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思择法忍

申三、思择法忍分二:一、胜解之境 二、胜解之理

思择法忍即“法思胜解忍”,又名谛察法忍、观察忍。《瑜伽师地论》译为“法思胜解忍”。

以下依次解释“胜解”、“法思胜解忍”以及“三种忍的关系”。

一、胜解:对于所缘境决定印可,而不可移转。若对所缘境还有犹豫,则根本没有胜解。《杂集论》说:“胜解者,于决定事,随所决定印持为体,不可引转为业。”《广五蕴论》说:“于决定境,如所了知,印可为性。……余无引转为业。”

比如,经云:“我等今者,心生胜解,是内六处,必定无我。”我们现在心中生起了胜解,即眼耳鼻舌身意等内六处必定没有我(即为空性)。这样,对所缘的内六处决定印可“无我”,毫无犹豫,以任何因缘都无法动摇,即是胜解。总之,当“任于何境心中断定此事即是如此,必非其它”的见解具有强大力量,以其它因缘不能转变时,就叫“胜”。“胜”是增胜,即以其它因缘不能转变之义。

此处特别须注意胜解的重要性,因为修行的成效取决于胜解稳固与否。

初学者对于佛理往往只是粗略地了解一下,浅尝即止而不求甚解,因此胜解根本无从生起。须知,胜解犹如磐石般坚固,而一般的了知则如浮萍般漂浮不定,极易忘失。

我们的修行何以进步不大?就是由于我们没有胜解。因此,平时所学的正法时存时亡,偶尔才提起正念,多数时间心思都被世间法所夺,如此根本无法体现出佛法修持的力量。

二、法思胜解忍:“法”指一切法,即世俗、胜义二谛所摄的一切法,或者基道果所摄的一切法,或者轮涅所摄的一切法。“思”是思择,即思惟观察。“忍”是忍可,即在道理上完全决定,内心没有丝毫动摇。通过思择诸法而引起的胜解忍,称为“法思胜解忍”。

《瑜伽师地论》说:“云何菩萨法思胜解忍?谓诸菩萨于一切法能正思择,由善观察胜觉慧故,能于八种生胜解处,善安胜解。”(何为“法思胜解忍”呢?即菩萨对于一切法能遵循圣教与正理正确地思惟,以善能观察的殊胜智慧,能对八种出生胜解之处安立胜解,叫做法思胜解忍。)此处,“法”是胜解的对象,“思”是获得胜解的方法或途径,“忍”是胜解的状态。

三、三种忍的关系:法思胜解忍是耐怨害忍和安受苦忍的依止处。换言之,要修成前二种忍,必须依靠第三种忍。比如,前文宣说耐怨害忍的修法时,反复强调须按正理思惟,其实就是要修行人引起对因果、空性等方面的胜解,因为有了胜解,才能修成安忍。

酉一、胜解之境

胜解之境,即胜解的对象,或引生胜解之处。依于某种对境而思择,便能引起对该境的胜解。此处胜解之境极为广大,实际上包含了一切佛法。

第三,引发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略有八种。

引发法思胜解忍中,胜解之境大略有八种。

一、净信境者,谓三宝功德。

净信境,指佛法僧三宝的真实功德。

因为是由思择三宝功德而引生清净的信心,所以叫净信境。

二、现证境者,谓无我真实。

现证境,指无我真实义,包括人无我和法无我。

因为是由思择无我真实义而现证真如,所以叫现证境。

三、希乐境者,谓诸佛菩萨广大神力。此复有三,谓神通力、六波罗蜜多力及俱生力。

希乐境,指诸佛菩萨的广大神力,包括神通力、六波罗蜜多力和俱生力。因为是由思择诸佛菩萨的广大神力而引起希求的欲乐,所以叫希乐境。

《瑜伽师地论·卷三十七》中说:“云何诸佛菩萨威力?当知略有三种。一者圣威力,谓佛菩萨得定自在,依定自在,随其所欲,一切事成。心调柔故,善修心故,是名圣威力。二者法威力,谓诸胜法,有广大果,有大胜利,是名法威力。此中法者,即是六波罗蜜多,所谓布施乃至般若。如是诸法,有大威力,名法威力。三者俱生威力,谓佛菩萨先集广大福德资粮,证得俱生甚希奇法,是名俱生威力。”

三种力的内涵详见《瑜伽师地论·威力品》。

四、五、取舍境者,谓诸妙行、诸恶行因,及此所招爱、非爱果,此分为二。

取舍境,指诸妙行因和诸恶行因,以及由此感召的可爱果和不可爱果。诸妙行因和可爱果是所取境,诸恶行因和不可爱果是所舍境,合称为取舍境。

“此分为二”,即分为“因”和“果”两种境。“因”是第四种境,“果”是第五种境。因和果有许多开合,比如,因处有十种因——随说因、观待因等等,果处有五种果——异熟果、等流果、离系果等等。

六、七、所修境者,谓大菩提是应得义,及菩萨学一切诸道是能得彼所有方便,此亦分二。

所修境,即大菩提是所应证得之义,菩萨修学一切诸道是能证得大菩提的方便。大菩提是所修证的果,六度等是所修习的道,合称为所修境。

“此亦分二”:这也分成“应得义”和“能得方便”两种,即果和道两种。“果”是第六种境,“道”是第七种境。

八、闻思随行境者,谓所知境。卓垅巴师说为无常等,然《力种性品》说十二分教等正法为第八种,或应如是。

闻思随行境,指所了知的对境。虽然卓垅巴说是无常等,但《瑜伽师地论·力种性品》中说十二分教等正法是第八种,或许应该是这样。

《力种性品》说:“谓于契经、应颂、记别等法,具多胜解。”

酉二、胜解之理

胜解之理者,谓如实知此诸境已,无所违逆数数思惟。

胜解之理,即获得胜解的方法,就是如实了知以上八种境之后,毫不相违地数数思惟。

“无所违逆”是指质上没有违背真实义。“数数”是指量上一遍又一遍地思惟。质上正确无误,量上又肯在思惟上下功夫,自然会有成果——能在上述八种境上安立胜解。

《瑜伽师地论》说:“又此胜解,由二因缘,于彼诸处能善安立:一、长时串习故;二、证善净智故。”(由两种条件能在以上八处安立胜解:一、“长时串习”,即数数思惟;二、“证善净智”,即如实了知,毫无违逆。)

比如,对于因果,依照佛的圣教和正理,没有错误并且一遍又一遍地思惟抉择,就会引生对因果不可夺的胜解——“因果胜解忍”。

以下标明出处。

安受众苦及思择法俱分八类者,如《菩萨地》所说而录,特于思法此说极广。

以上安受苦忍和法思胜解忍都分八类的内容,这是按照《瑜伽师地论·菩萨地》中所说而摘录的,论中特别对思法解说得极其广博。

此处“法忍”中包含了所有佛法的内容,这里只是略说而已。实际上,修习法忍必须贯穿整个菩提道的修行,这非常重要。

未四、修忍时如何行

修此等时如何行者,谓随修一能堪忍时,皆令具足六种殊胜,具足六种波罗蜜多。惟除令他安立于忍是忍施外,余如前说。

修习诸忍时如何行持,即不论修习何种安忍,都应具足六种殊胜和六种波罗蜜多。除了将他人安立于安忍中是安忍的布施之外,其它都如前所说。

具足六种殊胜:

一、依殊胜:依菩提心而发起安忍。

二、物殊胜:总的一切种类的安忍都要行持(即总的安忍意乐),特别在修某种安忍时,也不应忘记总的安忍意乐。

比如,照顾病人需要忍受许多辛苦,这时应当想:现在我修这一分安忍,也发心修成一切种类的安忍。

三、所为殊胜:目的是为了成办一切有情现前的安乐和究竟的义利而修此安忍。

四、善巧方便殊胜:以无分别智摄持,初学者以通达法无自性的智慧摄持。

五、回向殊胜:安忍的善根都回向大菩提。

六、清净殊胜:灭除烦恼障和所知障。

具足六波罗蜜多:

将有情安立于安忍中,是具有安忍的布施;防止内心生起声闻独觉的作意,是具有安忍的持戒;面对种种境界心不动摇,是具有安忍的安忍;为了使安忍倍加增长而发起欲乐,是具有安忍的精进;心专一趣入,不杂小乘,将此安忍的善根回向大菩提,是具有安忍的静虑;了知能忍、所忍、安忍这三者如同幻化,是具有安忍的般若。

未五、此等摄义

第五,此等摄义者,谓应随念发菩提心为行依止而修行者,是欲安立一切有情于漏尽忍所有根本,故须令此渐次增广。

“行依止”:如同一切花草树木都要依止大地,菩萨的六度万行都要依止菩提心,因此发菩提心是六度万行的依止处。

安忍度的摄义:

应当随念发菩提心是菩萨万行的依止处而修习,是欲将一切有情安立于漏尽忍的根本,因此必须让菩提心逐渐增广。

大地诸忍作所愿境而勤修习。

以初地以上菩萨的安忍作为发愿目标而精勤修习。

譬如,三地菩萨增胜安忍度的境界,《入中论》说:“设有非处起嗔恚,将此身肉并骨节,分分割截经久时,于彼割者忍更增。已见无我诸菩萨,能所何时何相割,彼见诸法如影像,由此亦能善安忍。”

三地菩萨绝无损害他人的意念,所以本非他人生嗔的对境。但是,如果有恶人嗔恚菩萨,割截菩萨的身体,不仅割肉而且割下他的骨节,不仅大块割截而且一分分地割截,不仅一次割截而且数数割截,不仅短时割截而且长时割截,即便如此,三地菩萨对此割身者,不但心无嗔恚,而且了知对方将由此罪业而堕入地狱等恶趣,感受极重大苦,所以对割者更加生起极大的安忍。

而且,三地菩萨观照能割之众生、所割之身肉、在何时割、以何相割时,现见三轮诸法都如影像一般,以此智慧力也能善修安忍。

以上是三地菩萨由大悲以及由三轮体空的智慧摄持而安忍的境界。我们应当发愿:何时我也能成就和三地菩萨一样的安忍功德,我一定要成就这种境界。诸如此类,常常以大地菩萨的诸忍作为发愿目标,精勤地串习安忍,发愿成就无量无边的安忍。如《普贤行愿品》所说:“勤修清净波罗蜜,恒不忘失菩提心,灭除障垢无有余,一切妙行皆成就。”《菩萨地》说:“于其无上正等菩提猛利欲乐,为圆满忍波罗蜜多,由是因缘勤修行忍。”(对无上菩提具有猛利的求证欲乐,为了圆满安忍波罗蜜多,以此因缘而勤修安忍。)

诸初发业所应学忍善了知已,如理修学。如于所说有所违越,应当精勤而令还出。若修此时舍而不修,恒为非一大罪所染,于余生中亦极难修最为殊胜诸菩萨行。

对于初学者所应学习的安忍内容,善加了知之后,应当如理修学。若对所说学处有所违越,则应精勤让罪业还出。如果修习这些学处时舍弃不修,则恒时都会被很多大罪业染污,未来世中也很难修习最殊胜的菩萨行。

《大智度论》说:“复次,菩萨大心誓愿,若阿鼻泥犁苦,我当忍之,何况小苦而不能忍?若小不忍,何能忍大。”(菩萨发大心立下誓愿,即使无间地狱的大苦我都应当忍受,何况小苦而不能安忍?若连小苦都不能忍,怎么能忍大苦呢?所以,对目前能修的安忍现在就应当开始修习。)

若能视为胜道扼要,诸能行者现前修行,未能行者亦能于上净修意乐,则如《妙手问经》所说,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而能圆满波罗蜜多。

如果能将安忍视为圣道的扼要或关键,能修的安忍,现在就开始修行,暂时还不能修习的,也能在这上面净修意乐,则如同《妙臂请问经》所说,以少许功力和轻微小苦便能圆满波罗蜜多。

以上所说的要点,是让我们注意因地修忍的造作等流。如果现在放弃修忍,能修的不去修,不能修的又不发愿,而任由这种习气增上,未来就很难趣入菩萨行。相反,现在能修的及时去修,不能修的心中也不放弃,提起心力再三祈祷发愿、积资净障,则有正面增长的作用,以此等流的作用力,将来自然就会欢喜修忍,而且能迅速圆满安忍度的修行。

未六、安忍度总义分三:一、忍的自性 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三、忍的差别

申一、忍的自性

一、三种忍的自性

安忍分为三种:耐怨害忍、安受苦忍和法思胜解忍。其自性分别是:堪能忍受怨害,堪能忍受自身众苦,能安住法思胜解中。

二、安忍度圆满之量

安忍度圆满之量,唯一是由自心灭除诸忍违品修习圆满而安立的。分别言之:自心灭除嗔恚修习圆满,是耐怨害忍圆满;身心苦恼时,灭除嗔恚和怯弱修习圆满,是安受苦忍圆满;自心灭除于法不解、无欲乐而修习圆满,是法思胜解忍圆满。

申二、趣入修忍的方便

在修安忍的众多方便中,本论选取的是“思惟修忍的胜利和不忍的过患”。通过这一途径,能引发修忍的欲乐,让心积极趣入修忍。

具体应按本论所说,逐一思惟利益与过患。

申三、忍的差别分三:一、耐怨害忍的修法 二、安受苦忍的修法 三、法思胜解忍的修法

酉一、耐怨害忍的修法分二:一、总说原理 二、分说修法

戍一、总说原理

总的原理,是依靠如理思惟遮止耐怨害忍的违品——嗔恚,由此即能在怨敌加害时,安然忍受。

为此,首先应认识嗔恚生起的次第,即嗔恚从忧恼生起,忧恼是由取不可乐相产生。由此即知,灭嗔的次第:首先运用正理遮破不可乐相,将其转为其它相(这是世俗谛的修法);之后,再由数数作意将心引向所缘,串习到量时,即可转变思想观念,引发破嗔之道。这样依止如理思惟就能破除忧恼,从根遮止嗔恚。

被我们视为不可乐的现象有三类:

一、怨敌损害我。其中又分两类:(一)障碍我获得安乐以及对我制造痛苦;(二)障碍我获得誉、称、利敬,以及对我毁谤、说粗语、传恶名。二、怨敌圆满兴盛。

所破是这三种不可乐相,能破是各种正理。以如理思惟切中要害,就能转变不可乐相;之后,再缘此相不断作意,便能在心中引生安忍之道;对此再进一步坚固增上,便能逐渐展开安忍的修行。

唯有了知嗔恚生起和息灭的次第之后,才会理解本论所说的各种正理,并不是与实修无关的理论,而是引导我们着重实修安忍的基础——如理思惟,也才会明白《菩萨地》中开示种种安忍的修法时,为何总是先说“修如理想”,再说“依想堪忍”,乃至《入行论》、《大智度论》中所讲授的安忍修法,也不离这一原理。对此若有深刻的认识,就能掌握修忍的要点,对经论中所说安忍的法门也能融会贯通,而能在不同境缘中灵活运用。

戍二、分说修法分三:一、破除不忍障乐作苦 二、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毁等三 三、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

亥一、破除不忍障乐作苦分二:一、显示理不应嗔 二、显示理应悲悯

“破除不忍障乐作苦”分二:

一、显示理不应嗔:按正理衡量之后,应当意识到,对怨害生嗔只是一种错误的反应。对此必须生起深刻的认识,才算思惟达到扼要。

二、显示理应悲悯:依正理思惟之后,应当认识到,对待怨害正确的反应是心生悲悯。

若能从这两方面思惟转变自心,则遇到怨敌加害时,原先错误的反应便失去了依靠,没有势力生起,正面又能引生悲悯,如此就能令安忍极为坚固。

金一、显示理不应嗔分三:一、观察境生嗔不应理 二、观察有境不应生嗔 三、观察所依不应生嗔

应从境、有境、所依三方面观察生嗔并不合理。“境”是怨害或怨敌,指对方;“有境”是受害者,指自己;“所依”是相续,指身心。

首先必须定好观察点,不能模棱两可,一次只能观察一个内容,不可随意变动。

木一、观察境生嗔不应理

一、观察有无自在皆不应嗔

我们之所以痛恨怨敌,潜在的理由是:他故意起损害的意乐、作损害的加行伤害我,因此我恨他。

那么,我们可以观察:对方是有自在能不损害我而作损害,还是无自在而损害我。

首先,“他有自在能不损害我”的情况不成立。因为当烦恼种子、对境、非理作意等因缘聚合时,即便对方没有故意思惟也会生起损害欲;相反,若因缘不具足,纵然故意思惟也不会起损害欲。其实,整个过程只是“唯法生法”,即:三缘聚合起损害欲,由损害欲推动而起损害加行,导致自己感受害苦。因此,对方唯一是受烦恼支配,如同烦恼的奴仆,并没有自在。

其次,对方若是无自在而损害我,则更不应生嗔。因为:如人被魔控制之后,作出疯狂的行为,其实是一种可怜、苦恼的现象。同样,他也是被烦恼支配,没有自在,因此菩萨理应悲悯他,为他治疗烦恼魔病。

以下再依理破除“有自在想”。

第一理,如果众生真有自在,而彼等又皆不愿受苦,则应成众生悉皆无苦;但现量可见众生皆有苦,如此即可证明众生并无自在。

第二理,众生因烦恼炽盛而失去理智时,尚且会残害自己最爱惜的生命,何况对他人岂能不伤害。

按照上述道理思惟,直到断除“有自在想”,生起怨敌无自在想并安住此想,就能堪忍怨害。

二、观察是客观或自性都不应嗔

思惟:如果损人是对方的自性,则对他生嗔并不合理。因为损人本是他的自性,接触他必然会被伤害,就像火的本性是燃烧,被火烧伤能怪火吗?既然知道火会伤人,就只有想办法预防,嗔恨也于事无补。若他损人只是一时出现的过失,实际他的本性仁慈,则嗔他也不合理,就像空中浓烟熏人,该嗔浓烟而不是虚空。

三、观察直接或间接作害都不应嗔

比如,有人拿棍棒打我时,应思惟:如果嗔恨直接的损害者,则应嗔恨棍棒,因为是棍棒直接打伤我的身体;若嗔恨间接的损害者,则应嗔恨烦恼,因为棍棒是由手所执持,而手又是受烦恼支配。如果自己没有这样思惟,即是非理的反应。

四、观察能发动作害之因而不应嗔

思惟:“怨敌损害我”不是无因生,也不是从不平等因生,唯一是从随顺因生。今生受他损害,一定是由前世自己害他的恶业所感召,否则因果律就错乱了。

思惟之后,认识到害苦全是由自己害他的恶业所感召,是由自己一手造成的,怎么能责怪他?应当毫无怨尤地顺受。

木二、观察有境不应生嗔

如果认为“我无法忍受他的损害,因此我嗔恨他”,则应思惟:生嗔的人必堕地狱,若连眼前的小苦我都不愿接受,为何要让自己生嗔而感受地狱大苦?

或者认为“我被他损害,当然要恨他”,则应观察自己是否真实被他损害了。其实,遭受损害是自己造恶的果报,因此是被自己损害,而不是被他损害。他人的损害实际是为自己净除宿恶的等流果,对方不顾自己衰损而为我净罪,又赐给我修忍积福的机会,所以他是利益我的恩人,怎么能以嗔心对待呢?或者思惟:如同病人接受针灸治疗般,忍受眼前一时的小苦即能免除后世恶趣大苦,这是极有利益的事,理应欢喜接受。

木三、观察所依不应生嗔

“所依”是自己的身心相续。

一、观察:损害来自双方面的因缘,即怨敌拿出武器,自己拿出毒疮般的蕴身,由于两者相遇才产生了痛苦。若要嗔恚导致损害的因缘,则对武器和自蕴平等都应嗔恨,为什么只嗔对方而不恨自己呢?而且,武器伤及自身时,是因为自己强烈的我爱执才导致了痛苦,该责怪的是自己的我执,这才是让自己受苦的主因。

再者,他因愚痴不明业果才损害我,我也因愚痴不明嗔恚的过患而动嗔心,自他都处于迷乱之中;如果无法容忍,则对自他平等皆应嗔恚。

二、观察:自己已立誓要摄受、利益一切众生,倘若嗔恨众生,显然违背了菩提誓言。

金二、显示理应悲悯

修法的基础是亲善想、无常想以及苦想,此三想一旦坚固,便能如理作意:眼前的怨家本是我前世的父母、亲人(亲善想),他沉溺在轮回中,刹那坏灭(无常想),时时遭受三苦逼恼,现在又被烦恼魔蛊惑,如疯病发作般,毁坏自己今生来世的义利(苦想),我不悲悯他尚且不应理,何况嗔恚报复。

这样思惟之后,自然对他生起哀怜,而不起嗔恚。

亥二、破除不忍障利等三、作毁等三分二:一、破除不忍障碍誉、称、利敬 二、破除不忍怨敌对自己毁谤等

金一、破除不忍障碍誉、称、利敬

所破:怨敌障碍自己得到誉、称、利敬时,自己无法容忍的心态。

能破:思惟誉、称、利敬对自己不但毫无利益,还会引生种种过患。思惟之后,认识到怨敌让我失去誉、称、利敬,实际是在我即将进入恶趣门时,把我挡在门外,因此他是救护我的恩人,不该对他无理嗔怒。由此思惟即能灭除嗔心。

具体即应思惟以下内容:

一、誉、称、利敬毫无利益

就业果来衡量,今生和来世的利益唯一是从善业产生,而誉、称是声音文字,利敬则是物质和他人的动作、语言和态度,此等均非善因,因此丝毫不能为自己带来现世的长寿、健康以及来世的福德等。如果失去这些就悲伤忧愁,则和愚童因为沙屋倒塌而哭泣一样可笑。

思惟的结果:对于誉、称、利敬不贪著,觉得这些毫无实义。

二、誉、称、利敬是众多过患的来源

凡夫都有贪执名利的恶习,当誉、称、利敬现前时,一经非理作意,就会不自主地贪著、散乱,而且原有的厌离心、精进心与清净戒等,都会遭到破坏,贪、嗔、嫉妒等烦恼也会随之增上(享用名利增上贪心,所求不遂引生嗔心,见人圆满嫉妒难忍)。因此,誉、称、利敬看似美妙,实乃坏善根、断慧命的剧毒。

思惟的结果:对誉、称、利敬生起强烈的厌离心。

三、挽救自己堕入恶趣

别人障碍自己获得誉、称、利敬,其实是挽救自己堕入恶趣,如同佛陀前来加持一般。

因此,他不是损害我,而是帮助我摆脱贪欲的束缚。若对有利于自己的事生嗔,则是一种愚痴、迷乱。如此思惟之后,灭除忧恼,引生欢喜。

金二、破除不忍怨敌对自己毁谤等

所破:当别人对自己毁谤、说粗语、传恶名等时,认为自己受到伤害而无法容忍的心态。

能破:思惟毁谤等对自己实无损害,所以没有理由为此忧恼。

思惟的内容具体如下:

毁谤等的声音损害不到心,因为心没有形体的缘故;也无损于身,因为无法触及身体的缘故。

如果认为“这会使其他人不喜欢我”而嗔怒,则应思惟这对自己并没有损害,即观察:他人不欢喜只是他自己的事,对我并无丝毫损害,有何必要为此生嗔呢?

如果认为“这会障碍我获得利养”而嗔恨,则须按业果衡量“无利养而死”和“为利养生嗔而死”的利弊。此生无论获得多少利养,享受多久的安乐,临终时都将化为乌有,只有善恶业能支配自己后世的苦乐,而为利养生嗔唯有造下堕落地狱的恶业,因此宁可不得利养而死。

思惟的结果:对利养、恭敬等不贪著,在他人毁谤、传恶名等时,心无忧恼。观念转换之后,就能从根遮止嗔恚。

亥三、破除不喜怨家富盛、喜其衰败分二:一、破除不喜怨家富乐 二、破除欢喜怨家衰损

金一、破除不喜怨家富乐

所破:见怨家圆满、安乐时,嫉妒不欢喜的心态。

能破:思惟自己的菩提誓愿,即思惟以下两对相违。

第一,发菩提心时立誓要给予一切有情成佛的大安乐,现在见到有情获得些许轮回的小安乐却生嗔心,显然极其相违。

第二,发菩提心时立誓要让一切有情成为三界应供,得到所有众生的恭敬供养,但现在见到有情稍得下等利敬却极不情愿,这也是心口相违。

思惟的结果:认识到菩萨嫉妒有情的圆满安乐是极为可耻之事,由此发誓断除嫉妒。另一方面,由忆念菩提心,而对有情的圆满安乐由衷欢喜。

金二、破除欢喜怨家衰损

所破:见怨家失败幸灾乐祸的恶心。

能破:思惟幸灾乐祸的毒火只会焚毁自己的相续,并不能伤及别人。

思惟的结果:深感自己极其愚痴下劣,而心生惭愧,发誓灭除幸灾乐祸的恶心。

以下总结耐怨害忍的内容。

总之,生嗔的次第是:缘不可乐相之故,忧恼生;忧恼生故,嗔心生。灭嗔的次第是:以理破除不可乐相之故,忧恼灭;忧恼灭故,嗔心灭。因此,对于灭嗔修忍而言,遵循正理观察是最根本的要行。

从量上来说,能以多种正理破除邪执,就能遮止多类嗔恚,由多门引生堪忍,从而得到坚固微妙的习气。因为,这是由无垢正理对真实教义获得了定解,并不是含含糊糊、似是而非的状态,也不是人云亦云。引生定解之后,习气得以坚固,就能生起坚定的信念,而不退失安忍的修行。

酉二、安受苦忍的修法分五:一、安受苦忍的自性 二、修安受苦忍的必要 三、修安受苦忍的原理 四、修安受苦忍的方法 五、所应忍苦的方面

戍一、安受苦忍的自性

安受苦忍的自性,即修行遇到种种痛苦时,能安然忍受而不动心。

戍二、修安受苦忍的必要

思惟:无始劫来,我们造恶无数,在识田中种下了无量苦种,当因缘和合时,苦果就会现行。假使苦果成熟时不能转为道用,又与无明结合,就会引发嗔恚或怯弱,后果极其可怕。因为嗔心一旦生起,就会烧毁功德林,而内心怯弱,则会从大乘道中退堕。很多人遇到突如其来的痛苦和违缘时,因为缺乏修安忍的基础,便导致道心退失。

若能事先学好安忍的方法,依靠安忍力就能将痛苦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而不引发内心的忧苦等。若能更进一步将苦转为道用,更能把苦受的程度降至最低。这就是修忍的必要。

修忍应当事先培训,以便让自己在面对痛苦时有能力转为道用,从而保证修行精进不退。

戍三、修安受苦忍的原理

就像光明和黑暗互相凌夺(明存暗灭,暗存明灭),安忍也与其违品相克,如果无法遮止违品——怯弱和嗔恚,就不能修成安忍,而要遮止怯弱、嗔恚,又必须从根找出对治的方法。

嗔恚的根源是缘取不可乐相,怯弱的根源是缘取怖畏相。若能如理思惟观为可乐相,再缘彼作意引发欢喜心和勇悍心,一旦串习坚固,就能令心不动而修成安受苦忍。

戍四、修安受苦忍的方法分三:一、调整看待苦的心态 二、改变对苦和受苦的看法 三、正式训练忍苦的次第及其效果

亥一、调整看待苦的心态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修行如同打仗,敌人就是心中的烦恼。所以,应常自问:我了解自己吗?我认识烦恼的相状和生起的次第吗?我明白自己的反应都是错误的吗?唯有知道自己是如何地颠倒,才会有意识地调整,否则只有屡屡败在烦恼的手下。

一、以往看待苦的心态

十二缘起中,有一环是“受缘生爱”,即:当苦受来时,随即引生乖离爱——内心的排斥感。这说明我们一向习惯视痛苦为敌人,“敌人”来了,立即以不欢喜心对待。这就是我们一贯的老态度。

二、审视这种心态有何必要

首先,应从两方面观察:事情发生了,若能解决,就应着手处理,不必不欢喜;如果已经无法挽回,不欢喜也无济于事。可见,不欢喜只是无明作用下无意义的反应(凡是好的心态皆应与缘起相应,且能起到正面的作用。现在生起这种反应,则说明心已经迷乱了)。

其次,观察后果:不欢喜的心态只会把事情搞得更糟,连小苦也难以忍受,会令苦受增强;而且,倘若娇弱成习,就会丧失忍耐力,后果十分可怕。

人最根本的是心,心没有力量,任何事情都无法成就。脆弱不堪的心岂能战胜无始积习?又岂能荷负利生重担?心力弱小的人不战自败,连世间小事尚且难以圆满,何况了生死、度众生的成佛大业。看到这一后果之后,即应下定决心破除这种心态。

三、调整心态

无论发生何事、遭遇何种困难,都不必忧恼,只有以平静、积极的心态面对,才能改善事态。

知道这一点之后,应时时以正知正念观察自心,痛苦来时若起忧愁,应立即提醒自己“错误反应又来了”,当下转变态度。

比如:天气阴冷时,心脏病发作,心随境转,心情马上低落。这时应想:病若能好,就不必不欢喜;若一时好不了,不欢喜也只会加深痛苦,我应放宽心境,让心欢喜起来。

又比如:到了周一又要开始一周繁忙的工作,一提起工作就感到厌烦。这时应想:若能改变现状,我应当欢喜;如果暂时无法改变,不欢喜只会让心更加难受,不如平静地面对。

亥二、改变对苦和受苦的看法分二:一、改变对苦的看法 二、改变对受苦的看法

金一、改变对苦的看法

若让世人谈谈对苦的看法,他们会说:苦是吞噬我的恶魔,粉碎了我的美梦;苦是泥沼,让我一蹶不振;苦是监狱,让我得不到自由;苦是阴风惨雨,使我的生活没有阳光,让我对自己、对这个世界失望。

如果未曾深入佛法,不懂得万法唯心,见不到深广的缘起,往往会生起这种颠倒的认识,过于夸大渲染苦的不可爱相,从而遮盖了智慧,致使对于苦的功德浑然不知。

苦有哪些功德呢?苦能让人深刻反思;苦能让人懂得珍惜、懂得惭愧;苦能引发同情心、悲悯心,使人关心苦难的众生;苦能提醒人们轮回是苦海,并非乐园;苦能让人引发出离心;苦能令人谦卑,知道自身的渺小,一扫过去的狂傲;苦能让人诚心皈依三宝,为解脱苦海而励志修行;苦能让人厌离喧闹、浮华,回归平淡朴素;苦能让人敬畏,知道因果不虚;苦能让心深沉,净除妄念;苦能让心成熟,不再幼稚肤浅;苦能锻炼毅力、耐力和定力。总之,在苦难中磨炼,能激发心力,让人心升华。

以三士道来看,修三士意乐都不离思惟苦。具体而言:

思惟恶趣之苦漫长、难忍以及苦因繁多,由畏惧心推动,为了避免后世堕入恶趣,而尽力断恶行善。所以,以思苦为契机,才能引发以后世为重的下士意乐。

思惟三有都是苦性,皆不出死死生生。若能见到五取蕴纯粹是苦苦器、坏苦器、行苦性,由此才能厌离生死、发起出离心。从此一心勤求出离生死,而彻底转变行为取向,因为以往不论做什么,都离不开耽著轮回的心,而现在对三有彻底失望,一心只求解脱。因此,以思苦才能把人心从乐著生死引向解脱道。

思惟有情的苦难是何等深重、漫长、无量无边,才能发起愿为有情拔苦的悲心,从而生起利他为主的上士意乐。因此,思惟苦能让人发起广大心力,荷负起令一切有情离苦得乐的重担。

总之,希求增上生之心、出离心、菩提心,都是通过思惟苦而引发的。所以,佛说以八苦为师,苦的确是教导我们如理取舍最好的老师。

这样如理思惟苦的功德之后,就能彻底改变对苦的认识。思惟之前,认为苦充满了过患、毫无益处,是不可爱之法,因此而排斥苦。思惟之后,认为苦是良师益友,能多方面滋长善根,让心灵成熟,增上觉悟,是成道的逆增上缘,由此对苦生起欢喜心。

了知苦的功德之后,应事先将苦修为愿境,即应数数修心,不断思惟:但愿有痛苦降临,给我多一些修出离心、慈悲心的机会。或者想:但愿痛苦多来些,让我知道惭愧,知道忏悔,知道皈依。或者想:有多少苦降临,就有多少自他相换的机会,痛苦多来一些,就能多代众生受苦。应当有“受苦我欢喜,享乐我不喜”的心。

金二、改变对受苦的看法分二:一、思惟解脱等大利益 二、思惟能遮止无量大苦的胜利

关键是要认识安忍痛苦难行的利益,若能对此生起胜解,便成为安受苦忍的依处。

木一、思惟解脱等大利益

一、思惟:无量世中,我为了五欲都能不畏辛劳,但结果只是造下无量苦因;而现在,我是为了成办自他无量利乐而修行佛法,比前者高尚无数倍。因此,纵然苦难超过前者百千万倍,我也应当欢喜接受。

思惟的结果:令心振作起来。

平常还可以运用以下九种思惟,来振奋自心。

或者想:有幸能摄取生命的大义,再苦、再累我也欢喜。

或者想:过去对那些增长愚痴的事,我都能通宵达旦地埋头苦干;现在我有幸能实践真理,苦难再大我也要克服,即使为求证真谛而死,我也心甘情愿。

或者想:过去为了自己追求财富、地位,都能不惜代价;今天为了全法界的众生谋求安乐,更应当不惧任何辛苦。

或者想:若能摄取到一分智慧和福德,能为有情奉献心力,无论受多少苦都值得。

或者想:邪教徒都能为教献身,我是佛弟子,为了佛教而受苦,是极其光荣、有意义的事。

或者想:现在是我报答佛恩、师恩、父母恩、众生恩的时候,再艰苦我也要好好以修行来报恩。

按这样思惟来激发自己的大乘善根。

二、思惟:误入邪道、黑道的人,尚且能够忍受各种大苦(五火烧身、生吞铁丸、严刑拷打、日夜修炼等),还有修外道功法、学武艺的人,也能顶严寒、冒酷暑勤修苦炼,我是为了正法而修行,为何反而不如他们刻苦?

思惟的结果:对受苦发起无畏之心。

木二、思惟能遮止无量大苦的胜利

思惟:为了修行而忍受眼前小苦,总的能让我脱离无边生死,特别能让我永断恶趣无量众苦,我理应欢喜!

此处,关键是要观察“眼前小苦和久远大苦的差别”。以眼前的小苦换来永世的安宁,这是最有价值、最有意义的事。如此思惟之后,会生起乐于受苦的欢喜心和难行能行的无畏心。

通过修法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内心。以前,我们的见识狭窄,都是从我爱执出发,在受苦时不是自艾自怜,就是怨天尤人。现在,若能按上述正理思惟,拓展见识与心量,则在遭遇任何痛苦时都能转为道用,转为修道助缘。

亥三、正式训练忍苦的次第及其效果

首先,要知道安忍的力量是从对境上练就的,因此要借事练心,从事相上锻炼心力,纸上谈兵无济于事。

其次,要知道修习的次第,须从小处起修,再逐步提升,而不是一开始就做力所难及的事,否则身心承受不了,极易退失道心。因此要循序渐进,先对小苦修忍,再逐渐让忍力增强。

对此,可以理成立:颠倒识以苦为乐,串习坚固时,对苦尚能安住乐想,何况以如理作意对苦作安乐想,一旦串习到量,更能让心安住于安乐想中。

戍五、所应忍苦的方面

这是指《菩萨地》所说的依止处等八处。大乘菩萨必须对此八种忍苦之处,运用上述安受苦忍的修法。这是告诉我们,大乘菩萨无论生活、修行还是利他,都要修习安受苦忍,即无论是对现前生活饮食起居的苦、人际关系的苦、老病死的苦、求法修行的苦、利他操劳的苦,都要修习安忍。

酉三、法思胜解忍的修法

胜解的体性,是于法印持,其作用是以违品不可引转。

获得胜解的方法,是数数如理思惟,即依靠圣教和正理不断思惟。

胜解的状态:内心对于法义的认可稳固不变。

法思胜解忍是一切修行的核心,一切种类安忍的依处。无论修何种耐怨害忍和安受苦忍,都需要依靠因果胜解忍和空性胜解忍。因此,对修忍而言,引生胜解是关键中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