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界遍满一切

初者“所觉法界义”分八:

法界遍满一切、

总标略说能遍者、

其义广说、

摄义并启下文、

依启下义以喻宣说、

以信心了知所说之义、

认定所觉之空性、

诠示宣说之必要。

今初(法界遍满一切)者:

这一科判是透过两颂来介绍如来藏周遍法界一切有情相续的道理。

佛陀法身能现故,真如无有差别故,

具种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

这是以三因成立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诸有情是宗法,恒时具有如来藏是所立,颂词的前二句和“具有种性故”,此三是能立的三因,就是能成立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的三种根据。下文依据全知麦知仁波切的观点,对于三因作简单的解释,详细的教理抉择,请参阅《如来藏大纲要狮吼论》。

首先讲第一个理论:“佛陀法身”就是究竟正等觉等同虚空的法身功德,“能现”指佛之法身,是从具束缚的平凡补特伽罗的相续中能以现前,“故”是说由“佛陀法身能于平凡者的相续中现前”的根据,就可以安立现在有情的相续中就本自具有如来藏。

对于这个理论,再分共同与不共同两层来分析:共同:如果有情能现前智慧法身,那说明他的心相续中决定具有成佛的种性。相反,如果根本没有种性,又能现前法身,则决对不合理。《赞法界颂》云:“有藏勤作故,能见黄金等,无藏虽勤作,唯一生烦恼”。比如,地下有宝藏,以勤作的缘故,就能从地下开掘宝藏,如果地下根本没有宝藏,虽然勤作,也唯一只会产生烦恼,不可能有任何的收获,纯属徒劳无义。不共同:按照上面的理论,虽然可以成立此心是成佛之因,就象以种子能够发芽一样,但于本来具足佛功德的殊胜种性怎么成立呢?此不共殊胜的种性,就是本来具足无量佛功德的种性。成立的理由是,一切诸佛是以无为法安立为自性智慧身,并不是以无常造作的法作为自性,既然佛陀自性的智慧身是无为法,那就一定是没有初际、中际、后际地必然恒时存在于有情相续当中。如果在平凡有情的相续中先前没有、后来成佛时才有,那就成了前无后有之新生法,显然就不是无为法,应成有为法。所以由具足无量功德之佛法身是无为法的缘故,成立有情相续必定具有殊胜种性。

为什么说诸佛自性智慧身是无为法呢?可以通过教理来成立。

1以教证成立:

《涅槃经》云:“诸比丘,戒律圆满者,于如来无为法者,若谓如来是有为法,不若成为外道,毋宁死矣”。佛说戒律圆满的人,对如来无为法,如果说如来是有为法,不如成为外道,不如死了好,如是表明佛决定是无为法。又《涅槃经》云:“善男子,今于如来,当观常身,无毁身,金刚身,非为肉身当观法身”。又云:若说如来无常之句,不如以舌根触烧燃之薪,毋宁死矣。亦不应听闻彼句”。如果说“如来无常”的语句,不如以自己的舌根接触烧燃的干柴,也就是说宁可死亡,也不应该听闻这种语句。

2以理成立:

如果承许遍知智慧是由因缘新生、所作的无常法,就会有下面的过失:一是非自生智慧,应成由因缘所作的新生智慧,那就不是自然本智。二是具生灭性,因为是所作法,必然是刹那刹那生灭的本性。三是以自体灭故具欺惑性,因为自体有毁灭的缘故,自然是欺惑性,非谛实法。四是以自性生后不久即坏灭,所以不能成为究竟皈依处。不能成为究竟皈依处、常住皈依处、坚固皈依处。因为有上述的种种过失之故,所以应当舍弃这种恶道,并且认识到“无二智身是无为法,殊胜恒常”。虽然了知所境的狭隘分别心决定是无常性,但是能知和所知达成一味的智慧遍空虚空金刚与分别心决定不同,无为法自相光明不变的本性中含摄了轮涅一切万法,所以它的本体本来没有生灭,以观察究竟的理论可以成立。以上通过教理成立究竟法身智慧周遍一切有寂、大平等性、大无为法、无变胜义的本体。

接下来再回到前面的理论“诸佛法身能现故,有情恒具如来藏”。因为诸佛法身未来在有情的相续心中能现前,所以在未来可现前的这个有情相续中,诸佛法身现在是以法性远离盈亏的方式存在,也就是智慧法身自性虽然由于离和未离客尘,而在现相当中,有现和不现的差别,但是在实相当中,前后没有丝毫的差别,因为是无变无为的自性故。以上第一个理论,就是以果时现前法身的能立,建立因时种性本具功德。实相当中虽然没有前因后果,但是观待现相需要安立因果的缘故,这就是所谓的以果立因观待理。

接下来讲第二个理论:“真如无有差别故,有情恒具如来藏”。“真如”是指轮涅诸法的实相空性本来大光明。“真如无有差别”:是说这样轮涅万法的实相都是一味平等的。“故”是由真如无差别的缘故,胜义中佛和有情没有差别,故以迷乱客尘看似显现的很多幻化有情,实际在实相胜义法性当中少许也没有动摇,以“法性”之理可以成立,所以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比如用黄金可以打造成金佛像、金瓶、金水器等等。看起来有此种彼种的现相,从本性上看,实际平等没有任何差别,都是黄金的性质。黄金所成的种种物品比喻有法,黄金比喻法性,因为真如法性没有差别的缘故,一切有法有情恒时不可能远离法性如来藏。《大乘庄严经论》云:“一切无别故,得如清净故,故说诸众生,名为如来藏。”又云:“不离心真如,别有心性净”。第二个理即是以法性理安立的。

接下来再讲第三个理论:“具佛性故,诸有情恒时具有如来藏”。一切法界的有情,无论是圣位或凡夫位,甚至转生恶趣的众生,一切一切众生都恒时具有如来藏,因为毕竟以大自然的方式具佛性故。首先讲一切有情具有可以成佛的殊胜种性,此有两个原因:一是所谓的客尘可以远离,二是一切有情都有本具功德的法身,故说众生决定可以成佛。如果具有可成佛的种性,那么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决定恒时具有如来藏,因为彼诸众生都有成佛的机会,而且如来法身本是大无法故,故从本体而言,没有前后的贤劣差别,此第三理论叫一因生果作用理。这并不是以普通因生果而作推理的,因为这里所讲的佛性是法性真如的种性,没有任何变迁,无论是在果位时或凡夫因位时均无贤劣差别,无论客尘存在多久,都可以彻底远离。确实大乘如来藏的本性何时也不会空耗,只是在名言中安立现前法身之因,其实它不是能生所生中所讲到的能生因,因为它不是刹那生灭的有为法,也不是无常法,从它的本性来讲是大无为法,只是其上有暂时的客尘存在而已,但可以彻底消除故。若客尘分分断除,法性就会分分显露,一旦客尘完全断尽,那么大无为体就会全体显露,当即现前如来法身之果,所以大乘种性何时也不可能空耗。

一般在因位时称之为种性或如来藏,在果位时称为法性身,二者在本体上没有毫许差别,凡是在果位上存在的法,在凡夫位时也必定是以无增无减的方式存在。虽然在名言中假立了因与果或前后的差别,但实际上法界是没有任何迁变的,是一味无别的本体,如是就能明白“具有佛性故”的道理。由于众生都可以成佛,故表示恒时具有如来藏,将来必定会现前法身功德而彻底远离一切客尘障垢,这就是获得殊胜果之如来法身境界。

以上述三种理论决定可以成立一切众生恒时具有如来藏,而且在大乘了义的经论中也都讲到了如是相类似的无上根据,此等根据的关要或是根本的核心,无不是成立一切众生都具有如来藏(这是以因生果作用理)。

总的来说,诸有情作为宗法,恒具如来藏作为所立,再通过上述三种能立的根据作如理的抉择,最后一种就是以因生果的作用理,以此抉择因的本体与果的法性等无差别。上述已讲过的以果立因观待理,抉择如果存在果位法身,必定在有情因位时以无增无减的方式来存在着。第二种理论就是法性道理,此理抉择了虽有假立的因与果,实际法性正等觉,如来法身是无变一味的。这样以事势理或以法性理成立一切有情都具足如来藏的殊胜功德。

佛智入诸有情故,自性无垢彼无二,

佛性假立彼果故,说众皆具如来藏。

颂词的第一句讲到:佛的智慧法身能遍入法界一切有情将来能彻底现前故。二句讲到:自性本来清净无有任何垢染,是轮涅无二的大平等义。三句讲到:佛性自性清净全体显露时,假立的果即是佛陀的缘故。四句讲到:以大乘的了义观点而言,凡是具大乘信解者,应平等对待一切众生如导师佛陀一样恭敬,因为佛说每一众生皆平等具有殊胜如来藏的缘故。

总而言之,种性可以安立为共不共两种:共同种性分三方面讲:

一是宣说有多种种性的能立,

二是圣者种性的自性,

三是不具种性的分类。

一、“宣说有多种种性的能立”又分二:

1教证(以教证成立)、

2理证(以理证成立)。

1、教证:就是以教证成立种性有多种。《毛诃子经》云:“于长宽各一由旬之地域,堆满丸子,随取一丸子表一种性,说此是声闻种性,此是缘觉种性,此是具强力贪心之种性……如是数数拾取丸子速尽,然众生之界犹不能尽”。义即比如在长和宽各有一由旬的地方,堆满了泥丸子,随意取一棵泥丸子,表示一种种性,口里说,这是声闻种性,这是缘觉种性,这是具有粗大贪心的种性,这样不断地作泥丸子最终取尽,但是众生的种性,还是数不能尽。

2、理证:就以以理证成立种性有多种。从没有入道时、入道时、得果时来作观察,可以由比量推知众生有多种种性。在有没有入道时,就有三乘别别种性的存在,因为众生在未入道时,于三乘法会别有信解的缘故。比如,有些人无论阿阇黎宣说还是不宣说,他只对声闻法教有信心,大乘法不能令他产生信心,有些人俱生就对大乘有信心,根本不想入小乘道等等,如是说明未入道者心存犹豫不决,处于选择的阶段,自然存在三乘别别的种性。对于入道者也决定有三种种性,因为以其他因缘无法令他入道修行,比如是大乘决定种性者,再怎么遇到小乘的上师、小乘的法,他也不可能回大向小,如是以外缘无法改变他的种性。小乘决定种性者,也是如此,不过小乘行人是暂时不能转变,因其最终必定要回小向大的缘故。除了三种决定种性以外,还有不定种性,因其种性不定,很可能随时被外在的因缘改变自已的所向。

从得果上观察,可以由果推因,因为果位时有声闻菩提,缘觉菩提和佛菩提的差别,那说明在因上决定存在种性的差别,若无种性的差别,则决定不可能以相同的因产生不同的果。总而言之,由有不同的信、解、行、果,以此类推,应有不同的种性,若无不同种性,就不会有不同的信、解、行、证。《大乘庄严经论》云:“由界及由信,由行及由果,由此四差别,应知有性体”。

二、“圣者种性的自性”:

1小乘有部宗:承许圣者种性是无贪的善心(知足少欲)。

2小乘经部宗:承许圣者种性是心上具有的种子——能够成就三种菩提的功能(前无、后因善根积聚而有)。

3大乘唯识宗:《瑜伽师地论》云:“从无始以来,彼等有情内六生处之差别,依法性而获得。他们说菩萨内六生处的差别是从无始以来一一相续不断等流而来的,是以法性自性获得的”。(这样经部与唯识皆许大乘种性是有为法。经部许非以无始法性的方式而存在,而是后来以修积善根的功能令种性增上生起,如是才能成就三菩提。唯识则许虽是有为法,但从无始以来补特伽罗的内六生处的差别上以法性力而获得圣者种性的善根,这是二宗所许的差别)。4大乘中观宗:此宗所许的种性分为两种:即自性住种性和随增种性。所谓的自性住种性:从究竟意义上讲,自性住种性就是心性明空大双运的实相。《入智者门论》云:所谓的种性是什么呢?自性住种性是如来藏,如来藏自性本来即是和身智无二的法界觉空双融,自生智慧无为法,自性清净周遍一切法的真如,如虚空无有迁变性,显现上虽有众生蕴界处生灭,然彼性无有生灭,证悟彼自性便能出生三宝,此无漏界于一切众生等无差别,完全以心的法性方式本自具有。所谓的随增种性:就是安住自性住种性的菩萨某时遇到阿阇黎引发菩提心,修菩萨行而增生起,故为随增种性(随因缘而增上)。如本论末尾说到:“犹如地藏及果树,当知佛性有二种,无始自性住种性,真实纳受胜种性”。此二种性也是能依所依的关系。因为依靠自性住种性发起随增种性,所以自性住种性是所依,随增种性是能依。

三、“不具种性的分类”:

不具种性的情况有两种:

1一段时间内暂时不具足解脱之因的无种性者。

2何时也不能解脱的无种性者,也叫一阐提。后面这一种,是不了义的说法,因为一切众生心的自性本来光明、具足如来藏,何时也没有离开过,所以中观宗不承许一阐提的观点,因而是不了义的说法。

前一种情况又分四类:

1是一向造作五无间罪等,虽然具有种性,但是暂时也没有缘分获得涅槃果;

2是被恶知识摄受后,遍计执著没有因果、没有解脱等是以邪见力压制一切白法善根的生起,在没有脱离邪见之间,就没有解脱的种性,故暂时称为无种性者;

3是没有顺解脱分善根,就是仅仅希求人天的有漏安乐,于希求解脱和以出离心所摄的善根一点也没有,所以暂时也没法趋向解脱,也称为无种性者;

4是善根微薄,虽然稍微有点顺解脱分的善根,但是不具足能生上上功德的殊胜善根。所谓的殊胜善根就是以福慧资粮聚合而具有势力使之能生起上上功德的善根,由于暂时不具足此殊胜善根,也就称为无种性者。这四类情况都是虽有大乘种性,但被有力的违品所控制,或仅仅具有微弱的因,或没有彻底苏醒种性,所以在长时间内还不能得到菩提果,如是从微劣的角度,就暂用否定词说不具种性。《大乘庄严经论》云:“一向行恶行,普断诸白法,无有解脱分,善少亦无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