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法法性论讲记 10

壬九、悟入无转依之过失

悟入过患者,谓若无转依,

有四种过患:无断惑依过,

无修道依过,无诸涅槃者,

施设依处过,三菩提差别,

施设无依过。

悟入无转依的过失,即通达若无转依将有四种过失:无烦恼断后不入相续的依处;无对治道入于相续的依处;无涅槃者的施设依处;无三菩提差别的施设依处。

一、无断惑依过

从有转依和无转依两方面观察:

比如,初地菩萨生起见道智慧断除见道所断,由获这一转依的缘故,能使见道所断不复生起。不然,如果未获这一转依,则和地前凡夫的依处相同,成为见道所断仍将生起的依处。

同样,二地菩萨生起二地修道智慧断除二地所断,由获这一转依的缘故,能使二地所断不复生起。不然,如果未获这一转依,则和初地菩萨的依处相同,成为二地所断仍将生起的依处。

依次类推,其他地都如此,即某相续和前前相比,如果获得转依,则成为彼彼所断不复入于相续的依处;如果未获转依,则和前前依处相同,成为彼彼所断仍将生起的依处。所以,如果没有获得转依,则无有已断烦恼不复入相续的依处,应成这一过失。

小乘宗不承认有转依,因此提问:“比如种子被烧毁后一无所存,同样只是所断烦恼种子被毁坏而已,没有转依有何相违?”他们认为只需要遣除所断,不必要有转依。

答:倘若断除了所断,则一定有转依。比如最初存在的种子,后来被烧毁而不存在,在这期间一定发生了一种变化,就是生起了能毁坏种子的火焰。所以,毁坏种子实际是以火为依处,依靠对治法的火焰才能破坏种子。如果没有对治法,连烧毁的法相也不可能安立。同样,断除烦恼种子也应当简别补特伽罗的相续,不简别无故说它断除烦恼种子不合道理。所以,“断除烦恼种子”只能在生起对治法的相续上安立,因为如果没有生起对治法,连断除种子的法相也没有。既然和前面的相续相比有了生起对治法的差别,则可证明相续中获得了转依差别。因此,是由这一转依使得相续中不生烦恼,并不是相续断尽之后没有依处而不生烦恼。这就像有眼翳才显现毛发,无眼翳则无机会显现毛发一样,某些相续产生有漏法、某些相续不产生有漏法,完全是由有没有获得转依所造成的。

二、无修道依过

“修道依处”是指遣除所断的对治道入于相续的依处,对治道就是见道(初地)、修道(二到十地)、无学道(佛地)。

比如一百瓦的灯光能破除小范围的黑暗,是下品对治;五百瓦的灯光能破除中等范围的黑暗,是中品对治;一千瓦的灯光能破除大范围的黑暗,是上品对治。如果一百瓦的电灯没有得到转依,则不可能产生更大的对治,因为没有获得对治更大黑暗的依处;如果换成五百瓦的电灯,这时就有中品对治,因为依处已获转变的缘故。

同理,安立初地菩萨具有见道超胜凡夫,这种见道的相续差别完全是由加行道的转依;安立二地菩萨具有超胜初地的修道智慧,有这种更殊胜对治道的相续差别也是由于初地见道的转依。如果没有下下道的转依,则相续中毕竟无法生起上上的对治道。所以,否定转依,就有不存在对治道入于相续之依处的过失。所以,是由于有转依,才由一地转依安立二地修道的名称与意义;由二地转依安立三地修道的名称与意义,等等。

三、无涅者施设依处之过

如果无转依,必定没有施设涅槃者的依处。比如对于有漏蕴施设凡夫的名称,同样,对于转依无漏法可安立是涅槃者。但是无转依的有漏蕴,毕竟没有涅槃者的施设依处,不可能把有漏蕴叫做涅槃者,就像不能称呼蚂蚁是阿罗汉一样,因为这样称呼是没有实义的名称。

小乘人怀疑:涅槃者无基没有什么不合理,因为只是以前面的五蕴相续灭尽而安立涅槃,就像疾病去除了就说无病,只是对疾病消除安立无病,并不需要有依处。

答:无病没有依处,是否成了石女儿呢?实际上,前面有病是依于有病的身安立,后面无病是依于健康身安立。所以,由“先前有病后来无病”已经成立有转依。如果“无病”没有依处,谁还敢看病呢?因为疾病消除时,自己也就消失了。

同样,能做到前蕴断尽、后蕴不生,是因为有转依,也就是从生蕴的依处转为不生蕴的依处,所以实际成立了有转依。如果不承认有转依,那也无法成立“前蕴断除、后蕴不生”,因为它的依处和施设处不存在的缘故。

按大乘道来说,虽然是入于有漏蕴灭尽的法界中涅槃,但实际上,无漏身智相续不断的涅槃正是转依的自性,这就像去病的同时身心恢复活力是身体转变的自性一样。因此并不像小乘人所说,前蕴灭尽了就入灭尽定,大乘道转依是在转舍客尘诸垢的同时,转显无量身智功德。

四、无三菩提差别施设依处之过

第三是观察涅槃者的施设基,第四是观察涅槃差别的施设依处。

有基才有基的差别,没有施设基的依处,也就没有施设基的差别的依处。也就是,如果连涅槃的施设处都没有,在哪里施设它是声闻菩提、缘觉菩提或佛菩提呢?

比如有人才可安立此人的形象差别,本来没有石女的女儿,如何安立她美丽或丑陋呢?同样,不存在转依,则无法安立转依的差别,也无法由此施设菩提的种种差别。相反,正是因为有转依,才由障碍的部分清净和全分清净安立声缘菩提和佛菩提等等的差别。所以如果无转依,就有施设三菩提的种种差别没有依处的过失。

壬十、悟入转依之功德

当知彼相违,四相入功德。

如何悟入转依功德呢?应知,由通达和无转依四种过失相违的四相能悟入转依功德。

转依功德就是虽然某一相续并未中断,但与以往相比,已经获得了转依,由此就有烦恼断后不入相续的依处、修道的依处、涅槃者的施设依处、三菩提差别的施设依处。

凡夫无转依是一种可悲可怜的状况,凡夫没有烦恼断后不复入于相续的依处,虽然没有遇到因缘时还能保持内心平静,但碰上引发烦恼的因缘聚合,就会难以控制地发起贪嗔。而且,在这种有漏的相续中全然没有对治道的依处,没有施设涅槃者的依处,更没有施设菩提差别的依处。

相反,获得了转依就是真正的飞跃,就是转凡成圣,从获得转依的那一刻开始,真正有了断惑的依处、修道的依处、涅槃者和菩提差别的施设依处。所以,没有转依是一无所有的贫乏凡夫;获得转依,转依的智慧就成为涅槃的施设依处、无量功德的源泉、尽未来际对于一切众生随欲成办无量暂时、究竟利益的殊胜依处。懂得这一道理之后,有缘者应当全力以赴投入转依的修行。

以上由十相悟入转依的内容,能够如实通达,即可悟入转依。

第一相转依自性:客尘不现、真如现前,即是转依。

第二相转依有事:由于真如遍行一切法,除了真如外没有其它法,因此在全分转依时,轮回诸法都在真如一味中以无分别的方式显现为无量清净相。本论归纳为器界识真如性转依、契经法界真如性转依和不共内识真如性转依。这也是由显现刹土清净和身清净、教诫佛法、以尽所有智和如所有智显示一切所知相这三种差别而安立的。

第三相转依补特伽罗:前二种转依唯一是诸佛菩萨,后一种是四圣共有。

第四相抉择转依的殊胜差别:诸佛菩萨的转依具有超胜小乘转依的四种差别,也就是成就净土的差别和获得三身的差别。

何以造成大乘转依的殊胜差别呢?第五相就讲殊胜转依的所为。成办殊胜转依,因地要具备三种所为,就是发大愿、以深广教法为所缘、十地殊胜加行。在三种殊胜所为中,转依的所依(依处)是无分别智。所以第六相就讲转依的所依——无分别智。这个无分别智是获得转依的核心之道,是真正的能转道,是一切大乘道的究竟甚深义。为此,再由六相广说无分别智,目的是通过抉择六相以悟入无分别智。

六相中,第一所缘,就是讲引生无分别智的必要条件,有四种所缘:谛听大乘上师的教授,对大乘法生起胜解信,对大乘法产生定解,圆满资粮。

第二离相,就是远离和无分别智相违的执著相,也就是在修行过程中需要渐次远离所治相、能治相、真如相、能证智相。

第三获得无分别智的加行,在了知“所缘”和“所离”之后,开始趣入无颠倒的加行,这时应当按照四步加行的次第实际修持。次第不能错乱,每步加行的相都要认识清楚,在此基础上实修,才叫正加行。由此加行将获得无分别智。

获得无分别智时有哪种体相?这就要通达第四相。由无分别智的体相可以印证是否获得了无分别智。无分别智的体相有三种:安住法性自性的体相,安住无显现的体相,安住有显现的体相。

之后是第五相——无分别智的胜利,实际上,以无分别智的力量能出生一切断证功德,论中把它的胜利归纳为四种,即获得圆满法身,获得无上安乐,获得知见自在,获得说法自在。

以上从所缘、所离、加行、体相、功德五方面对无分别智作了相当完整的开示,但还有一些无分别智方面需要了知的道理,弥勒菩萨归摄在最后一相中,其中有四项内容,即无分别智能作一切恶见的对治;以远离不作意等无分别歧途的方式认识无分别智自相;无分别智超胜声缘智慧的差别;无分别智的作用。到此已全面系统地开示了大乘究竟甚深义的无分别智,成为本论的核心内容。

讲完第六相转依所依之后,诸菩萨认识到无分别智是获得转依的根本,能否获得无分别智是大乘修道的关键,因此发起大心欲悟入无分别智。在着手实际求证时,最初应如何作意呢?第七相就讲转依的作意。包括两部分:一是作意生死的由来,即作意有法的意义;二是作意转依方面,即作意法性的方面。由此了知有法唯一是虚妄分别心,并远离分别执著,将悟入无分别智。

转依的作意之后,是讲如何由实修无分别智的加行悟入诸地,即第八相——转依加行。

最后两相从正反面成立转依。首先讲无转依的四种过失,即讲述不可不成立有转依的理由;然后讲转依的四种功德,劝导有缘者出离有法,趋入转依,最终到达法性自性。由以上十相圆满开示了转依的内涵。

丙三、以能表之喻摄义

于无而现有,喻如梦幻等,

转依则喻如,虚空金水等。

这是最后以比喻总结归纳有法和法性的意义。

前两句讲有法的比喻。有法如梦、幻等。从哪方面比喻为梦、幻呢?从“无而现有”方面比喻为梦幻。“等”字包括水月、阳焰等喻。

比如,梦境唯一是以虚妄分别没有自性而显现的,虽然实际意义中没有,但在梦心前无而现有,同样,二取显现都是实际没有、唯一以虚妄分别显现有,这样就把有法抉择为如梦幻般的迷乱现相自性。以无而现有的共性,一切轮回显现都如梦幻。所以《金刚经》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后两句是讲转依的比喻。法性没有能取所取、能诠所诠,如实现前这样的法性,就是转依。能表达的比喻是虚空、纯金、净水,“等”字包含日轮、摩尼宝等。

这里转依是从离垢清净方面讲的,也就是,虽然实相中本来没有二取等垢,但是由迷乱障蔽实相,而在现相当中似现不清净的时候,叫做未转依;一旦由无分别智的力量消除客尘障垢,成为现相和实相不二时,则是转依究竟。比如,虚空被云遮蔽,也是本来清净,但在没有远离乌云期间,虚空的清净不得显露。等到乌云消尽时,虚空彻露本来的清净,现相即是实相,所以以离垢清净的虚空、金、水等比喻转依。

这样,以两组比喻就可以表达有法和法性的涵义。《大乘庄严经论》有一颂很相似,颂文是:“譬如工画师,画平起凹凸,如是妄分别,于无见能所。譬如净水浊,秽除还本净,自心净亦尔,唯离客尘故。”

有人怀疑:未转依和转依有分位的差异,从未转依到转依发生了变异,因此不可能成立法性本来清净的自性。

答:无转依就像被乌云遮蔽不显现的日轮,有转依就像乌云驱散大放光明的日轮,虽然日轮在分位上有未离云遮和已离云遮的差别,但日轮的自性清净光明却没有任何变异。同样,虽然以虚妄分别显现了二取假法,但是这些迷乱现相丝毫没有染污自性清净的法性。所以,法性虽然有未离垢和离垢的分位差别,但法性的自性不迁不变。因此,所谓的转依,就是自性清净光明先前被客尘障碍而不显露,后来以无分别智的力量使之显露,仅此而已。

甲四:末义

跋:辨法法性论弥勒菩萨撰造圆满。

译跋:克什米尔阿阇黎摩诃支那及雅玛译师比丘胜幢狮子译梵为藏。

2005年3月29日讲毕

2008年8月整理增减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