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讲记 4

辛二、由彼悟入无有能所二取之义

以所取若无,亦无似能取,

由此亦成立,无似能所取。

然由无始来,等起而成立,

二取悉非有,亦善成立故。

上文成立了不存在能取识之外他体的所取显现。由于所取无有,能取也无法单独存在,理由是:能取必须观待所取而安立,不观待所取的单独能取何时也无法成立。

比如,用手取茶杯,手是能取,茶杯是所取,手和茶杯互相观待,才可以安立能取和所取,镜子和镜子里的影像则无法安立能取和所取,因为镜子和镜像并不是两个,怎么以镜子取镜像呢?所以不能安立镜像是所取。没有所取的影像,单独的能取也无从安立。

第二层:“由此亦成立,无似能所取。”就是由无能取,也就成立本来没有似有的能所二取。从修行的角度说,就是了知没有能取所取二相,对于这一意义一缘专注而入定后,现量证入没有能取所取二相的境界,就是真实悟入无二取法性义。

问:为什么无二取法性本有不现前,反而颠倒生起二取呢?

答:“然由无始来,等起而成立。”(等起是苏醒或成熟的意思。)虽然法性本有,但是由于无始以来的二取显现习气,一方面具有能覆盖真如本性的作用,另一方面又不远离心的自性光明,因此由它等起而成立,也就是,由二取显现的习气成熟而现行的缘故,致使不现前法性真实义,反而生起二取迷乱,但它始终也没有离过无二取的法性。(意思是,可以实相中无二取的同时,在现相中生起二取,没有二者相违的过失。)

又想:二取习气无始以来就已经存在,所以再如何修习出世间的正道也无法遣除。

驳斥:这是决定能遣除的,因为“二取悉非有,亦善成立故”。也就是,“无二取”善能成立的缘故,如果能了知而修习,一定能现前无二取的本性。比如,由“绳上无蛇”这一点极能成立的缘故,尽管一万年当中都执著花绳是蛇,但并不是不可以遣除,只要见到绳上本来无蛇,刹那间就能消除执蛇的妄念。所以二取习气存在的时间长,并不代表它无法遣除。

由上面的讲述可以相信两点:一是凡夫前的二取显现实际没有,都是假的;二是由修行出世间的正道一定能使它隐没而现前无二取的法性。


总 结

一、总说有法与法性

佛的一代时教结集为三藏十二部,弥勒菩萨把这一切教法的意义归纳在有法和法性中,他说:“当知此一切,略摄为二种,由法与法性,尽摄一切故。”

佛陀教法的意义有两个方面:一是开示有法轮回的体相,激发众生远离客尘的出离心;二是开示法性涅槃的体相,激发众生对于涅槃的欣求心。众生按照佛的教法修行,就能息灭尘劳、还归法界。我们要了解,佛来娑婆世界的目的,就是要让众生得到和他同等的境界,这是佛的悲心所在,也是佛传法的目的所在。《法华经》说:“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缘故出现于世。诸佛世尊,欲令众生开佛知见使得清净故出现于世,欲示众生佛之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悟佛知见故出现于世,欲令众生入佛知见故出现于世。”众生的境界唯一是有法,佛的境界唯一是法性,所以佛法的作用就是让人消除有法、悟入法性,也就是使众生开示悟入佛的所知所见。所以以弥勒菩萨看来,佛法的所诠义就是有法和法性。

我们修行是为了息灭轮回证得涅槃,达成这一目的的关键就是辨明有法和法性。我们要思考:为什么修行佛道的关键是辨明有法和法性?因为只有无误抉择有法,才能觉察到轮回显现的迷乱性和它的根源。当我们认识到自己身心内外的现象都只是迷乱时,就会发起猛利的厌离心。这也是佛宣说苦谛的用意。当我们进一步认识到无边轮回的根源其实只是自己这一念妄心时,我们才明白佛说集谛的涵义,万法唯心自现,心生种种法生,心灭种种法灭,息灭轮回的关键是在休歇狂心,解脱唯一是迷乱消尽。这样才有深深的体会。

另一方面,只有无误地抉择法性,才能如实了知法性的体相;由了知法性的体相作为前提,才能无误地修道,证入无分别智;由证入无分别智,才能获得转依。

再从反面观察,如果认识不到有法无而现的虚假面目,仍然会把眼前花花绿绿的世间看作真实而难舍难分。放不下轮回里的功名利禄,放不下贪嗔情感,放不下声色享受,不但放不下,还想样样都争取。照这样执著二取境界,执著心的假相,一定会起惑造业,由业感果,导致生生死死永无了期。

再者,如果不悟入法性的体相,就无法趣入无分别智而获得转依,再怎样修,都是在虚妄分别当中打转转。这样,总认为法性是一种所取的境,执著我得到什么、见了什么、正在修什么,都是心前立一个所取,但这不能契合法性,法性远离二取,有能有所怎么是契合法性呢?自己堕在虚妄分别里执迷不悟,这是不可能证入无分别智的。所以修行务必要辨清楚法性。

凡夫只凭自己的力量难以辨明,所以要依靠佛经。但是,一般人没有能力从广大的教法中归纳要点,所以要成办解脱仍然很困难。见到这种情形,弥勒菩萨发心造这部论。他在造论一开始就表白自己的心意说:“由知何永断,有余所应证,欲辨彼等相,故我造此论。”意思是他造论的动机,就是要辨清楚什么是所断的有法轮回,什么是应证的法性涅槃。而且,他也按照自己的愿望准确无误地辨明了有法和法性。因此,我们能学习这部论典,对我们辨明轮涅体相有极大的帮助。

如果我们连一分法性都不能认识,那么我们即使千辛万苦地修行,也只会修成外道诸魔的眷属,得不偿失。《楞严经》这样说:“一切众生从无始来,种种颠倒,业种自然,如恶叉聚。诸修行人不能得成无上菩提,乃至别成声闻缘觉,及成外道诸魔眷属,皆由不知二种根本,错乱修习,犹如煮沙欲成嘉馔,纵经尘劫终不能得。云何二种?阿难!一者无始生死根本,则汝今者与诸众生用攀缘心为自性者。二者无始菩提涅槃元清净体,则汝今者识精元明,能生诸缘,缘所遗者,由诸众生,遗此本明,虽终日行,而不自觉,枉入诸趣。”所以,不通达有法和法性的体相,很容易误入歧途,成为外道诸魔的眷属。相反,按本论的轨道和次第如理思维,就能远离增益和损减,如实地悟入有法和法性。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弥勒菩萨现量照见诸法实相,他从智慧中流出的论述完全契合真理,他的指导不会有任何错误,所以我们依照他的论反复观察,一定能远离疑惑,确认有法和法性的意义而产生定解。有了定解,再安住定解修行,就是无颠倒的正加行,由此可以趣入无分别智。有了无分别智,就能消除无而现的迷乱现相,使法性现前,这就是获得转依。最终达到一切客尘不现、唯一法性显现时,就是获得究竟转依而成佛。所以依照本论修持能获得一切道果。

二、分说有法轮回

如何悟入有法轮回的意义呢?弥勒菩萨为我们设计的悟入轨道,就是由听闻和思维悟入六相,从而悟入有法。六相为:有法的体相;成立;非一非异;共同所依;不共所依;悟入无有能取所取之义。

1、有法轮回的体相

有法的体相是什么?即现二和名言。现二和名言是什么?唯一是虚妄分别。

从显现和现基来说,显现是二取现相,现基是虚妄分别。一切有法可以归摄为三种虚妄:第一种虚妄是虚妄分别或者叫一切种,就是阿赖耶识中的种种习气,这是二取和名言的现基;第二种虚妄是现二,就是前七识及其境的相分;第三种虚妄是名言,就是第六意识的分别分。换句话说,对于二取显现执著此者彼者,然后对于此者彼者安立种种名言,这是第三种虚妄。

有什么根据认定有法是虚妄分别呢?根据就是“实无而现故”,“彼一切无义、唯计故”。能取所取实际没有而显现,所以是虚妄;名言一切时处都没有实义,仅仅是由心假立的,所以是分别。由此,有法轮回的体相就成立是虚妄分别,轮回的施设处唯一是分别心。名言的真实相就是如此,轮回万法仅仅是以心遍计而已。

《大圆满虚幻休息妙车疏》中说:“譬如人睡眠,虽现苦乐梦境,乃显体之界智。入睡眠缘时,由习气于梦妄起,无而明显之境界,以为各异而贪著也。此无始界光明境中,其体显现境时,由俱生之无明自障,不知为自显故,遂由遍计无明,以执二之力,起分别能所。故显现似梦之六道各种妄相,生死轮回。有情下者为三恶道,中者为欲界天人,上者为色及无色者也。”所以,轮回是一场大梦,以二取习气的力量显现如梦境般的器情万相。在这场大梦中,第六意识缘着虚妄的二取显现执著此者彼者,这是梦中之梦。不但是分别执著,还发展种种能诠的语言,在语言的戏论中打转,这更是梦中梦又梦了。原来看得那么坚固实在、那么丰富多彩的轮回显现,实际上,除了以虚妄分别心假立之外,得不到极微尘许的实义,这就是有法的本来面目。

2、成立

怎样成立有法(轮回)无而现的体相呢?本论由正面、比喻及反面的道理成立。

首先从正面成立。为什么轮回的体相是无而现呢?因为由无而现才成立杂染和清净。法性中没有二取却显现二取,显然是迷乱(错乱)。缘着二取分别执著,就会积累习气,造成三种杂染,也就是,积累了执著习气,就会引生贪嗔痴;由三毒推动,身口意造作有漏业,结果为轮回生死。所以迷乱是杂染之源,由执著二取则引发三种杂染(从十二缘起观察,以无明的力量会辗转不断地形成行、识、名色等的生死杂染)。这样成立杂染,也就成立远离杂染的清净。

换一角度:不见胜义法性的缘故,以无明力推动会积集种种身、境、心的迷乱习气,以习气力显现三杂染境界。《心性休息大车疏》中说:“人们将一切如梦般似乎显现的外界事物认定为‘他’,由此便形成了境之习气,从而显现出形形色色的清净和不清净相,并且成为迷乱之处;尽管身体是由四大产生的,但由于未了知真如本性而形成了身之习气,由于执著从蕴、界、处等染污法以及由此所生的苦果部分而成为迷乱之所依;自然光明智慧本体空、自性明、显现种种现相之门不灭,由于耽著为自相能取所取而形成心之习气,以致出现三毒、五毒,并且成为具有我执与我所执之迷乱的根本,从而产生如影像、梦境、毛发飘落般无而显现、似乎真真切切的轮回迷乱相。”因此,“轮回诸法无而现的虚妄体性”真实成立。

以比喻说明无而现:比如幻师以咒力加持石块而显现大象,这象就是实际没有而显现的假法。除此之外,幻化八喻都可以描述有法无而现的体相。推广到轮回一切二取现相,都是无而显现的法。

反面成立无而现。“无而现”包括“无”和“现”两方面,如果缺少一方面,就成了“有而现”或“无而不现”。如果是有而现,这不是迷乱,因为这是自性中本有的显现,不必要消除,也无法消除。既然不是迷乱,也就没有杂染和远离杂染的清净(或者,没有束缚,也没有脱离束缚的解脱)。如果是无而不现,也不是错乱,因为“本无的法不显现”是正确的,没有不合乎事实的地方;再者,如果轮回是“无”的法,那么轮回像石女儿一样在现相中也不存在,对这样如石女儿般的轮回,有什么断除呢?这样从反面观察也成立有法轮回的体相是“无而现”。

再分析,本论的有法和法性属于哪一种二谛?大乘有两种安立二谛的方式,一是以现空安立二谛,一切清净、不清净的显现都是世俗谛,显现当体离戏的大空性是胜义谛;二是以实相和现相的方式安立二谛,实相现相不同的境与有境是世俗谛,实相现相相同的境与有境是胜义谛。本论的有法和法性属于后一种二谛,其中,有法二取是不同于实相的迷乱显现,完全是以分别心遍计、无自性而妄现的。这个无而现的二取是忽尔的客尘,没有一点自性,是刹那生灭的,是迷乱的世俗谛;法性是无分别智各别自证所证的境,法性无余显露的涅槃是实相现相不二的胜义谛,它本来远离有无、一异等戏论,本来没有二取显现,是自性圆成的常住体性。所以,以实相现相的方式理解有法和法性,可以更直接地通达本论的要点。

所以,以“无而现”才无误抉择了有法轮回的体相。除此之外,承许轮回实有而现,是堕于增益边;承许不仅实际无有连显现也没有,是堕于损减边。远离增益和损减,无误地认定轮回体相,才是辨明有法。

3、非一体非异体

即以理成立有法和法性非一体、非异体。

为什么说二者非一体?因为有法实际没有,法性本来具有,在实相当中一个是有一个是没有,怎么是一体呢?

这样认识不是一体有什么必要呢?有无误取舍的必要。就是自己会知道有法是需要对治、消除的,法性是需要一心趣入、触证、随念的,按这样取舍就可以趣向涅槃。相反,懵懵懂懂不知道有法和法性不是一体,往往就容易把二取显现当作是法性,落在妄识当中。

一般人没有详细观察,会认为自己彻底明白了有法和法性,其实只是听闻理解而已,相续中并没有生起由思维生起的定解。没有思维、没有修行,怎么能证悟呢?有些人听过一些了义经续的词句,并没有通达真实义,不能辨别轮回和涅槃,会空谈五毒即五智,烦恼即菩提,淫怒痴即戒定慧等等。他们把五毒的迷乱现相误认为五智,把烦恼的迷乱现相误认为菩提,不知道这些金刚句都是在实相上指点。这样未证悟实相而认为不必要取舍,可以随心所欲地放纵烦恼,一定会误入歧途。(所以不通达有法和法性的关系,大概学过一点了义经论,心相续没有真实通达的定解,一定会入于歧途。)因此需要通达名言中有法和法性不是一体。

那么,有法和法性是不是别别体呢?也不是别别体,因为二者不可分离,离开一者也没有另一者。所谓法性,就是这有法的法性,而有法也是住于这法性的有法。所以,不是在有法外面去寻找法性,或者讲,不是在分别心外面去寻找心的本性,这样认识有法和法性不是他体,才会遮止心外寻求法性的偏执。

如果不知道法性不离有法,把两者看作东山和西山那样的两个法,妄执心外有佛、烦恼外有菩提、分别心外有无分别智,都成了戏论,都是二取的迷乱法。《六祖坛经》中说:“善知识,凡夫即佛,烦恼即菩提,前念迷即凡夫,后念悟即佛,前念著境即烦恼,后念离境即菩提。”所以要明白:不是在有法外面去寻找法性,是在这个二取显现的妄心上了认它的法性。虽然妄心的面目,从名言角度或者观待凡夫来说,有迷乱的显现,但通过胜义理论的观察,通过净见量衡量,通过不可思议的金刚上师的指点,则会无误认识心的本性就是法性,心外寻求法性确实入了歧途。所以有法和法性也不是别别二法。

明白心前这些显现不是在能取识的外面存在,由此把一切显现抉择为唯心自现。再进一步观察,由于所取没有,能取也不可能单单以自己成立自己是能取,所以,实际上也没有什么能取,就是这一个心,有什么能取呢?这样就趣入本来没有所取能取的法性中。所以,不是要你在有法外面去寻找法性,而是直接以二取有法为方便悟入它的法性。《金刚经》说:“若见诸相非相,即见如来。”即见到二取有法本来就没有能取所取的相,就是亲见法性如来。按这样认识有法和法性不成立一体和异体,只是观待安立而已。

4和5、所依共和所依不共

为什么要讲所依共和不共呢?前面讲了有法的体相和成立有法体相的道理,其实已经点完了轮回的内涵,但钝根者还不能领会,不对他进一步详加指点,仍然难以悟入有法。所以,为了开启他的智慧,让他产生更透彻、更广大、更决定的认识,弥勒菩萨再引导他以共和不共为切入点,对于轮回展开广大周遍的观察。在共和不共当中含摄了轮回万法的意义,如果能观察认识到共和不共的意义,就可以生起轮回唯是分别心自现的定解。《楞严经》中说:“一切众生轮回世间,由二颠倒分别见妄,当处发生,当业轮转。云何二见?一者众生别业妄见,二者众生同分妄见。”

流转的依处是器世界和有情世界。以下就分析器情世界的共和不共,旨在悟入轮回全体唯是虚妄分别的体性。

器世界共同:三有器世界的显现,不论地狱中的刀山火海,饿鬼界的脓河荒原,或者人天的日月须弥,都不是心外有那样的法,都只是众生同分习气成熟时的同分妄见。器世界的共,其实只是“共同所了”,说到底,还是归结在每个众生各自的心识上,只有众生自己的心识在显这样的相,除了这一点之外,并没有心外异体的器世界。

反面观察,如果存在心外的器世界,那么对这同样的外境义,任何众生见了都应当见相同的像。但实际上,众生见到的只是自己习气成熟所变现的世界,由不同的习气见的是不同的景象,由所见各不相同这一点证明心外没有外境义。比如说,对同一片大地,有的见为地狱烈火,有的见为农民的财富,有的被大地逼迫,感觉大地是受苦的场所。对同一团火,火神视为自己的受用,火身饿鬼见为自己的住处,火虫认为是食物。对同一水,地狱众生前显现烈火,饿鬼前显现脓血,人见为清水,天见为甘露,哈德象见为大地,他化自在天见为珍宝和花雨,龙认为是水晶宫。对同一虚空,有的当作地,有的视为住所,有的看成空空一片,有的执为自己修法的殊胜方便等。如果有同一种外境,怎么可能所见各不相同呢?

就一个众生来观察,如果有心外异体的事物,应当恒时都只见同一种境。但事实上,在自己的习气发生转变时,心前的所见也随着转变。比如经上说,外道为了消除世间溃闹,把住处观修为寂静处,结果现量变成寂静处。还有人把虚空观为山岩,虚空果然就成了岩石,以致身体无法通行。所以不论虚空或者四大种,都是依心的执著,只要习气发生变化,山河大地等的有为法或者虚空等的无为法都可以转变。所以一切唯心造,并没有心外独立的器世界。

往昔有个天子问佛:“日月和须弥山究竟是谁创造的?”

佛回答:“没有其他作者,唯一是以自己的坚固习气显现的。何人于假立执著,在他心前就会这样妄现。所以一切都是以自心造作的。”

天子说:“分别念再怎么坚固,也不可能造就这样坚实的须弥和日月?”

佛开导他说:“鹿野苑曾经有位老妇女,把自己观想为老虎,全城人都见她是老虎,都被吓跑了。由短期的串习还能这样显现,何况我们无始以来就有实执和不同习气,如果串习,一定是会如是现前的。所以不论须弥山还是日月,一切都只是自心所造而已。”

佛的这一段开示也让我们明白心外没有法,器世界只是虚妄分别心自现的。

有情界共同:论中以托胎生等八种共同含摄了一切有情界中的共同。什么有情界共同呢?“由更互增上,互为因故共”,就是从有情互为因缘而显现共同一个果的角度安立共同。有情互相合作,彼此饶益、损害等等,唯一只是互相作增上缘。如果认为心外有众生,去执著他的身体、声音等,这就是错乱,说明没有通达有情界共同的涵义(其实他(她)的身体、声音,只是自己的心显现的影像。显现他人的一切一切,都只是自己的执著分别。)。总之,有情共处、合作、饶益、损害,都只是互相作增上缘,一切现象仍然是由自己的习气自现的,除此之外,决定没有所缘缘的外境义。(“心缘心外的法”在逻辑上无法成立,想想看,心怎么可能缘心外的法呢?心外的法是在心的外面,怎么能缘到呢?所以无法成立心外的所缘缘。)

理解了器和有情“共”的意义之后,就要转变观念,这很重要。以往的观念是有心外的器世界为心所缘,现在要认识到心外没有器世界,器世界只是自己的心显现的相。对于有情,执著这是善趣众生、那是恶趣众生,这是亲友、那是怨敌等等,也都是自己的心执著而显现。这样安住在唯识的见解中串习,对于止息贪嗔痴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观照万法时,万法都通达为心的幻化,这就是大乘唯识的观点。通达之后,见到太阳要觉知这是我的心自现的太阳,见到房屋要觉知这是我的心自现的房屋,听见声音要想到这是我的心自现的声响,品尝味道要了知这是我的心分别的状态,是我的心自现的酸、甜。由这样一一反观,见闻忆触都安住在唯识的见解中,就不会执著心外有境而向外驰求,会达到这样的修行境界。

以前认为心在缘外面的有情,现在觉悟我的心没有直接缘那个有情,我只是以习气力自现影像。比如说,我很反感某人,一看见他就生烦恼。以往的想法,这是由他的出现造成我的痛苦,把责任推到对境上。实际上,谁该负责任呢?观察之后明白:没有心外的所缘缘,唯一是自己心不清净,才由自己的心显现这样不清净的相,自生执著、苦恼。所以一切显现都是自心显现的,并不是先有外境然后由外境生起心。这样就明白,一切都只是自变自缘、自作自受而已。这是观念上的大转变,是世界观的大转变,由这样的途径,就开始消除以往把自然界看成心外实有的妄见,逐渐生起三界唯识、心外无法的正见。

有情界不共:本论以阿赖耶识、前七识、苦、乐、业、死、生、系缚、解脱九法,含摄一切有情界的不共。所谓不共,就是与他相续不共。比如孤独地狱的众生执著门是自己的身体,每当推门时他都会感受一阵剧痛,这样的苦受只是自己领受,无法和别人共,这就是有情界不共。又比如双目失明陷入黑暗,也是自心感受的不共法。又比如,一个人到了临终,心前隐没今生的显现,逐步变现出中阴境界,其他人只见他是一具僵卧的尸体。其实他没有断灭,外境上也没有发生任何变动,唯一是由内的习气变化,在显现新的境界。像这样要理解到,每个有情的根识、苦乐、生死等等,都是自己的心变现的现象。

总之,三有器情万法都是以习气力无而自现的,在心识之外没有微尘许的法可得。即使以佛陀的智慧观察三有,也只见到众生唯一由心识变现,所见所闻的显现都是心的自现。

显现山河大地是自己的心,

显现经堂房屋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种种物品是自己的心,

显现日月星辰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繁华都市是自己的心,

显现蓝天白云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猪马牛羊是自己的心,

显现人流往来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家人团聚是自己的心,

显现听经闻法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天人安乐是自己的心,

显现舒适生活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快乐是自己的心,

显现忧伤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荣耀是自己的心,

显现卑贱也是自己的心。

放不下是自己的心,

无法安忍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贪婪的饿鬼相是自己的心,

显现嗔恨的地狱相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愚痴的旁生相是自己的心,

显现竞争的修罗相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放逸的欲天相是自己的心,

显现无想的上界相还是自己的心。

显现心胸宽阔是自己的心,

显现心胸狭窄也是自己的心,

能容一切是自己的心,

毫不让人也是自己的心。

显现处处魔鬼障碍是自己的心,

显现天尊悉地是自己的心。

显现人人和我作对是自己的心,

显现人人都是善知识是自己的心。

显现种种分别是自己的心,

显现无念安住也是自己的心。

所以,一切境界都是心造、心自现的,离了心没有任何显现法。因此《华严经》说:“三界唯心,万法唯识。”大成就者凑哲让珠在《大圆满见歌》中唱道:“一切所见即是心自现,显现无情器世乃为心,显现六道有情亦是心,显现善趣人天乐亦心,显现三恶趣苦亦为心,显现无明烦恼五毒心,……显现恶念轮回习气心,显现善念佛刹亦是心,显现魔鬼作障亦为心,显现天尊悉地亦为心,显现种种分别亦为心,显现无念一缘修亦心,除心之外无有任何现。心之比喻犹如工画师,自身亦是内心所造作,所有三千大千世间界,彼等一切皆为心所造,自己分别心念所绘画,欺迷一切愚昧之众生,是故一切悉为心幻变,生起决断定解极重要,此乃分别心之直指法。”

6、悟入无有能取所取之义

悟入无二取的法性义,实际就是消除二取的分别。这个消除可以分两步:一、悟入无外境所取、一切唯识,由安住一切法唯识,可以消除所取的分别;二、由所取不得,悟入能取也不得,可以消除能取的分别。由此现前远离二取的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