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二、正行(业伴品等四品)(1)

总摄云:众多净信解,求法及说法,如是而随修,净教授随示。

如是于此宣说第五义庄严——随菩提分之本体,首先发起广大净信寻求深广诸经论之文词以及彼所宣说的内容,求法后为人传讲,对法的意义实修而修行,使修法增胜之因即是领受教授与随示,方可趣入圣地。此等五品乃是菩提分法,实是具方便及波罗蜜多、供养、依止、四无量及菩提分诸品的总纲,是故总标于此处。

丁二、真实随菩提分品分六:一、何者能摄具方便品;二、以此方便所摄波罗蜜多及四摄品;三、供养、依止、四无量品;四、随菩提分品;五、于彼能依功德品;六、行持彼者及地之分位即究竟地品

业伴品第十六

戊一、何者能摄具方便品分二:一、方便所摄之业;二、能摄之三种方便

己一、方便所摄之业

唐译:

譬如大地种,任持四种物,

如是三种业,建立一切善。

略释:此偈显示菩萨集起业方便。譬如大地可以任持大海、诸山、草木、众生四物,如是以身、口、意三业能聚集一切诸善——布施等波罗蜜多以及一切菩提分法。

藏译:

如是稠林及,有情以及山,

及诸河所依,一切皆大地。

如是诸智者,彼三业一切,

于布施等中,说作是善依。

譬如森林、一切士夫、诸山与诸河的所依何时何地都是大地,坚固外境的诸山、森林、江河等以及动摇有情世界的一切有情皆依大地而存在,如是智者诸菩萨的身、语、意三业也于一切时中,布施等与三十七菩提分等,总之一切善业不依三门的丝毫也无有,故一切善法的依处说是三门之业。

己二、能摄三种方便分三:一、无厌;二、断除小乘作意;三、无分别智慧

庚一、无厌

唐译:

难行业能行,应形无量劫,

身口心自性,拔彼不退转。

略释:此偈显示菩萨救他业方便。为了救护众生,菩萨于诸多难行之业均能力行,在无量世界经历无量劫数应形化现作种种的难行事业,虽然如是为救拔众生处处久受勤苦,但菩萨身口意三业的自性终无退转。

藏译:

极难行之业,种种之体别,

以多劫究竟,具正精进者,

诸佛子等以,身语意自性,

诸业于此中,无成厌离心。

极难行之业——布施身体与受用、成办有情利益、忍受眷属的邪行等种种业的本体可分为无量,此亦,在多劫之中方能究竟须修持三大阿僧祇劫故长远披精进大铠甲的诸佛子,于此轮回之中,虽然行持身、语、意自性的种种业,但其内心不生丝毫疲厌,因为依靠种性力以及对诸善法串习之因,一切时中不但不生怯弱、疲厌,反如添薪柴之烈火,三门自然趣入于福德与智慧的善根聚,并且无有厌足。由此宣说了拔除疲厌。

庚二、断除小乘作意

唐译:

如人怖四害,深防为自身,

菩萨畏二乘,护业亦如是。

略释:此偈显示菩萨自护业方便。如人怖畏毒物、刀杖、霹雳、怨敌四害,为了利益自身而谨慎防护,如是菩萨畏惧二乘发心,深自防护自己的三门诸业。为何如是呢?因为发小乘心断大乘种性如刀杖、令未发起的大乘善根不能发起如毒物、已发起的大乘善根复令息灭如霹雳以及是得佛果之能障如怨敌故。

藏译:

如欲自利者,自于彼遮除,

即毒和刀杖,霹雳及敌人;

如是佛子亦,遮除二劣乘;

三业之自性,是为作遮除。

如同欲求自利的诸士夫为了防护自身,不食剧毒,于利刃、雷击、敌众中不愿接触而避开一般,同样,诸佛子也于彼劣乘声闻缘觉二者之中,将自己身语意的自性作遮除,一切三门之业都不为趋入小乘之果。何以如此呢?小乘自利的作意强,故舍弃了对有情的悲心,没有圆满证悟所知真如的二种无我空性智慧,因此,小乘与无上菩提道相违故,趣入彼道乃是大乘的险地。

庚三、无分别智慧

唐译:

作者业所作,三轮不分别,

得度净业海,功德无有边。

略释:此偈显示菩萨清净业方便。菩萨于作者、业、所作三轮由见彼不可得故,三轮不分别而得清净,由三轮清净故业得清净,以此度越业海到达彼岸,功德无有边际。

藏译:

恒常无分别,非作者非业,

及业之所作,于三相不见,

由是为持彼,清净之方便,

以无边净业,行于彼究竟。

诸菩萨以恒时证悟二种无我的智慧了知所知的真如,故对任何法均无有分别。此义如何?即对作善业的作者及其业布施等也不分别,并对精勤布施等所作之三轮不见有此等彼等之相,以自然修习三轮无缘之智慧故,若具足如是的无分别智慧,则对诸有情的痛苦与邪行以及长时等,何时也不生疲厌,证悟平等性后,对有寂的功德与过患之相以及真实执有自他之相世间人相续中有的平庸之想等,何时也不会产生,诸善根无有以执相而迷乱的染污获得清净故,此无分别智慧乃是大乘道无量方便法中的最关要之法。因此,此菩萨由真实受持修持布施等一切道法之方便——无分别智慧的缘故,三门无论行持何种善业均能成为清净,并且趣入无量功德的彼岸,即是获得正觉。令布施等无量广大以及甚深法能清净的,即是无分别智慧波罗蜜多,故(唯有)以彼所摄的布施等,方能得到出世波罗蜜多之名。不必说世间,即便声闻缘觉也无有如是的智慧。若以窍诀归摄此方便品的内容,则如遍知龙钦巴所云:“一切善根若依三殊胜摄持,则能成为大乘之道。”即可归摄于此句之中。若具足“加行殊胜之发心、正行殊胜之无缘、后行殊胜之回向”此三法,则能于大乘道不生疲厌、断除小乘作意且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此三的内容均已含摄,菩萨布施等三门一切善道若以此要诀摄持,便可成为大乘之道。

《大乘庄严经论·业伴品第十六》释竟


度摄品第十七

之一

戊二、以此方便所摄波罗蜜多及四摄品分三:一、使自己圆满如来诸功德的六度;二、成熟其他有情的四摄法;三、彼二者之摄义

己一、使自己圆满如来诸功德的六度分二:一、总标略说;二、其义广说

庚一、总标略说

次第 修习 差别

1 2 3 4 5 6 7

治障 互显,度十义应知。

8 9 10

一切大乘法的修持若作归摄,可摄于此六种波罗蜜多之中,故道的正行仅仅如此,彼在四摄、供养、依止、四无量、菩提分等各个不同的阶段,依于不同的修持之名与不同之相而开成无量法门,因此首先宣说六波罗蜜多,彼者分十:①六波罗蜜多的数目决定;②六波罗蜜多各个的体相;③彼等的次第;④布施等各个词释;⑤对波罗蜜多如何修习之相;⑥六波罗蜜多彼等之内分类;⑦一切善法归摄于六波罗蜜多之中;⑧断除六波罗蜜多的违品;⑨六波罗蜜多的功德;⑩诸波罗蜜多中每一度均可含摄他度故互相决定。

庚二、其义广说(依略说次第)分十:一、六波罗蜜多的数目决定;二、六波罗蜜多各个的体相;三、彼等的次第;四、布施等各个词释;五、对波罗蜜多如何修习之相;六、六波罗蜜多彼等之内分类;七、一切善法归摄于六波罗蜜多中;八、断除六波罗蜜多的违品;九、六波罗蜜多的功德;十、诸波罗蜜多中每一度均可含摄他度故互相决定

辛一、六波罗蜜多的数目决定

宣说数目决定的四种根据。

唐译:

资生身眷属,发起初四成,

第五惑不染,第六业不倒。

施彼及不恼,忍恼是利他,

有因及心住,解脱是自利。

不乏亦不恼,忍恼及不退,

归向与善说,利他即自成。

不染及极敬,不退有二种,

亦二无分别,具摄大乘因。

不着及不乱,不舍亦增进,

净惑及智障,是道皆悉摄。

为摄三学故,说度有六种,

初三二初一,后二二一三。

略释:

藏译:

受用身眷属邪行,彼四圆满增上生,

常不行于烦恼方,于诸所作无颠倒。

其一,为成办增上生与决定胜二种功德而宣说六波罗蜜多者。①以布施在流转轮回的诸生世中一切资具圆满;②以持戒人天所依之身圆满;③以安忍眷属圆满;④以精进所作圆满。此四者为增上生。⑤以静虑调伏自相续故恒时压伏烦恼,故不随转于烦恼;⑥以智慧通达总的取舍以及四谛、波罗蜜多的违品与对治故,能无倒趣入轮涅诸事。此二者为决定胜。因此彼六不必再多,若少则不能归摄,故安立波罗蜜多的数目为六。

藏译:

精勤利有情,施不害忍作,

住解脱所依,行一切自利。

令不穷不害,忍害行不退,

令喜善说故,利他即自利。

如是其二,为成办自他二利而安立六波罗蜜多者。如果从自利角度而言,菩萨为利有情精进之时,以布施他人而作饶益;以持戒不害他命;以不取不与取物等对人不作损害;他人作损害然不报复而以安忍作利益;解脱的所依——静虑,比如心若入定则决定见真实义,能令解脱即是智慧。颂词中的“所依”是彼二者的所依——精进,因为精进之后则心能入定而修持胜观。此三者是行持一切自利。如是成办他利有三,成办自利有三,共安立为六。

又诸菩萨不顾自利主要行持利他,故以六波罗蜜多修持他利者,即是以布施诸贫穷者给予所须之物,由此令诸有情受用不缺;以持戒对一切有情不作损害;以安忍对损害自己的有情不生嗔心并且忍受;以精进于行利他不生疲厌;以静虑隐蔽之事能现量了知,显示神变,令诸有情生信并且欢喜;以智慧能善说圣法故成办他利。修持他利即是成办殊胜自利,因为纵然唯一对自利努力精勤亦不能获得大菩提,而精勤利他暂时也可自然成办自利,究竟能使自己获得无上菩提,因此依靠六度能任运产生自他二利。

藏译:

于受用不乐,恭敬二不退,

瑜伽无分别,大乘尽是此。

其三,一切大乘菩萨的行为均可摄于六波罗蜜多中之数目决定。对外之五欲受用与内之任何一事,不乐无贪且对人无有任何不发放的布施。于戒学起极恭敬心,即便细微恶作罪也不沾染。对于有情所作的损害与苦行二者不生疲厌,即是安忍与精进,也就是说,依靠安忍有情所作的损害以及各种苦行都极安忍,以精进饶益一切有情,一切难行均能行持不生疲厌并且精勤无量,或者对积累福慧二资不生疲厌,即是安忍与精进,因为以安忍断除违品、以精进趣入对治故。以静虑安住于一缘专注安住的殊胜瑜伽,以及以智慧对任何相均无有分别,二者是寂止与胜观。因此,归摄一切大乘义仅此六波罗蜜多,无有不摄于此中者。

藏译:

于境无贪道,禁贪散乱道,

不舍他有情,增及诸障净。

由作于三学,佛正说六度,

以初三后二,二学一连三。

其四,若以殊胜三学而言(决定波罗蜜多的数目),对五欲境不贪著之道,即是布施,因为普施一切所有。严禁于得彼贪欲境后令心散乱之道,即是持戒波罗蜜多,由此以世间琐事而各种散乱能禁止不入。以有情虽作颠倒行为和各种损害然不舍弃彼者之道,即是安忍。使善根不断增上之道即是精进。静虑与智慧是清净罪障之道,因为以静虑清净烦恼障,以智慧主要清净所知障,或者静虑是二障压伏之道,智慧是二障根除之道,如是已宣说彼六道按三学角度佛真实宣说六波罗蜜多,其义如何呢?初三者——布施、持戒、安忍即是戒律学处,因为不贪之布施道即是持戒之因,禁止之道即是戒律学处的本体,不舍弃之道安忍是助伴(眷属),若具此三,则能受持净戒。以静虑与智慧二者显示二学,也就是说,静虑即是殊胜定学,智慧即是殊胜慧学。所谓一即精进,归属于三学,因为彼等五种波罗蜜多应以恭敬加行、恒常加行之精进修持,故于彼等发起精进者可归属于三学之中。

以上即是波罗蜜多数目的安立。

辛二、六波罗蜜多各个的体相

藏译:

坏施之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坏戒之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坏忍之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坏精进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坏定之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坏慧之障分,具无分别智,

令诸愿圆满,成熟有情三。

每一度均有四相,其义如何呢?

以布施而言,坏障分悭吝,即离悭吝是彼发心;具足助伴三轮无分别智慧,由证人法无我故不见施者、施物、受者的自性;以布施令受者的一切所愿圆满;布施的作用,以布施摄受有情后,随顺彼等各自的种性于声闻、缘觉、大乘道中令得成熟,究竟安置于三乘果位。如是布施具有四相。

同样,坏持戒的障分破戒;具足无分别智慧摄持之助伴,不见能持、所持、持戒三轮;以持戒对有情无害心及伤害之加行,令彼等所愿圆满;以持戒令有情满愿而摄受,先安置于戒律中,后令于三乘中成熟。

坏安忍的障分嗔恚;具足助伴能忍、所忍、安忍三轮不缘的无分别智慧;以作损害时不还报故,令彼所愿圆满;以安忍安置有情于三乘中而作成熟。

坏精进的障分懈怠;具足助伴精进者、所精进、精进三轮不缘的无分别智慧;有情作业作其助伴而成办他利故,令彼所愿圆满;以精进安置有情于三乘中而作成熟。

坏静虑的障分散乱;具足助伴能修、所修、静虑三轮不缘的无分别智慧;以神变、神通令有情的所愿圆满;以静虑安置有情于三乘中而作成熟。

坏智慧的障分我见等邪慧(愚痴);具足助伴士夫、智慧、修持三轮不缘的无分别智慧;以断疑令有情的所愿圆满;一切有情以三乘法得三种成熟。

唐译:

分别六度体,一一有四相,

治障及合智,满愿亦成生。

略释:六度的体相一一均有四相,即是①治障;②合智;③满愿;④成生。

①治障:即布施等六度依次对治悭贪、破戒、嗔恚、懈怠、散乱与愚痴。

②合智:即六度均以无分别智慧摄持而共行。

③满愿:即布施对求财者随其所欲而作施舍;持戒对求戒者随其所欲以身口意护持而教授;安忍对悔过者给予欢喜;精进对作业者随顺帮助;静虑对修定者随欲传授三摩地教言;智慧对有疑者随欲断疑。

④成生:即先以布施摄受,后以三乘法随顺根机而作成熟,依此类知,其余度也是先安立于戒等中,后以三乘法而作成熟。

辛三、彼等的次第

藏译:

依于前生后,有劣及胜故,

粗及细之故,彼等说次第。

安立六度的次第有三种根据:

其一,依靠前前产生后后的次第。若对种种受用贪著则不能舍家受持戒律,若无贪著则能作到。首先,不贪著受用的布施即是持戒之因,故最先宣说;品行恶劣者不能忍受谩骂等,而禁恶行者堪能,故安忍之因持戒于布施后宣说;对寒热饥渴等苦不堪忍故不能发起精进,具安忍者能发起精进,故持戒后宣说安忍;具足行善恒时精进,则能成办内心安住之静虑,故安忍后宣说精进;若具有心得安住之三摩地,则可生起通达诸圣谛的智慧,故精进后宣说静虑;如是静虑为因,见真谛的智慧为果,故最后宣说智慧,彼等是按照由因果之理产生的次第宣说的。

(其二,)又较后后前前为低劣,较前前后后为殊胜,故先说劣者,后说殊胜者。即是世间虽有布施者,但能严禁三门恶行者更为希有,故布施为下品,持戒为上品。同样,虽严禁恶行,但他人损害较彼难忍;纵能忍受,于善法恒时发起精进较其难行;虽具足些许精进,但以等持调柔内心较其更难;内心虽成就四禅、四无色界心,但证悟真谛的智慧较其更为稀有难得。易修者烦恼粗重,难修者观待彼而言烦恼微薄、功德广大,故从布施至智慧之间的次第如是而作安立。

(其三,)又以“粗及细之故”,诸粗相先说,诸微细者后说,即诸粗相易入易行,诸微细者观待粗相而言与前者相反。布施,从国王大臣等乃至仆人、下劣屠夫之间均能随分趣入,故是易知易行,是粗相,持戒较彼微细,安忍较彼更细,乃至智慧之间越来越微细,故较前前,后后的自性微细。从布施乃至智慧之间,由易行易入之粗者以及与彼相反的微细安立次第,如是而宣说。

唐译:

前后及下上,粗细次第起,

如是说六度,不乱有三因。

略释:安立六波罗蜜多的次第有三种因,即①前后因;②下上因;③粗细因。

①前后因:即依于前前,后后得以生起,具体是:由不顾资财故受持戒;行持戒后能起安忍;安忍后能起精进;精进后能起静虑;静虑后能通达实相。

②下上因:即前前为下、后后为上,布施较持戒为劣,持戒较安忍为劣,乃至静虑较智慧为劣。

③粗细因:即前前为粗、后后为细,粗者为施,细者为戒,乃至粗者为定细者为智。为何名粗?由易趋入易行持故。为何名细?由难趋入难行持故。

辛四、布施等各个词释

藏译:

作施舍贫者,得清凉忍忿,

胜加行持心,知胜义故说。

何故称为布施?梵语“檀那”,“檀”义为贫穷,“那”义为舍弃,故能舍贫穷名为布施,因为布施财物能使受施者今生舍弃贫穷,布施者则于他世能得广大财富,故能舍弃贫穷。如是具戒者,梵语“尸罗”,“尸”义为清凉,“罗”义为获得或取,故为获得清凉,若具戒今生远离种种以贪著外境为因所生的王法制裁等各种罪行的热恼,以及来世不堕恶趣,可得人天安乐以及最终涅槃安乐的清凉。安忍,梵语“羼提”,“羼”义为尽,“提”义为能作,能令自相续的嗔心穷尽,故名为安忍,此处颂词中的“与”等是连词,易解故不解释,他处也应如是了知。精进,梵语“毗梨耶”,“毗”义为殊胜或最胜,“梨耶”义为加行(或精勤),能于殊胜的出世间善法加行故,亦名胜加行。静虑,梵语“禅那”,义即受持,能持心一境而不散乱,故名静虑。智慧梵,语“般若”,(省略而言)“般”义为胜义,“若”义为了知,故是了知胜义,此等解说是按照声明学梵文归摄与补充的不共宣说方式而解释。彼等梵文若直接译为藏文的“云巴”(布施)等共称译法,应知也具有如此词释。

唐译:

除贫亦令凉,破嗔与建善,

心持及真解,是说六行义。

略释:能除贫穷故名施;能令清凉故名戒,由守持净戒能息烦恼热故;能破嗔恚故名忍,由安忍能破除嗔恚令彼穷尽故;能建善故名进,由精进力可成就善法故;能持心故名定,由静虑摄心不乱故;能解真法故名慧,由智慧了达胜义实相故。

辛五、对波罗蜜多如何修习之相

藏译:

一切修于事,及如是作意,

意乐与方便,自在说为依。

如何修持从布施到智慧之间的波罗蜜多法呢?一切六波罗蜜多各自的修持方式有依止有事而修、依止作意而修、依止意乐而修、依止方便而修、依止自在而修,共五种。其义如何?

(一)所谓有事,即义或事,依止布施等波罗蜜多有事而修持者分四:依止因、依止报、依止发愿与依止智慧力。

①依菩萨种性力之因,无论受生于何处,不须他人劝导,也能对修持布施等六波罗蜜多产生欢喜心。

②由往昔对于修持波罗蜜多串习故,在其他生世中得到自然趋入六波罗蜜多的身依。

③无论生于何处,均发愿:“愿对身体受用能不贪著而布施”等。以修持波罗蜜多的发愿力而修波罗蜜多。

④以智慧分别观察,了知受用不坚实、无精华义后,趋入布施等波罗蜜多,了知其功德而如理修行。

(二)依止作意修持,分四种作意:

①信解作意,即如宣说六波罗蜜多的大乘诸经中所说,产生信心与胜解,能使波罗蜜多界得以增长。

②味作意,即生起“往昔我所作布施等功德诚为善妙”之想,如是观其功德,并且忆念往昔所作而令心生喜。

③随喜作意,即对十方世界所有修持布施等波罗蜜多者如自己修持般生起欢喜而随喜。

④希望作意,即愿未来自他无论生于何处均能如是修持波罗蜜多,如是发愿对修持波罗蜜多生起欢喜心。

(三)依止意乐修持,分六:无厌或无满足意乐;广大意乐;胜喜意乐;利益意乐;不染意乐;善净意乐。

⑴无厌意乐可分四种,以布施为例,①于所施物无厌者,即是对一有情为作利益并且成熟,以满恒河沙数世界七宝布施一个有情,菩萨不会生起“我对彼已布施如此之多,今已足矣”的想法;②于施身无厌意乐者,每一刹那为一有情布施恒河沙数身体,也不会生起“我已施身如此多数,今已足矣”的想法,净修无厌足意乐而修行;③于时间无厌意乐者,为一有情如是布施身体受用,乃至恒河沙数劫中,须臾也不间断,然不会产生“如此多劫之中我均布施如是内外物,今已足矣”的想法,反而生起不厌足意乐;④于有情无厌意乐者,如是菩萨于恒河沙数劫中,为一有情布施满恒河沙数世界七宝及以身命,为把有情安置于无上菩提而作成熟,如是为二有情、三有情乃至尽有情界,同样安置于无上菩提果位,纵然令一切有情皆成佛道,亦不生今已满足之心,如是修心发起无厌足意乐,方能生起无有疲厌。

⑵广大意乐者,如是于每刹那中无不修布施等波罗蜜多乃至成就菩提藏果位间亦相续不断的意乐,为广大意乐。

⑶胜喜意乐者,如是以布施等摄受并得成熟的彼等有情,生起“彼等有情实为我得无上菩提之助伴”的欢喜心,如是彼所益有情却不能生如是的欢喜心,对彼有情极为感恩并且欢喜。

⑷胜利意乐者,菩萨如是饶益有情,不会生起我已利益彼有情的想法,反而生起所利益有情于我饶益之心,若无利益对境的有情,我必不能圆满无上菩提的资粮,利益彼等我方能得无上菩提果位,故彼有情于我作大饶益,如是思维之故。

⑸不染意乐者,菩萨虽对有情以布施等如是广作饶益,然无求回报心,也无有对增上生异熟果的希求,为利有情如此行持而不贪著自利。

⑹善净意乐,菩萨作广大布施,并非自享其果,以彼善根悉皆回向一切有情得无上菩提果位。

以上布施的六种意乐,持戒至智慧之间也可同样对照。

三千大千世界满中大火,彼处无有水等一切安乐具,即于彼地,非仅受一身之苦,而是如恒河沙数身;非仅百劫千劫等可计数劫,而是如恒河沙数劫寿;非仅以某一行为,而是以行住坐卧四威仪从一刹那持戒乃至终成无上菩提正觉,虽圆满所有戒蕴,然彼菩萨不生“我已圆满戒蕴今已满足”的想法,如是智慧亦可如是对照无厌意乐。乃至广大意乐等,均与此上所述共同。

(四)依止方便修持者,从“无论行持何种波罗蜜多均无对此者彼者的三轮所缘”的角度,宣说了三种方便法,但实际以无分别智慧摄持,则能成就一切作意及佛功德法并能清净故,称为方便法。

(五)依止自在修持者,在三清净地获得自在时,能对诸波罗蜜多无勤任运行持,由此最终获得佛位身语意圆满后,为利有情任运趣入六波罗蜜多,彼有身、行、说法三种自在,即一于法报二身、二于化身、三于语言宣说佛法,三者悉皆自在。

唐译:

物与思及心,方便并势力,

当知修六行,说有五依止。

略释:物即事,思即作意,心即意乐,势力即自在。解释与藏译相同。

辛六、六波罗蜜多之内分类

诸波罗蜜多虽然分类无量,若归纳而分,每一波罗蜜多均可分为自性等六种,各以二颂宣说,共十二颂。

藏译:

作施舍诸境,依于根本心,

圆满身和用,摄受二令圆,

彼相应无悭,施法财无畏,

由通解彼施,智者作净修。

布施波罗蜜多的分类:

①布施的自性或本体者:对功德福田、利益福田、痛苦福田,施予外内义或诸物,为本体或自性。

②因或处者,依止无贪等三种善心。

③果为获得圆满身及受用。

④作用者,利人以及自己于他世得大受用,故能摄受自他有情,以财施与法施圆满福慧。

⑤具足者,彼布施与无有悭吝无二而具足。

⑥分类者,无误宣说经典句义为法施,施舍内外物为财施,于王难、盗贼、水火等灾难中救护为无畏施,有此三种,如是了知布施的本体、因等,诸智者菩萨真实而修持。

唐译:

施彼及共思,二成亦二摄,

具住不悭故,法财无畏三。

略释:布施波罗蜜多具有六义。

①施彼:即布施自性,以己物施予受者为自性。

②共思:即布施因,以无贪善根与思俱生为因。

③二成:即布施果,以受用成就及身成就为果。所谓身成就,如《五事经》所说,施食得五事,即得命、得色、得力、得乐,得辨。

④二摄:即布施业,以能圆满自他二摄及大菩提为业。

⑤具住不悭:即布施具足,以具足安住于不悭吝中为具足。

⑥法财无畏三:即布施分类,以法施、财施、无畏施为分类。

藏译:

六支寂意持,善趣令作住,

所依寂无畏,功德聚相应,

世俗得法性,诸住戒中有,

由通解彼戒,智者作净修。

⑴戒律的本体具有六种分支:①具足清净戒;②仪轨圆满;③行境圆满;④严持别解脱戒;⑤于微细罪亦生畏惧;⑥诸学处真实受持而学。彼者一者守护清净戒律;二者如律使用法衣等,不为圣者所呵;三者远离妓女、屠场、酒肆等非行境五处;四者按照出离心的戒律;五者微细罪亦不染;六者圆满修学一切学处。

⑵因,即以出离心摄持。

⑶果,即能得善趣,能获取内心无悔、今生得安乐、赐予成就内心自在的等持。

⑷作用,即如大地为一切百谷之所依,成一切善法之依处,能息烦恼热,今生断除罪过或报复等畏惧,他世无有三恶趣的畏惧。

⑸具足,即三门安住于善根的福资粮具足。

⑹相应或分类,即于阿阇梨、堪布前经祈祷劝请受别解脱戒,为世俗戒;禅定与无漏二戒是法性所得戒,此戒唯如是安住戒律的诸能依补特伽罗才有,余者不具。“由遍解彼戒,智者作净修。”

唐译:

六支灭有边,善道及持等,

福聚具足故,二得为二种。

略释:持戒波罗蜜多具有六义:

①六支:即戒自性,以住具戒乃至受学诸学处为自性。

②灭有边:即戒因,灭是涅槃,以为求涅槃出离三有边而受戒为因。

③善道:即戒果,以善趣及得住心境之禅定为果。

④持等:即戒业,以能持、能静、无畏为果。能持,即戒能持一切功德如同大地;能静,即戒能止息一切烦恼热;无畏,即持戒能不起一切怖畏以及诸罪、仇敌等。

⑤福聚具足:即戒具足,由一切时处行持身语意三善故具足福德聚。

⑥二得为二种:即戒分类,二得是世俗得与法性得,世俗得摄别解脱戒,法性得摄禅定戒、无漏戒。

藏译:

耐怨安受知,依慈悲法故,

净说五利益,彼能作二利,

苦行主遍应,其中许三相,

由通解彼忍,智者作净修。

安忍:

①本体:以耐怨害忍、于苦安受之苦忍以及不畏甚深法义忍三者为本体。

②因:悲愍有情故,对有情所造的损害堪忍或不为所动;安住清净戒并依止闻法故,产生其余二种安忍。

③果:真实宣说五种利益:无诤论故,怨恨极少;多善友故,不被离间;现世身心喜乐;临终安然而逝;死后往生善趣。有此五种利益。

④作用:安忍能使自己安乐、令他不生痛苦,故能作自他二利是其作用。

⑤具足:一切苦行之中安忍为首要,并具一切功德,是具足之义。

⑥分类:如前宣说本体时所说,安忍承许为三相。

“由通解彼忍,智者作净修。”

唐译:

不报耐智性,大悲及法依,

五德并二利,具胜彼三种。

略释:①不报耐智性:是三种安忍自性,“不报”指他毁忍自性,“耐”指安苦忍自性,“智”指观法忍自性。

②大悲及法依:是安忍之因,一以大悲为因,二以法依为因,法依即依靠持戒与多闻。

③五德:是安忍之果,安忍得五种果——得少憎愱、得不坏他意、得喜乐、得临终不悔、得身坏生天。

④二利:是安忍之业,由上述三种忍能作自利利他二种业。

⑤具胜:是安忍具足,安忍难行故名最胜,具足最胜之故。

⑥彼三种:是安忍分类。彼安忍者有三类——他毁忍、安苦忍及观法忍。

藏译:

于善依净喜,信心及愿欲,

念住增功德,对治诸染污,

无贪等功德,相应其中七,

由通解精进,智者作净修。

精进:

①本体:对善法生起真实欢喜。

②因:即对善法生起信心与胜解,并对修善生起愿欲。

③果:不断增长正念等一切功德。

④作用:对诸杂染作对治。

⑤具足:具足无贪等一切清净功德。

⑥分类:彼精进分类有七种,以境分,有精进三学的三种精进;以本体分,有身心二种精进;以加行分,有恭敬精进、恒时精进二种。如是为七种分类。或以其他异门分,戒学身之精进可分为五根随行所生的五种精进心所,心学和慧学与意识随行所生二者是心之精进。如是宣说了七种分类。

“由通解精进,智者作净修。”

唐译:

于善于正勇,有信有欲故,

念增及对治,具德彼七种。

略释:①于善于正勇:是精进自性,非其余业中勇猛,故说“善”;非外道解脱中勇猛,故说“正”。

②有信有欲故:是精进之因,由信与欲,精进能得发起。

③念增:是精进之果,由精进可发起正念、禅定故。

④对治:是精进之业,能作诸杂染的对治,如经中所说:“起精进者能得乐住,不杂诸恶不善法故。”

⑤具德:精进具足,由具有无贪等五德故。

⑥彼七种:是精进分类。彼精进者有七类:学戒精进、学定精进、学慧精进、身精进、心精进、恒常精进及恭敬精进。

藏译:

心者住于内,依念住精进,

令使生喜乐,通住得自在,

诸法之首要,有彼等三相,

由通解禅定,智者作净修。

静虑:

①本体:心不散于外而一缘内住。

②因:依止不忘失所缘的正念、恒时修习之精进而生。

③果:身心得轻安,由能转生远离欲界苦的色界故,能生喜乐。

④作用:能获得自在神变等神通,能自在得天住、梵住与圣住。天住即四禅与四无色定,梵住即无量心,三解脱门等即圣者住。

⑤具足:具足一切白法的主要功德,依靠心得自在能成就殊胜功德,成为解脱与解脱智之能依故。

⑥分类:所依之入者,唯有具禅定者,他人不具。彼者分为三类,以对治支而分,有寻伺二俱、无寻有伺、无寻无伺三种,其义此前已说;或以功德支而分,二禅之下具足欢喜,三禅具足乐受,四禅以上具足舍受,有此三者。

“由通解禅定,智者作净修。”

唐译:

心住及念进,乐生亦通住,

诸法之上首,彼种三复三。

略释:①心住:是定自性,即心内摄而住。

②念进:是定因。有正念故不忘失所缘,依靠精进故禅定得以生起。

③乐生:是定果,令生喜乐,以禅定之果——色界等不为苦所害之故。

④通住:是定业。通即五神通,住即三住——圣住、天住、梵住,由禅定能令五通与三住均得自在。

⑤诸法之上首:是定具足。如经所说:三摩地为一切法之上首。

⑥彼种三复三:是定分类,彼具禅定者的种类可分二种三类,即有寻有伺、无寻有伺、无寻无伺三类或者善俱、乐俱、舍俱三类。

藏译:

善分辨所知,依于三摩地,

极解脱染污,智慧善说命。

为诸法最胜,其中有三相,

由通解智慧,智者作净修。

智慧:

①本体:对尽所有与如所有的一切所知法以无颠倒而真实辨别。

②因:此见真谛义的智慧之因,即是依于三摩地。

③果:能解脱诸杂染。以世间智慧能暂息烦恼,以出世声缘智慧能断烦恼障随眠,以证悟二无我的大乘智慧能断二障随眠。

④作用:以世间经商、耕种等精通治生的智慧只能暂时维生,但比其更殊胜的甚深广大正法甘露,能使善根慧命不间断,究竟成就永恒的大菩提,故是殊胜慧命的所依,以善说善根能得生存故。

⑤具足:具足成为一切法的殊胜器——智慧波罗蜜多的功德,诸般若经云:“一切波罗蜜多中,智慧波罗蜜多为上首、根本与最胜。”

⑥分类:所依之入者,具慧补特伽罗方有,余者不具。其智慧分类者,此处以主要智慧而言,世第一法位以下世间与出世间微小声缘智慧,出世间大智慧是圣者菩萨的智慧,有此三种分类。

“由通解智慧,智者作净修。”

正择与定持,善脱及命说,

诸法之上首,彼亦有三种。

略释:①正择:是智慧自性,因为远离邪业与世间治生所识之业、正抉择出世间法故。

②定持:是智慧因,由禅定能持智慧如实通达法故。

③善脱:是智慧果,即于杂染中得善解脱。

④命说:是智慧业,即是长养慧命与说法,因为慧命者是以无上真实抉择作为生命的缘故。

⑤诸法之上首:是智慧具足,如经所说:般若者一切法中上故。

⑥彼亦有三种:是智慧分类。彼具慧者有世间、下品出世间以及上品出世间三类。

辛七、一切善法摄于六波罗蜜多中

藏译:

诸善法当知,散定及二俱,

由各别二度,分别而摄之。

地、波罗蜜多、菩提分、摄善法戒等一切法均可摄于六波罗蜜多中。何以如此?此即是诸善法由归纳而言,以不入定散乱位所摄的一切善根与以定心所摄的一切善根,以及是定不定二俱法者,当知如安忍与精进,(如是)可摄于此三类中。其中,不入定善法由六波罗蜜多前二者布施与持戒归摄,因为布施须以身施舍故,为不入定之本体;戒也有别解脱戒、禅定戒与无漏戒三种,别解脱戒的身语七种能断是不入定,因为不是以心所摄法故;以禅定与智慧二者,归摄入定一切善,因为禅定是真实入定的自性,其中也含禅定戒与无漏戒之戒体;智慧之中,闻思智慧包含在不入定中,修智慧包含在入定中,因彼为胜观故;安忍与精进二者,若为趣入不入定的布施持戒时所具有,则包括在不入定中;若为修寂止与胜观时所具有,则可包括在入定中。

唐译:

一切白净法,应知乱定俱,

六度总三双,是类皆悉摄。

略释:一切白净法即是布施等一切波罗蜜多法,应知彼等可以总摄为三种,即散乱法、定法、定不定二俱法。六度总分为三双,由每两度,以上三类均可分别而摄,即散乱法以前二度布施持戒摄,定法以后二度禅定智慧摄;定不定二俱法以中二度安忍精进摄。

辛八、断除波罗蜜多之违品

藏译:

菩萨之布施,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持戒,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安忍,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精进,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禅定,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般若,未不无贪著,

亦非贪著性,未不无贪著。

菩萨之布施远离七种违品,彼为何者?①于资财生起耽著而不愿施舍,是其违品,断除彼故于资财无有贪著;②见人来乞,不即时布施,推延时间,断除彼推延等故不会延误;③仅以此施而为满足,或已对如此多有情布施,或于此处在如是长时之中布施,无有此种偏堕的满足,而以对有事、地点、时间、补特伽罗无偏堕故,没有对满足的耽著;④于布施果报也无希求之耽著;⑤施后于未来得大资财之异熟无有耽著;⑥于违品悭吝及贪心随眠无有耽著,即无少许悭吝染著而作布施;⑦于作意及分别念散乱无耽著,即以布施等回向于声缘菩提的作意以及缘三轮的分别念均已断除。

菩萨之持戒,①于破戒无耽著;②于推延无耽著;③于一方满足无耽著;④于以持戒对他人不作损害等无有求报之耽著;⑤于有漏异熟无耽著;⑥于烦恼随眠无耽著;⑦于劣乘作意及执著三轮之分别念无耽著。

菩萨之安忍,①对以嗔恚扰乱相续损害他人无耽著;②对不及时安忍推延无耽著;③对以少许微薄安忍感到满足无耽著;④对“若对彼安忍则彼应对自己报恩”无耽著;⑤对“若修安忍未来可得相好庄严、眷属众多之异熟”无耽著;⑥对违品嗔心之随眠无耽著;⑦对劣道作意及分别念之散乱无耽著。

菩萨之精进,①对违品懈怠现前无耽著;②对不即时趣入善法之推延无耽著;③对少许精进即感满足无耽著;④对精进利他而望彼回报也无耽著;⑤对未来成就一切事业等异熟无耽著;⑥对违品散乱之随眠无耽著;⑦对劣道作意及三轮执著无耽著。

菩萨之禅定,①对违品散乱现前无耽著;②对欲将来修持之推延无耽著;③对少许禅定即感满足无耽著;④对以禅定利他而望报无耽著;⑤对希求身无疾病及投生上界之异熟无耽著;⑥对违品散乱随眠无耽著;⑦对劣道作意及三轮分别之散乱无耽著。

菩萨之智慧,①对常断见等邪慧现前无耽著;②对推延“以恭敬心依止善知识以及闻思等”无耽著;③对少许智慧即感满足无耽著;④对“我传法予彼,希求彼人回报利益”无有耽著;⑤对“如是修学智慧未来当成智者之异熟果”之想法无耽著;⑥对邪慧随眠无耽著;⑦对回向小乘涅槃及三轮实执分别念散乱无耽著。

唐译:

檀离七着故,不着说七种,

应知余五度,障治七皆然。

略释:菩萨行布施远离七种耽著的缘故,说有七种不耽著。七种耽著是:①资财著;②慢缓著;③偏执著;④报恩著;⑤果报著;⑥障碍著;⑦散乱著。其中障碍著是指布施所治的悭贪;散乱著中,散乱有两种:一者下意散乱,求小乘故;二者分别散乱,分别三轮故。

应知其余持戒等五度也各有七种耽著障碍,远离七种耽著故,也各说为七不耽著。

辛九、六波罗蜜多之功德

宣说六波罗蜜多每一均具有广大、无求、大义、无尽四种功德。

藏译:

佛子遇求乞,自命亦常施;

慈悲亦他酬,不欲不求果;

以布施亦置,众生三菩提;

施以智摄故,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菩萨遇人来乞,即便自己的生命也能布施,则其他物品更何须说,此布施也并非某一时期,而是尽轮回边际恒时布施,此为布施的广大功德;②以悲心发起但为利他而行布施,既无于他希求回报之心,亦不求后世布施的悦意异熟果,是为无求;③以彼布施摄受后,安置一切士夫于各自意乐的三种菩提,是为大义;④彼布施以三轮无缘智慧摄持,不同于世间果报成熟后便穷尽,亦不同声缘得涅槃后便穷尽,能得不住轮涅二边的大涅槃,乃至尽未来际于世间不穷尽而安立者,是为无尽功德。

藏译:

佛子恒受持,约勤自性戒;

不贪求上趣,得净亦不食;

以彼戒亦置,众生之菩提;

戒以智摄故,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恒时乃至得大菩提果之间,真实摄受圆满的禁恶行戒、摄善法戒、饶益有情戒之三种戒律自性,此即是声闻等不具有的广大功德;②不求彼持戒果——得生善趣,虽得善趣然对善趣安乐不起耽著,是为无求功德;③由彼戒令一切士夫安置于三种菩提,是具大义;④彼戒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故,于诸世间成为何时亦不穷尽之宝藏,即是无尽功德。

佛子极难行,如是忍他害;

非求上无能,非怖畏见利;

以无上忍置,众生三菩提;

忍以智摄故,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为成办难行——成熟一切有情及为令自己圆满诸如来法,久时于轮回中故意受生,并且对寒热饥渴等苦毫无畏惧,同样能安忍一切人为损害,是为广大;②修持安忍并非寻求自得善趣安乐,具神通威力故,并非于人无能为力,亦非惧怕彼有情而修安忍,乃是远离五种怖畏故,不是以对自己有利方才安忍,故无希求;③以无上安忍安置一切士夫于三菩提者,是具大义;④彼安忍以智慧摄持,故于诸世间中无有穷尽,是无尽之功德。

藏译:

佛子作无比,披甲加行勤;

灭自他染聚,令得圣菩提;

以彼精进置,有情三菩提;

精进以智摄,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的意乐铠甲与随修加行自性的精进者,于烦恼无杂染故,超越世间精进,并且证悟二种无我及修持自他二利故,超越声闻缘觉之精进,并且是难以测度之时方之精进故,无比勤作,是为广大;②彼能摧毁自他烦恼聚,获得殊胜菩提,是为无求;③以彼精进安置一切士夫于三种菩提,是具大义之功德;④精进以智慧摄持故,于诸世间成为无有穷尽,是无尽之功德。

佛子具众定,成就一切禅;

以胜禅乐住,慈慧依下界;

以彼禅定置,众生三菩提;

禅定以智摄,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具足众多首楞严等三摩地并修持一切四禅等及解脱、遍处定、胜处定等,是为广大;②以殊胜禅定安乐安住,并对其味无有贪著,以悲心投生下界之处,是为无求;③以禅定安置一切士夫于三菩提中,是为大义;④以智慧摄持禅定故,于诸世间成为无尽,是为无尽功德。

诸佛子遍知,一切所知法;

于寂尚不贪,何况于轮回;

以彼智慧置,众生三菩提;

智慧摄有情,世间尽长住。

①诸佛子通达一切真如如所有法以及尽所有所知法,是为广大功德;②于涅槃尚不产生贪求之心,于轮回则更不待言,于一切轮涅显现,世俗中证悟如幻,胜义中证悟平等故,是为无求功德;③以彼智慧安置一切士夫于三种菩提,是为具大义功德;④彼智慧不住轮涅边际故,其本体与大悲心无离无合,故能摄持一切有情于诸世间成为无有穷尽者,为何时亦不间断并且周遍,故是无尽功德。

如是当知广大、无求、大义、灭尽者,为布施等一切波罗蜜多之四种功德。

唐译:

恒时舍身命,离求愍他故,

因施建菩提,智摄施无尽。

恒时守禁勤,离戒及善趣,

因戒建菩提,智摄戒无尽。

恒时耐他毁,离求畏无能,

因忍建菩提,智摄忍无尽。

恒时誓勤作,杀贼为无上,

因进建菩提,智摄进无尽。

恒时习诸定,舍禅下处生,

因定建菩提,智摄定无尽。

恒了真余境,佛断尚不着,

因智建菩提,悲摄智无尽。

广大及无求,最胜与无尽,

当知一一度,四德悉皆同。

略释:六波罗蜜多的利他功德分别是:

①诸菩萨于一切时布施自己的身命给予一切求者;以大悲为因悲愍他故,不求报恩与悦意果报;唯由此施安置一切众生于三菩提中;且以无分别智慧摄持布施,乃至无余涅槃之间功德无尽。

②诸菩萨于一切时守护禁勤,亦即守护三聚戒——律仪戒、摄善法戒以及饶益有情戒,其中初戒以禁防为体,后二戒以勤勇为体;如是持戒,不耽著得戒与悦意果报;后二种与上述相同,以下均是如此。

③诸菩萨于一切时能安受一切众生的轻毁;如是安忍,不求报恩及善趣,并非怖畏与无能。

④诸菩萨于一切时披宏誓铠甲、无比勤作而精进;菩萨修持精进只为杀自他烦恼贼以及为得无上菩提。

⑤诸菩萨于一切时摄无边三摩地而修习,由大悲故舍弃无上禅乐而于下劣处受生。

⑥诸菩萨于一切时了达真如平等相以及其余无边差别相;诸菩萨修般若尚不执著佛涅槃,何况求生死。

如是当知每一度均有广大、无求、最胜、无尽四种功德。

又复分四:一、六波罗蜜多的清净功德尤为超胜;二、宣说殊胜之相;三、以赞叹布施举例宣说;四、别说精进功德。

一、六波罗蜜多的清净功德尤为超胜。

藏译:

乐见求乞者,不喜及愿亦,

施主具悲故,具胜常映覆。

第一对布施的赞叹。

乞求者见布施者生起欢喜心,见后当自己所愿满足得到布施时心中欢喜,未见布施者及未以布施满愿时不生欢喜,内心恒时愿见布施者并愿彼能以布施圆满自己的意乐。

布施者菩萨于诸有情具有慈悲心,故见乞求者与圆满布施时生起欢喜,若远离彼二则不欢喜,发愿能见乞求者并对其圆满布施。彼三比乞求者的欢喜等更为殊胜,故恒时能超胜彼乞求者的三种心。

与乞求者见施者所生的欢喜相比,菩萨见乞求者所生的欢喜更为超胜;与乞求得布施后心得满足所生的欢喜相比,菩萨于彼圆满布施后所生的欢喜更为超胜等,故菩萨布施尤为清净超胜。

藏译:

由慈于有情,命受用妻等,

恒施令欢喜,彼舍何不护?

圣不顾心等,无畏悲普施,

于他损害之,邪语如何说?

欲等利具悲,极畏他生苦,

精勤调有情,远离语过三。

舍一切具悲,善巧缘起法,

彼诸意烦恼,岂能作相容?

持戒的清净功德。具悲心者对诸有情尚且恒时以自己的生命、资财、妻儿等作布施,无有少许不悦而极为欢喜,何况断除为自利而杀生、不与取与邪淫,彼菩萨为何不护持呢?故具足断除三种身恶的清净戒,菩萨圣者不顾自己的身体性命,对一切有情具有慈悲心,故能舍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彼者怎会说欺骗、伤害他人的不真实颠倒妄语呢?因为说妄语或是为了自己的身体与生命,或是为了亲友等个别人的利益,或是为了损害怨敌等,由此心不平等而说妄语;又或是遭遇王法或盗贼等的畏惧,或是担忧自己的妻儿受用等分离而说妄语。然菩萨无有彼等因故,绝不可能说妄语。

如是对一切有情愿作平等饶益的具慈爱者,若人产生痛苦则自己极生怖畏,愿彼不生痛苦,为调伏诸有情的烦恼而一心专注精进,故依上述次第,远离语言过失——宣说由对亲友与非亲友心不平等而说的离间语、愿他人痛苦的恶语以及增长烦恼的绮语。菩萨能极远离此三种过失。

布施所拥有的一切以及对人具大悲心、通达缘起法的智者,怎会容受意之贪嗔痴三盖所生的诸烦恼。应知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尚且施予他人,则于他人财物生贪定不合理等,依次应如是而对应。

藏译:

具悲尔时于伤害,以及利他之痛苦,

恒利他想转得喜,彼任于何岂当忍。

安忍清净者。对具有慈爱的菩萨而言,何时他人作损害时,为利益他人,对自己所受的痛苦生起“此是殊胜菩提之因、圆满安忍之方便”的想法,不产生损害与痛苦之想,反对彼生起殊胜利益想,并以乐想而得欢喜,故彼菩萨对任何安忍的对境生起安忍又有何难?彼无不忍之心,就如鱼入于水、以火净身之火兽入火无有任何不忍一般。

藏译:

于他有情无别想,较自更胜恒慈他,

难行之故于悲等,精进无难极艰难。

精进清净者。诸菩萨于他有情无有他想,证悟自他平等,虽然自己已证自他平等之义,但缘未如是证悟的一切有情,爱他胜己,为利一切有情行持无量苦行,因此,具大慈爱的彼菩萨为利他行持伟大的精进行,无有丝毫困难,以爱他胜己的菩提心,为利他而行苦行,世间人及诸声闻缘觉是很难行持的。

藏译:

三禅定乐少,自乐贪转坏,

转尽许有惑,菩萨者相反。

禅定清净者。世间人与声闻缘觉三者的禅定,若观待菩萨禅定而言则为少乐;世间的有漏安乐、声缘的无漏禅定仅仅是自相续满足,对他人不能以安乐来满足;诸世间,因为具有我执而寻求轮回安乐,诸声闻缘觉寻求自己得涅槃安乐,诸世间人耽著轮回,诸声缘人耽著涅槃;世间者的禅定安乐会失坏,声缘禅定则于无余涅槃时会灭尽;世间者未断除二障,声闻缘觉未断所知障,故承许具有愚痴。但菩萨的禅定恰恰与彼等相反,大乘禅定具有无量的安乐,广大并且多种;饶益他众;以无分别智慧对轮涅无有耽著;在一切生世中均能产生故无失坏,五蕴于无余界中亦不断尽,二障均已断除故无愚痴,具足此六者。

藏译:

犹如夜触手,如暗灯智三,

具悲之智者,如日光无比。

智慧清净之功德。其义如何呢?世间的闻思修智慧犹如无有光明的黑暗中以手触摸寻物般,尚未现量证悟无常、痛苦等有法的真如实相,仅依比量衡量而已;声闻缘觉的智慧犹如封闭容器中的灯光或屋洞中若放油灯仅仅照明彼处一样,仅证自相续中五蕴无人我而断烦恼障之智慧而已;而第三种智慧,具悲心菩萨的智慧则如日光,能照明一切方隅,是无与伦比,因为圆满证悟如所有二种无我以及无错乱证悟尽所有轮涅所摄的诸法,故断除二障证悟二谛。

唐译:

得见及遂愿,并求合三喜,

菩萨喜相翻,彼退悲极故。

略释:此偈显示布施波罗蜜多清净功德。彼乞求者对于菩萨生三种欢喜——得见时生喜、满愿时生喜以及求见求满愿时生喜,因彼不见不满愿时不生喜故。菩萨于一切时对于乞求者则有相反的三种欢喜——见乞求者生喜、满求者愿生喜以及求见求满彼愿时欢喜,应知,彼求者三喜不如菩萨,因为菩萨大悲具足的缘故。

唐译:

自身财眷属,由悲恒喜施,

彼三远离行,何因不禁守。

不顾及平等,无畏亦普施,

悲极有何因,恼他而妄语。

平等利益作,大悲惧他苦,

亦勤成熟生,极远三语过。

普施及有悲,极善缘起法,

何因不能耐,意地三烦恼。

略释:四偈显示持戒波罗蜜多清净功德。

菩萨对于自己的身、财、眷属,由大悲故,尚能恒时欢喜布施于人,何况对于他身、他财、他眷属的三种远离戒行——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为何不能禁守呢?

菩萨不顾自己的身命,对于自他得平等心,远离五种怖畏,以一切物普施一切,如是菩萨悲愍至极,更有何因会损恼他人而说妄语?因为凡说妄语,或为自利,或为利益所爱,或为怖畏,或为求财,然菩萨远离如是一切妄语之因故。

菩萨于一切众生恒时作平等利益,怎会坏人眷属而说离间语?菩萨大悲恒时欲拔众生之苦,但见众生受苦即生惧怕,怎会欲令他苦而说恶语?菩萨恒时精勤成熟一切众生,怎会不成熟他人而说绮语?是故菩萨能极远离此三种语过。

菩萨由普施一切物故,远离贪烦恼;由大悲故,远离嗔烦恼;由极善巧缘起法故,远离邪见烦恼。如是菩萨为何会容受意地的三种烦恼?

唐译:

损者得益想,苦事喜想生,

菩萨既如是,忍谁何所忍。

略释:菩萨对于损害者生起得饶益想,对于受苦事中更生欢喜想,菩萨既能如是,无有生起不饶益想之处以及痛苦想之处,则对谁人生起安忍又对何事生起安忍?

唐译:

菩萨他想断,爱他过自爱,

于他难行事,精进即无难。

菩萨他想既已断除,一切时中爱他胜过自爱,如是为他难行之事精进,又有何难?

唐译:

少乐二自乐,着退尽痴故,

是说三人禅,菩萨禅翻彼。

略释:

以世间禅与二乘禅而言,①世间禅少乐;②声闻禅与缘觉禅寻求自乐;③世间禅执著自见,二乘禅执著涅槃;④世间禅退失;⑤二乘禅于无余涅槃时穷尽;⑥世间禅具足有染愚痴,二乘禅具足无染愚痴。如是说世间、声闻、缘觉三者之禅,菩萨禅与彼相反,多乐、自乐、他乐、不著、不退、无尽、无痴。

唐译:

暗触及二灯,如是三人智,

譬如日光照,菩萨智无比。

略释:譬如黑暗中以手触物,凡夫人的智慧亦如是,以比量衡量而已;譬如室中二灯照物,声缘人的智慧亦如是,仅见人无我空性而已;譬如日光照物,菩萨智慧亦如是遍照一切万法故。

二、宣说殊胜之相。

藏译:

施所依及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戒所依及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忍所依及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精进所依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禅定所依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智慧所依事,因以及回向,

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布施等六波罗蜜多,每一个都具足八种殊胜,因此是殊胜。八种殊胜者,即①所依殊胜;②有事殊胜;③根据殊胜;④回向殊胜;⑤因殊胜;⑥智殊胜;⑦田殊胜;⑧处殊胜。具足此八种,故为波罗蜜多、最圣、殊胜的功德。

初者布施。①布施者不是凡夫、声闻、缘觉,而是菩萨,故为所依;②所施物或有事,声闻只布施衣食等少许财物;法也只布施声闻藏;又仅对今生有难而布施无畏,较其更殊胜者,布施难施的广大资财以及头颅手足等;布施大乘法;超越轮涅边际安置于大菩提为主的无量布施;③根据者,即发心,并非如声闻般发欲乐信,而是主要见众生有痛苦以悲心而作布施;④殊胜回向者,布施的果报不为人天安乐,亦不回向声缘菩提,而是为一切有情回向获得无上圆满菩提;⑤殊胜因者,宿世以无贪等三种善根摄持布施,并于阿赖耶识上具有真实修行的习气,无论生于何处,均能不断行持布施波罗蜜多,此是近取因如种子般,根据或发心——悲心者则是俱有缘,如水与田等助缘般;⑥殊胜智者,即布施以三轮无缘的无分别智慧摄持。

⑦田者分五:婆罗门与商人等自己虽有少许财富然亦乞求者,是乞求田;病人等是痛苦田;无衣食者是无依田;为积财而行恶业者是颠倒行田;具戒律与智慧等功德者是功德田。声闻与世间规以功德田为主;菩萨具悲心故以痛苦田为主;为遣除痛苦,尤其为转变痛苦之因而作布施,对功德田等也应理适当而作布施。

痛苦田者,愈卑贱痛苦愈深重者,作为布施对境则愈加殊胜。譬如对众多富人布施,不如施一穷人;对穷人布施,不如布施穷人中悲惨者;如是布施饿鬼较其殊胜,而对悭吝饿鬼布施功德尤大。

功德田者,愈高贵者功德愈大。譬如对无数普通者布施,不如施一清净戒者;如是声闻、缘觉乃至佛陀之间,依次愈加超胜。

如是利他重于自利的诸菩萨对于布施对境——具有痛苦之因果者,尤其作布施,以彼是殊胜田之故。

⑧处者即是安住何处布施之依止,分三:依止信解、依止作意与依止三摩地。此三者与上述求法品中的三者相同,也就是说,信解依止者,即对宣说波罗蜜多的大乘法如实相信;作意依止者,即对以往所作布施生起希有想,对他人布施生起随喜,对自他未来将作布施生起欢喜;三摩地依止者,即以自在虚空藏等三摩地而作布施,于如来地获得三身后自在利他。

如是承许由所依等八事作布施的菩萨比世间众及声缘的布施更为超胜。

从持戒至智慧之间,各波罗蜜多亦如是分类,缘大乘田的法将其他众生安置于其中是最殊胜,安置于声缘则非如是,应知除此二者之外,其余均无差异。

持戒者。①所依者,即由菩萨守护;②有事者,即菩萨律仪戒、摄善法戒与饶益有情戒三种;③根据者,即对有情生起悲心;④回向即无上大菩提;⑤因即宿世修习戒律;⑥智即以无分别智慧摄持;⑦田即缘大乘法后将一切有情安置于彼中;⑧以三种依止——依止信解、作意、三摩地的方式守护戒律。

安忍之有事即耐怨害忍、于苦无畏忍与于深法信解忍,余者如前相同了知。“忍所依及事,因以及回向,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精进之有事即意乐精进、加行精进与饶益有情精进。“精进所依事,因以及回向,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静虑之有事即今生安住安乐之静虑、修持神通之静虑与饶益有情之静虑三种。“禅定所依事,因以及回向,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智慧之有事即通达世俗谛之智慧、通达胜义谛之智慧与饶益有情之智慧三种。“智慧所依事,因以及回向,出处智及田,处等门许胜。”

在基或有事之中最为殊胜者,当知下、中、上之类别而划分。

唐译:

依类缘回向,因智田依止,

如是八种胜,无上义应知。

略释:此偈显示波罗蜜多具有八种无上功德,应知即是每一波罗蜜多都具有所依、种类、助缘、回向、因、智、田、依止如是八种殊胜,故为无上。以布施为例,①所依即菩萨;②种类即物施、无畏施与法施;③助缘即以大悲发起;④回向即求无上菩提;⑤因即以宿世串习布施之习气为因;⑥智即以无分别智慧不见布施之三轮;⑦田即乞求田、痛苦田、无依田、恶行田与具德田;⑧依止即依止信解、作意与三摩地。由所依等八种无上,故布施成为无上。如同布施八种无上,持戒等五种波罗蜜多之八种无上亦复如是。

三、以赞叹布施举例宣说。

藏译:

菩萨之布施,一乐多劫中,

受损亦成喜,更况与此反。

菩萨之布施若为利益一个有情,将自己的一切资财都作布施,即便自己将于多劫之中为贫穷之苦所害,然其内心无有不喜而极其欢喜,相反以法与财布施能令众多有情得到利乐,自己也可长久得利乐,对此内心欢喜更不必说。此是对有情生起悲心的缘故。

藏译:

有情任何故求财,智者舍彼诸有情,

诸凡夫为身求财,智者施彼数百回。

凡当舍身尚不苦,时于恶事何待言,

此出世彼由此喜,凡此彼者无更上。

诸有情为获得财物,寻求极短缺、极珍贵的财物而爱重守护,然诸坚固菩萨则将短缺、珍贵之物施予一切众生,自己从不守财。此是不贪之功德。

一切凡夫为自己的生命与身体寻求财物并作积累,而菩萨则将自身数百次施予他人,何时自己的身体与生命虽作布施然内心不生痛苦,观待身体而言,易布施的外物能无厌布施更何待言。此是无厌之功德。

如是对布施身体与生命无有疲厌极为欢喜的菩萨,其功德超越一切世间之行境。彼菩萨以施身所得的殊胜安乐超越出世间声缘圣者,为彼上首,因为声缘圣者无有如菩萨般的安乐故。菩萨于如是布施欢喜,从不间断不仅不生疲厌,并且对此生起极胜欢喜。

藏译:

犹如具慧施一切,来求凡夫喜故喜,

如是所求诸济物,得所欲者未同喜。

犹如具慧菩萨布施身体及一切财物,故来求彼等的众人得如是布施而生欢喜,菩萨因见有情得利益而自生欢喜,如是此乞求者即便于菩萨处获得所欲之物,也不能生起菩萨那样的欢喜,故诸菩萨对彼田如是慈爱。

藏译:

具慧施物故无财,然思惟自有财富,

如是乞者圆诸用,未有如彼有财想。

此具大智慧菩萨将自己拥有的一切布施后,此时自己虽无丝毫财物,然会生起“我由布施将所有财物变为宝藏”的想法,认为自己极具财物。乞求者于菩萨处获得广大财物后未有如彼菩萨般我今已具广大财物之心,因为彼对财物仍具悭吝而处于极贪著之中。此是布施果报广大之功德。

藏译:

如是此具慧,以善施如理;

所求令满足,如是思利彼;

如是诸乞者,由得极多财;

施者所求因,以是思难计。

如彼具慧菩萨以恭敬圆满心愿无有傲慢地善施,如理对寻求身财的诸乞求者以各各所欲而满足,对彼有情,菩萨生起“此是我圆满波罗蜜多以及获得无上菩提的助伴,对我作广大饶益”之想般,如是诸乞求者在获得广大众多财物后,对布施者不能产生“此等财物皆由他布施予我”等的想法,也对彼不生报恩之心。

藏译:

如由路边树,受用具胜果;

有情由任取,如何广大财;

自远离财物,随意作行持;

舍乐具受用,除菩萨非余。

譬如于众人行走之大路边长着一棵果实满枝的大树,众人无有疑惧地从果树上摘取果实随意受用,如是一切有情将菩萨的广大财物毫无疑虑地各自取受,心想“彼无有不作施舍之对境”,毫无顾虑地受用其财物。菩萨不欢喜积财,将所有财物都作布施,具有无尽财物的彼菩萨,除彼菩萨之外,谁人也没有。此处后二颂是决定之功德。

以悲心为利他而作布施的此殊胜为例,修持戒律等其他波罗蜜多也与此相同,是以大悲心主要饶益他人的行为。

唐译:

施一令得乐,多劫自受苦,

尚舍为爱深,何况利翻彼。

乞者随所欲,菩萨一切舍,

彼求为身故,利彼百种施。

舍身尚不苦,何况余财物,

出世喜得故,起苦是无上。

乞者一切得,得喜非大喜,

菩萨一切舍,喜彼喜大故;

乞者一切得,有财非见富,

菩萨一切舍,无财见大富;

乞者一切得,非大饶益想,

菩萨一切舍,得大饶益想。

乞者自在取,如取路傍果,

菩萨能大舍,余人无是事。

略释:菩萨布施一众生令其得安乐自己须于多劫受苦,尚且无有吝惜而作施舍,只为爱深故,何况与彼相反,以布施自身多劫中能获大利益呢?

随乞求者所欲菩萨一切悉皆施舍,彼乞求者为了自身一切都想得到,而菩萨为利他故百种均可施舍。

菩萨舍身时尚且不生痛苦,何况身外财物,因为菩萨超出世间,得到殊胜欢喜故,因为是以施身痛苦而转成安乐,故如是起苦是菩萨之无上。

乞求者一切均得,彼等得喜非是大喜,而菩萨一切皆舍,于众生得财而生欢喜,此喜是为大喜。乞求者一切均得,虽得财物然非见彼生起富足想,而菩萨一切均舍,虽无财物然见彼生起大富想。乞求者一切均得,然不能生起得大饶益想,而菩萨一切皆舍,此由此生起得大饶益想。乞求者可自在获取所须,如取路边树果毫无顾虑,而菩萨则能随意作大施舍,除菩萨外,余人无有此事。

四、别说精进功德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一)略说

藏译:

主要彼因业差别,分别所依之差别,

别以四间断对治,善说谓通解精进。

①精进是诸波罗蜜多中主要之殊胜;②彼之原因;③精进之业差别;④相差别;⑤所依差别;⑥对治四种违缘之差别。应知诸善逝如是宣说。

(二)其次广说

藏译:

善法之内精进胜,如是由彼后当得,

精进即得现法乐,及得出世世间类,

由精进得有用欲,由精进净应极转,

以精进出坏聚故,以精进胜佛菩提。

①于一切资粮善法中,精进为最殊胜。

②彼之原因者。若问:为何殊胜呢?依靠精进随后能获得诸善法资粮,若无精进则不能获得任何白法或善法,资粮的多少依赖于精进的大小,因为依彼而获得故。若问:禅定与智慧能降伏烦恼,为何彼等不是最殊胜?答:虽然如是,但若未生精进则彼等亦不能产生,故一切善法之因是精进,由此角度故说是最殊胜。

③以业而分别者。若发起精进则即时能得殊胜现量的安乐,比如即便世间平凡众生也为遣除疾病与贫穷等发起精进,结果现世便能得益,又于寂止及胜观精进者即生便能获得禅定与胜观的功德一般,依靠精进,即生后世能成就一切世出世间的功德:对世间十善精进,能获得于三有界中享受人天悦意的安乐;对四禅及无色界定精进,能获得并非彻底清净具足可变之四禅四无色天中受生;对四谛与缘起义精进,则能超越萨迦耶见获得声缘涅槃的解脱;于大乘正法精进,则能获得殊胜菩提正觉果位。

藏译:

复又减及增精进,解脱自在舍障分,

安住真如作转变,精进大义别释名。

首先披甲之精进,如理安住加行勤,

无怯不退不满足,诸佛正说一切相。

④相之差别者。复又具足四正断之精进者:已生恶令息灭、未生恶令不生故能摧坏过失,未生善令生起、已生善令增长之精进,是为资粮道;具足五根之精进是解脱之自在,即是能于解脱自在之精进;五力之精进是断除违品之精进;于菩提分时,为趣入真如之精进;于八圣道时,正精进圣道即是能作转依之因。行持波罗蜜多之精进者,为获得如来之大义的精进,超越声闻缘觉的精进,故承许释名为“大义”,加上具大义的简别。

另外,最初意乐善法之精进,即是恭敬精进(披甲精进);尔后,如所发誓愿对善法如理发起精进者是恒时精进(加行精进)。就本体分有此两类。于修持广大道果无怯弱之精进、不畏违品之精进以及于对治力不知满足之精进等、各种精进的分类,是诸如来所说。

藏译:

由依勤三乘士夫,意乐心弱广大故,

别精进下中及胜,许彼少义及大义。

⑤所依之差别。依靠于三乘道精进的声闻、缘觉、菩萨补特伽罗的意乐依次具足微弱、中品、广大故,从其余所依而分为下中上三品精进。此三品中前二者仅仅趣入自利故,具小义;后者成办自他二利故,应承许是具大义之精进。

藏译:

具精进受用无胜,具精进烦恼无胜,

具精进厌离无胜,具精进不为得胜。

⑥以四种违缘之对治力而分类。毁坏受用之违缘、以烦恼之违缘、以疲厌之违缘、以退失所得功德之违缘四者皆以精进可以断除,即是:若具精进,不会以耽著受用而败,由修持彼因故;具有精进,不会以烦恼而败,由发起彼之对治力故;具有精进,对修持布施等加行法,不会生起疲厌而败,由具足不知足精进故。具有精进者可获得任何功德法,且无败退,因为乃至如来地之间均可依精进力而成就故。

唐译:

胜因依业种,对治等异故,

如是六种义,精进有差别。

精进有六种差别,即⑴最胜差别、⑵因差别、⑶依止差别、⑷业差别、⑸种差别与⑹对治差别。

唐译:

白法进为上,进亦是胜因,

及得诸善法,进则为依止。

⑴最胜差别,由一切白法中精进为最殊胜故。

⑵因差别,由精进是无上因故。

⑶依止差别,由依止精进可成就一切善法故。

唐译:

现乐与世法,出世及资财,

动静及解脱,菩提七为业。

⑷业差别有七种:①得现法乐住;②得世间法;③得出世间法;④得资财;⑤得不究竟可动摇之静定;⑥得断身见之解脱;⑦得菩提。

唐译:

增减及增上,舍障亦入真,

转依与大利,六说精进种。

⑸种差别有六种:①增减精进,即四正勤,以四正勤:减过——已生恶令断、未生恶令不生;增德——已生善令增长、未生善令生故。②增上精进,即五根,以五根对解脱法作增上故。③舍障精进,即五力,以五力障碍不能障故。④入真精进,即七菩提分,由见道趣入真如故。⑤转依精进,即八圣道分,由修道是究竟转依之因故。⑥大利精进,即六波罗蜜多,由自利利他故。

唐译:

种复有五异,弘誓将发行,

无下及不动,第五说无厌。

种差别复有五种:①弘誓精进(披甲精进),即于道精勤披甲之精进;②发行精进(加行精进),即由此如理安住于道之精进;③无下精进(无怯精进),即于广大所证之无怯精进;④不动精进,即不为寒热等苦所动之精进;⑤无厌精进,即不以少为足之不满足精进。

唐译:

三种下中上,由依三乘尔,

亦二下上觉,利有小大故。

由依三乘行人的差别,依次有下中上三种精进,此三种精进又可摄为二种——下觉与上觉,因为依声缘二乘行人唯作自利故,仅为小利;依大乘行人作自他二利故,许为大利。

唐译:

财著烦恼著,厌著知足著,

四著不能退,对治分四种。

⑹对治差别。由精进能对治四种耽著而有四种不退,故说四种对治差别。以布施为例,四种耽著即是①财著,于财极悭吝故;②烦恼著,于财起贪染故;③厌著,于布施有退屈故;④知足著,以稍作布施即欢喜满足故。而精进布施者能对治此四种耽著,能得不退,其余波罗蜜多也依此类知。

辛十、诸波罗蜜多中每一度均可含摄他度故互相决定

藏译:

相互摄故差别故,法性之故及因故,

于六波罗蜜多中,当知是为相定者。

布施等各自的反体不同然于一个本体上其余均可具足,故是相互含摄;每一度均可分为六度;又何处有布施等六度中的一度则以法性力其余种种波罗蜜多也具有;布施等能成为其他波罗蜜多之根据或因故,由此四因,应知六波罗蜜多均可互相含摄。

⑴若问:彼此相互含摄是如何的呢?对布施,也具足断除悭吝、纳受布施,并具足饶益有情戒;施时安忍邪行并堪能施舍受用,是安忍的侧面;对布施有信心、恒时行施是精进;一心趣入不为违品散乱所夺的角度是禅定;通达布施清净与不清净等的布施法相是智慧;获得虚空藏三摩地后布施是禅定,以彼摄受而法施是智慧。另外,菩萨的布施度是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故,具足证悟真如的智慧。其余波罗蜜多也应如是了知。

戒律也是在摄善法戒之中一切波罗蜜多均可含摄,即:为利他而守戒故,实际也是布施;具戒故自然亦安忍他人之损害;对具戒勤作,自然具有精进;于戒一心修持的角度,具有禅定;通达堕罪与非堕罪等戒律之安立是尽所有智,对戒律无有三轮所缘是如所有智。

安忍本身即能利他、以安忍的方式饶益他人、对布施能安忍故,布施也具足;安忍本身能禁嗔恚恶行以及是一切苦行中最主要者,故也是摄善法戒;对安忍精进,具足精进;行持诸波罗蜜多时能受一切苦,此中即含其余波罗蜜多;心无动摇能一心安住的角度即是禅定;思抉法忍与了知修持安忍的方式以及证悟安忍无有自性的角度也是智慧。

精进者,相应其余一切波罗蜜多故,所有其余诸波罗蜜多的角度均有。

静虑者,成办事业的静虑之中,其余诸波罗蜜多悉皆含摄。从静虑能饶益他人的角度,即是布施;从获得禅定戒的角度,即是持戒;不为散乱所夺之安忍;对静虑以恭敬与恒时之加行精进;四神足之观神足即是智慧,另外具足如所有智与尽所有智,如上所述。

智慧者,善巧方便智慧之中可包含其余波罗蜜多,因为是以智慧修持布施、持戒、安忍、精进、禅定,若无彼者,则一无所成。

⑵分类者,布施之布施等每度均可分六,故成三十六种,如上求法品中所述般。自安住六波罗蜜多并令他安置于其中,即是布施;远离悭吝等六种违品,即是持戒;于行持难行具六种安忍,即是安忍;六种欢喜,即是精进;除所缘外六种不散乱,即是禅定;六种三轮无分别,即是智慧。

于一施舍心上,从具有遣除违品、于对治加行、欢喜、不散乱、辨别的角度,故六者无离而有。持戒等其他法也圆满具足为利他而布施之心等。

⑶所谓“法性之故”,即是以宣说波罗蜜多之能诠经典可归摄一切波罗蜜多法的所诠义,有者解释为所诠义之波罗蜜多含摄能诠的一切大乘经典。以世俗法性包含的方式,于某一所造色之物体上,可具足因四大般,(同样)六波罗蜜多中有任何一者,其余支分全都具足,是法性故。以胜义无分别智慧摄持时,其余一切波罗蜜多在具一切相空性中成为一味,故以法性无余含摄。《般若摄颂》云:“如赡部洲之百千树木。”等,以影相之喻,宣说了在智慧波罗蜜多中,一切法均成一味平等般。

⑷所谓“因故”,譬如若对受用不贪则能护戒;若具戒则能安忍他人损害;若具安忍则能发精进;而以精进心能入定;若入定则如实证悟实相真实义。不仅如此,就如布施般趣入一个波罗蜜多,由此对成办其余诸波罗蜜多定会有益,无利益者一个也不会有。

唐译:

相摄及差别,依法亦为因,

六度互相成,一切种分别。

略释:六波罗蜜多互相含摄,有四种义:①相摄;②差别;③依法;④为因。

己二、宣说四摄分五:一、本体;二、数量决定;三、四摄法之作用;四、四摄法之分类;五、四摄之功德

庚一、本体

藏译:

等施说彼修,以自亦随行,

为许爱语及,利行及同事。

以布施摄受者,如前所述布施波罗蜜多,此外并无他义;六波罗蜜多之自相与共相为人如实宣说并开示者,即是爱语;如是令诸有情行持六波罗蜜多并将彼等安置于其中,即是利行;令他有情修持波罗蜜多自己随他修持波罗蜜多,即是同事。如是于波罗蜜多宣说、令修与随他修,以此宣说了爱语等四摄中的后三者。

唐译:

布施将爱语,利行并同利,

施平及彼说,建立亦自行。

所谓四摄即布施摄、爱语摄、利行摄与同利摄。“施平”即布施摄;“彼说”即以宣说彼波罗蜜多义之爱语摄;“建立”即以建立众生于波罗蜜多中之利行摄;“自行”即建立他后自己也如是行之同事摄。

庚二、数量决定

藏译:

利益之方便,令持及令入,

如是以随入,当知为四摄。

四摄法中初者布施能遣除他人的寒热饥渴等故对身体利益之方便;以爱语遣除对诸波罗蜜多法相的无知、邪知与疑惑后,心中能无误令持诸波罗蜜多之方便;利行者是令入实修诸波罗蜜多之方便;如是同事者,是能再再趣入诸波罗蜜多之方便,也就是说,如果传法者自己行持彼法,已安置于波罗蜜多中的其他众生也会随彼而修。故将所化有情摄受为眷属后并将其成熟之方便,应知即是四摄法,不能超过此数,若缺少也不能含摄故。

唐译:

摄他四方便,即是四摄性,

随摄亦摄取,正转及随转。

摄受他众的四种方便,即是四摄性。布施是随摄方便,即以财施随顺他人身体而生起摄受;爱语是摄取方便,即以宣说六度法令无知、邪知、疑惑者能摄取六度之义;利行是正转方便,即以利行令众生行持六度而转入诸善;同利是随转方便,即以随如何教他,自亦如说而行,由此令众生生信而随行。

庚三、四摄法之作用

藏译:

首先成器事,其次为信解,

再而使修行,最后为净治。

以第一摄能将诸有情转变成法器,以布施受用而饶益的彼等有情对该菩萨生起欢喜心后,是成为所讲法能闻之器的摄法;以第二爱语能对波罗蜜多以及具真实之法产生信解;以第三利行能令他修持诸波罗蜜多;以第四同事能反复行持波罗蜜多,能净治一切垢染。

唐译:

令器及令信,令行亦令解,

如是作四事,次第四摄业。

四摄之业次第即是以布施令器,以爱语令信,令利行令行,以同利令解。其中,以财物布施而令成闻法之器,以爱语遣除未知、邪知与怀疑而令生决定信解,以利行令如法修行,最后以同利能令彼等得解脱。

庚四、四摄法之分类分二:一、摄为两类;二分为三类

辛一、摄为两类

藏译:

以财及说法,于所缘法等,

由二摄之门,许为四摄事。

可摄为以财摄受与以正法摄受两种。以正法摄受也可分为所缘法等三类。布施是以财摄受,其余三者是以正法摄受,故如是摄为两种,其中以正法摄受具体分三后,承许为四摄法。以正法摄受,有所缘之法、修习之法、清净之法三种,前者是具足六波罗蜜多的经等法,故彼者以爱语宣说;修习之法者以利行修持;清净之法以同事方式能净治悭吝等诸波罗蜜多违品之垢染故。

唐译:

四体说二摄,财摄及法摄,

财一法有三,次第摄四摄。

此四摄体,佛在余处说为二摄——财摄和法摄,其中财摄摄第一布施,法摄摄后三爱语、利行、同利,因为法有三种——所缘法、所行法、所净法,以所缘法摄即是爱语摄,以所行法摄即是利行摄,以所净法摄即是同利摄,如是次第摄四摄。

辛二、分为三类

藏译:

由分别之门,下中胜摄事,

约有义无义,一切义当知。

若以相分类,声闻的四摄法即是劣摄,因为不能利他故;缘觉之摄受超胜声闻不及菩萨,故为中品;诸菩萨的四摄法称为殊胜摄受,因为能入二利故。菩萨将有情安置于声闻、缘觉、菩萨三乘也次第成下、中、上三品的摄受。又若以摄受者的角度而分,住胜解行地的诸菩萨以四摄法摄受而成熟有情,除少量有情成熟外,对绝大多数来说不能受益,因为尚未证悟法性真如以及不能了知有情意乐等故;一至七地之间的菩萨以四摄法成熟有情,则绝大多数可成熟,故是具义,然仅有少量不能成熟;住八、九、十地的菩萨以四摄法摄受众生并且成熟彼等一切,也就是说,连一个有情也不空耗故,当知是一切具义。

唐译:

下中上差别,如是四摄种,

倍无及倍有,亦纯合三益。

四摄种类有下中上三种差别,即各别安置三乘种性于三乘之中依次为菩萨之下摄、中摄与上摄。又,胜解行地期间之摄倍无益,绝大多数有情不能受益故;一至七地期间之摄倍有益,能成熟绝大多数有情故;八地以上之摄纯有益,决定能令众生成就故。如是合计有三种利益差别。

庚五、四摄之功德

藏译:

诸具摄众者,清净依此理,

普成一切义,赞为善方便。

已摄及将摄,及凡现时摄,

以见彼普同,此熟有情道。

欲摄受眷属的诸菩萨,若如实依止此方便,则能成办一切有情利益,此处再无其他更殊胜的方便,其为诸佛所极赞。是故过去的所有佛菩萨往昔已摄受一切有情,同样未来当摄受以及现在正摄受,彼等皆以四摄法而摄受故,此四摄法决定是成熟一切有情的唯一妙道。

唐译:

菩萨欲摄众,依此四方便,

大利及易成,得赞三益故。

四摄于三世,恒时摄众生,

成就众生道,非余唯四摄。

略释:菩萨欲摄受徒众,一切都须依靠此四摄作为方便。为什么呢?因为四摄可成办一切大利、是安乐易行之方便且为诸佛所称扬。此四摄于三世之中恒时摄持一切众生,过去已摄、现在正摄、未来当摄,故此四摄是成就众生之道,非余诸道,唯是四摄。

己三、彼二者之摄义

藏译:

如是恒不著财心,寂制精勤度住性,

轮回境相无分别,彼是摄持有情众。

如是恒常以对财物不贪之心趣入布施;以贪等因所生的诸不善业道寂静之戒律;以安忍令相续不为嗔心所扰乱之禁制;具足精进波罗蜜多;心不散于外境而安住内在三摩地之安住自性;以智慧轮回内之五蕴与境之色等外法以及彼二者之相无有分别之菩萨,首先成熟自己,(后)以四摄法摄受有情众并能成熟。

唐译:

不著及寂静,能耐将意勇,

不动并离相,亦摄摄众生。

略释:如是以布施不耽著受用、以持戒寂静三门不善、以安忍能耐怨苦、以精进勇悍行于六度、以静虑住心不动、以智慧内于轮回外于诸境中离相之菩萨,亦以四摄法摄持有情众生。

《大乘庄严经论·度摄品第十七》释竟


供养品第十八

戊三、供养依止四无量品分四:一、供养如来;二、依止善知识;三、修持四无量心;四、彼等摄义

己一、供养如来分二:一、供养之本体;二、供养之分类

庚一、供养之本体

藏译:

极净心相应,圆二资粮故,

于佛以依等,现非现供养。

于成佛有义,以与愿相应,

不作三所缘,是圆满供佛。

以具足清净的发心,为了圆满二资粮的必要,诸如来福田供养法衣、钵、伞盖、胜幢、鲜花等供品,也含摄发起恭敬心听闻佛法等,总之以种种供品供养。

以何种方式供养呢?若是如来殊胜化身应世之时,则现量对如来作供养;若如来已不住世,应内心观想诸善逝,于佛塑像、画像、佛塔前作供养,是非现量供养,如是有两种。若遇如来出世作供养令佛欢喜,并发愿对自己及一切众生成为有利,福田如来、供养者自己与所供物,对此三者不缘此等彼等之相,即是圆满供养如来,也就是说,如明观十方诸佛,于佛前作无量供养并恒时发愿:愿我为一切有情能圆满二资。于胜义谛中,供养的三轮无缘境界中若作供养,可称为如理圆满之供养。

庚二、供养之分类

藏译:

无量有情等,令圆满成熟,

别由物心门,胜解发愿

1 2

大悲安忍,及净行之门

3 3 4

专注依解脱 真如性

5 6 7

因以回向,所依事出处,

8 9

智慧及田等,处供养尽说。

成熟无量有情是供养如来的种分类,因为利益有情是善逝生起欢喜的殊胜供养。此亦,为令有情相续中生起供养如来之心并令彼等作供养等为主,由此而宣说佛法令彼成熟,视此为善逝欢喜的供养而作供养。

又以布施财物作供养,如以法衣、鲜花等种种物供养,不观待物品以心作供养,有此两类。

意念供养若分类,从信解到真如之间有九种。

⑴信解者。以心观佛生起净信,将无主以及有主的世出世间一切供品观想供养。虽是以心供养,然于此处宣说了信解、意乐、自在三种供养。

第一对宣说供养如来之法的大乘经所诠义产生净信,也是一种以心供养。

第二意乐者,有觉味、随喜、欢喜、不满足、广大、胜喜、饶益、无烦恼、善心九种。此等也是以心供养。此亦,①忆起自己往昔所作的供养以及对自己现在所作供养心想如此为善,即是觉味;②对他人供养生起随喜;③对自他未来所作供养产生希望;④所供物、供养境以及供养时间无有局限,是无量故,即是不满足;⑤不间断供养乃至安坐菩提树下之间欲作供养,即是广大心;⑥对以供养成熟之田——一切有情产生慈爱,即是胜喜心;⑦以彼供养欲饶益一切有情之心;⑧无有贪心及我慢等,对有漏法之果报无有希欲故,即是无烦恼;⑨将彼供养回向一切有情获得无上菩提果,即是善心。

第三自在供养者,依靠虚空藏三摩地等供养诸如来,此亦是以心供养。

⑵发愿者,发起无上菩提心后,无论在哪一生世中,均成办自他二利,愿以无量供品供养诸善逝。如此发愿也是以心供养,也可说为所依。

⑶生起欲拔除一切有情痛苦的大悲,也成供养诸善逝。

⑷为成熟自他一切有情,寒热饥渴等安受苦忍,也是对诸如来的一种供养。

⑸真实行持六种波罗蜜多,也是对诸如来的供养。

⑹如理作意之基——无常、苦、空、无我,内心专注此义而对一切有法观察,也是供养如来。

⑺得一地后证悟法性,现量通达二种无我而生正见,也是一种对如来的供养。

⑻诸声闻解脱烦恼障,也是诸声闻对如来的一种供养。

⑼以诸菩萨次第修持地及诸波罗蜜多而供养如来,以最终断除二障的真如,获得无上大菩提,也是对如来的一种供养。

此外还有八种供养的分类:

①一切功德究竟圆满的佛陀是殊胜的供养田,缘彼生起净信,即是供养的根据。

②供养之异熟为圆满二资获得无上菩提而作回向。

③所依或基是供养境诸佛。

④所供是有事与种种意乐所供。

⑤因是发愿值遇如来出世后作供养。

⑥智慧是不缘供养三轮。

⑦供养之必要是为成熟无量有情而供养,故田即是一切有情。

⑧处(依止)是依止有事供养与依止意乐供养,彼二说为处(依止)。若想:所供物与处二者有何差别?由间接亦显示“依止心之信解等如是具足的补特伽罗”,我想是有差别的。

如是以八种分类尽摄上述四颂之义后宣说了八种供养。

唐译:

依物缘回向,因智田依止,

如是八供养,供养诸如来。

略释:略说供养如来有八种,即①依供养;②物供养;③缘起供养;④回向供养;⑤因供养;⑥智供养;⑦田供养;⑧依止供养。

唐译:

现前不现前,衣服饮食等,

深起善净心,为满于二聚。

常愿生佛世,三轮不分别,

成熟诸众生,最后十一种。

略释:此二偈显示上述八种供养之义。

①现前不现前:即依供养,依于现在、过去、未来诸佛而供养故。

②衣服饮食等:即物供养,以衣服等而供养故。

③深起善净心:即缘起供养,以深净信心而供养故。

④为满于二聚:即回向供养,为圆满福慧二聚而供养故。

⑤常愿生佛世:即因供养,由有宿愿愿生于佛世令我有益不虚供养故。

⑥三轮不分别:即智供养,设供、受供、供具三轮不可得故。

⑦成熟诸众生:即田供养,众生是田,教彼供养令种善根故。

⑧最后十一种:即依止供养。所谓依止供养亦有十一种,即⑴依止物,由依财物而供养故;⑵依止思惟,由依味思惟、随喜思惟、希望思惟故;⑶依止信,由深信大乘发菩提心故;⑷依止愿,由发起弘深誓愿故;⑸依止悲,由怜愍众生故;⑹依止忍,由难行能行故;⑺依止行,由诸波罗蜜多故;⑻依止正念,由如法不倒故;⑼依止正见,由如实觉了故;⑽依止解脱,由声闻烦恼灭故;⑾依止真实,由得大菩提故。

藏译:

因以及果性,自作及他作,

利养及恭敬,由修之门二。

少供及大供,有慢及无慢,

加行及有情,由愿门承许。

此外供养之分类,过去所作供养为因、现在所作供养是果,以及现在所作供养为因、未来所作供养是果,即是由等流如是安立成为因果的三世之供养。

供养自身与身支以及闻法、思惟等自己的供养或者内供;让人作供养以及将自己的法衣等物作供养是他供或外供。

以法衣、饮食、敷具等供养是利养供养,顶礼、合掌、迎接、起立、赞颂等是恭敬供养,彼二也是少供或粗供;又以闻思修修持正法作供养是大供或微妙供,如是有二种。也有说以修法分,小乘修法是小供或微薄,大乘修法是大供或丰厚,(“由修之门二,少供及大供”)颂中此句仅是与前句对照而无单独宣说。

对供养之三轮没有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是具我慢供养,以无分别智慧摄持是无我慢供养,对彼二安立下品供养与殊胜供养之名。

加行供养也可分两类,在未来他时供养是远供,当即或生起供养心时供养是近供。同样,以有情供养分二种,隔世供养是于两世或多世间断供养后又作供养;当即供养是无论生于何处即时作供养。此二者也是远近供养。以发愿分,有今世发愿供养与一切生发愿供养,彼二也次第是近供与远供。彼等如是而承许也。

唐译:

因果及内外,粗细与大小,

亦远近差别,是名供养种。

供养的种类差别有因果、内外、粗细、大小、远近的差别。即:

①以过去供养为因,现在供养为果,或以现在供养为因,未来供养为果。

②以自供养为内,令他供养为外。

③以利养供养为粗,以随顺供养为细。

④以劣供养为小,以胜供养为大,其中三轮分别之有慢者为劣,三轮无分别之无慢者为胜。

⑤以后时供养为远,以今时供养为近;或以隔世供养为远,以无间供养为近;又以发愿未来欲供养者为远,发愿现在即供养者为近。

藏译:

以自之心供诸佛,信解法意乐自在,

无分别普摄方便,一切入一义故胜。

成为殊胜供养之差别者,缘大乘法生起信解,意乐安住于觉味、随喜乃至善心九心之中,以获得虚空藏等三摩地对供养自在,以三轮无分别之方便普摄,以及从八地成就无勤任运无分别智慧,彼时一个菩萨作供养,于其所作供养之中,安住彼地的一切菩萨也以和合方式入一义而作供养,故与彼等菩萨皆入一义,因此比世间、声闻、缘觉的供养更为殊胜。

唐译:

供养诸如来,最上由自意,

信心通方便,和合五胜故。

略释:问:如何供养如来方为最上供养?

答:以五种自意供养如来是最上供养,即

①净信:于大乘法所说供养法门生净信故。

②深心:安住于味心、随喜心至善净心之中故。

③神通:依虚空藏等三摩地故。

④方便:以无分别智之方便摄持故。

⑤和合:一切诸大菩萨和合一果入一切果故。

《大乘庄严经论·供养品第十八》释竟


亲近品第十九

己二、依止善知识分三:一、依止善知识的方式;二、彼之分类;三、宣说殊胜差别

庚一、依止善知识的方式分二:一、略说;二、广说

辛一、略说

藏译:

依止所依事,根据与回向,

因以及智慧,处之门善说。

依止善知识有:①所依善知识之相;②以何基或以何事依止;③依止之根据;④为何必要而作回向;⑤修善知识欢喜之因;⑥由彼通达智慧;⑦清净情器世间;⑧安住何处依止。以此八事而善说。

唐译:

如前供养佛,略说有八种,

亲近于善友,应知八亦然。

如前供养如来中所略说的八种,应知亲近善知识亦有八种,即①依亲近;②物亲近;③缘起亲近;④回向亲近;⑤因亲近;⑥智亲近;⑦田亲近;⑧依止亲近。

辛二、广说

藏译:

善知识调寂极寂,功德增上勤教富,

究证真性具善说,大悲自性舍退依。

恭敬利养及承侍,由修等门依善师,

如是事具慧于法,知愿时住行善师。

于彼无求敬养敬,为所办故作回向,

如师所教而修行,此故彼心真恭敬。

以善巧心解三乘,为办自乘故精勤,

为熟无量有情故,亦为清净净土故,

为行法缘当依止,具德善师非为财。

⑴所依善知识者,①以增上戒学禁制相续,故诸根调伏;②以定学寂静烦恼、散乱;③以慧学寂灭烦恼、分别念;④所依止者在持戒、多闻等功德方面比自己超胜,如是依止方能增上善根,若依止与自己平等或不及者,则其必要不大;⑤彼善知识对为人宣说圣法等应具精进心;⑥以于圣法多闻而教富;⑦证法——四谛、缘起、空性等真如极为抉择而证悟;⑧具足以名词文连贯且显明的方式善巧说法;⑨对所化徒众具慈悲心;⑩远离如对传法无意乐不善说或除稍讲外平常不会恒时努力宣说等。应依止具有如是功德者。

⑵值遇善知识后,应如何依止呢?顶礼、迎接、欢送、起立,以微笑与欢喜的目光注视等,以身恭敬;赞叹,依教而宣说,对上师说恭敬语与柔和语等,是语恭敬;内心生起清净信心,应以三门恭敬而依止。

利养者,供养法衣、敷具等上师所须之物,是以财依止;承侍者,以承侍供养、浴身、按摩等作仆使以及一切应作之事均去勤作的方式依止,是以外物依止的方式;遵奉彼善知识所传之法以闻思修的方式法随法行而依止善知识,是修行依止,此亦是以内物依止。如是以内外物依止善知识,是依止的根本。

⑶根据或相者,是了知根据。就象对善知识以信心依止那样,彼具慧弟子对所闻法断除轻慢心、盗法心、寻过失心,发起定欲通达彼法之心,时不时去善知识前闻法,而善知识修定、用餐等非时则不应去。有时当去之时,应以身心调柔之行为恭敬而去善知识前或行,何时也不应有不恭敬与傲慢的行为。

⑷回向者,若问:依止善知识应为何种目的而回向或应以何种动机而依止呢?“如是依止善知识,若依止智者或具名声者,自己也将成为智者或具名声者,由此可获得恭敬利养。”应断除此种想法,或者不能为彼目的而回向,而“为诚心修持善知识所说的三学善法而依止善知识,我若依止彼闻思修行,愿能修圣者之道并证悟法性之义”,以此发心力为得义之成就而作回向。

⑸因者,善知识欢喜是宣说正法并是使依止成为有义之因,故性格稳重的贤善弟子依善知识所说以实修修持,由此能令善知识的心真实获得欢喜。

⑹智慧者,由善知识前闻法能通达声缘菩萨三乘并以自心证悟三乘,这是以依止善知识所得的智慧,如是通达三乘后,诸菩萨不修声缘乘,而自乘者即是大乘,修习自他二利,为获得大菩提果而努力精勤。

⑺清净刹土者,依止善知识后,为清净内有情界,以闻法等为成熟无量有情以及为清净外器世间——佛刹具足珍宝大地、如意妙树、甘露清流等庄严圆满,为清净世间界而依止善知识听闻佛法。

⑻处者,是安住于何处而作意。譬如父母、兄弟等平分共有财物时,各说我要此者而领取其应取之量般,彼菩萨具足分享正法的功德,依止善知识并不是为享用财物之量而依止。菩萨以财摄持时,也有(被摄众生)不以法为主反认为由得财而须闻法,并非如此依止。此即是处。

唐译:

德增有勇 阿含富

1 2 3 4 5 6

觉真 善说法悲深 离退减

7 8 9 10

⑴依亲近。具足十种功德的善知识应堪亲近。十种功德即是:

①调伏:以与戒相应故诸根调伏。

②寂静:以与定相应故心内住寂静。

③除惑:以与慧相应故烦断寂灭。

④德增:功德不比弟子低劣或等同故,是功德增胜。

⑤有勇:于利他极为勇猛精进。

⑥经富:以多闻故教授富足。

⑦觉真:究竟现证真如。

⑧善说:说法具善巧。

⑨悲深:不为利养故大悲深切。

⑩离退:恒时恭敬说法远离退屈。

唐译:

敬养及给侍,身心亦相应,

愿乐及以时,下心为缘起。

⑵物亲近有三:①财亲近,即以财物恭敬供养 ;②身亲近,即随顺给侍;③心亲近,即给侍时身心相应。

⑶缘起亲近有三:①愿乐,即发起愿精进求法之意乐而往善知识处闻法;②知时,即应时而往、非时不去;③除慢,即去时远离不敬傲慢的行为。

唐译:

为离于贪着,为求随顺行,

随顺如所教,以此令彼喜。

⑷回向亲近。即亲近善知识不为贪著利养,但为依教随顺修行。

⑸因亲近。即如善知识所教授而随顺修行是亲近善知识之因,因为以此随顺可令善知识心生欢喜故。

唐译:

善解于三乘,自乘令成就,

成生及净土,为法不为财。

⑹智亲近。即于善知识前听闻以智慧善解三乘后,菩萨唯一为成就自乘而精进。

⑺田亲近。田有两种——众生田与佛土田,菩萨为了成熟所化田——无量有情故以及为清净佛土故,亲近善知识听闻圣法。

⑻依止亲近。菩萨唯以法利具足为依止,故亲近善知识,不以财利具足为依止故。

庚二、依止之分类

藏译:

具慧依止因及果,法门随行外听闻,

心之瑜伽有我慢,及无慢而依善师,

具慧行以及加行,发愿等门依善师。

彼具慧依止善知识因果分类者,宿世依止善知识为因,现在依止是果;现在依止为因,后世依止为果,如是有过去、现在、未来三种依止。

依止善知识后,遵照彼教言与随示修持而获得法门三摩地后,随行彼或与证悟相应而依止善知识佛菩萨是内依止;以财等依止善知识是外依止。

在善知识前仅听传法音声而依止是粗或略,因为内心随他人音声转故;具足思维、修持的心之瑜伽是细或微,因为对意义内心思维故。

又“对彼我已恭敬依止”,如是具实执傲慢心为劣;对自己、善知识以及所依止之事三轮不执著,无我慢心,故成为殊胜之依止善知识。

彼具慧依止善知识,以有情可分远近二者,以加行可分远近二者,以发愿也可分远近二者,如是共有六种依止善知识法。彼等如何?有情今生依止是近依止,间隔多世后方依止是远依止;加行者,即便在今生中也于未来某时依止,或他世也不是当即依止而是在多世间隔后方依止,是远依止,现在即时依止与来世即时依止是近依止;发愿也相同,发愿今生依止为近依止,来世之中发愿依止为远依止。此三者仅仅是能依、加行及意愿强弱的分类而已。

唐译:

因果及随法,内外与粗细,

胜劣亦远近,是谓种差别。

亲近善知识的种类差别有:

①因果差别:过去亲近为因,现在亲近为果;现在亲近为因,未来亲近为果。

②随法差别:即善知识所传法门,随其差别而修行。

③内外差别:令善知识欢喜是内,供养财物等是外。

④粗细差别:仅仅听闻为粗,内心思惟为细。

⑤胜劣差别:有慢亲近为劣,无慢亲近为胜。

⑥远近差别:今时亲近为近,后时亲近为远;隔世亲近为远,无间亲近为近;发愿未来亲近为远,发愿现在亲近为近。

庚三、宣说殊胜差别

藏译:

由自心依胜知识,信解法意乐自在,

无分别摄持方便,一切行一义故胜。

以自心依止殊胜善知识者,对大乘法生起殊胜信心而依止;以九心依止与上述对照而了知;自在者是获得三摩地而依止,即以虚空藏三摩地供养无量财物而依止,以陀罗尼不忘持句义等而依止;以无分别之方便摄持;八地以上彼等菩萨的事业均圆融一体而趣一义。若具足此五种分类中的任何一者,则较其他依止更为殊胜。

唐译:

亲近善友胜,自意五如前,

信心通方便,和合等别故。

亲近善知识如前所述般由五种自意故成最胜。

①净信:对于大乘经中所说亲近善知识处生起净信。

②深心:以具足味心、随喜心乃至善净心而深心依止。

③神通:依虚空藏等三摩地而亲近。

④方便:依无分别智慧摄持而亲近。

⑤和合:诸大菩萨以一果入一切果故。

《大乘庄严经论·亲近品第十九》释竟


梵住品第二十

己三、修持四无量心分二:一、宣说四无量心;二、别说悲心

庚一、宣说四无量心分六:一、本体;二、所缘;三、分类;四、果;五、违品;六、功德

辛一、本体

藏译:

智梵住舍障,应无分别智,

所缘入三相,成熟诸有情。

菩萨的四无量心具足四相,即①菩萨相续中的梵住——慈悲喜舍四者次第遣除各自的违品——嗔心、恼害心、诸不喜心、以贪嗔心不平等;②具足无分别智慧助伴;③趣入缘有情、缘法以及无缘三相;④作用不舍一切有情并令成熟,具足此四种法相。此亦,以慈心断嗔愿值遇安乐为第一;修慈心者、所缘有情、所修慈心此三轮无缘为第二;趣入三缘为第三。

凡夫与诸外道的慈心观我与一切有情皆实有故,是缘有情;声缘的慈心虽(证悟)所谓的我与有情均无实有,然缘仅是五蕴多分、无常、痛苦自性的诸多法后生起慈心;得地菩萨与佛的慈心于胜义中有情与法皆无缘,也就是说,虽然自性空,但诸有情如幻化般在自相迷乱之中感受痛苦,证悟彼等本体是空性后,虽无缘同时能利益无量有情。

缘有情之四无量者是凡夫、外道、声缘、菩萨、佛陀五者所共,缘法慈等是声闻、缘觉、菩萨、佛陀四者所共,无缘慈等是诸佛菩萨之不共。如是为《瑜伽师地论》中所说。《圣者智慧无尽经》云:“初发心诸菩萨的慈心缘有情,未现量证悟二无我故;一至七地之间入于行位的诸菩萨是缘法慈,现量证悟清净法界故;八地以上诸得无生法忍者的慈心是无缘,无分别念同时无勤能生慈心故。”如是宣说也。

唐译:

梵住有四种,一一有四相,

治障与合智,转境及成生。

略释:菩萨之梵住有慈悲喜舍四无量心,一一均有四相,即:

①治障:即对治四种障分。

②合智:即得三轮无分别智慧的对治为殊胜。

③转境:即转于众生缘、法缘、无缘等三相之中。

④成生:即成熟众生。

辛二、所缘

藏译:

诸智者愿彼等乐,为苦所困以及乐,

具烦恼者及诸论,彼真如性中极转。

彼义真如性之故,以得寂灭清净故,

二业烦恼得尽故,慈心为无所缘也。

诸坚固菩萨的慈等四无量心的所缘者:缘愿得安乐之有情,慈心是愿有情具足安乐的心态;悲心是愿具苦的悲惨有情远离痛苦的心态;喜心是缘具安乐有情愿彼不离安乐的心太;舍心是缘以遇乐受及亲友等生贪、遇苦受及怨敌等生嗔的具烦恼有情,愿其对彼等不生贪嗔、无有贪嗔住平等舍的心态。以此等宣说了缘不同内心之有情的差别。

缘法慈者,缘宣说四无量心的大乘经后,所缘众生观为仅仅是有为法之相。

无缘慈者,缘所缘四种有情以及大乘法二取空之真如后极为转入。

无缘慈等实际意义可分四类,缘众生及诸法真如故,可称为无缘慈,由彼对我法以及内外均无缘故,于八地得无生法忍时获得寂灭分别念与勤作,以四无量心的种子增长究竟后,无有勤作、寻思而任运故,成为极其清净,故将彼安立为无缘慈等;慈之身语二业虽是慈心等流生起,然以摄于色蕴中故,彼等无有分别,故安立为无缘慈;断尽诸贪嗔等烦恼,故诸圣者的慈心称为无缘,因为以对所缘境特别耽著故对诸烦恼称为心之所缘故,如经云:“遣除心结故断缘。”如是之缘无有故,由此理也是慈等无缘。如是依四种根据,慈心乃为无缘。

唐译:

乐苦喜烦恼,如是众生缘,

法缘说彼法,无缘即彼如。

及彼如义故,忍位得清净,

身口业所摄,亦尽诸烦恼。

略释:问:何种众生是众生缘?何种法与无缘是法缘及无缘?

四种众生聚是众生缘,即①求乐众生聚;②有苦众生聚;③有喜众生聚;④烦恼众生聚。其中,以慈心对于求乐众生聚生起与乐行;以悲心对于有苦众生聚生起拔苦行;以喜心对于有喜众生聚生起不离行;以舍心对于因诸苦乐受起烦恼的众生聚生起令离行。此即是众生缘。

缘宣说彼四种无量心的大乘经,即是法缘。

缘真如于诸法无分别者,即是无缘。

以及由四种根据安立无缘慈之含义:①由彼缘真如义故;②于八地无生法忍位时由断除无量心的障分而令一切善根得清净故;③由慈心等起的身口二业所摄者,是色法故,安立为无缘;④由诸烦恼是所缘,烦恼之所缘断故,说为无缘。

辛三、分类

藏译:

彼等动不动,以贪谓非受,

菩萨不动摇,离贪而极住。

慈等四无量心后来具坏失或减退者,称为动摇;具安住或增上者,称为不动摇,彼者无有退失;虽得四无量等持然对禅定以贪受味并以彼知足,不求上界功德,是具烦恼;不受味及不知足者,称为无烦恼之无量心。如是共有四类。其中诸菩萨的四无量是不动摇,彼者远离受味与知足的贪心而安住,不是动摇与具烦恼二者。

唐译:

有动及不动,亦啖及不啖,

应知四梵住,如是行差别。

略释:四梵住应知有四种行差别,即动摇、不动、啖、不啖,其中动者退失分,可退故;不动者安住分及成殊胜分,不可退故;啖者染污,贪著希求乐味无大心故;不啖者不染污也。此四种行是梵住的差别,而诸菩萨的梵住安住于不动及不啖中,不住于动摇与啖中。

藏译:

非根本性小,中以及劣地,

意乐劣有慢,别彼劣胜性。

此外四无量心的分类:依于非入定欲界心的四无量是小品;色界无色界称为入定,此亦,彼初禅可分三处:梵众天、梵近天或梵辅天、大梵天;二禅分少光天等三;三禅分少净天等三;四禅分无云天等三,无烦天等五净居天,共八种。其中,梵众天之四无量为小品,梵近天之四者为中品,大梵天之四无量为大品,如是为入定地所安立的小、中、大三品无量,其中小中二品可摄于小品中,如是有小品、大品二种。

又所谓的劣地即是下下地劣,上地相续中的无量为超胜。胜解行地所修四无量下劣且是小品,一地所修超胜并且广大;又一地之彼四下劣,二地彼四超胜,观待彼彼地而安立大小。

所谓“意乐劣”,由不能利他故,声缘的四无量是小品;一至七地之间具分别念之勤作故,具我慢是小品。

如是非入定及入定的小品、中品二者,劣地——下下地意乐下劣具我慢,彼等劣故是小品。其余入定时之大品,非劣地之上上地,非意乐低劣的佛菩萨之无量心,八地等三清净地无有分别念之勤作故不具我慢,彼等的四无量当知即是殊胜或大品。

唐译:

前六及前二,下地亦下心,

相似等为下,翻下则为上。

略释:下上之差别可分五类:①前后:即观待根本定上界之无量心,非根本定之欲界无量心前六品为下;②前二:即观待广大根本定,梵众天、梵近天之小品、中品为下;③下地:即观待上地,前七地菩萨为下;④下心:即声缘之四无量心为下;⑤相似:即未得无生法忍菩萨为下。应知与五种下品相反者即是上品。

辛四、果

以梵住住之,具慧生欲界,

因此圆资粮,亦成熟有情。

一般而言,修四无量心之果能往生色界,然恒常安住于此等梵住的诸具慧菩萨心极调柔,以具足不可思议等持故,恒常为利有情而转生于欲界之中,即是异熟果;诸菩萨修持四无量心由此令福慧资粮圆满,即是自在转或增上果;具足四无量心的诸菩萨,使未入佛法诸有情趣入佛法,而已入者亦令辗转增上而成熟,即是依靠精进的丈夫果或士用果;以今生串习,于未来一切生中永远不离梵住,即是等流果;四种梵住远离违品嗔心等四者,即是离系果。

藏译:

遍不离梵住,远离彼障分,

放逸亦彼缘,不以难忍变。

串习梵住达到修量之瑞相,即是纵然在嗔等的对治慈心等未特意修而平庸安住或无有防护之时,产生嗔心等缘虽无尽现前,但仍不可能退失慈心等,此即是串习梵住并且远离违品的象征与瑞相。此义若以宣说果之旁述的角度而言,则可摄于彼科判中,若单独划分作为串习四无量之瑞相的第五科判,则应分七个科判。

唐译:

所生欲界报,满聚亦成生,

不离及离障,具足五为果。

略释:以四梵住能得几种果?以四梵住为因可得五果。

①为利有情受生于欲界是异熟果。

②二资粮聚圆满是增上果。

③成熟众生是士用果。

④一切生中不离梵住是等流果。

⑤所生之处恒时远离嗔等障碍是离系果。

唐译:

设遇重障缘,及以自放逸,

欲知菩萨相,梵心无退转。

略释:在此四梵住中,以何等为菩萨之相?此菩萨相可由两种情况下梵心不动而了知,即假设遭遇重障因缘然心终无变异,或以自放逸、能治不现前时心亦无异,则此即是菩萨相。

辛五、违品

菩萨嗔心及,恼不喜以及,

嗔欲贪相应,成众多过患。

以烦恼自害,害他亦害戒,

坏等所求劣,护法佛所诃,

诤及讥刺等,他生诸无暇,

坏已得当得,故心得大苦。

菩萨不具四无量的过患。若以有情不遇安乐之想而为置彼于痛苦中欲作杀、打等损害之心,是慈心的违品;以身作打等损害,是欲离苦之悲心的违品;见具安乐有情时以嫉妒于彼生不欢喜心,是喜心的违品;见受苦或仇怨等有情时生害心,见享乐及亲友时生欲界贪心,是舍心的违品。如是若有四无量心的违品,则将获得损害身心之种种痛苦的过患。如何产生诸多过患呢?

以嗔心恼害心等烦恼造杀生等罪,使自己今生遭杀或捆缚、他世转生于地狱等中,被痛苦摧毁。彼等烦恼对他人的生命、财产、妻儿等亦作损害,以此摧毁有情。并且如是入者,退失所受戒,故戒也被摧毁。

此坏戒者会生如是之心:“我已舍弃诸圣者所赞叹的转生善趣之道,反趣入罪重凡夫所依之道——恶趣道,我今已被摧毁。”如是心生忧恼与后悔,并且内心沮丧、怯弱。坏戒者往日的施主们也对彼说:“此人是造罪者,非布施处。”从而不作任何供养,同样其他人也对彼轻视,不把他作为供养处,由此衣食资具等利养微薄。昔日具足戒时,常有天等护卫,此时则呵斥,并且从此之后不再护持。世尊也曾在戒律中以种种方式呵责:“此比丘非是比丘,坏沙门法,如骡之行,似同死尸!”等,彼者也将得到如此呵责。诸具梵行者亦对彼坏戒者说:“吾等与彼不应共住。”以此种言语抑贬与诤论,进行制罚及驱摈等羯磨。“某人已失坏戒律而造下此等彼等的罪业”,在诸方隅传扬彼之恶名。

坏戒补特伽罗不仅今生遭受诸多痛苦,他世也将转生地狱等各种无暇之处。以往相续中所得多闻、戒律、四无量等也将随之失坏,未得的功德也不能获得,故于未得者中也将失坏。内心产生极度后悔与难忍忧恼的巨大痛苦。

此等是由不具慈等对治而令违品诸烦恼增长的过患。

唐译:

四梵有四障,嗔恼忧欲故,

菩萨具此障,多种过失起。

如是诸烦恼,起则有三害,

自害亦害彼,及以尸罗害。

有悔亦失利,失护及师舍,

治罚并恶名,如是六呵责。

后身诸难堕,梵住今亦退,

心数亦苦得,复次三过生。

略释:四梵住慈悲喜舍依次有四种障碍,即嗔心、恼害心、不喜他乐心以及贪嗔之偏袒心,菩萨若具有此四种障,更会引起多种过失。

即如是诸烦恼——嗔等违品生起时,则有三害:自亦于现时及未来中行痛苦故,为自害;亦害其他有情的生命财产,为害彼;为烦恼所控制而行杀生等俱害自他者,为害尸罗。

复由坏戒得六种呵责,即①自呵责,由有忧悔故;②他呵责,由失利养故;③天呵责,由失拥护故;④大师呵责,由大师所舍故;⑤梵行呵责,由智慧梵行人如法治罚故;⑥十方人呵责,恶名流出故。

又有后得三种过失:①堕难,即由破戒恶业后世感受恶报;②退行,即相续已得梵住等退失,未来当得者不得;③苦生,即由彼等生起难忍心苦。

辛六、功德

诸过于慈等,善住而不生,

非染为利他,不舍于轮回。

如是诸佛子,于众生慈等,

具德独子亦,不如诸有情。

上述此等诸过,对于如实安住四无量心者,无论何时也不会产生,因为具四无量者以智慧力不为贪等烦恼所染,故非具烦恼,然以悲心为利有情不舍轮回受生于轮回后成熟有情。(彼者)如何呢?诸佛子对一切有情以慈等四无量心广作利益,这是一切平凡众生所不具者,虽然父母对自己具功德之独子有悦意慈爱,但彼等也生不起如菩萨之慈心。

唐译:

善住梵住人,远离彼诸恶,

生死不能污,不舍济群生。

如人有一子,有德生极爱,

菩萨于一切,起梵胜过彼。

略释:善安住四梵住之人得二种功德:①舍离烦恼,如前所说过失悉皆远离故;②不舍众生,为成熟众生生死不能染污故。问:如何了知此梵住功德最为尊胜。以譬喻说明,如人有一具功德之独子,必定生起极慈爱心,然彼菩萨于一切众生所起慈悲喜舍四梵住更胜于彼。

庚二、别说悲心分九:一、大悲之所缘;二、缘有情悲心所得之果;三、具智慧之悲心的作用;四、悲心之分类;五、宣说大悲之差别;六、赞叹悲心之功德;七、宣说产生悲心之因;八、菩萨之悲心以平等超胜;九、成立殊胜之悲心

辛一、大悲之所缘

藏译:

炽燃 敌所胜苦别 暗所蔽

1 2 3 4

住诸难行道具大及实缚

5 6

贪掺毒美食于道转极迷

7 8

住迷途 力小,悲悯诸有情。

9 10

悲心所缘分十:

①欲界诸众生对五种妙欲产生强烈贪心,诸菩萨缘此心念:呜呼!此等有情无有满足,以贪欲火炽燃故不得自主。如是生悲。

②同样,虽已入善道然以魔障作违缘后为彼所使舍弃行善者,缘等亦生悲心。

③受生三涂感受难忍苦报者以及虽生善趣然为生老病死等苦所逼迫者,缘彼等亦生悲心。

④已入苦因身语意之罪行杀生等却不知彼果——感受地狱等苦为无明黑暗所覆者,即屠夫、猎人、盗贼等造恶业者,缘彼等亦生悲心。

⑤对解脱始终无法生起寻求心的诸断种性补特伽罗,于无边生世中漂泊轮回入极难行之险道者,缘彼等亦生悲心。

⑥于此教法之外的外道——具足我与我所见等种种恶见的大束缚者,缘彼等亦生悲心。

⑦仅仅把禅定、无色定视为解脱与安乐而贪著者,如贪杂剧毒之悦意美食而享用般,虽暂得安乐然终归退失之相故,未出轮回,故缘彼等亦生悲心。

⑧为得解脱,诸外道执五火焚身、跳崖等颠倒戒禁为解脱道后寻求解脱,彼等迷失真实正道,故缘此亦生强烈悲心。

⑨声闻与菩萨不定种性者已入声缘道,此虽是趣入解脱之道,然(彼等是)于成办自他二利的大乘道中迷失而入劣道者,缘此亦生悲心。

⑩虽已入大乘道然顺缘资粮不圆满被违缘所制无法如实修行的羸弱众生,缘彼等亦生悲心。

如是依靠十种对境而生的悲心亦成十类。

唐译:

炽然及怨胜,苦逼亦闇覆,

住险将大缚,食毒并失道,

复有非道住,及以瘦涩者,

如此十众生,大悲心所缘。

略释:菩萨大悲以十种众生为所缘:

①炽燃众生,即贪著欲染者。

②怨胜众生,即修善时为魔障碍者。

③苦逼众生,即沉溺于三涂苦海者。

④暗覆众生,即恒时造恶而不知业报者。

⑤住险众生,即恒时造恶而不知业报者。

⑥大缚众生,即欲求解脱然为种种坚固恶见所缚之外道者。

⑦食毒众生,即如贪杂毒美食之贪著禅味者。

⑧失道众生,即于真实解脱道迷谬入于颠倒戒禁之增上慢者。

⑨非道住众生,即于下乘之不足种性者。

⑩瘦涩众生,即福慧二资未圆满的入大乘者。

如是十种众生,是菩萨大悲所缘境界。

辛二、缘有情悲心所得之果

藏译:

断恼害胜菩提种,生乐令忧所欲因,

施体性及依于法,佛子不远于菩提。

(以有情悲心)获得何种果呢?①诸具悲心者对诸有情断除殴打等恼害,即是离系果;②积累殊胜菩提种子之二种资粮,即是增上果;③令他产生离苦之乐及为彼自受寒热劳累等种种痛苦,即是士用果;④诸具悲心者欲生何处能如愿生彼,能作此所欲之因,即是异熟果;⑤以往昔多世串习悲心故,未来生中也能令悲心增上并相续不断产生者,是悲心的自性或自流体性,即是等流果。如是依止悲心五法的诸佛子离无上菩提不远,速疾能得彼果。

唐译:

障断及觉因,与乐亦爱果,

自流五依故,是人去佛近。

略释:此偈显示大悲得果。①障断,即离系果,障分损害断除故;②觉因,即增上果,利益众生故;③与乐,即丈夫果或士用果,以大丈夫所作能与人安乐、安受诸苦故;④爱果,即异熟果,得可爱果故;⑤自流,即等流果,未来自能不断生起殊胜大悲故。当知如是菩萨去佛菩提则为不远。

辛三、具智慧之悲心的作用

藏译:

大悲胜悲系轮回,诸苦自性及无我,

由了知彼无厌离,为患极害亦不变。

见世间苦性,悲主如是知,

除彼苦方便,怖畏不厌离。

具大悲菩萨以殊胜智慧力通达轮回所摄的内外一切法均是无常、具足三苦以及由彼所分痛苦的多类,并通达彼等法均是空性无我后,不会以轮回痛苦生起厌离而以悲心行持利他,以智慧通达轮回无自性故,以轮回过患生老病死等苦以及贪嗔等烦恼,对彼(纵然)极微细的任何损害也不会有。

把所有世间的三种痛苦观作自苦,对他人具足慈爱,以及了知断除彼苦的方便是苦因之集后,也能如实通达彼之对治道及灭等,是故对他苦不会置之度外而生悲心忧苦,然由了知遣除彼苦的方便,不以彼苦而生厌离。

唐译:

生死苦为体,及以无我性,

不厌亦不恼,大悲胜觉故。

见苦自性时,知苦生悲苦,

亦知舍方便,恒修不厌生。

略释:菩萨了知生死中一切具缚众生均是痛苦之自性,故以大悲为除苦于生死不生厌离,不住涅槃;菩萨以殊胜智慧了知轮回无自性,故纵为轮回之业烦恼极度损害亦不为恼,不住生死。菩萨观见世间苦之自性时,知苦而生大悲忧苦,然菩萨亦如实了知舍离痛苦之方便,故知已恒修,不以此苦而厌离。

辛四、悲心之分类

藏译:

具大悲性之悲悯,自性及各别抉择,

往昔已习相应者,坏障分得清净四。

对于具悲心自性之菩萨的悲悯,①有“自性”,即是以种性力成为悲心之自性者;②对于有无悲心之功过,一切有情无有自主漂泊于三苦之海中以及彼等曾无数次作过自己的亲友,且彼等虽平等希求安乐、不愿受苦然所行与所愿相违等种种观修悲心的方便各别观察;③具足往昔串习悲心;④获得损坏违品嗔心、恼害等的清净悲心。可分此四种,后者是对任何有情亦不生贪嗔的离贪悲心。如是有自性、各别观察、修持、离欲四种悲心。

唐译:

自性与数择,宿习及障断,

应知菩萨悲,如此四差别。

略释:应知菩萨的悲心有四种差别,即:①自性,成自然故;②数择,见功德过失故;③宿习,由宿世久修故;④障断,由得离欲断除所治恼害障碍清净故。

辛五、宣说大悲之差别分二:一、真实;二、以喻宣说彼之深义

壬一、真实

藏译:

非平等常非增上,非修之门非离贪,

非无所缘任非悲,如是无悲非菩萨。

①若无平等的悲心则不是大悲,即成如凡夫及声闻缘觉的悲心。此义如何呢?如缘感受苦苦的诸有情,虽能生悲,然对具乐受与具舍受者不能生悲,此为不平等故,并非大悲。诸菩萨不论有情感受有漏苦、乐、舍何者,均见不出三苦,如对无间地狱诸众生生悲般,乃至对有顶有情也同样能生平等悲心,故可称平等大悲。

②如有时能生悲心,有时不能生,此是凡夫悲心;诸声缘虽对有情也具悲心,然于无余涅槃时会穷尽间断故,非常恒故,不说大悲;菩萨之悲心于一切学道位中相续产生,入无余涅槃界亦不穷尽,故是常恒,可称大悲。

③又非担荷利他的增胜悲心者,是世间人夹杂自利对亲友等产生我所执而发起的悲心,仅对利益自己之人生悲心;诸声缘未证自他平等无担荷利他之意乐故,彼等的悲心不可称大悲;菩萨得初地后,现量证悟自他平等的法性,故就意乐而言,自利、利他无有差别,具足担荷利他的增胜悲心,可称大悲。

④见何种有情痛苦后,虽仅具此慈悲,然远离从痛苦中救度的事业修行之门,此非大悲,如诸声缘亦有对一切具苦有情之悲心然不作拔苦的修行般,诸菩萨尽轮回际对一切有情成办利乐故,彼等可谓具大悲者。

⑤诸有情对亲人虽有悲心然非常恒,有时亦生嗔恨,对怨敌具嗔心故未离烦恼;以及诸声缘圣者虽无真实嗔心,然未断彼细微习气故,彼等的悲心亦不能称大悲;诸菩萨对悲心违品——嗔心、恼害心之习气,离贪故,是为大悲。

⑥虽具悲心然于悲心三轮之相非无缘,故不是大悲。具无分别智慧者方是大悲。有者承许此悲心八地以上成熟无分别智慧时具有,然对总的圣者菩萨相合而言也未尝不可。如是宣说的此菩萨大悲究竟至于无缘大悲任运成就、获得如来地时,称为如来大悲。怜心与悲心虽是同一对字,然有非敬称与敬称的差别,其义虽同,但为何要加“大”的简别,应如上所述而了知。

如是宣说非平等、非常恒等六种悲心不是大悲,反之,具六种差别者为大悲。如上所述无大悲愍者也不可称具大悲菩萨。

唐译:

非等亦非常,非深亦非顺,

非道非不得,翻六悲如是。

略释:非平等、非恒常、非深极、非随顺、非净道、非不得是非大悲的六种差别,与此六相反则是大悲的六种差别,即:

①平等:对于乐受等众生所生诸受均知是苦故。

②常恒:乃至无余涅槃亦无尽故。

③深极:入地诸菩萨得自他平等故。

④随顺:对一切众生的苦难如理救拔故。

⑤净道:所对治之违品恼害心得断除故。

⑥不得:得无生法忍时诸法不可得故。

壬二、以喻宣说彼之深义

藏译:

大悲与忍以及思,发愿投生熟有情,

初根后果具殊胜,此为悲之大树也。

譬如妙树有根茎枝叶花果六种,如是大悲心者,也具有欲拔一切有情苦之大悲;由此为利他安忍种种难行;思维种种利益有情之方便;发愿一切生中能得圆满利益有情之身、受用、眷属与处;以愿力任生何处均能数数取能作自他二利之投生;以彼方便成熟有情。

初者大悲如同后五者之根本,即是菩萨一切功德如根本般之前行,《无尽智慧经》云:“尊者舍利子,如呼吸是士夫命根之前行,如是为真实行持大乘故,菩萨之大悲乃是前行。”如《圣者嘎亚日经》云:“菩萨菩提心之根本乃是大悲,有情为所缘,最后成熟有情则如妙树成熟胜果,此是大悲大妙树。”是故,依靠大悲之根出生为利有情而安忍种种痛苦之茎,依靠安忍之茎出生思维拔有情苦方便之枝,由思维方便之枝出生“仅以一生不能利益无边有情故发愿持一切生中渐次有情无量投生”之叶,由发愿之叶出生为利有情而随欲转生之花,由转生之花出生成熟一切有情之果。如是大悲如妙树般值得赞叹。

藏译:

若无大悲根,无难忍行者,

具慧不忍苦,不思利有情,

若离此思心,于清净善生,

发愿亦不成,若不得善生,

不能熟有情。

广说彼者。第一若无树根则余者皆不能出生,譬如若无树根则不能出生树茎乃至果实等,若无如树根般之大悲,则以心不能安忍为利有情所取受的种种难行,如世人对亲友等具怜愍,为利益彼等虽难亦能发起精勤,而为利益他人则不能精勤,又如诸声缘亦不能作为利有情之难行般,然诸菩萨以大悲力为利有情何时亦不舍弃难行。

彼具慧菩萨为了利他若自己不能安忍种种痛苦时,则不会思维利益有情的此等彼等之方便,虽具方便然自不能修持故,也不会对其思维。

倘若远离利益有情之思心,菩萨不会发起“为利有情而投生为不杂恶业之胜身以及不为自利发心所染污之清净”的胜愿,因为菩萨发愿是为利益有情而投生于轮回,并非如世人由欲得善趣安乐之心而作善根以及诸声缘断除投生轮回。

以愿力于此三有若未获得能利益有情的殊胜身,由此不能成熟诸有情,或如世间人以业力得异熟身不能利益有情,或如声缘般断绝生死故不能利益有情般。

如是若无大悲之根,则如茎之安忍乃至如果之成熟有情五者绝不可能产生。

藏译:

大悲润为慈,彼苦以乐广,

由如理作意,枝增长广大,

以愿流不断,叶取舍二缘,

以修故华茂,当知果有义。

宣说若具根则余者亦可随生之义。

如妙树根,若得水润,则其根坚固及增长后,由彼广大增生树茎乃至果实般。根本大悲之水或水润,坚慧论师的大疏中如是说为“润即是慈”。有些论述中,把滋润解释为以细小根须吸取水分而增长,故可称为“足饮”般根本之根本,虽然如此,但彼本属根的所摄范畴,而把根本说为悲心自体方是此处所说之义,因为慈、悲二者以法性力一者具足另一必具,故并非悲心自体不是根本、另有慈心认定为根本,而是以令悲心之根增长的顺缘慈心如水滋润,于大疏中如是宣说。若照此理解则为善妙,因为颂中有“大悲润为慈”(唐译“根生以慈润”),且大疏中也如是宣说,故我认为“滋润”义为“以诸根须吸取水分令得长养、滋润”,此处“滋润”应作动词解。

因此,为能令悲心之根增长,如水之滋润者即是慈心,以慈心如水般滋润悲心之根后,将令悲心增长,也就是说,缘一切具苦有情而发起愿彼离苦的悲心,由此则会产生愿彼等具足安乐的慈心故,以欲作彼等之利乐,见诸有情如同极疼爱的悦意子般,当爱子得病时父母忧伤,对于令彼离苦获得安乐的方便精进,不想此是精进苦行的痛苦,而唯以服药等方便是对彼有益的发心,于此精进产生欢喜心。同样,对有情具有慈爱的菩萨为了利他虽受身心诸苦,然以欲作利他的慈心若能对彼有利则非痛苦,应是殊胜之受,生起得安乐想,以彼将令无所不忍的安忍树茎广大增长。

如是以安忍之茎不断增长为因,能增长利他的方便法门——二种无我、神通、以二谛所摄的色等一切法以及如理作意等无量种种的方便。

由此利他思维之枝得以增广,以彼因于无量生死中发起相续不断利益一切有情的大愿相续,前前微小之发愿旧叶逐渐掉落,较前广大增胜的胜愿新叶不断增上而生长,以及成就了成熟他相续的花果成办之缘彼二者之愿,是故将成就投生之花以及以受生之身彼等能成熟无量有情之果,即是当知有或产生花果彼二,如同妙树也以自己的近取因以及水土等助缘二者和合出生花果般,同样菩萨之投生以及成熟他相续是由菩萨自己的愿力以及对境众生二者而成就。

唐译:

悲忍思愿生,成熟次第说,

大根至大果,悲树六事成。

略释:以下数偈宣说大悲如树。大悲妙树以六事成就,即大悲、安忍、思惟、胜愿、胜生、成熟,此六事依次喻如根茎枝叶花果六位,即此树以大悲为根,以安忍为茎,以利益众生思惟为枝,以胜生愿为叶,以所得胜生为花,以成熟众生为果。

唐译:

无悲则无忍,如是六次第,

胜生若不得,成熟众生无。

略释:为何六事安立如此之先后次第?因为:若无大悲,则不能发起大苦难行忍;若无大苦难行忍,则不能发起利益众生思惟;若无利益众生思惟,则不能发起胜生愿;若无胜生愿,则不能向胜生处;若不向胜生处,则不能成熟众生。

唐译:

根生以慈润,茎擢以乐广,

念正则增枝,愿续则长叶,

内缘成为华,外缘成为果,

当知悲根等,如是次第成。

略释:喻义之前后次第何以有如此相似之处?

①根生以慈润:悲以慈润能令滋生,由有慈爱见他受苦而生悲故,是故以悲为根。

②茎擢以乐广:忍以乐想能令抽擢,由菩萨利他,以苦生安乐想,乐想生已能令安忍得广大故,是故以忍为茎。

③念正则增枝:思以正念能令增进,由安忍增广后能于利他事中生起正念故,是故以思为枝。

④愿续则长叶:愿以相续能令长成,由前灭后生,譬如叶长,落故抽新,是故以愿为叶。

⑤内缘成为华:生以内缘成为实,由自身成熟则受生不虚,是故以生为花。

⑥外缘成为果:以外缘成为实,由他身成熟则利益不虚,是故以成熟众生为果。

当知悲根等以如是次第成立。

辛六、赞叹悲心之功德分二:一、总说三种异门;二、别说难点

壬一、总说三种异门

一、产生大功德

藏译:

大悲功德出生处,于诸有情不兴悲,

如是如彼等苦亦,兴悲当生乐无量。

大悲是究竟果地十力、四无畏等无量功德的源泉自性,故具慧者谁不于有情生悲,理应兴悲。若想:对有情生悲,为彼等义自己也感受痛苦,甚为难忍。实际并非如此,菩萨虽如是为众生利益而痛苦,或如是为彼等众生的利益发起悲心而受苦,然此苦与其他痛苦根本不同,因为以悲心所生或痛苦可令一切苦次第消尽并能产生超胜声缘及一切世间的无量安乐故。

二、不贪之功德

藏译:

诸悲摄慧主,心尚不住寂,

更何况贪著,世间乐自命。

若想:发起悲心贪爱众生后,以执著岂不束缚?

不然!以悲心摄持相续的诸菩萨对如声缘般寂灭痛苦之涅槃尚且意无贪著并不住,何况对如世间凡夫般于有漏世乐及自身命生贪呢?故对轮涅何法亦无贪爱之心。

三、超胜之功德

藏译:

但凡为慈心无罪,及出世间亦非有,

以诸慧悲慈无罪,以及是为出世间。

在世间,母亲对孩子慈等,如是慈爱并非无罪,亦非超出世间,因为贪著孩子等为彼等造罪以及对与彼诸不和处则生嗔恨等,由彼夹杂烦恼故,并非无罪;具法我、人我之我执迷乱故,未超世间。诸具慧菩萨悲愍一切有情而生的慈心则无罪过并超世间。

藏译:

痛苦具浪无明暗,凡是依彼而成之,

引出世间之方便,如是何不成无罪。

世间菩提缘觉之,诸阿罗汉无彼慈,

较彼其余何需说,如何不成出世间。

若问:如何无罪?依于果——漂泊于三苦波涛汹涌或动荡的轮回以及彼因——不知四圣谛之无明黑暗的一切世间者,为将彼等引渡至解脱的大方便因——菩萨相续中的慈心与悲心彼等如何不成无罪?可信任是最殊胜之无罪。

如何是超出世间?于此世间,即便证悟尽无生智的利根独觉罗汉亦无如此之事,此外的声闻、世间人又何需说。如此慈悲心如何不是出世间呢?即连出世者声闻缘觉尚且超越,故是出世间,此不必说。

唐译:

大悲利益作,谁于他不起,

于苦胜乐生,乐生由悲故。

略释:以大悲可作一切利益,故谁于他有情不起大呢?应兴大悲。因为虽于利他之苦然大悲可生起殊胜安乐故。

唐译:

菩萨悲自在,寂静尚不住,

世乐及身命,此爱云何起?

略释:此偈说大悲无著。一切世间均爱执世乐以及自己的身命,一切声缘虽不爱世乐及自身命,然于涅槃有耽著心,菩萨不然,以大悲自在故,于寂静涅槃尚且不住,何况对于世乐及身命的二种耽著云何生起?

唐译:

贪爱非无障,世悲亦世间,

菩萨悲爱起,障尽亦过世。

略释:此偈说大悲爱胜。世人于亲友之贪爱并非无障,因为贪爱自体即是障碍;世间悲心虽不是障仍属世间,因为具有我执。而菩萨的悲爱既无罪障亦超世间,此即是大悲慈爱最胜之所在。

唐译:

有苦及无智,大海及大闇,

拔济以方便,云何不障尽?

罗汉及缘觉,如是悲爱无?

何况余世间,岂得不过世?

略释:于果之有苦大海、因之无智大暗中能作拔济之方便即是大悲,故此大悲云何不成障尽?

阿罗汉、辟支佛尚且无有如是大悲慈爱,何况其余世间者,如是菩萨大悲岂不超越出间。

对以上所说“为利他虽苦也是安乐”之义广说者,即是:

壬二、别说难点

藏译:

菩萨无痛苦,以悲凡是苦,

于彼初起畏,触已极欢喜。

由悲所生之痛苦,映蔽一切世间乐,

诸已办利亦不具,较此何有更希有?

可以解释为:诸菩萨彼时虽然自无痛苦,或按大疏所说,“为了令他无苦以慈悲为他利自心受苦”此点不成怖畏之处。诸劣慧者心想:若细想众生痛苦时,极为怖畏且难忍受,与有情无量相等,痛苦也有无量,故于彼苦谁能遣除?对布施头颅手足及各别有情恩将仇报的邪行亦极难忍;倘若受生于轮回中,则有生老病死,并于此间还须受种种痛苦;具苦有情众多故,如果自己承受彼等之苦,则自己何时方能从苦中解脱?不应这样想而令心怯弱。何以故?于有情生悲所生的此种痛苦如所述般,仅仅于最初胜解行地时会生怖畏而已,因为尚未得自他平等性、未通达轮回及彼痛苦之空性故,因此对诸具菩萨种性者,最初不宜以轮回痛苦及对彼生厌离心的法门作主要宣说,而须说悲心、诸法如幻以及赞叹佛菩萨的功德,如是同经中所说般。

在所谓“触”即得圣者初地后,证悟法界遍行的体相时,由得自他平等之心,以悲心为救度一切具苦有情,纵然真实受地狱之苦,然以此成为救度他人之大义故,对菩萨而言,此因唯成大乐,如此之乐为诸世间天人、声缘所无故,成为一切安乐中之殊胜及上品。如是以悲心所生的痛苦能映蔽一切天人等世间安乐,并且寻求自利的诸声缘罗汉也不具如是安乐,较此何有更希有者?

如是虽于得地后不畏轮回痛苦,但从胜解行地仅仅思维轮回自性而了知是大苦聚,然以种性力及愿力等,即便于凡夫位菩萨也不会去思维轮回前际等不可思议之处后使自心怯弱,因为:无始至今,自他一切有情于此三有中感受种种苦,虽有时也感受种种安乐,然以今观昔,此诸感受已无任何利害;虽然未来无边,如是有情界亦无穷尽,但新生的佛菩萨亦如是无尽故,又虽然世间边际、虚空边际、有情边际及痛苦边际也是不可思议,但其自性本如幻化故,如同有情界之时方无边际般,若我也生起“随学三世诸佛菩萨之行行持伟大菩萨之道”的铠甲发心后,祈祷诸佛菩萨愿能如是成就,进而将一切善根为此作回向,(如此)则于大乘道中不会退转且速得无畏之安慰。

藏译:

坚固者之具悲施,凡是作布施之乐,

其中受用三界者,较彼乐一分未能。

为利有情以大悲,不舍苦性诸轮回,

诸大悲主利他故,何以不能取彼苦。

以坚固菩萨于他具悲之布施,对布施的回报与异熟无所希求,唯一为利他而施,自不守财施舍予人,如是以圆满利他的布施所生的安乐,若与受用三界资财的诸安乐相比,后者不及菩萨相续所生布施安乐的百千等分之一。如是诸菩萨虽为利他在显现上感受痛苦,但实际彼相续中不仅无有任何痛苦,且以施身及一切受用所生的欢喜,为任何世乐所不能及,故诸菩萨何以会受轮回之苦?应知何时亦无痛苦,为利有情以大悲何时也不舍弃痛苦自性的轮回,彼具悲者为饶益一切有情为何不取受彼等有情之苦?应能全然纳受他人的一切痛苦。

藏译:

具慈菩萨悲布施,受用以及由彼慈,

以摄受生及彼力,慈之乐得烦增长。

“具慈菩萨悲、布施、受用以及”,颂末的“增长”此词是句尾通用词故,应对此三词一一对应连接,即以慈心行施能增长悲心、增长布施及增长受用。增长之因者,即以悲心力行施,一切生中悲心能不断增长;以悲心力,一切生中布施不断增长;以布施力,一切生中受用不断增长。

由彼增长三种安乐果者,即由发心欲拔除有情痛苦的悲心,能生安置一切有情于安乐的慈心,在行施时,于彼菩萨能增长由慈心所增长的安乐,如母亲赐予孩子饮食、财物时以慈心对彼母引生欢喜般;尔后,以彼施摄受有情所生的增长安乐者,即见彼布施对有情有利益后,在菩萨相续中能增长殊胜安乐;以及彼布施所得安乐,是以布施力使诸菩萨具有无尽受用后,对一切有情具饶益能力故,由彼力所生的安乐,对诸菩萨能得增长,因为若无受用则虽欲布施然不能满受者愿,而具有受用故,见满彼愿增长殊胜欢喜。如是诸菩萨于有情能作多少利益便能生起多少安乐欢喜故,为了以承担拔除他苦能成自己得安乐,虽舍弃身体受用然非痛苦,生起安乐故。

唐译:

得悲诸菩萨,舍苦而起苦,

彼初起苦怖,证时欣乐甚。

略释:此偈说大悲无厌。诸得悲菩萨欲舍弃他苦而生起自苦,仅由最初胜解行地时未证自他平等性以及未如实知苦之法性故,于生起痛苦中产生怯怖。一旦证悟二者,则于起苦之中产生极欢喜的安乐。

唐译:

悲苦最希有,苦胜一切乐,

更乐悲生故,办非有况余。

略释:此偈说大悲苦胜。由悲悯有情而利他所生的痛苦最为希有,即此悲苦超胜于一切世间的安乐。何以如此?彼菩萨更以悲苦为乐,因为此苦从大悲生故。彼安乐所作已办的阿罗汉尚且无有,何况其余世间?

唐译:

施与悲共起,能令菩萨乐,

三界中乐受,比此无一分。

略释:此偈说大悲施胜。如果布施与大悲共同生起,则能生起菩萨的殊胜安乐。三界中的乐受相比于大悲布施所生的安乐,不及其一分。

唐译:

生死苦自性,不舍由悲故,

起苦利他因,云何舍不习。

略释:此偈说大悲忍苦。菩萨由大悲故,不舍痛苦自性的生死。既然菩萨起苦是利他之因,为何会舍弃生死而不修习安受自苦呢?

唐译:

悲施财三果,悲者恒增长,

爱生及摄生,资生复三乐。

略释:此偈说大悲施果。菩萨大悲恒能增长三果——增悲增施与增财,因为:由修习大悲能令悲之自体增长,故是增悲;由悲自在能令布施增长,故是增施;由施自在能令财增长,故是增财。由此三果能生起三乐——爱生乐、摄生乐与资生乐,即以悲为因生起爱生乐,以施为因生起摄生乐,以财为因生起资生乐。

藏译:

以悲广大所增长,以施所熟及所乐,

普所引伸及所引,于诸弱者如是说。

彼诸菩萨布施的方式。如一极懈怠之人,亲友对彼教诫“汝不应如是懈怠,应如此如此”般,(大悲劝进:)诸菩萨以悲心行施时,汝应以如此悲心广作种种伟大布施;彼之异熟受用亦当如此增长;且应以布施成熟诸有情并且受者内心能得满足之乐,施者也以圆满布施安乐故,作自他二者安乐的事业;又应普遍引导其余有情积累福慧资粮,并于无上菩提果逐渐牵引或引导。如是,如同对布施众生之串习力薄弱者劝进而宣说般。

唐译:

悲长及施增,成生亦乐起,

牵来复将去,大悲劝如是。

略释:此偈说大悲劝进菩萨行持六种功德。大悲劝言:“菩萨汝修习我令我滋长;汝舍资财令布施增进;汝应以布施成熟众生;汝应以布施生起自乐;汝若布施能引来无上菩提二资粮聚;汝若布施当于无上菩提逐渐趋近。”

藏译:

大悲以诸苦为苦,凡未生乐令得乐,

故此大悲于他乐,若得生已自作乐。

具嫉妒有情见人安乐时内心不喜,见人痛苦时则心欢喜,而诸菩萨与彼恰恰相反,由悲心力以他苦即是自苦故,在未拔除具苦众生的痛苦令彼生起安乐之前,自己何以产生安乐?如见爱子被剧烈病痛所折磨的母亲一般。是故,由具慈悲对其他有情以自己令生安乐后,由予人安乐之乐,自己能得安乐,如母亲为孩子寻药并令服用后,当孩子于病中得到解脱安乐时,母心也得安乐般,如是维摩诘大士亦云:“乃至一切有情之病未愈,我病亦不能愈。”如是所说也。

唐译:

苦者悲诸苦,不施云何乐,

以令自乐故,施乐拔他苦。

略释:此偈说大悲乐胜。诸菩萨以悲而生起诸苦,故名为苦者。苦者菩萨悲悯众生的苦难,以他苦为自苦故,若不予人安乐如何能得自乐?菩萨施众生乐拔众生苦时,即是菩萨自作安乐。

藏译:

大悲主恒于自施,如教不作求自乐,

以诸受用令他乐,然非异亦非自乐。

以彼乐而乐自施,所得果亦施有情,

若汝于自有所有,极于彼等施作果。

施者虽不贪受用,然而得众多善资,

我非贪求彼等乐,如是我具施不断。

我恒以慧一切财,尽布施他由得此,

当知由是汝施主,不贪求果受用也。

假使汝得果不施,非是于施真欢喜,

如是刹那亦未施,非是于施真欢喜。

未作则不引生果,如是待报非我者,

不待汝报而出生,是为予他极施果。

上文所说无贪之广说者。

诸具悲菩萨以悲心如阿阇梨恒常对自己所作布施教授应如彼彼而作等。如何教授呢?彼彼财物不欲自己守护得安乐,当以自己种种受用令他安乐,如是教授并作随示。此处在大疏中虽然宣说了如阿阇梨般的悲心对如弟子般的布施作教诫,意义虽同然易理解故,如上所说也见可以。

倘若虽以众多受用令他得乐,然而仅求自获其果的布施并非菩萨所应修持,因为诸菩萨对自利、利他无有分别,由人苦即是我苦、他乐即是自乐故,布施所得果也发愿成熟于一切有情,令彼等得安乐而作布施。倘若或者对于他人不能成熟,则由自己与有情无分别故,(实成)不欲彼果之安乐于自己产生。由彼等有情得安乐则自己亦得安乐故,是故断除如剧毒般的我爱执后,我随学诸菩萨勤修着重珍爱他人故,以我已作的布施应同施果一并施予一切有情。如是而作教诫。

是故若布施对自己能作产生受用等事,应对彼等有情极成利益,由此对我作了利益,如是以悲心对施作教诲,将布施及其果报均施他人。

如是布施之果也对他人发自内心而施舍,施者诸菩萨于自利无贪,虽不希求得受用,然恰恰值遇丰富受用与妙好之物,此是因果缘起之法性。如是果报成就时,我也不会希求有漏安乐,因为依靠受用圆满,我唯一希欲具足于多世相续之中趋入对众生有利的行施而已,我恒以慈悲,所拥有的一切受用不为自己乐享而是对人布施。你应观察此理。是故布施你应了知:我对施果应无所求。

倘若你仅仅对人布施受用资财而不将施果施予他人,则并非是对一切来世受用不贪而欢喜布施的菩萨,如此在今生之中即便仅一刹那未对布施信解而有不欲布施之心,亦成立不算对于以悲心为利他布施具有欢喜。

布施你不作布施则不引生果报,故好似对回报有所执著,如此执著施果之回报,则非是于人悲悯之我者或应理故,布施你应远离对回报之执著,对布施异熟果也不应生起我所执,应将彼对人极为布施。

如是以悲心似对布施宣说教诫,对一切身体、受用及善根不能为自利而贪爱,为利他应作布施,如是宣说了净心的教授。

唐译:

悲者教自施,施彼勿自求,

施报愿不受,有愿还以施。

施及于施果,普施于一切,

彼乐我乐故,施彼我无须。

略释:以下数偈说大悲教授。

大悲教言:“汝施布施他人时莫求自乐,他乐若无则汝自乐亦无,因此即便施果亦当发愿不受而施有情,设若有果仍将此果还施有情。如是以所施与施所得果一并普施一切有情,因为以彼有情安乐为自乐故,凡有所施之果当施一切众生。”

唐译:

轻财而以施,来多复来好,

不用而自来,还用展转施。

悲者以大悲,尽施及常施,

应作如是施,慎勿求施果。

若我不乐施,施果不施时,

施无一刹那,以无施爱故。

不作不与果,与果与作者,

是汝观恩过,与我不相似。

如果轻财而用以布施,则虽不求财而财自来,并且广大而妙好,如是若得如此受用还用布施,由此资财来而复来,菩萨施而复施。

悲者菩萨以大悲无余布施且恒常布施,应作如是无间布施,慎勿希求布施果报。

倘若我对于施果不施,则非是欢喜布施,若有一刹那不生施心,也是无有布施欢喜心的缘故。

菩萨教诲布施:若人行汝布施,汝方赐予其果,即是汝观待报恩之过失,我则不然,此即是汝与我不相似;若人行汝布施汝仅赐予此人果报,汝是观待报恩者,我则不然,所行施果尽施一切众生,此即是汝与我不相似。

藏译:

诸佛子以大悲施,无罪以及清净依,

能引生乐者以及,具摄护无求无染。

诸佛子以大悲施,一切广大胜及常,

喜及无染及清净,趋入菩提趋善也。

以悲心布施之功德摄义而赞叹。

诸佛子以悲心作布施也分六种:

①无罪者,即对他人无害而行施,也就是说,夺人受用而布施别人,或杀害有情以彼肉布施,或对受者歧视并以饿鬼、馋鬼等语呵斥令彼心生痛苦而作布施等,无有如是对他人的损害,如理善作布施也。

②清净依或基之布施者,不会未经观察将毒品、兵器等不净物作布施,善作观察后布施清净之物。

③、④能引生乐之布施者,以布施摄受后将彼安置于善根中,引起彼等有情在来世中获得善趣及解脱果的安乐。以及由彼施远离对自己的眷属、妻儿、奴仆等的一切损害后,不留存彼等份内应得之财;或虽将妻儿等施予他人然不违背彼等心愿;或首先了知最终彼等不会生起巨大痛苦后而布施,若彼等极其痛苦以及将自己的眷属布施给残忍的罗刹、夜叉等则不施,总之,对属于自己的眷属无有损害者即是随护布施。

⑤无求之布施者,知道有情贫乏,为利益彼等虽未乞求却自己亲手对其布施,不寻其他布施对境,或者无有仅对此施不于彼施的选择福田之偏袒而平等布施。

⑥无染或无贪之布施者,即不求报恩与异熟而行施,此处是从清净过患的角度宣说。

又从功德角度宣说布施一切或尽施等九类:

①一切布施:即一切内外物无有丝毫不施。

②广大布施:即非微小或少许而是多量广大之布施。

③殊胜布施:即不施残缺、腐坏及不可受用的资财,以色形香味圆满及贵重优质之物作布施。

④恒常布施:即非短时施后中止而是恒常行施。

⑤欢喜布施:即无有悭吝对任何乞求者无有分别以欢喜心布施。

⑥离执布施:即于回报异熟无求而施。

⑦清净布施:与上述“清净依”同义,即布施清净之物。

⑧回向菩提之布施:即布施不回向于善趣安乐及声缘涅槃,普于一切有情获得无上菩提而回向故,趋入菩提。

⑨回向善根之布施:与上述“能引生乐之布施”同义,即以布施摄受众生后,趋入善或安置。

唐译:

无障及净句,利彼亦自量,

无求与无著,悲者如是施。

①无障:即不以抢夺他物行施.

②净句:即不以毒物、兵器、酒烟等不净物布施。

③利彼:即以布施摄受众生时将彼等安置于善根中。

④自量:即不令自己的眷属有损害而行施。

⑤无求:即众生或无心求或未口求,但见彼等匮乏即自然而施。

⑥无著:即不求报恩及异熟而施。

唐译:

尽广胜常喜,离着亦清净,

回向于二处,菩提及善根。

略释:①尽施:即以内外一切物布施。

②广施:即以多物布施。

③胜施:即以妙好圆满之物布施。

④常施:即一再布施。

⑤喜施:即无悭吝不拣择欢喜而施。

⑥离著施:即不求报恩、异熟而施。

⑦清净施:即以清净物布施。

⑧回向菩提施:即回向大菩提。

⑨回向善根施:即为摄受众生入善根而施。

藏译:

如何三乐所满意,大悲主以悲成喜,

诸享受者以受用,不能成为如是喜。

如是由布施所生的安乐如何呢?即欢喜布施的安乐、欢喜利他的安乐以及欢喜圆满菩提资粮的安乐,以此三乐满意的具悲菩萨以自己所拥有的一切资财作布施所得的安乐,所欲皆得之人享用受用亦不能生起如是之乐。此处的具受用者在大疏中解释为:菩萨所施之对境如欲获得所愿也得不到如施者般的欢喜。一般诸享受善趣圆满受用者何时亦不能感受如菩萨行施所生的欢喜,这样解释亦可。《般若摄颂》云:“庄严四洲如唾尘,彼得不及施生喜。”如是所说也。

唐译:

有财而自用,及用施众生,

得喜施喜胜,三乐养心故。

略释:此偈说大悲受用差别。菩萨有财自己受用所生的欢喜与用财布施众生所生的欢喜相比,施喜为胜。何以故?因为由布施心中能生三种欢喜——布施喜、摄他喜与菩提资粮满足喜。

辛七、宣说生起悲心之因

藏译:

悲悯贫及悲暴恶,悲错乱及悲放逸,

悲悯为境所主者,以及悲悯著邪者。

由彼苦乐因,菩萨生大悲,

因师自性修,菩萨之悲也。

对远离六度修行的诸有情产生悲心。

对以悭吝令心相续贫乏不能作少许布施的众生,以悲心宣说悭吝的过失与布施的功德后,将彼等安置于布施法中;相续恶劣可恶者行持杀生等罪业,以悲心对彼等宣说持戒之法后安置于戒律中;对相续被嗔心扰乱的众生以悲心宣说嗔心的过患及安忍的功德后安置于安忍中;以喜爱平庸琐事之懈怠不作善业的放逸众生,以悲心对彼等宣说具足能断懈怠的精进法后安置于精进中;对妙欲五境以不自在恒常心散乱的众生,以悲心宣说静虑诸法后安置于静虑中;对有漏诸蕴执为常乐我净的颠倒耽著众生,以悲心宣说邪慧过患后安置于真实智慧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