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贤上师言教-业因果 3

3)说明杀生圆满之相 分二:①正说;②补充

①正说 分二:A总说;B举例

A总说

如是断命之业方便者,由四罪支而将圆满。

杀生的业方便,也就是这种业的运作,在缘起上由罪行的四支而会达到圆满。

“四支”,指事支、意乐支、加行支、究竟支。行杀的时候,事支上无误认知这是有情,意乐支上发起了杀心,加行支上实行了杀害的方便,究竟支上造成了断命的结果,由这样的罪业四支就使得这个杀业圆满了。

B举例 分二:a杀野兽;b杀家畜

a杀野兽

例如,以猎人杀野兽来说,首先见如獐子或鹿子等的一个野兽时,认为“是彼彼野兽”的无误认知者,即是事——知为有情;

杀生罪业四支里的第一支是事。要发生杀业的时候有一个事情,或者依着那个对象、事情会产生这个业的运作。那么猎人的事情就是杀野兽,比如他到山间去的时候,见到远处有一头獐子或者鹿子等的野兽,当时他心里没有发生错误的认识。假使他以为是个无情,这样作射杀等就不会使业达到究竟;但是他心里已经认为这是一头獐子,发生了无误的认知,这就是在第一支——事上面了知是有情,也就是一个生命体。

对此发起欲杀之等起者,即是意乐——发起杀心;

当时猎人目击这头獐子以后,他心里贪求獐子的皮肉,这样想“这么大的一头獐子,打到了那是要发一笔横财的”,因此他以贪心驱使,发起一个想杀掉它的心,这就是等起或者发起。这样已经有了第二支——意乐上发起了杀心。

以火箭或枪等击中要害,即是加行——实行杀之方便;

再说,当猎人发起了要杀掉獐子的恶心后,他带着火箭,或者枪,或者其他杀生的工具,然后瞄准了那头獐子,扳动机关一枪射去等等,这时就在加行上实行了杀戮的方便。

对方野兽无间断其命根而身心分离,即是究竟,称为“断绝命根”。

最后,一颗子弹打入了那头獐子的要害部分,那个野兽当即就断掉了命根。先前它的身心和合在一起,心如鸟,身如笼子,鸟待在笼子里,现在通过这个行杀的方便,顿然间它的心识就离开了身体,这一世獐子的生命相续在这里断掉了。这叫究竟上断掉了命根,也就是毕竟完成了杀生的业。

b杀家畜

再者,拿自己拥有的一只羊遭杀来说明,

“自己拥有”指家畜,杀家畜同样以具足四支为杀业圆满。有围绕的一个造业的事情,之后发起杀心,又有实际去做这个杀的方便,又有最终达成了命根断绝。像这样,一个杀生事件里有四支,或者四个部分,或者四个方面。缘起都是多分和合而成立一个事件的,当四支已经完具的时候,就叫“杀业圆满”。

首先,主人对仆人或屠夫说“需要杀一只羊”,这时事上了知是有情羊;

首先第一支事。“杀者”指这家的一个仆人或者请的一个屠夫,主人会对他说:“我们要杀一只羊,今天款待一个客人。”那个杀者当听到这个话的时候,他心里已经认知这是要杀一个具生命的羊,这就叫事上无误认知是有情。

当杀者认为要杀如此的一只羊时,意乐上发起杀心;

具体分析,比如那个仆人,以愚痴的心整天按照主人的吩咐来做事,他不明就理,认为这次又要执行一个任务,心里想:“我要去杀掉那只羊。”这个时候意乐上发起了杀心,就具足第二支。或者屠夫应主人的聘用,想“杀这只羊可以得多少钱”,然后以贪心就发起“我要杀这只羊”的心。当他意乐上已经发起要杀掉它的心,这个时候就具足第二支。

杀者再拿着一根绳子走去,突然间抓住所要宰的某羊只,翻转其身,以皮绳捆缚它的手脚,用绳子绑牢嘴巴等,所有这些操作即是实行杀之方便;

在发起杀心以后,那位杀者就拿着一根绳子往要杀的羊那里走过去。突然间抓住这只羊,然后翻转它的身体,用皮绳绑住手脚不让它动弹,然后用绳子绑住嘴巴等,这样子想让它闭气而死等等。由杀心的驱使,然后就开始实际去做这些杀掉它的方便,那么这里面的拿绳、翻身、用皮绳绑手脚、用绳子捆嘴巴等等,这些就是在做这个杀的方便。这些做了以后,就是加行上实行了杀的方便。

彼时,那有情带着强烈的解肢节苦而断了外内的气息,成了瞠目直视,泪涔涔下后被拖到房间里,这时称为“究竟断绝命根”。

当杀者这样行杀以后,这只羊在最后的阶段因为闭气而死掉。也就是在那一刻带着强烈的解肢节苦,先是外息断,然后内息断,这个时候瞳孔放大,最后泪水流下来,这时就已经死了,把它拖到房间里,这时候就已经断了命了。这一只羊的生命相续,到这时由于神识离体的原因就此断绝,这就叫“断了它的命”,杀掉了这个生命。这时第四支究竟支已经具足。

这样圆满了杀生的罪业后,人类由于丧失了慈悲,后面还继续进行烧煮等等:

接下来拿刀剥皮,这时肉还在作颤抖,能遍之风还未消失而存在故,就跟活的一样,被立即放在火里烧或放在锅里煮后,吃个鲜活的,思惟这些的话,真的就是活吃有情,跟猛兽无别。

在拖到房间里断绝命根以后,人以贪心想吃鲜活的肉,味道好,那么他接着就用刀剥掉羊的皮,当时可以看到身上的肉都还在颤动。这是由于当神识离体的时候,还有一个时间当中身上能遍的风还没消失,因此它还会动。在这个时候,人立即把它放到火里去烧烤,这是一种吃法;或者放到锅里去煮,认为这样很鲜,这样子来吃。思惟这个的话就等于是在吃活有情一样,那跟猛兽是没有差别的。因为猛兽抓到一只兔子等的时候就直接吃它,还在活着的时候就咬着它吃肉、喝血等等,人类就是这样凶残。

②补充

所以要知道,现在心里想着杀某个有情,生起了此心,或者口里说后虽未构成杀生,但由于事上了知是有情,意乐上发起杀心,故已是圆满了二罪支,由此虽不像正行具足一样重,但如镜中已现影像般,已经被罪染污了。

“所以”,指认识了由事、意乐、加行、究竟四支完具而圆满杀业,而这个缘起以和合为相,诸支分和合就成就一个罪,而且由各分因缘的程度来认定罪的轻重,以这个道理就要知道,现在只发起一个“我要杀那个有情”的心,或者口里这样讲了以后,还没有去执行这个杀业、断其命根,但是缘起上有两支是已经出现了。也就是心里知道那个是有情、是生命体,然后发起“要杀掉它”这样的心,那么在罪的事和意乐两支上已经圆满。对于这种缘起的状况要作区分,一方面当然四支没有完具,不会像正行具足那样重;但是在心上已经现起了杀的影像,在这个时候,就有了杀生的部分罪,自相续已经被染污了。

我们的心本来是清白的,如果造罪,心就变得有污点了。这里以杀生为例,其他譬如说妄语、作窃取、起淫心、起邪见等等,都是像这样的。只要心中起了这些不如理的恶心,那当下心地就受染,变得有污点了,这些集聚多了,心就很糟糕。再者要知道,业会不断地发展的,如果在这些上面不注意遮止,逐渐地越集越多,到了势力强的时候,真正的杀也会做出来,真正的妄语也会说出来,真正的骗也会做出来等等。势力变得强大后,无自在地会造下很重的业。

而且,有想“除杀者亲杀外,教唆杀生无罪”,或者认为“即使有罪也较轻”,教杀故不必言,连后面作随喜在内的一切都同样有杀罪。

这里要断除一种邪解,认为“亲手来杀才有杀罪,只是口里说说,教他去杀就没有杀罪,或者有也是较轻的吧?”这个不一定的。不必说教他杀,连见作随喜,人家杀了以后自己心里修随喜——“这个杀得好!”所有这一切都同样地有杀的罪业。

要明白,所谓的“杀”不只是亲自动手,像教他去杀,是由于自己的指使而完成这个杀业,或者用阴谋来杀,虽然不是动手,但是导致他死,这样子的话都叫做“杀”。连见作随喜,如果达到相应的程度,也就有相应的杀罪。要明白业由心造,心中起了杀心,然后以此造成众生的死亡等,那都是有相应的杀罪。

而且,各个人对于杀一有情的罪都是完整获得,断命的一罪并非由多人分配那样来定。

譬如三人合伙杀掉一个有情,那么这个有情最后断命的究竟支在每个人身上都有。各个人相应地以自身的事、意乐、加行、究竟四支或四分的情况,将会得一个他自身完整的杀的罪业。

这里要避免两种错解。一种是以为,多人杀一有情,最终在每个人身上分一部分,而不会得杀生究竟的罪。但其实,每个人都得完整的杀罪。同时要避免一个偏差,以为各人所得的罪的量是一样的。这也不成立,因为每个人当时造业的意乐、加行等方面各有差别。就像众人办一件事,有主有次,发心上有大小轻重,加行上有柔缓猛疾等等。虽然众人合作完成一件事情,在各个人身上都有一种完整的业的现相,但是不能说全部一样。这里一方面各人都有四支完具的业相,另一方面也随着四支的差别,在业的轻重上也各有差别。

(2)不与取 分四:1)宣说业的自性与差别;2)特说由经商浪费暇满的过患;3)显示由私欲经商造无尽的罪业;4)宣说不与取业圆满之相

1)宣说业的自性与差别

第二不与取,有强取、盗取、骗取三者。

“不与取”就是不与而取,指本非天理给与却以私欲盗取。这样的恶性的业行由于所采取的手段不同,而分成强取、盗取、骗取三种。无论哪一种,由于这样的财富、名誉、地位等等本不属于自己,却运用权力来强取,或者以暗中行窃的手段来窃取,或者运用心机作假等来骗取等,这些都是盗。

以下分别举例说明:

一、强取

例如国王为具权者,并非按合法税收,而利用不合法的权势夺取,以及由军队等武力门径直接劫夺等,称为“权力不与取”或“以力取”。

强取有权力取和武力取两种。权力取,比如作为掌权者如国王,不是按照合法的税收,而是利用不法的权势来夺取民众的财物,比如设立各种不合理的苛捐杂税等等,这样来搜刮民脂民膏。在这当中,因为自身是国王或者某种高官,就认为可以自己立各种名目巧取豪夺,这一类就是权力不与取。再者,利用武力来征服他国,或者做出各种恐吓等等,这样直接地劫夺;或者在大街上、在要道等当中去公然地抢劫,这一类就是武力不与取。

二、盗取

又比如盗贼,在主人不见之处暗地窃取其财物、饮食而占为己有,是盗窃不与取。

比如盗贼,在主人没看到的地方暗中撬锁等,进门取财物、饮食等占为己有,这样就是盗窃不与取。又比如采取各种阴谋手段在网上窃取等,也都属于盗窃不与取。

三、骗取

又如在贸易等的阶段中说出欺骗对方的妄语,以假斗假秤等骗取对方的财物,即是狡诈不与取。因此,现今我们对于未做亲自偷盗等,由贸易等欺诳的门径而取,没认为有过失而欺诈后,随得多少贸易利润,都与直接偷盗无别。

在做买卖等的时候说一些骗对方的话,比如不好的说好,分量不够说够等等;以及用歪斗斜秤等的工具,比如斗和秤在制作的时候就设制得不正,这样短斤少两、以次充好等等来骗取对方的钱财,这是骗取。这一类现在有各种电子秤等的称量工具,也都可以做假秤等,或者各种推销的手段、广告宣传等等,只要是用智巧、阴谋等来骗取的话,都属于不与取。

所以这里就说明,欺诈窃取跟亲自偷盗没有差别。也就是我们有这种情况:心里没认为像这样不直接去偷,而靠贸易等欺诳手段来获取钱财有过失,于是就这样去作欺诳、诈取。但是要知道,随着在贸易的时候得多少的利润,就有那么多都跟直接偷盗没有差别。“盗”有明盗、暗盗、大盗、小盗等,只是作业的方式有所不同,其实都是盗取,因为是非分的。不是天理给与你的财物,是属于人家的,却以私欲利用巧计等来骗取,这与偷盗有何差别?

2)特说由经商浪费暇满的过患 分三:①正说;②实例;③结成

①正说

特别是当今时代,上师僧人也对做贸易不视为有罪或有过失,而终生忙碌于此,还认为是个厉害的汉子呢,然而,对一个上师僧人而言,浪费其自相续没有比经商更厉害的了。也就是经常散逸于此故,求学、净障等欲作的心都已忘光而连机会也无有,甚至夜晚睡觉时还在动着经商筹算的心大作考虑,由此将会从根断掉信心、出离、悲悯等道,而将成恒时随着迷乱而转。

业果愚可以驱使一个修行人,让他在一生中不断地奔忙在造罪当中,由此失掉暇满,失掉解脱成佛的机会,而造下大量的罪业,这非常可怕。因此要知道,在十二缘起里面讲,业果愚是最粗的无明,由于它的驱使会造下各种非福业而浑然不觉。以这种情形,在现世当中不断地熏习恶业种子,心已经搞得非常迷乱,处在一种不断地生产罪业的人生相续当中,结果后世当然更加惨不可言。

这里普贤上师非常尖锐地指出,在这个时代,很多的上师和僧人们有业果愚,他们根本没把经商做贸易看成有罪,甚至也不看成有什么过失。那么以这种愚蒙,会在一生当中忙碌这些生意,还认为这就是很厉害的男子,像现在人所说的那样,很忙、有能力、搞各种事业等等。但是,对于浪费一个上师和僧人的自相续或者浪费生命来说,没有比经商更厉害的了。

最厉害的浪费生命的情形是如何呢?本来作为上师是个传法者,作为僧人是个学法者,应当昼夜精进于法道之中,然而他们以这样一个贪财的心、搞世间法的热情,不断地在业果愚的驱使下到处奔驰,心散得一塌糊涂,以这个原因,老早就忘了要求学、净障等,连欲作的心都发不起了。也就是忙得太厉害,那个习性的等流太强了,一天到晚连想要学、要净障等的一个动的心都没有,这样完全就没有了修道的机会。甚至在晚上睡觉的时候,也还是那种盘算着商业的心,不断地思前想后,以这种心机,陷入在利益的得失当中、经营当中、各种谋划当中。以这个缘故,他跟法完全相违,所以经商是会坏法道的,也就是从根本上会断绝掉信心、出离心、悲悯等等。

认世间财富为有实义,认经商为实现自我价值,心想应当这样吃掉对方,或者这样赚取高利润等等,根本不是利他之心。就像这样,当然从根要断掉三个东西:一、断信心;二、断出离;三、断悲悯。因为心一起来的时候,不可能黑白同有的,有黑就没有白。对世间法有信心,那对出世法就没信心。一直寻求世间现世的利益,连对于现世出离的心都没有,何况对于整个轮回的出离,对于二边的出离呢?对众生只有一种想,就是夺取、窃取,用各种的手段来赚取高利润,这样的话哪里会出现悲悯的心呢?再者,处在这样非常混乱的状态里,哪里会有寂止?又是这样的计著常乐我净,或者整天昏昏迷迷,哪里会有智慧呢?就像这样,“等”字还包括从根断掉精进、正念等等。因此,就成了常常被经商的私欲之心为主的各种乱心所控制,在昼夜的过程中,一直落在随迷乱而转的状态里。

②实例

往昔至尊米拉日巴到了一所寺院后,夜晚在一个僧人的房门口安眠,而其中的一位僧人夜晚躺下来,对于明天所杀的一头牛,不断地考虑如何卖其皮肉的方法,“这个头卖这么多钱,它的前脚的肩胛骨部分值这么多钱、肩膀抵这么多钱、前臂可值这么多钱”如此等等,对于此牛的内外一切,都作了通盘的出售定价的筹算,因此那一夜连一个时辰睡觉的安眠也未出现。当除尾巴外一切都考虑完时天已亮了,为此他立刻起身而作法行、施食子等,尊者还在安眠呢,因此他来了后说:“你自认为是个修法者,连法行、念诵等什么也不能作,还在躺着!”这样呵责。至尊米拉日巴回答:“我并未时常如此睡,但昨晚我对一头所杀的牛,心在考虑出售的方法,这么过了,所以未出现睡觉的安眠,今早就睡着了。”此话触及其隐恶后,便溜之大吉了。

这种情形以米拉日巴传里的一则事例来说明。那时候米拉日巴尊者到了一所寺院,夜晚投宿到一个僧人那里,就在他房子的门口安睡下来。尊者看起来就是一个乞丐穷光蛋,也没营养,脸色也不好看,那么别人也不会看重的,就像看狗一样。藏人在门口都会放一些丫丫柴,还有其他的一些东西,旁边搭一个棚子,尊者就睡在他家门前的一个地方。

在那里有个出家人,晚上躺下来以后,对于明天要杀的一头牛,他一直在考虑卖这头牛的肉皮的方法。当时就想:“这头牛,头可以卖这么多的钱(比如可以卖五十个铜板),这头牛后脚和前脚当中的前脚,那个肩胛骨值这么多钱,再上来的肩膀这块肉值这么多钱,这一只前脚的小腿这块值这么多钱”等等,这样把这头牛里里外外的一切部分,都合计它的价钱做了全盘的算计。以这个缘故,在这一天晚上,连一个时辰安闲地睡觉也没有出现。一直到除尾巴以外,全部都预算完了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了。

那么这里要知道,这一头牛也是好大的资本。它的内容太多,外有头上的皮、前后脚的皮、各种的毛等,内部当然有五脏六腑,包括肺、心、大肠、小肠、两个肾脏等,以及前脚后脚、大腿小腿的这些肉,蹄子,嘴巴里的舌头,包括牛肚,还有血,再看骨骼方面,上面的骨头、下面的骨头等等。这些一个一个算,好多的细节,因此他在整个晚上,连一个时辰的安睡也没有。一看天亮了,他立刻起身,然后该作的法行就开始作了,又出门施食子等等。一看门口,米拉日巴尊者还在那儿睡着,因此他就来到尊者面前呵斥说:“你自以为是修法者,法行念诵什么都不去作,还在这里睡着!”这样子给他作了呵责。

对此,米拉日巴尊者就说:“我也不是常常这样子睡的,但是昨天晚上我有一头要杀的牛,对于卖它的方式,我是一直边考虑边这样过了的原因,所以一晚上也没出现能睡眠的空闲,今天早上就睡着了嘛。”这样的话,一语就触及到他的隐恶。那个僧人很不好意思,赶紧溜走了。

③结成

与此喻相同,现今唯一做经商的这些人,仅仅昼夜考虑经商筹算迷乱后散逸,死亡之时也唯此状况中迷乱而死。

跟这个比喻或者事例相同,现在有专门以经商度日的人,他们从早到晚头脑里一直在计算怎么赚钱,这个能赚多少,那个能卖多少,怎么来出售,怎么来经营等等。那么一触及到这种缘起,人就昏掉了,一直处在迷惑颠倒里面,心一下子就像没了魂一样散逸在这上。那么常常这样串习,到了死的时候一定也是这个样子迷乱而死的。

思考题

1、以杀野兽和杀家畜为例,说明杀生业圆满的情形。

2、以下情形是否有罪?罪业的轻重程度如何?

(1)心里想杀某有情,实际未杀;

(2)以杀心说要杀某有情,实际未杀;

(3)让别人去杀某有情,自己未参与;

(4)知道某有情被杀后,心想:“杀得好”;

(5)与多人合伙杀死某有情。

3、什么是“不与取”?三种不与取的体相分别是什么?

4、(1)为什么经商会浪费暇满身?

(2)复述米拉日巴传里僧人整夜考虑卖牛的公案。这则实例说明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