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三、彼时之功德品

功德品第二十二

戊五、功德品。此中宣说修持以上净信品乃至觉分品之义的诸菩萨的功德。其义分二:一、修行之功德;二、赞叹之功德。

修行之功德分三,即以三种功德总说,从“利他”乃至“为主要”以十三种行持六度之异门别说,以安立说法而宣说智者之功德。而初者又分三,即等流之功德、相属之功德、观照有情之功德。

长时修持彼等的学道菩萨的相续转变为道的本体,使以往所生之道坚固,未生之道令生并得增长,彼者以“自身防护故”等两颂宣说;相属功德以“生如来种性”等一颂宣说,此三颂宣说极其希有的功德;其后以“离贪及大悲”等一颂宣说并非希有,即宣说由具足圆满因故,产生如是之果并非希有,以是赞叹修行之因故,此亦是功德;观照有情功德之因——得平等心者以“犹如具慧等”三颂宣说,果之利他以“令成法器也”等十六颂宣说。此处次第宣说了十七种功德。

己一、修行之功德分十七:一、希有;二、非希有;三、心平等;四、利他;五、极利;六、希求;七、不失坏;八、清净心;九、坏失与具增上法;十、假象与真实;十一、调伏;十二、授记;十三、决定;十四、无疑作;十五、恒常作;十六、主要作;十七、安立说法

庚一、希有

自身防护故,作最极圆满,

安忍诸弱小,不顾身及命,

作精进禅定,不味彼乐中,

智慧无分别,许具慧希有。

生如来种性,授记及灌顶,

究竟得菩提,许是极希有。

于修持六波罗蜜为希有。如何希有呢?由凡夫与诸声闻无有如是修行,其他众生不可能有如是功德,故是希有。彼义如何呢?虽然布施衣食等,世间与声闻众也有,但多次布施自身唯诸菩萨具有,余者无有;为了严护净戒,所获转轮王位等圆满受用亦弃如唾尘后出家,不象有力具权的帝王及将相等一样;较己弱小的乞丐、种姓低劣者如何损害,内心不动摇且以慈心安忍;对自己的身体与生命亦不顾惜而精进;虽得初禅等四禅的殊胜安乐,然于此无有味著,反投生于乃至欲界三恶趣之间;虽获得能了知一切法相的智慧,然对智慧及彼彼法无有分别执著相,此等是诸菩萨的希有功德。

如是修持殊胜波罗蜜多所得之果是:一地初得出世无分别智慧故,生于佛家;八地获得无勤任运智慧故,得佛授记;十地得诸佛法王补处灌顶,此三种是学道之果;佛地得无上菩提。此亦,世间之中其余声闻缘觉何者亦无故,承许是极为希有。

唐译:

舍身及胜位,忍下亦长勤,

不味不分别,六行说希有。

生在如来家,得记并受职,

及以得菩提,四果说希有。

略释:二偈中,初偈显示行希有,次偈显示果希有。

布施行者,若能施舍自身,则为希有,余非希有;持戒行者,若能舍弃胜位而慕道出家,则为希有,余非希有;安忍行者,若能不顾身命忍于下劣众生,则为希有,余非希有;精进行者,若能长时正勤乃至尽生死际而不断绝,则为希有,余非希有;禅定行者,若能于殊胜禅定安乐无有味着,则为希有,余非希有;智慧行者,若能生起无分别智慧,则为希有,余非希有。

如是菩萨有四种果,即:①入初地时生如来家,是须陀洹果;②于第八地中得佛授记,是斯陀含果;③于第十地中得受职灌顶,是阿那含果;④佛地,是阿罗汉果。其中,前三者是有学道之果,第四者是无学道之果。

庚二、非希有

离贪及大悲,如是胜修得,

心等故彼等,加行非希有。

观待世间众生、声闻、缘觉来说,虽是极为希有,然观待具有伟大意乐与行为的诸菩萨,宣说如是功德为何不得、并非希有者:

对转轮王的财富等,也视如粪土,对一切有为法远离贪欲的内外物之布施,亦非希有。如是具足愿拔一切有情苦的大悲故,由彼能严护不杀生之戒,以相续中生起爱人胜己之心而于人能生安忍,犹如火触干薪般,获得无勤自然入殊胜修行故发起精进,于我、有情及一切法,获得平等心故,入他利以及无有疲厌,对禅定无有味着,以智慧不执法相故,于趣入彼等修行以及由此生如来家中,乃至获得无上菩提之间,也非极希有,因为若有彼等功德,为何不得如是作用及果?是有事之法性故。

唐译:

离欲与得悲,胜修及平等,

依此修诸度,是行非希有。

略释:若菩萨于一切身及受用已离贪著故,行持布施,非为希有;由已得大悲故,护不损害他人之戒及不报怨害之忍,非为希有;由第八地已得胜修而于无分别智慧得自在故,行持精进、禅定、智慧后三度,非为希有;由已得自他平等心,行一切诸度,亦非希有,由利他即如自利无有退屈心故。

庚三、平等心

犹如具慧等,慈爱诸有情,

有情爱妻儿,亲友不能比。

于求者无私,戒恒常不坏,

遍忍者一切,行广大精进,

恒常禅定善,智慧无分别,

当知菩萨心,于彼等平等。

如同具慧菩萨对一切有情极为慈爱、悲愍,一切有情对自己都不能产生如是的慈爱,因为在某些时候,以相续扰乱会作自杀或服毒等,对妻儿、亲属等也会有时以嗔心殴打等,没有生生世世不舍弃的慈爱心。因此,他们不具备如菩萨般的慈爱,如是菩萨对一切有情得平等慈故,没有对自己的亲友方布施、对他人不布施的偏袒,而是对一切祈求者无亲疏贫富之别而无偏布施;护持佛制罪与自性罪所摄的一切清净戒粗细一切均无差别恒时不失坏而护持;于一切时处,对一切众生均能生起平等生起安忍;为利一切有情,发起广大相续不断的精进;恒常安住于清净与无漏禅定善根中不失坏;以智慧虽能不杂明辨一切法,然于三轮所缘清净无分别中不失坏。如是诸菩萨修行彼等六波罗蜜,无有不平等、无有偏堕故,应了知如是的平等心。

唐译:

菩萨爱众生,不同生五爱,

自身与眷属,子友及诸亲。

无偏及无犯,遍忍起善利,

禅亦无分别,六度心平等。

略释:菩萨慈爱众生不同于众生爱自身、爱眷属、爱儿子、爱朋友、爱诸亲的五种爱心,因为此五种爱心偏袒亦非毕竟,而菩萨慈爱众生之心平等普遍,由不舍不退故。

菩萨行持六度得心平等,即无有亲疏之偏袒而平等布施,一切时中虽微细戒亦无犯,于境、时、有情无差别而遍忍,为起一切善根及起自他一切利益而精进,修定亦为起诸善根及为起诸利益而精进,从初发心乃至究其竟所行诸度皆三轮清净。由此当知菩萨于六度心平等。

庚四、利他分二:一、六波罗蜜多饶益;二、以七喻宣说饶益之相

辛一、六波罗蜜多饶益

令成法器也,令置净戒中,

令安忍于害,令行于利他,

令于此示教,令断诸疑惑,

许是诸具慧,利益有情也。

以布施能令一切有情成为修善之法器,即是对于以衣食等贫乏不能修持善法者,布施一切所欲,令其欢喜而满足后安置于正法之中;自己安住于清净戒并安置他人于清净戒中作饶益;无论以他人作何种损害均能生起安忍;对于利他之事,恒时无厌而趋入;以禅定力显示神通等,将一切所化有情引入真实教法之中;以智慧力断除一切有情的疑惑且能宣说三乘法。承许此是诸具慧菩萨对一切有情作饶益。

唐译:

令器及令禁,耐恶与助善,

入法亦断疑,六行饶益事。

略释:此偈显示诸菩萨以六波罗蜜饶益诸众生。

①令器:以施饶益令彼得成修法器故。

②令禁:以戒饶益随其堪能而令持故。

③耐恶:以忍饶益能受众生违逆事故。

④助善:以精进饶益,佐助众生营善业故。

⑤入法:以定饶益,回邪入正,通力能故。

⑥断疑:以智饶益,若凡若圣所有疑网皆断故。

辛二、以七喻宣说饶益之相

七种比喻者,依次由颂词当显示。

凡恒于有情,以等心摄持,

令生于圣地,令增长善法,

令护离诸过,令清净多闻,

以如是五业,佛子如其母。

诸菩萨恒时对诸有情无有分别、以慈悲心平等对待故,何时也不舍弃、尽轮回际能摄持者,犹如以慈母摄持胎儿;所谓圣地,即是从大小乘的见道乃至无学道之间的诸地,能生圣地者,犹如以慈母生产自子;令诸有情增长世间与出世间的善根,犹如慈母以哺乳、喂食、洗浴、抚摸等行为长养自子;护诸有情免于三恶趣等痛苦以及其因积累恶业的一切过失,犹如慈母将护自子免堕深渊悬崖等险处;为诸有情宣说正法令习多闻者,犹如以慈母教子词、句、名等。如是以具有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慈母。

唐译:

等心生圣地,长善防诸恶,

教习以多闻,五业如慈母。

略释:如母怀子,菩萨于一切有情恒时以平等心摄持;如母生子,菩萨令有情生于圣地;如母育子,哺之以乳,喂之以酥,菩萨长养有情善根;如母将护爱子令离险处,菩萨护持有情离诸恶作;如母教子学语,菩萨教有情习以多闻。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慈母。

于有情恒常,令彼生信心,

学增上戒等,行之解脱故,

向诸佛祈请,除彼等障故,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其父。

如是,于诸有情恒时令彼等对三宝生信者,犹如以父种生子,是能得三乘身之因故;修学增上戒等三学者,犹如慈父授子相应各自种性的工巧与道德;轮回痛苦中令解脱故,犹如慈父为子娶妻并安置于喜乐之中;为了利益有情祈请如来不入涅槃、常转法轮等,犹如为了亲子的生存与立业,慈父将亲子托付于国王善友等;为作能断彼等有情相续中的烦恼障与所知障故,犹如慈父为减子负作代还债务等事。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慈父。

唐译:

令信令戒定,令脱令劝请,

亦为防后障,五业如慈父。

略释:如父授予种子,菩萨令有情生起圣体之种——信心;如父教子技艺等,菩萨令有情学增上戒等三学;如父为子娶妻,菩萨令有情得解脱喜乐;如父将子托付善友,菩萨为利有情劝请诸佛住世常转法轮;如父令子绝债,菩萨亦令众生断除诸障。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慈父。

凡诸不应教,隐示诸有情,

诃斥坏所学,赞扬圆满者,

令布施教授,宣说诸魔业,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亲属。

以菩萨对诸劣慧有情宣说不应说的诸大乘法及不可思议之处,当生畏惧、会舍弃故,对有情秘而不宣者,犹如世间至亲或亲友对会导致亲人丧身破产等的语言秘而不宣般;对退失三学者,责此不善而呵斥过失者,犹如以众亲友作非理事呵斥而遮止般;若见三学功德具足圆满的有情,对彼赞叹令彼满足后能不舍弃此功德者,犹如以众亲友对自亲所作善事生起欢喜并作赞叹;为了令诸有情通达圣者之道而为彼等授予窍诀法要者,犹如亲人对自亲商议内外诸事并作佐助;对诸有情修道的违缘——妙欲之诱惑、恶友等、魔及魔业,恳切指陈,犹如于自亲友遭遇怨敌或身陷牢狱、盗贼、水火等难中而作救护。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亲人。

唐译:

秘深及呵犯,赞持与教授,

令觉诸魔事,五业如善友。

略释:如善友于己隐诸密语,菩萨对非法器隐密甚深法;如善友于己诃责恶行而令断,菩萨对犯戒者如法呵责;如善友于己称赞善行,菩萨对具戒者以善称誉;如善友于己所作辅佐协助,菩萨对修行者教授修要以令速证;如善友令己摆脱忧怖,菩萨对魔事者示令觉知。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善友。

于染污清净,自心不错乱,

世间出世间,圆满尽布施,

无退故不分,常愿利及乐,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其友。

菩萨为诸有情的利乐如理了知义与非义者,以苦集所摄的杂染法以及以灭道所摄的清净法,对彼二者以自心不错乱如是通达后,对诸有情如是教诫者,犹如世间之中以至亲善友了知诸事于自友有利无利后,如己所知尽告自友;对诸有情布施世间圆满——梵天、帝释、转轮王等的安乐、出世间的圆满乃至佛果之间的一切安乐,“尽”即一切布施,犹如在生命与事业的方方面面,善友给予自友暂时与永恒的利益;以对利益有情恒时无疲厌而安住者,犹如为了友人的利益无有疲厌;菩萨饶益有情,以魔及苦行等何时也不可分离而不坏者,犹如彼此信赖的善友之间无法以离间等分离且恒时心心相融;诸菩萨于诸有情欲作出世功德之利以及世间功德之乐的善心恒时不动摇者,犹如善友对自友恒不舍弃欲作暂时之乐、究竟之利的善心。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善友。

唐译:

与乐及与利,乐恒利亦恒,

及以不离散,五业如同侣。

略释:如侣伴对己给予安乐,菩萨对有情给予世间圆满之乐;如侣伴对己给予利益,菩萨对有情给予解脱烦恼病的出世间利益;如侣伴始终给予自己安乐,菩萨恒时令有情得世间安乐;如侣伴始终给予自己利益,菩萨恒时令有情得出世利益;如侣伴不以离间而有乖离,菩萨于利益有情心不退失,不为小乘心所分离。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侣伴。

凡当熟有情,恒常具精进,

说真出离语,安忍诸颠倒,

能施二圆满,善知彼方便,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良仆。

诸菩萨对成熟有情的事业,恒时具足精进且无散乱者,犹如世间恭顺良仆,凡国王之事均欢喜、无懈怠而趋入;对诸有情无误宣说真实出离一切痛苦之道者,犹如以良仆向主人诚实禀告所见所闻;以诸有情作种种损害及对他饶益反作损害之邪行,对此等有情安忍者,犹如诸仆受主人责打而能安忍且顺受主人之语;对诸有情能赐予世间出世间二种圆满者,犹如以诸仆对主人的吩咐能遵嘱如意成办而献供;令诸有情获得世间出世间圆满的方便——善巧能圆满福慧二资者,犹如诸良仆善巧能速成办主人吩咐的方便。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良仆。

唐译:

成生开出要,忍害与二成,

示以巧方便,五业如健奴。

略释:如健奴于主人之事极力成办,菩萨于凡令有情成熟之方便恒常精进;如健奴于一切事诚实不欺诳,菩萨开示真实出离轮回之教;如健奴能忍打骂,菩萨能忍有情的颠倒邪行;如健奴作事精好,菩萨能赐世出世间二种圆满;如健奴通解善巧方便,菩萨善知增上生与决定生的方便。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健奴。

凡是欲求得,无生之法忍,

宣说一切乘,行瑜伽成就,

舒颜报利益,不顾异熟果,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阇梨。

菩萨自于八地得无生忍后,并欲诸有情得无生忍者,犹如自己多闻且极善巧的阿阇梨摄受其余弟子;随顺所化相续宣说三乘诸法者,犹如以善巧阿阇梨能宣说弟子欲求的一切法;令能成就寂止与胜观之瑜伽者,犹如以贤善阿阇梨于弟子不推延而教授;对诸有情恒时不作恼怨相与粗暴行而面展舒颜者,犹如阿阇梨恒时以慈爱对弟子宣说柔和语;虽利益诸有情然不为自己求回报利益,亦不贪求异熟果,犹如阿阇梨对弟子以慈心说法不求资财。如是以五种业,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阿阇梨。

唐译:

遍授及示要,舒颜亦爱语,

不求彼恩报,五业如阇梨。

如阿阇梨以自所知教授弟子,菩萨教一切三乘法;如阿阇梨开示弟子速捷之要,菩萨教行止观速疾成就;如阇梨身知舒展,菩萨对众生和颜悦色;如阿阇梨口知爱语,菩萨对众生善言安慰;如阿阇梨心无希望,菩萨利益众生不求彼之报恩与异熟。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阿阇梨。

为利有情勤,令圆满资粮,

资齐令速脱,令断诸障分,

行世出世间,种种之圆满,

由如是五业,佛子如和尚。

诸菩萨精进利益诸有情,令二资未圆满者能圆满二资,犹如和尚令弟子出家授沙弥戒;令诸积资者速得解脱果,犹如和尚令弟子出家后为其授比丘具足戒;令诸有情断除获得解脱道六波罗蜜多的违品,犹如和尚为弟子宣说学处的违品——他胜罪、僧残罪、堕罪等,且令彼等断除过失;令诸有情趋入世间与出世间的圆满,犹如和尚以财施与法施利益弟子。如是如和尚的五种业,以五种业对一切有情作利益的诸佛子犹如一切有情的和尚。

唐译:

令满及令脱,断障与世乐,

及与出世利,五业如和上。

略释:如和尚度弟子出家,菩萨令有情圆满福慧二聚;如和尚为弟子授戒,菩萨令已积资粮有情速得解脱;如和尚随示弟子断除诸过,菩萨令有情断诸障碍;如和尚以财摄持弟子,菩萨给予众生世间安乐;如和尚以法教授弟子,菩萨给予众生出世利益。以如是五种业,菩萨如有情之和尚。

庚五、报利

不贪诸受用,持戒无坏失,

所作有酬报,加行于修故,

于六波罗蜜,如是入有情,

于诸菩萨者,如是报利也。

以菩萨安置有情于波罗蜜多中已利益有情时,以彼等有情不退失修持六度,由此是对菩萨报利者:

以菩萨布施诸资具后令有情成为资具丰裕者,以彼等有情回报菩萨之恩,即具足财富的彼等有情也如是对财富不贪著而布施,以彼等利益诸有情是对菩萨报恩。如是,以菩萨安置有情于戒律中,彼等不失坏戒律;“虽对菩萨作种种损害然菩萨无损害之心,且由此成办安忍之因,对我作利益”,具足报恩心安住安忍,也将其余有情安置于安忍中,如是作安忍;安置诸有情于修行精进、修行禅定、修行智慧中,彼等也对菩萨报恩般,以菩萨安置彼于三者修行之中,这些有情令他人也如是修行而作安置,故对彼等菩萨将成报恩。如是在大疏中宣说。

实际上,如是趣入六波罗蜜多的有情,以菩萨对自己作了相应的利益,就象那样,对菩萨回报恩德,如是修行波罗蜜多,由此菩萨心能满足,其余以财报恩等,非菩萨所欲,故诸有情也以对菩萨报恩之心如是修行波罗蜜多,菩萨也想以彼等对我作利益。以如是密意而了知报恩,这也是菩萨的殊胜功德——不求资财。

唐译:

不著及不犯,知作亦善行,

如是修六度,是报菩萨恩,

略释:此偈说众生六种报恩。如菩萨饶益众生,众生报菩萨恩亦如是。即于受用不贪著而以布施报恩,于禁戒不毁犯而以持戒报恩,了知安住安忍中能令菩萨欢喜而以修忍报恩,由精进修持定慧即得解脱故以后三度之善行报恩。如是修六度,是报菩萨恩。

庚六、希求

恒常增及退,成熟诸有情,

地行转增胜,求无上菩提。

菩萨有五种希求:①恒常希望自他相续中如何增长六种波罗蜜多;②希望如何减退波罗蜜多的违品;③希望诸有情未生信者生起信心,已生信者安置于善根中,已行善者令得成熟;④得一地后希望如何得二地,乃至十地之间,如是于十地辗转增上;⑤超越十地后希望获得无上菩提。除此五种希望外,对世间圆满与声缘道果不会产生丝毫希求。此是菩萨希求的功德。

唐译:

六增及六减,成生与进地,

大觉是五处,希望有五种。

略释:此偈说菩萨五种希望。诸菩萨于五处常起希望,即①希望六度增长;②希望六度违品损减;③希望成熟众生;④希望于十地中功德辗转升进;⑤希望无上菩提。

庚七、加行不空耗之功德

离布生清净,断除诸疑惑,

修行之教授,佛子常不失。

诸声缘唯入自利故不作利他,是空耗,世间者以希求心而作加行大多无义,故也是空耗,然菩萨的希求具足不颠倒圆满故,一切所作如是成办而不空耗之功德者,四种加行不空耗即是:①若对大乘深广法产生怖畏,则对大乘加行将会空耗,然诸菩萨已断除对大乘深广法的怖畏,且能遣除他人的畏惧故,于入大乘之加行不空耗;②若为求世间圆满及声缘道果而如是发心,则空耗了大乘加行,然菩萨不发如是心,唯愿自他一切有情得无上菩提而发真实心故,于真实发菩提心中无有退失,故加行不空耗;③虽发起菩提心,然因不通达修持菩提方便等故生起疑惑时,有可能退失发心而空耗,然菩萨能断除对大乘道果的疑惑,故加行不空耗;④如是以佛菩萨所作的地、度、止观瑜伽的教言那样,自不修持且不为人宣说则会空耗,然菩萨得修行教授后,依照教授,不仅自修且为人宣说,故加行不空耗。如是四法,是菩萨恒时不空耗。

唐译:

断怖与发心,除疑亦起行,

四事化众生,必定不空果。

略释:此偈说菩萨四种不空果。诸菩萨以四业利益众生,果报必不空耗,即①为说深法必得不怖;②令发菩提心必得佛果;③为之断疑必无重起;④为说六度必能修习。是名四业不空果报。

庚八、真实加行

无求之布施,不复后有戒,

安忍于一切,诸德生精进,

如定非无色,具智慧方便,

于六波罗蜜,智者清净行。

如是安住不空耗的菩萨,身语意三门所作无有错乱,如是无误如理真实加行者:对贫穷者如愿赐予三种布施,然在今生之中自己无有望报之心亦不希求他世广大财富的布施,是对布施波罗蜜多真实加行。如是,不求轮回善趣后有,只为得无上菩提护持戒律;对作损害者非但身口不报复损害,心中也根本不生嗔心故,三门均能安忍;无论贤劣何种有情作损害都能安忍,无论作大小损害也均能安忍;不只局限于对少数波罗蜜多或个别乘精进,而是于一切波罗蜜多精进,以及于圆具一切乘道果功德的大乘精进,也就是于一切善根或功德之源泉作精进;如是虽得四禅、四无色定的等持,然不投生于无色界,因为在无色界不能圆满诸佛功德也不能成熟有情故,投生于色界与欲界中,尤其是投生欲界后作广大之圆满成熟;若离方便与智慧,即是菩萨之束缚,故证悟诸法空性的智慧与以大悲心、四摄法成熟有情二者双运,即是具足智慧与方便。彼等是诸坚固菩萨于六波罗蜜多的如理真实加行。如是《大宝积经·迦叶请问品》云:“不求异熟之布施,不住一切轮回中生之戒,于一切有情无嗔之安忍,能摄一切清净善根之精进,不为无色界染污之禅定,以具足善巧四摄法的方便成熟之智慧。”

唐译:

离求离后有,遍起诸功德,

修禅舍无色,智合方便行。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正行。即是布施正行不求回报,戒忍正行不求后有,精进正行遍起功德,禅定正行舍无色定,般若正行智慧方便双运,其中三轮清净为般若,回向菩提为方便。

庚九、退失及增上之差别

贪享及坏失,我慢退功德,

味著及分别,智者坏失因,

住彼对治之,诸菩提萨埵,

以较彼相反,常知增上法。

安住何法则六波罗蜜退失以及安住何法能令诸波罗蜜多展转增长的差别法。安住真实加行的彼等菩萨,六波罗蜜的违品退失而减弱,诸对治法如上弦月般得到增长,宣说彼之退失与增长之差别。

第一退失者,若对妙欲财富贪著,则不能发放布施故,于布施波罗蜜多中退失。如是,微细戒坏而退失故,于戒波罗蜜多中会退失;对和尚、阿阇梨及具功德者三门不敬而以我慢不能恭敬故,于安忍波罗蜜多中退失;安住贪著欲乐之边故,于精进波罗蜜多中退失;以耽著禅定乐味故,于禅定波罗蜜多中退失;对事物生贪执分别故,于无缘智慧中退失。如是六因是诸坚固菩萨退失波罗蜜多之因。

第二差别法者,安住彼等之对治——于受用不贪、不失坏戒、无有我慢、不耽著欲乐、不耽著禅定乐味、于法之相无分别的诸菩萨从退失方反转故,当知是六波罗蜜多增长的善缘法。

唐译:

著财与毁禁,慢下将堕善,

啖味亦分别,是退翻为进。

略释:此偈宣说六度进退分。即以贪著资财、毁坏禁戒、于下高慢、退堕善根、味著定乐、三轮分别为六度之退失分,与彼等相反,当知是增进分。

庚十、影相与真实之差别

假相及矫诈,假面善示人,

如是当面入,身语假寂静,

假巧说圆满,离彼等修者,

许非菩萨之,清净功德也,

相反诸加行,说彼清净也。

从真实六波罗蜜多中退失而仅成影相者,虽口说布施内外诸物然实际不作布施、表面行施暗中取回等虚假布施,如幻化般,仅是布施波罗蜜多的影像。同样,虽平时行所护者之诸过,然于人前假装护戒,诈现威仪;虽于人不忍而有嗔恚,然表面显示面善、说柔和语;同样,平常虽不精进然于大众中等,时而现出入精进之相;身住寂静地,且显现调柔、止语、似寂静安住,然心不能安住静虑而始终处于散乱中;同样,虽无善巧通达三乘法义的智慧,仅声明与因明等义少许了知,流于口头章句,于合理不合理、是非等高谈阔论,伪装善巧圆满的智者,在愚众中宣扬,即是智慧之影相。远离如理修持彼等六波罗蜜多之义,宣说仅仅是诸菩萨的六波罗蜜多的不真实影相。

真实波罗蜜多是彼等非真实的影相六法的反面,趣入真实布施乃至无颠倒通达诸法法相的智慧之间的行人的波罗蜜多宣说是非假造之真实。是故,诸菩萨不是行矫诈与表面形相的波罗蜜多,而是无有矫诈地行持真实波罗蜜多的功德,犹如无垢纯金一样。故从功德与过患两方面宣说,应知彼等是为了宣说不与如是过患渗杂的对治功德。

唐译:

假许及诈相,诳喜亦伪勤,

身静口善说,是似翻即真。

略释:此偈宣说六度真似功德。即是:

①假许:是不真布施,即对乞者许诺随意取受,然彼来时却悭吝不舍。

②诈相:是不真持戒,即覆藏诸恶诈现威仪。

③诳喜:是不真安忍,即假现面善伺机报复。

④伪勤:是不真精进,即虚说我求佛果实际心求世报。

⑤身静:是不真禅定,即身口端默而恶念扰心。

⑥口善说:是不真般若,即为他巧说而身自不行。

以上六种是不真修行,与彼等相反即是真行。

庚十一、调伏

具慧诸地中,极修布施等,

诸有情障分,六种令调伏。

以安住于真实修持诸波罗蜜多功德的诸菩萨能调伏其他有情相续中的六波罗蜜多的诸违品。以谁调伏?以彼等具慧菩萨调伏。安住于何阶段调伏?十地一切阶段。以何法调伏?修持布施等六波罗蜜多法而作调伏。调伏谁?调伏一切有情。调伏何法?六波罗蜜多的违品悭吝等以及调伏失坏及假相等。

唐译:

与彼六度行,除彼六蔽障,

菩萨化众生,地地皆如是。

略释:此偈说菩萨为众生除六蔽。众生有六蔽能障碍六波罗蜜,即是悭贪、破戒、嗔恚、懈怠、乱心与愚痴。菩萨依次给其所须令行布施,乃至令行般若,使众生得除六种障碍,即是与施乃至与智。菩萨于一切地如是教化众生。

庚十二、授记

以人时差别,具慧授记二,

菩提及授记,别有大记者,

不退得忍之,我慢用得除,

与诸佛佛子,由成同一体,

复彼土及名,时及劫之名,

眷属圣法等,处等门许彼。

授记补特伽罗之分类。由具足清净波罗蜜多功德而获得授记者,有补特伽罗不同差别的授记与不同时期的授记,由此具慧菩萨授记获得无上菩提,如是有此二种。

其中,以补特伽罗的不同差别,授记可分四种:授记安住种性之补特伽罗、授记发菩提心之补特伽罗、授记现前之补特伽罗、授记非现前之补特伽罗。其中:①对未发菩提心然安住于种性具足六波罗蜜多界或种子,授记彼能得无上菩提;②仅发无上菩提心时,得授记;③在佛陀眷属大众中,对与会某一补特伽罗授记:此人未来成佛时具此名号;④对于非临现场、安住他方佛刹的菩萨授记:未来之世有此补特伽罗出世,当得无上菩提。如对龙树、无著菩萨等授记般。

以不同时期授记也可分两种,即对有限时授记于某劫或某世能得无上菩提,对无限时授记未来某时当得菩提。

又有两种授记异门,以彼佛授记:彼补特伽罗能得无上佛位,以及:未来某佛当为你授记。此称为以授记作授记。此外,宣说大授记者,于八地得无生法忍的诸菩萨断除我慢及有相勤作,与一切诸佛及安住三清净地的诸菩萨没有相续异体的执著而本体或自性融为一体。对彼等的授记称为大授记。以获得八地者了知自己无疑成佛,而以自己对自己作授记,如是诸佛也对其授记故,可称为授记大或大授记。此外尚有种种不同的授记,如“彼菩萨于如是刹土,有如是名号,经如是时劫,有如是劫名,得如是眷属,如是时节圣法住世”等。由彼等承许是授记。

唐译:

授记有二种,人别及时别,

转记及大记,此复为二种。

八地得无生,断慢断功用,

诸佛及佛子,一体同如故。

刹土及名号,时节与劫名,

眷属并法住,记复有六种。

略释:此三偈说诸佛授菩萨记。授记有两类,以人之差别分及以时之差别分,其中以人差别分四类:未发心授记即种性位、已发心授记、现前授记、不现前授记。以时差别分两类:有数时授记、无数时授记。复次又有两种授记:转授记、大授记。转授记者,即授记彼菩萨后时当于如是如来、如是时节得授记。

问:如何是大授记?

答:所谓大授记,即于第八地中得无生法忍时,由断除自言“我当作佛”的我慢以及断除一切分别相功用故,且由无有我执所摄的相异相续而得与一切诸佛成为一体故,得佛授记。

问:如何是同一体?

答:不见诸佛诸菩萨与自己身有差别,何以故?同一真如故。

复有六种授记,即授记于如是刹土,有如是如来,经如是时节,有如是劫名,得如是眷属,如是时节正法住世。

庚十三、决定

具慧于一切,圆满生无退,

恒常作修行,禅定无退失,

成办所需及,定得任运忍。

无疑而决定者,诸菩萨愿得无上菩提并不想获得暂时的财富等,然在未得大菩提之间的一切生中无疑定得六度的六种果。彼果如何呢?真实修持六波罗蜜多的彼具慧菩萨任生何处,于彼处一切时中,①布施之果,决定能得梵天、帝释、转轮王等圆满受用;②持戒之果,愿生人天等何处,决定得生彼处;③安忍之果,为他利以痛苦定无疲厌;④精进之果,恒时定习善法或串习;⑤禅定之果,于所得等持中何时定无退失,以禅定力获得神变等神通力定作利益有情之事;⑥智慧之果,定得无分别智慧任运忍,在下品地,能得相似无勤作无分别智慧,在八地时,无疑定得真实无勤作无分别智慧。

唐译:

财成及生胜,不退与修习,

定业无功用,六事决定成。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决定。菩萨由六度增上得六种决定。

①财成决定:即由布施一切时处常得受用圆满决定。

②生胜决定:即由持戒常得随意受生。

③不退决定:即由安忍恒常不为痛苦所退。

④修习决定:即由精进恒时习善无有间息。

⑤定业决定:即由禅定成就众生之业永无退失。

⑥无功用决定:即由智慧得无生法忍无分别智慧任运自在。

庚十四、无疑应作之分类

供学亦净持,大悲喜修善,

静处不放逸,闻义不知足,

诸地中智者,无疑是所为。

所谓“无疑应作”者,某者不作不得无上菩提故,决定不可不作之法,称此为所谓“无疑应作”。彼义如何呢?彼者是:对诸佛真实与意幻供养不可不作,此是布施支分;护戒不坏不可不作故,无疑应作;同样,对众生以悲心力愿拔痛苦而修安忍;以精进修持世间善法与出世间善法;为得禅定,于无散乱静处安住不放逸;为得圆满智慧,依止善知识对经藏等法义广作闻思无有厌足者,在一切地中坚固菩萨无疑应作。

唐译:

供养及学戒,修悲亦勤善,

离諠深乐法,六事必应作。

略释:此偈说菩萨六种必应作。诸菩萨为成就六度故,于诸地中决定应作六事。

①必应供养:为了成就布施度,若不长时供养,则布施度不得圆满,供养义如供养品所说。

②必应学戒:为了成就持戒度,若不长时学戒,则持戒度不得圆满。

③必应修悲:为了成就安忍度,若不长时安忍诸不饶益事,则安忍度不得圆满。

④必应勤善:为了成就精进度,若心放逸不修诸善,则精进度不得圆满。

⑤必应离喧:为了成就禅定度,若在城市多诤扰心,则禅定度不得圆满。

⑥必应乐法:为了成就智慧度,若不遍历诸佛听法无厌,如海纳流无时盈溢,则智慧度不得圆满。

庚十五、恒常修

知贪欲过患,察诸错乱者,

承受诸痛苦,修行诸善法,

于乐不昧著,诸相无分别,

许是诸地中,智者常所为。

并非短时而是恒常应作的六者,是为了圆满六波罗蜜多。即:为了圆满布施波罗蜜多,恒常了知贪执五欲的过患,心中常自思维:三有诸妙欲无常,犹如浮云闪电;若对彼贪执,则成痛苦的生处,如毒食、火坑、刀刃与蛇穴;无有坚实犹如梦幻;同样,为了严护戒律,对自己身语意所作与恶的迷乱常自省察而不放逸;反复思惟诸有情以业惑丝毫不自主而恒常漂流于三大痛苦的瀑流中,发起大悲心及披甲,为了此义须串习以自己安受种种苦;“以散乱,世间之事尚不能成,何况出世间义,倘能发起精进,佛果亦能获得,况论余事,精进是一切善法之根本,绝不可少”,如是思维后恒常修习世间与出世间的种种善法;以心散乱不能得善法故虽不能缺少静虑,然耽著静虑之味,以此也将束缚故,纵修禅定恒不耽著其乐味故,于禅定中当不退失;了知如所有尽所有法之智慧是诸波罗蜜多之主要故虽不可缺少,然从色法乃至一切智智之间,何法也不成立各自体性或体相故,对任何法执著有事及形相均不证法性义而成为障碍所知的垢障故,具足对一切法不分别能取、所取之相,当得圆满智慧波罗蜜多。如是此六种法,在诸地中无差别均为坚固菩萨恒时应作。

唐译:

厌尘及自省,耐苦修善法,

不味不分别,六行必常起。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种必常作。诸菩萨为成就六度故,必应常作六事。

①厌尘:即了知五欲过失犹如粪秽虽少亦臭,如是布施果报虽多亦苦,由不贪执能行三施,此事常修则布施度圆满。

②自省:即昼夜六时常自省察所作三业,知过即改,此事常修则持戒度圆满。

③耐苦:若有他来作诸损恼,以及自求佛法忍受寒热诸苦,此事常修则安忍度圆满。

④修善:善指六波罗蜜多,于诸地中,此事常修则精进度圆满。

⑤不味:即不耽著禅定胜味,恒来欲界受生,此事常修,则禅定度圆满。

⑥不分别:即于三轮异相不起分别,此事常修则智慧度圆满。

庚十六、主要作

法施及净戒,得无生法忍,

大乘作精进,究竟住有悲,

智慧具慧之,诸度为主要。

诸主要或殊胜当作者,在六度的每一度中都具足彼等殊胜法故,彼等菩萨也正由彼因而成主尊与最胜。彼等如何呢?在三种布施中,法施是主要或最胜,以财施、无畏施只能成办世间安乐,以法施能成就出世间圆满故。因此,《金刚经》等诸经云:“若三千大千世界中,所有诸须弥山王,如是等七宝聚,有人持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罗蜜经,乃至四句偈等受持、读诵、为他人说,于前福德,百分不及一,百千万亿分乃至算数譬喻所不能及。”在别解脱戒、禅定戒、无漏戒之中,无漏戒是主要或最胜,因为彼者是圣者欢喜之清净戒故。在三种忍中,摄于思择法忍中的无生法忍是主要或最胜。在世间与声缘的一切精进中,对大乘法以闻思修发起精进是主要或最胜。在四种禅定中,止观平等者是第四禅,依彼安住于具足大悲无量者是一切禅定之最胜。智慧波罗蜜多是前五波罗蜜多中的最胜,如般若经云“若欲圆满布施波罗蜜多,当修学主要或智慧波罗蜜多”等,如是承许是诸菩萨诸波罗蜜多之主要。

唐译:

法施及圣戒,无生起大乘,

定悲如实智,六行此为胜。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六度胜类。即:施有多种,以法施为最上;戒有多种,以圣人所喜无漏戒为最上;忍有多种,以八地无生法忍为最上;精进有多种,以发起大乘修行度脱众生为最上;定有多种,以出世第四禅安住大悲为最上;智有多种,以如实通达诸法的智慧为最上。

庚十七、安立说法分五: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二、安立其义所知;三、安立说法菩萨之无量功德;四、安立如是说法之果;五、安立大乘法及归摄

辛一、安立所说法之异门

以经等差别,安立诸明处,

是于一切地,安立智者法。

要成办有情的利益,以暂时与究竟分虽有不同种类,但最主要的是为一切有情说法而令彼等相续解脱,因此,此安立法者必须菩萨自己首先对大乘深广法义多闻,并对其义如理作意产生定解,具足如是善巧者的功德。若非如此,则不能宣说与种种有情界、根、意乐相应的法。如《释量论》云:“彼方便生因,不现彼难宣。”方便生是灭谛,彼因道谛若自不通达而成不现者,则不能宣说解脱的彼彼道果。故此处宣说了诸菩萨说法的四种安立。

若问:此等不是在《述求品》与《宏法品》中已经说过,为何在此处重复?

答:此处所说是诸菩萨通达说法四种安立的功德,以及虽与上述之义无有其他,但安立方式不同,且宣说了所知义归摄的异门的特征,故不仅无重复之过且有大义。

如上所述,具足修持波罗蜜多道的殊胜功德的彼等菩萨了知调伏有情的方便,了知此方便故,成为诸有情的导师,成为导师后,由善巧说法故,法宣说以四相宣说。是哪四相呢?即说法安立法、说法安立谛、说法安立道理、说法安立乘。

第一宣说法安立者,以契经、授记、应颂等十二部经的差别所安立的内明、声明、因明、工巧明以及医方明之五明彼者,所谓“一切地”,当知从胜解行地乃至圣者十地之间诸坚固菩萨之诸法安立。

若问:何为安立之义?

例如以声明学来说,文字组合成词之自性,再与格数词、虚词等相配合组成各种不同的句型,在声明论中,如往昔诸佛菩萨大仙人所安立的文法,后来诸菩萨也安立彼等为人宣说。因明学也以现量、比量、教量三者的所安立现前、不现前、极不现前三者的安立。医方明中所说身无病安住之方便,若有病则由如理依止饮食、行为、医疗、诊脉四种对治的安立。各种工巧明通过身语意通达并实践之安立。声明学之支分、颂词、长句、双俱三种庄严在文词与意义方面具足优美的格式之诗学论典,颂词格式的文字具有文字阴阳、性别搭配,各种语言所组成的妙音、歌舞、表演之戏剧,如实能知一义异名词藻学论典所说那样,内明中所宣说的三乘各自的道果安立,如实无误安立而作宣说,称为法安立。

若问:经等十二分教难道不是内明吗?宣说彼者,其他明处如何安立而宣说呢?若宣说不了,则“以经等差别,安立诸明处”宣说在经等中归摄五明又该如何说?

答:佛所说十二分教虽然主要宣说内明,但彼的分支中也包含其余四种明,故大乘方广经无颠倒宣说了一切尽所有、如所有法故,因此不能认为大乘经典中没有全面宣说五明学处。如来教法大乘经典之量无有限定的范围,故五明都是以佛的善说对诸菩萨宣讲而安立的,诸菩萨如实住持后,为利益有情在各个时期幻化为具足五神通的仙人与大婆罗门等后,宣说的也是无量。《宝灯经》云:“出世不久即了知,众生不解行业相,于彼耕种经商法,种种工巧世间说。无损无害之加行,予众生乐智者赞,种性力药种种论,彼等仙人极宣说。何处天界亦信解,所谓仙人甚深行。禁行苦行极苦行,彼智者亦极宣说。行持彼等诸外道,苦逼离佛独僻行,见持无衣祼体士,亦示外道阿阇梨。”又云:“以彼种种方便理,入世间行利生事,不着世间如水莲,行于欢喜净众前。置彼妙音词藻中,恒现舞伎力士者,饰品严身佩鬘舞,幻师诸身恒示现。村长市长与轮王,商贾主人及国王,宰官秘书邮递员,医师论师策划者。阿兰若中成巨树,妙药宝珠无尽藏,如意宝及如意树,于迷路者示道路。”如是所说般,由诸佛菩萨幻化无量故,于十方无量浩瀚刹土中存在的五明所摄的种种无颠倒论典,是以诸佛菩萨的加持力宣说的。如《大乘无上续论》云:“总之无余世间界,天及地住安乐因,彼者普世遍显现,此依圆音而宣说。”如实宣说了如来的圆音功德。

因此,执持“声明学等仅外道宗有,佛教无有”的观点仅仅是智慧极为狭隘的表现,因为经由往昔诸佛菩萨传授,内外道的智者们也撰著声明学等论典,虽然数量极多,但若以作者的身份是外道与内道而判定其明处亦属外道宗与内道宗,则此判定岂能成立!因为四种明是共同明故,不应妄分内外宗的差别。然而,如《集量论》与《因明七部》等中成立本师及其教法是正量等,善逝秘密表示在密宗之中宣说,如《甘露精华续》中所说,属于密宗的遣除四大不调之身障的成熟与解脱法,密宗修法仪轨中的金刚舞、念诵韵律、造像度量等工巧明,《时轮金刚续》中安立的外世间品历算星宿与中脉息数的对应,如是众多安立,外道根本无有故,无疑纯属内道明处的特征。外道宗的内明是修持四禅八定、大自在派的风瑜伽、裸体外道所修的真如明点以及我之真如,凡此种种未证无我故,虽暂能成就少许神变等功德,然无有解脱道故,彼宗根本没有真实的内明,故未超越世间。相反,由如来教法宣说出世间道故,是真实之内明。是故,内明抉择的是一切尽所有法与如所有法故,能了知尽所有法的支分——声明学等明处尽属其支分。勿论如来教法无量无边,仅以今日印藏保留下来的诸经典来说,也有许多声明学等的内容,比如:由《解深密经疏》中所说的观待、作用等四种道理,无余宣说了因或推理学;声明学也在诸经中数数出现,如经中有“有碍故为色法,领纳自性为受”等释词,“词无碍解”也不单是通达梵语,而是通解一切有情的无边语言,所谓善逝的善语也是指名词与格数词如实搭配的善妙词语;具足诗学圆满生动的比喻修饰法、姿态希奇修饰法、形象化修饰法等众多修饰法的词藻学,在每部经中都有许多堪为其范例;《时轮金刚续》中直接说到历算方法,歌舞、艺术、各种观察等也在诸经典中有附带的叙述,《广大游舞经》等亦云:“菩萨究竟一切工巧明学处。”;医方明也在《金光明经》中有说明……诸如此类,佛经中并非单说内明而不说其他明,应知大乘经藏中含摄了一切明处。

凡对所化众生能作暂时与究竟利乐的任何法,若遇所化祈求,如来无所不知、无所不传,而诸菩萨也以不忘陀罗尼受持,应时会宣说故,如来教法中实已宣说了一切尽所有及如所有的所知法。

唐译:

立法及立谛,立理亦立乘,

五七四三种,建立假差别。

所谓五明处,皆是大乘种,

修多祇夜等,类有差别故。

略释:四种假建立是法假建立、谛假建立、道理假建立、乘假建立。问:各有几种差别?答:法假建立有五种差别,谛假建立有七种差别,道理假建立有四种差别,乘假建立有三种差别。

法假建立有五种,即是五明论,此五种皆是大乘经藏等十二部种类差别。

真如七种相,依之安立谛。

所谓安立谛,即是依七种真如安立谛。七种真如是:

①流转真如者,即相续不断转入轮回之中。如何流转呢?以无明缘行等十二缘起,环环相扣,相续不断,轮回从无始乃至无终,相续流转。

②体相真如者,即是遍计所执、依他起、圆成实三种体相,遍计所执如是无,显取二取的颠倒因或基依他起名言中有,依他起上不成二取故二取空的法性圆成实。

③唯识真如者,一切有为法与无为法离心无有,故《十地经》云:“嗟!诸佛子,此三界唯心。”如此说一切法唯是识前显现而已,故成立唯识。

④安住真如者,即是恒常安住三苦自性的轮回诸法。

⑤邪行真如者,即是具有业惑相的集谛,以彼痛苦自性的邪行故。

⑥清净真如者,即是灭谛,清净苦与集业惑之过故。

⑦正行真如者,即是道谛,由彼不颠倒修灭谛故。

以流转、安住、邪行三者,对一切有情平等。体相真如中,以依他起与圆成实二种体相,一切有为法、无为法平等,依他起也可归纳为唯识真如。在《解深密经》中,体相仅仅说是二无我,若如是,则成圆成实。以清净真如,声闻、缘觉、佛陀三菩提相同而平等,即是仅仅获得灭谛相同故。以正行真如,真实义之法——闻思修的一切法相同而平等,即如是在《解深密经》中宣说。

如是流转轮回及安住者是具有无常等四相的苦谛,邪行是具有集、生等四相的集谛,清净真如圆成实自性远离客尘障垢是具有灭、静等四相的灭谛,正行真如是具有道、如等四相的道谛,即是四谛。“唯识”者,即是八识聚,对此,以不清净依他起缘遍计所执后轮回缘起顺转的方式,安住轮回的角度摄于苦,流转的角度是邪行,摄于业惑集中;从缘圆成实后修道清净依他起的角度,摄于正行真实,故在《辨中边论》中唯识真如含摄于圆成实。清净客尘垢障的真如是圆成实灭谛。

此处颂词及注释中虽未宣说,然五法也是不超越三自性而划分的。“五法”即是名、相、分别、真如、正智。名者,即是以瓶柱等名假立,对彼彼执著,都是遍计所执;相者,是依他起相分,对鼓腹等彼彼显现法安立名的相或者因;分别者,是依他起见分的八识;真如者,是无变圆成实;正智者,是真如的能境无倒圆成实,所境之名安立于能境上,由实相、现相相同故。如是于《楞伽经》云:“五法三自性,及于八种识,二种无我义,尽摄诸大乘。”此等是大乘法的大总纲。

唐译:

轮转及空相,唯识与依止,

邪行亦清净,正行如七种。

略释:谛假建立有七种差别,即是七种真如,所谓轮转真如、空相真如、唯识真如、依止真如、邪行真如、清净真如、正行真如。

①轮转真如:指生死,即是三界心心所,此从分别起,此分别复从因缘起,不从自在等因生,亦非无因生。由分别境界空故,一切时仅有遍计所执、依他起二种自性轮转。

②空相真如:指法无我。一切诸法同一空性真如以为相故。

③唯识真如:指无分别智。

④依止真如:指苦谛,此有两种,即器世间与众生世间。

⑤邪行真如:指集谛,此即是爱。

⑥清净真如:指灭谛,此有两种,即烦恼障清净与所知障清净。

⑦正行真如:指道谛。

其中,轮转真如、依止真如、邪行真如三种是遍计所执、依他起二性,属世俗谛;空相真如、唯识真如、清净真如、正行真如四种是圆成实性,属胜义谛。

安立理及乘,四相及三相,

如理作意及,正见果相应,

量分辨难思,于四理当知。

安立道理与乘者,次第以四相及三相,此是略说。

四种理证:作用道理是了知以何因产生何果,观待道理是了知何果观待何因,火性热与水性湿是世俗法性、一切法空性是胜义法性,证成道理则是以现量、比量相应有事的实相作衡量。其中,作用与观待道理者,在胜解行地,对二无我“如理作意”引起见道时能现见法性真谛的正见,故是有果;而见道的“正见”具足能获得解脱的涅槃果,以彼等因具能生果的作用以及彼等果是观待各因的角度分别是作用道理与观待道理。如是因果关系是无欺缘起生的法,犹如由具活力的种子产生苗芽般,因作生果的作业,若有因则有果的随行;果观待因,若无因决定无果故,如是是合理地以正量辨别或了知,即是证成道理。虽在世俗中无欺显现、然胜义中没有能生所生之相,是胜义法性不可思议,即是法性道理。此是仅仅与真实道作对应的四种道理。当知,以此为例,衡量一切义均摄于四种道理中。

唐译:

正思正见果,择法现等量,

亦说不思议,道理有四种。

略释:道理假建立有四种,即是相待道理、因果道理、成就道理、法然道理。

①相待道理(观待道理):所谓正思,即由观待如理思维,出世间正见始能生起,离开如理思维更无其余方便故。

②因果道理(作用道理):即是正见及果。

③成就道理(证成道理):即以现量、等量间择诸法。

④法然道理(法性道理):所谓不可思议之处,此法已成故如。问:为何以正思能生起正见?答:此已成就不可再思。问:为何以正见能断烦恼及得寂灭,此已成就不可更思。诸如此类的意义都是法性道理。

意乐与说法,加行及资粮,

修等分别故,许有三种乘。

安立三乘者,由意乐等五种法有小、中、上三品故,可称声闻乘、缘觉乘与大乘。承许诸声闻仅证人无我、只想自己速得解脱的意乐,佛说小品法——人无我及轮回痛苦等四谛法,彼等声闻在三生及七生中修持故,加行也是小品,如加行般,福慧资粮也是小品,依资粮所得之果声闻菩提也是小品,以彼等分类安立了声闻乘。缘觉是中根,故能证悟人无我与一分法无我,且于长至百劫中能修行,非如声闻故,根机、意乐都是中品,因此相应彼等佛宣说了顺逆缘起二门以及所取如幻法,其加行与资粮也胜过声闻,积累了中品资粮,在果上,所得涅槃虽无差别,然神通却有差别,声闻罗汉以神通力观察只能见二千世界,缘觉罗汉则以天眼天耳能见闻三千大千世界的色声诸法,比声闻利根,证悟、神通也大于声闻,故得果稍有差异,以此安立缘觉乘。诸菩萨成为上根,以能证悟二无我的智慧及以大悲缘他利故,能成就自他二利,故意乐广大;相应彼等宣说了大乘的深广法,教以身语意修持成办二利的加行,积累广大福慧二资,最终得无上大菩提果,因此,由得果广大故,有如是大乘道果的安立。如是承许有三乘。大乘七种深义与大乘摄义,下文当说。

唐译:

心说行聚果,五各下中上,

依此三品异,建立有三乘。

略释:乘假建立三种,即依五义三品建立三乘。五义即心、说、行、聚、果,三品指下、中、上。就声闻而言,五事俱下,即心下——求自解脱,说下——说自利法,行下——行自利行,聚下——福智狭小,果下——得声闻果;就缘觉乘而言,五事俱中;就菩萨乘而言,五事俱上,即心上——四种恩心,说上——如其恩心作如是说法,行上——如其说法作如是行行,聚上——如其行行得如是聚满,果上——如其聚满得无上菩提。

再者,若声闻乘从他闻法内自思惟,以分别智得果;若缘觉乘不从他闻内自思惟,亦以分别智得果;若若菩萨乘不从他闻,以无分别智得果。

辛二、安立其义所知

名事相互间,率尔性中求,

此二安立中,如许性中求。

对于如是宣说的四种安立通达的智者,彼以词句为诸有情说法已作善巧,即是以寻求而了知法的意义与体相,并求四种法相之名、求义或有事、求假立自性、求假立差别,应知以此四种方式,在胜解行地寻求正法。此亦,名是宝瓶、粗布等名称,事是盛水鼓腹之器、毛线织成之物,对彼二者,诸凡夫以名执事,以事执名,执著名与事似有自然性的关系,然具慧者能证知名与事相互之间:对事,率尔以分别心安立名;对名,分别心率尔安立事,此等均由分别心率尔假立,故如影像或借用物般,应当如是寻求或观察。对事,若名不是率尔安立而是事物初生即产生名,无分离成为一体,则当瓶灭时瓶之名也应灭,然瓶虽破碎坏灭而瓶之名仍有,同样,某人在家俗名出家后变为法名,然有事不变。对任何事以任何名无不可假立故,仅为表达方便而率尔立名,此外,了知不存在名与事的自性关系。如是了知时,对自性与差别的安立,分别如以瓶之名能了知瓶之自性鼓腹,而长形瓶与瓶无常是以宣说瓶之差别的词句来安立,此二者均知是率尔安立。在坚慧论师的大疏中说:“地坚、水湿等是假立自相,辨别地、水等都是无常、痛苦、有漏、无漏等差别而假立,二者是仅仅以名以词安立,此外,了知彼彼无有自性,即是假立自性与差别。”无论如何,自性与差别二种相也寻求如是仅率尔假立。此关要是名与事之间率尔以分别心联系而假立,若对所假立事详细观察,所谓瓶并不存在完整一体之法,仅以瓶口、瓶腹等的角度假立,又各支分乃至无分微尘之间均可分,如以各方分来分,连支分差别也不成立。同样,了知自性与差别安立的任何法,除以名假立外,事之本身并无成实、仅是假有。

如是以寻求能产生四种了知,以“一切无缘故”等十颂宣说。

唐译:

名物互为客,二性俱是假,

二别不可得,是名四求义。

略释:此偈说菩萨四种求知。诸菩萨四种寻求诸法是名求、物求、自性求与差别求。其中,推求名于物上仅是客尘,非自性有,即是名求;推求物于名中亦是客尘,非自性有,即是物求;推求名的自性与物的自性,了知均为假立,即是自性求;推求名的差别与物的差别,了知均为空故悉不可得,即是差别求。

一切无缘故,四种清净智,

诸地中成办,智者诸利益。

如是依靠胜解行地四种寻求在见道能生四种了知者,名、事、自性、差别四种都无缘故,能生如实真实了知等四种智慧,即是具足寻求名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义或有事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本体或自性真实如实了知,具足寻求差别真实如实了知。其中,了知一切名都无实有而空无缘,是自性,同样,了知瓶等一切有事、各自本体或自相以及彼之差别生灭等法,无自性而空无缘,即是四种了知。以此能成就一至十地坚固菩萨的所断断除、所证证悟之义或者自他二利之义。大疏解释为:颂词前半句说了知体相,后半句说其作用。

唐译:

真智有四种,名等不可得,

二利为大业,成在诸地中。

略释:菩萨四种于诸法有四种如实知,即缘名如实知、缘物如实知、缘自性如实知、缘差别如实知。如实知者,即是了知名、物、自性、差别等四者一切中均不可得。由得四种如实知的智慧,诸菩萨于诸地中能成办自利利他的大业,此名如实知业。

系缚之所依,受用种子因,

此中心心所,依等种等缚。

又是从束缚中得解脱故,宣说彼者。以何者束缚呢?即是束缚的所依或处因——所现器世界相阿赖耶识的所缘境,受用之因——对六境六识受用,种子之因或相——具一切种子的阿赖耶识,如是以三种相或三种因束缚。以彼等束缚何者呢?此轮回中或“此中”是近指词宣说般,与三种能缚并存的八种识以及受、想、触等五十一种心所,依者是具有眼根乃至意根之间的根依身,也就是色蕴,如是所缚的是五蕴。如何束缚呢?以“种等缚”,即以具足种子而束缚之义。在阿赖耶识上,积累而具足的处及受用相的习气或种子,乃至未断之间,不能获得彼束缚的解脱。

唐译:

住持及受用,种子合三因,

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

略释:三因是住持因——器世界,受用因——五欲境界,种子因——阿赖耶识,由此识是内外诸法种子因故。此三因如绳即是能缚。

问:此能缚系缚何者?

答:“依止及心法,亦种为彼缚。”即所缚有三种——依止、心法、阿赖耶识。其中,“依止”是眼等六根,“阿赖耶识”是三界内外诸法种子。此中只有阿赖耶识可缚,无人我可缚。

如是认定束缚后,以下宣说从彼解脱的方法。

凡近安立相,凡是自性住,

由灭一切相,具慧证菩提。

依靠往昔闻思修的加行,在自心前所安立的相——肿胀及白骨相等,总之一切以心所缘的相,以及虽不是故意以心识所缘而安立,然由诸有情从轮回无始以来不断串习取相之分别故,不须勤作,瓶柱等种种法相在自心前自性即有,如是以心假立之相与不观察而显现之相,此二种不成立后,具有能摧毁一切所缘相的具慧菩萨断尽一切束缚后获得殊胜菩提果。

唐译:

安相在心前,及以自然住,

一切俱观察,至得大菩提。

略释:问:如何从轮回中解脱?

答:由无分别的修行次第舍有相。其中心前安立相者,是以闻思修三慧方便,以所缘而起骨骼等相之分别;自然住者,彼相不观待勤作是自性现前,如现柱瓶等,非分别故,名自然住。“一切俱观察”者,彼二种所缘非所缘体,无分别故,以此方便为诸相对治,彼二应次第观察,即先观安立相,后观自然住相,此二均非缘体,彼起四倒即得随灭。

“至得大菩提”者,若修行人但观察人相,只得声闻缘觉菩提,若观察一切法相,即得无上菩提。如是随其所缚而得解脱,此名如实知解脱。

断除二种执相的方式:最初断定由心安立的显现相白骨等唯是心前显现,抉择彼彼相实际无体,自然住的一切有事也平等唯由心与心所前显现,自性或本体无实有,了知后如是修行。其中,以诸声缘灭除执五蕴为净乐常我的分别念而修持不净、无常、痛苦及人无我,得声缘菩提;以诸菩萨灭尽人我、法我自性而无缘修持空性,当得无上菩提果。

缘真如智慧,断除二取相,

现知粗重身,具慧求尽彼。

由如是修持从执相束缚中解脱之理:由了知三自性,能断除阿赖耶识上存在的烦恼障与所知障习气而得解脱。以缘一切法的真如法界的智慧,能现证圆成实自性;断除对能所二取或人法二我的执著故,能现证遍计所执自性;当具有烦恼障、所知障的恶取处身或聚的阿赖耶识的自性无倒现前时,能现证依他起自性。以诸具慧菩萨如是现证三自性后,灭尽阿赖耶识依他起自性中所具有的一切烦恼障与所知障,承许此是从一切束缚中解脱。

唐译:

若智缘真如,远离彼二执,

亦知熏聚因,依他性即尽。

略释:问:此解脱由知何者而得何者之灭尽?

答:若了知三种自性,即能灭尽依他起性。若智慧缘真如,是了知圆成实性;远离能所二取的执著,是了知遍计所执性;亦知熏习聚——阿赖耶识之因,是了知依他起性。由了知此三种自性,依他起性熏习聚阿赖耶识即得灭尽。

缘真如智慧,无相异而修,

现证有无义,谓分别自在。

若谓:诸声闻圣者不也具有灭四种颠倒相的真实智慧吗?彼与以诸菩萨息灭缘二我的执著相的真实智慧有何差别?

答:菩萨修无相超胜声闻者,以菩萨缘真如之智慧,对轮回与涅槃无有分别执著相,轮涅二者的自性法界本来涅槃故,证悟无有轮回为所断、涅槃为所取的二种分别相,轮回即是涅槃,证悟一切法是空性而修持故,较声闻的修持无相殊胜。如《圣者智慧无尽经》云:“法界、轮回界、涅槃界、有情界及一切法之界悉皆相同。何以相同?彼等空性中相同,故说相同。”以诸声缘缘有相轮回、无相涅槃异体,对二者有如是分别,观轮回有生、老、病、死等苦,故视为不寂静相,承许欲断除彼者;涅槃无有一切痛苦、过患相,故视为寂静,承许欲现证彼者。如是以菩萨修持一切相于法界中无有分别而解脱时,能现证本有的二空自性圆成实;彼时本来能所二取遍计所执自性无有之义也能现证故,在获得能现证有与无的真实智慧时,以心任发何愿,均能如实成就,若愿从虚空中降下资具,即能降资具雨,此称为对分别驾御或自在。

凡夫障真性,普现非清净,

菩萨由除彼,普现清净性。

无义及有义,所谓不见见,

彼为转依也,欲行故解脱。

“若轮回的自性即是涅槃,为何一切有情本来不成涅槃?”若如是反驳。

答:轮回自性虽是涅槃,然因诸凡夫具有耽著人法之习气的罪障,以彼覆盖本来清净涅槃的真如后,显现诸非真实二取的轮回自性,如眼翳者见毛发及以错乱识误认绳为蛇般;诸菩萨对人法无有本体执著故,断除能所二取显现后,真实无二真如能得现前,如清净眼翳后见无毛发及以意识不错乱时知绳是绳般,因此,诸凡夫无功用而不见有者、反见无者,诸菩萨则无功用不现无义二取之相、显现有义真如之义。此亦,“有者能现、无者不现”可称为依他起自性的阿赖耶识转依;彼转依离一切相束缚故,自然心得自在而随欲行持,称为解脱。如从束缚中解脱之人可自由行动般,彼转依心也如虚空般,远离贪等诸烦恼之依他起故,能随意行持。

大义诸相中,各别现同类,

见是中断故,由通晓舍彼。

若谓:如是虽然心于一切束缚中解脱,但显现的广大外器世界如何隐没而灭尽处所之相呢?

对此宣说净佛刹土之理者。此外器世界显现也是由阿赖耶中具有的器世界习气相分似现出器世界,以内阿赖耶识缘此故仅现能取所取外,并无外在独立实有的器世界,如同梦中所现的器世界。如是乃至有显现相及对彼有耽著之间,不能显现佛净土而现平庸,对净佛刹土作障碍。

“若山河大地等器世界都是由阿赖耶识每一刹那的心前显现而无有外境义,则安住彼器世界的诸有情的境界中为何恒常坚固安住且前后所见之法无有差别?”若如是反驳。

答:对大地等诸器世界,虽是刹那法,然于前后刹那彼彼相似显现时,错认是一体。同样,投生此器世界的众生具有相同习气故,以彼习气力,对不同众生均共现一种器世界,不同者不现。若心之习气变化时,器世界也随之有显现不同的彼彼变化,如成就地行悉地时,能于地上见入地穴等般,因此,乃至有外器世界自相的显现与耽著之间,彼即成为清净刹土的障碍。

若问:那么以作何者方成就清净佛刹呢?

答:乃至对大地等器世界显现自相有及对彼执著之间,会成为净佛刹土的障碍,由此之故,首应了知彼障碍,尔后断除器世界相及对彼之耽著,复由安住无相真如中故,成就具有清净大地庄严等圆满排布的佛刹。

唐译:

缘彼真如智,观察无异相,

有非有现见,想作自在成。

覆实见不实,应知是凡夫,

见实覆不实,如是名菩萨。

不见见应知,无义有义境,

转依及解脱,以得自在故。

众生同一种,地境皆普见,

此即净土障,应知亦应舍。

略释:问:依他起性消尽有何功德?

答:以唯缘彼真如的智慧,无差别见别相及真如故,观察无有异体之相。此是宣说二乘与菩萨的差别,因为二乘是有相及无相有差别而见,如是见后舍弃有相,于无相界作意缘,入无相三昧;菩萨不然,于真如外不见更有其余相故,于无相界亦见无相,由菩萨智无种种相修故。如是于有之真如境界、非有之有相境界次第现见故,于显现除实执故,欲作神通等一切皆由忆想分别自在而成。

问:凡夫与菩萨二见云何显示?

答:凡夫被见所断无明障碍,无功用自然不见真如,见不真实相,菩萨消除见所断无明,无功用见真如不见不真实相。

问:已知差别,云何转依及得解脱?

答:不见无义境界——诸相及见有义境界——真如,如是说名转依;见所执境界无体及见真如有体,如是说名解脱。何以故?以尔时于无相得自在,随自意转自然不行诸相,于自心得自在故。如经云:“若有相则被缚,若被缚,则无解脱,不行一切境界即是解脱。”

问:云何如实知净土方便?

答器世界是大境界,一切众生同见一种类,皆言此是大地故。由作此见,即与净土方便而为障碍。菩萨知此想为障碍已,即应勤舍此想,是名对治。

辛三、安立传法菩萨之无量功德

所熟所清净,所得所能熟,

清净说之事,诸具慧无量。

安立传法菩萨的无量功德分五种即:①如是以真实智慧从执相束缚中解脱的菩萨,为成熟遍虚空界一切有情,将声闻、缘觉、菩萨三种种性者以各乘作成熟,将不定种性者以三乘中的任一乘作成熟,将断种性者安置于十善中而成熟于增上生,因此,此等称为无量应成熟有事;②无量应清净有事者,将器世界中的悬崖、峭壁、荆棘、粪秽等一切不净物清净为宝地、甘露池、如意树等庄严圆满的如来净土,如同何处有虚空何处即有世间界、又如锦绣处处有图纹般,数目无量;③所得法无量者,在善恶二法之中,断除诸恶法后所现前的十力、四无畏、十自在等无漏善法无量,即是所得;④无量可成熟有事者,除断种性者外,四种种性者皆可以三乘成熟,彼等也是无量。若问:所成熟有事与此有何差别?答:有种性者或无种性者虽然都是应成熟之有事,但可彻底成熟者,则是指成熟于解脱中,以此点说二者稍有差异;⑤真实传讲或传法无量者,调伏彼等所化有情的方便传法也是对贪欲者说不净观、对嗔心者说慈心等法门不可思议故,是无量。彼五者次第是安住何种器世界中、具足何种所得法、对何种种性者、以传何种法而成熟,应如是对应。以上所说五法是具慧诸菩萨的五种无量。

唐译:

应化及应净,应得亦应成,

应说此五事,菩萨五无量。

略释:菩萨有五种无量,即①应化事无量,即应教化一切众生界;②应净事无量,即应清净一切器世界;③应得事无量,即应得一切法之清净法界;④应成事无量,即应成熟一切可化众生;⑤应说事无量,即为化导众生,应宣说其方便之十二部经等。

辛四、安立传法所得果

发起菩提心,无生法忍者,

无垢眼小乘,漏尽果位及,

圣法得长住,知差别断用,

当知住其中,菩萨说法果。

安立传法所得果有八分:①以宣说大乘法能令其余补特伽罗发起无上菩提心。②于无生义得忍者,即由宣说大乘法,有者在胜解行地时,对无生法以总相方式得法忍,在忍位时趣入真如之一分,此称为小忍;有者在得一地时,现量证悟离二取之真如,对无生法义生起真实安忍者,观待第八地而言,此是中忍;有者第八地时得无分别任运故,是大品无生忍。如诸经所云:“说此法门之时,有多少人发无上菩提心,有多少人获得对诸法相似之法忍及得圣道,得无生忍。”③以宣说声闻法,于诸法能得无垢法眼,较大乘见道为下品,最终获得断除一切有漏法的阿罗汉果,有此两类。其中,得法眼者即是声闻见道,由生起见四谛法如眼般的智慧故;八忍是对治故,无有烦恼尘,八智称为于见道所断中解脱的无垢,如是获得法眼远尘离垢者,是从见道所断中解脱的预流果。④如是以得声闻见道者,依靠法断除三界所摄的修所断诸烦恼,获得断尽有漏法的尽无生智慧而成为阿罗汉,如是也同上述,如经云:“说此法门之时,有者于远尘离垢之法得法眼净,有者不受后有、于一切有漏中心得解脱。”如是所说也。⑤无论宣说大小乘何法,从一位传讲者渐次增多,令圣法久住世间。⑥能了知先前不知的诸法自相与共相的法相。⑦能断除一切有疑惑之处。⑧无有不知、疑惑而对法义产生定解后,受用无罪的圣法喜味。当知彼者是说法具慧菩萨的所得之果。

唐译:

发心及得忍,净眼与尽漏,

法住学亦断,受用为八果。

略释:此偈宣说菩萨说法能得八果,即由菩萨精进说法,诸听法者中①或发菩提心;②或得无生忍;③或于诸法远尘离垢得法眼净,此为下乘所摄;④或得诸漏尽;⑤令正法久住,由正说法而得展转受持故;⑥未学义者令得学义;⑦未断疑者令得断疑;⑧已断疑者,令得受用正法无障大喜味。

辛五、安立大乘法及摄义

所缘为大及,如是修二等,

智慧作精进,成善巧方便,

清净修行大,佛之事业大,

具此等大故,定说为大乘。

大乘者,较小乘以七种差别超胜。①所缘大者,诸声闻仅缘声闻乘三藏,而诸菩萨缘大乘深广无量经藏。同样,②修持大者,诸声闻仅成办自利,以菩萨具足成办自他二利。③智慧大者,诸声闻仅证人无我,而菩萨证悟人法二无我。④诸声闻于三生或七生中发起精进,而菩萨于三大阿僧祇劫中发起精进故,精进大。⑤诸声闻对轮回产生怖畏后,寻求断除彼者的寂灭安乐故,不具方便,而诸菩萨以大悲虽不舍轮回然以智慧不被烦恼染污,犹如污泥中的莲花,具有善巧方便。此五者是能乘之因或道乘的差别。⑥诸声闻仅得阿罗汉果及十遍行、八胜处、六神通,最终得五蕴无余涅槃时灭尽,以菩萨乘的果德十力、四无畏等无量且何时亦无尽,成就真实大。⑦虽诸声闻得阿罗汉,不作成道、转法轮等,而诸菩萨成正等觉佛陀后,安住色究竟天宫中入胎、成道等事业乃至尽众生界显示的如来大事业。此二者是依照乘至的果乘而言。如是具有七种大故,定说是大乘。

唐译:

缘行智勤巧,果事皆具足,

依此七大义,建立于大乘。

略释:若具足七种大义,则说为大乘。即①由以无量经等广大法作为所缘故,是所缘大;②由具足自利利他的修行故,是修行大;③由现证真谛一时通达人法二无我故,是智慧大;④由三大阿僧祇劫中恒常加行及恭敬加行故,是精进大;⑤由以大悲安住生死且以智慧不染生死故,是善巧大;⑥由得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故,是果德大;⑦由数数示现大菩提、大涅槃故,是事业大。

种性信解法,如是而发心,

修行布施等,趋入无过地,

成熟诸有情,清净佛国土,

得无住涅槃,胜菩提示彼。

安立大乘摄义者。《般若十万颂》及《华严经》等大乘无量诸经的密意,若宣说,虽无边际,但归纳一切大乘义则能摄于此八项或十项中,故于彼等称为大乘。彼等是哪些呢?①具有大乘种性或界;②依彼种性,对大乘法产生信解;同样,③依信解发起无上菩提心。此三者是安住种性位。如是发心后,④在胜解行地修持布施等六种波罗蜜;⑤由彼于一地时,生起远离二取的智慧,入出世圣者无垢地;⑥二至七地之间,以菩提分与六波罗蜜法,令不具信者产生信心,具信者成熟于善根中。共六者。⑦于三清净地,修持情器清净,即是净修如来刹土,及以智慧不住轮回边、以大悲不住涅槃边,证悟有寂平等的加行,此二算一;⑧此后超越十地、于佛地获得三身者,即是获得殊胜菩提,以及获得菩提后尽众生界示现成道等如来事业,此二算一。如是共有八种。后四者若别别计算,则共安立十种分类。

以上从菩萨希有修行功德至安立之间共十七类宣说完毕。

唐译:

性信心行入,成净菩提胜,

如是八种事,总摄诸大乘。

略释:此以八事总摄一切大乘。八事即是:

①住大乘种性,如《种性品》所说;②由此信解大乘法,如《明信品》所说;③由信解而发心,如《发心品》所说;④由此修布施等六度,如《度摄品》所说;⑤由此入道,如《教授品》所说;⑥由此于一至七地成熟众生;⑦由此于第八不退地净佛国土;⑧究竟入于殊胜菩提果地,菩萨有三种,即声闻菩提、缘觉菩提、佛菩提,以佛菩提大故为胜,于此佛地示现大菩提及大涅槃故。

己二、赞叹功德分二:一、所赞对境菩萨之分类;二、真实赞叹

庚一、所赞对境菩萨之分类

初具信解及,增上心清净,

有相及无相,无有现行行,

此五于诸地,所谓是菩萨。

安住于十地及胜解行地此十一地,对彼等称为菩萨。彼等也以五阶段归摄。①初者,住胜解行地者虽未现量证悟法界遍行法性,然对法界有信心而胜解故,称为具胜解者。②入一地菩萨称为清净发心者,因为已证悟法界遍行义、得自他平等心故,以成办他利之发心、断除见所断故,此者是前者之外的菩萨分类之第二者。③安住二地至六地者称为具相菩萨。二地时,行持辨别声缘、菩萨种种乘之法相;三地时,具有俱生坏聚见相;四地时,对苦集二谛见为有害相,对道灭二谛见为寂静相;五地时,能入种种工巧明并对彼相的执著;六地时,执著缘起顺逆相。④安住七地者称为无相菩萨,由断除六地以下所具有的一切相故。⑤不退转是八、九、十地,安住此三地的菩萨称为行无勤行菩萨,由成就无分别等持无勤任运成办自他二利故。如是菩萨的五种不同阶段是安住所有地的菩萨的特征。

唐译:

信行及净行,相行无相行,

及以无作行,差别依诸地。

略释:此偈说菩萨五人差别。即①信行人,指地前一阿僧祇劫安住资粮道及加行道者;②净心行人,指入初地者;③相行人,指二地至六地;④无相行人,指第七地;⑤无作行人,指后三地。

庚二、赞叹此五种菩萨的体相分二:一、以修持诸因——波罗蜜多之大心不退之方式对菩提萨埵释词而赞叹;二、从证悟果之菩提的角度对菩提萨埵释词而赞叹。

辛一、以修持诸因——波罗蜜多之大心不退之方式对菩提萨埵释词而赞叹分二:一、以菩提欢喜等九类赞叹;二、宣说菩萨之异名。

壬一、以菩提欢喜等九类赞叹(以“于欲无贪三业净”等九颂宣说)

于欲无贪三业净,制伏嗔恚求功德,

由法不动见深性,具乐菩提菩萨也。

对五欲受用无贪而普施内外一切资财修持布施波罗蜜多,于戒分身语意三业无恶业故清净,以安忍胜伏嗔心,以精进摄持出世殊胜善根之功德,以禅定住心一缘无有动摇,以智慧见二无我真如甚深义,如是修持六波罗蜜多,对获得大菩提具足欢喜心、为彼修行、为彼回向故,菩萨对菩提具有欢喜心。以此对六波罗蜜的清净功德赞叹。

唐译:

不着及清净,降嗔与勤德,

不动并见实,有欲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自利门说菩萨相。“不着”是能行施,不贪诸欲故;“清净”是三业清净,能持戒故;“降嗔”是能安忍;“勤德”是欣求胜功德能精进;“不动”是于所缘心不动摇能习定;“见实”是见甚深真如能修智;“有欲”是能起愿,乐大菩提故,以行此七事,名为菩萨。

欲利他及见无害,领受他之损害及,

勇毅不放逸多闻,勤利他者菩萨也。

同样,以布施欲饶益诸有情,以持戒见或欲对他人的生命、资产及妻子不作损害,不以妄语骗人等,三门于他不作任何损害,以忍辱安受他人损害,以精进于所作事业中不退坚固而勤作,安住静处无有散乱,对禅定无有味着的不放逸的静虑,具足多闻圣法的智慧,此即是精勤利益有情的菩萨,因为修持波罗蜜多时利益有情以及究竟为利益一切有情回向获得无上菩提故。以此从利他功德的角度赞叹菩萨。

唐译:

随摄及无恼,耐损并勇力,

不放逸多闻,利彼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利他门说菩萨相。

①“随摄”是施,恒以四摄摄众生故。

②“无恼”是戒,自信于他不起恼害见故。

③“耐损”是忍,他来违逆不怀加害报复故。

④“勇力”是进,在苦度众生无有退屈心故。

⑤“不放逸”是定,不着禅味来就下处生故。

⑥“多闻”是智,能断一切众生疑故。

了知自取之过患,不贪受用不持嗔,

瑜伽知因无恶见,极住自宗菩萨也。

诸受用为自利而积累的过患者,是无精华、无常、痛苦、如幻、于财起贪堕入恶趣、成为获得世出世间圆满的障碍等,菩萨了知此等过患后作布施;对妙欲受用不贪恋,舍家出家护持戒律;他人损害,对他心无怀恨而安忍;对大乘止观瑜伽精进;专一修持等持是通达寂止相、勉励相或极持相、舍相之三因;具足无有我见等劣见的智慧故,此即是内安住的菩萨。此等是从内安住禅定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厌财及舍欲,忘怨亦勤善,

巧相无恶见,内住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住功德门说菩萨相。

①“厌财”是安住布施功德,了知悭财过失堕于恶道招来贫穷故。

②“舍欲”是安住持戒功德,若贪着五欲不能出家受持戒故。

③“忘怨”是安住安忍功德,他来损己不怀不报故,怀报者如画石,不怀报者如画水,一堕恶道,一生善趣。

④“勤善”是安住精进功德,为自他二利恒行六波罗蜜故。

⑤是安住禅定功德,善能分别寂止、勉励、舍三相故。

⑥“无恶见”是安住智慧功德,一切诸相不可得故。

⑦“内住”是安住愿功德,“内”指极安住大乘不动摇故。

具悲住惭愧功德,能受苦不贪自乐,

正念为主等持性,乘不乱者菩萨也。

以对痛苦有情具悲心者布施,以安住羞惭之功德护戒,以他人损害等一切痛苦能顺受而安忍,对睡眠、散乱等自己的安乐不贪著而为他利精进,恒时主要具足正念等不为散乱所扰,恒时具足证悟诸法远离有无诸边的平等性的智慧故,是极为入定之自性故,是于大乘中心不扰动的菩萨。以此于大乘道不动摇的功德的角度作赞叹。坚慧大疏中说此处一切颂前三句宣说行持六度,末一句宣说回向无上菩提。

唐译:

具悲亦起惭,耐苦及舍乐,

持念并善定,不舍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不退门说菩萨相。

①“具悲”是施不退,悲愍他苦能行施故。

②“起惭”是戒不退,观察此世他世以及法人不造诸过故。

③“耐苦”是忍不退,风雨寒热等以及他人违损之事一切皆忍故。

④“舍乐”是进不退,能行正勤人不耽着自乐故。

⑤“持念”是定不退,能善摄心人由念力故。

⑥“善定”是慧不退,无分别智慧具足故。

⑦“不舍”是愿不退,不舍大乘故。

除他苦及不令苦,安忍苦及不畏苦,

解脱苦不分别苦,领受苦者菩萨也。

以布施遣除他人贫穷之苦,以戒律不作以杀盗令众生痛苦之事,对自己的一切痛苦安忍,为利他入轮回且为利他之事精进而不畏痛苦,以得禅定三摩地从欲界痛苦及不悦意中解脱,以智慧对痛苦之相不分别,如是承诺痛苦或纳受痛苦者是菩萨。以此不舍弃具痛苦之轮回以及于痛苦无疲厌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除苦不作苦,容苦不畏苦,

脱苦不思苦,欲苦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离苦门说菩萨相。

①“除苦”是施,施他物时除他贫穷故。

②“不作苦”是戒,安住戒时不作令他苦事故。

③“容苦”是忍,行自他二利时诸苦能安受故。

④“不畏苦”是勤,行难行时恒得不退故。

⑤“脱苦”是定,离欲欲界时解脱苦苦故。

⑥“不思苦”是慧,三轮清净时不起分别故。

⑦“欲苦”是愿,为度化众生乐住生死故。

恶恶法喜自性法,呵嗔法而勤善法,

定法自在无法迷,行主法者菩萨也。

不喜以悭吝不布施之法,对成为无过失功德自性之戒律欢喜,呵斥嗔恨法,对善法精进,以自在诸法的等持力心得自在,具足于诸法无痴暗的智慧故,是行主要真实法的菩萨。以此从不重财产、重视圣法的角度赞叹。

唐译:

乐法及性法,呵法亦勤法,

自在法明法,向法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摄法门说菩萨相。

①乐法者是施,爱施等法故;②性法者是戒,自性护持故;③呵法者是忍,讥嫌嗔法故;④勤法者是进,勤行大乘法故;⑤自在法者是定,诸禅自在故;⑥明法者是慧,无上般若具足故;⑦向法者是愿,一向乐大菩提故。

受用定学不放逸,将护善法不放逸,

于乐于法不放逸,乘不放逸菩萨也。

①虽有受用然不布施而积累守护,是放逸。由受用终当耗尽故,为令受用具义而施他,是对受用不放逸。

②不防护佛制罪及自性罪,是放逸。以何人具戒三门调柔,心不为佛制罪与自性罪所染而调伏者,称之为不放逸。

③不忍他害而报复,由不护自他之心故,是放逸。对他人所作损害,菩萨心无扰动、不报复反作饶益,由兼护自他故,是不放逸的安忍。

④并非以散乱不修持善法的放逸,对世出世间的善法修持,是不放逸的精进。

⑤获得禅定安乐而无味着,是不放逸的安乐。

⑥执诸法为常、乐、我、不空之见,是放逸。证悟无常等不颠倒,是于诸法不放逸的智慧。

如是菩萨具有对大乘法如实作意的不放逸。以此,从具足不放逸修行六度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财制护善乐,法乘于此七,

七种不放逸,是故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不放逸门说菩萨相。

①财不放逸,此由布施不施不坚、施则坚固故。

②制不放逸,此由持戒如佛说应作者作、不应作者不作故。

③护不放逸,此由忍辱护自他心、无两害故。

④善不放逸,此由精进常起正勤、行六度故。

⑤乐不放逸,此由修定诸禅乐受不味着故。

⑥法不放逸,如实真法此能知故。

⑦乘不放逸,此由大愿魔王来坏其菩提心亦不退故。

惭愧不敬愧生过,惭愧不忍愧退失,

惭愧散乱愧劣见,愧入别乘菩萨也。

①见乞不施,或变脸、詈骂不敬而施,对此菩萨羞惭,因为世间尚以富家分文不施乞丐且詈骂为羞耻,何况菩萨誓以大悲倾己所有供养众生,故若见乞不喜不予理睬,非菩萨之本分故羞惭。

②诸菩萨应对微细佛制罪与自性罪亦极谨慎故,对造微细罪也羞惭。

③诸菩萨应能安忍一切损害与痛苦故,若不忍损害而心扰乱,则羞惭。

④诸菩萨应是相续不断恒作广大精进故,若于修善中退失而懈怠,则羞惭。

⑤诸菩萨应是于无量禅定、等持心得自在,若身处聩闹之处、心为境转而住散乱,则羞惭。

⑥诸菩萨应是以小见仅人无我及于法不远离见相为己羞惭故,不入其余声缘乘,若趋入及修持小乘,则成羞惭。

以此,从不欲他乘的角度作赞叹。

唐译:

不遂及小罪,不忍退亦乱,

小见及异乘,七羞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有羞门说菩萨相,①不遂羞,羞悭贪故;②小罪羞,羞微细罪见怖畏故;③不忍羞,羞不忍故;④退羞,羞懈怠故;⑤乱羞,羞退定故;⑥小见羞,羞余小执通达法无我故;⑦异乘羞,羞起小乘心舍大菩提故。

此生他生以及舍,具行以及得自在,

示平等及以大果,菩萨行于作利益。

如是修持彼等一切波罗蜜多,从成办他利为主而直接利他的功德角度作赞叹者:

以布施对贫者施财,令其今生得利益,及以布施等摄受后安置于戒律中,故对其后世也作利益;以安忍能令相续平静,于怨害不报复,住舍而利益有情;为他人之事,以精进作助伴或具足精勤而饶益;以禅定能得神通等功德自在,以此利益他人;以智慧,对寻求五明学尤其是寻求内明三乘诸法者,随其意愿宣说而利益他人。如是修持六度能得如来大果位,由此尽虚空界利益一切有情故,如是从因果两方面诸菩萨利益一切有情。

坚慧注释中宣说此颂是上述诸义的归纳。

唐译:

今世后世舍,起勤亦得通,

等说及大果,七摄名菩萨。

略释:此偈以摄生门说菩萨相。

①今世摄,即以布施摄现在众生。

②后世摄,即以持戒摄未来众生,得胜生处方能摄故。

③舍摄,即以忍辱摄有恼乱众生。

④起勤摄,即以精进摄懈怠众生。

⑤得通摄,即以禅定摄他方众生,往彼化故。

⑥等说摄,即以智慧摄下中上众生,以平等心宣说无增减故。

⑦大果摄,即以大愿若得佛果摄诸众生无有余故。

以上九偈以异门宣说六度及大愿,应知是菩萨相。

壬二、宣说菩萨之异名

菩萨摩诃萨,具慧明锐胜,

佛子佛依处,能胜佛之苗,

具力及圣胜,商主名称胜,

具悲大福德,自在及具法。

此等也是从功德方面与实际意义相应的名,也可称为功德之异名。此亦,所有菩萨之名以菩萨等十六种名宣扬。

对二无我之自性的甚深所知法,心具净信故,称为菩提萨埵;或者为成就无上菩提而意乐坚定故,称为菩提萨埵;摩诃萨埵(大勇士)者,对大力具自在,于一毛孔中也能显示三千大千世界劫之成坏等。又可释为:我欲得无上大菩提果,称为菩提萨埵;欲将一切有情从轮回痛苦中救度后安置于涅槃故,称为摩诃萨埵。或以大智慧虽住轮回而不被轮回过患所染,由此称为菩提萨埵;以大悲为利益有情而兴无边精进故,称为摩诃萨埵。或可释为:发心修持无上菩提的菩提萨埵具足上述七种大故,称为摩诃萨埵。如是诸相都是从反体上作的分别,实际菩提萨埵、摩诃萨埵二者成为菩萨的总称,无有差别。

又以观待各地而言,诸前前者是菩提萨埵,诸后后者是摩诃萨埵。即胜解行地发心者称为菩提萨埵,得圣地者称为摩诃萨埵;不净七地称为菩提萨埵,清净三地称为摩诃萨埵。无论如何,修持无上菩提之因——难行的无量波罗蜜故,求证难得的无上菩提的发心无有怯弱故,安立是菩提萨埵。

具足深广智慧故,称为具慧;能释甚深密意、于十方世界普放圣法光明故,称为明锐胜或胜威严;能持佛种不断且生如来种性中故,称为佛子;是成佛之因故,称为佛依处;能胜自他相续中一切烦恼故,称为能胜;成为如来三身、十力、四无畏等如叶、花、果等法之因故,称为佛芽;降魔并超无明习气地故,是唯一勇士具力;较一切世间希有故,称为圣胜;令沉迷轮回苦海的众生到达解脱城彼岸故,称为导师;于十方浩瀚刹土中功德名称遍满故,称为大名称或胜称;具足不舍一切有情的大悲故,称为大悲;具足施等无量善根故,称为大福德;于世出世间一切圆满得自在故,称为自在;同样,以无罪故,称为具无漏法者。

如是主要以此十六名为例,还宣说无畏、勇士、坚固、殊胜有情等各种异名。

唐译:

应知诸菩萨,亦名摩诃萨,

亦名有慧者,亦名上成就,

亦名降伏子,亦名降伏持,

亦名能降伏,亦名降伏芽,

亦名为勇猛,亦名为上圣,

亦名为导师,亦名大名称,

亦名为有悲,亦名大福德,

亦名自在行,亦名正说者。

略释:菩萨之名有十六种,皆依义立。应知:为利他求菩提故,名为菩萨;具足七种大故,亦名摩诃萨;证悟甚深与广大故,亦名有慧;智慧较他超胜故,亦名上成就;为佛意子故,亦名降伏子;为成佛所依故,亦名降伏持;破四魔故,亦名能降伏;成为果十力等所依故,亦名降伏芽;具破四魔之力故,亦名勇猛;证二无我故,亦名上圣;令所化有情解脱轮回及以利乐将护故,亦名导师;以功德大而称誉故,亦名大名称;以具大悲故,亦名有悲;以积广大福德资粮故,亦名大福德;以功德自在故,亦名自在行;以具六波罗蜜多故,亦名正说者。

辛二、从证悟果之菩提的角度对菩提萨埵释词而赞叹分二:一、真实;二、其分类

壬一、真实(以五颂宣说)

证妙性善证大义,证诸义以及普证,

证诸方便差别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证悟人法无我故,证悟真如;能成办自他广大利益故,证悟大义;能证悟以有为法、无为法、有漏法、无漏法所摄的一切所知义故,(证悟一切义);并非有穷尽之暂时证悟,而是在五蕴入无余界时智慧亦不穷尽故,称为恒常证悟;了知调伏所化应以何种化身、传何种法门等,了知调伏无边众生之方便。以此五种殊胜功德超胜故,称为菩提萨埵。“菩提”义为证悟,“萨埵”义为具心。

唐译:

实觉大义觉,一切觉恒觉,

及以方便觉,五觉名菩萨。

略释:由具有觉悟人法二无我之实义觉,觉悟自他大义之大义觉,觉悟一切有为法无为法义之一切觉,虽现涅槃觉悟无尽之恒觉,觉悟随所化机而作方便之方便觉,故名为菩萨。

证我以及证细见,证种种识及一切,

非清净分别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此外还有四种证悟。心、意、识三法之中,①心即是一切种阿赖耶识,由其显现一切器境、五义、根身,了知或证悟此义,称为随我证悟者,因为了知所谓“我”,无有其他有事,唯是自相续中刹那不断的阿赖耶识,对彼以末那识内观后仅缘“我”而已。②所谓意,是末那识,以彼缘阿赖耶识后执我,其眷属是五种遍行心所以及具足我见、我爱、我痴、我慢四法,遍行善、恶、无记心的阶段的有覆无记如是了知者,称为证悟细见,因为坏聚见是一切劣见与烦恼之因,故须认识一切见的根本彼微细者。③颂云“证种种识及一切”,即是了知六识之自性,缘色等六境,随行诸心所善、恶、无记三者,具足任何受之自性,了知此等法,称为了知分别种种心识。④如是彼等八识,虽无能取所取然分别为二取者,是虚妄分别仅依他起之自性一切如梦如幻般。能了知的是此四种根据故,称为菩提萨埵。此是了知世俗现相。

唐译:

随我及小见,及以诸识身,

亦于虚分别,四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四觉名为菩萨,即①随我觉,由觉心故,心即是染污意识所执的所依——阿赖耶识;②小见觉,由觉意故,“意”即是与我见等四种烦恼相应、缘阿赖耶识执我者,以难断故,称为小;③识身觉,由觉识故,识即是六识身;④虚分别觉,由觉虚妄分别故,虚妄分别即是上述心意识三者,一切菩萨唯觉此心意识均是虚妄分别、依他起故。

证无证及证随证,证无事及证极生,

证无证各别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①证悟世间从未证悟的无分别智慧无缘如虚空般的境界,证悟未知者。②以后得智证悟一切法如幻平等者,称为后行证悟,或者为了知无明等顺生了知,称为未证了知;证悟无明灭则行灭等缘起还灭,称为后行分别证悟。③证悟无自相遍计所执法是无法各自了知。④证悟一切能取所取的显现均由刹那依他起产生,是证悟个别极生。⑤证悟诸凡夫前未证的法性二空圆成实,称为分别证悟未了知或未证。以分别证悟如是五种义故,称为菩萨。此也是从证悟二谛的方式安立。

证无义及证胜义,证诸义及证一切,

所证证依证证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又有五种了知二谛的方式者:①从依他起识中产生三界能所二取的一切显现,虽对彼贪执恒常感受痛苦,然了知能所二取无实有者,即是了知无义;②了知二空自性圆成实者,即是了知胜义;③了知一切二取显现唯是遍计所执而无实有者,即是了知能所显现诸义;④了知以蕴、界、生处等尽所有所摄的一切法者,即是了知世俗;⑤所了知境、能了知者以及了知,对此三轮无缘而了知,即是了知胜义。如是三种自性及二谛,由了知彼等五法的根据,称为菩提萨埵。

唐译:

无境及真义,永无亦圆满,

亦说不可得,五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五觉名为菩萨,即是觉依他起性之无境觉,觉圆成实性之真义觉,觉遍计所执性之永无觉,觉一切境一切种之圆满觉,觉三轮清净之不可得觉。后者三轮是应觉之菩萨境、依觉之菩萨身、觉性之菩萨智此三轮不可得故,名为不可得觉。

证当成就及证处,证出胎及证次第,

极证及证断疑因,由此是谓菩萨也。

又以了知五知故称为菩萨:了知已成就无上大菩提者,即是了知于大密严刹土中所现前的三身;了知处者,即是了知最后有菩萨示现安住兜率天宫饶益诸天;了知入胎者,即是了知于赡部洲入母胎,在彼处成熟有情;了知次第者,即是了知出生、王宫享受五欲、舍王位出家、苦行、于金刚座以化身现证菩提、成佛后为断除一切众生疑惑而广转法轮。以此等根据,称为菩萨。此是从最后有菩萨于密严刹土中以报身相现前大菩提后在南赡部洲以化身相显现成佛的角度来宣说的。

唐译:

成就及处所,胎藏随次现,

及以断深疑,五觉名菩萨。

略释:复由五觉名为菩萨,即①成就觉,即成佛果;②处所觉,即住兜率天宫;③胎藏觉,即入母胎;④随次现觉,即出胎、受欲、出家、修行、成道;⑤断深疑觉,即为诸众生转大法轮。

壬二、宣说以十一种了知得菩萨之名

具慧得未得慧及,证极住以及随证,

各别说离戏破慢,有慢慧未熟正熟。

由了知十一种了知之分类故,称为菩萨。所谓十一种分类者,即是了知过去、未来、现在三者以及内、外、粗、细、劣、胜、近、远。此亦,⑴彼具慧菩萨获得了知过去法的智慧称为了知已得法,由诸过去法于过去时各自已得故;⑵了知未来所生法者,称为了知未得法,由彼等法现在不成立有事或未得故;⑶了知现在法,称为极住,生而未灭故;⑷菩萨以自心了知无常、痛苦等者,称为了知内法,内以自心了知故;⑸由其他善知识宣说而了知者,是依外缘了知;⑹能分别宣说诸法的自相与共相的智慧者,即是依字词句之粗;⑺内在入定心以语言不可表达安住无分别之细;⑻七地以下具微细我执故,具有慢慧,即是平凡或劣;⑼由八地以上无分别智慧任运成就,微细我执亦无故,断尽我执,称为胜;或者“劣”可释为具我执的胜解行地的证悟,由尚未断除二取分别念故;得圣地后断二取故破我执,称为“胜”;⑽智慧未成熟者,即是七地以下智慧,由尚未得无分别智慧无勤任运故,称为远慧;⑾八地以上智慧者,称为真实成熟,由无分别智慧不须勤作任运自成故,称为近慧,由近佛地故。或者胜解行地与圣者地次第称为未成熟及成熟。

唐译:

得不得及住,于自亦于他,

有说与无说,有慢及慢断。

未熟亦已熟,如此十一种,

一切皆能觉,是故名菩萨。

略释:复由十一种觉故名菩萨。

⑴“得不得及住”,即依次为过去觉、未来觉与现在觉。

⑵“于自亦于他”,即以自内证是内觉,于他随证是外觉。

⑶“有说与无说”,即依有说闻思而觉是粗觉,依无说离戏而觉是细觉。

⑷“有慢及慢断”,即有慢七地以下为劣觉,无慢八地以上为胜觉。

⑸“未熟亦已熟”,即未熟者觉彼,久远方觉,是远觉;已熟者觉彼,于近即觉,是近觉。

《大乘庄严经论·功德品第二十》释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