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一、所安立(安立大乘经为佛所宣说)分二

乙二、如是所造之论分五:一、所安立;二、分别所知;三、所思惟;四、不可思议;五、菩提分之诸法之本体

丙一、所安立(安立大乘经为佛所宣说)分二:一、总说;二、别说

丁一、总说

譬如饮药苦,病差则为乐,

住文及解义,苦乐亦如是;

譬如良药以鼻嗅时,其味恶臭不堪,虽有生恶臭之忧,但若真正服用时,舌根感受味美且由此能除疾病,对身体多有禆益。如是大乘法亦有两种,即文句与意义。若仅以文句而言,大乘教典中讲一切法无自性等,以及布施头目手足等甚难之行,须于三大阿僧祇劫中安住轮回长时行持,一般凡夫根机下劣、智慧浅薄,当听到这些文句时,如同以鼻嗅良药之恶臭,此药虽具不共精华力彼却轻易舍弃一般,他们听闻到类大乘文句后会舍弃,应知过失只在补特伽罗自身,大乘法本无过失。因为如果对大乘经的意义通过理论真实了达并具有正见的定解,则会明辨:虽说一切法自相空,然其本义不是指名言中不存在,名言中的一切相是极为合理的;或者,实际是指并非如凡夫遍计所执那样的存在,而名言中有依他起,圆成实为胜义,并不是宣说此二者无有。再者,所谓的安住轮回行持苦行,也是依靠殊胜的方便与智慧双运,所以不须艰辛困苦而能修持。由以上之理,弥勒菩萨在此处教诫我们:如能了达大乘法的意义,必然会对大乘法愈加生起信解,所以切勿以自己仅耽句义不了达甚深内涵的劣慧轻舍大乘。

譬如难事王,因事得威力,

如是难解义,因解得法财;

譬如承事威严的帝王,初时难以得其欢心,但如能忠心不渝,后时亦会承事成就,得王信重而赐予自己威势权力;如是初修甚深广大的大乘法时,难忍难行,但一旦解开大乘法密义进而依解起行,则将无难获得大乘法的殊胜功德资财。

大乘道须安忍广大苦行,积累广大无量的资粮,且须历经长劫而修行,实际上这些正是大乘功德之所在,根本不算过失。为何这么说呢?应知大乘法极难值遇,而若非圣者亦难以趋入,其原因在于:有地及般若等无量相,故称为广大,而其甚深之义确实难以了达。以比喻说明,好比在世间,欲得帝王的欢心,仅作小小承事是不可能实现的,如能如理成办大事,使王心满意足,则由此定能受封得赏,福禄永昌;同样,大乘法的行持,低劣的补特伽罗很难做到,但如果以方便与智慧双运,二者结合起来修,则定能赐予十力、四无畏等无穷尽的功德资财。

譬如见生宝,不别则不爱,

如是闻妙法,不觉亦不喜。

譬如见到无价之宝,不识宝者无动于衷,不会生起欢喜心;如是虽听闻到大乘妙法,但未解法义者也生不起爱重之心。

大乘法虽具殊胜功德,但智慧与信解低劣的补特伽罗不能认识,譬如殊胜的无价宝王,落于对其价值一无所知的牧童之手,彼竟视之为瓦砾,心说此物有何用,不加爱惜反至于随手抛弃。如是愚痴的补特伽罗对大乘法无有欢喜、希求心。相反,如识宝之人对珍宝至为欢喜一般,具殊胜信解的补特伽罗对大乘法会特别恭敬欢喜,且会特别精进求取修习。

《大乘庄严经论·缘起品》释竟。


成宗品第二

丁二、别说分二

一、宣说破斥邪见之诸种理论;二、教诫应断除对大乘的邪见

戊一、宣说破斥邪见之诸种理论

有些声闻说:“声闻乘的三藏是佛所说的经典,但大乘经并非佛说,因佛涅槃后,有魔欲对清净正法作损害,遂加持外道论师及诸寻思者而伪造。

“再者,其实只是在同一声闻乘中,钝根者为求自利而修行,成就声闻果位;中根者经百劫修行,成就独觉果位;上根者能堪忍轮回的痛苦,于三大阿僧祇劫中串习修持,成就佛果,因此除声闻乘外也不会有单独的大乘法存在。

“况且,佛自己也说:是否是佛经,须要作黑法与清净正法的辨别。凡是编入经藏、见于律藏、与论藏之法性不相违的都是佛经,反之则为黑法,即属于邪魔外道的法。声闻乘宣说有蕴界--等,以这条根据作观察,便会发现:而大乘则说蕴、界、生处所摄的诸法无有自性,故与经藏不符;在声闻乘的律藏中,若说无佛法僧,则已造堕罪,但在大乘论中,却宣说无佛无法无僧,这种说法在律藏中未曾见过;在声闻论中讲,以十二缘起流转的方式转生于轮回,若能逆转可得涅槃,而大乘却说一切法无生无灭;又声闻论中讲,见道、修道的所断是实有的,断除彼等后便得涅槃,而大乘却说所断、能断均无自性,并且宣说一切诸法本来清净的涅槃等……诸如此类,都与论藏的法性相违,故说大乘经不是佛经。”

答:大乘法实为佛所宣说,由以下颂词中的八种理论可以成立。颂云:

不记亦同行,不行亦成就,

体非体能治,文异八因成。

为破斥邪见成立大乘为佛所说,共立八种因,即①未授记;②同行;③非行境;④成就;⑤体;⑥非体;⑦能治;⑧文异。

①未授记。假如大乘经不是佛经,且对圣法有害,则佛此前应说:未来之世,将有此等之事发生,佛应授记,但事实上佛未授记。

②同行。佛在世时,大小乘是在同一时期产生的,因此如果说大乘经为佛涅槃后所说,则实属不定。

③非行境。大乘所说地、度、空性等法甚深、广大,绝非寻思者与外道的境界,故彼等没有能力造这样的经典。

④成就。相反,倘若造大乘经者是自己在地、度等方面圆满证悟的其他佛,则以此适可成立是佛的经典。当年释迦佛为声闻众说法时,凡是佛所宣说,大众都共同承许无有诤论,佛即是宣说三乘的作者,原因在于:佛已彻知三种种性之道,是一切智智的导师。

⑤、⑥体与非体。因此所谓体与非体即是:倘若除声闻乘外,单独有大乘,则由此亦可成立声闻乘有,即不依如来之道、仅自力寻求寂静涅槃的声闻乘也可成立为有;相反,倘若除声闻乘外无有大乘,则应成声闻乘同样无有,因为对一乘不可能安立有大小二种故。倘若单独没有成办一切智智佛果的修行道,则随此应成:无法成立佛果。倘若无佛,则以佛宣说声闻乘也就无从安立;或者应当诸声闻亦成佛陀,实际上这不可能。如此与大乘平等,声闻乘自己也应成无有了。

倘若有大乘,则佛出世时,对所化的大乘种性应当会有宣说,因为佛是具一切智智以及摄受三乘种性之大悲的补特伽罗,故佛说大乘应属合理,须成立有大乘。如是既有大乘,并且除此地、度、空性等无误所宣说的法外,再不见有其他大乘法,故此决定是佛所说的大乘经,而非寻思者所造。

⑦能治。大乘法即是二障的无上对治,倘若无有大乘法,单凭声闻乘之法——仅证人我空的智慧,再如何串习也无法断除一切所知障,如是成办一切智智佛果之道也应成无有了。

⑧文异。实际上,所谓的无佛、无道、无果、无生灭等,并非如文句表面所说的那样,连世俗中也要遮破,在文句意义之外实有其他密意,因此与法性并无相违之处。

举例来说,大乘法说蕴界处无有,就有它的密意所在,全知麦彭仁波切在《澄清宝珠论》中曾这样透彻开示过:“有事宗辨曰:‘诸法应实有,因佛说蕴界处等有,亦说蕴相即刹那性等之故。’答曰:彼等乃佛为现相而如是宣说,其所为者,是引导不能证空性之世间人,为彼等逐渐入真道,故佛如是宣说无常为诸法之实相,如云:‘胜者即说我我所,余有所为如此说,如是蕴界处等法,亦有所为而说也。’于真实义中,蕴等非成立刹那性,因为彼不成一体多体,亦是无生无灭,彼者怎能成刹那性,即无成立也。”

诸佛三因缘,现见亦护法,

如来智无碍,舍者不应尔。

若难:仅以佛未授记,不能决定大乘为不颠倒。

答:诸佛对一切所知无任何障碍,故具现量见诸法的智慧,且有为利有情护持佛法的大悲,同时以佛智慧能无碍悟入一切三世,以此三种因缘,不可能佛虽见有损害正法的邪法产生,却不授记而舍置。

非全非不违,非行非教授,

是故声闻乘,非即是大乘。

发心与教授,方便及住持,

时节下上乘,五事一切异。

以四种因缘即非全、非不违、非行、非教授,所以并非以声闻乘作为大乘之体。又以发心、教授、方便、住持、时节等五种不同,故知声闻乘与大乘相违。

再者,如果认为仅仅长时串习声闻乘的修力可得佛果,亦实不合理。因为:①大乘道修持自他二利,声闻乘的修行在利他方面不具足(非全);②声闻乘因怖畏轮回发起厌离,仅为自己远离烦恼寻求寂灭,故与修持利他相违(非不违);③成就无上菩提的方便即是证悟二无我空性的智慧以及誓愿拯救群生于苦海的大悲,此二者为根本,但声闻乘无有如是的方便,亦无如是方便的教授(非行非教授)。综上所述,可知声闻乘不是大乘,与大乘相违故。如何相违呢?因为声闻乘只有自求解脱的发心,而与发心相应之道也仅仅是为自求解脱者教授的,且仅依此道精进加行(方便),不入广大二资粮故而下劣(住持),又彼得无学道究竟果的时间亦只经短暂三生等(时节),如是发心等五事均比大乘下劣,故于一切时中仅属大乘范畴外的劣乘,如何能成立是大乘呢?

入自大乘经,现自烦恼灭,

广大甚深义,不违自法空。

大乘本来入于自己的大乘经藏,又现于自调伏烦恼的律藏,且广大甚深菩萨法空之义,与大乘自己的论藏所说的法性也不相违,所以大乘与三相并不相违。

你们所说大乘有不入经藏等三种过失,实在是毫无根据的说法。因为:仅以某方面与声闻的经藏等有所不同,并不能断定大乘非佛所说,即便在你们声闻部中也同样有互不相同之处,所以,认为大乘经与你们的经藏不同,完全只是你们自己分别心的过失,大乘法并没有过失,是由你自己不了达经藏的甚深密意,故才执著是相违的。其实,佛经前后的意义并没有相违之处。大乘名言中也承许仅仅遍计所执有的三宝与蕴、界、处等法,而你们却说这些何时都是谛实、无欺的,因此你们证悟不了彼等诸法于胜义中无自性的深义。所以,即便佛陀依世俗名言亦宣说生灭以及轮涅所断能断等,彼时没有宣说诸法无自性空,然佛亦未说过非为无自性空性。《声闻经》云:“诸色如聚沫,诸受类浮泡,诸想同阳焰,诸行喻芭蕉,诸识犹幻事,日亲之所说。”显见“五蕴犹如幻化等”在声闻乘的经典中也宣说过。因此,较小乘殊胜广大的大乘法,从自己的角度本有殊胜宣说三学的经律论三藏,因此入自大乘经藏;同时,大乘现于自调伏烦恼的律藏;又无颠倒宣说了甚深广大义,故与大乘论藏宣说的法性也不相违。

有依及不定,缘俗亦不普,

退屈忖度人,宁解大乘义?

由于寻思者(忖度人)的智慧有依、不定、缘俗、不普、退屈,以此五因,寻思者如何能解大乘的深广法义?

难:如前若说大乘非寻思(忖度)者之境界,此亦不定,因寻思者通过伺察什么都可臆造。

答:所谓的寻思即是仅仅缘分别心的境界寻思、观察,对超越此境界的甚深法则无法趋入,故称为寻思者。彼寻思者要么依他人所说、要么依自己所见等来作伺察(有依),如是对一切诸法并未真正了知(不定),仅于自己分别心所能测度的极有限范围内寻思而已,因此不能周遍一切尽所有法,无法了知如所有法——甚深空性义(不普),倘若仅以观现世量相续的根识所能了知的部分,即仅凭这种缘世俗境界的了达,欲衡量甚深广大的实际义,则以其有限之智力,无法彻底衡量,结果只能由此退屈而已。

由此可知:宣说甚深难测、广大无边的大乘法义,并非寻思的境界所能作到,佛宣说此等妙义,实因具有一切智智,不须所依,乃至终不退屈,它超越了上述寻思的诸种体相,是为不可思议。是故,寻思者与外道的宗派中,决不可能出现如是的正法。可以说,在彼等论中,大乘论所宣说的地、度、空性等义,过去未见,现在未见,未来也不可能见到。

广大及甚深,成熟无分别,

说此二方便,即是无上乘。

声闻乘中既无有宣说成就佛果的方便,那么大乘是如何宣说的呢?大乘宣说尽所有之地、度等广大法,如所有之甚深空性,故依靠广大福德资粮成熟自相续,证悟甚深空性产生无分别智慧,因此大乘所宣说的深见、广行二者,即是修持无上菩提的方便。

声闻自求寂灭轮回的解脱,彼等仅了知人无我,故就证悟如所有智而言,相比于大乘,只证得如虫所食芥子内空一般的微小空性;就证悟尽所有智而言,除时不知因、境不知因、细不知因、多不知因等外,其余的意义若观察尚易于了知;就圣法而言,虽未证悟无量法门,然宣说取舍的四谛法,可证人无我,得阿罗汉的解脱果。与彼不同,大乘的甚深智慧是无分别般若波罗密多,能周遍一切诸法,犹如虚空般广大无比,具有通达共同五明、内明三乘法的广大、无量之殊胜能境。

再者,就福德资粮而言,大乘所积如海无量,相比之下,声闻乘所积仅微小如牛蹄迹水。

戊二、教诫应断除对大乘法的邪见

不应怖而怖,由怖被烧然,

怖引非福故,长时过患起。

非性非法朋,少慧少因力,

怖此深妙法,退失大菩提,

下劣愚痴的凡夫们对于不应怖畏的大乘法反生怖畏,自己心生忧恼,且对法作毁谤,由此引非福业积累重罪,导致后世堕入地狱,为狱火烧燃,长劫感受剧苦。

如是导致怖畏大乘法且进而舍弃的原因何在呢?即不具大乘种性(非性),接触毁谤大乘的恶友(非法朋),且于此生未曾修习甚深空性法(少慧),前世亦未种下对大乘法生起信解的因(少因),依靠如是四种因缘之力,故对大乘法产生怖畏。对于原本明显存在的大乘妙法尤不生恭敬,而退失成就无上大菩提的缘分。

如是了知后,应当以不放逸的善行守护自己的相续,切莫沾染上过失。

以下宣说对大乘法不应怖畏的道理。

无异即互无有异即险处

1 2

无譬 种种说续说 多门说

3 4 5 6

非有如文义诸佛甚深体

7 8

聪慧正观人,应知不应怖。

①无异即互无:如果承许声闻乘即是大乘,与大乘无异,那么声闻、独觉、佛乘应当互无别别之体,何以故?由得佛果故,一切乘都是佛乘,为何怖畏大乘呢?

②有异即险处:如果承许声闻乘有异于大乘体,则此大乘体即是一切智智之道,最为第一险处。由难度故,此须仰信,为何复生怖畏呢?

③无譬:如果以一时之中无二大乘可以相比而生怖畏,那么请问:为何只怖一大乘,不怖二大乘呢?

④种种说:大乘法中有种种说,非仅说空,亦说种种功德资粮,你应悟解此义,为何独怖畏空呢?

⑤相续说:大乘法中一切时中决定相续说空,你非初闻,为何怖空呢?

⑥多门说:在诸多经中以法性、真如、实际等多种名称宣说,故于空性教法中有极大必要,若无必要,佛只须说空,何必说法性、实际等,既以多门宣说,为何独怖畏空呢?

⑦非有如文义:大乘法甚深,非如文字表面之义,为何随文取义而怖空呢?

⑧诸佛甚深体:佛性甚深难知,应当寻求开悟,为何反生怖畏呢?

由如是八种因,聪慧正观之人对于大乘不应怖畏。

全知麦彭仁波切说:“除大乘外,何时何地也不可能有更殊胜之乘,大乘密意极其深奥,并且针对所化众生的意乐,或者周遍一切诸法,宣说地、度、菩提分、蕴、界、生处、处与非处等广大的种种法门,且在诸多经藏中对空性等每一法均以不同的文句义再再宣说(续说多门说),而在以具有密意或意趣的方式宣说时,大多数词语不应随文取义(非有如文义),故诸佛世尊的密意甚为深奥,因此诸智者们倘若作如理观察,则不仅不会以大乘法生起怖畏,反而会生起希奇、恭敬之想。因此本颂教诫我们:对于大乘须作观察,切莫不观察而轻率舍弃。”

随次闻思修,得法及得慧,

此智行此法,未得勿非毁。

不解解不深,深非思度解,

解深得解脱,诸怖不应尔。

若能依次由闻起思,由思而得忍智,最后生起各别自证智慧,则以此现量智慧可以入真实甚深义,如果自己没有得到此智慧,则不应毁谤说此非佛语,亦即不应以我不解、佛解亦不深、非思量测度能解、唯以解甚深义方得解脱,而对大乘法生起怖畏。

有者以为:但也不能排除“虽经观察仍不能生起信解的可能性。

答:以你们的境界而言,不必说以各别自证智现证、真实觉受甚深大乘义,就连相似妙慧也未产生,如是有何资格断言“观察亦不能生信解”。实际上,正确的道理应是:初学者初入法时,首须听闻,通过听闻对词义生起如理思维之心,因为如不听闻,则无法生起如理观察的思维,而以如理作意,方能生起胜解信缘真实性的忍智(得法),真实甚深义非观现世量之心所能证悟,唯以各别自证智现量触证,倘若没有现前各别自证智,仅以其他寻思妙慧如何能了知呢?试想,若不具见色法的眼根,其他耳根等纵然具足又有何用?因此,尽管自己对大乘甚深法有未能通达的困难,但也不能由此而舍弃大乘。

也就是说,①不应这样作意:既然我不能了知,故此法非真实。因为自己没有积累资粮,所以尚无缘证悟甚深义,就象朗日虽然当空,但生盲却丝毫不见一样。(不应不解而怖)

②不应这样作意:甚深之法超越了我们分别心的境界,纵然佛陀也同样无法了知。因为我等凡夫为障所覆,故不见甚深真实义,但佛已永离一切垢障,具有圆满智慧,如是有何理由能成立:我们所不了知,佛也同样不了知呢?就象白内障患者不见微细色法,但以此不能决定天眼不见一般。(不应解不深而怖)

③不应这样作意:此法虽是甚深,但为何不是寻思者的境界?因为倘若仅仅局限在寻思者所知的境界内而无丝毫超越,又何以成立诸佛能证悟殊胜菩提法呢?(不应非思度解而怖)

④为何说唯以证悟甚深无生灭之法方能解脱,此外以寻思者的现量、比量作观察不得解脱呢?如是思惟而怖畏大乘法也是不合理的。因为如果仅依一般的现量比量了知有事即能解脱,那么“一切众生无始以来已得解脱”的观点便应成合理了,但实际上这不合道理,因为唯有如是安立方为合理:众生以耽著有事而束缚,若知诸法无自性空便能得解脱。如是,凡夫寻思者以自己的妙慧为正量,舍弃诸大圣者所见的法界甚深义,就象井龟坐井观天以为无边广阔的天空仅仅大如井口一般,又如盲人欲与明眼人争论所见一般,劣慧愚人以自心之非量作为“可靠”的依据来破斥正量,与以上二喻的意义正好相同。(不应解深得解脱而怖)

由小信界伴,不解深大法,

由汝不解故,成我无上乘,

如果认为:既然我等不能生起信解,故此大乘非为善妙。

答:实由发心信解低劣(小信),阿赖耶识界中应有的善种习气亦极下劣(小界),且处于毁谤大乘者的围绕之中(小伴),故对无误宣说深广义之大乘法不生信解,由这一点恰恰成立大乘法为无上殊胜,因为不属下劣者的境界,所以是不共之法,唯诸智者堪能了知。

随闻而得觉,未闻慎勿毁,

无量余未闻,谤者成痴业。

你随少闻而得到觉悟,对于未曾听闻之法慎勿毁谤,因为不积善的缘故,所未听闻的法有无量之多,如果对彼等不作观察而生毁谤,则会更加增上愚痴的恶业。

以听闻所得稍许能察应理非理之识,对尚未了知的大乘甚深义不作观察,反而毁谤,极不合理。为何这么说呢?因为,既然尚有无量具甚深密意的大乘法门未曾听过,则何以判断此甚深法为合不合理呢?对此义若未如实了知,则必不能真实了达彼等所取、所舍的差别故。

如文取义时,师心退真慧,

谤说及轻法,缘此大过生。

恶意自性恶,不善不应起,

况移于善处,应舍大过故。

倘若依文取义、固执自己痴心所生的劣见(师心),则会退失真实的智慧,若更由此毁谤善说、轻视法门,则缘此非福业,当来必定生起大过,须以自身感受大苦报。应知:嗔恚等恶意属于自性之恶,尚不应缘不善的过失法生起,何况于非过之善法处产生,是故急应舍弃此等大过患。

经中所说无色无声等义,若依文取义或不知、不通达密意而颠倒取义,如此师心自是、心生傲慢,则会障碍真实智慧的产生,并且导致舍弃其他善说之法,以此毁坏自己的相续,因为缘甚深之法,心被嗔恚覆盖而造下严重的罪业。

之所以罪过如此重大,原因在于:嗔恚等恶意是严重的自性恶罪,不象身口的作业可以转变,它属于无法转变的自性罪,因此导致不悦意并且成为损害。如是即便对色法所摄的焦木等亦不应生嗔,声闻论中,有一部《锯经》上说:“诸比丘!为火所烧之焦木,对其生嗔尚不应理,何况对具心识之身?”如是在尚未抉择清楚是否是正法之前,对有所怀疑的法不能生嗔,因为:一旦舍弃了真实的大乘法,则须在成住坏空的无数劫中,不断地感受无间地狱难忍的剧苦。这是世尊亲口所说的。《般若八千颂》云:“何人若造五无间,不及相似谤佛法。舍利子,若以舍法心云:‘此法非为汝与吾等应学,因此法不应理,此法非能调伏,此法非本师之教,此法非佛说之语。’如是舍法,令他人不起信,毁坏自他之心,扰乱自他之心……。舍利子,吾不愿闻彼人之名,况复与他相触。”又云:“其谤法者,舍弃一切三世如来正等觉智,又舍一切种智。是故损毁诸正法,以此业感,于地狱中焚烧俱胝万年也,其后虽从彼地狱中解脱,又转移他方世界之地狱,此狱坏后,又迁往他方世界之地狱,而受焚烧之苦也。复次转生旁生界之阎罗世界,彼等处尽业已,一旦转为人身,然以往昔种种谤法、舍法之罪成熟,无论生于何处皆成盲者、粪扫者、劣种者、竹工者、瞎眼者、鼻舌手足不全者,麻疯病、癍病者、驼背者等,或生于不闻三宝名之地也。”

因此,自求善法的补特伽罗们如果自己未能通达,没有产生定解,则对法切莫生嗔恚、轻舍之心,安住在(不加评判)的舍心中则很好,因为这样对自己不会产生过患。

《大乘庄严经论·成宗品》释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