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印第一法印·诸行无常

《四法印·诸行无常讲记》 ︱ 全知麦彭仁波切·造丨智圆法师·讲授 ︱

如是善说了十种善巧处的涵义后,再以理抉择彼等所应通达的心要——四法印的法义。经云:“诸行无常,有漏皆苦,涅槃寂静,诸法无我。”如所说般,应知初者所谓“行”即以因缘造作或所作之法,此等一切皆刹那生灭,故为无常。也就是,某法未从因生,即未生;某法已生,在诸因缘积聚之前尚无存在,而因缘积聚的无间,即成立为生之第一刹那,它也是从自己形成的刹那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并且,在因缘还在聚合尚未退失期间,后后与前前同类的相续不间断而延续。

对此,凡夫认为万事万物从产生到未灭之间是常住的,这只是错乱而已。实际上,无论外在无情器世界,抑或内在根身、心所摄的心王、心所,一切都像流水、灯焰般,是刹那生灭的。如是应知,从云、电、水泡乃至须弥山之间的一切事物,无论显现安住时间如何长短,都同样是刹那性。何以故?由见到此等事物具有最终坏灭,及相续安住(时)的诸多不同阶段而了知(故)。也就是,如果除了第一刹那的最初位外无有其他变异,则不应出现此外的最终坏灭及中间不同的差异,应成恒时像刚生的第一刹那那样安住,但事实并非如此,现量成立故。

例如认为:从泥团、陶工手的运作、圆轮、木杖等因中产生陶瓶,从最初产生到未遇锤等灭因之间,瓶是常住的。

破斥:从因中所生的第一刹那之瓶,在其自身成立的当时,是不住第二刹那而坏灭的自性。(因为:)倘若不灭而住,则不应出现任何后后阶段的差异,然而,该瓶具有新旧、花纹、色形、瓶中有水无水、以手执持不执持等作业或不作业等的种种不同时空分位故。应知这是以瓶自身诸尘为近取因,水、火、陶工等为俱有缘后,事物此位彼位迁变的一连串刹那的自性。

虽然在该瓶未移至它处、未改变相状、也未遭遇他缘时,并未直接见到与前不同的差异,但不可能没有前后刹那的差异。由此可知,该瓶从生至灭之间共积累多少个刹那,便有那么多生灭的自性。

人们认为:障碍瓶常住的即是锤等的灭因,以其能令瓶成为无常,而在未遭遇彼因期间,则是常住。

破斥:不然!凡是从能生自己的因中所生的法,自身法尔刹那灭故,灭不需其它因。“以锤令瓶的相续不能安住”,并不是瓶本常住以锤方毁,若是常,则无法毁坏,然而,瓶自身是刹那灭的自性,由最后一刹那瓶为近取因、铁锤为俱有缘,而出现碎片阶段,如同由泥为因、手运作为缘,从中产生第一刹那之瓶。尽管如此,由铁锤能中断陶瓶同类不断而生的相续,也取名为灭瓶之因。虽然按粗相续无常的现相说以锤灭瓶并没有不符合意义,但不了知细法性无常而认为“瓶期间常住,仅以其他灭因而无常”,则只是错乱而已。因此,由不同的因缘集聚而出现的同类或不同类的事物阶段,一切都是缘起生的自性,以一组组刹那而次第安立的。

如是,万事万物呈现了从因中新生,有因牵引之间同类相续不间断的安住,以及在因退失时同类相续也最终断灭的生、住、灭三相之性,而且,这不观待他因、自己法尔不住第二刹那的无常性也为诸圣者所照见。如是,如教中所说,是以事势理成立的。

若作如是观察,即使外器世界的风、水、地以及须弥山、金刚石等的坚固事相,也全部是由诸有情业力,像空中的浮云般最初形成、暂时安住、最终以火等坏灭而于虚空中化为乌有故;如此正安住时,也可见有外界四大种和色等五义由缘而增、减的变异;由宿业力造成环境的变异;如是,人作挖掘、焚烧等业;火等为其它大种损害;历时长久而变异;由心转变,诸外境义也如是转变,如同获得三摩地的行境等,由此成立是刹那无常。然而,仅仅由形状、颜色、触等的相状相似,而于同类相续不间断的诸前后刹那错乱为一体,从而认为是常法。

内有情各自身、根的种种相,最初以惑业引生,在同类安住的最后际,寿命耗尽而坏灭。现在正安住时,也是最初住胎、出胎,其次从婴儿到衰老到死亡之际,期间以各种年龄阶段次第转变,以及以苦乐等各异的阶段依次产生。如此,与心相续相连、以受摄持、按一一刹那前后因果相连而产生,并且随着由宿业传来的染净之心同类地转变,以及见到有增、减、胜、劣、苦、乐、境、作业等别别不同阶段的缘故,应知是他体的众多刹那。

心法所摄的三界一切心、心所,无论产生同类相续如定心,抑或不同类种种散乱心如欲界识,种种不同,临时速疾产生而迁变,具有从等无间缘、所缘缘等四缘的种种不同因中而迁变,应知三界所摄的不同类出生时,以及某处出生之后,在各自尚未圆满寿量之间,有无分刹那之流生灭次第出现。

如是,一切所作是由因缘积聚之力,按照从种生芽等的方式次第迁变故,经劫安住的事物也唯是从年、月、日乃至刹那之间的生灭,如秤低昂般,不间断而延续的无常,若能了知此点,则不贪一切所作行境、希求解脱及成为趣入空性之义的所依等,具有此等殊胜必要故,经云:“一切迹中,象迹最胜。一切想中,无常想最胜。”

因生有为法,刹那灭无常,

初时若不变,终亦不成灭。

如水流灯焰,同类相似续,

凡夫计执一,增益有事常。

闪电水泡云,乃至须弥山,

万事刹那同,自灭非余因。

外器界亦由,有情业力生,

犹如空中云,成住终坏灭。

如是彼住时,亦由缘增减,

业现变异等,彼亦刹那性。

内诸生处色,业生相续住,

然由住出胎,诸位次第变。

三界心心所,从于四缘生,

乃至寿圆满,刹那相续住。

如种生芽等,凡因所生事,

因果次第生,故知皆刹那。

诸行达无常,不贪有为法,

远离常执愚,当入真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