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法印-涅槃寂静(3)

寂静分二:一、法印真义;二、教诫发心。

一、法印真义分二:(一)共同小乘涅寂静;(二)不共大乘涅寂静

(一)共同小乘涅寂静分二:1、由四谛义建立真实解脱;2、证成解脱不退。

1、由四谛义建立真实解脱

有漏蕴相续,暂生故有因,

因非自在等,理见乃业惑。

从“有漏蕴相续暂生”这一点,可以决定有漏蕴是有因而生,并非无因。如果无因而生,则不必条件,应该恒时生或恒时不生。然而轮回有漏蕴的相续像放电影一样,不断地变换景象,时而生这个,时而生那个。譬如自身忽而做人,忽而做天人,忽而做旁生等。在做人的阶段里,也是先出现童年阶段,再出现少年、青年、壮年等阶段。或者在心态上,有时悦意,有时悲苦,有时贤善,有时恶劣等等。从这些方面可以看出它不是无因出现。如果无因,为什么此时出生彼时不出生?应当恒时出生。如果不能出生,那积聚什么条件也不会出生,然而发现它不断地变化。就像银幕上的画面不断地变,这是由胶片、光束等因缘促成的,不同类的因缘聚合就有不同类的显现,而且相续是一段一段的。可见是由后面的因缘力量投放出来的。由此可以决定,从轮回有漏蕴的无常性——时而生这个、时而生那个,可以看出它是有因的。

接着要推究,轮回有漏蕴的因是不是外教所说的自在天、自性等人格化或非人格化的主,这是对世界起因的观察。外教要建立世界的本源、因或造物主等,绝对不会说它是世俗法,一刹那就灭了,或者不能独立存在,他们所建立的主是胜义中的主,不是虚假法。这样的话,必然会建立它是常恒、独一、自在等等。然而,由常、一的因产生无常、多体性的世间万法,这是不成立的。既然是真实、独一的因,那有这个因就够了。如果它能出生一个法,那为什么不恒时出生呢?因已具备的缘故。如果说万物全部以它为因,那为什么不是一时间全部造出呢?诸如此类,会发现有自语相违的过失。或者建立非人格化的自性作为变生万法的主因,这与自在天等一样可破。也就是,不可能由常因出现无常果,不可能由独一之因出现不同类的果,或者不可能又是一体性,又有三分差别等等。总之,在胜义中有无法回绝的矛盾。由此可以破除外教所说的自在天、自性等是万法之因的观点。

当我们透视世间万法时,会发现必然是无常和多体的性质。也就是,如果万物有变易,则不能承许为常;若有常,则不能安立不住第二刹那。如《诸行无常》里所抉择的正理那样,一举可以决定诸行无常,一切有为法都是无常的体性。再者从多体性而言,会发现色法、心法都有各自的体性。人的身上也有五花八门各种体性的法,不可能说此者是彼者,否则就混成一个了。譬如心脏不是胃,胃不是肠等等。像这样逐渐分析下去,显现法一一都各有其体性,而且住在其体性中,与其他不混杂。这样就能决定,世间万法是多体的。

再从因果对等的法则看,不可能由常、一的因,出生无常、多体的果。那究竟什么堪为因呢?以理观察,只有以心发起的各种业才具有多体性、无常性。我们直下能够看清,身语意的造作都是刹那就没有了,又变成另外一种。同时会发现,由各种心态、行为所出现的业多种多样。这样观察会发现,世尊所说的业感缘起是不谬的真谛。

一切苦乐并非无因而生,也不是自在天、自性等邪因而生,而是从总的善不善业发生苦乐。而苦乐的种种差别又是由善恶业的种种差别所决定,没有少许紊乱。这就是业感缘起的真理。再推究业或行为的造作,会发现唯一是心中不寂静的烦恼性所发生。这里有贪、嗔、痴、慢等根本烦恼,又有嫉、谄、散乱、掉举等随烦恼,总之,由无数根本烦恼和随烦恼的不寂静心态,发生各种身口意行为的造作。这里也是由烦恼的刹那性、多体性而出现业的刹那性、多体性,这样完全能够以理证成“诸业由烦恼生”。

祸根我见暗,无我光明摧,

如火烧灭种,止息轮回生。

从末溯本的过程才进行到一半,我们还没有发现一切烦恼的根源,或者惑、业、苦三大杂染过失的根源。如果没发现根源,没有在根上断除的话,那还不能保证有真实的涅槃寂静可得。然而随着世尊慈悲、智慧的教法光明来作观察,会发现一切过失的根本是我见黑暗,它是诸惑之源。

真实去观察会让我们认定祸根就是它。也就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无可明状地把五蕴执著成“我”,之后就有了私我意识,从此面对各种境界时都有心态反应,这就是烦恼性。每当合我意时,则认取为满意,发生贪著;不合我意时,觉得不满意,有一种忿怒的表现,诸如此类就出现了贪嗔。或者为了自我的尊贵,永远缘着高相而转,不肯低头,这是我慢。在“我”不如他人时,无法忍受他人的圆满,这是嫉妒。或者缘于“我”,会发生“我是有是无?”的怀疑,或者想“无我教法是否正确?”等,这是疑惑。诸如此类,由我见出生一切烦恼性。

总之,有私我就不安静,在任何情形下都有一种反应。或者为我争取,或者为我躲离,或者为我突显,或者为我设计等等。这一切基于我见愚暗所发生的各种妄动心态,全是烦恼性,这就是惑的根源。然而,烦恼性是不会安定的,它一定会发起身口意的各种造作。由私我意识的造作必然要受惩罚,因此感召无休无止的五取蕴。这就可以断定,一切由虚假的自我意识发生的想法、做法和报应,全是迷染的、愚痴的、毫无意义的。由此也可以从因到果推出,由我执所发生、由惑业力感召出来的轮回有漏蕴相续,全是苦的自性,没有丝毫真实乐可得。这样从末溯源,从源看末,就会透视到轮回苦集二谛以及十二缘起的法则。诸如此类,我们会发现集的真谛。

那么如何证明有灭谛可得,或者有涅槃寂静的妙果可以实现呢?所谓的我见只是虚假的情计,本来无“我”,一念错失以为有“我”,从此发生一系列的错乱。当心中生起无我光明,当即就会摧灭我见黑暗,就像火烧灭种子一样,由此止息轮回中的受生。就像一念迷惑把花绳认成蛇,从而发生一系列心里的妄动、行为的妄动,以及感受心跳加速、血压升高等的果报一样。一旦打开灯,见到绳上无蛇,一系列的心、行为、结果都会息灭。这种息灭是一摧永摧、一灭永灭,不复再生。就像光明一起,黑暗必破,不可能还有还转的机会,同样,以无我光明的道谛,毕竟能除灭集谛之根的我见。

这里的明暗喻要和水火等喻对比来显示。水火互克,水强灭火,火强蒸水;明暗绝非如此,一旦出现光明,黑暗必定被摧伏。由此可见,一旦入了圣道的见道,就永远不会退回。而且,随着对治力日益加强、违品日益薄弱,最终会出现极其周遍、明显的无我慧光,得到彻底的解脱。因此说到,像火烧灭种子不复再生那样,从此,以我执作为集谛根源的轮回因果会彻底谢灭。这就止息了轮回中一切有漏蕴的结生,或者结蕴相续,因此是真实解脱。

2、证成解脱不退

无害真实义,纵勤于颠倒,

无退自体性,觉持彼方故。

人们难免会有疑惑:就像疾病有所好转后,还会再次落入病中一样,得到涅槃是否又会退还到轮回中呢?这里以《释量论》中的三因证成:无害故、真实义故、觉持彼方故。

首先,“无害”即无有过失。诸上界天人虽然得到上界定,然而相续中始终被烦恼种子随逐的缘故,并没有彻底解决轮回病情,因此在定力消失时,顿然发现烦恼又起,业又续生,随着业力又堕入下界。这种叫做“有害”或“有过失”,并非彻底康复。然而,涅槃寂静一举除灭了烦恼种子的缘故,绝不可能像上界天人那样又退到轮回中。

其次,所谓“真实义”,如果在正理上有谬误,那经过观察发现是错的,就会改变心上的认识,会起一种新的观念、新的做法等;然而这是真实义的缘故,无论如何都不会退失,因此不会更换成另一套。譬如持某种世间宗派观点或主义者,当他持一种观点时,会发生相应的见解、行为,有各种思想、做法和结果。当他后来论证到这是有谬误时,当然过去的一系列全部要改变,由此他会进入另一条轨道,过去执持的种种观点、心态、行为会全部退掉。或者,过去是世间观点持有者,后来进入佛法,发现那些都是谬误的,就会一个个地退掉。然而,佛法是真实义的缘故,无论怎样观察都正确,怎么会退呢?由于见解不退、行为不退;行为不退,结果不退,因此,绝不可能退到以我见为根源的轮回系列中。

第三、由于觉会一向执持正确方的缘故,不会陷落到错乱中。一旦看清绳上无蛇,无论再用多少因缘、做法,也不会让他退失掉“这里无蛇”的见解。与此类似,一旦见道,现见了无我真实义,纵然如何在颠倒上精勤,也不会退失无我真实义。在根源上不退的缘故,不会退落到轮回里。也就是,当初由一念无明发生错认,结果出现一系列从因到果的错乱现相。现在已经返回,看到这上没有我,就再不会落入错乱的缘起圈,所以不可能再落入轮回。

(二)不共大乘涅寂静分二:1、总说;2、依涅四德别说。

1、总说

由证二无我,心自性光明,

客尘尽远离,不住胜解脱。

“法性”就是法的自性,它的真实义就是心的自性光明。本来处在本明中,不必作为对象去认识,然而一念想要明这个本明的缘故,就发生了无明。由这个根本的错乱,认为有法,就出现了法我执,继而认为有人,出现了人我执。由这两大妄执,出现了各种有为法的错乱现相。它是忽尔性的,没有自性可得,然而,由它的力量却障蔽了本明的发现。当修证空性到彻底时,就现证了人法二无我,这时发现既没有人也没有法。正如诸大成就者现证的那样,本来没有世界,也没有众生,也没有轮回等,总之,一切二取法都是没有的。

这样的话,当一切客尘全数远离时,法性与心的自性光明全分显出,这就达到了不住涅槃的殊胜解脱。“不住”是相对小乘有涅槃边可住而言。到此时,轮回和涅槃二法哪里可得呢?因此,心不住在任何边上,这就是大乘的殊胜解脱。

2、依涅四德别说

断二障习气,具二清净净;

意性蕴及因,尽故大乐性;

证轮涅等性,不住无为常;

寂灭我无我,得法身圣我。

大乘涅槃四德,即常、乐、我、净四波罗蜜多,由于已经达到极致,称为“到彼岸”或“果波罗蜜多”。

净波罗蜜多以二清净来表现德相。原本没有一切人我、法我等的虚假现相,这叫“本来清净”,或者说惑、业、苦三杂染都是本来没有的。好比一念迷乱入了梦,觉得里面有我有法,然后起执著,各种烦恼造作纷纷而起,又出现梦里的各种果报。醒来发现一切都本来没有,自己也会哈哈大笑,这全是假的。真实中没有这些法,这叫“本来清净”。

然而在错乱现相里,如果没有生起真实道的对治,它也不会无因消除,所以要修如幻的道来将其除灭。当修大乘空性之道达到究竟时,由虚假的人法二执发生的烦恼障和所知障,连同习气都会断除。这就达到了离垢清净的地位,也就是一切无而现的妄相都消失了。从这个角度可以立为最极清净或离客尘清净、离垢清净。像这样,具有自性清净、离垢清净的净波罗蜜多,称为“涅槃净德”。

所谓的“乐”,以断除了轮回苦集和意性蕴及其因作为表达。学《有漏皆苦》后会发现,轮回蕴的相续完全是苦性,没有丝毫乐可得。它是基于人我执的私我意识错乱而起的,如同精神病发,从此落入妄情、妄想中,这里当然不可能有真实安乐。从小乘共同解脱道而言,已经除掉蕴发生的根源——萨迦耶见或我见,由此再不会有结蕴相续的机制。先前的病情彻底康复后,蕴相续的锁链已经断掉,这样就达到了无漏乐的层面。但这并没有彻底,没彻证法无我的缘故。当彻证到无法可得,本来空性之时,由二取作为根源的意的自性,发生的各种相续的蕴和它的因,也会随着道的力量而无余断尽。这时连最细的迁变也没有了,所谓“生灭灭已,寂灭为乐”,这就达到了乐波罗蜜多的境地,称为“涅槃乐德”。

“大乐”是以离意性蕴而立名的。它不是世间乐,那种乐是由苦的减轻而发生的错觉,并非真实之乐,因为会退还的缘故。再者,它也不同于小乘的无漏乐,因为不究竟、有迁变的缘故。当达到连一刹那的迁变也没有时,就彻底还归了本来的寂灭之地,这就是大乐。

“常”以不灭而立名。这里以大无为法来说。凡是因缘所生的有为法都是刹那灭的自性,也就是随生即灭,不可能有所谓的常。无论是凡夫的轮回境界,还是小乘的涅槃境界,都没有超出生灭。然而,大乘涅槃由于现证了轮涅平等性的缘故,丝毫没有轮回和涅槃边可得,是一味的真如。这时不住轮涅二边,本自的大无为法彻底彰显,在这上没有丝毫生灭。颂中“无为”二字,要理解为大无为。无为就是非因缘造成,本来自性成就,所谓“本自圆成、本自现成”。或者说不住二边,既不是有为边也不是无为边,它本自圆成。由于是本然的、现成的、不假因缘而生,所以这上没有丝毫的灭,它叫“无死之地”。到此境地就是常波罗蜜多,这是“涅槃常德”。

所谓的“轮涅等性”,要知道有轮才有涅,无轮则无涅。然而实际本来没有轮回,就像没有梦一样,哪里又有与轮回相对的涅槃边呢?所以,本来是一味无二的,这叫“平等性”。这是在一念妄动发生之前的状况,也是还归法界之后的状况,也是本来如此,即使现在迷失,它也是本来平等性,这就叫“平等”。我们常说的“一真”,也是以不二立为“一”,以不妄立为“真”,这是本来的自性。当现证到它时,当然什么边也不住,这样会出现大无为的常。

“我”是从根源立名。法性身是一切万法的所依、万法的本性,万法皆从此中生,叫“法身”。而凡夫和二乘在“我”方面都有错认,凡夫以为蕴的总聚是我,执著假我不断地起惑造业,没有发现真我;二乘发现蕴上没有我,执取一个无我。实际上,我既不可得,无我也不可得,因为无我是观待我而立的。真实中,我和无我的戏论边都是没有的。当寂灭这二种戏论边以后,会得到法性身的圣我,这是一切万法的源泉。也就是,这上面没有丝毫戏论,然而并非断无,它就是万法之根、万法之源,一切六凡四圣所有法界、所有差别现相都是从它发生的,都是它随缘变现的相。当息灭一切戏论后,就会出现万法之主,它是“涅槃我德”。

二、教诫发心

十力自在等,恒沙德自性,

缘念殊胜果,当发菩提心。

当破掉最细的二取客尘,如来藏本具的无限功德力用都会出现,称为“恒沙功德的大自性”。超出凡夫、外道、声闻、缘觉、菩萨,称为“大”。自性本自如此,如来藏性上本来具有超过恒河沙数的自性功德。这里以“十力”“十自在”作为代表,当最细的系缚没有时,就出现了解脱自在的状况。

也就是,智慧对于十方三世所摄的一切法,无论有情的宿命、根机、欲乐、业果,还是各种道路的趣向等都无碍而转,称为“十力”。这表达了一切种智无有障碍,彻底照见的状况。所谓“十自在”,就是得到寿命自在、心自在、财自在、业自在、受生自在、愿自在、胜解自在、神通自在、智自在等等。诸如此类,一切无不自在。譬如寿命自在,能在不可说不可说的劫数里加持寿量。得到受生自在,可以在一切世界里示现受生。得到愿自在,能在随自心所欲的佛刹、时间里示现成佛。得到神通自在,可以在各种佛刹里示现神通游戏。得到智自在,能够示现十力、四无畏、十八不共法、相好、正等觉。诸如此类,叫做“十自在”。“等”字包括三身四智、五眼六通等。

明了了大乘果的无上殊胜后,应该缘无上果德发起殊胜菩提心。也就是一心希求得到大乘殊胜涅槃,一切目标都定在这上面,一切行道都定在这上面,一切善根回向都定在这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