人,对这些看似清净美妙的假相产生了耽著爱染,那就决定个个落马,成为罗刹女吞吃的对象。

这些欲尘从本质来说是虚妄不实的,但我们凡夫无始以来就对五欲有强烈的贪执习气,认为这是恒常、真实、清净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长劫受生在六道中,备受苦恼。欲求解脱的人只有像桑嘎拉那样于欲尘无著无染,一心出离,才有希望。

《贤愚经》中有一则顶生王的因缘:

顶生王由宿世所造的福业力上升到了忉利天,历经三十三代,与帝释平起平坐。在第三十三代帝释王朝时,阿修罗王兴兵攻上天庭,与帝释交战。帝释打不过,只好退兵回入天城。顶生王出来应战,他吹贝角,弹弓箭,阿修罗王当即坠落在地。击败了阿修罗后,顶生王想:“我的力量无人能比,还与帝释平起平坐干什么?不如把他推翻,独霸为快。”他才生此心,当即掉落在天宫的大殿前。在他快死时,天人问他:“如果后世有人问顶生王是如何命终的,应怎样回答?”他说:“应答:‘顶生王是因贪欲而死。’”

看过《贤愚经》的人都知道,顶生王曾统领四大部洲四十亿年,以他的福德力,七天连续降下珍宝雨,后来他逐步发展到四天王天、忉利天,享尽了荣华富贵,但他仍然不知满足,欲独霸天庭,结果坠落而死。我们看到顶生王的贪欲是一级一级发展起来的,本来他享受福报,只是宿世福业成熟所致,不应再有非分企图。而他享福时,耽著利养,不知满足,因此由耽著心发展为贪婪心,想在享受上不断增长;进而又有饕餮心,对帝释的权位势力,心生羡慕;由权力欲膨胀又生起谋略心,想独霸天庭;以贪欲不知羞耻,不知从贪欲中出离,最终贪欲圆满,导致堕落。

贪欲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道,堕入地狱,痛苦极为深重,转生饿鬼道和旁生道时,也是没有衣食,即便是抛弃的粪秽也难以得到,如此在恶趣中历经漫长的痛苦。即使以善业力恢复了人身,仍然贫穷下劣,乞讨也是一无所获,纵然有少许收获也被人剥夺,没有自在享受的福分。

庚二、嗔恚分三:一、何为嗔恚;二、嗔恚之究竟;三、以事例教诫学人。

辛一、何为嗔恚

嗔恚心中,事、想、烦恼,如粗恶语。

嗔恚的事、想、烦恼,如同粗恶语。嗔恚的事,是能引生恚恼的有情。

等起者,乐打等欲,云何令其遭杀、遭缚,若由他缘或自任运耗失财产。

嗔恚的等起,是乐意打骂等的欲,即心想:如何使他遭受杀害、系缚等,或以其它因缘或以他自身自然损失财产。

加行者,即于所思而起加行。

嗔恚的加行,是对所想发起加行。

辛二、嗔恚之究竟分三:一、真实;二、圆满之量;三、非圆满嗔心。

壬一、真实

究竟者,谓于打等,期心决定或已断决。

嗔恚的究竟,是对打骂等,心中已经做出决定或者已经断定。

壬二、圆满之量

此亦有五,全则圆满,缺则非圆。

嗔恚圆满也有五相,五相具全是圆满嗔恚,有所缺少是非圆满嗔恚。

谓具五心:

嗔恚圆满有五种心:

一、有憎恶心,谓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故。

一、有憎恶心:心中随着与能损害相相应的法而分别。

比如:某人辱骂我,我心里随着他辱骂的表情、话语等一直分别,就是有憎恶心。

二、有不堪耐心,谓于不饶益不堪忍故。

二、有不堪耐心:不能容忍他人对自己做不饶益。

三、有怨恨心,谓于不饶益数数非理思惟随念故。

三、有怨恨心:对不饶益数数非理思惟,随之而忆念。

由数数非理思惟忆念,就转为怨恨。有为法的恶心是一步步串习而成的。

四、有谋略心,谓作是念:何当捶挞,何当杀害?

四、有谋略心:欲损害他人,就作意:我如何来捶打他?欲作杀害,就作意:我如何来杀害他?乃至欲使他感受种种忧恼,就作意:我如何才能实现这一目的?

五、有覆蔽心,谓于嗔恚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

五、有覆蔽心:由于被嗔恚覆蔽的缘故,不觉得羞耻,不知嗔恚的过患及从嗔恚中出离。

圆满嗔恚的五相中,第一相很重要,由此能认识造作嗔业的由来。第五相也很重要,能认识自心最后将沉沦到何种状况。中间三相是演变的过程。

第一相憎恶心,论云:“于能损害相,随法分别故”,略说是“于相分别”,这就是生嗔的根源。对照《金刚经》:“我于往昔节节支解时,若有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应生嗔恨。”可见,由心取对方损害之相而引发嗔恚。因此,《天鼓经》说:从分别薪柴所生的嗔恨之火,最终将焚毁自他一切,导致一切祸患。《入行论》一颂:“强行我不欲,或挠吾所欲,得此不乐食,嗔盛毁自己。”前两句所说“对方强行做我不欲之事,或强行阻挠我求得所欲”,即是损害之相。如果执著在此相上不舍离,憎恶心就会随着膨胀。不断地受用这种不悦意之食,憎恶心会转成不堪耐心、怨恨心、谋略心、覆蔽心。这些意恶就是从最初一念取相分别而来。

认得嗔恚顺转的相,反过来就了达如何息嗔。方法是不使对方的损害相留存于心。偶或心著在损害相上,就要立即脱开。

举一反三便了知贪欲生起的原理。即:对可爱、具功德的相,随法分别,由此使贪欲逐步发展坚固,最后成为粗猛的占有欲。而遣除贪欲,就应从遮止分别入手。换言之,不使心住著在对境的可爱、悦意相上,一旦觉察到心在取相分别,就立即遣除。《金刚经》所说,不应住色声香味触法生心,便是此理。如此修行,就能断除恶趣乃至轮回。或者可以转换所分别的相,多观世间无常、苦、空。《念佛直指》中说:要对娑婆世界的声色境界作地狱想、作苦海想、作火宅想,对种种宝物作苦具想,对饮食衣服作脓血铁皮想,对眷属作夜叉、罗刹啖人鬼想。就是把观净相转成观不净相,把观乐相转成观苦相,由此能发起厌离心。而对冤家损害相,就应转换为前世父母想、未来诸佛想、成就安忍助缘想等等,由此可止息嗔心。

壬三、非圆满嗔心

仅成损害心者,谓作是念:彼于我所,已作正作,诸无义事,故我于彼当作无义。尽其所有几许思惟,尔许一切皆损害心。

仅成为损害心,是指普通嗔心,包括报复心、幸灾乐祸心等等。报复心,即心想:他对我已做、正做或当做诸无义事,因此我也要对他施行无义。如此,有多少念的思惟,就有多少念是损害心。

如是愿他现法丧失亲属、资财及善法等,及愿后法往恶趣中,亦是损心。

幸灾乐祸心:从现法来说,愿他今生亲属丧失、资财损耗、善法失坏等等;从后法来说,愿他后世堕入恶趣。这也是损害心。

唐译《瑜伽师地论》说得更加详细。比如,心想:我如何对他捆绑、损害、驱逐、鞭打,或者使他家财耗散,或者夺走他的妻子、儿女、眷属、朋友、住宅等等。或者心想:如何能使怨家在其他有情处遭受上述种种苦恼之事。或者愿他自然发起如是如是的身口意行为,而丧失资财、朋友、眷属、名称、安乐、寿命及诸善法,死后堕入恶趣。

辛三、以事例教诫学人

从前,世尊与比丘僧众到施主家中应供时,有国王种姓和婆罗门种姓的两个小乞丐,当那个婆罗门种姓的小孩去乞讨时,佛陀及眷属还没有用斋,所以他什么也没得到;国王种姓的小孩是在世尊及眷属享用斋饭后去乞讨的,所以获得了许多剩余的甘美食品。他们二人下午在途中闲谈时,国王种姓的小孩满怀信心地说:“如果我具有财产、受用的话,那么我在有生之年一定以衣食、受用等一切资具供养世尊和他的眷属,并且恭敬承侍他们。”

婆罗门种姓的小孩子则恶狠狠地说:“假如我拥有权力成为一国之主,那么我非要砍掉那个光头沙门和他眷属的脑袋不可。”

之后,国王种姓的小孩来到了另外一个地方,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休息。其他树的荫影都已迁移了,但是国王种姓的小孩所在的树荫却始终没有移动。当地的国王去世后无有太子继承王位,他们便发出公告需要一位具足福德威望之人做国王。人们四处寻找,有人发现一个睡觉的小孩,明明中午已过但他上面的树荫仍然原地未动,于是唤醒他,请他继承了王位。后来他如愿以偿,履行诺言供养佛陀和他的眷属。

那个婆罗门种姓的小孩躺在一交通要道休息,马车疾驰而来,辗在他的脖子上,他断头而亡。(《普贤上师言教》)

故事中,两个小孩的命运相差极大,一个被车压断头颅而死,另一个现前享受安乐,最终获得解脱。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两个人的存心不同。对佛和僧众存心邪恶,就立遭报应;存心贤善,就立现善果。所以,善恶报应如影随形。《念住经》云:“心为敌中敌,心外无他敌,如燧木自焚,心为自心毁。”《入行论》云:“谁制烧铁地?女众从何出?佛说彼一切,皆由恶心造。”(就像地狱界的炽燃铁地、伤人苦具、行刑狱卒,都是由恶心变现的。心取损害相,就变现出同类的受苦境界。了达这一“唯心自现”的至理后,应励力断除嗔心。)

《阅微草堂笔记》中记有一事:

泉州有个人,一天忽然发现灯下的身影不像自己,再仔细观察,虽然随着身体运动,影子也在动,但那影子头大如斗,头发蓬乱,像个羽毛车盖;而且手和脚都钩曲,看起来就像鹰爪一样。他越看越觉得自己像个奇形怪状的恶鬼。因此失声大叫,喊妻子出来看,妻子见到的也是一样。从此以后,每天夜晚都是如此,又想不出原因,弄得他惶惶不可终日。

邻居有位私塾先生,听说此事,就对他说:“妖怪不会无故出现,必定是自己招的。是不是你心中暗藏了恶念,导致罗刹鬼乘机附身现形?”

这人听了,心生恐惧。他很佩服老先生的见识,说:“不错,我和某人有冤仇。我准备将他全家杀尽,叫他断子绝孙,然后去投靠朱一贵。如今,我的身影起了这种现象,可能是神对我的恶念发出的警告!我暂且止息这个想法,看看你说的灵不灵验?”

这天晚上,果然鬼影不见了。

案例中的主人公心中有想作杀害的谋略心,由此便招来罗刹鬼现形,又因遮止害心而使鬼影隐没,所以一念之间,立分祸福,相是随心而变的。

嗔心的异熟果是堕入三恶道。假设侥幸获得人身,也是相貌丑陋、愚昧无知,身心常为种种痛苦所逼,遭受众生欺凌,转生在空旷恐怖、边鄙野蛮、时有争论的地方,经常惨遭礌石兵刃等损害而横死,生生世世唯起害心,没有生起慈心的机会。

庚三、邪见分三:一、略说;二、何为邪见;三、邪见之究竟。

辛一、略说

《止观》云:“作决定解,名之为见。”邪见即颠倒见,广义而言,对不正确的道理作决定解,都是邪见。《大智度论》云:“见有二种,一者常,二者断。常见者,见五众(五蕴)常心忍乐;断见者,见五众灭心忍乐。一切众生多堕此二见中。复有二种见,有见、无见。”邪见分为常、断两类。常见,是见五蕴恒常不变,内心忍乐;断见,是见五蕴断灭,内心忍乐。一切众生多数堕在断常二见当中。此外还可以分为有见、无见两种,即执有和执无的邪见。

世间粗分的邪见:有的认为杀戮野蛮人、年迈的父母、重病人能增长福德;有的认为蛇、鼠等动物危害人类,因此猎杀它们有功德;有的认为自己是梵天后裔,世间万物本是梵天创造的,因此随意享用他人物资,并没有罪过;有的认为用恒河水沐浴能清净罪障;有的认为对女性行淫无罪,甚至认为可以与母亲姐妹行淫;有的认为猪、羊、鱼等是天人赐予人类的食物,可以尽情享受。诸如此类,都是粗分的邪见。那么,本论十黑业道中所说的邪见是指哪种邪见呢?请看下面的论文:

辛二、何为邪见

邪见。事者,谓实有义。

邪见之事,是真实的存在。

比如:佛菩萨、阿罗汉、六道轮回、三世因果、净土等等。十不善业中的邪见,唯一是指断见,因为其定义是对原本存在的善与不善颠倒见为无有。如《俱舍论》所说:“视善不善不存在,即是所谓之邪见。”

意乐分三:想者,谓于所谤义,作谛实想;烦恼者,谓三毒随一;等起者,谓乐诽谤欲。

邪见的意乐分三:“想”,是对所诽谤的意义作真实想;“烦恼”,是三毒中任何一种;“等起”,即乐意诽谤之欲。

加行者,即于所思策发加行。此复有四,谓谤因、果、作用、有事。

邪见的加行:对所思策发诽谤加行。其中又有四种,即: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

诽谤因者,谓云无有妙、恶行等。

诽谤因:认为没有善行、恶行等,对因真实有善恶业谤为无有。

比如想:根本就没有布施善行,没有菩萨行,邪淫不是恶行等等。

诽谤果者,谓云无有彼二异熟。

诽谤果:认为不存在善行或恶行的异熟果,对善恶业实有苦乐果报谤为无有。

比如想:杀鸡宰鸭不会堕恶趣,念佛不可能往生净土等等。

诽谤作用分三:诽谤殖种持种作用者,谓云无有若父若母;诽谤往来作用者,谓云无有前世后世;诽谤受生作用者,谓云无有化生有情。

诽谤作用有三种:诽谤殖种、持种作用,即认为无有父母;诽谤往来作用,即认为无有前生后世,有情并非从前世来今生,也不会从今生去后世;诽谤受生作用,即认为不存在中有等化生有情。

谤实有事者,谓云无有阿罗汉等。

诽谤真实存在之事,即认为不存在阿罗汉、三宝、净土等等。

辛三、邪见之究竟分三:一、真实;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三、断疑。

壬一、真实

究竟者,谓诽谤决定。

邪见究竟,即诽谤决定。

“诽谤决定”,即对实有义诽谤为非有,起了决定的执著。比如:古印度顺世外道的足目仙人为了安立无后世,撰写否认后世的十万偈颂,即是邪见究竟。

壬二、圆满与不圆满之差别

此亦由于五相圆满,谓具五心。

邪见也是由五相圆满,也就是具足如下五心:

一、有愚昧心,谓不如实了所知故。

一、有愚昧心:不如实了知所知。

二、有暴酷心,谓乐作恶故。

二、有暴酷心(猛利心):乐意作恶。

三、有越流行心,谓于诸法不如正理善观察故。

三、有越流行心:对诸法不如理分别推求。

“流转”,可分善流流转与不善流流转两种。“善流流转”指诸善行,“不善流流转”指不善行。此处将“不善流流转”称为“越流行心”。由于对诸法不如理观察,违越于善流转,故称越流行心。

四、有失坏心,谓谤无布施、爱养、祠祀、妙行等故。

四、有失坏心:诽谤无布施、无供养、无火供等,诽谤无有妙行等。

“妙行等”:“等”包括实有因、实有果、实有作用、实有事。比如,诽谤无邪淫等恶业、无圣者果位等。

五、有覆蔽心,谓由邪见不觉羞耻,不知过患及与出离故。

五、有覆蔽心:被邪见覆蔽,不觉羞耻,不知邪见过患及从邪见中出离。

此五若缺,则不圆满。

以上五心随缺一种,则不是邪见圆满。

壬三、断疑

虽其邪见复有所余,然惟说此名邪见者,由此能断一切善根,随顺诸恶随意所行,是为一切邪见之中极重者故。

问:一切颠倒见都称为邪见,为什么佛陀在业道中只说以上的情况是邪见呢?

答:虽然邪见还有其它种类,但此处只宣说这四种(诽谤因、诽谤果、诽谤作用、诽谤有事)名为邪见,原因是:这四种是极为严重的邪见。其原因又是:依止此邪见能断绝一切善根,而且此邪见随顺诸恶,执持它便会对诸恶随意放纵而行。因此,是一切邪见中的极严重者。

己四、摄义分四:一、略说;二、十黑业之根源;三、能究竟之差别;四、业与业道之差别。

庚一、略说

以上略说了十黑业。其中,身语七种恶业,除邪淫外,自作与教他作都可成为究竟业道,唯独邪淫必须自作才能究竟,教他作并不会成立究竟业道,理由是:教他邪淫,自己不会觉受欲乐。杀生等其余六种身口黑业,若自作,在究竟之前死去,不会圆满业道。

每一种身口之业,还可以按加行、正行、后行来分析。比如,具杀生意乐,起身逼近所杀对象,拔出屠刀,刺向喉咙,是杀生的加行;断命根的当刻,是正行业道;断命后,开膛、剥皮、卖肉、煮肉等,是杀生的后行。又如心中生起盗念后,为达到目的,前往作案地点撬门、搜索等,在未生起得心之前,是不与取的加行;心中起念:“财物已经属于我了”而生起得心的刹那,是不与取的正行;生起得心后,窝藏赃物或出售等,是不与取的后行。

庚二、十黑业之根源

引生十黑业的根源,同为三毒烦恼。比如:杀生,以贪著肉味而杀,是以贪发起;以仇恨冤家而杀,是以嗔发起;认为杀牛祭祀有功德,坏人可杀、鼠蝇须杀等,是以痴发起。不与取中,为求财而诈骗,是以贪发起;为报复仇人而盗他财物,是以嗔发起;以邪论为依据,认为掠夺坏人的财物无罪,或者战争胜利者可掠夺他国财富,或者自己是梵天子民,可随意受用世间财物等,由此而不与取,是以痴发起。邪淫中,贪著欲乐而与他妻行淫,是以贪发起;为报复而强奸怨敌之妻,是以嗔发起;在某些边鄙地区,人们受邪教影响,认为与母亲、姐妹行淫无过,是以痴发起。

以语业而言,为护持亲友或贪求名利,口说妄语、离间语等,是以贪发起。为损害仇敌而说,是以嗔发起。受邪见驱使,将外道典籍执为真实而读诵、演说,其中有妄语、绮语、粗恶语、离间语等,是以痴发起。

问:贪、嗔、邪见本为意乐,为什么说是以三毒引起呢?

答:贪、嗔、邪见也是以三毒为根本而引生的,如《宝鬘论》所说:“以贪嗔痴三者所引起的业,即是不善业。”比如:邪见中,为求名利而趣入邪道,是以贪发起;由依止邪教而执著无业果等,是以痴发起;怨敌相信业果,自己因仇恨而连带对他所信奉的学说抨击诽谤,由此依止邪见邪论,趣入不善轨则,是以嗔发起。

总之,一切黑业都是由三毒而发起。菩萨出于利他而显现身语方面的业,并非三毒所摄,因此不属黑业。以此为据,菩萨戒中有对身语七支的开许。比如:师长呵斥弟子,父母为教训孩子而示现愤怒,使他舍弃恶行,都不属罪业。

十黑业中的身语七业,都是由意乐发起,而在身语上反映为某种作为,但就三种意业而言,并不会在行为上出现动作、语言等。那么,意业的意乐和加行又应如何理解呢?比如,起贪欲时,最初心想:这些财物的价值很昂贵,我应当获取。这是意乐。一再住著、持续这种念头,这是贪欲业道的加行。如此解释是否合理,尚需观察。

庚三、能究竟之差别

其中:杀生、粗语、嗔心,由三毒起,由嗔究竟;不与而取、邪行、贪欲,由三毒起,惟贪究竟;妄言、离间及诸绮语,发起究竟,俱由三毒;邪见由其三毒发起,惟痴究竟。

十恶业中:杀生、粗恶语、嗔恚,最初由贪嗔痴引起,最终由嗔心圆满;不与取、邪淫、贪欲,最初由贪嗔痴引起,最终由贪心圆满;妄语、离间语、绮语,最初由三毒引起,最终由三毒圆满;邪见由三毒引起,最终由痴心究竟。《俱舍论》说:“杀生害心与粗语,皆由嗔心而究竟。邪淫贪心不予取,均由贪心而圆满。邪见由痴而究竟,余者以三而圆满。”

庚四、业与业道之差别

此等之中,思惟是业而非业道,身、语所有七支是业,亦是业道,思行处故。贪欲等三,业道非业。

按照《俱舍论》所说:“思”是业,而不是业道;身语七支——杀生乃至绮语,是业也是业道;贪、嗔、邪见,是业道而不是业。

造业之道,称为业道。之所以称“等起思”为业,是因为以它转的缘故而转,以它行的缘故而行,如它的势力而造作。为什么思不属业道呢?因为“等起思”不可能托前一刹那的思为境而转,前一刹那已灭故;也不可能托同时之思为境而转,不可能有同类的两个心所同时生起故。

前七支是业,直接成为身语业的缘故。又是业道,是思行处的缘故。“等起思”托身语业为境而转,称身语业为思行处。

贪、嗔、邪见是等起思所行之处,因此是业道。按照《俱舍论》所说,烦恼与业是别别的体性,因此不是业。小乘有部派是如此承许的。


戊二、轻重差别

分二:一、十业道轻重;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第二,显示轻重分二:一、十业道轻重;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

以上显示了黑业道,下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业有事、意乐、加行、究竟四相,因此从事、意乐、加行等方面显示业的轻重差别。换言之,业是由各方面的因缘形成的,业的轻重也就由这些因缘来决定。

初中有五。

十业道的轻重可由五方面决定,即:由意乐故,由加行故,由无治故,由邪执故,由事故。以下以杀生为例,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己一、十业道轻重分四:一、杀业之轻重;二、其余九业之轻重;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庚一、杀业之轻重分二:一、杀业之重者;二、杀业之轻者。

辛一、杀业之重者分五:一、由意乐故重;二、由加行故重;三、由无治故重;四、由邪执故重;五、由事故重。

壬一、由意乐故重

例如杀生,由意乐故重者,谓猛利三毒所作。

由意乐而导致杀业严重:由猛利贪欲意乐所作,由猛利嗔恚意乐所作,由猛利愚痴意乐所作。

壬二、由加行故重

由加行故重者。

由加行而导致杀业严重,分七种情况。

谓或已杀生,或正或当,具欢喜心、具踊跃心。

一、对已作杀生、正作杀生或将作杀生,内心踊跃,生起欢喜。

行善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善业的力量就很重。造恶时具欢喜心、具踊跃心,也使业力异常严重。

或有自作或复劝他,于彼所作称扬赞叹,见同行者意便欣庆。

二、自作或劝他作时,于所作杀业口中称扬赞叹,见造杀业的同行者,心中便欢喜兴奋。

由其长时思量、积蓄怨恨心已,方有所作,无间所作,殷重所作。

三、经长期酝酿思量、蓄积怨恨心后,才发起杀业,不间断地行杀,或以殷重心行杀。

或于一时顿杀多生。

四、从量上说,一时顿杀众多生命。

比如:以核武器瞬间造成大面积杀伤,或在屠宰场中,使用现代化机械设备,一按电钮便屠杀上百只猪牛,导致杀业严重。

或令发起猛利痛苦而行杀害。

五、行杀方式残忍,使生命遭受剧苦而行杀。

或令怖畏,作不应作而后杀害。

六、令被杀者心中恐怖,无所依投,首先对被杀者做种种不应做之后,再行杀害。

若于孤苦贫穷、哀戚悲泣等者而行杀害。

七、由所杀对象是苦重之境,导致杀业严重。比如:被杀者孤苦贫穷、无依无靠或悲泣、乞求等时,对他行杀。

壬三、由无治故重

由无治故重者。

“无治”:未生起业之对治。比如:对罪业没有以四对治力对治,对善业没有生起嗔心、邪见等违品。此处指由不具杀业的对治,而致使杀业深重。这就像生病时没有对治病因,使病情发展严重一样。

“由无治故杀生业重”有如下五种情况:

谓不能日日乃至极少时持一学处。

一、每天下至不能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分学处、修一善法。

即每天从早到晚都在造恶中度过,因此恶业十分严重。

或亦不能半月、八日、十四、十五受持斋戒。

二、不能在半月或初八、十四、十五等日受持一分斋戒。

《普贤上师言教》上讲到一个屠夫白天杀生,夜晚受持斋戒。后来他堕入鬼道时,白天受苦,夜晚享乐。这是凭一分善业,使业报相对减轻。如果连一分斋戒都不能受持,毫无对治,恶业就极其深重。

于时时间,惠施修福、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业等。

三、每天各时辰中,不能布施修福,又不能在身语上做问讯、礼拜、迎送、合掌等的恭敬善业。

当今时代,礼法沦丧,在所谓文明的人类社会中,问讯、礼拜、迎送、合掌、和敬、供养等的善规正在逐渐消失,致使黑业极为深重。

又亦不能于时时间,获得增上惭愧恶作。

四、不能时时获得猛利增上惭愧,对所作的恶业生起惭愧、追悔之心。

又不能证世间离欲或法现观。

五、不能证得世间离欲、压伏粗分烦恼,或不能证得出世间四谛十六行相现观、断除烦恼,不具足此等罪业对治。

由于不具足以上对治,致使杀业严重,即:一方面猛利造业,一方面又毫无对治,因此恶业如同森林中的猛火,在没有任何灭火的对治下,只会越烧越旺。

壬四、由邪执故重

由邪执故重者。

由于执持邪见,而导致杀业严重。

对此举两例说明:

谓由依于作邪祠祀,所有邪见执为正法,而行杀戮。

第一例:古印度的外道(现在也有)认为,以杀羊等祭祀能得福德或升天,由于执黑业为正法,致使肆无忌惮地杀戮。

或者依止邪论认为,某种族下劣,必须将其消灭以保证人类种族的优质。一旦被灌输这种邪见后,人们会被邪见蒙蔽,而大肆屠杀其他民族。

又作是心:畜等乃是世主所化为资具故,虽杀无罪。

第二例:入邪教者认为:鸡鸭鱼等畜生,是造世主化现给人类的食物,即使杀了也没有罪过。或者无宗派者认为:旁生天生是供人食用的,杀鸡、杀羊作为食物,哪里有罪过?多数执断见的现代人都有这种邪执。

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

诸如此类,都是依于邪见而行杀害,因此是严重的杀业。

壬五、由事故重

由事故重者,谓若杀害大身傍生,人或人相,父母兄弟,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及知如来不能杀害,而以恶心出其身血。

由于事而导致杀业严重,即相对于形体小的旁生,杀大旁生业重;相对于恶趣众生,杀人或杀成人相者(胎儿)业重;相对于一般关系,杀父母、兄弟、上师、委信业重;相对于凡夫,杀有学道菩萨、阿罗汉、独觉业重;或者,如来法尔不可杀害,却对如来有杀害心,以恶心出佛身血,杀业极其严重。

辛二、杀业之轻者

违此五因,为轻杀生。

与以上所说意乐、加行、无治、邪执、事等五方面相反,就是轻微的杀生,即:意乐轻——非以猛利三毒意乐所作;加行轻——不具踊跃心、不作称扬赞叹、不令受剧苦等;有对治——能以四力忏悔、修集福业、证得世间离欲等;无邪执——不执杀生为正法等;境轻——杀害小旁生等。

庚二、其余九业之轻重分二: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二、由事之轻重。

辛一、由意乐等之轻重,同杀生所说

余九除事,如其杀生轻重应知。

其余九种黑业除事之外,在意乐、加行、无治、邪执等方面的轻重差别,与杀生中所说相同,应如是知。

比如绮语,由意乐故重,即以猛利愚痴意乐等而说绮语;由加行故重,即说绮语时具有欢喜心、踊跃心,长时不断地言说等;由无治故重,即不能一日之中以极少时间受持一学处等;由邪执故重,即将信口开河执为人身拥有的权利等,为此邪见蒙蔽而说绮语。其余黑业依此类推。

辛二、由事之轻重分二:一、由事故而成重罪;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壬一、由事故而成重罪分九: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癸一、由事故而成不与取重罪

由其事故重不与取者,谓若劫盗众多、上妙及委信者,劫盗孤贫、出家之众及此法众;若入聚落而行劫盗;若劫有学、罗汉独觉、僧伽佛塔所有财物。

由事而成不与取重罪,有如下情况:一、抢劫或偷盗众多财物或价值昂贵的财物;二、所盗为委信者的财物,即他人对自己信任,却劫盗他的财物;三、劫盗苦境的财物,如劫盗孤儿寡母、贫困者、残疾人等的财物;四、劫盗内、外道出家人的财物,及劫盗修习内道正法僧人的财物;五、闯入城市拦路抢劫、大规模劫盗等等;六、劫盗圣者财物,如劫盗小乘有学圣者、阿罗汉、独觉阿罗汉及僧众、佛塔的财物。

癸二、由事故而成邪淫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行者,谓行不应行中,若母母亲,委信他妻,或比丘尼,或正学女,或勤策女。非支行中,谓于面门。非时行中,谓受斋戒,或胎圆满,或有重病。非处行中,谓塔近边,若僧伽蓝。

由事故邪淫业重,有四方面:一、行不应行中,即行淫对象是母、母之亲、委信者的妻子,或出家具戒的比丘尼、正学女及沙弥尼;二、非支行中,即行淫的部位是面门;三、非时行中,即行淫的时间是对方受斋戒日、孕妇怀胎圆满或对方身患重病期间;四、非处行中,即行淫处所是佛塔附近或寺院中。

癸三、由事故而成妄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妄语者,谓为诳惑多取他财而说妄语,若于父母乃至于佛,若于善贤,若于知友而说妄语,若能起重杀生等三而说妄语,为破僧故而说妄语,于一切中,此为最重。

由事故妄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从动机上说,为了诈骗、多多骗取他人财物而说妄语(经商之人对此尤须注意。);从境上说,对兄弟姐妹、生育自己的父母、尊长委信、有学菩萨、罗汉、独觉,乃至对佛陀,或对心地善良、具有道德的贤人,或对大恩善知识、情谊深厚的知心朋友,言说妄语;从引发的后患来说,能引发严重杀生、邪淫、偷盗等而说的妄语,或为破坏僧伽和合而说妄语。一切妄语中,为破僧而说的妄语最为严重,因此属于五无间罪。

癸四、由事故而成离间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离间语者,谓破坏他长时亲爱及善知识、父母男女。若能破僧,若能引发身三重业,所有离间语。

由事故离间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比如,破坏他人长时的亲爱关系,或破坏他人在善知识方面的关系、父母方面的关系、男女之间的关系,或者能够破僧、能引发身体杀盗淫重业等的离间语。

癸五、由事故而成粗恶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粗恶语者,谓于父母等及余尊长说粗恶语,若以非真非实妄语说粗恶语,现前毁骂,呵责于他。

由事故粗恶语业深重,有如下情况:对父母等世间有恩之境,及对其余上师、善知识说粗恶语,以不真实的妄语而说粗恶语,当面毁骂、呵责。

癸六、由事故而成绮语重罪

由其事故重绮语者,妄语等三,所有绮语,轻重如前。若诸依于斗讼诤竞所有绮语,若以染心于外典籍而读诵等。若于父母、亲属、尊重,调弄轻笑,现作语言,不近道理。

由事故绮语业深重,有下列情况:广义而言,妄语、离间语、粗恶语都属于绮语,摄于绮语的妄语、离间语、粗恶语,其轻重差别如前文所说。其它情况,如依靠打官司、竞争所说的绮语,或以染污心读诵外道典籍等。许多世间书籍宣扬邪见、鼓吹烦恼,不具有实义,如果读诵演说,则造下严重绮语罪业。若在父母、亲属、上师面前态度不庄重,轻侮侵犯、轻视讥笑,随意乱说不真实之语或非理之语,都属严重绮语罪业。

癸七、由事故而成贪欲重罪

由其事故重贪欲者,谓若贪欲僧伽、佛塔所有财宝,及于己德起增上慢,乃于王等及诸聪睿同梵行所起增上欲,贪求利敬。

由事故贪欲业严重,有以下情况:从资产上言,对僧团、佛塔所属的财物生起占有欲;从名誉上言,对自己的功德生起增上慢;乃至从利养恭敬上言,对国王等世间境及具智慧的同梵行者处,起增上贪欲,贪求利养恭敬。

癸八、由事故而成嗔恚重罪

由其事故重嗔恚者,谓于父母亲属尊长、无过贫苦诸可哀愍、诸诚心悔所作过者,起损害心。

由事故嗔恚业严重,有以下情况:对父母、亲属、师长、无过失者、贫穷疾苦之人、可哀悯之人,或对诚心前来悔过之人,生起损害心。总之,对功德田、恩田、苦田起损害心,罪业严重。

癸九、由事故而成邪见重罪

由其事故重邪见者,谓能转趣谤一切事,较余邪见此为最重。又谓世间无阿罗汉、正至正行,此见亦尔。

由事故邪见业深重,就是由于对某事不如实了知,转而趣向诽谤一切事。与其它邪见相比,此为最严重的邪见。(《瑜伽师地论》云:“若于一切余邪见中,诸有能谤一切邪见,此谤一切事门转故,名重邪见。”相对其它邪见而言,此见会引起毁谤一切的邪见,以它将缘诽谤一切实有义而转,因此称为重邪见。)或者认为世间不存在阿罗汉,没有正至正行,也属于严重邪见。

“正至”,是已趣入各别烦恼寂静。如:预流果已永断一切见所断烦恼,趣入这一分烦恼的寂静;一来果、不来果,进断欲界其余烦恼而得果,都称为已趣各别烦恼寂静。因为唯有圣者能证,故名正至。“正行”,就是对有情已远离邪行,所行都是无颠倒之行,故称正行。

壬二、由事故而成轻罪

与上相违是轻应知。

应知,由以上诸事导致黑业严重,如果是与此相违之事,所成的黑业就较为轻微。比如不与取,劫盗的物品数量少、价值低或是一般对境的财物等。

庚三、《本地分》所说重业之相分六:一、由加行故而成重业;二、由串习故而成重业;三、由自性故而成重业;四、由事故而成重业;五、由所治一类故而成重业;六、由所治损害故而成重业。

《本地分》中说有六相,成极尤重。

《瑜伽师地论·本地分》中说有六相能使业力尤为深重。

“六相”:加行、串习、自性、事、所治一类、所治损害。前四相通于善恶业。

辛一、由加行故而成重业

加行故者,谓由猛利三毒,或由猛利无彼三毒,发起诸业。

由加行故业重:由极猛利的贪嗔痴缠,或由极猛利的无贪、无嗔、无痴推动而发起诸业。

如对怨结很深的仇敌,心中恨不得将他千刀万剐,由此猛利嗔心而行杀,业力极重。或赈灾时,生起猛利善愿,节衣缩食救济灾民,这样以猛利无贪善心赈灾,福业极重。

又如,无著菩萨曾在鸡足山苦修十二年,都没有现见弥勒本尊。后来他下山时看见一只母狗,下身布满了密密麻麻的小虫。这时无著菩萨生起了猛利悲心,割下自己的身肉给狗吃,并用舌头去舔狗身上的小虫。以此善业所感,他见到一片金光,弥勒菩萨显现在眼前。这是由加行而业重的例子。

辛二、由串习故而成重业

串习故者,谓于长夜亲近修习,若多修习善恶二业。

由串习故业重:长期依止修习,多次修习善业或恶业。比如,屠夫尽其一生串习杀生,致使杀业深重;闭关修行者,昼夜精进修善,使善业力极强;持咒念佛等,长时串习,会使持咒持名号的力量变得很强。

弘一大师曾讲过一则事例:范古农居士的朋友戴君,毕业于上海南洋中学。有一年,他忽然之间双目失明,从此心情忧郁不乐。范居士劝他念阿弥陀佛,并介绍他住在平湖报本寺。他日夜一心专念,念了近一年多,结果双眼重见光明。这则案例显示,在一法上长期串习,会形成强大的力量。

辛三、由自性故而成重业

自性故者,谓属身语七支,前前重于后后,属意三支,后后重于前前。

由自性故业重:例如十恶业中,身语七支,前前比后后罪业深重,即:相比于绮语,粗恶语是重罪;相比于粗恶语,离间语是重罪;相比于离间语,妄语是重罪;相比于妄语,欲邪行是重罪;相比于欲邪行,不与取是重罪;相比于不与取,杀生是重罪。

在意三支方面,贪、嗔、邪见三者,后后重于前前。从破坏善根的角度来看,贪欲不如嗔恚业重,以嗔恚能摧坏多劫修集布施、持戒等的善根;嗔恚又不如邪见业重,以邪见谤业果等,会失坏一切戒律,即使行善也不能趣入解脱道,造罪也没有忏悔的对境。

善业方面,相比于施性,戒性更为殊胜;相比于戒性,修性更为殊胜;相比于听闻性,思惟更为殊胜。以三乘戒律而言,小乘戒为了离欲,主要是调伏贪;大乘菩萨戒为了利他,主要是调伏嗔;密乘戒为了安住智慧,主要是调伏无明。后后更为了义、根本,对治力更强,因此后后戒的自性更为深重。以上是就自性而判别业的轻重。

辛四、由事故而成重业

事故者,谓于佛法僧诸尊重所,为损为益。

由事故业重:对佛法僧或上师做损害或利益,成为重业。

由此可知,承事上师三宝时,如果发心清净,又能以正知正念摄持三门,就能修集大善业;反之,心不恭敬,或因懈怠放逸而不认真负责,或因烦恼现行而以身口损害,都是造集极深重的恶业。

辛五、由所治一类故而成重业

所治一类故者,谓乃至寿存,一向受行诸不善业,未曾一次受行善法。

由所治一类相续故业重:在尽形寿之间,一向受持造作各种恶业,不曾有一次行持善业,由于造恶相续不断,遂成重业。

比如:幼年时便接受“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邪见,一生受此邪见蒙蔽,损人利己,致使所造恶业极为深重。

辛六、由所治损害故而成重业

所治损害故者,谓永断除诸不善品,令诸善业离欲清净。

由所治损害故业重:永断身语意诸不善品,使诸善业离欲而清净。(“所治”指不善,“损害”即断除。)

像这样恶业丝毫不造,一生纯一造作善业,福德极为深厚。如圣者见道后,法尔获得无漏戒体,以法性力自然遮止恶行,所作都是纯善。

庚四、《亲友书》所说重业之相

《亲友书》中亦云:“无间贪著无对治,从德尊事所起业,是五重大善不善,其中应勤修善行。”其三宝等为具德事,其父母等为有恩事,开二成立。

《亲友书》中也说:无间断、贪著、无对治、于功德田及恩田所起之业,是五种重大善不善业。其中应在善行方面励力勤修。三宝等是具功德事,父母等是具恩德事,从事的方面开为这二者,故成五种。

以上讲了造成重业的五个方面:

一、“无间”(与《本地分》所说“串习”一致):恒时串习所作。一般而言,长时串习的作业比短时作业力量强,持续串习的作业比有间断的作业力量强。

以恶业来说,比如一位演员长期从事不健康表演,就会使身心迅速堕落。比如美国影星玛丽莲梦露,以演出所谓性感电影而著名,她后来酗酒、吸毒、生活靡烂,最终精神崩溃,才36岁就以自杀了结一生。

再从善业方面说,某一善行能长期坚持不断,力量就大。比如,每天修六次皈依,一生坚持不断;或者持咒、念佛、读诵大乘经典,一天都不间断,功德就很大。所以,每天的功课不要间断。

这个“不间断”是很重要的修行教授,比如,普贤十大愿王每一愿最后都说“念念相续无有间断,身语意业无有疲厌”。《大势至菩萨念佛圆通章》教导行人“都摄六根,净念相继,得三摩地,斯为第一”。以密宗而言,民国诺那祖师曾讲过:一个修行人有两件事情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不能忘,一个是本尊咒,一个是你的种子字,其中至少有一个不能忘。因此,不论修什么法,在决定了行门之后,重要的是坚持不断。

二、“贪著”:猛利乐作(与《本地分》所说“加行”一致),即当时造作非常猛利,所造的业就非常深重。

因此,造恶时不能使心猛利,行善时却要提起心力来做。如果能在信心、恭敬心、好乐心中行持善业,效果就很好;反之,意乐不强,漫不经心,善业力就很微弱。因此每次闻法、思惟、念诵、行善,都要提起好乐心,以纯净意乐来做。

三、“无对治”(与《本地分》所说“所治一类”一致):造业之后没有现起对治。比如:造恶后没有以四力忏悔,行善后没有被邪见、嗔恚、后悔等摧坏,由于无对治,而使得善恶业深重。

四、五、是从境而言。“开二成立”,即将境开为“德”、“尊”二种,“德”指三宝等功德田,“尊”指父母、上师等恩田。对于恩田和功德田,造作善、恶诸业,都成为重业。

以上是五种深重的善业与不善业。在了知如何取舍之后,应当精勤修习,使善业日益增长广大。

以上所说的“重业”,从成熟果报来说,有三种特征:一、决定成熟果报;二、多次成熟果报;三、猛利成熟果报。这是按照共同乘的观点而宣说的。

己二、兼略显示具力业门分四:一、福田门;二、所依门;三、事物门;四、意乐门。

第二,兼略开示具力业门分四。

庚一、福田门分三:一、三宝等田门;二、僧伽田门;三、其中菩萨田门。

辛一、三宝等田门

由福田门故力大者,谓于三宝、尊重、似尊、父母等所,于此虽无猛利意乐,略作损益,能得大福及大罪故。

由福田而导致业力强大:对三宝、上师、与上师相似之境及世间父母等境,虽然没有猛利的意乐,而只是稍做利益或损害,也能获得大福和大罪。

比如,亿耳阿罗汉以一朵花供养佛塔,感得九十一劫连续享受安乐,并且由余业的势力证得阿罗汉果。又比如,阿育王在宿世做小孩时,曾经以泥土供佛,以此福业之力,后来成为阿育王,在南赡部洲建造八万佛塔,最终得道。小孩只是布施低劣的泥土,而且幼稚无知,心意微薄,为什么果报如此巨大?就是因为福田极为胜妙。由此可知,大福从良田而生。

《增一阿含经》说:布施畜生食物,获福一百倍;布施犯戒人食物,获福一千倍;布施持戒人食物,获福一万倍;布施断欲仙人食物,获福千万倍;布施预流向食物,获福不可计量;何况对预流果、一来向、一来果,乃至不来果、阿罗汉果、辟支佛、如来等布施食物,福德更加不可计量。此中说到随供养境的功德增大,供养的福德也逐渐增大。

父母是世间重大的境,对父母应当孝敬承事,否则会造下深重的罪业。以下是《感应篇集注》中的案例:

浙江青田有位叫倪九的人,从小丧父,母亲在富人家当奴仆,含辛茹苦地将他养育成人。后来倪九做生意,慢慢积累起钱财,成了小财主。于是娶了一位漂亮妻子。这位妻子轻视倪九的母亲,认为老太太奴仆出身,身份卑贱。倪九便顺从妻子,不孝顺承侍母亲,凡是打扫、做饭、清理厕所等大小家务,都让母亲去做,小夫妻却过着安逸的生活。

有一天,倪九准备请客。早晨天刚亮,夫妻两人就醒来了,却躺在床上不起身,高声叫唤隔壁的老母亲起床做饭。老母亲拖着衰老疲乏的身体起身进了厨房。这时,空中忽然狂风怒吼,紧接着大雨倾盆而下,附近山上的大石飞落在倪九夫妇家的房屋顶上,房梁一下倒塌,压死了小夫妻。老母亲在厨房做饭,幸而安然无恙。

倪九夫妻因为对母亲忤逆不孝,遭受了迅速惨重的报应。现今社会有许多像倪九夫妻这样的不孝儿女。我们常能看到儿女结婚后,与父母同住,父母住的是最小、最差的房间,穿的是旧衣,吃的是残羹剩饭,还要做饭、当清洁工、照顾孙子,完全是一个下人的身份,而小夫妻却过着安逸享福的日子,这是颠倒上下的末世现象。作为佛教徒,应当以孝为本,不孝父母而欲学佛成就,断无可能。

也许有人以前不敬父母、公婆,在明白因果事理后,真心希望你们能从孝父母、敬公婆做起,具此善行才有学佛的资格。因为佛教以孝道为本,如果对现前的父母、公婆都不孝敬,怎么会救度天下一切的父母呢?

此复犹如《念住经》云:“从佛法僧虽取少许,亦成重大。若不与取佛法僧物,仍以彼等同类奉还,盗佛法者,即得清净,盗僧伽者,乃至未受不得清净,福田重故。若盗食物,当堕有情大那落迦;若非食物,则当生于诸狱间隙,无间近边极黑暗处。”

而且,这也如《正法念住经》所说:从佛法僧三宝处即使只取少量财物,也成为重大黑业。如果不与取佛法僧物,之后仍以同类物奉还,则盗佛物、法物的罪业便能清净。以共同乘的观点,盗僧伽物的罪业乃至未感受果报,不得清净,因为僧伽福田深重的缘故。如果所盗是僧伽食物,则会堕入有情大地狱;如果是非食物的其它物品,则会生在地狱的间隙中,也就是无间地狱附近的近边地狱等极黑暗之处。

以下是案例:

唐朝有个叫僧觉的僧人,早年出家住在空慧寺。寺中财物很多,他曾经多次偷盗。某年他担任职事时,又擅自使用常住的钱,心中毫无惭愧。

后来有一天,他忽然脱下衣服,袒露身体,双手像被反绑了一样,大声号叫不停,痛哭流涕。

同寺的僧泰等人发现情况不对,就问他发生了什么事。他说:“我现在是活着入地狱的人。有人在空中手持凿子凿我的额头、脑后和背部,这些地方都被凿成孔洞。虚空中有钱穿在一起,百枚一串或千枚一串,有些从额头穿入、从后脑穿出,有些从后脑穿入、从额头穿出,钱出入时,苦不堪言。”当时有人为他忏悔,他就进入昏迷状态。这样被折磨了几天,便气绝身亡。

辛二、僧伽田门

《日藏经》中特说:犯戒受用僧物少许,或叶或华或果,当生有情大那落迦,设经长夜而得脱离,复当生于旷野尸林,无手乏足诸旁生类,及无手足盲饿鬼中,经历多年恒受苦等极大过患。

《日藏经》中特别说到:犯戒者即使只享用僧众的少许财物,比如叶、花、果等,也将受生在有情大地狱中,即使经过长劫而从地狱中脱身,也还要生在风沙大、荒凉无人烟的旷野尸林,转生为无手缺脚的旁生类或无手无脚瞎眼盲残的饿鬼中,历经多年恒时感受痛苦等极大过患。

博朵瓦格西说:“在家人日日造十不善业,不如戒律不清净之人享用一口信食的罪过大。”《弥勒狮吼经》说:“宁可一日还俗一百次,戒律不清净的僧人切莫享用信财。”

大成就者唐东加波,曾在莫年格山谷的一块磐石中见到一条大蛇,这条蛇全身上下布满了大如拇指的青蛙,这些青蛙在噬咬着它。尊者向大蛇吐口水加持后,将它超度了。尊者对大众说:“没有功德的僧人如果享用信财、亡财,就会变成这样。”

又说已施僧众苾刍,虽诸华等,自不应用,不应转与诸居家者,诸居家者,不应受用,罪亦极重。

《日藏经》又说:总的已经供养僧众或特别供养比丘、已经决定回向的物质,即使是鲜花等微量物品,自己也不应受用,也不应把供僧之物转给在家人享用,在家人也不应受用僧物,否则罪过极为严重。

这里要特别提醒担任职事的人,如果因果账不清不楚,就会造下严重的罪业而堕入恶趣。比如,本是信众供僧的财物,自己却随意取用,转送给与自己关系亲密的在家人或亲戚受用,就会造下极重恶业。前文讲过五台山人皮鼓的案例,就是职事将常住物转给白衣弟子,为他娶妻置办产业,以此罪业,他死后转为牛身,为寺院耕田做工还债,死后牛皮还要给寺院做鼓来赎罪。因此无论出家在家,在处理常住物时都要极其谨慎,因果上千万不能有丝毫差错。

从自己方面来说,没有受持净戒及闻思修的功德,也不能将信众供养自己的财物过多地转给亲戚朋友。按照因果律衡量,让亲友享用信施,也对他们有害无利。

《大方等大集经·日藏分》中有一段案例:

尔时,世尊对龙说偈:“汝以过去盗因缘,轻戏圣人受是报,至诚听我此实言,即得清凉灭诸苦。”世尊说了谛实语后,就以少量水泄入龙的口中,当时火、虫、脓都灭尽了,龙口变得清凉。

龙说:“大圣如来,我忆起往昔迦叶佛时,自己曾是在家人。有一次在田里耕地时,有位比丘向我乞讨五十钱,我说:‘等稻谷成熟,再给你饭食。’比丘说:‘如果不能给五十钱,愿给十文钱。’我当时生起嗔心,说:‘就算十钱也不给。’这时,比丘心中生起懊恼。后来,我进入寺院房舍、入于树林之下,盗取了现前僧物十庵罗果私自食用。以此因缘,我堕入地狱中受苦,恶业还未消尽,又转生为荒野水泽中的饿龙,常常被诸虫啖食,全身脓血流溢,饥渴苦恼。那位比丘以嗔心恶业因缘转成小毒龙身,生在我的腋下吮吸我的血,热气触身,令我难以忍受。所以,我的体内充满了热的脓血。”

龙又对佛说:“大悲世尊,唯愿慈悯救济我,让我能摆脱冤家毒龙。”

这时,世尊用手舀水,发诚实语说:“往昔,我曾在饥馑的年代发愿做大身有情,身体广长无量,以神通力在虚空中宣告:‘野泽之中有大身虫,名为不嗔,你们可取食它的身肉,免除饥苦。’当时,人、非人等听到声音后都一起前往,竞相食用大身有情的身肉。”

正当佛说此谛实语时,龙腋下的小龙出来了。当时,这两条龙都对佛说:“世尊,我们还有多久才能脱离龙身、解脱罪业?”

佛告诉龙说:“此罪业重大,仅次于五无间罪,这是什么缘故呢?如果对四方常住僧物或现前僧物、对有信心的施主以殷重心布施之物,及花、果、树木、园林等,乃至对资身的饮食、床褥、敷具、汤药等一切所需,私自浪费、使用,或擅自转送给善知识、亲戚或白衣,此罪业的果报超过阿鼻地狱所受的苦报。但是,你们可以受三皈依,皈依三宝之后就可以住在冷水中。”这样三称三皈依后,龙身就安稳地入于水中。这时,世尊为诸龙宣说了以下偈颂:

即前经云:“宁以诸利剑,割断自支体,已施僧伽物,不与在家者。”

即前面《日藏经》所说:宁可用锐利的宝剑割断我的手脚肢体,也不把已供养僧伽的财物转给在家人。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利剑割身只是一世受苦,而转送僧物给在家人,会遭受累劫的灾殃。以下四颂都应如是理解。

“宁食热铁丸,火焰即炽猛,不应于僧中,受用僧伽业。”

宁可用口吞食如烈火般炽热的热铁丸,也不应在僧众中受用僧伽业。

“宁取食猛火,量等须迷卢,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取大如须弥山的烈火做为食物,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已供养僧众的财物。

“宁破一切体,贯诸大丳上,不以居家身,受用僧财物。”

宁可用锐利大丳刺穿全身一切支分,也不以在家身受用僧众财物。

“宁入诸舍宅,火炭遍充满,不以居家身,夜宿僧房舍。”

宁可进入火炭充满的房屋中被遍体烧燃,也不以居家之身夜宿于僧众房舍中。(若住在寺院专为居士准备的房屋中,或为常住发心的居士,经开许,夜宿于僧房中,则无罪过。但居士居住在寺院时,不能影响僧众的闻思修行。)

以上引教证说明僧物是极重之境。因为十方僧物属十方僧伽所有,稍有损坏或占用,即向十方僧结罪,果报无量无边,因此处理僧物时务必要谨慎。

法王如意宝讲授《百业经》时,多次强调为僧众做事应注意因果。一次法王说:“你们发心为常住做事的人一定要仔细取舍,人生是很短暂的,虽然只是一念之差,它的果报却是长久的。现在我们当中的活佛堪布,不要认为精通三藏做事很方便,如果不仔细取舍因果,我很担心你们像三藏法师一样将来受报应。”又有一次,法王说:“如果发心者平时不观察自心,一个恶念就会使自己造下极大恶业,摧毁今生和来世的善根。所以,对僧众的财产一定要谨小慎微,必须专款专用,供佛的钱只能用来供佛,供僧的只能供僧,供灯的只能供灯等等,不能挪用,更何况是盗用?不论别人知不知道、见没见到,都应当注意因果,如理取舍。千万不要因为今生的小恶,苦了后世受恶报!”

辛三、其中菩萨田门

以下说明菩萨是极具势力的善不善田:

又僧伽中,若诸菩萨补特伽罗,是极大力善不善田。

僧伽中有小乘僧和菩萨僧,其中,以菩萨僧是极具势力、能引生善不善业果的重境。

换言之,以菩萨为境修习恭敬、供养、承事等善业,将产生极大福德;反之,对菩萨轻慢、诽谤、谩骂等,罪业也无量无边。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说:“设如有一由忿恚故,禁闭十方一切有情于黑暗狱。若有忿恚背菩萨住,云不瞻视此暴恶者,较前生罪极无数量。”

《能入发生信力契印经》中说:假使有人由于内心忿恚而将十方一切有情幽禁在黑暗的牢狱中,又有人以忿恚心背对菩萨而立,说:“我不愿见此暴恶者。”后者与前者所生罪业相比,无量无边。

“又较劫夺南赡部洲一切有情一切财物,若有轻毁随一菩萨,亦如前说。又较焚毁殑伽沙数诸佛塔庙,若于胜解大乘菩萨起损害心,发生嗔恚,说诸恶称,亦如前说。”

又如有人将南赡部洲一切有情的财物抢劫一空,又有人轻毁任一菩萨,后者与前者所生的罪业相比,无量无边。又如有人将恒河沙数的诸佛塔庙焚毁无余,又有人对胜解大乘的菩萨起损害心,发起嗔恚,嘲讽、批评等,后者与前者所生罪业相比,无量无边。

可见,损害菩萨会造下极深重的罪业。反之,恭敬、承事、供养菩萨,也成为巨大的善业。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说:“若剜十方有情眼目,由慈心故令眼还生,及将前说一切有情放出牢狱,悉皆安立转轮王乐或梵天乐。如次若于诸能胜解大乘菩萨净信瞻视,及由净信乐欲瞻视、称扬赞叹,较前生福极无数量。”

《能入定不定契印经》中说:假使有恶人将十方无量有情,不论人类、旁生或天人的眼目全部挖去,这时有人以慈心使他们恢复眼目,又如十方有情被恶人关入监狱,有人将他们全数释放,并全部安立在转轮王或梵天的安乐中,以上二者所得福德虽然极多,但如果有人对胜解大乘的菩萨以清净信心瞻视,或由清净信心欢喜瞻视,口中以美语称扬赞叹,以此所生的福德较前二者无量无边。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亦说:“较诸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尽劫夺一切财产,若于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抟食施诸旁生,而作障难,能生无量罪。”

《极善寂静决定神变经》中也说:若有人杀害南赡部洲一切有情,或将其财产抢劫一空,此人罪业固然极大,但若有人对菩萨所修善行下至施予旁生一抟之食,从中障碍,如此所生的罪业相比前者无量无边。

下面是教诫:

故于是处,极应防慎。

由于对境深重,稍有违逆、损害便会造下无量罪业,因此在三宝、上师、菩萨、父母等境前,应当极其谨慎地防护身语意行。

以下是事例:

当年,阿底峡尊者来到西藏,有一位伏藏大师前去拜见尊者。当时,有一位老太太拄着手杖站在尊者住所的门口。伏藏大师的排场很大,他来的时候,眷属们用石头和棍棒驱赶路上的人,老太太躲闪不及,被他们打倒在地。伏藏大师圆寂后,往生铜色吉祥山,但却被一位女子阻拦,不让他进入持明者的行列。他便问:“你是谁?为什么要阻拦我?”女子说:“我是空行母益西措嘉。当年阿底峡尊者到西藏弘扬佛法时,我为了遣除他的违缘而在他的门口守护,你们当时轻蔑我,所以我现在阻拦你。”

所以,圣者化现种种身份游戏世间,在乞丐、屠夫、旁生等中都有大菩萨,出家人中必有大菩萨,因此不能只从外相上评论他人,随意诽谤。佛曾经说:“只有我及如我者,其他人不能衡量他人的相续。”因此,对一切观清净极为重要。以前,萨迦法王根嘎酿波看见很多小喇嘛脱掉法衣,在溪水中耍箭术,萨迦法王说:“各位僧人请穿上法衣,我这个老居士要向你们顶礼了。”像萨迦法王这样的大成就者,都显现不轻小喇嘛的恭敬之行,我们凡夫更要把一切人都视为佛菩萨。今天在世界各地有许多弘扬佛法的大德,对他们应当平等地作清净观,不要执著这是我的上师,那是邪魔外道,也不能听别人诋毁就随声附和。不然会毁坏自他,造下堕地狱的重罪。

从金刚乘来说,自己的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严厉的对境。在密乘十四条根本罪中,将毁谤上师的罪业列为首位。《事师五十颂》说:“身为弟子若故意,轻蔑如是之上师,则已轻侮一切佛,故彼恒时受痛苦。”另外,不能随意评论上师们智慧的深浅、见解的高低、成就的大小等等,否则会毁坏法与人二者。

庚二、所依门分四:一、以智愚而有轻重;二、以具戒而有轻重;三、破戒者等之罪业;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辛一、以智愚而有轻重

由所依门故力大者,谓如铁丸小亦沉水,即彼成器虽大上浮,说智不智所作罪恶,而有轻重。

由所依方面导致业力强大:按照《俱舍论自释》所说,譬如,一颗铁丸体积虽小,但也会沉入水底;若将它打成容器,体积虽大,但也会浮出水面。比喻智者和愚者所造罪业有轻重的差别,即:智者所造罪业虽大,却能从罪业中出离;愚者所造恶业虽小,却会因此而堕落。

以下讲述根据,先讲愚者造恶力重的根据:

此因相者,《涅槃经》说:诸愚痴者,如蝇粘涕不能脱离,虽于小罪不能脱离。由无悔心不能善行,由覆藏过,虽先有善为恶染污,故应现受异熟之因,变为极重那落迦因。

这个根据,《涅槃经》中说:愚痴的人就像苍蝇粘上了口水就不能脱离一样,对微小的罪业也不能脱离。因为愚者对以往所造的罪业心无追悔,未来又不能行持善行,由于覆藏自己的过失,即使先前已有的善业,也会被此覆藏的恶业染污。对愚者而言,由以上这些因缘,使得本来只需在现世中感受轻微异熟的因,却转成极重的地狱之因。

总之,愚者虽造小罪,也成为地狱之因,因为愚者不能发露忏悔、改过自新。

又如少水投盐一掬,则难饮用,或如欠他一文金钱,不能还偿,渐被逼缚受诸苦恼。

又好比在少量水中投入一把盐,则很难饮用;或欠他一文金钱而不能偿还,渐渐被人逼迫、捆缚、受诸苦恼。

这是说:愚人造作罪业,不能及时发露忏悔,使得微小恶业也增长成重大;反之,造罪之后能具足四力发露忏悔,重业也将转成轻业。

又说五相,虽是当感现轻异熟,能令熟于那落迦中,谓重愚痴,善根微薄,恶业尤重,不起追悔,先无善行。

又说由于五相,虽然只是能感现世中轻微异熟的业,也能使其在地狱中成熟果报。“五相”为:一、愚痴深重;二、善根微薄;三、恶业尤为深重;四、造罪后不起追悔;五、先前无有善行。

下面讲智者造恶轻微的根据:

故说轻微是指智者能悔前失,防护后过,不藏诸恶,勤修善法,诸恶对治。

因此“罪业轻微”是指智者能具足以下条件,即:造罪后,能追悔以往过失;能立誓防护未来不造;能不覆藏罪业,坦诚发露;能勤修善法,对治诸恶。

下面是例证:

世亲菩萨最初出家入于小乘教法,诋毁大乘经。后来,他听到哥哥无著菩萨念《十地经》,深有感触,对自己毁谤大乘经的罪业十分后悔。他当时准备割掉舌头表示忏悔,无著菩萨制止他说:“以前你以舌毁谤大乘,现在以舌赞叹大乘,将功补过,不是很好吗?割掉舌头,不再说话,有什么利益?”世亲菩萨从此精研大乘教义,撰造了一百多部大乘论典,度化了无量众生。

世亲菩萨早年造下的谤法罪,是地狱之因,但他在认识了自己的罪过后,诚心发露忏悔,以菩提心摄持而广造论典,弘扬大乘,以此对治了毁谤大乘的罪业。

若不修此妄矜为智,由轻蔑门,知而故行,是为尤重。

若不如是遵照而修,却妄自矜夸为智者,由轻蔑而明知故犯,则罪业尤为深重。

辛二、以具戒而有轻重

《宝蕴经》亦说:“三千所有一切有情,皆入大乘,具轮王位,各以灯烛器等大海,炷如须弥,供养佛塔,其福不及出家菩萨,于小灯烛涂以油脂,持供塔前,所得福德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谓菩提心,及其福田俱无差别,然所供物殊异极大,是所依力极为明显。

《宝蕴经》也说:“假使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都入于大乘,拥有转轮王位,他们各自以大海般广大的灯器、须弥般高大的灯炷燃灯供养佛塔,所得福德虽然极为广多,却不如出家菩萨在微小灯烛中涂上油脂,拿着供养佛塔所得福德的百分之一。”此中意乐——菩提心及福田——佛塔都无差别,所供之物却差别极大,结果供微量物远远超胜了供广大物的福德,显然是由所依身的力量所致。

《大乘庄严经论》云:“应知出家分,无量功德具,欲比在家分,最胜彼无等。”意即,在家身具有诸多散乱、贪嗔等烦恼及痛苦,而出家身具有与此相反的无量功德,如寂静、离欲、无诤、精进等等。因此,具律仪的出家菩萨,其所依身胜过在家菩萨。

由是道理,则无律仪与有律仪,同是有中,具一具二具三之身,修行道时,显然后后较于前前进趣优胜。

由以上可知,所依身与造业轻重有直接的关系。也就是,无律仪与有律仪相比,有律仪修行殊胜;同为有律仪,具一种律仪、具两种律仪与具三种律仪的所依身,在修行圣道的进趣上,后后比前前更为优胜。

“具一具二具三之身”,有多种解释,比如:“具一”指具别解脱律仪,“具二”指具别解脱律仪和菩萨律仪,“具三”指具别解脱律仪、菩萨律仪和金刚乘律仪;或者,“具一”指具五戒,“具二”指具沙弥戒,“具三”指具比丘戒;或者,“一”指律仪戒,“二”指摄善法戒,“三”指饶益有情戒。总之,所依的律仪越殊胜,修行的功德就越殊胜,修行的进度也越快速。

如诸在家修施等时,受持斋戒律仪而修,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势力大小,亦极明显。

如在家人修持布施等时,若能受持斋戒律仪(如受持八关斋戒)而修,则与无律仪所修善根,在势力大小上有极明显的差别,也就是对同一善行,具戒者所修的善根更为殊胜。

《杂宝藏经》上记载一事:以前在罽宾国有一条恶龙兴风作浪,给当地带来了很大灾难。当时,很多阿罗汉各施神力,都不能逐走恶龙。

后来,祗夜多尊者来到恶龙的住处,弹指三下,对恶龙说:“你立即离开,不要住在这里。”恶龙马上就转移到远处去了。

这些阿罗汉问尊者:“我们都获得了漏尽平等法身,为什么你能驱走恶龙,我们却不能呢?”

尊者答:“我从凡夫时起,直到现在,都精勤地持戒,即使对微小的恶作罪,也像对待四根本罪一样护持。由于戒的威力,我才能逐走恶龙。”

由此可见具戒的力量强大。总之,以净戒为所依,无论修福、超度、驱魔或成就利他事业,都具有很大能力。以金刚乘而言,成就密咒的根本也是戒,如《妙臂请问经》说:“咒本初为戒。”

辛三、破戒者等之罪业

《制罚犯戒经》说:较诸世人具十不善,经百岁中恒无间缺所集众恶,若有比丘毁犯尸罗仙幢覆身,经一日夜受用信施,不善极多,亦是由其所依门中,罪恶力大。

“仙幢”,是三世诸佛果位的清净幢相,即袈裟。“仙幢覆身”,指所依为出家比丘身。

《制罚犯戒经》中说:与世间人具足十不善业,在百年中日夜造恶所集的众恶相比,若有比丘毁犯尸罗,而以仙幢覆身,在一日夜中受用信施,后者不善极多。这也是由所依而使罪业力极大。

造业时间,前者是百年,后者是一日夜;造业种类,前者是具足十恶,后者是非法受用信施。两方面都以前者为大,然而后者的罪业却极多,可见是由所依身而使罪业力强大。也就是,破戒者以仙幢覆身,所依的身份重,由此使受用信施的罪业成为极重。

《分辨阿笈摩》亦云:“宁吞热铁丸,猛焰极可畏,不以犯戒身,受用国人食。”通说犯戒及缓学处。

《分辨阿笈摩》也说:“宁可吞食烈焰炽燃、极可怖畏的热铁丸,也不以犯戒之身受用信众供养的食物。”此处通说了犯戒及松缓学处二者。

缓学处:不认真精勤地守护学处,比如虽有戒体,但不闻思修行,也是缓学处。

辛四、归纳而说依法之重罪

敦巴仁波卿云:“较依正法所起罪恶,十种不善是极少恶。”现见实尔。

仲敦巴仁波切曾说:“与依于正法(即出家身)所造的恶业相比,十种不善只是极少量的恶业。”现在看来,的确如此。当然,从反面说,依于正法(即出家身)所起的功德,也成为极多的功德。

以下是案例:

迦叶佛时,有一比丘在前往应供的路上,法衣被树枝挂住。他当时轻视堕罪,以嗔心折断树枝,以此恶业,死后受生为龙。有一棵大翳钵树的树根,深深地扎在它头上,风一吹动,树就摇摆起来,血和脓水大量涌出,使它感受极为剧烈的痛苦。后来,它化身前来拜见释迦佛时,被佛严厉呵责,佛始终没有授记它何时能解脱龙身,只是叫它等弥勒佛出世之后再去请示。翳钵龙感受如此漫长的痛苦,就是由于他以出家身轻毁如来学处。

《毗奈耶经》云:“若于大悲大师教,起轻毁心少违犯,由是而获苦增上,折篱失坏菴末林。现或有于王重禁,违越而未受治罚,非理若违能仁教,如翳钵龙堕旁生。”《宝蕴经》云:“若出家之人,轻视学处,不敬法衣,蓄发留须,涂敷脂粉等,命终之后堕入孤独地狱,彼虽入地狱仍不失僧形,于三衣及钵垫等中烈火炽燃,烧身受苦。”

庚三、事物门

由事物门故力大者,施有情中正法布施、供养佛中正行供养,较诸财施财物供养,最为超胜。此是一例,余皆应知。

由事物方面导致业力强大,比如:布施有情中的正法布施和供养佛中的正行供养比财布施和财供养殊胜。这只是一例,其余应类推了知。

《金刚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演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

《金光明经》中从五个方面对法施和财施作了比较:一、法施能令自他都得利益,财施不然(法施能令施者和受者都得大福,财施能使施者得大福,受者则只得现前小利);二、法施能令众生超出三界,唯以财施不能令出欲界;三、法施能利益法身,财施只长养色身;四、法施增长无穷,财施必有竭尽(财施双方受用都有穷尽,法施则令双方受用无穷);五、法施能断无明,财施只能伏贪。由于有上述利益的差别,法施胜过财施。

此外,同为法施,又有施小乘法、大乘法、密乘法的差别,而密乘中又分事部、行部、瑜伽部、无上瑜伽部。由于法门利生的功效有差别,法施的功德也就有大小之别,契合根机传讲利益越深的法,功德力就越大。无畏布施中,从恶趣及轮回中救度众生比从牢狱中救出更为殊胜。

除布施外,其它如:别解脱戒、禅定戒、无漏戒中,无漏戒最为殊胜;耐怨害忍、安受苦忍、思择法忍中,思择法忍中的无生法忍最为殊胜;一切精进中,对于闻思修大乘法发起精进最为殊胜。或者造恶方面,一切毁谤中,以毁谤正法、上师最为严重等等。认识了“由事物门故业力强大”的道理之后,在行善方面,应当励力修集最根本、最殊胜的善法。由此能使我们成为主尊、成为最殊胜。

庚四、意乐门分二:一、以意乐之大小、强弱、恒促而分析;二、嗔恚尤为严重。

辛一、以意乐之大小、强弱、恒促而分析

由意乐门故力大者,《宝蕴经》说:较三千界一切有情,各建佛塔量等须弥,于此诸塔,复经微尘沙数之劫,以一切种可供养事承事供养。若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华,其福极多。如是由其攀缘所得,若有胜劣,及缘自他利益事等意乐差别。

由意乐而使业力强大:如《宝蕴经》所说:三千大千世界一切有情,各自建造形量等同须弥山的佛塔,并对此等佛塔,经过微尘数劫,为利益自己而以一切种类可供养的事物,承事供养,与此相比,诸菩萨不离一切智心,仅散一花供养,所生的福德更为广多。原因是供养的意乐有差别:一、在攀缘所得上有胜劣的差别,“攀缘所得”就是心缘于果,前者欲求人天善趣或小乘阿罗汉果,后者寻求一切种智;二、有缘自利之事与缘他利之事的差别,前者唯缘自利之事,后者缘他利之事。

认识了意乐是决定业力轻重的因素之后,在行持任何善法时,都应当调整意乐,至少要以造作菩提心摄持而行。

此复由其强盛微弱、恒促等门,应当了知。

此外还要了知,由意乐的强弱、恒促等方面,也致使业力有轻重之别。

下面是案例:

古代,有位女子来到一所寺院,她想作供养却没有资财,就把身上仅有的两文钱供养给了寺院。住持当时亲自为她诵经忏悔祈福。

后来,女子入宫做了贵人。一次,她又带了几千金来庙上舍财,住持只叫徒弟出来为她回向。

贵人问:“以前我仅施两文钱,你就亲自代我忏悔。今天布施几千金,为什么只让徒弟为我回向?”

住持答:“上次布施,钱虽微薄,施心却极虔诚,老僧不亲自来为你忏悔,不足以报谢恩德。此次,布施的钱财虽丰厚,但施心远不如以前真切,所以请人代忏就足够了。”

此女子最初供养的意乐猛利,因此福业力大。后来,做上贵人,供品虽丰厚,但供养的意乐微弱,因此福德反不如以前。

又如福建莆田有位林家老婆婆,乐善好施,经常做粉团布施,凡是有来索求,就立即施舍,毫无厌倦。

有位仙人化为道士,每天早晨都来要六七个粉团。老婆婆天天给他,三年如一日。

仙人知道她布施心很诚,就对她说:“我吃了你三年粉团,应报答你的恩德。你家宅院后有一块地,如果把阴宅安葬在那里,你后代子孙中做官的将有一升麻子那么多。”

老婆婆死后,她的子孙把她安葬在仙人指示的地方。后来,在她第一世子弟中就有九人登第。以后累代显贵。所以福建民间有“无林不开榜”的美谈。

老婆婆布施的意乐长久,三年如一日,使她造集的福业力极大,后世累代子孙都仗她的福德而显贵,她自身所获的福报当然更是巨大。

辛二、嗔恚尤为严重

又于恶行,若烦恼心,猛利恒长,其力则大,其中复以嗔力为大。《入行论》云:“千劫所集施,供养善逝等,此一切善行,一恚能摧坏。”

恶行方面,若起烦恼心猛利长时,恶业力就非常强大,在种种烦恼中,又以嗔心的业力尤为强大。《入行论》说:往昔千劫来修集的布施、供佛等一切善行,以一次嗔恚就能无余摧坏。

《华严经》中,普贤菩萨说:菩萨过失,莫甚于嗔心者,以前所积功德,虽多如森林,嗔火若生,一齐烧尽。

此复若嗔同梵行者,及嗔菩萨较前尤重。《三摩地王经》云:“若互相嗔恚,非戒闻能救,非定非兰若,施供佛能救。”《入行论》中亦云:“如此胜子施主所,设若有发暴恶心,能仁说如恶心数,当住地狱经尔劫。”

而且,若嗔恚同梵行道友和菩萨,则比一般嗔恚更为深重。《三摩地王经》说:如果同梵行道友互相嗔恚,此异熟果不是以具戒能救护,不是以闻法能救护,也不是以禅定、居住静处或布施供佛能救护。《入行论》也说:如果有人对如此具德的菩萨发起暴恶之心,佛说此人生起多少恶心,就要在地狱中受多少劫的苦楚。

下面是对同梵行者生嗔而堕落的事例:

往昔,在迦叶佛的教法中,有一位沙弥职事。一天,比丘们对他说:“这里有少量清油炒过的锅粑,你把它放在臼器里用杵捣碎,再给我们。”沙弥当时很忙,就说:“稍等片刻,我再供养。”比丘们却大发雷霆,骂道:“我们如果能接触杵臼的话,应当把你放到臼器里捣碎。”后来,这些比丘全部堕入地狱,变成形状好像杵臼一样的众生。释迦牟尼佛在世的时候,曾经示现给僧众们看,并讲述了此事的来龙去脉。

《集学论》中引用《毗奈耶经》一段经文说,发起清净信心,以一切支(五体投地)顶礼如来发爪的佛塔,此善根极为广大。随着顶礼者身体覆盖的地方,往下经过八万四千由旬到达金轮,在这中间有多少粒微尘,就会获得此数量一千倍的转轮王位。当时,邬波离问佛:“如此广大的善根,以何种业能使它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佛说:“若有人与同梵行道友互生疮疱,我不见此人更有福德。因为由此能使如此广大的善根微薄、损减,乃至永远消尽。”

以密乘来说,入密之后应当守持金刚道友互相慈爱的三昧耶戒,若对金刚道友生起嗔恚、闹矛盾,罪业极为严重。以此原因,法王制定学院的纪律时,着重强调金刚道友之间应团结和合。此外,金刚上师是比菩萨更严厉的对境。《时轮金刚本续》中说:“密乘弟子对金刚上师生起多少刹那的恶心,必定会堕多少大劫的金刚地狱。”

戊三、此等之果

分三: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

己一、异熟果

第三,其果分三:异熟果者,谓十业道一一皆依事及三毒上中下品,有三三等。《本地分》说,此中上品杀生等十,一一能感生那落迦;中十,一一感生饿鬼;下十,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经》说中下二果与此相违。

第三,十黑业之果分三:一、异熟果;二、等流果;三、增上果。

十黑业道中每一种都按事与贪嗔痴三毒的上、中、下品,有上、中、下三品。由于业有三品,业所感的异熟果也就有地狱、饿鬼、旁生三种。按照《本地分》说:“于杀生亲近修习、多修习故,于那落迦中受异熟果,如于杀生如是,于余不善业道亦尔。”(对杀生亲近修习、多多修习的缘故,在地狱中受异熟果。如同杀生,其余不善业道也是如此。)总之,以上品杀生等十黑业一一能感地狱,以中品十黑业一一能感饿鬼,以下品十黑业一一能感旁生。《十地经》所说中、下二品业的感果情况与此相违,也就是,中品十黑业感生旁生,下品十黑业感生饿鬼。

己二、等流果分二:一、领受等流果;二、造作等流果。

《入阿毗达磨论》云:“同类遍行因,得等流果。果似因故,说名为等。从因生故,复说为流。果即等流,名等流果。”(果与因相似,故名“等”。果从因生,故名“流”。果从相似因所流,故名“等流果”。)

庚一、领受等流果

等流果者,谓出恶趣,次生人中,如其次第,寿量短促,资财匮乏,妻不贞良,多遭诽谤,亲友乖离,闻违意声,言不威肃,贪嗔痴三,上品猛利。

领受等流果,按照《本地分》所说,是指从恶趣中脱生为人时,仍须按十黑业的自性,依次领受相应的果报,即:杀生感得寿量短促;不与取感得资财匮乏;邪淫感得妻不贞良;妄语感得多遭诽谤;离间语感得亲友乖离;粗恶语感得闻违意声;绮语感得言不威肃;贪、嗔、邪见感得贪嗔痴上品猛利(以贪欲业增上猛利贪欲,以嗔恚业增上猛利嗔恚,以邪见业增上猛利愚痴)。

由此看出业力无欺的作用,以如是业便领受如是果,丝毫不爽。所谓“天道好还”,杀人者人恒杀之,骂人者人恒骂之,离人者人恒离之,此即是领受等流果。

《谛者品》及《十地经》中,于其一一说二二果,谓:设生人中,寿量短促、多诸疾病,资财匮乏与他共财,眷属不调或非可信妻、有匹偶,多遭诽谤、受他欺诳,眷属不和、眷属鄙恶,闻违意声、语成斗端,语不尊严或非堪受无定辩才,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无利或不求利,损害于他或遭他害,见解恶鄙、谄诳为性。

《谛者品》和《十地经》则更具体地对每一黑业都宣说了两种等流果。

一、以杀生业感召寿量短促、多诸疾病。比如,有人出胎即死,有人几岁得病夭折,有人因意外事故死亡,有人身体不健康,都是杀业的等流果。当今人类,在捕杀野生动物、宰杀家畜方面,杀业极度增长,按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人类的果报不堪设想,人寿将不断递减,而且会出现种种奇怪疾病。

二、以不与取业感召资财匮乏、与他共财。“与他共财”,就是对财物没有自主权,只能与他人共同享用。世间有人生活贫困,连基本温饱都不能保证,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不能自在享用,必须与他人共享。这些都是不与取业感召的,如偷盗、挪用财物、抢夺等。

三、以欲邪行业感召眷属不调或非可信妻、有匹偶。“眷属不调”,即夫妻之间出现矛盾、互相怨恨;“非可信妻”,指妻不忠贞;“有匹偶”指有外遇。比如,许多现代家庭没有和睦之气,夫妻关系、亲子关系不好,家不成家,都是造作邪淫业的果报。

四、以妄语业感召多遭诽谤、受他欺诳。妄语是隐瞒真相而欺骗他人,以此业感会受到他人的诽谤和欺骗。共业上,如果人们不守诚信,社会就会变成互相欺骗的恶业场,到处充斥着谣言、诽谤、欺诈等。

五、以离间语业感召眷属不和、眷属鄙恶。离间语是使彼此和睦的关系破裂,使彼此不和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以此业将感召眷属彼此不和,勾心斗角,是非很多;或者眷属心不忠诚。

六、以粗恶语业感召闻违意声、语成斗端,即经常听到恶骂声,而且语言常常成为斗争起因。

七、以绮语业感召语不尊严或者非堪受无定辩才,即语言没有威严,听者心不尊重。“非堪受无定辩才”:语言没有决定的辩才,含含糊糊,语无伦次,即使说的正确,别人也不堪领受。

业力是微妙的,说多了绮语,就会摧坏语言的能力,有辩才的会失去辩才,出语威肃的会变得语无尊严。即使想表达有意义的话题,也会被业力所障,一出口就是啰啰嗦嗦一大堆,不能明确地表达。

八、以贪欲业感召贪欲重大、不知喜足,寻求无利或不求利,即一方面贪欲膨胀,无论怎样享受,都没有满足之时;另一方面,对无利益的事有追求欲,对有利益的事却无心寻求。

九、以嗔恚业感召损害于他,或遭他害。嗔心串习成性,会有处处想害人、损人的心理,或者常常遭受他人损害。

十、以邪见业感召见解恶鄙、谄诳为性。邪见即颠倒见,如果前世曾经串习了邪见而没有对治,那么这一世生在人中,就仍然以宿业的习气习惯于执持恶鄙见解,心随邪恶而转,压制一切白法,因此叫做“恶鄙”。“谄诳为性”:由执持邪见而造成谄诳的品性。人的品性并不是一世养成的,主要来自前世业力的影响。有些人生性谄诳,喜欢把正的说歪,把歪的说正,都是由串习邪见的力量所致。

以上十黑业领受等流果的内容,学习之后,应当在自己身上反观、思惟。我们这一生会遇到种种厄难,每当现前逆境的时候,要知道这唯一是自己造业的果报。比如,多病、贫穷、受人歧视、人际关系不好、说话无人理睬等等,看不到业果,就会怨天尤人、起嗔恨心、报复心等,宿业还没报尽,又造下了新殃。所以,遇到有这样的情况,就应当思惟领受等流果来修好自心。

比如,受人诬谤时,要想到:这一定是我前世妄语骗人的果报,既然是由自己说妄语招来的,就要欢喜地接受。进一步想到:他毁谤我,正是消我的宿业、摧毁我的我执,成就我的安忍,他是帮助我的善知识。这样作消业想、作善知识想。又比如,对眷属好言忠告,对方却不听从,这时也不应起烦恼,而应当自责:这是我往昔造作离间语的果报,是我自己没有德行,所以他才不听从。随后就要对宿世所造的恶业生起追悔心,励力忏悔,并且以自己修德来感化对方。能够这样想,确实除了自责之外,再没有任何可报怨的。

总之,以业果正见摄持自心,不论被打、被骂、被诽谤等,都“只认自己错,不见他人非”,对于一切逆境都欢喜顺受,这就是“随缘消旧业,不再造新殃。”从此以后,业障会逐渐消除,福慧会日益增长,不论顺缘、逆缘都成了修行的助伴。月称菩萨在《入中论》中教导我们思惟:既然已经明白由感受苦报能消尽往昔恶业的果报,为什么还嗔他而种下未来受苦的种子呢?像这些世俗修法的核心就是因果正见。大成就者持明无畏洲说:“怨敌反对亦使修行增,无罪遭到诬陷鞭策善,此乃毁灭贪执之上师,当知无法回报彼恩德。”(即使怨敌反对也能使修行增上,无罪遭人诬陷也是策励行善,这是毁灭贪执的上师,要知道对方成就自己的恩德无法报答。)

再比如,下岗生活出现贫困时,要自责:这是我前世造不与取的恶果,如果现在再不修持布施,未来会更加贫苦。这样思惟之后,发起勇猛行善之心。

或者,受到别人轻视时,要想到:这是以前我轻视他的回报,现在再不修持恭敬之行,将来就更加下贱。这样,一面生惭愧心,一面发愿改过。

又比如,身患重病时,就思惟:这是我往昔造杀业的报应,如果现在不发起救度众生的菩提心,怎么能解脱杀业的罪报呢?

像这样从果推因,见一切祸患都是由自己宿世造业所致,只有恐惧忏悔的份,哪里还敢怨天尤人?

下面是一则案例:

宋朝,有一位禅师年轻时喝醉酒与人争财,伤了人命。他畏罪逃走,出家苦修,后来开悟成了大禅师,座下有几百名弟子。

有一天,他忽然沐浴升座,对大众说:“你们不要动、不要说话,看我了结四十年前一桩公案。”

到了中午,有个军人突然进寺院,见到禅师就拉弓欲射。禅师合掌说:“我恭候你很久了。”

军人吃惊地问:“我与老和尚素不相识,为什么一见面就想动手?”

禅师说:“欠债还钱,欠命还命,公平交易。请下手,不必迟疑。”之后就交待弟子:“我死后,你们要好好招待施主,饭后送他回去,如果有半句嗔恨的话,就不是我的弟子。”

军人听了更加疑惑,坚持请问此事的缘由。禅师说:“你是两世人,自然不记得,我是一世人,怎么会忘记。”说完,就把往事告诉军人。

军人有所领悟,虽不识字,却忽然大声吟偈:“冤冤相报何时了,劫劫相缠岂偶然,何不与师俱解释,如今立地往西天。”说完,立地而化。

禅师下座为他剃头、换衣、入龛,告别大众后,端坐而化。

禅师亲见这一切都是自作自受,怨不得别人,因此欢欢喜喜地顺受,毫无怨尤。上文讲到的离越阿罗汉也是如此。他被人诬陷偷牛,坐了十二年牢房,换成一般人会大叫冤屈,想不通的甚至精神崩溃,而他却任劳任怨、安心顺受,因为他知道这都是自己造业招来的,能怪谁呢?心里想通了,喂马、除粪都是安乐的事,监狱也成了道场。

总之,在了达因果道理之后,对于宿业的果报,要随缘顺受,对于未来,要行善积德。平常不论发生什么事,都要归在业果上来思惟。能够想得通,就不会起烦恼,不平的心也会平静下来,而且会常生惭愧,勤求忏悔。能按这样思惟业果,转变自心,就有真实的受用。

庚二、造作等流果

诸先尊长说:纵生人中,爱乐杀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所说者,是领受等流果。

昔日诸尊长说:纵然生在人中,仍然爱乐杀生等事,是造作等流果。前面《十地经》等所说,是领受等流果。

下面是一则案例:

有一天,世尊到某城市化缘,施主供养了一种叫“拉达”的食物。这时,有个婆罗门子看到后,跑来向世尊说:“给我!给我!”世尊想了一下,就对他说:“你先说‘我不要’,我再给你。”这个孩子迫不及待地说:“我不要。”于是他得到了这份美食。

回到精舍后,比丘们问佛:“以何因缘这个孩子的贪心这样重,一见到食物就说‘给我、给我’?为什么世尊最初不给,要让他说完‘我不要’之后才给呢?”

佛说:“这孩子的贪心很重,在千百世当中,见到食物都是说‘给我’,从没说过‘我不要’。今天以此因缘让他说一句‘我不要’,等未来山王如来出世时,他会以这个善根,在山王如来的教法下出家、证得阿罗汉果。”(《百业经》)

案例中,婆罗门子见到食物就说“给我”,是造作等流果,即以前世如此造作的缘故,此造作习气便在千百世中相续不断。世尊以方便引导他说了一句“我不要”,这是让他种下无贪的善根,以此善根力,将来能出家证果。

这个案例给人很大的警示:我们心中的恶习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改正,它就会一直延续,越串习越深重,越难以摆脱,最终会长劫堕在恶趣中流转。

在黑业方面,十种黑业就有十种造作等流果。比如:喜欢杀生的人,一见苍蝇、蚊子就想拍死,这是杀生的造作等流果;经商时,起心动念就想骗取别人的钱财,这是欺诈不与取的造作等流果;还有不由自主地说妄语、绮语、粗恶语等等,都是造作等流果。如果不能纠正这一类的造作方式,修行就不会进步。因为修行就是修好自己的身口意,对于自己的恶习,能反省改正,就杜绝了堕恶趣的因缘;对善的习气,能一再地串习培养,就会积累善趣或解脱的因缘。所谓断恶行善,就是在自己的造作上断和行,实际上就是除习气、改习惯。

人的心念、语言,总会习惯性地按照相似的方式进行。如果不能认识自己的恶习而遮止,往后就总会在这一处造业,它的后果是很可怕的,因为它能相续下去,在百世、千世乃至无量世中重复不断地造作。了知了造作等流的规律之后,就会心生畏惧,因为:哪怕只是很小的恶习,不改正它,也会不断地重复、相续下去,就像不戒除饮酒,天天都会喝酒一样。所以,修行人处处要改习气,要习善行。这样看来,修好造作等流是至关重要的。所谓修行,首先要改掉引生恶趣的造作方式,其次要改掉引生生死的造作方式,再改掉小乘自利的行为方式,由此才能成佛。所以这里有非常深细的检点、修行要做。

己三、增上果

诸主上果或增上果者。

增上果,主要是指成熟在外在器世间的果报。

从不善业方面来说,由业力增上,会感得外器世间种种不悦意的果报。以下逐一说明:

谓由杀生,能感外器世间所有饮食及药果等,皆少光泽,势力、异熟及与威德,并皆微劣,难于消变,生长疾病。由此因缘,无量有情,未尽寿量而便中夭。

以杀生业力,能感外器世间一切饮食、药物、果实等,都缺少光泽,势力、功能、威力微劣,即使食用也难以消化,反而生长疾病。由此因缘,无量有情在寿量尚未圆满时就中途夭折。

不与取者,谓众果鲜少,果不滋长,果多变坏,果不贞实,多无雨泽,雨多淋涝,果多干枯及全无果。

不与取是夺人所有,以此恶业将感得外境的衰败之报。数量上,植物结果鲜少;成熟上,果实难以滋长,即便结果也多有变坏、果不真实,或天时不调,遭逢旱涝之灾,使果实多数干枯或根本不结果。

欲邪行者,谓多便秽,泥粪不净,臭恶迫迮,不可爱乐。

欲邪行是染污、不自在之业,所以感得受生环境多不洁净,多有粪秽、污泥,发出恶臭,或环境狭窄、压抑,不可爱乐。

虚妄语者,谓农作、行船,事业边际,不甚滋息,不相谐偶,多相欺惑,饶诸怖畏恐惧因缘。

“农作、行船,事业边际,不甚滋息”:农作、航运等事业不会发达兴盛。比如同一块田地,前面的主人有很好的收成,后面换了一个有妄语业障的主人来耕种,庄稼就长不好。行船也是如此,前面船夫行船时有很多人坐,换成有妄语业障的人开船,生意就会败落。

“不相谐偶”:人和人之间不能和睦相处。

一切和谐、兴盛都来自于真诚。说不诚实的妄语,会导致农作、行船、商业不得兴盛,人与人之间很难谐调、合作。人们被妄语业障碍,彼此无信任感,相互欺骗,不能真诚地交流、合作,世界充满怖畏、恐惧因缘。

离间语者,谓其地处丘坑间隔,险阻难行,饶诸怖畏恐惧因缘。

造作离间语业,使人们互相乖离,矛盾重重,由此感得所居的处所不通畅,外境显现有山丘坑坎、山河阻碍、道路难行,世间多有怖畏、恐惧因缘。

粗恶语者,谓其地所多诸株杌,刺石砾瓦,枯槁无润,无有池沼,河流泉涌,干地卤田,丘陵坑险,饶诸怖畏恐惧因缘。

以造作粗恶语的业力变现的器世界,大地有很多枯木、荆棘、瓦石、砂砾,环境枯槁、不润泽,没有池塘、河流、涌泉,地面龟裂或成盐碱之地,到处是丘陵、坑险,多有怖畏、恐惧因缘。

诸绮语者,谓诸果树不结果实,非时结实,时不结实,未熟似熟,根不坚牢,势不久停,园林池沼,可乐极少,饶诸怖畏恐惧因缘。

绮语的特征,是语言没有实义。一般人认为说绮语没有什么果报,这是一种断见。其实,随着人类绮语业增盛,世间就没有实质性的法,只有虚假外表,无有实义。

绮语业的增上果:果树不结果实,还没到结果时节就已结果,到了时节反而不结果,没有成熟看似成熟,树根不坚固(如果人们都说具实义的语言,外境草木等的根就会很坚牢;反之,人们常说无实义的语言,从家到国、到外器世界都会变得没有根),“势不久停”不会长久安住、没有稳固的结果,园林、池沼少有悦意景象。总之,以绮语业力,致使美好的事物渐渐消失。

我们应当从这里觉悟到人与器世界的关系。实际上,我们身口意的造业和器世界的状况息息相关。所以,每个人都应当在心上调整,只有人心向善,整个世界环境才会向好的方面转化。

以上讲述四种语业的增上果时,都说到了“饶诸怖畏恐惧因缘”,这也启示我们:世间一切怖畏都来自于恶业。所以,人类能不在内心中播下恶业种子,世界就会祥和、安宁,通畅、和顺。在了解到器世间是依业变现,而业又是由自心造作之后,就知道调伏内心断恶行善,外器世界就会显现吉祥。

外在种种现象其实是我们内心显现的影像。心秽则土秽,心净则土净,缘起非常不可思议,这样起心、这样取相,就这样变现。因此外器世界的相,都是唯心变现的,反映了人心与业的状况。以这条道理观察宇宙、社会现象,才能找到真正挽救自然、社会的方法。

因此,人类要净化生存的世界,只有从净化内心着手,心地不得净化,世界绝不可能清净、美好。维护生态平衡,再现器世界的和谐庄严,不是单在外境上做,而是要重点在人心上做;要庄严国土,当从人人断恶行善做起,这才是根本解决之道。

贪欲心者,谓一切盛事,经历一一年时月日,渐渐衰微,惟减无增。

贪欲业的增上果:世间一切兴盛之事,经历年、月、日、时,渐渐衰微,只有损减,没有增盛。

衰败来自于贪婪,兴盛来自于无私。因此,如果人类增长贪欲,世界将走向衰败;而人类能少欲知足、勤俭节约,世界就会走向兴盛。

嗔恚心者,谓多疫疠,灾横扰恼,怨敌惊怖,狮子虎等,蟒蛇蝮蝎,蚰蜒百足,毒暴药叉,诸恶贼等。

嗔恚是欲损害他人的恶心。嗔恚增盛,器世界则失去祥和,戾气增上,会出现很多恶相。瘟疫流行,洪水、台风、大火、地震等灾害频繁出现;人类社会中会出现许多怨敌、恐怖活动或恶贼(强盗),人心惶惶,没有安全感,随时面临被凶杀、抢劫的危险;旁生界会出现狮子、老虎、蟒蛇、毒蛇、蝎子、蚰蜒、百足等等猛兽毒虫;非人中会有很多毒暴夜叉等等。这些都是嗔恚业变现的恶相。

诸邪见者,谓器世间所有第一胜妙生源悉皆隐没,诸不净物乍似清净,诸苦恼物乍似安乐,非安居所,非救护所,非归依所。

“第一胜妙生源”,指宝物之源,即黄金、宝石等矿藏。“非安居所、非救护所、非归依所”:非从轮回诸苦中脱离的安居处所,非从善趣某些损害中得救护的救护处所,非从业惑中脱离的皈依处所。

邪见就是执持颠倒的见,有谤为无,无谤为有,以邪见业的力量,器世间的黄金、宝石等殊胜宝藏悉皆隐没。而且,由邪见增上的缘故,人们颠倒是非,把不清净执为清净,把苦执为安乐等。尤其当今时代,人们普遍不信三世因果,不信三宝,种种假相的欺诳性比以往任何时代都严重,像邪淫、赌博、绮语、欺诳、放逸、狂躁、斗诤等邪恶染污之法,在经过美化、包装之后,以清净、安乐的形象闪亮登场,大行其道。这是现代人类邪见共业增上的结果。

以邪见业感召的环境,决定非安居所、非救护所、非皈依所。为什么呢?因为邪见增盛的地方,所显现的只有欺诳、邪恶、迷乱、染污之法,心随这些而转,只会堕落、沉溺,得不到可安居、救护、皈依的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