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贤上师言教-业因果 11

(二)果相 分二:1、略说;2、广说

1、略说

此等十恶业之果者,于各各都有四种,即是异熟果、等流果、增上果及士用果。

这一段要知道任何业共通的相。上述的十不善业,指从杀生到邪见,十类恶业当中的每一个,“果相”,是指每一个都有四种果相。所谓的当业报成熟之际发生的漫长猛利的异熟果,由与业因同等性或同类性而流的果相,以及环境上的果相,业果发展性效用的果相。

也就是,下至造一个轻微的恶业,比如偷了公家一张纸、打了一个小妄语,都一定会发生这四种果相。而且都是苦苦性,由它的发生,将会造成触恼身心的苦。对于这样的十种恶业所出现的四种果相,能一一确认而发生胜解,就发生了对业感缘起的一分智慧,这个明将破除业果愚的无明。

2、广说 分四:(1)异熟果;(2)等流果;(3)增上果;(4)士用果

(1)异熟果

在此,十恶业中的任何一种,都以两种感果情形来说明:1)由三毒别分感果差别;2)由三毒总说,以造罪轻重所出的果报差别。

1)由三毒别分感果差别

第一、异熟果:十恶业中的任何一种,若心等起以嗔恚增上而作,则感生地狱;以贪欲增上而作,则感生饿鬼;以愚痴增上而作,则感生旁生。受生彼等恶趣后,定须感受恶趣各各的苦厄。

第一门异熟果,当心发起时,由哪种烦恼增上而推动起业的造作,那在变出相应的果相上也会有差别的。比如,起贪心的时候脸红,起嗔心的时候脸黑等等,有这种缘起律,差别相上应当会有无紊乱显现的事情。对此,以观察去看到整个发展的进程,首先要知道,由三毒别别门受生有三句;其次进一步看到,受生以后具体的报相。

一、受生三句

“十恶业中的任何一种,若心等起以嗔恚增上而作,则感生地狱;以贪欲增上而作,则感生饿鬼;以愚痴增上而作,则感生旁生”。

这里要看到,业感缘起的表示就是“惑、业、苦”三字。等起或者发起上起了贪嗔痴,叫“惑”;以这个增上力,发生了身口意的各种造作,叫“业”;以此业力所牵,在果位识的阶段取了三恶趣的蕴身,这叫“苦”。这样就由惑、业、苦来看出业感缘起的状况。

第一句:如果等起是嗔恚,进而由嗔恚增上而作一些身口意的业,以此业力将会生在地狱中。

这里要注意,在因位阶段也有前位和后位,前位是烦恼,后位是业。前位的烦恼有一种推动力。譬如,要推动一个机轮运行的时候,它有一种能推行的力量,当这个力量增上的时候,机轮就不断地在运转。因此说,由嗔恚作为一种源动力,由它增上的一个推动的力量,发生了身口意的运转。后位是业。这是就因的前位和后位而论断。当这个已经出现的时候,就有业的势力,将使此心识在成熟位中,毫无自在地受生于地狱中。

其他两句要类似地认识:

第二句:如果等起是贪欲,由贪欲增上发生身口意的各种造作,以此结成业力;当这个业成熟之际,将无自在地受生于饿鬼中。

第三句:如果等起是愚痴,这个愚痴增上的缘故,以它的推动力发生身口意的各种造作,由此发生的恶业力,将使人生在旁生中。

二、受生后具体的报相

“受生彼等恶趣后,定须感受恶趣各各的苦厄”。

这里我们从横向、纵向两个方面要认识。要知道,由引业决定总报,由满业决定别报,别报就是差别报。譬如,以过去愚痴的恶业,无自在地受生在猪的胎中。那么这样一受生的时候就取得了总报,也就是猪的身体。然后,在猪的一世当中,以满业来决定它差别的报应,这叫“别报”。也就是在这头猪比如三年的历程当中,它就是没得办法,必定要感受自身上各种的苦报。

从时间的流程上去看的话,它从入胎一直到死之间,就有住胎、出胎,以及来到人世间以后从小到大各种的苦,一个一个地都要度过,一点自在也没有,该报什么就报什么。到了最终还要挨宰,事先它预感到的时候有一种恐惧,然后临刑前的奔逃,以及无法逃脱时的无奈,最后刀截断了喉咙的剧苦等等,这些就是差别的报。因此,在这个上面一定是需要这样感受的,这一切都是由业决定,不是随自己意愿的,这叫“定须”。

也就是说,这里的“受生”,是指造业第二刹那,就在识中熏成了习气,这叫“因位识”;而当此习气成熟的时候,自然会去受取三恶趣中的某一个蕴身,当他结成名色的时候就叫生了,发生了总报。对此我们还要进一步地去看,就是在受生以后,需要感受自身上的各种苦报,换一种说法,就是需要在各自的苦中运转、行进,这个是讲他的别报。也就是一旦受了那个身,就免不了在各自的苦厄或者悲惨的命运当中一个个度过的事情。这就是要进一步看到,果位识在成熟之际,已经受取了那个报体以后,就决定有这些别报或者差别报。这是一旦取了之后就不可免的,因此说“定须”。

举例而言,比如过去做人的时候,等起是一种悭贪;以悭贪的推动力发生身口意的造作,像是本来应当救济却吝惜而不作救济等等,这样第二刹那就在识中熏成了习气;当它成熟到了果位识的时候,以这个业力一念间就生在旷野饿鬼当中,这样叫“受生”,这个生就是那个蕴的生有;接着就不可免了(没有生的话,与自己无关,而一旦生了,已经取得了饿鬼的蕴身),那就一定要在一万年里面,在自身具体的苦厄当中度过了,这种状况叫做“行”。换句话说,这个饿鬼的报体是由业他自在转,而非可自主的,因此无法不这样运行。这个根身的苦厄或者障难,比如,尽其一生驰求寻觅,就是在一种寻求的艰辛、求而不得的忧苦、日夜不得的煎熬当中度过,如同《念处经》所说。此种由于业而行的苦相,的确是刹那不停的,那是非常具体,各个鬼身上都有不可免的苦厄。

再举一例,还是分生前、生后两段来看。生前,就是指那一世做人的时候,当时的等起是一种不明业果的愚痴;这个愚痴增上,以它的推动力发生各种身口意的造作,那么以此发生的恶业,第二刹那已经在识中熏上了习气;就是那么糊里糊涂地过的时候,已经在潜滋暗长,一到了成熟位,果位识出来了,然后一刹那间就入了母猪的胎中,那个时候一旦出了名色就叫“受了生”;那么生有出现了,猪的蕴体已经有了,可以想象,在三年当中,这头猪具体的苦报是没法免除的,一个一个都会受。比如,它生病的时候在猪圈里面没得治疗,也是在那儿呻吟的;或者尽其一生在愚蒙当中度过,也是有各种贪嗔痴的业;最后要挨一刀。就像这样,如果让一个神算子去算的话,或者具神通者来看的话,它一世的命运是那么明显、具体,无法脱出,这就叫“定须感受猪自身的苦厄”。

2)由三毒总说,以造罪轻重所出的果报差别 分二:①细说上品;②略说中品下品

①细说上品

或者所谓等起上品者,即是由贪嗔痴三毒极重门和相续长门积集恶业的话,感生地狱。

再者,一切十恶业当中无论哪一种,假如在发起的三毒烦恼上出现上品的状况,由此积集业的话,将生在地狱中。

现在要认识,所谓“等起上品”有两门:一、程度门;二、相续门。“极重”,就是指那种极度恶劣的状况。譬如发嗔心的时候,已经发到了非杀不可的地步;发贪心的时候,贪得无厌、一定要拿到等等,他有一种猛利的情形,这叫“极重门”。其次,就是指起烦恼的时间相续非常地长。比如起一次嗔心,三个小时都处在嗔恚中,时间很长;或者今天也起嗔,明天也起嗔,后天也起嗔等等,串习的次数多,这叫“相续长门”。一是质,二是量,或者一是程度,二是时间。像这样,由于程度上发生了非常大的恶心,相续上串习的时间非常地长,那么以这两门的增上力,积集的业是很重的。所谓的“积”,就是不断地在集,当集成的业的势力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会受生地狱。

②略说中品下品

如此,由中品感生饿鬼,由下品感生旁生。

在等起烦恼的状况上,将上品换为中品或下品,就是后二者的感果之相。也就是十恶业中,发起的贪嗔痴无论哪种烦恼,处在一种中品的程度、中品的相续状况里,那就以此集中品业,受生为饿鬼;或者处于下品程度、下品相续,集下品业,就生在旁生中。

比如起了悭贪,是一种中等的程度,然后在一生当中虽然有这种悭贪的心生起,但相续的时间是中等的;那么以此积集很多身口意的业,这个业的势力就是中等的;以此就会生在饿鬼当中。又比如嗔心起得比较轻微,时间上也不长,譬如每一次很短的时间就过去了,而且不是常常起;那么这样集的业就属于轻度的;但也是恶业,只会堕三恶趣,当它成熟的时候,就卷到旁生道里去了。

(2)等流果 分二:1)总说;2)别说

1)总说

此等流之果者,即是由异熟果所引出的恶趣处所从中脱出后,得到的人的身所依的受用。然而,在恶趣何处都有与各自业因同类的许多苦的门类。此等流可分为造作等流、领受等流两类。

“等流”二字在藏文上是“因同类”。由因——业的势力,现行的与因同类的果相,称为“等流果”。经教上总是就人世间的情形而讲述等流果,这要由三个方面来认识:一、阶段性;二、必要性;三、种类相。

一、阶段性

这是指感果的后位。也就是由过去的恶业,发生三恶趣的异熟果,经过漫长的时间不断地受报,消尽了能生的业功能后,就从恶趣处脱开,而得到人的身所依,在此时也有各种要受的果的相。这个受果的相与先前因业的相同类,称为“等流果”。

二、必要性

为什么只就人道的情形来说呢?因为这是对人说法,而说到其他世界的事,人就没有亲切的认识,所以就谈人世间报应的相,以切近、易于了解故。实际上,无论在地狱、饿鬼、旁生的哪一个恶趣处,都有与各自先前的业因等同或者同类性的各种五花八门的苦,这些其实都是等流果。举例来说,由上品悭贪业会生在地狱中,在受完了地狱异熟果报后,生到饿鬼界,仍然会现行与悭贪业因等同的果报的相,比如,仍然感受各种的贫乏、求不得苦等等。或者由先前愚痴的业因,受了旁生的业报身,那么在这个报体上常常发生一种愚痴性的造作,这也是与先业同类的果相。

三、种类相

与因同类的果相的流现无量无数,这里以归纳法摄为两种:造作上与因业势力同类而现行的果相,这叫“造作等流”;领受上与因业功能同类而现行的果相,就叫“领受等流”,无数的等流果报相摄在这两种当中。

我们还要看到,原文上是怎么样点出它的果的相。要知道,因果律都是同类相应,就是果和因相似,这在《念处经》里面到处都有讲到,这个“相似”就是“等”的意思。那么等流的两个大的类型,就是造作上的因同类和领受上的因同类。

说到造作上的因同类,就是造业的时候那个动作的相,会发生一种跟它的因行同类的果上的相,这叫“因同类”。也就是,果上的造作和因上的造作是同类,这是缘起律的无紊乱所决定的。或者说有一种行为惯性,跟当初业的动作会同类地现行。譬如过去喜欢偷,现在一见到那个好东西心又发痒了,又要去偷。或者,就喜欢用残暴的方式来对待人,看多了暴力片,这样习以成性以后,一碰到相应的境,马上就会发生这种造作的等流。或者现在的人喜欢沉溺在电子游戏里,心不断地沉浸在那种非理的行为状况中。这种习性深了以后,到现实当中,马上就会无自在地,从十层楼的高处飞下去,这就是他过去在电子游戏里的角色的行为,他就同类地现行了,结果就跌死了。或者,他习惯了凶杀的角色以后,在现实当中遇到什么人,就可以一刀捅进去的,他认为杀得痛快等等,这些就是造作等流的相。

再者,果上领受的相与因的造作是同类的。譬如,因上造作的相是杀掉对方的命,而果上领受的相是与这个因相似的,就会杀掉自己。或者你对他人制造痛苦,反过来果上会在自身上制造痛苦,这叫做“天律无紊乱”。在《念处经》里常常讲到的“相似”两字,或者各大论典里面讲到的“同类”,就是这个“等”的意思。又比如,现在感受贫穷的苦,这个果报的相跟因上窃取的造作的相是同类的或者相似的。也就是,由偷盗所感现的是贫穷,由邪淫所感现的是妻不贞良;或者反过来说,由放生所感现的是长寿,由布施所感现的是富裕等等。这个果上领受的相与因上业行的相是相似的、同类的。

按《念处经》显示三世因果的远程状况

在恶趣受完重报回到人间,由于业功能仍在,因此在人的报体上,仍然会发生各种与过去的因业同等流类的报应的相。为此,我们要从时位、体性、差别这三个要点上,来认识人间余留果报的情形。

业果自有它的深远状况。犹如人患病,以这种病因,当时成熟的时候会爆发出非常猛利、漫长的病苦。然后,这个功能消减到一定程度,虽然脱离了重病状况,也还是处在轻病状况,因此在那后位的时候,仍然会有许许多多与那个病因同类的报应的相。由这个比喻我们就清楚,在时位性上,比如那个业在成熟位的时候,不断地变现出恶趣处的果报,到一定的时候,这个功能消完了,从中脱出得到人的身依,这时候余业的势力还在发生果报。而这种果报性就是与先前的那个恶业同类的,这是它体性上的同类性。再者,虽然没有在地狱等的恶趣里数量那么多、程度那么深重的果相,然而仍然有较轻一度的许多苦厄的成熟。

所谓的“同类性”,又有造作上与因——业势力同类的状况,这个叫“造作等流”,以及领受上与因——业功能同类的状况,这叫做“领受等流”。举个例子,比如某人在唐朝的时候造了很多的杀生业,那个时候就已经有了业的病;当它成熟的时候,被判罚到热地狱这个重型的病院里,在无数年里面受极重的杀生业病的苦。在那里受完了以后,转到了轻病状况,就被判到了人间这种非重型的病院里。由于杀生的业病没有全部消尽,那么以它余留的势力,以较轻的方式在人世间发生各类与先前杀业同类的果报的状况。从习性上看,会不断地现起对杀生的爱乐之心,这叫“造作等流”。在领受上,身体上会成熟各种病等的苦受,这就是“领受等流”。而这个余业势力是在不断地发生果报,所以它的数量是非常多的。

为什么针对人间说等流果呢?因为这是我们最能够去体会的、现前可以看到的。但是,对于整个三世因果的缘起一路发展的进程,不能只局限在某个片断,那样是看不清楚的。而应该拉长到前业后果的大的历程上,才知道它是由于往世有非常多的恶业,在受完了恶趣的果以后,到人间的时候,这些残余的势力也在一个一个地涌现果报。因此,人世间的短命、多病、缺财、眷属乖离、受诽谤、根身残缺等等的这些报障,其实就是由那个先业,受完了重报以后,处在轻报位的时候,不断地出现的领受上的等流。再者,在这人世间,有的人喜欢偷,有的人喜欢杀,有的人喜欢淫,有的人喜欢行善等等,这也是由前世业行的习性,到了此生的时候,一遇缘就要现行。这样就可以看到,我们人生中的种种现象并不是偶然的,一切的命运都是由业决定的。

2)别说 分二:①造作等流;②领受等流

①造作等流 分二:A先发生总体认识;B由此确认众生习性的业报相

A先发生总体认识

造作等流者,即是与先时业的造作同类而起,往昔若是一个杀生者的话,今生也爱乐杀生;往昔若是一个盗窃者的话,今生也爱乐偷盗等。

造作等流从总体上认识,首先要知道缘起的相状。缘起总是果与因同类,这里因上要知道,业的造作的相或者动作的相。那么此种因——业行的动作或者造作,会在后位同类地发生,这叫“造作等流”。其实,就是业的习性或者惯性同类现行的相。也就是说,从前是一个屠夫,他常常发生的业的动作,就是心上喜爱杀生,然后有一系列心、口、身各方面的动作。那么到了后来的此生当中,一遇缘的时候,就现行这样的心里动作,或者业行的造作状况,这叫“造作上的等流”。或者从前是一个盗窃犯,那么到今生自然地发生这种造作上的等流,也就是在心理上会有对于偷盗爱乐的心行的相。这也叫做“习果”或者“习性上的果”。

再比如,从前喜欢说妄语,到了今生就是喜欢说一些虚诳的话。或者从前喜欢邪淫,今生也是特别好邪淫。或者从前喜欢跟真理倒着来立论,喜欢邪僻的见解,今生也是动不动就起邪见等等。这些都是造作习性上的等类而现,叫做“造作等流的果相”。按照汉语很明白地表达,就是业的状况同类地现行,就叫做“造作等流”。

B由此确认众生习性的业报相 分二:a人;b旁生

a人

因此,有人儿童幼小时苍蝇、蜜蜂等随见即杀而爱乐杀生,此等皆是往昔造作杀生的等流果。如是,从儿童幼小时起,诸人由各自宿世造作的业势力不同,有些爱乐杀生,有些爱乐偷盗,有些不爱乐彼等而爱乐行善,如是等类都是往昔造作的后继或等流果。以此缘故,莲师说到:“宿生作何业,当看此世身;来世生何处,当视此世业。”

人类的状况,我们从自身和他人的方面就可以看得很清楚。也就是作为一个人类群体的现象,好多都是从恶趣来的。那么杀生的习性,我们可以从幼小时一直看到晚年,他不断地在现行同类的心理习性的状况。比如很多人在很小、刚刚会爬的时候,见到苍蝇、蜜蜂就要去打死;更大一点的时候,一看到蚂蚁出洞,就用热水浇。或者到了春天的时候,有蝌蚪、小鱼等等,都是喜欢杀,贪刺激,杀的时候不亦乐乎;到了夏天的时候,树上有知了,花丛里面有很多的飞虫,地上也有爬虫等等,都是见多少就杀多少,像这样对于杀生非常地爱乐。再进一步发展,比如到了读小学、读中学这样的青少年时期,再到了读大学以后成了成年人,一直到中年、老年,整个的过程中,由于他宿世爱乐杀生的习性,到了今生的时候,一遇缘就会现行。比如再大一点的时候,会去河里捉鱼、捉泥鳅,到树上打鸟等等,变着花样来现行的。再大一点,他喜欢活杀、打猎等等,喜欢暴力、凶残,甚至在梦中也是不断地出现各种杀生、打仗等的情形。就像这样,尽其一生不断地出现同类的业行,一直对这一类的恶业起爱乐之心,像这样就是造作等流果。

再就差别相来说,个人由于自己前世造作的业行的势力各有偏重点,因此就体现出人类在此生当中的习性各有差别,有的好杀,有的好盗,有的好淫等等,那么这些就是习性的果。再者,有些人由于宿世行善的势力强,或者有愿的摄持,那么在今生他不喜欢杀盗淫等,而是好乐行善。就有诸如此类的各种现象出现。这就是前世造业的一种后际的影响,或者说是造作的等流果。

这里“以此缘故”是表示理路上的承接。由上面发生的总体认识,就会有以下这些对众生习性的起因上的确认。莲师这四句颂重在前两句,也就是由以上三世习性同类的业果相,由此莲师就会这样说。就是讲,前世是作什么业的,要看今生这个身上,他在干什么。由今生造作的状况,就可以推知前世是干什么的。比如今生特别喜欢做生意,那就证明前世也是作这种业的。今生就喜欢读书,那前世也是个读书人。或者今生喜欢收藏某一种东西,前世也有这种业行等等。这就从前面的这种等流果的缘起律,莲师就有这样说。

b旁生

非但如此,诸旁生类中鹰狼等喜爱杀生,老鼠等爱乐偷盗,此等也都是各个前世造作的等流果。

不但人类有这种造作等流的果报相,或者习性上同等而流的状况,在旁生界里同样可以看到。这里先举两个实例,再推及一切,无不如此。

第一类,像鹰和狼等等爱乐杀生。鹰飞在高空中,一看到那里有一只鸟、一只兔子等,马上就现行杀的习气,那种欲乐使得它瞬间就飞下去,要杀掉那个小动物。狼也表现为凶残的相,就是好杀。相反,山羊就只喜欢吃草。这里可以看到习性大有差别。这是第一类,这种对杀的爱乐,就属于由前世杀生业行过来的等流果。

第二类,老鼠等类喜欢偷盗。譬如老鼠白天不出洞,怕见光,总是像宵小一样的,在昏黑的时候出来,非常地兴奋。如果看到哪里有吃的,它想方设法要盗窃。就像这样,有对偷盗爱乐的习性,这是前世偷盗业行的等流果。

其他如猪的愚痴、狐狸的疑、鸳鸯的爱、狗的忠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习性上的同类果报,这就是业行的造作等流果。不但旁生如此,下至地狱上至天界,所有六道的众生,心识都有习性上的等流,这叫“造作等流果”或者“习果”。

小结

到此,我们应当得到一个确认。就是众生的各种好杀、好淫等的习性,是怎样来的呢?不是无因而生,也不是与果不同类的邪因而生,而是与果同类的先时造业的果报。就造作的习性而言,从前就是这么造的,导致今生就会这样现行,这个现行的状况都是前世造作的等流。

思考题

1、异熟果中:

(1)由三毒别分感果的三种果报差别是什么?受生后的情形如何?

(2)由等起的哪两门决定造罪的轻重?由三毒总说,以造罪轻重所出的三品果报差别是什么?

2、(1)解释“等流果”的涵义。

(2)等流果是何种受报阶段的果相?

(3)生在六道中的哪些地方会受等流果?为什么经教里只讲人道等流果的情形?

(4)等流果可摄为哪两类?分别解释其体相。

3、(1)以杀生为例,说明人类习性业报相的情形。

(2)哪些情况属于人的造作等流果?

(3)如何推知一个人前世的业行状况?

(4)举例说明旁生造作等流果的情形。